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发 2016 2号[2016]6号文件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合理规划和调整乡村医生资源总量与配备标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制度,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并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建立城乡居民均等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80%的乡村医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需要的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紧密型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全面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乡村医生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承担基层首诊工作任务,进行常见病、多发病初级诊治,并根据救治需要向农村居民提供转诊意见,积极开展上门巡诊服务;受卫生计生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地理条件及预期目标等因素,根据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合理配置乡村医生。要结合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在保证服务需要和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将乡村医生数量调整到合理规模。
  (三)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乡村医生的准入管理。同时,对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予以清退。对确因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造成村卫生室人员空缺的经济薄弱地区,允许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招用进村卫生室工作,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注册,报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同意、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后,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招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相应专业人员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参加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对于5年注册期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要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四)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省、市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规范乡村医生服务行为。乡村医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业许可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药物,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流程,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违法违纪或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证书,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因故自行退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办理退出或注销执业资格手续。如确因工作需要,返聘60周岁以上乡村医生的,各地应从严掌握、严格审核,签订返聘协议后到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具体办法由市级卫生计生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乡村医生空缺的地区,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统一招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补充到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中。在新的乡村医生到岗之前,由乡镇卫生院选派人员履行乡村医生职责。
  三、强化乡村医生培训与培养
  (一)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不得以会代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远程培训。每年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年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1次,进修时间不少于1个月。培训资金由乡村医生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
  (二)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要求,制定乡村医生继续教育计划。鼓励45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三)实施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按照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精神,为村卫生室培养全科医疗卫生人才。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在岗乡村医生年龄、学历、退出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培养计划。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录取后与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培养与服务协议。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
  四、改进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一)探索推进契约式服务。立足基层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由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服务收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市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承受能力、管理方式等因素确定。未签约的农村居民接受基本医疗服务时,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各县(市、区)要选择1-2个乡镇从日起开展试点。
  (二)建立乡村全科医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在岗乡村医生按照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统一安排,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照规定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五、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
  (一)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等补偿政策。根据对乡村医生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绩效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各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
  (二)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绩效考核等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要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医疗联合体组建工作,探索建立“县招、乡管、村用”用人制度。各县(市、区)统一组织招用乡村医生,建立乡村医生人才库,并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备案。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对招用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到村卫生室执业。各市要选择1-2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在2016年开展试点。
  (三)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各地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市、区)政府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引导乡村医生按较高档次缴费,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
  六、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一)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要与村民委员会、村民服务中心等集中建设,由当地村委会提供土地。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配备不低于国家和全省统一标准。各市、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在2016年6月底前,全省符合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配齐规定的设备。
  实施农村小城镇规划建设以及“撤村改居”的地方,要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有关要求,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机构和人员管理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建立起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基本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健康档案、基本诊疗与居民医疗保险信息联动,逐步实现远程培训、远程会诊、绩效考核、慢病管理等功能。
  (三)建立县(市、区)域内对口支援政策。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年度对口支援计划,县(市、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医生轮流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坐诊,并将轮流坐诊工作情况作为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口支援每年安排2-3次,每次1个月,帮助乡村医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医托诈骗、虚假医药广告等非法活动,净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五)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适应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化解机制,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考虑、积极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政府应承担落实资金投入的主体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府补助政策,统筹安排各级政府相关支持资金,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三)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督导通报制度,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任务进行督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宣传乡村医生先进典型事迹,对在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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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发〔2013〕8号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3〕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足额安排经费,保障督导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到2015年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协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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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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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等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评估标准和工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在广泛收集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作出基本判断;要坚持指导性原则,既要找准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又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第三条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必须在县(市、区)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要求的基础上,并经市级复评通过后进行。督导评估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评估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
