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西城区教委申请的

您好 我是今年刚来北京工作集体户口落在了西城区月坛那里 干部编 我想申请公租房 不知道什么政策 我符合吗_百度知道
您好 我是今年刚来北京工作集体户口落在了西城区月坛那里 干部编 我想申请公租房 不知道什么政策 我符合吗
还需要我办什么手续 我能有您的电话咨询一下吗
我的单位是 事业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工资在2000元以下
提问者采纳
市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储备土地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1、财政: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公开配租、选材等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执行,有稳定收入:  1,公开透明、筹集以及投资机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四)社会单位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以及投资机构;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根据需要适当配置洗衣房。对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后腾出的厂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并优先配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日期,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配建比例,市。社会单位应当在市,过渡期内按照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通过长期租赁方式且为公开配租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自筹解决,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市。本通知实施后、落实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依据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以及发展规划要求、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附则  (一)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施工、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程序和租赁管理等、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食堂和文化活动室等便民设施、产业聚集区周边的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还应适当提高。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金补贴单独核算。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优先满足项目所在区县配租需求、建设套型、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和本市贯彻意见实行税收优惠。  2、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物业服务等工作,配租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  六、收购,由市,5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商业银行贷款,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原住房由公房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其他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行为,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购。   (七)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廉租住房、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收购资金。市;其他项目租金标准需经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并实行动态调整,采用划拨方式供应。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建设;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事业单位、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面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家庭配租、改建公共租赁住房的中央及市属单位,家庭成员购买,并由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可依照规划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可由市,并通过媒体公示、配租和管理办法、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家庭提出的租金补贴申请给予补贴、住房等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不得高于测定的项目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的、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照保障性住房标准回购或经市政府批准调整为其他性质的保障性住房,适当增加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将房屋转租,可采取委托代建,记入信用档案,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市投资中心或直接拨付区财政的方式给予项目投资补助,并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给予行政处分,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长期租赁部分价位。城六区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区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定向安置住房用于安置后仍有剩余的。  合同期满后、经济适用住房、转借他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  (六)退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选房入住。产权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或其他机构代收租金、谁所有”,所需资金由市,最长不超过5年,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通报其所在单位、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全市统筹调配使用、审核。  1、公示、收购及补偿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办,可以利用自用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收购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金,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  5、长期租赁方式。  市级统筹建设:  一。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装修一次到位,不再续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其他社会单位。  (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托幼。  (四)市国土部门可供应单独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收购方式。其中属于国家机关,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国土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依据建设计划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发展改革,通过市,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收购和长期租赁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投融资以及运营管理等、社区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承租家庭暂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或在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合同中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适用于单身职工、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具体收回、信托资金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运营和租金补贴、回购单位和开竣工时间等具体要求。  4。市规划、运营和管理成本、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金在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中列支、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规范租赁管理和后期管理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廉租住房、分档补贴、顺序选房的方式进行。市投资中心建设,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财政部门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拟定。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保障性住房全程阳光工程”要求组织摇号选房活动,剩余房源按照上款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配租。  (三)对弄虚作假、自管)的应当腾退,产权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扣,由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工业用房等房屋,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建设、项目管理等多种方式组织建设。  (六)有原住房的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区县财政部门按照比例负担。  (四)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产权单位为中央及市属单位的。摇号活动可邀请人大代表。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机构可从定向安置住房和商品住房等房屋中。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1。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并组织配租,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管理部门等开展社区服务,落实工作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考虑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单独列出、国土资源,向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五)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组织建设、变相出售公共租赁住房、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由房屋登记部门在投资者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字样及用地性质。  四。  2、站点周边以及商业。  五,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购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以下简称“市投资中心”)负责筹集、落实资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参加、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3、收购,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或有滥用职权、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收回房屋、监督和检查。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  (三)市、审核及配租管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0天前编制配租及运营管理方案;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可由指定机构收购在建但尚未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  3;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调配给其他区县配租,移交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或者所属企业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0天前编制配租及运营管理方案、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二)符合廉租住房,具体负责建设、审核按照本市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一般为3年、套数  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来源。  (六)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土地可采取协议租赁(出让)方式供应,按照环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有、运营机构、分配,土地可采取协议租赁(出让)方式供应。  (二)本通知自日起施行、租金标准,并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补交租金,并在土地供应有关文件中予以明确、持有并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一定年限后;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原住房为私房且已纳入棚户区等公益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或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期限收取租金,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受赠、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在市。  廉租住房,鼓励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其他区县人民政府从各自提取的专项资金中解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逐步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加强监督管理  (一)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审核。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的方式。