我父亲的养老保险不足15年怎么办,河南郑州邮编的政策是...

2015年详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发布日期: 22:12:05
《2015年详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基本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缴费标准能否改变  参保人员在不同年度可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选定缴费档次后,当年内不可变更。  财政对参保缴费如何补贴  省、市和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元(含)以下的,补贴3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300元的,补贴4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400元的,补贴4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500元的,补贴6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000元的,补贴10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500元的,补贴15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市、区县财政各承担25%。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日起执行。
 个人缴费标准由十档增加到十三档  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到75元  参保人可享丧葬补助金  张家口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之前实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完善,从今年起缴费标准由过去10档次调整为13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并于今年1月起,在中央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5元,达75元。此外,我市还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  个人缴费分13个档次  根据《意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在省政府规定的基础上,其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1元(最多不超过15元)。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自2015年起,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政府为重度残疾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按1:1:1的比例分担,省财政直管县所需资金市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  我市鼓励县区政府为长期缴费和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参保人适当增加政府补贴金额,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区政府确定,资金由本级财政承担。  政府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其中,基础养老金。在中央基础养老金(从日起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自2015年1月起,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5元,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鼓励各县(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原已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的,在此次增加基础养老金后,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方案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不用缴费,自2015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县(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可异地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资格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可享丧葬补助金  从2015年1月起,我市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据介绍,计发办法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照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1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按照死者生前应发的12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作为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支付给法定继承人。经费由市与财政市管县(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负担,省财政直管县与扩权县自行负担。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补缴?  答: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日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二、养老金待遇如何调整?  答: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根据国家、省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变化等情况确定(我市2011年7月制度实施时,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2015年7月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  三、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一是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三是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四、参加老农保能否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答: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年满60周岁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60周岁后,统一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新修订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于日起施行。  广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又提新高:目前,基础养老金提升为165元/月。  放开个人缴费的选择范围,新政策将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这意味着个人缴费的选择范围更大,选择最高档(第七档)缴费的参保人退休后可享受更高的养老金。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未给予补助的参保人,可参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标准自行缴费,并享受对应的政府补贴。  放开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15年的限制,这意味着,在政府最高补贴不变的情况下(即按照最高补助标准80元/月,补贴15年,总额为每人21600元),鼓励已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但政府补贴未达到21600元的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  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和政府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养老金发放方法:参保人死亡后的养老待遇问题,新政策将丧葬抚恤费发放范围扩大至在缴费的参保人死亡情形,丧葬抚恤费标准也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也就是说,丧葬抚恤费发放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就算是没有退休的参保人一旦身亡,家人也可获得丧葬抚恤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出国(境)定居并丧失我国国籍的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参保或领取养老金的,应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停止按月领取养老金。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全部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关于做好提高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标准  从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二、对象范围  具体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日以前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5年7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日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  三、相关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要摸清底数,核实人数,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要搞好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把好事办好。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在同时段或不同时段既参加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何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如何享受较高的待遇?4月14日,记者从市社保处获悉,随着我市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系统正式上线,开启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转移的双向通道,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  两个险种互转设双通道互相转移  3年前,卢伟军到城区一家企业工作,单位为他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两年后,他跳槽了,新单位没为他买保险。2009年起,他在老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逐年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两边保险都有买,能不能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卢伟军的疑问,在市社保处找到了答案: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系统上线后,两种养老保险转移则开启了双通道,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可以互相转移。  市社保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工作人员提醒,15年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而不是连续缴费满15年。  已领取养老保险者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听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毛田的刘四生很向往。他今年62岁,两年前就已经开始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每个月不到100元,希望通过转移机会,未来多领取一些养老金。”刘四生很关心,像他这种情况能否实现这个愿望。  对于这种情况,市社保处个人账户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前提条件是必须同时参加了两种保险,如果仅仅只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无法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手续。  全额转移到新账户&年限认定重叠参保时间要扣减  “养老保险的险种倒是转移了,我个人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彭樱关心这个钱袋子。  市社保处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而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工作人员举例,如果一个人参加了5年居民养老保险,又交了8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期间没有重复的,就可以合并计算13年。如果时间有重复,就清退居民养老保险部分。  重复参保者要退掉一种养老保险  “我参保了两种养老保险,我退休时,是否可以领取两份养老金?”卢伟军关心起未来的待遇计发问题。  市社保处工作人员称,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补缴?  答: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日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二、养老金待遇如何调整?  答: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根据国家、省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变化等情况确定(我市2011年7月制度实施时,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2015年7月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  三、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一是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三是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四、参加老农保能否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答: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年满60周岁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60周岁后,统一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和参保手续是什么?  答:具有天津正式户籍的居民,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均可自愿参保。