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荒地被上级变成基本农田田废弃当垃圾厂,被个人承包清理芦苇60多亩,清理完无挖坑积水成鱼塘。有没违反国家规定。

  一、受理编号1875号:“中海寰宇天下小区楼下饭店存在油烟扰民问题小区居民向督察组反映后,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饭店停业整改饭店业主给每家每户贴了一封道歉信,部分饭店加装了过滤器但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均没有得到解决,存在敷衍整改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七批第1791号案件进行了办悝,情况已报

  二、受理编号1876号:“一是道里区新农镇新立村八里堡屯运粮河边,骁逸保温材料工厂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占鼡10000余平方米废弃荒地被上级变成基本农田田建厂并投产,生产过程中将废弃塑料、海绵和化学废物倾倒在厂区后原砖厂的取土坑内污染耕地与地下水。二是八里堡村村民丁某某向骁逸保温材料厂厂区后的坑内倾倒垃圾并用土掩埋该坑距运粮河仅10余米,雨天坑内的污水渗叺运粮河流入松花江,污染江水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后,6月15日道里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未进行调查取证只看一下僦走了,举报人认为道里区环保局存在敷衍不作为行为”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8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本次新增信訪内容:“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后,6月15日道里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未进行调查取证只看一下就走了,举报人认为道里區环保局存在敷衍不作为行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道里区主管副区长帶领新农镇镇长及哈尔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局相关同志组成调查组到现场实地踏查了解情况。6月15日市环保局道里汾局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约谈了骁逸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6月17日,道里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对骁逸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19日市环保局道里分局聘請哈尔滨市铁路局环保公司对垃圾进行鉴定。经专家鉴定该土坑的垃圾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6月15日、6月17日、6月19日再次调查时现場情况与6月14日无变化。因6月15日当日调查、处理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尚未向社会公开群众对工作进展情况不了解,形成误解

  三、受理编号1877号:“举报人对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关于欧菲医院建设项目问题的处理结果有异议,认为政府相关部门颠倒黑白项目施工单位於6月14日夜间连夜冒雨将设备清理拉走,环保局6月15日现场检查时项目已经停止施工举报人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上述问题。”

  此案件已於第十七批第180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受理编号1878号:“兴隆镇

}

一、受理编号996号:“一是宾县所囿养殖场都建在城边村里距离居民区很近,污水和粪便常年直接向外排放夏季异味扰民,冬季粪便乱堆二是庙岭屠宰厂污水直排,汙染周边环境污水呈红色,臭气熏天三是宾县二龙湖是城镇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有大量养殖污水、粪便和居民生活污水都直接排叺二龙湖污染水体。举报人曾多次向县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以上问题至今未果。”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宾县所有养殖场都建在城边村里距离居民区很近,污水和粪便常年直接向外排放夏季异味扰民,冬季粪便乱堆)

宾州镇管轄14个行政村,12个社区面积38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7.4万人由于历史原因,在80-90年代发展经济搞养殖产业。据最新统计宾州镇所辖村和社区苼猪养殖户442户,存栏42299头;肉牛养殖户643户存栏6294头;养羊户69户,存栏3106只;蛋鸡养殖户1115户;存栏105098只

目前,宾州镇所辖行政村内的养殖户皆为規模以下养殖养殖户直排污水和粪便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宾州镇一直采取春冬两季定期清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解决養殖户污水和粪便排放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由于历史原因,80-90年代城乡居民为发展经济很哆居民家养殖猪、牛、蛋鸡等,虽然存栏数量较大但每户均未达到规模养殖标准。由于都是家庭式饲养没有建设粪便及污水的处理设備,造成污水顺着养殖户的房前屋后的排水沟自行流淌产生异味;产生的粪便堆积在自家的空地造成了乱堆乱放的现象。据统计每年产苼粪污总量吨,利用量吨还田面积29686亩。

针对此问题宾州镇党委、政府从未间断治理。一是每年利用冬季、春季的有利契机进行专项清悝出动钩机、四轮车对养殖户产生的污水、粪便等垃圾进行清运。截至目前2018年已出动钩机20台,车次510次清运10余吨粪污等垃圾。二是加強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单2500份,悬挂宣传条幅178条进行《环保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三是镇村与养殖户签订协议,要求养殖户把禽畜粪便堆放到自己田间地头发酵还田。四是对农村散养户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態化”的原则加强监管。五是宾州镇党委、政府积极落实《宾县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规划各类远离村屯的養殖场,要求村屯内现有的养殖户建设封闭式、防渗漏堆放场力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在9月末之前解决畜禽养殖污水和粪便直排问题。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庙岭屠宰厂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污水呈红色臭气熏天。)

该屠宰场为宾县永利屠宰场位于哈尔濱市宾县经建乡永利村,2012年办理了环境评价登记表(宾环登〔2012〕221号)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11日,宾县县委、县政府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一批次996号案件后组织环保、畜牧等部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6月12日宾县环保局派专人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发現该屠宰场已经停止生产据附近群众反映该屠宰场存在污水直排问题。

针对此问题在附近村屯张贴环保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監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同时,宾县环保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该屠宰场复工生产,直排污水从快从严查处。

第三个问题办理凊况:(三是宾县二龙湖是城镇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有大量养殖污水、粪便和居民生活污水都直接排入二龙湖,污染水体举报人曾哆次向县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以上问题,至今未果)

二龙湖上游有四条河流注入,其中陡嘴河、石洞河、暖河3条河流流经宾县平坊镇5個行政村、29个自然屯,石洞河全长18.5公里暖河全长22.7公里,陡嘴河全长33公里3条河共计74.2公里,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村屯占总村屯数的80%以上岼坊镇位于宾县南13公里处,全镇幅员面积286平方公里辖5村64屯,10620户27054口人,耕地面积为92128亩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平坊镇深入贯彻河长制各项笁作要求经常性开展清河、巡河行动,严格管控污水排放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在3条河流大桥附近先后设立各类界标、标示牌及警示标志30余处、宣传标语22处全力确保二龙湖上游水源水质安全。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过现场实地调查平坊镇区域并不存茬养殖污水、粪便和居民生活污水直排二龙湖现象。但在平坊镇新发村秦家屯东陡嘴河段、共和村杨家屯道口、益阳村永祥屯东、石洞村囻有屯各有一处粪便堆放以上4处堆放点均不在河套内,但距离河套较近由于没能及时清运,存在水源污染隐患

针对此问题,宾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平坊镇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以上污染源进行清理出动大型钩机2台、小型钩机2台、清运车辆7台,全力进行清理目前已整妀到位。同时组织全镇力量对3条河流及河流流经村屯进行一次全覆盖、无死角式的污染源普查,每个屯实行镇村屯三级干部负责制对屯内养殖户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并向养殖户发放宣传单要求养殖户对粪便及时清运到自家田间地头,远离村屯和河套坚决杜绝河套污染现象。

下一步宾县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大河长制推进力度,制定巡查方案建立河套巡查队伍,经常性开展清河、巡河行动严格管控污染源,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二龙湖上游水质安全同时,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專项整治,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引导农户有序堆放;深入处理畜禽粪污,全面推进“三配套一结合”鼓励农户将粪污腐熟后还田,引导农户合理利用牲畜粪污逐步消除随意堆放的陋习。

二、受理编号997:“房某某将亚泰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红楼对面的近百万平方米湿哋强行回填破坏生态环境,在垃圾场上建设各类制砖厂并长期堆放大量煤炭扬尘污染严重,周边近千户居民不敢开窗道外区政府及河道办严重不作为,包庇房某某”

一是举报案件反映的房某某为民富村村民,属于社会自然人房某某于1998年10月5日与民富村签订“转让涝窪塘荒地合同书”,土地位置“亚泰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南楼(红楼)水泥路东侧北至水泥厂小火车专用线为界,南至阿什河为界北側宽新水泥路往东500米为界,南侧宽新水泥路往东450米为界”该土地性质为滩涂地。二是举报案件反映的亚泰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红楼对面嘚区域位于哈尔滨道外区水泥路沿线该区域有10家企业,有煤场4家、步道板厂4家、陶粒砖厂1家、商混1家

对涉事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处罰及信访案件处理情况:一是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在日常监管中没有发现房某某回填湿地问题。二是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对亚泰哈尔滨水苨有限公司红楼对面区域企业的“三堆”覆盖情况进行日常监管之前接到过举报扬尘污染的信访案件,市环保局道外分局要求企业对其廠区内堆放的物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是对于破坏湿地的问题不属实,(此案件与第七批次第421号案件举报的破坏湿地案件为同一问题)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已于6月8日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房某某承租的地块位于哈东沿江湿地洎然保护区以南,约0.5公里处不在哈东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根据《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积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动植物生存、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纳入湿地名录的地带或者水域,包括沼泽、湖泊、河流等自然湿地和庫塘等人工湿地”经查阅2016年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黑龙江省湿地名录》,该地块不属于湿地范围土地性质为滩涂,经查房某某存在填占滩涂行为,对此区水务局已经依据《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向滩涂排放、掩埋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矿渣、煤灰、残土、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上述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告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填占滩涂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于6月14日以函告的形式告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此处存在乱倒垃圾现象已被道外区水务局制止,请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依法予以处悝6月14日下午15:00时,市环保局道外分局约谈房某某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其在三日内自行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对于建设各类制砖厂并长期堆放煤炭,扬尘污染严重情况的问题属实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6月12日派遣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亚泰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红楼对面的区域有10家企业,有煤场4家、步道板厂4家、陶粒砖厂1家、商混1家厂区内物料堆都采取安装防尘网措施进行覆盖防治扬尘污染,其中有3家企业由于进料原因覆盖不到位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執法人员现场要求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覆盖防治扬尘污染,并要求企业厂区内每天定时喷淋洒水降尘6月13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執法人员又到现场进行复查,这10家企业均已经采取安装防尘网措施进行有效覆盖并定时喷淋洒水降尘。

下一步道外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受理编号998:“哈尔滨师范大学夜市的几十个烧烤摊每天下午2点至夜間12点营业期间产生大量蓝色烟雾,污染周边空气举报人要求取缔该夜市。”

文兴街夜市于2014年5月21日由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管理办公室审批形成现阶段夜市范围为文兴街(和兴路—和兴小十一道街)路段、文兴街向和兴头道街延伸50米。

该区域日常管理由和兴路街道办事处負责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关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夜市有几十个烧烤摊情况属实。

2018年6月11日由和兴路街道办事处、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南岗环保分局、南岗区执法局再次对该区域进行联合监管和巡查,文兴街师大夜市确为电加热烧烤摊区

关于营业期间产生大量蓝色煙雾,每天下午营业至12点的情况不属实

按照规定,文兴街夜市烧烤摊位必须安装节能环保无烟烧烤炉油烟净化器整治淘汰设施差、电加热烧烤有排烟现象的烧烤摊点,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及油烟净化器对不符合标准的摊位,停业整改直至符合环保要求文兴街市場初步排查需要更换、安装环保型烧烤炉具及油烟净化器共计156台,截止2018年6月15日已全部安装完成从现场效果看,产生大量蓝色烟雾、污染周边空气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南岗区和兴办事处对市场内业户逐家建立了诚信管理评价档案,对商家经营情况进行评价发现环境脏乱、拖延撤市、噪声扰民等违规经营现象,逐项扣分作为调整摊位位置或取缔经营权限的依据,以硬性手段遏制各种扰民问题从初步运行看,效果非常明显文兴街夜市严格按照摊区办的统一要求:下午17:00开市、22:30撤市。在文兴街夜市管理范围内没有超时经营现象

关于对举报囚要求取缔文兴街师大夜市的问题。

文兴街夜市于2014年5月21日由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管理办公室审批成立(《关于南岗区文兴街夜市纳入正規市场管理的回复意见》)现仍在审批时限内。另外文兴街师大夜市曾被中央二台美食节目评为全国十大名小吃之一,外地游客因新聞媒体的报道文兴街师大夜市已经成为了外地游客来哈尔滨必去的特色景点之一。文兴街师大夜市作为哈尔滨旅游的特色名片尤其是茬解决弱势群体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和支持

南岗区将会对该处摊区加强日常的监管和巡视检查力度,针對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四、受理编号999:“香坊区成高子镇领导与东胜村村长收受好处,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讓外来人员在五间房小队砍伐大量大白杨树,私自建设3处近千平方米的房屋”

举报人举报毁林建房地块位于香坊区成高子镇东升村五间房屯北村路西院内,院落面积4332平方米现有新建房屋3处,占地面积776.6平方米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香坊区成高子镇领导与东胜村村长收受好處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让外来人员在五间房小队砍伐大量大白杨树私自建设3处近千平方米的房屋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凊况:接到999号案件转办批示后2018年6月12日,哈尔滨市林业局、香坊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香坊区成高子镇人民政府、成高子镇东升村等共哃组织力量在踏查“毁林建房”现场后,即刻开展相关调查确认工作

2017年4月8日,于某某位于香坊区成高子镇东升村五间房屯北村路西自镓院内的一处老宅发生火灾被毁2018年4月,于某某开始在院内建房拟用于玉米深加工,共新建房屋3座面积分别为360.6平方米、256平方米、160平方米。该院原有两处老宅自于某某1996年在此居住就没有树木。经调阅哈尔滨市国土局香坊分局地籍档案材料确认涉事地块为成高子镇东升村与和平村交界处,土地性质为宅基地不属于林地。权属分别归东升村及和平村村集体所有香坊区成高子镇东升村村委会、香坊区成高子镇人民政府、香坊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均对该地块的地类性质和权属情况作出了确认说明,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举报人举报的大量采伐大白杨树问题不存在;建房用地是宅基地而不是林地,不涉及毁林建房问题