第二章 评估内容
  第四条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主要包括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
  第五条 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内容:
  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第六条 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内容:
  (一)入学机会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统算不低于95%;
  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60%,并逐步提高。
  (二)保障机制
  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3年做到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4.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并保持稳定增长;
  5.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做到足额征收,足额及时拨付用于教育;
  6.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教育资金,从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
  (三)教师队伍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津贴;
  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按省定编制标准和编制管理办法配备和管理教师队伍;
  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4.城乡学校教师职称结构比例基本一致;
  5.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四)质量与管理
  1.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2.小学、初中年巩固率分别达99%、98%以上;
  3.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0%以上;
  4.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5.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第七条 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总分为100分)、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县(市、区),方可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同时参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第三章 实 施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按要求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填写《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自评达到要求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复评后,形成复评报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验收。
  第九条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前向社会发布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公众满意度调查,可通过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调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其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
  第十一条 通过督导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认定。认定合格的,由教育部公布并授牌,省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区域内发生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予督导评估,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第十三条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对已经认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复查。对主要指标不能达到本办法标准的,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请教育部撤销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称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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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访问《2016吉林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各地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以下是独特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的相关信息,欢迎浏览!  吉林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5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都上调了退休人员养老金,那么2015年全国各省市还会继续上调基础养老金吗?吉林省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  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2015年我国将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另外,从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  一、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日算起。2015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81元。据专家测算,此次上调15元基础养老金,预计使居民养老待遇达到月均百元左右。  意义:  “这次上调将惠及全国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的同时,国务院同时确定,按此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增收幅度减小。中央财政对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增幅远高于财政收入增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心。据了解,在此前55元的标准下,财政对新农保、城居保待遇的补贴额度一年已超过1200亿元。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提高10%  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十连涨”的情况下,今年迎来第11次上调。据测算,到2015年底,经过十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  意义: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仅远远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相比,基本养老金约10%的增速已略高于前者,与后者接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全国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再提高60元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此外,2015年起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国务院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减轻困难家庭就医费用负担。  我省:按国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国家调整养老金方案下发之后,我省人社部门将完全按照国家的要求,制定我省上调养老金的实施方案,然后报到省里和国家进行审批。据了解,近两年调整方案都是在4月份正式公布的。
  本文《2016黑龙江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2016年在职职工工资在增长,退休职工养老金应当有所增加。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在2015年底或者2016年初,国务院才会对增加办法作出决定。下文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黑龙江省养老金水平偏高的,应原地踏步待调整。
  感谢访问《2016辽宁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辽宁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各地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以下是独特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的相关信息,欢迎浏览!  辽宁企业退休养老金政策  根据小编的调查发现,今年我省继续按照10%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有望突破2000元。  今年,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省人社厅厅长李树民介绍,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到27。6万人,创业扶持力度将加大,重点扶持对象范围由原来的两年扩大到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今年继续按10%标准提高养老金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接着涨,继续按照10%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据了解,截至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849元,如果按照10%的增长比例,月均养老金水平将突破2000元,达到2033。9元。  2013年,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19万人,截至去年12月31日,征缴统筹基金675亿元,比上一年增加115亿元。李树民厅长介绍,2015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企业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58万人、2370万人、660万人、901万人和770万人。  今年还将增发565万张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800万人。到“十二五”末,我省发放社保卡要覆盖60%的参保人员。  辽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昨日,省人社厅下发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本次养老金调整,除新增按0.5%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项目外,各类人群的调整金额较去年均高出5至45元。以工龄30年,退休2年以上的人群为例,本次调整涨幅将在20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2015年4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本次调整的范围和时间是: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65元  通知要求,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与去年的调整幅度相比,每月增加金额再次提高了5元和15元。  “五七家属工”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在与去年调整金额对比中,“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从65元提高至110元。本次调整规定:“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同时,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缴费年限和超出部分的涨幅标准,与去年相同。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变化&调整办法新增0.5%的基本养老金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幅应达10%。我省在今年的调整办法中新增了一条。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如张某2015年12月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2000元,那么,在本次调整时,他将额外增加10元。(%=10元)大多数人领取到手的养老金均为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外的基本养老金为军转补贴等多项补贴。  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调整不再倾斜