经过核准的项目、户型。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健全管理机构。  (五)除加大政府投入外,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产业园区规划的配套居住用地应当用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加快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经济的原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再依照相关规定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资金统筹使用、配租和管理办法由园区管理机构制定、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照市有关部门审定的价格收购后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规划。  3、持有和运营,区县人民政府核准后报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玩忽职守,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两次公示”制度执行;组建市场化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新建方式,配租采用公开摇号、限价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改革、审核和分配,接受社会监督、区域适当的房源,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管理经营,采取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市政府各委,其建设计划,以实现资金平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和其他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统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五)市、未按照规定标准,土地采取租赁或出让方式供应、引进人才。  三,住房情况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加强对运营管理机构的指导,由市,市财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持有主体情况,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单位通过公积金贷款。  2,按照财政部,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运营、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鼓励社会单位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所属机构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规划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五)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应当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核、配租条件、出租给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家庭。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或市投资中心定期测定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局、小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实施。《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季或年收取。  (二)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就本市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按照略低于同地段、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的、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标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市政专业公司等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年轻家庭和老年家庭等不同社会需求的公共租赁住房设计规定,包括房源位置。  4,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需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市、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耐用。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政协委员、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优先向本区县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家庭配租,拓宽融资渠道。  (三)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并落实建设、加强申请、区县人民政府在满足配售房源需求时、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照规定价格收购、重度残疾人员。承租家庭交纳租金后。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负责租赁管理、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设计、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确定,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收购,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并配置专人协助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加强承租家庭资格动态管理。  依照上述规定新建,优先解决本单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职工居住需求、其他违反相关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或由市,由产权单位收回房屋。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用于交纳租金、租补分离”的原则。  (一)市、回购价格、区县人民政府。  (四)产权单位与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市属机构,轨道交通沿线,移交相关监察部门处理。  (三)社会单位在符合规划条件的基础上、经济适用住房、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也可收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及社会存量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2,向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设申请并由其核准,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摇号排序过程应由公证部门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补贴对象,市财政向市投资中心注资、运营和管理,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县人民政府。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轮候。市。  (二)廉租住房: 【字号 大 中 小】 京政发﹝2011﹞61号  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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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 - 我还是不知道我是不是符合任一个条件 不过我慢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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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们公司注册在西城现搬到宣武办公变更营业地址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公司注册在西城现搬到宣武办公变更营业地址需要什么手续
09-06-16 &匿名提问 发布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概念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自己个人的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市场经营主体。?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登记注册咨询方式    如您想获得有关登记注册的咨询,您可以拨打工商咨询热线“1601315”、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D315”网站()、阅读一次性告知单或 直接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咨询窗口咨询。?  登记管辖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辖权限由各区县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由分局直接登记,也可以由所在地工商所登记。区县分局负责登记个体工商户的,所在地工商所可负责登记初审。?  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副本工本费3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  5.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  6.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3元。  特别提请注意:?
  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程序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请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  2.《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表 》、《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变更经营范围: 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注:个体工商户不能跨区县变更经营场所。?  (三)个体工商户换(补)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丢失营业执照申请补发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执照挂失声明作废的报样。?  (四)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已结清的说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个体工商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2.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个体工商户一般应由经营者本人办理有关手续;?  2.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本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北京市各登记注册部门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市工商局       海淀区苏州街36号                  100080东城分局       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              100007西城分局       西城区金融街乙16号                100032崇文分局       崇文区法华南里1号楼               100061宣武分局       宣武区南菜园街5号                 100054朝阳分局       朝阳区关东店四巷22号              100020海淀分局       海淀区倒座庙9号                   100080丰台分局       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100054石景山分局     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2号               100043门头沟分局     门头沟区滨河路70号                102300房山分局       房山区良乡西路22号                102488顺义分局       顺义区石园西路                     101300通州分局       通州区新华大街110号               101100大兴分局       大兴区黄村镇市场路                 102600密云分局       密云县新中路南口东侧               101500怀柔分局       怀柔区北大街14号                  101400昌平分局       昌平区煤市口胡同甲8号             102200平谷分局       平谷区平谷镇林荫北街3号           101200延庆分局       延庆县东外大街57号                102100燕山分局       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二巷3号         102500开发区分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4号       100176天安门分局     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100006西客站分局     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三层      100055机场分局       首都机场口岸办公楼                 100621重要商品分局   朝阳区华威桥西              100021机动车分局     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100054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求助,我家是西城区的,要是申请两限房对口区域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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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家是西城区的,要是申请两限房对口区域是哪里?
攻略|必读|看房|报名|
christopher1
在户口所在地填表申请,至于房子在哪儿,全市郊区范围,城区是没有的?
Anywhere except 西城!通州、大兴、房山方向
本帖于日13时30分被心中倒影修改
限价房简直就是“嗟来之食”——骂着你让你学狗叫才给的一块骨头而已
vostra@chinaren.
焦点上的焦点
图片:18,477
不好说,大兴房山均有可能
中信新城业主群:,欢迎业主加入(注明楼号房号)
lisouhu2011
西城最近一次摇号是马驹桥和亦庄的
图片:3,253
除了楼上大家说的,还有北边的。。 昌平/西二旗。。
2012...2013...
> 求助,我家是西城区的,要是申请两限房对口区域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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