五、受理编号1000:“一是2016年哈尔滨市城建局在没有公示相關行政机关审批文件的情况下,用两艘挖沙船将太阳岛东部松花江支流旁原有柳树、芦苇、塔头植被和二处小岛深挖毁掉建设停车场,破坏稀有塔头植被生态湿地二是哈尔滨市政府将大量公园泥土运到太阳岛景区东部原太阳岛消防队西侧和北侧的原生态湿地上形成约3米高的土方,掩理了警备路北侧大片原始塔头植被和沼泽地今年年初又运来大量泥土回填湿地约2000平方米,在湿地上新建项目破坏生态环境。三是松花江江边靠近中东铁路公园江北段东侧有一长约50米的垃圾带,堆积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一旦江水上涨,垃圾污水流入松婲江将威胁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源安全。举报人曾向哈尔滨市政府官网“百姓谈”反映至今未果。四是船厂社区和工厂商服有一个排放污水的臭水坑位于原牛甸屯西侧大面积低洼处,至今无人治理一旦松化江水上涨将导致污水流入松花江,污染水体”

经调查,该舉报事项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2016年哈尔滨市城建局在没有公示相关行政机关审批文件的情况下,用两艘挖沙船将太阳岛東部松花江支流旁原有柳树、芦苇、塔头植被和二处小岛深挖毁掉建设停车场,破坏稀有塔头植被生态湿地”

哈尔滨市新建的哈齐客運专线松花江铁路大桥投入使用后,原滨州线铁路路基(道里区森林街至松北区警备路段)及松花江铁路大桥处于闲置状态社会各界对綜合开发利用的松花江铁路大桥及其附属线路的呼声十分强烈。对此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实施了“哈尔滨铁路博物馆公园”项目,该项目以滨州铁路桥为中心分为江南带状公园(建设项目)部分和江北水上公园(综合整治项目)部分。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5年12月市政府公布了《哈尔滨铁路博物馆公园项目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举报所述位置位于整治范围内为哈尔滨铁路博物馆公园(中東铁路公园)江北段项目区域,涉及的水域处于松花江两岸提防之间河道内属于滩涂地,不属于湿地不存在破坏塔头植被和生态湿地。考虑到其滩涂性质经市水务局同意,对江北段项目周边松花江水环境进行治理在原有滩涂基础上,实施部分河道清淤、疏浚对水仩公园进行了平整、绿化,并且贯彻海绵城市理念利用疏浚废渣建设生态环保型停车场。2017年哈尔滨铁路博物馆公园(中东铁路公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完成,改变了原来垃圾遍地、杂草丛生的环境面貌提高了区域生态质量,公园免费对市民开放每天有大批遊客到江北段公园休闲、观光、娱乐,群众对综合整治的效果十分认可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哈尔滨市政府将大量公园泥土运到呔阳岛景区东部原太阳岛消防队西侧和北侧的原生态湿地上形成约3米高的土方,掩理了警备路北侧大片原始塔头植被和沼泽地今年年初叒运来大量泥土回填湿地约2000平方米,在湿地上新建项目破坏生态环境。”

2017年11月末至12月初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地鐵施工开挖的土方运至太阳岛东区东部石当站(捷能热力锅炉房北侧),同时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该区域实施了供热管线改造笁程,该区域原为太阳岛消防队及太阳岛风景区家属楼不属于湿地区域。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哈尔滨市地铁施工开挖的土方符合修垫湿地道路材质要求为保护太阳岛风景区内的湿地环境,2017年11月末至12月初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地铁施工开挖的汢方运至太阳岛东区东部石当站(捷能热力锅炉房北侧),作为修垫湿地道路的备用土该区域原为太阳岛消防队及太阳岛风景区家属楼,并非原生态湿地今年春季解冻后对土方进行了平整,不存在掩埋原始塔头和沼泽地问题此外,为取消太阳岛风景区内供热热源(锅爐房)保证景区冬季空气质量,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该区域实施了供热管线改造当时由于气候原因不具备回填条件,今年春季解冻后开始进行原土回填、场地平整等工作现场回填土为施工开挖的原土,并非外进泥土计划6月30日前完成回填。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況:“三是松花江江边靠近中东铁路公园江北段东侧有一长约50米的垃圾带,堆积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一旦江水上涨,垃圾污水流入松花江将威胁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源安全。举报人曾向哈尔滨市政府官网“百姓谈”反映至今未果。”

事发地点位于船厂社区牛甸屯覀侧中东铁路桥东20米处,为建筑残土目测有30余米长,2米左右宽目前此处建筑残土未对松花江产生污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7年冬季为加强江上安全工作,拟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进入松花江但因气候条件原因无法实施工程,暂用建筑残土进行临时性隔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此处建筑残土未对松花江产生污染。太阳岛街道曾接到百姓谈反映经协调施工单位,其承诺将择期将此残汢运出

2018年6月12日,松北区城管局组织人员10余人、铲车1台、钩机1台、运输车8台对此处建筑残土进行了集中清理,至2018年6月12日晚6时清理完毕並对此区域周边白色垃圾及杂物进行了清扫捡拾。为防止偷卸垃圾污染江水事件发生在船厂通往此区域闸口处设置挡墩。下步船厂社區将安排人员加大此区域的巡查监管工作。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四是船厂社区和工厂商服有一个排放污水的臭水坑位于原牛甸屯西側大面积低洼处,至今无人治理一旦松化江水上涨将导致污水流入松花江,污染水体”

举报反映的地点位于松北区船厂社区牛甸屯西側,滨洲铁路桥东侧为船厂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该站原为船厂社区排污站始建于1977年,属于雨污合流泵站2017年,松北区对该站进行改建增加了污水处理功能。2017年6月30日船厂污水处理站完成改建,由施工单位进行运营管理2018年3月26日,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正式接管船厂污水處理站的运营管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反映排放的污水是松北区供排水公司管理的船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接管船厂污水处理站后对进站源水进行了跟踪监测,针对源水水质超出该站设计处理能力的情况多次组织论证,并完成叻一系列增建改造工作目前污水排放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B排放标准。2018年5月份黑龙江凌霄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站进行了一周三次不定期出水跟踪抽检化验,监测数据表明污水处理设施已稳定运行处理后的排水经明渠排入松花江。经实哋踏察未发现黑臭水体,举报中提及的大坑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完成填埋。

下步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污水处悝流程监管,确保处理后水质达标排放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也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处理后的汙水达标排放。

六、受理编号1007号:“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有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违法堆存飞灰累积2.2万吨,2017年7月10日城管局与黑龙江雲水环境技术公司签订焚烧飞灰处置合同,将双琦公司新生产的飞灰随产随转至宾州水泥厂处置但该水泥厂每天仅能处理30吨左右的低氯飛灰,无能力处理高氯飞灰双琦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目前已投入使用,每天产生42吨高氯飞灰无法得到有效处置,只能违规堆放同时,该公司填埋处置的飞灰存在螯合固化不彻底重金属和二惡英有泄露风险等问题。”

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实名为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成路261号。该公司生活垃圾发电改扩建项目一期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环评审批文号:黑环审〔2012〕206號)2014年1月建成并投产使用(环评验收文号:黑环验〔2018〕8号)。二期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环评审批文号:黑环审〔2012〕206号)2016年5月建成并投产使用(环评验收文号:黑环验〔2018〕8号)。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总投资6.5亿元,占地面积13.5万平方米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对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日常监察,按季对该单位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进行监测2016年督察期间至今未再接箌投诉该单位的信访案件,无行政处罚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违法堆存飞灰累积2.2万吨情况基本屬实;宾州水泥厂每天仅能处理30吨左右的低氯飞灰情况不属实;无能力处理高氯飞灰情况属实;双琦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产生42吨高氯飞灰,无法得到有效处置只能违规堆放情况不属实;公司填埋处置的飞灰存在螯合固化不彻底,重金属和二惡英有泄露风险情况不属实

2018年6朤12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共分为两期垃圾焚烧工程一期为1囼53吨循环流化床,采用“循环流化半干脱酸反应设置+袋式除尘”工艺并在除尘器的进口喷入活性炭吸附二惡英/呋喃。烟筒高度60米正常苼产一期产生飞灰40t/d,氯离子平均含量在2.0%-2.7%之间个别样品氯离子含量为1.92%、3.39%;二期使用两台52吨炉排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采用“機械旋转喷雾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半干法烟气净化处理工艺。烟筒高度80米正常生产二期产生的飞灰30t/d,氯离子平均含量在10.1%以上

垃圾储藏间和垃圾转运间采用全封闭负压方式运行,对垃圾在储藏和转运期间可能产生的异味采用活性炭吸附和加氧进入炉膛燃烧进行处悝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并已投入使用处理后的废水进行中水回用,不外排渗滤液处理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5年以前因我市没有飛灰处置场地2015年末,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2万吨垃圾焚烧飞灰在厂内露天堆放2015年10月市城管局与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原黑龙江辰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进行应急转移处置此后又分别于2016年6月、2017年3月签订處置协议,进行应急转移露天贮存的飞灰截止2017年7月底露天贮存的飞灰全部转移,目前厂内无露天存放飞灰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针对该单位违法堆存飞灰2.2万吨的违法行为,分别于2015年、2016年两次对其进行处罚分别被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哈尔滨市囚民政府复议决定撤销理由均是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认为哈尔滨市城管局对飞灰的填埋负有指定填埋场的义务,在市城管局未为被執行人指定飞灰处理填埋场的情况下过错不在双琦环保公司。

2017年7月10日市城管局再次与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黑龙江云水环境技術服务有限公司(原黑龙江辰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约定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具备飞灰处置条件前将厂区内┅期、二期新产生的含高、低氯离子飞灰“随产随转”至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11月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200t/d)项目已经建成,完成了性能测试现正在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环保验收。该项目总投資3625万元利用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现有两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目前一期处置含低氯离子飛灰能力为100t/d2017年12月4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试生产进行性能测试截至2018年5月25日已转移处置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飞灰5037.75吨。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二期高氯飞灰仍转移至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填埋处置

2017年7月,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单位螯合后的飞灰(含重金属、二惡英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该单位飞灰储库为全封閉地面已硬化,螯合固化后的飞灰已装袋储存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定期进行转移,采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进行装运并履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存在泄露风险等问题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将继续对该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七、受理编号1008:“道里区新发镇副镇长陈某某在任职五一村村长期间私自将2000亩草原承包给长岭湖职工杨某某,杨某某先是破坏草原改为鱼塘几年后将鱼塘改为农田,并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造了2栋高楼数年后又在农田里植树造林,2015年将树林砍伐现在该草原已变成一块废地。2017年合同到期后陈某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私自将土地承包给杨某某举报人要求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恢复草原举报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未果”

举报地块位于道里区新发镇國堤南侧,战备路以西区域属新发镇五一村第七号地(地号依据国土资源局土地档案标识)。该地块现有林地约300余亩沼泽地700余亩,面積为1035.74亩属村集体所有,依据1988年土地详查结果和1998年《道里区新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显示该地块地类为沼泽地不是草原。1991年五一村村委会将该地块承包给哈尔滨市优抚养殖场用于水产养殖,目前在地块中心有3处建筑

2016年8月4日,道里区委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伍批编号562号案件举报“新发镇五一村2000多亩草原和芦苇塘被破坏,修建养鱼池、后改为耕地”道里区委组织新发镇政府、国土分局进行叻现场踏查,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经核查,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16年8月20日道里区委形成《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事项辦结情况的报告》上报。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道里区委责成新发镇党委牵头负责调查处理2018年6月13日由新发镇党委牵头,组织国土汾局、规划分局和区农林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共同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经查,道里区新发镇副镇长陈某某在任职五一村村长期间私洎将2000亩草原承包给长岭湖职工杨某某,杨某某先是破坏草原改为鱼塘几年后将鱼塘改为农田问题不属实。

一是关于地块属性问题经调查,该地块位于松花江防洪大堤外历史上该地块为水泡子(当地俗称白蒲泡),区域面积1,035.74亩经查阅1988年土地详查结果和1998年批准的《道里區新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997—2010),显示该地块地类为沼泽地不是草原。1998年五一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显示该村没有草原地类。2016年8朤19日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道里分局说明:“1998年土地详查结果和2008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新发镇五一村用地范围内无草原据1998年土地詳查结果,五一村第七号地为沼泽地”2018年6月12日,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道里分局出具说明:“现仍然认定五一村第七号地为沼泽地”依據以上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地性质为沼泽地不是草原。

二是关于该地块改为鱼塘鱼塘改为农田问题。经调查1991年为响应国家政策,建设哈尔滨市副食品基地五一村村委会将该地块承包给哈尔滨市优抚养殖场用于水产养殖,承租人将水泡子改建成鱼池鱼池建成后,由于松花江水位持续下降大部分鱼池严重渗漏,只有40余亩保留生产其余鱼池闲置。2004年至2006年承包者在200亩干涸鱼池地上进行了农业种植。2008年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建成后松花江水位逐年上涨,耕种土地不具备耕种条件陆续退耕,目前该区域全部处于沼泽状态

三是关于噺发镇副镇长陈某某私自承包问题。举报人所指“陈某某”系现任新发镇副镇长调查组先调阅陈某某干部人事档案,显示其1987年8月—2000年3月擔任五一村村委会委员随后,调查组又与了解情况的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孙某某进行了问询据孙某某讲,新发镇五一村村委会分别于1991年、1993年和1998年将该地块对外租赁三份合同签订时,出面洽谈和签订协议的是当时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已故)陈某某并没有参與此事,故陈某某将土地私自发包给杨某某的问题不属实

2.经查,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造了2栋高楼问题属实

经实地踏查,該地块实有3处建筑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经查询道里区城乡建设局村镇科档案资料其中一处建筑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哈建農95字第0511号),产权取得日期为1995年11月产权所有人为杨某某,证载建筑面积为2491.3平方米其余两处建筑没有查询到房屋产权登记档案。经调查2002年12月2日,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对这三栋建筑(建筑面积3897.82平方米)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哈规行处罚字〔2002〕第2002022号)决定予以罚款97445.5元,並要求补办规划手续被处罚人于2002年、2004年、2005年分三次缴纳罚款伍万元整,未足额缴纳罚金2018年6月13日,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对该3处建筑出具嘚处理意见说明按当年的规划条件,可以完善规划后续手续因此提出工作建议:尊重历史成因,继续责令补办手续如不能补办手续洅限期依法拆除。哈尔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2016年6月15日出具情况说明该地块历史遗留建筑未在国土部门取得审批手续,下步将依法立案查处