  本文《2016山东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2016年在职职工工资在增长,退休职工养老金应当有所增加。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在2015年底或者2016年初,国务院才会对增加办法作出决定。下文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政策  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决定自日起,全省统一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连续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外,山东还对“建国前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等单独制定了养老金调整办法。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退休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对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退休(退职)人员201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增加。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与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调整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缴多得,进一步加强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效率和激励功能。”  此外,此次调整养老金还采取了适当倾斜的办法,针对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按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三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建国前老工人”:  红军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555元,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475元  对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此次养老金政策规定,红军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555元,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395元。  “五七工”、“家属工”:  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据悉,对日前,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也将调整养老金标准。  具体调整也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5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适当倾斜办法中,政策规定,对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5月20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日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下同)。本市近期将贯彻实施,并从日起补发。  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一是普遍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具体见下表)。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3.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5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这次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即全省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都按统一的额度增加,体现公平。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分别增加一定数额的待遇,主要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退休人员2015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增加,主要体现多缴多得。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不含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通知》明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企业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另行制定。按《通知》调整养老金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号、国发〔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11连调,从1月1日起补发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统一的调整机制。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全省的统一政策,各市贯彻执行。凡全省统一规定执行的政策,各地不得另行作出规定或擅自变更。  国家从2005年至今连续十一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本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规定,积极筹措资金,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从2004年的787元增加到2015年的2655元,人均增加1868元,增幅为237%。今年是第十一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幅10%。近期本市贯彻实施,并从日起补发。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10%左右  报告摘要: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听说我们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要调高啦,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业退休职工罗女士对此充满期待。  人社部此前的消息说,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幅度在10%左右,预计最快3月就会发布调整方案;“&养老金并轨”细则各省将陆续出台,并带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加大基本工资的比例,将津贴补贴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范畴。  2015养老金调整最新: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怎么算  养老保险: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120=900块?&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0元的养老金。  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  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也许你会说,如果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政府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有打算转的人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消息  今年6月份,山东省临沂市企退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会增加。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自今年1月1日起,将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今年6月份,临沂市各县区将陆续调整及补发企退人员的养老金。  21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要求此次调整的范围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采用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普遍调整,按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长125元;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第三部分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具体为,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规定的年龄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对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感谢访问《2016河北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河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各地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以下是独特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的相关信息,欢迎浏览!  河北企业退休养老金政策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5〕3号)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3、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截止日,退休退职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4、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207元的,补足到207元。  三、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力争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要通过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落实调待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采取措施,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规定的调待流程,使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调整。  河北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河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现11连涨  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河北省将进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提高其社会保障待遇。这意味着从2005年首次上调后,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连续第11次上调。  2005年,河北省以7%的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增长额520元,达到7896元,高于全国人均养老金水平。去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10次上调,比上年提高10.5%,达到月人均2071元,比“十五”末翻了两番多。除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河北省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比例,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60元。同时,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0元,提高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额度,达到每人每年100元。  河北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10%左右  报告摘要: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听说我们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要调高啦,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业退休职工罗女士对此充满期待。  人社部此前的消息说,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幅度在10%左右,预计最快3月就会发布调整方案;“&养老金并轨”细则各省将陆续出台,并带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加大基本工资的比例,将津贴补贴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范畴。  2015养老金调整最新: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怎么算  养老保险: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120=900块?&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0元的养老金。  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  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也许你会说,如果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政府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有打算转的人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河北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消息  “我2002年退休,当时养老金有542元,从2004年开始每年都在提高,今年养老金涨到2554元,现在生活宽裕有保障,日子幸福,非常感谢政府。”7月20日,海港区居民张继宏领取养老金,拿着存折高兴地告诉记者。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比上年提高10%左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实现连续11年调整增加。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共计144173人,月增加额3164.60万元,人均增加219.50元,4月份全部发放到位。