参保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居)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于当月20日前到指定银行缴费。  2、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归谁,计算利息吗?  答:个人缴费连同缴费补贴全归参保居民所有,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3、个人缴费的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答:参保居民亡故时,未领取的个人缴费部分连同利息可以依法继承。  4、养老金由几部分组成?如何计算?  答: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139个月+基础养老金  5、怎么领取养老金  答:居民年满60周岁,累积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持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生日当月到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并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亡故为止。  6、个人累积缴费满15年后怎么办?  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可等60周岁办理退休,也可以继续按年缴纳,一次性趸交的15年的,缴费期内不能缴费,缴费期满后从第16年起可以继续按年缴费。并且缴费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4元基础养老金。  7、居民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是多少?以后还会增加吗?  答:2015年基础养老金为245元,我市已建立起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机制,所以今后基础养老金水平还将逐步增加。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答:日起,距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当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累积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当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养老保险费;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当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在2015年至2017年三年内,距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可选择一次性趸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市财政按照一档缴费标准逐年给予缴费补贴(即60元),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市财政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缴费补贴。自日起参保人不得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一、政府对参保人员有什么补贴?  答: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除每年每人30元标准给予补贴外,对每高选一个档次,再补贴1元,最多补贴10元;对选择缴费档次每年超过1000元(含1000元)且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2元。  二、地方政府对重度残疾人如何补贴?  答:对重度残疾人,市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如何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  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单位为每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以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存款利率利息。  四、享受养老金待遇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答: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五、参保人选择缴费档次高缴费年限长的好处?  答:市政府对选择缴费档次每年超过1000元(含1000元)且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2元。
 包头市城、乡居民社区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从日起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方式,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及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牧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城乡居民和农牧民养老保险统一政策,合并实施,全面推进;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市经济发展及各个方面承受能相适应,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市居民普遍参保;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  三、怎么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中,双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将资料交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同时填写《包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或签章),并在登记表上按本人指纹。也可带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直接参保。  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按什么标准缴费?  从2日起,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下人员,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划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十五个档次,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五、政府对个人缴费怎么补贴?  政府根据个人年缴费档次分别给予补贴。缴纳金额100元的补贴30元;缴纳金额200元的补贴35元;缴纳金额300元的补贴40元;缴纳金额400元的补贴45元;缴纳金额500元的补贴50元;缴纳金额600元的补贴55元;缴纳金额700元的补贴60元;缴纳金额800元的补贴65元;缴纳金额900元的补贴70元;缴纳金额1000元及以上的补贴75元。  六、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怎么缴费?  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由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允许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资助?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牧区嘎查村集体、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八、参保怎么缴费?能领多少养老金?  (一)在日已经达到和超过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本人可以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可领11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可领1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领取130元。为了增加养老金,也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缴费(政府不给补贴),缴费最多不能超过15年,按缴费的多少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一并按月发放。  例:李某日60周岁,参保登记后可以不缴费,每月领110元的基础养老金。如果李某按每年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7500元,每月可领164元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11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54元,李某缴纳的7500元用来支出每月的账户养老金,11.6年将缴费全部领完,以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政府负担。  (二)在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要按年缴费,页可以补缴(享受政府补贴),到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离60周岁超过15年的,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按现在城乡居民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标准,选择不同缴费档次累计缴纳15年,在达到60周岁后,可以领取下列标准的养老金。年缴费档次缴费及补贴月待遇标准15年个人缴费金额政府补贴合计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0015004501241101420030005251351102530045006001471103740060006751581104850075007501691105960090008251811107170010500900192110828001200097520311093900135001050215110105100015000112522611011612001800011252481101381400210001125269110159160024000112529111018118002700011253121102022000300001125334110224  九、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按照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分别记账。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  十、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继承?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累计储存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累计储存余额可依法继承。  十二、享受待遇人员死亡后葬费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按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的标准计算的丧葬费。  十三、参保人员进城就业后怎么办?  未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城镇就业后,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十四、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保?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或死亡情况的可以办理退保。户籍转往外地,转入地无法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退保。  十五、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年满或超过60周岁人员户口迁入我市能不能参保?  日以后,年满或超过60周岁人员户口迁入我市的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需由本人按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纳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按实施办法领取基础养老金。  十六、已经参加包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农牧民养老保险人员如何缴费;已经享受包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农牧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待遇是否变化?  日前,已经按我市城镇居民或农牧民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缴费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样啦保险个人账户,按实施办法继续缴费。待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按实施办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其基础养老金高于办法的,按原待遇标准发放;低于本办法的,按本办法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冲减其原待遇的基础养老金。  十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电话  可直接与各旗县区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事务所联系  个旗县区的咨询电话为:  昆区:2103619&青山区:3616069&东河区:4131908  九原区:7154311&高新区:5305551&石拐区:8718663  土右旗:8882212&达茂旗:8429160&固阳县:6860090  市养老保险中心咨询电话为:6169271,&6169277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4月2日,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决定将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  文件规定,此次基础养老金调整实施时间从日起,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都可以按照增加的标准相应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及2015年7月以来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补发工作将于4月底完成。  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据了解,这次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广西继2013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5元后的第二次提标,此次提高标准使我市超过65万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千万城乡家庭,受益面最广,受益方式最直接,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居民基本生活。
上一篇:91
????????????
?09-14?09-14?09-14?09-14?09-14?09-14?09-14?09-14?09-14?09-12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南郑州邮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