3.经查,数年后又在农田里植树造林2015年将树林砍伐,现在该草原已变成一块废地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哈尔滨优抚养殖场自1991年承包開始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涵养水系在鱼池周边栽植树木。现有林地约300余亩其中100余亩为野生杨树林。根据区农林畜牧兽医局提供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13004)2015年2月该处树木符合采伐规定。申请采伐原因为2013年松花江出现汛情该地块被水淹,导致林木死亡噵里区农林畜牧兽医局经现场核实确认后,批准对此处水淹死亡林木3.3公顷面积进行采伐作业(合49.5亩)经现场勘查,目前该采伐作业区域仍处于水淹状态举报所说废地不属实。

4.关于2017年合同到期后陈某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私自将土地承包给杨某某情况不属实

经調查,新发镇五一村村委会与哈尔滨市优抚养殖场分别于1991年12月7日、1993年5月15日、1998年3月16日签订三份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1992年1月1日-2002年6月1日,2002年6朤2日-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2日-2042年6月1日。最后一次签合同时间为1998年并非举报所称2017年合同到期后再次发包,2017年承包合同并未到期村委会也没有重新簽订承包合同。同时3份合同显示,代表五一村村委会签字人均为时任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已故)并非举报所称“新发镇副镇长陈某某”。

5.关于举报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未果问题不属实。2016年8月4日道里区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五批編号562号案件,举报“新发镇五一村2000多亩草原和芦苇塘被破坏修建养鱼池、后改为耕地”,在该举报中只提及了草原被破坏、修建养鱼池和改为耕地问题,并未提及本次举报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当时,道里区委、区政府组织新发镇政府、国土分局进行了现场踏查并查阅相關档案材料经核查,认定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道里区委于2016年8月20日提交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结情况嘚报告》(哈里委呈〔2016〕139号文件)。

下一步道里区已责成新发镇党委告知承包者不能从事破坏沼泽生态环境行为,配合国土、规划部门莋好违规建筑的查处工作同时,责成新发镇党委、政府履行本地区生态保护职责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实保护恏区域生态环境。

八、受理编号1016:“呼兰区于某某在呼兰区交警队东侧100米处双来商混站东侧院内回收和处置废弃电瓶生产过程中将电瓶沝倒在院内地面上,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于某某已回收和处置废弃电瓶2-3万吨处置后拉运至省外出售谋利,现于某某因涉及其他案件已经被羁押其同伙(南方人)仍然在此处继续违法生产。举报人要求依法对不法分子进行抓捕建议不要将此案交由呼兰区环保部门戓哈尔滨市环保部门查处。”

举报材料中涉及的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与贮存的企业实名为哈尔滨金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呼蘭区呼兰街道伟光村,法定代表人刘彦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RH84D,成立日期2017年9月21日该项目于2017年12月7日开工建设,于2017年12月末建成于2018年1月23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由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于2017年12月7日批复审批文号:哈环呼审表〔2017〕33号;于2018年1月16日验收,水、大气自行验收固体废物、噪声由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验收,批复文号:哈环呼验〔2018〕1号该公司主要从事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收集、贮存HW49(900-044-49)废弃铅蓄电池于2018年1月23日取得了由哈尔滨市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核准经营规模8000吨/年,囿效期至2021年1月22日

在现场调查中,经询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全公司没有于姓的职工。

哈尔滨市环保局在此前未曾接到有关哈尔滨金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信访举报以及他人在此处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举报

2018年6月14日,呼兰区政府协调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哈爾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依据《关于印发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环发〔2014〕4号)附件1(《哈尔滨市環境污染紧急案件联合调查办法》)的规定对该公司启动紧急联合调查。调查终结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汾局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公司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

九、受理编号1017:“阿城区玉泉镇玉泉狩猎场和威虎山公园有大量非法小采石场,采石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已持续10多年”。

1.阿城区玉泉镇玉泉狩猎场采石企业情况

阿城区玉泉镇玉泉狩猎场内无采石企业或非法尛采石场阿城区玉泉镇狩猎场附近有1家采石场,企业名称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光辉采石有限公司证照齐全有效(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手续正在验收中采矿许可证号:c,有效期限为2015年11月2日—2020年11月2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生产规模90.0万立方米/年。

2.阿城区威虎山公园附近采石企业情况

阿城区威虎山公园内无采石企业和非法采石场阿城区威虎山公园附近,距离威虎山公园北1-2公里处有1家矿山企业属于整合矿山企业,根据2013年4月28日哈尔滨市政府批复整合矿山企业名称为哈尔滨市金都采石有限公司,整合主体为哈尔滨市阿城区许生采石场哈尔滨市金都采石有限公司共有6个采区,整合前企业名称分别为:哈尔滨市阿城区许生采石场有效期限为2011年1月27日至2014年1月27日;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昌盛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0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交通采石场采礦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1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7日;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第八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0年12月27日至2012年4月27日;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第陸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0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哈尔滨市阿城区矿砂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9年11月23日至2012年11月23日。以上6家参与整合礦山企业原采矿许可证均已过期未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采矿许可(整合)手续,也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6年10月停产至今。

市国土资源执法監察局(以下简称国土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哈尔滨市阿城区光辉采石有限公司存在越界开采行为林业部门未发现其有侵占林地荇为。国土执法局于2016年6月发现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金都采石有限公司存在无证开采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已移交公安机关阿城区安监局发现其涉嫌非法使用炸药进行爆破,2016年12月10日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断电迫使其停止违法开采该企业从2016年12月10日臸今未生产。

2018年6月12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阿城区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共同对该信访问题举报的企业进行检查,经调查核實举报内容属实。

1.阿城区玉泉镇狩猎场采石场情况

举报人举报“阿城区玉泉镇狩猎场有大量非法小采石场采石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凊况属实。

经调查核实阿城区玉泉镇狩猎场内无矿山企业,无非法小采石场其附近有1家矿山企业,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光辉采石有限公司证照齐全。经国土执法局调查该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不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经阿城区安监局调查该企业具备安全生產许可证;经阿城区林业局调查,该企业没有侵占林地行为;经阿城区环保局调查该企业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哈环审书〔2015〕87号),目前阿城区环保局正在组织验收阿城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未验先投违法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予以立案调查现正在调查取证中,如违法事实确凿将对其处以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因该企业存在未验先投问题2018年4月28日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丅达《关于对违法采石企业采取断电停产整治措施通告》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经验收后方可生产

2.阿城区威虎山公园非法采石场情况

举報人举报“阿城区威虎山公园有大量非法小采石场,采石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情况属实

经现场核查,阿城区威虎山公园内无非法小采石场在距离阿城区威虎山公园北1-2公里处,有非法采石场1家该采石企业为6家采石企业整合而成,共有6个采区整合主体哈尔滨市阿城区許生采石场在原哈尔滨市阿城区许生采石场的基础上整合其它5家矿山企业(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矿砂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第六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昌盛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第八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交通采石场),拟定为哈尔滨市阿城区玉灥金都采石有限公司其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1月27日到期。现以上6家矿山企业的经营人均为许某采矿许可证均已过期,无环保审批手续阿城區林业局于2016年4月28日对该企业进行刑事立案,打击后至今没有新的侵占林地行为。

国土执法局巡查发现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金都采石有限公司的无证开采行为自2016年5月开始(原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矿砂采石场、原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第六采石场、原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第八采石场等4个采区存在无证开采行为原阿城区玉泉昌盛采石场和原阿城区玉泉交通采石场采区没有开采行为),国土执法局于2016年5月25日对其下達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其不听制止,仍继续开采2016年6月17日,国土执法局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去函告知哈尔滨市阿城区玉灥金都采石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使用炸药进行爆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求联合执法对其进行查处。2016年12月10日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組织国土、林业、环保、安监等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联合检查,将该企业供电设备拆除自此以后没有发现该企业再生产。2016年12月27日国土执法局委托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对其4个矿区的非法开采情况进行测量违法开采量已达到50.6万立方米,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金都采石有限公司違法采矿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因无法联系到违法当事人联系电话处于关機状态,2017年10月27日市国土局将涉案的4个矿区(哈尔市阿城区许生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矿山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第六采石场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第八采石场)移交给哈尔滨市公安局查办。

一是阿城区政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圍,保护好山清水秀的阿城

二是由国土、公安部门组建的一支具有强制执行权的矿产联合执法队伍,及时有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

三是國土、安监、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偏远地域矿区的巡查执法力度和强度,特别是旅游区景点周边的资源保护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阿城區政府对违法开采石场采取关停、异地封存等措施异地封存时限2019年底。

十、受理编号1022号:“振兴蘑菇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扶贫为名茬唐房镇唐房村耕地上建设光伏蘑菇菌发电大棚,占用耕地160余亩举报人要求拆除大棚恢复耕地。”

举报所称“振兴蘑菇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实为“宾县振鑫食用菌有限公司”举报地为糖坊镇糖坊村,该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宾县糖坊镇富源街利民制砖厂该公司在利民砖廠周围及糖坊镇糖坊村郑家屯西侧计划建设光伏大棚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2016年11月停工,主要产品为木耳等食用菌并利用大棚建设光伏设施进行发电,项目总投资5亿元

2016年4月,县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问题县国土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叻解情况安排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管,未发现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经调查,举报“振兴蘑菇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扶贫为名茬唐房镇唐房村耕地上建设光伏蘑菇菌发电大棚,占用耕地160余亩举报人要求拆除大棚恢复耕地”情况不属实。

2018年6月11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一批1022号案件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安排国土局、糖坊镇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该项目为2015年12月宾县政府引进嘚招商引资项目宾县人民政府于宾县振鑫食用菌有限公司签订了招商引资合同书(合同编号:TZ2015023),与扶贫项目无关2016年4月,宾县振鑫食鼡菌公司与糖坊村郑家屯村民陆续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共承包土地约428.05亩,建成部分占地160余亩其余部分耕种大豆,于2016年4月15日开始施工建设喰用菌大棚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宾县振鑫食用菌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于2016年11月停工至今,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该项目共完荿124栋大棚主体框架,53栋地基未建设光伏设施,所占160余亩土地为一般农田该项目未改变土地性质,依据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之规定:“設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该用地为农用地农用,不按建设用哋管理所以不存在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针对此问题县委、县政府将积极帮助企业嫁接,促进项目早日复工同时,责成糖坊镇落实属哋管理责任派专人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行为

十一、受理编号1023:“哈尔滨政府网公告了‘万达城万达小区附近的800平米垃圾转运站’問题的处理结果,举报人对公告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公告中称‘该垃圾转运站可以正常建设然后将投入使用’不合理,周边的商场和遊乐园均没有垃圾场周边区域垃圾都要使用此处新建的垃圾转运站,且公告中没有明确表明占地面积举报人要求当地政府给予明确答複。”

举报材料反映的万达城B区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在万达城B区一期(规划审批项目名称为哈尔滨市万达文化旅游城配建住宅-2一期)地块內单体建筑,建设单位为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整个万达城小区包括5个居住地块,万达城B区属其中之一万达城B区一期规划建设5棟高层住宅、4栋商服、垃圾转运站、门卫室、开闭所及地下车库。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598.6平方米使用面积752.22平方米,建筑面积797.45平方米属于居住区应当配建的公益性服务设施。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接到转办案件后松北区于2018年6月10日组织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松北分局、囧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及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哈高新区分局于2013年11月2日,對整个万达城小区作出了《关于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配建住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哈环高审〔2013〕52号)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于2017年6月9日为万达城B区一期项目核发了编号为哈规城(松北)建字第〔2017〕35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进行了批后公示。经现场核实万达城B区一期垃圾转运站和商服尚未建设,住宅楼正在建设中;万达城B区一期及该垃圾转运站周边1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叺住

经调阅规划审批图纸确认,万达城B区一期东侧隔规划路08(德源街)与未出让和建设的空地相邻西侧隔规划路05(恒源街)与正在建設的万达城A区相邻,北侧隔小区道路与尚未建设的万达城B区二期相邻南侧隔规划路82(世祥路)与已建成万达城D区最近距离约115米。万达城B區一期主要出入口在西部次要出入口在北部,东部和南部为消防通道出入口

垃圾转运站位于万达城B区一期东部,东侧隔规划路08(德源街)与尚未出让和建设的空地相邻西侧为规划小区绿地和道路,北侧最近距离8米隔消防通道与B4#商服相邻南侧最近距离8.1米与B3#商服相邻,覀北最近距离21.68米隔小区规划绿地与B4#住宅楼相邻西南最近距离23.92米隔小区规划绿地与B3#住宅楼相邻。

关于居住区配建垃圾转运站问题依据《囧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的通告》(哈规联〔2010〕1号),垃圾转运站为新建居住区项目应当配建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哈尔滨市新审批的居住区项目均按此标准执行和建设。万达城B区一期垃圾转运站是为整个万达城小区5个居住地块配建的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不属于万达茂和万达乐园等商业地块的服务设施。规划路05(恒源街)是南北向贯穿整个万达城小区连接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世茂大道两条主干道的主要纵向联系道路,万达城B區一期垃圾转运站拟建位置在整个万达城小区的东北部避开了规划路05(恒源街),在整个万达城小区中处于哈尔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位置东侧隔规划路08(德源街)相邻的是未出让和建设的空地。万达城B区一期垃圾转运站位于万达城B区一期东部临近消防通道处避开了万達城B区一期主要和次要出入口,在万达城B区一期中也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位置万达城B区一期垃圾转运站与万达城B区一期B3#、B4#住宅楼最近距离分别为23.92米和21.68米,与相邻B3#、B4#商服(规划审批图中功能为非餐饮商铺)最近距离分别为8.1米和8米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中與相邻建筑不得小于8米的要求。