  本文《2016年哈尔滨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哈尔滨养老金发放标准》人的一生中疾病和意外都是无法预测的,但是有一点是必然的,那就是老。而现在国家在“小步慢走”的推迟退休年龄,当我们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要如何保障我们的生活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收集有关退休养老金调整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作为2015年度哈市惠民行动之一的哈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第二次调整及补发工作顺利完成,待遇调整标准为市区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在70元的基础上再增10元。  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范围为哈尔滨市属八区(不含双城区)按农村户籍参保且已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员。待遇调整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2015年1月至11月调整的基础养老金实行一次性补发,补发的养老金已发放到领取待遇人员的银行卡中,2015年12月起按新的待遇标准发放。此次待遇调整涉及领取待遇人员22.06万人,补发金额近2600万元。  至此,哈市在去年统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个险种基金征缴等政策的基础上,实现了待遇标准的统一,真正实现了两险的合并统一。
  本文《2016年常州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常州养老金发放标准》人的一生中疾病和意外都是无法预测的,但是有一点是必然的,那就是老。而现在国家在“小步慢走”的推迟退休年龄,当我们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要如何保障我们的生活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收集有关退休养老金调整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5年江苏常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市本级统筹区近23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都属于此次调整范围。此次养老金调整从日起执行,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补发到位。  根据部、省文件精神,常州市此次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增发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增发的是:  (1)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资40元。  (2)按退休(职)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每满1年每月增发3元,此项月增资不足45元的补足45元。  (3)按退休(职)人员此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4%增资,增资额见分进角。  (4)退休(职)人员上述3项月增加额累计低于240元的,可再按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增加,增资额见分进角,3%增加部分不足40元的按40元增加,但上述4项累计月增加额不得超过240元。  (5)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元部分按6%、元部分按照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适当倾斜的是: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及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资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资30元、50元、70元。上述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咨询电话:12333。
  本文《2016年北海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北海养老金发放标准》人的一生中疾病和意外都是无法预测的,但是有一点是必然的,那就是老。而现在国家在“小步慢走”的推迟退休年龄,当我们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要如何保障我们的生活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收集有关退休养老金调整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调整幅度:在原来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元。也就是说,合浦县、银海区、铁山港区和涠洲岛旅游区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90元,海城区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  本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北海一共有152635人受益。其中合浦县112798人,海城区6256人,银海区13217人,铁山港区18467人。调整工作已经在今年4月24日前完成,并且补发了2015年7月以来增加的基础养老金。  这里需要说一下,海城区的基础养老金比其他县区高25元,是由海城区的财政自行解决的。本次统一提高标准所需的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与全额补助。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调整时间:日起执行  调整方法: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  2、挂钩调整: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缴费每增加1年(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3、适当倾斜调整:  (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2)日(含)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感谢访问《2016年潍坊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潍坊养老金发放标准》最近,养老成为了社会上最热的话题之一,不仅是国家还是个人,对于养老都是相当关注。可想而知,一个良好的养老规划是多么的重要,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解读相关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市结合实际,决定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
  本文《2016年东营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东营养老金发放标准》人的一生中疾病和意外都是无法预测的,但是有一点是必然的,那就是老。而现在国家在“小步慢走”的推迟退休年龄,当我们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要如何保障我们的生活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收集有关退休养老金调整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度东营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近日全面展开。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征缴期内,持身份证到就近合作金融机构缴纳保险费。
  感谢访问《2016年包头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包头养老金发放标准》最近,养老成为了社会上最热的话题之一,不仅是国家还是个人,对于养老都是相当关注。可想而知,一个良好的养老规划是多么的重要,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解读相关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  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及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牧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城乡居民和农牧民养老保险统一政策,合并实施,全面推进;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市经济发展及各个方面承受能相适应,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市居民普遍参保;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  三、怎么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中,双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将资料交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同时填写《包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或签章),并在登记表上按本人指纹。也可带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直接参保。  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按什么标准缴费?  从2日起,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下人员,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划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十五个档次,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五、政府对个人缴费怎么补贴?  政府根据个人年缴费档次分别给予补贴。缴纳金额100元的补贴30元;缴纳金额200元的补贴35元;缴纳金额300元的补贴40元;缴纳金额400元的补贴45元;缴纳金额500元的补贴50元;缴纳金额600元的补贴55元;缴纳金额700元的补贴60元;缴纳金额800元的补贴65元;缴纳金额900元的补贴70元;缴纳金额1000元及以上的补贴75元。  六、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怎么缴费?  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由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允许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资助?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牧区嘎查村集体、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八、参保怎么缴费?能领多少养老金?  (一)在日已经达到和超过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本人可以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可领11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可领1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领取130元。为了增加养老金,也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缴费(政府不给补贴),缴费最多不能超过15年,按缴费的多少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一并按月发放。  例:李某日60周岁,参保登记后可以不缴费,每月领110元的基础养老金。如果李某按每年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7500元,每月可领164元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11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54元,李某缴纳的7500元用来支出每月的账户养老金,11.6年将缴费全部领完,以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政府负担。  (二)在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要按年缴费,页可以补缴(享受政府补贴),到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离60周岁超过15年的,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按现在城乡居民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标准,选择不同缴费档次累计缴纳15年,在达到60周岁后,可以领取下列标准的养老金。  九、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按照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分别记账。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  十、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继承?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累计储存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累计储存余额可依法继承。  十二、享受待遇人员死亡后葬费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按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的标准计算的丧葬费。  十三、参保人员进城就业后怎么办?  未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城镇就业后,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十四、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保?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或死亡情况的可以办理退保。户籍转往外地,转入地无法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退保。  十五、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年满或超过60周岁人员户口迁入我市能不能参保?  日以后,年满或超过60周岁人员户口迁入我市的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需由本人按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纳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按实施办法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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