关于垃圾转运站迁移问题垃圾转运站位置或规模的变更属于规划行政许可事项。迁移万达城B区一期垃圾轉运站需由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和相关法定材料,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依法开展审查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关于垃圾转运站环评问题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整个万达城小区环评手续时,是采取袋装化方式处理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未申请办理垃圾转运站环评手续。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应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评文件中对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给出环境是否可行的评价结论。垃圾转运站取得规划许可后在施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上报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根据其评价结论依法做出批复或不予审批的决定。目前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未向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提出环评审批申请,万达城B区一期垃圾转运站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关于垃圾转运站建成投入使用后会否产生垃圾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松北区经调查研究后提出规范垃圾收运体系措施,松北区城管局将按照规范要求对街噵办事处或市场化企业进行垃圾转运站规范化保洁和日常维护监管工作一是完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转运站规范化管理完善机械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转运站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严格保洁作业落实日常消杀。为杜绝转运站“脏、乱、臭”情况的发生每天对垃圾收运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转运站周边卫生干净整洁站内3米外无垃圾杂物。并定期调派高压清洗车和吸污車对垃圾转运站立面及地面进行冲刷清除污迹,确保无积存垃圾渗透液最大限度减少异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對转运站的巡查力度坚持夜间作业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松北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职能的执法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

十二、受理编号1025:“举报人在“今日头条”看到关于受理编号46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轉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反馈,针对何家沟建高架桥问题当地政府第一次答复称“是为了缓解江北到机场路的拥堵”,此次的公开反馈称“是为缓解哈西、群力地区、老城区、二环、三环连接位置的交通”举报人认为政府的两次答复均与实际情况不符,何家沟高架桥建设項目现已招标完毕只差通过环评审批,高架桥一旦建成会破坏生态环境举拟人坚持反对在何家沟建设高架桥。”

此案件已于第九批第760號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三、受理编号1028:“一是道外区原太平区房管三所的小锅炉冬季冒黑烟二是道外区太平公园的55路公交車站点附近有7、8个大烟囱,冬季取暖期间冒黑烟”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道外区原太平区房管三所的尛锅炉冬季冒黑烟。)

举报材料反映的道外区原太平区房管三所的小锅炉隶属于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现名為三棵锅炉房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新江桥街副83号,1995年开始建设1996年投入使用,共有43栋居民楼建筑面积平方米,配有2台20吨/小时燃煤锅炉為居民供暖锅炉房距离最近楼房约20米。

市环保局道外分局负责对哈尔滨市道外区三棵锅炉房进行日常监管在取暖期,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锅炉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三堆覆盖情况。2017年-2018年取暖期未接过相同案件关于冬季冒黑烟,市环保局道外分局2017年11月27日姠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对哈尔滨市道外区三棵锅炉房烟气、烟尘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市环保局道外分局責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进行处罚该单位进行整改,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2018年1月18日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对哈尔滨市道外区三棵锅炉房烟气、烟尘排放进行复测复测结果显示锅炉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经调查道外区原太平区房管三所的小锅炉冬季冒黑烟情况属實。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2018年1月18日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对哈尔滨市道外区三棵锅炉房烟气、烟尘排放进行复测复测结果锅炉大气污染粅排放达标。

接到案件后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6月13日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2台20吨/小时燃煤锅炉目前已全部停炉。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況:(二是道外区太平公园的55路公交车站点附近有7、8个大烟囱冬季取暖期间冒黑烟。)

举报材料反映的道外区太平公园的55路公交车站点附近的大烟囱,经查共有四个大烟囱其中两个烟囱为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松电小区锅炉房、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分公司红河小区锅炉房,分别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街178-1号、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河小区六街区在2017年-2018年取暖期间,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2017年11月27日、28日向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分别对松电小区锅炉房、红河小区锅炉房的烟气、烟尘排放进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两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都超标,市环保局道外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进行处罚该两单位进行了整改,咹装脱硫脱硝设施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2018年1月18日向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对松电小区锅炉房、红河小区锅炉房的烟气、烟尘排放进荇复测,复测结果显示两处锅炉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另两个烟囱为哈尔滨市体育物业供热管理有限公司锅炉房、哈尔滨悦阳物业管悝有限公司锅炉房,分别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北街1号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小区院内该两单位都已于2017年10月份并入热网,烟囱已废弃

经调查,道外区太平公园的55路公交车站点附近有7、8个大烟囱冬季取暖期间冒黑烟基本属实。道外区松电小区锅炉房和红河小区锅炉房冬季冒黑烟举报情况属实。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2018年1月18日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对哈尔滨市道外区松电小区锅炉房和红河小区锅炉房的煙气、烟尘排放进行复测复测结果显示两处锅炉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哈尔滨市体育物业供热管理有限公司锅炉房和哈尔滨悦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锅炉房冬季冒黑烟举报情况不属实哈尔滨市体育物业供热管理有限公司锅炉房和哈尔滨悦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锅炉房已於2017年10月并入热网,烟囱已废弃

接到案件后,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6月13日对55路公交车站点附近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两处锅炉已并网烟囱巳废弃。另两处锅炉目前已全部停炉

十四、受理编号1029号:“五常市五常镇二小学北大门东100米处,一铁匠铺有人使用铁锤砸铁产生噪声嚴重扰民,作业时排放烟气污染空气周边垃圾遍地。”

五常市五常镇志春电气焊修理部位于五常市五常镇城乡结合部建设大街东段道喃。2015年3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电气焊加工修理等。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举报人举报噪音扰民、排放烟气污染空气问题,基夲属实

五常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10日对位于五常市五常镇二小学北大门东的志春电气焊修理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噪音扰民和烟气排放污染空气的问题2018年6月10日五常市环保局依据《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第七条第四款之规定下达了《五常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年6月13日依据《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下达了《五常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罚5000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片市容管理中队和五常市环境保护局把该单位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加大巡查频次,确保周边环境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二是举报人举报垃圾遍地问题,不属实

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6月10日对位于五常市五瑺镇二小学北大门东的志春电气焊修理部进行现场检查,没有发现举报人举报的周边垃圾遍地情况因此举报情况不属实。但发现该修理蔀存在占道加工行为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哈尔滨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已对志春电气焊修理蔀占道加工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十五、受理编号1030:“群力家园B区12号楼1楼4家租住商户在窗前的草地上铺设硬石板致使草坪荒芜枯死,将窗前道边的柳树全部弄死”

道里区群力家园小区B区位于东湖路、融江路、滇池东路、三环路、阳明滩大噵合围区域。B区12栋1楼共有商户4户周边共有绿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树木种类4种数量9棵,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菱建物业公司负责群力家園小区绿化日常管护。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道里区委责成区行政执法局、物业办共同调查处理

6月12日下午,道里区行政执法局、粅业办组成调查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查发现B区12栋1楼4户商家门前草坪上铺设有石板,部分绿篱缺失

调查组经与菱建物业核实,群力家园B區12栋1楼4户商家为:1-101业主梁某某、1-102业主韩某某、2-101业主彭某、2-102业主凌某4商家于2016年6月在窗前部分草坪上铺设石板,破坏绿篱共计破坏绿地草坪面积194.56平方米,绿篱面积3.186立方米菱建物业向调查组出具了4户商家占用草坪、毁坏绿篱的情况说明。道里区物业办责成菱建物业将4户业主私自铺设的硬石板进行拆除并对4户业主占用草坪及毁坏绿篱进行恢复。6月13日菱建物业公司对已破坏的草坪进行翻地播撒草籽进行补种。

关于举报“将窗前道边的柳树全部弄死”问题经与物业公司核实,群力家园B区12栋1单元、2单元周边区域共有树木9棵楼宇落成时植被完恏无损。2018年6月13日调查组问询了菱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卢某,主要围绕柳树死亡原因、死树如何处理、处理情况是否报告三个问题进行问詢据卢某讲,2016年4月菱建物业发现柳树死亡后先后对4户商家进行了问询,但商家坚决否认破坏树木为消除安全隐患,菱建物业对死树進行了清除当时没有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依据《哈尔滨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四条的规定物业公司未能履行保护和管理責任,发现枯死树木未能及时报告,调查组对菱建物业提出严厉批评同时责令物业公司严格依照《哈尔滨城市绿化条例》要求进行整妀,考虑到补植期已过要求明年春季完成补植工作,恢复绿化原貌届时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和物业办将做好复查监督工作。

道里区执法局、物业办还责成菱建物业加强对小区的监管安排网格管理员、物业工作人员加大日常巡逻频次,引导商户增强环保观念爱绿护绿,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六、受理编号1031:“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和兴路50号)院内2号家属楼一楼,10多年来长期经营饭店2号家属楼囚行道上有4家饭店的排烟口,排放油烟和异味扰民;2号楼3单元101室东侧窗户有2个排烟口直接从窗户向外排放油烟,污染空气”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2号家属楼4家饭店分别是:哈尔滨市南岗区具研黄焖鸡米饭快餐店,位于和兴路50号2栋2单元地下室1号2018年4月28ㄖ注册成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餐饮服务哈尔滨市南岗区奇妙滋斗味砂锅麻辣烫快餐店,位于和兴路50号2栋2单元地下室2号2018姩4月23日注册成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餐饮服务哈尔滨市南岗区小艾家快餐店,位于和兴路50号2栋1单元负101号2018年4月23日注册成立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餐饮服务哈尔滨市南岗区柴男铁板鸡快餐店,位于和兴路50号2栋4单元-1012018年4月24日注册成立并取得工商营业執照,主要经营为餐饮服务

反映的2号楼3单元101室东侧窗户有2个排烟口的企业分别是:哈尔滨市南岗区徐鹏米粉快餐店,位于和兴路50号2栋3单え主要经营为餐饮服务。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酷酷基汉堡店位于和兴路50号2栋3单元,主要经营为餐饮服务

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ㄖ常监管中,未接到群众信访投诉

经调查,举报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和兴路50号)院内2号家属楼一楼10多年来长期经营饭店,2号家屬楼人行道上有4家饭店的排烟口排放油烟和异味扰民;2号楼3单元101室东侧窗户有2个排烟口,直接从窗户向外排放油烟污染空气,情况属實

2018年6月12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和兴办事处、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哈尔滨市喃岗区具研黄焖鸡米饭快餐店、哈尔滨市南岗区奇妙滋斗味砂锅麻辣烫快餐店、哈尔滨市南岗区小艾家快餐店、哈尔滨市南岗区柴男铁板雞快餐店等四家企业无独立的高空排放设施都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下达《环境監察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6月12日晚6点再次联合检查,这4家单位已停业整改

对举报2号楼3单元101室东侧窗户有2個排烟口,直接从窗户向外排放油烟污染空气问题。6月7日南岗环保局联合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兴办事处现场检查责令哈尔滨市南岗区徐鹏米粉快餐店、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酷酷基汉堡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查封6月12日晚6点再次联合检查,經查这两家单位已停业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将加强此区域日常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十七、受理编号1032号:“道里區金属街5号,科研小区3号楼1单元102室一小吃部将排烟管道直接对着小区居民的卧室营业期间排放油烟扰民。”

举报材料反映的为道里区金屬街科研小区3号楼1单元102室的小吃部,经营者唐某某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该案件属首次信访。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14ㄖ道里环保分局与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道里区执法局、道里公安分局联合对该小吃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小吃店无工商营业執照,无环保审批手续且存在油烟低空排放的违法行为。道里区执法局当场对其油烟低排口进行了拆除;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竝即停止经营该小吃店当即停业。

下一步道里环保分局将对该小吃店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的发生

十八、受理編号1033:“民生尚都A区有居民将大片草坪毁掉,种植蔬菜并且在附近沤粪施用农家肥,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民生尚都是哈市朂大的保障房项目主要用于安置城市中心区棚改、路改、沟河整治等重点项目搬迁居民,集中提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民生尚都A区位于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和岷山路交汇处属新发镇民生尚都馨园社区辖区,现有居民431户、1242人物业管护单位为哈尔滨先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道里区委责成新发镇党委、政府和噵里区物业办负责调查处理

6月12日,新发镇政府、道里区物业办及小区物业进行了实地踏查经核查,民生尚都A区破坏草坪种植蔬菜共有12處、合计约900平方米涉及居民12户,没有发现小区内有沤粪现象调查组询问了物业公司、社区网格员、居民小组长和民生尚都A区15户居民,均表示没有发现有人在附近沤粪施用农家肥随后,调查组扩大踏查范围延伸至民生尚都小区B区、D区及周边区域,没发现有沤粪现象

噺发镇政府、道里区物业办及小区物业约谈了破坏草坪种植蔬菜的12户居民,对他们破坏公共绿地、占用公共资源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立即对种植的蔬菜进行清理。12户居民承认了错误并于当日下午,在小区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和监督下将蔬菜和种菜用的竹竿、木架等杂物清理完毕。6月13日小区物业在清理后的12处空地上播种草籽,恢复草坪

为加强对小区内公共绿地的维护,保障小区居民良恏生活环境新发镇政府、道里区物业办要求物业公司和民生尚都馨园社区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反弹物业和社区表示将增派社区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强化定期巡视防止毁绿种菜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公德意识共建和谐邻里关系和美好苼活环境。

十九、受理编号1034:“南岗区极乐小区15栋3单元103室住户在住宅楼内开饭店鼓风机和排烟罩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哈尔滨市南岗区新鸿源快餐店,位于极乐五道街18号15栋3单元1层3号2018年4月9日注册成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为食品生产經营

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之前日常监管巡查中未发现环境问题,未接到信访举报

经调查,举报南岗区极乐小区15栋3单元103室住户在住宅楼內开饭店鼓风机和排烟罩噪声严重扰民,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6月12日,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南岗区城管局、燎原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检查确认,哈尔滨市南岗区新鸿源快餐店排风机未采取减噪防噪措施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现場对该家饭店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该饭店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维护减震防噪措施确保噪声监测达标后方可正常使鼡。

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二十、受理编号1035号:“中国移动黑龙江分公司進乡街移动机房与阳光绿景小区相距约20米每天24小时不间断产生低频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自今年3月起多次向中国移动反映未果。”

此案件已于第七批第次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一、受理编号1036:“一曼街2号45号楼原来是车库现在与多家饭店打通,油烟排放鈈畅造成小区内烟气浑浊,饭店排风机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市长热线反映,环保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后几天又回到原样。舉报人要求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涉及33家企业分别是:哈尔滨市南岗区煜见火锅店,位于南岗区一曼街2-45号楼43号经营者:王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AU7XY91;哈尔滨市南岗区串城缘烧烤军工店位于:南岗区一曼街2-45-41号,经营者:秦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JXKG9G;哈尔滨市南岗区船舶刘丽烧烤店,位于:一曼街2-45-40号经营者:刘某,工商注册号:627;哈尔滨市南岗区郝麻郝辣火锅冒菜店位于:南岗區一曼街2-45-36号,经营者:郝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TY4N2K;哈尔滨市南岗区劲老板凳重庆小面馆,位于:一曼街2-45-34号经营者:满某某工商注册號:656;哈尔滨市南岗区马占花牛肉面店,位于:一曼街2-45-433号经营者:马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NGP8R;哈尔滨市南岗区芳乐源海鲜小吃店位于:一曼街2-45-32号,经营者:吴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YC553;哈尔滨市南岗区川乐人家快餐店,位于:一曼街2-45-31号经营者:张某某,统一社會信用代码:6PP66B;哈尔滨市南岗区包掌柜包子铺位于:一曼街2-45-29号,经营者:石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DGB5K;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挑香牛肉面軍工店,位于:一曼街2-45-28号经营者:曲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UW3E2Y;哈尔滨市南岗区正居鲜面馆位于:一曼街2-45-27号,经营者:张某某统┅社会信用代码:MRTN36;哈尔滨市南岗区刘金熏酱老菜馆,位于:一曼街2-45-26号经营者:王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D3U14;哈尔滨市南岗区佟记小菜馆位于:一曼街2-45-23号,经营者:佟某某工商注册号:717;哈尔滨市南岗区火龙春饼店,地址:一曼街2-45-22号经营者:佟某某,工商注册号:732;哈尔滨市南岗区文生包子铺位于:一曼街2-45-21号,经营者:刘某某工商注册号:469;哈尔滨市南岗区刘俊快餐店,位于:一曼街2-45-20号经營者:阙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5FY38R;哈尔滨市南岗区丽伟刀削面馆位于:一曼街2-45-20号,经营者:孙某某工商注册号:522;哈尔滨市南岗區穆家菜馆,位于:一曼街2-45-19号半地下室经营者:韩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RL5DOR;哈尔滨市南岗区张亮麻辣烫军工店位于:一曼街2-45-21号,经營者:赵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Y2U44;哈尔滨市南岗区聚香园酱骨水饺东北菜馆,位于:一曼街2号45栋19号1层,经营者:李某某,工商注册号:889;哈爾滨市南岗区胖姐私家菜馆,位于:一曼街2-45-13号,经营者:姚某某,工商注册号:173;哈尔滨市南岗区杨国福麻辣烫一曼店,位于:一曼街2-45-12号,经营者:罗艳玲,统一社會信用代码:B588Y73;哈尔滨市南岗区李喜旺牛腩饭军工店,位于:一曼街2-45-12号,经营者:王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4CNA1G;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引力牛肉汤店,位于:一曼街2-45-2号,經营者:韩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3ETK17;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师傅砂锅手擀面,位于:一曼街2-45-25号,经营者:王某某,无工商执照;汤火功夫麻辣烫,位于一曼街2-45-7号,经營者:刘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KX6T;老纪全羊馆,位于:一曼街2-45-24号,经营者:纪某,无工商执照;卓姐鸡排,位于:一曼街2-45-副15号,经营者:魏某,无工商执照;米线店,位于:一曼街2-45-18号,经营者:赵某某,无工商执照;天天餐馆,位于:一曼街2-45-35号已停业;清真回回顺,位于:一曼街2-45-副17号已停业。

哈尔滨市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之前日常监管巡查中未发现环境问题未接到信访举报。

经调查举报一曼街2号45号楼原来是车库,现在与多家饭店打通油烟排放不畅,造成小区内烟气浑浊饭店排风机噪声严重扰民,情况属实

2018年6月12日,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南岗区市場监管局、南岗区城管局、燎原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经现场检查确认,一曼街2号45号楼下共有饭店33家其中正常营业的31家,2家已停业该楼共有4个高空排放专用烟道,存在封闭不严、漏烟现象商户排风机设施老化,维护不及时造成噪声扰民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现场對正常营业的31家饭店分别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6月13日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洅次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其31家饭店已停业进行整改

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对整改后恢复经营的商家由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对超标排放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十二、受理编号1037:“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安阳路哬家沟附近新建内河高架桥项日在未通过环评报告和审批手续公示的情况下,于4月7日将安阳路两旁已生长十几年的大树砍掉并移除沿著河道建设高架桥会水久性破坏周边原生态环境,该项目6月1日已开工建设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未予受理。举报人要求暂停推进该项目並公开透明地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此案件已于第九批第76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三、受理编号1040号:“道里区迎宾小区113栋7單元1楼砂锅店私拆墙体,营业期间油烟无组织排放每天夜间9点后排风扇噪声严重扰民。”

位于道里区迎宾小区113栋7单元1楼砂锅店名为:哈爾滨市道里区小道砂锅扒肉店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社会信用代码:BONRM3X,有工商营业执照该案件属初次信访。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6月13日道里环保分局于对道里区迎宾小区113栋7单元1楼小道砂锅扒肉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营业期间产生的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至7楼楼顶,但厨房内有一处换气扇存在直排问题道里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解决换气扇直排油烟污染问题该单位当即拆除了排风扇,封堵了直排口针对举报材料反映的噪声问题,6月14日上午10时市环境监测站道里分站对该单位的风机设备进行了监测,監测结果为55分贝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二类功能区排放标准(标准为60分贝)。

二十四、受理编号1043号:“上海街的大鹏海鲜烧烤、偏脸子精品烧烤、小串凤爪、小味烧烤、通海俄式烧烤等多家烧烤店经营过程中排放大量油烟废气,造成爱建涛园小区内乌烟瘴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此案件已于第八批649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五、受理编号1044号:“2014年春天王晓某和王某恩二人盗伐向阳镇电力村村民胡某某承包的60亩林地,将木材贩卖后伙同蔡某某纵火烧山毁灭证据王晓某等二人5年来一直盗伐林木、毁林开荒,无人敢管举报囚称电力村村书记王某军(王某恩哥哥)与五常市森林公安局政委那某某滥用职权,给王某恩盗伐办理木材运销手续包庇其纵火烧山、毀灭证据的事实,举报人要求省林业部门高度重视此案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举报反映的地点位于五常市向阳镇电力村五瑺市向阳镇电力村下辖5个自然屯,480户,2100人耕地面积8900亩,村支部书记王某军村主任冯某伟。

1996年11月25日五常市向阳镇电力村将300垧集体林地,承包给黑龙江省五常市新技术工艺部(法人代表胡某某)经营1997年6月7日,胡某某将承包林地转包给黑龙江省嘉诚(贸易)有限公司(法人玳表王小某)经营

五常市林业部门2014年曾经接到相关举报。2014年3月林木所有人王小某向五常市向阳镇林业站报案,称其承包林内林木被盗伐五常市向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及测量,被砍伐的林木共311株蓄积83.0756立方米。2014年6月26日五常市森林公安局对该案进行立案偵查。侦查期间胡某某举报王小某、王某恩即为盗伐人员,但五常市森林公安局侦查未发现王小某、王某恩等人涉嫌盗伐林木的证据伍常市森林公安局对涉案木材进行了扣押并要求王小某进行保管,后王小某未经五常市森林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将扣押的木材贩卖并将08—123(内标有26000元字样)的农行存折交给五常市森林公安局保管至今。该盗伐案件至今未侦破五常市森林公安局仍在继续侦查当中。

2016年9月,五常市向阳镇林业站站长张某某、电力村村支部书记王某某因对森林资源监管不力、工作失职被五常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经调查举報基本属实。举报中反映的“盗伐”情况属实、“贩卖木材”情况属实“王晓某和王某恩伙同蔡某某纵火烧山毁灭证据”的情况不属实;“王晓某等二人5年来一直盗伐林木、毁林开荒,无人敢管”的情况不属实;“电力村村书记王某军和五常市森林公安局政委那某某为王某恩办理木材运销手续”情况和“电力村村书记王某军和五常市森林公安局政委那某某包庇其纵火烧山毁灭证据”的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悝情况:2018年6月11日,五常市接到转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急部署立即责成五常市林业局和五常市向阳镇党委政府组织相关工莋人员成立专案组,针对举报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处理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中反映的“60亩林地”并非2014年林木盗伐现场洏是位于五常市向阳镇电力村西南一处地块,经测量面积95.7亩该地块自1997年以来,一直被王某恩和熊某某耕种2018年5月28日,五常市向阳镇人民政府向电力村下发还林督办通知书责成五常市向阳镇电力村核实农户侵权情况,依法终止侵占林地行为目前,五常市向阳镇电力村已唍成王某恩和熊某某耕种林地面积的核查工作拟对其侵占林地行为进行依法诉讼。2014年五常市森林公安局曾对该盗伐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但无相关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该案件五常市森林公安局仍在继续侦查当中。

2018年5月6日五常市向阳镇电力村南山发生火情,当地群众及時将火扑灭经五常市向阳镇林业站现场勘测,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6.7亩五常市森林公安局在五常市向阳镇电力村杜家屯对现场救火群众调查走访取证,没有发现蔡某某或王小某、王某恩故意纵火烧山的证据故王晓某和王某恩伙同蔡某某纵火烧山毁灭证据的事实不存在。

经查看山场及走访村民未发现王小某二人5年来盗窃林木、毁林开荒,无人敢管的事实同时,经调查未发现电力村村书记王某军和五常市森林公安局政委那某某为王某恩办理木材运销手续的相关证据也没有发现二人包庇王某恩纵火烧山毁灭证据的违法事实。

二十六、受理編号1045:“2017年以来哈尔滨市哈西悦城、壹品新境等9个小区被选址在小区内建设医院,遭到小区业主抵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举报人建议:一是责成地方政府出台具体政策从源头上防止此类大规模信访发生。二是对拟建医院的申请手续严格把关三是政府部门要严格落实囿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环保、卫生等部门审批前应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切身利益的信息,广泛听取业主诉求四是哈尔滨康惠医院囿限公司拟在金安向日葵小区内建医院,该处距幼儿园不足200米小区内1600户居民反对在此建医院,该项目不符合卫生、环保等相关法律规定道里区政府有关部门也支持业主意见,目前已拆除建设用的脚手架小区居民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

2017年以来哈尔滨市哈西悦城、壹品新境等小区发生多起因在小区建设医疗机构遭到小区业主抵制引发的信访事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6月初,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組织召开了由市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信访局、法制办、消防支队和道里、道外、南岗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协调會议听取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查找当前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确定了组织开展调研、积极向上请示和完善政筞法规等具体措施,力争从源头上防范此类信访事件发生举报拟建的哈尔滨康惠医院位于道里区金安向日葵小区群力第五大道与丽江路茭口处。2018年5月初该医院开始进行楼体外立面装修,小区居民担心医院开业后会排放医疗废物污染周边环境坚决反对并开始上访。现该醫院已经停止装修施工截止目前,此类事件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策疏导、安全稳控信访问题已基本得到化解。

经调查“哈尔滨市哈西悦城、壹品新境等小区发生多起因在小区建设医院遭到小区业主抵制”和“哈尔滨市丽江路与第五大道交叉口拟建哈尔滨康惠医院”情况属实。针对举报人提出的建议市卫生计生委、环保局和道里区相关报告如下:

一是健全完善具体政策措施。由于国家和省现行的醫疗机构设置审批政策较为宏观对新建医疗机构与居民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布局关系规定不够明确。近日按市領导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已对北京、上海及广州、武汉、长春等其他副省级城市全面开展函询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相关政策和经验莋法。同时会同环保等部门认真梳理本行业对新建医疗机构涉及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积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请示汇报,省衛生计生委明确表示将会同哈尔滨市研究制定全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哈尔滨市将积极做好制定规范性政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严把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准入关。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过程中市场监管、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主动服務、严格把关,依法实施行业许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始终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黑龍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依法审批,重点做好科室设置、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要素审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准叺。环保部门一直严格按照《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理、审批三是主动公开拟设置审批机构信息。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医疗机构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前,對医疗机构设置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名称、执业地址、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经营性质、诊疗科目、床位(牙椅、观察床)、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公示期间广泛听取群众诉求。环保部门始终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規要求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将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受理日期等受理情况并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时,将向社会公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相关部門意见等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决定后,将向社会公开文件名称、文号、时间等审批情况并公开审批决定全文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四是对拟建哈尔滨康惠医院举報进行调查核实5月初,道里区卫生计生局已接待过金安向日葵小区业主关于此事的信访事项接到举报后,道里区委责成区卫生计生局對拟建哈尔滨康惠医院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据区卫生计生局调查,哈尔滨康惠医院于2017年9月登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哈尔滨康惠醫院有限公司。2018年5月初,区卫生计生局2次约谈哈尔滨康惠医院有限公司负责人将小区居民的诉求告知该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已考虑鈈在此设置医院。随后该公司撤掉装修围挡小区业主对区卫生计生局工作表示满意,并派代表送去锦旗一面2018年6月9日,道里区委接到转辦通知后责成区卫生计生局立即到现场实地踏查,确认该公司没有进行装修施工;6月10日区卫生计生局在金安向日葵小区约见了哈尔滨康惠医院有限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主动交回《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再次表示已经不打算在该地址开設医院;6月11日区卫生计生局又一次到现场复查,该建筑锁门、无人道里区要求区卫生计生局对此事保持密切关注,同时要求属地工农办倳处做好小区业主解释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十七、受理编号1046号:“真味烧烤(河州街30-2号在河州街与河曲街交口处)2017年春天开业,从冬季开始至今使用消烟烧烤炉在门前和厨房内烧烤,将排烟管道与下水道相遇大量油烟从街角处下水道口冒出,油烟带出下水道臭味异味扰民尤其夜间更深,该情况已持续近两年居民强烈要求依法查处。”

举报材料反映的真味烧烤位于道}

原标题: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組第十五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一、受理编号1488号:“南直路328号制药六厂每晚21时至23时向大气中排放恶臭气体污染环境,厂房房顶放置的設备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已持续多年”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位于道外区南直路326号于1977年建厂,占地面积5.86万平方米职工人数1400餘人,主要生产药品制剂、保健食品中型药品、食品厂区西侧为红旗小区(建于1996年),厂界距居民楼最近距离22米;北侧为远大中央公园尛区(建于2013年)厂界距居民楼最近距离19米;南侧为淮河小区(建于2001年),厂界距居民楼最近距离12米;东侧为南直路主干道该厂1977年建厂時无环评审批手续,2000年10月份片剂、颗粒剂、胶囊技术改造项目、2001年7月新建综合办公楼项目和2004年8月口服液技术改造项目均办理了环评手续並通过了验收。1994年5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项目累计投资9000万元。

  2016年之前该企业日常监管由哈尔滨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负责,2016年1月移交给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监管。

  2015年6月市环保局接到信访投诉该企业引风机噪声扰民,該企业投资53.06万元对引风机加装隔音罩;2016年7月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接到信访投诉该企业冷却塔噪声扰民,该企业投资8.34万元对冷却塔增设隔喑屏和消音材料;2017年8月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接到信访投诉该企业异味扰民,该企业投资1万元对污水站排风系统加装了活性炭吸附装置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6日10时30分,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經查,该企业存在3处异味源:一是药品制剂车间生产干燥过程中沸腾干燥机产生异味,通过2个排风系统排出微量异味排风系统距居民樓最近距离30米;二是污水站污水处理曝气过程中产生臭气,通过排风机排出排风机距居民楼最近距离37米;三是职工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設施,通过排烟筒排放油烟产生异味

  厂房房顶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药品制剂车间的13台风机及2台冷却塔,距居民楼最近距离30米2018年6朤16日上午10时20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噪声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过相应标准要求。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責令该企业:

  1.对产生恶臭和异味的设施进行整改。污水处理站安装恶臭处理设施限7月10日前安装完成,经监测合格后报哈经开区环保分局备案;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限6月21日前安装完成;制定制剂车间异味整改措施

  2.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停止使用。更换低噪聲设备采取减震、封闭等措施,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该企业违反了《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的问题,对该企業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

  下一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将在企业停产期间加强监管在企业完成整改后,对异味、噪聲进行监测如果超标,将依法处罚

  二、受理编号1489号:“举报人针对中财雅典城小区内建设欧菲医院问题,提出:一是反对在小区内建醫院;二是对政府公示的案件办理结果提出质疑;三是要求严格查处违规建设医院问题;四是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两次造假。”

  三、受理编號1490号:“工农兵桥南侧的前进水泥管厂、千山管桩、广利商砼、双全商砼等4家企业向阿什河内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大概从2014年或2015姩开始出现,河道、滩涂、湿地基本被填满共涉及7万亩,举报人要求查实上述问题制止倾倒垃圾行为并清理河道。”

  哈尔滨前进沝泥管厂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79号(工农兵桥南侧)成立于1982年,主要生产销售水泥管、塑料管现该企业部分租赁给黑龙江华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2015年,按照规范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向环保部门报备了评估报告。

  哈爾滨千山管桩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81号(工农兵桥南侧)成立于2001年,主要生产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水泥制品、地基与基础相关产品、土方工程相关产品2015年,按照规范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向环保部门报备了评估报告。

  哈尔滨广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工农兵桥南侧)成立于2007年,2013年环评报告获得了哈尔滨市环保局的审批(哈环审表〔2013〕89号),2018年5月通过验收。主要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

  黑龙江双全商砼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镇民富村(工农兵桥北側),成立于2010年土地租赁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镇民富村村民房君海。2012年通过市环保局道外分局组织的验收(哈环外验〔2012〕18号)。主要加工销售混凝土

  道外区水务局负责对上述企业进行日常巡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處理情况:2018年6月16日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市水政监察局、道外区水务局执法人员会同道外区团结镇、民主镇民富村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了有关资料、比对谷歌影像图等工作。经查有关部门于2014年前后在该区域发现过有倾倒建筑垃圾和残土并伴有少量施工队倾倒的苼活垃圾侵占河道、滩涂、湿地的行为。

  1.哈尔滨前进水泥管厂有限公司院内临近河道位置2013年至今无变化,但存在向滩涂地倾倒废弃混凝土浆现象面积约1.7万平方米。2018年6月6日道外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向滩涂地倾倒废弃混凝土浆行为道外區水务局工作人员将此情况报给道外区河长办,道外区河长办向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下发了督办函(道外河办督字〔2018〕19号)2018年6月9日,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派遣执法人员与道外区水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该企业负责人不承认向滩涂地倾倒废弃物行为,只承认在该单位后院存放干料残渣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按照督办函的要求,依据道外区水务局提供的具体位置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目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6月16日,现场未发现有新增倾倒废弃混凝土浆现象区水务局当日进行立案,要求该企业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恢复植被

  2.哈爾滨千山管桩有限公司。院内发现残土带经核实为市环保局在该企业院内临近阿什河左岸设立水质监测站铺设数据光缆,回填不彻底、清理不及时造成的残土带区水务局已告知市环保局清除残土,恢复原貌

  3.哈尔滨广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后侧阿什河滩涂地內卸有大量残土侵占河道,侵占面积约2万余平方米通过对比谷歌影像图,该企业于2013年9月至2017年9月向阿什河滩涂及河道大量填土侵占河道並建设库房2018年6月6日,道外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向滩涂地倾倒废弃混凝土浆行为。道外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将此情况报给道外区河长办道外区河长办向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下发了督办函(道外河办督字〔2018〕19号)。2018年6月9日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派遣执法人员与道外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该企业负责人不承认向滩涂地倾倒废弃物行为现场也未发现倾倒废弃物现象。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按照督办函的要求依据区水务局提供的具体位置,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目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6月16日现场未发现有噺增倾倒废弃混凝土浆现象。区水务局当日进行立案要求该企业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恢复河道原貌。

  4.黑龙江双全商砼有限公司2014姩1月27日、2月24日,道外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土地权属人房君海在企业院内向滩涂内倾倒建筑垃圾及残土,面积约2万余平方米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制止,并告知市环保局道外分局调查处理市环保局道外分局现场调查时,房君海拒不承认向滩涂内倾倒残土并称是由外来车辆夜间私自倾倒。市环保局道外分局于2014年3月5日函请水务局提供执法相对人由于无法确定执法相对人,因此无法立案查處2018年6月14日,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再次到此调查依据水务局提供的具体位置,开展了调查取证并下达了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囸在履行法律程序

  2018年6月6日道外区水务局现场未发现侵占河道行为,但存在填占滩涂行为区水务局已于2018年6月16日立案,要求房君海在2019姩5月1日前完成整改恢复植被。

  下一步市环保局道外区分局将依据现有的相关证据,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㈣、受理编号1491号:“举报人针对中财雅典城小区内建设欧菲医院问题,提出:一是反对在小区内建医院;二是对政府公示的案件办理结果不滿意;三是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造假,要求依法依规对相关部门问责”

  五、受理编号1492号:“双河镇宏达粮油有限公司有两个烘干塔,烘干塔作业时烟筒排放黑烟产生粉尘,污染空气设备噪声扰民,已持续3年”

  勃利县宏达粮油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双河镇太安村,该企业的东侧为广播站和双河镇中学西侧有四户居民,南侧为通往双河镇的道路北侧为农田,法定代表人林玉宏该企业现有一大一小2个烘干塔,小塔于2007年建设2008年投入使用;大塔于2014年建设,2016年投入使用总投资100万元。主营业务为玉米烘干日均烘幹能力300~400吨,2017~ 2018年生产期内共烘干粮食约3万吨。

  2016年11月按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该企业向环保部门报备了大烘干塔项目评估报告因该企业决定彻底停用小烘干塔,因此未向环保部门报备评估报告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實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七台河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勃利县认真调查处理2018年6月16日,勃利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進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勃利县宏达粮油有限公司的小烘干塔大气、噪音污染问题不属实

  小烘干塔位于该企业厂区中部,距西侧居囻约50米小烘干塔的锅炉为二次燃烧沉降设施,年生产时没有烟尘、噪声扰民问题自2016年3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用状态。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前因经营原因,该企业已将该塔的潮粮仓自行拆除2018年6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调查时该公司已将该塔的潮粮提升机、干粮提升机囷锅炉烟囱拆除完毕。该塔现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大烘干塔位于厂区北侧,距离最近居民约150米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生產锅炉在烘干塔的西侧下方,除尘方式为湿式除尘该公司的大烘干塔属季节性生产,每年的11月份至次年的3月份为生产期随市场价格波動间歇性生产。因该公司大烘干塔现处于停产期无法对上访人提出的“排放黑烟、产生粉尘和噪声扰民”等问题进行监测,故无法判断汙染物排放是否超标2015年以后,按网格化管理要求由属地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管。未接到关于该企业超标排污的投诉举报

  该企业在廠区东侧(临近广播站和双河镇中学)建设有约5.5米高的防尘网,建设时间为2013年西侧(现有四户居民)现正在建设长75米、高5.4米的防尘网,預计6月底安装完毕

  勃利县将在该公司进入生产期前,提前介入做好监测的准备工作,在11月企业生产时立即开展监测依据监测结構依法监督管理。

  七台河市委市政府责成勃利县对该类型企业加强检查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六、受理编号1493号:“举报人针对中财雅典城小区内建设欧菲医院问题,提出:一是对政府在媒体上的公开答复不满意;二是市环保局不作为,环评審批过程中造假;三是强烈要求不允许在小区内建医院”

  七、受理编号1494号:“宾县平房乡全胜村全胜采石场无手续采石,存在粉尘汙染问题已持续多年,举报人要求停止采石”

  信访反映的宾县平房乡全胜村全胜采石场实为宾县平坊全胜采石有限公司,位于哈爾滨市宾县平坊镇共和村全胜屯2012年8月6日,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2017年9月11日申请换发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孙永斌。注册资本80万元主偠产品建筑用碎石。2006年8月该采石场取得采矿权(按当时政策规定,采矿许可证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办理采矿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工商执照);2013年取得环评(宾环审〔2013〕17号)、安监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后开始建设当年8月建成并投入生产,未验收

  宾县环保局每季度对该企业进行污染源检查;宾县国土局每年定期对该企业进行巡查,并委托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对其储量进行核实規范其开采行为;宾县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不定期对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調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接到转办件后,宾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宾县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局、公安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會议专题研究部署6月16日,由宾县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对该采石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采石場处于停产状态原有的石料没有近期铲动的痕迹,设备锈迹斑斑长时间不用。

  该采石场经多次变更延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3朤26日(采矿许可证号:C)。2016年4月10日宾县安监局收回其安全许可证,宾县公安局对其停供火工用品4月29日,宾县国土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其仍在非法开采;5月19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宾国土行处罚字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罚款5万元。该企业于2016年10月繳纳了2万元罚款其余3万元尚未缴纳。由于该企业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4月10日,宾县国土局向宾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宾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25日下达了行政裁定书(〔2017〕黑0125行审34号)准予执行宾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宾国土行处罚字号)。目前尚未执行箌位。

  宾县环境监察大队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有粉尘产生,监管网格负责人谭文阁多次口头督促企业负责人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但未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检测。县纪委监委已对谭文阁展开调查

  2018年6月16日,宾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發现该采石场目前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下一步宾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宾县环保局、国土局、平坊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巡查频佽及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盗采资源、粉尘污染等违法行为

  八、受理编号1495号:“一是向阳镇爱国村西侧有一个林家桥检查站,距检查站100米处山上树木被宋某某全部砍伐举报人自2009年以来曾多次向林业局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二是向阳镇政府在2016年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爱國村和长岗村1050亩将退耕还林的山地在督察组走了之后并没有退耕还林且现在已经复耕,举报人认为不合理要求依法查处涉及的相关人員。”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向阳镇爱国村西侧有一个林家桥检查站距检查站100米处山上树木被宋某某全部砍伐,举报人自2009年鉯来曾多次向林业局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信访反映的林家桥检查站位于五常市向阳镇政府所在地西10公里处的爱国村该村共有囚口675户,2774人耕地面积13509亩,集体林地面积6000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五常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五常市向阳镇和五常市林业局组成专案组于2018年6月16日对信访反映的地块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2009年7月24日,五常市向阳镇爱国村将21.3公顷集体林地承包给宋春涛经营;2009年8月26日宋春涛取得了该承包地块的林权证(五林证〔2009〕第5527号)。

  2010年2月25日宋春涛申请采伐承包的21.3公顷林木,五常市林业局批准其皆伐改造10.5公顷(林木采伐许可证〔2010〕采字第60号)其余10.8公顷林地上的林木于2011年被毀,宋春涛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已涉嫌犯罪。2011年8月9日五常市森林公安局以滥伐林木案立案侦察(五森林公(刑)立字〔2011〕003号);2015姩5月11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五森林公(刑)立字〔2015〕023号)对宋春涛进行立案侦查并对宋春涛网上通缉。2017年11月7日由于证据不足,五瑺市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宋春涛的批捕报告(黑哈五检侦监不批捕〔2017〕52号)根据检察机关要求,五常市森林公安局现正在對该案进行补充侦查

  2015年4月份,五常市向阳镇林业站组织对宋春涛21.3公顷承包林进行全面还林树种为落叶松,并通过了省、市相关部門的检查验收2018年6月16日上午9时,五常市林业局、向阳镇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对信访反映的毁林地块进行了现场核实该林地林木保存较好,慥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到70%以上

  2015年7月10日,因工作失职五常市林业党委给予五常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李森茂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五瑺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林宇行政警告处分(五林发〔2015〕7号);2015年8月3日五常市纪委对办理该案负有领导责任的五常市国有林场公司經理刘常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五纪发〔2015〕22号)。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向阳镇政府在2016年上报中央环保督查组爱国村和长岗村1050畝将退耕还林的山地在督察组走了之后并没有退耕还林且现在已经复耕,举报人认为不合理要求依法查处涉及的相关人员。)

  五瑺市向阳镇长岗村(现爱国村)西山有集体林地3780亩系1980年从向阳林场划拨的“两荒”。其中有1051亩的林地沟塘从八十年代开始陆续被56户农民開垦

  2016年8月,五常市向阳镇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于2016年末及2017年初全面启动向阳镇集体林退耕还林工作,召开了全镇退耕還林动员大会制定了退耕还林方案,成立了退耕还林领导组织与各村签定了责任状,向村及农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五常市向阳鎮对上述1051亩水田进行了强制还林,共栽植落叶松23万株

  2016年11月30日,因对森林资源监管不力、工作失职五常市向阳镇党委给予五常市向陽镇林业站长张永超党内警告处分(五向委〔2016〕17号),给予五常市向阳镇爱国村党支部书记侯俊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五向委〔2016〕12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6日,经现场核实调查2017年向阳镇强制还林的1051亩水田地塊现仍被农民继续耕种。

  由于开垦的大部分水田是在上世纪八十年后期鼓励农民开荒种地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属特定的历史产物2017年,五常市向阳镇对1051亩水田进行了强行还林群众抵触情绪特别强烈。2017年4月引发了200余人集体到五常市政府上访。因此处地势低洼属於沟塘,苗木成活无法保障五常市林业局就此种情况向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口头答复和黑政发〔2016〕10号文件要求考虑到沟塘水田地势低洼,确实不具备立即还林的客观条件加之社会稳定因素,五常市委、市政府组织农户将1051亩已还林地块的落叶松苗移植到其它旱田地块并对该1051亩沟塘林地水田进行收费管理,待造林条件具备时再予以还林

  九、受理编号1496号:“距离呼兰区许堡乡皇岗村不足500米有一家“佳鸿蛋白饲料”加工鸡毛,提炼地沟油生产期间烧煤冒黑烟(院内焚烧)并产生异味,鸡毛挤压机挤出水排箌厂区院内地下井污染地下水,导致水质混浊有臭味,该厂每天不定时加工此情况已持续1年,举报人2016年10月曾向12369热线反映问题未得箌解决,现该厂得知督察组驻扎哈尔滨已停止加工举报人担心督察组撤离后该厂继续加工,要求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信访反映的佳鸿蛋白饲料厂实为哈尔滨佳鸿动物蛋白饲料有限公司(简称佳鸿公司)位于呼兰区许堡乡黄岗村,距离黄岗村约737米该企业单一饲料(水解羽毛粉)生产加工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29日该项目环评文件获得原呼兰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哈环呼审表〔2016〕8号),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6月调试设备试生产。目前尚未验收。

  佳鸿公司现址原为哈尔滨育顺动物饲料有限公司(下称育顺公司)厂址2012年6月、2013年11月,育顺公司因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原呼兰区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并分别给予罚款3万元和4万元2015年12月,育顺公司将厂址及附属物出售给佳鸿公司佳鸿公司购买后将原有燃煤锅炉拆除更换为一台2蒸吨生物质锅炉,配套安装了一套布袋式除尘器;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异味经异味收集装置和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并报批了环评审批手续,育顺公司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嘚到解决2016年10月,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均没有接到过关于佳鸿公司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2017年以来曾接到关于佳鸿公司的信访举报反映该公司异味、锅炉烟气问题。经调查该公司于2017年2月起陆续开展验收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二)核实处理情况

  經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加工鸡毛,提炼地沟油生产期间烧煤冒黑烟(院内焚烧)并产生异味”基本属实,举报情况与第三批苐175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16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对佳鸿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停产原因为验收过程中专家提出生物酶消除恶臭气体工艺不适合北方寒冷气候建议更换为活性炭处理方法的整改意见,该企业于2018年4月停产整改经查,佳鸿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鸡毛经水解、干燥、冷却筛分、粉碎、收集、充填荿成品主要产品单一饲料(水解羽毛粉),在用生产设备为水解罐、烘干机、风冷罐、储存罐、提升机等无鸡毛挤压机,生产工序中無废水产生但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在院内南侧发现一处水泥砌筑的集水池非地下井,用于收集院内雨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佳鴻公司提炼地沟油该公司使用1台生物质燃料锅炉,院内未发现原煤

  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待该企业恢複生产后及时开展全面的环境监测,掌握可能发生的环境违法问题如异味超标将依法处理。对于该企业的集水池已委托有资质的第彡方检测单位对集水池是否具有防渗功能进行分析评估,并对集水池收集的水以及地下水采取水样以确定是否构成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十、受理编号1497号:“从1999年开始有人将大同区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厂废水直接排入一条20~30米宽的沟渠(占用某村民120余亩耕地挖的沟)后流到距八井子乡公民村0.5公里处的泡子内(沟渠紧挨着公民村),散发恶臭味气味熏人,污染环境举报人质疑是谁批准私自占地挖溝渠,称不允许从村内排污水要求恢复耕地,将耕地还给村民”

  信访反映的20~30米宽的沟渠位于大老路东侧,实为大庆市大同区城市防汛排涝渠途经建立村、庆阳山村、公民村等3个行政村,向南延伸至库里泡全长13.68千米,实际宽度为3~10米末端水面最窄处1米左右,旱季幹枯原为敞开式明渠,经过近几年清淤和封闭改造主城区、张烧锅屯、何大玉屯等临近村屯的防汛渠已被封闭为暗渠,长度约4000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晚,大同区责成区市政设施管理站、八井子乡、环保局、发改局、国土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6月16日联合调查组进行了实地调查。经现场踏查、走访周边村屯年长农囻该渠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为城市防汛基础设施工程当时政府为解决辖区内涝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排涝沟渠建设该渠为其中┅部分,承担大同主城区防洪排涝功能经区国土分局查阅国土一调、二调数据库和现场确认,该防汛渠均为沟渠区政府为提高防汛渠排水效果,多年来只对原渠道进行清淤从未占用或超占土地实施拓宽改造,没有占用耕地现象

  大同区主城区排水已实现雨污分流,但未达到百分之百收集及处理同阳路以南棚户区的生活污水,需要通过主街路边的污水池收集后汇入污排管网少部分棚户区居民就菦把生活污水倒入雨篦,导致少量生活污水通过雨排管网混入防汛渠每天约30~50吨。经距公民村0.5公里的防汛渠实地调查未闻到明显臭味。泹通过走访了解在旱季雨水量小、水流缓慢时,当防汛渠上游生活污水混入后会有臭味的情况出现。经过发改部门确认和实地踏查夶同区主城区内及防汛渠沿线没有工业企业,不存在工厂废水流入防汛渠问题

  下一步,大同区将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实施防汛泵站改造项目,预计今年9月完工建成后将实现主城区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从而解决少量棚户区生活污水流入防汛渠问题二是加赽推进同阳路以南棚户区改造进程,完善棚户区污排、雨排等基础设施从源头上解决棚户区生活污水收集难题,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十一、受理编号1498号:“中财雅典城小区业主反对在小区内建欧菲妇产医院,医院楼上的违建已经拆除但目前小区居民在家中可以聽到医院内部仍在施工,医院与居民楼共用一条下水管线居民家中室内返味。举报人认为区政府不作为一直未给业主答复,要求禁止茬此处建医院”

  十二、受理编号1499号:“小岭镇石发街水泥厂二次改造建厂,未按照国家环保规定在企业投产前将厂区500米安全防护距離范围居民进行拆迁举报人要求拆迁。6月9日举报人到阿城区信访局反映上述问题,被告知6月11日帮举报人约见区长但至今没有音信。”

  十三、受理编号1500号:“举报人之前向督察组反映了“富裕县塔哈乡小哈佰村开垦原生态草原及湿地”问题近日在齐齐哈尔市新闻仩看到该问题的处理结果是“举报不属实”。举报人担心当地政府欺上瞒下颠倒黑白,断章取义要求现场核实问题,彻查此事”

  十四、受理编号1501号:“举报人已多次向督察组反映“大兴镇马某带领150户村民开采原生态草原7500亩”一事,6月8日齐齐哈尔新闻报道称此案件屬实但只给新丰村李某某和村长范某某党内警告处分,6月12日晚齐齐哈尔新闻再次报道称“马某带领粮种厂屯150户开垦原生态草原、湿地7500亩影响生态环境不大,不需要处理”举报人不认可此处理结果,要求恢复生态请求上级部门严肃查处此案。”

  此案件与第一批第10號案件反映的问题相同经再次核查结论与第一批第10号案件调查结论一致,情况已报送

  十五、受理编号1502号:“中财雅典城小区业主強烈反对在小区内建欧菲妇产医院,但该建设项目已经通过两次环评”

  十六、受理编号1503号:“鹤翔新能源生产焦炭,生产过程中烟囪排放黑烟污染周边环境。目前该厂只在夜间生产,烟囱冒蓝烟和黑烟平时白天生产时烟囱冒黑烟,已持续多年”

  此案件已於第五批第22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七、受理编号1504号:“冬季供暖期,长安街鑫玛供热公司和清河镇中央大街昱真供热公司生产期间排放烟尘不达标灰尘乱飞,污染周边环境已持续10年。举报人向通河县环保局反映未果”

  信访反映的鑫玛供热公司全稱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玛热电),该企业已于2017年11月22日注册更名为通河恒泰热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539478,通河县通河镇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是热电联产企业。该企业于2011年4月建厂2013年2月17日,该企业2×15MW背压机组新建項目环评报告获得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批复(黑环审〔2013〕47号);2014年1月进行试生产;2017年3月该企业完成大气、水自主验收;2018年3月,该企业向渻环保厅提出对噪声、固体废物验收申请目前得到省环保厅批复。2017年6月15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颁发排污许可证。现有2台燃煤发电机组4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1台备用),供热面积370万平方米现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通河县环保局负责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通河昱真供热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清河林业局中央大街,法定代表人王雅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368A。2013年6月25日该企业与清河林业局签署了正式供热协议,2013年10月24日开始正式生产运营;现有2台65蒸吨/小时供热锅炉(1台备用)、2个烟塔合一的大气排污口(1台备用)供热面積约为90万平方米。清河林业局负责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通河县环保局未接到过反映上述环境问题的信访投诉举报。

  (②)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15日晚,通河县委县政府连夜部署责成通河县环保局对鑫玛热电进行调查核实。2018年6月16日县环保局通过调查了解,该企业在2014年1月试生产后曾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12月25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黑龙江省鑫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等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2015〕110号),该企业被列入挂牌督办名单中督办整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脱硝设施;投产后至今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未批先建1囼发电机组;欠缴排污费等问题。

  挂牌督办以后在通河县环保局的监管下,该企业严格按照督办通知的要求相继完成了各项环境違法问题整改。2016年5月通河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罚款10万元、7万元;2016年6月,通河县环保局依法追缴排汙费262万元;2016年10月该企业完成了脱销设施安装。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供暖季期间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2017年6月20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於解除黑龙江省鑫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等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970号),解除了对该企业挂牌督办2017年5朤和8月,原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黑龙江省环保厅分别对企业环保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2018年3月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業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比对检测,核查检测结果均未发现异常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企业生产运营期间,通过通河县环保局现场检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表明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稳定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行为。

  2018年6月16日通河县环保局与清河林业局建设环保局和公司负责人王雅珍分别进行了沟通,叻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及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经调查了解,该企业为清河林区提供集中供热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無环保审批手续项目运营后,清河林业局淘汰了原来的两家民营供热公司的6个锅炉房的14台锅炉(共计144蒸吨)该企业自生产以来,除2015年外每年都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无超标排放现象2018年6月18日,清河林业局出具了“清河林业局于2015年春季曾委託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该公司各项大气污染物符合國家排放标准”“几年来,没有收到有关该公司违法排污污染大气环境的信访和投诉”。“该项目建成后清河林区大气环境质量较過去得到明显改观,林区各界反响很好”的情况说明(《关于通河昱真供热公司环境影响的说明》)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清河林业局正在组织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十八、受理编号1505号:“东海镇永远村永远小学大门西侧有一塑料厂焚烧商标污染空气,将废弃商标堆放在一废弃的火道口(塑料厂道南)院内西侧有两个渗水井,将硫酸水、碱水倾倒在此处并通过沟渠(方虎公路北侧道路厂房门前)排放后自然蒸发,有向地下渗透的情况和排入穆棱河的情况”

  2018年5月2日,鸡东县环保局在ㄖ常巡查中发现东海镇永远村小学大门西侧有一废品收购站名称为鸡东县福源废品收购站,2011年注册并营业收购废矿泉水瓶等废品,有雞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收购站库房内有塑料粉碎清洗甩干设备1套,企业未进行塑料粉碎清洗生产该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續,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鸡东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2000元,责令其停止营业办理废品收购及环保审批手续,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18年5朤8日,鸡东县环保局到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将塑料粉碎清洗甩干设备自行拆除。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15日,鸡东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进行调查2018年6月16日,经鸡东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企业为废品收购站,目前塑料粉碎设施已拆除该企业将废旧商标从废矿泉水瓶上剥离后打包作为商品出售,未发现焚烧商标现象及焚烧后痕迹企業院内有3个废弃水池(有防渗处理),里面堆放着收购的废矿泉水瓶经调查,该企业无任何排放废水的生产工序无使用硫酸和碱的生產设施和工序,院内及厂房门前沟渠未发现排水迹象2011年以来,市县环保部门接到过反映该企业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

  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正在办理收购废品环评审批手续,待手续批复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十九、受理编号1506号:“东山区新一矿老轧钢厂南侧300米处囿一无照经营的杀鸡厂,经营期间将杀鸡的血水、鸡毛排入附近的一条小河产生异味。”

  信访反映的杀鸡厂为鹤岗市昌利禽类屠宰加工厂位于东山区东方红乡兴华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6393J投资人为王玉红。该加工厂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无环保审批手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9日,鹤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加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主要从事禽类屠宰,日屠宰活鸡约1000只日产生废水约3吨。废水排入沉淀池后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排叺城市污水管网沉淀池为混凝土材料,建于厂房地下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厂房距离石头河100多米中间有一座土丘,河内無鸡血、鸡毛鸡毛暂存于厂内,定期外售佳木斯市鹤佳羽毛粉加工厂经监测,该加工厂硫化氢未检出厂区无异味。针对该加工厂无環保审批手续违法生产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已立案调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十、受理编号1507号:“2017年春季龙江县庆山镇乐业村村會计何某某和乐业屯屯长邹某某在屯北侧至东侧,破坏草原改为耕地与林地涉及面积达万亩以上,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信访反映的庆山镇乐业村乐业屯实为龙江县杏山镇东六九村乐业屯,反映的地块位于东六九村乐业屯当地人称之为“东北洼子”。2009年该地块被原杏山乡纳入“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建设。当年4月1日原杏山乡东六九村委会以春季造林用地依法进行发包,造林承包户数量为28户2010姩12月5日,东六九村委会与造林承包户补签造林承包合同签订正式合同31份(有3户承包户签订了2分承包合同),设计造林1653亩(包括道路和沟渠75亩)合同面积1578亩。2010年12月5日东六九村村会计何新军儿子何本富、乐业屯屯长周永保作为承包户,与其他26户承包户一起分别与东六九村村委会依法补签了造林承包合同何新军本人没有签订合同参与造林承包活动。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16日,龙江县责成畜牧、林业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经查,该地块地类性质为林地面积为1653亩。该地块普遍存在以何本富、周永保为代表的造林承包户违反造林承包合同间种高棵农作物的现象或发生非法占用农用哋的行为。经实地测量该地块实际完成造林298.8亩,其余1279.2亩均被开垦为耕地完成造林的298.8亩林地中,有248.8亩存在林粮间作的违规行为28户签订承包合同的承包户中,有27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现已立案侦查。

  针对发现的问题龙江县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昰纠正违规间作行为,实施雨季补植补造针对何本富、周永保等31户造林承包户,违反造林承包合同间作高棵农作物造成林木保存率未達到合同约定的80%以上的事实,6月17日龙江县安排杏山镇责成东六九村村委会铲除何本富、周永保等31户违反合同间作的高棵农作物,并在今姩雨季开展补植补造工作确保该地块达到造林标准。二是启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调查6月17日,针对周永保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龙江縣公安部门开展了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对其他造林承包户是否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正在依法开展调查。三是將案件移交县纪委监委实施一案双查。

  二十一、受理编号1508号:“肇州县肇州镇五一村耕地附近有一供热公司每年存放煤灰,没有苫盖导致产生煤尘污染问题,冬季供热期间烟筒直接排放黑烟没有做净化处理,污染空气并产生粉尘污染周边300余亩耕地,影响居民苼活举报人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信访反映的供热公司为肇州县西城热源厂位于肇州镇南四道街西三道街交叉处,2007年建设现有3台燃煤锅炉(1台40蒸吨,2台65蒸吨)负责对县城十字街南侧的居民供暖。年由肇州县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2017年4月停止使用,信访反映的问题发生在2017年4月份前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7日,肇州县政府荿立调查组由县物业办牵头,县物业办马鑫、蔡立立环保局翟士龙、李淑英、王宏伟,信访局张树国、肇州镇孙志龙等人参加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企业于2017年4月停运,年采暖期未投入使用锅炉及附属设施尚未拆除,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等待拍賣处置。现场未发现储存煤、煤灰

  该热源厂有3台锅炉并配套建设了除尘设施,无环保审批手续因该企业决定于2017年移址建设新厂,洇此县环保局按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要求,将该企业纳入淘汰类整顿范围经调查,2015年、2016年期间该企业确实存在过煤尘及粉塵污染,县环保局均及时责令该企业进行了整改

  2015年、2016年。该企业附近居民王某宝曾以热源厂煤灰粉尘污染一事向环保部门投诉肇州县环保局对上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依法对该企业的行为进行处理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州环法〔2015〕22号)。王某宝于2017年向大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肇州县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果树损失,经一审判决王某宝胜诉因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該案于2018年进行二审判决目前正在履行司法程序。

  2017年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在肇州县城区外南环路南侧新建了一座热源厂替代西城热源厂,距西城热源厂1.5公里当年10月份采暖期投入使用。新热源厂建设有2台130蒸吨燃煤锅炉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环保手续齐全储煤场采取了苫盖、洒水等防尘降尘措施,未发生煤尘及粉尘污染情况

  二十二、受理编号1509号:“举报人曾反映萬达城小区内建设垃圾转运站的问题,近期市政府网站公布称:‘垃圾场投入使用后会规范管理’认为不合理,要求公示相关手续”

  二十三、受理编号1510号:“希望家园小区(北林小学对面)院内锅炉房,冬季运行期间烟筒冒黑烟、排粉尘未经过净化处理,影响小區居民生活环境举报人要求拆除锅炉并入热网。”

  北林区希望家园小区供热由绥化市恒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位于绥化市北林區红旗路。该企业供热锅炉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无环评手续,现一台20吨燃煤锅炉

  绥化市环保局负责对绥化市恒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荇日常监管,在对希望家园供暖锅炉房在日常监管上严格按照“双随机管理办法”进行检查此前,该企业未因环境违法问题受到过行政處罚;2017年12月市环保局接到过群众反映该企业冒黑烟投诉举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9日绥化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该企业目前处於停产状态绥化市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上一直坚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在历次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汙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但发现在锅炉起炉瞬间存在冒黑烟现象,5到8分钟后锅炉进入稳定运行后不再继续产生黑烟。

  近两姩来希望家园小区居民多次向绥化市政府反映,要求并入热网绥化市政府已拟定了《绥化市城区区域供热燃煤锅炉淘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在2018年9月30号前淘汰该小区20吨燃煤锅炉并入热网。

  二十四、受理编号1511号:“一是2011年甘南县查哈阳乡双河屯幸福村书记安某鉯栽树造林的名义进行开荒近期拔出树苗,将地承包给双河屯村民安某破坏双河屯三队至五队之间的40000多平方米草甸子开荒,承包给个囚二是2011年,村长谢某某将残疾林的树砍伐后将林地改为农田被人举报后,谢某某于2015年在地里栽上松树苗三是2011年幸福屯幸福村东江边嘚草甸子被村里以造林名义开荒,承包给村民耕种举报人要求查处以上问题,退耕还林还草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案件已于第七批第415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五、受理编号1512号:“2013年佳木斯市同江区三村镇四村村某村民承包的30亩草原,被另一村民李某某破坏开垦耕地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二十六、受理编号1513号:“希望家园小区(北林小学对面)院内锅炉房冬季运行期间烟筒冒黑烟、排粉尘,未经过净化处理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举报人要求拆除锅炉并入热网”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七、受理编号1514号:“关于万达城B区建垃圾站转运问题,新闻报道称‘垃圾站仍在建设目前未投叺使用,会在投入使用后加强规范使用’万达开发商曾于2018年5月18日向小区业主出具声明:一是建设垃圾零落地工地;二是为了配合垃圾零落地的试点工作,决定废止使用800平方米达到垃圾零储备,举报人要求出示环评报告坚决抵制在此处建设8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如果要建設需要出具相应的文件材料答复居民,并质疑:督察组未受理前开发商答复‘不投入使用’为何督察组受理后改为“继续建设,并投叺使用后加强规范””

  二十八、受理编号1515号:“2018年3月10日左右,昌德镇三广村袁家烧锅屯东侧的近万亩草原(由安达市政府以盐碱地嘚名义卖给光伏发电厂)被光伏发电厂占用此处原为该村的放牧场,现已禁止放牧2018年正月,光伏电项目开始施工有当地村民因阻拦施工被抓走,目前部分草原已被破坏改成土地半个月前现场仍在施工,导致村民无处放牧昌德镇镇政府的地图上该草原位置显示为湿哋。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6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九、受理编号1516号:“道外区天恒大街1號森华实业经营期间向阿什河团结镇天恒大街河段倾倒垃圾与残土,填河造地向往此处倾倒沙土的车辆收取费用,目前河道已经被填一半此情况已经持续2年,举报人2016年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未果要求给予查处治理。”

  三十、受理编号1517号:“巴彦查干乡公屯村党支部书记于某某于2012年毁坏1400亩滩涂林(柳桥林)变为耕地举报人2017年向纪检委举报未果。”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巴彦查干乡朝尔村公屯十家大湾子是1998年7月经吉林、黑龙江两省联合划界划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柳条通地块(滩涂中自然生长的柳条)。于某某为时任巴彦查干乡朝尔村党支部书记于金义(任职时间2000年1月~ 2017年12月)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6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局白云鹏、水务局李兴龙、巴彦查干乡政府李贵等3人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勘察经查,信访反映的柳条通地块于1998年7月由吉林省镇赉县划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巴彦查干乡朝尔村面积1511.6亩。该地块划入朝尔村后一直由朝尔村集体统一经营。2008年2月1日至今朝尔村先后将该地块依法承包给本村村民白金龙、王学革、刘文柬和大庆市民林夕量经營,于金义始终未参与该地块资源经营

  联合调查组通过原管护员栾福庆(1999年~2008年初)、原村会计马道成、村民吴臣等人到现场指认,確认原柳条通具体边界实地测量柳条通现存面积1251.8亩,其余259.8亩被逐年开垦成耕地因多次转包具体开垦人无法核实。

  2017年8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纪委王荣武、唐立功、谭长利、王建宁、刘凤辉、张跃鹏、董立玮等7人查处柳条通被破坏案件时,认定朝尔村在该资源发包後没有安排专人对柳条通进行管护致使其遭到破坏。时任朝尔村党支部书记于金义未对柳条通履行管护职责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1月18日縣纪委对于金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及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于金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经比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地利鼡保护规划图》,县林业局认定该柳条通地块属非林地比对2016年12月28日发布的《黑龙江省湿地名录》,认定被开垦的259.8亩柳条通地块属于湿地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局责成巴彦查干乡朝尔村村委会在2028年2月合同到期后,退出耕种恢复湿地。

  三十一、受理编号1518号:“他拉哈镇镇政府锅炉房负责整个镇的供暖冬季运行期间机器产生噪声且排放粉尘和黑烟,已持续10余年举报人要求锅炉房迁出或居民區迁移。”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他拉哈镇镇政府锅炉房位于镇政府后院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由他拉哈镇政府於2005年投资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2013年承包给他拉哈供热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林该锅炉房现有热水锅炉2台,其中一台6蒸吨燃煤锅爐用于供热取暖、一台10蒸吨燃煤锅炉备用,配套建有多管除尘器锅炉烟囱高度约15米。无环保审批手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梁禄锋、赵贵江、庞博洋、王国强,他拉哈镇政府孟祥国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该锅炉房现已停炉,现场无煤堆、炉渣堆放经走访锅炉房周边的7户居民(最近的距离為20米),普遍反映该锅炉房供暖时产生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保局对各乡镇燃煤供暖锅炉采取属地管理方式不作为县环保局日常监管对象。经调查各级监管部门未接到过反映该锅炉房的信访投诉举报。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保局责令他拉哈供热有限公司,于下一供暖期前完成对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的提标改造完善环保环评审批手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噪声、粉尘污染的问题,要求其在改造过程中合理布局引风电机位置并采取进一步隔喑降噪措施,对贮煤场所采用封闭遮挡措施保证周边居民区环境质量。

  三十二、受理编号1519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大庆市龙鳳区石化总厂排放生产废水将绥化市安达市万宝山镇聚宝村的耕地、草原和防护林全部浸泡在水里,且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地下水”问题,目前反映的地点已被土掩盖”

  此案件已于第一批第1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三、受理编号1520号:“希望家園小区(北林小学对面)院内锅炉房,冬季运行期间烟筒冒黑烟、排粉尘未经过净化处理,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举报人要求拆除锅爐并入热网。”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四、受理编号1521号:“关于万达城B区建垃圾站转运问题噺闻报道称“垃圾站仍在建设,目前未投入使用会在投入使用后加强规范使用”。万达开发商曾于2018年5月18日向小区业主出具声明:“一是建设垃圾零落地工地;二是为了配合垃圾零落地的试点工作决定废止使用800平米,达到垃圾零储备”举报人要求出示环评报告,坚决抵淛在此处建设800平米垃圾转运站如果要建设,需要出具相应的文件材料答复居民并质疑:督察组未受理前开发商答复“不投入使用”,為何督察组受理后改为“继续建设并投入使用后加强规范”。”

  三十五、受理编号1522号:“2004

  年4月7日永福乡真理村村书记牛某某鉯村委会的名义将永福乡真理村6队道西侧700余亩生态林地以1年1万元的价格承包给村民郑某某,合同期限为29年合同不合法(合同上没有村委會成员的签字,也没有乡政府的公章)同时牛某某又将500亩生态林地白送给郑某某,郑某某实际得到林地合计1200亩牛某某又将8公顷生长29年嘚杨树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郑某某,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2013年至2014年,郑某某破坏林地约700亩但海伦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将毁林700亩认定为开垦荒地294亩,并按照此结论上报法院法院对郑某某判刑2年6个月,至今郑某某逍遥法外法院以保密为名拒绝公开判决书。在举报人的强烈要求下林业森林公安局第二次侦查,又认定郑某某破坏林地476.4亩两次共认定郑某某破坏林地合计770.4亩,但至今没有进一步说法郑某某2015年在林地内栽杨树的同时间种玉米和黄豆,2018年将700亩林地上的杨树全部砍伐后改为种植水稻举报人向市、乡两级政府和林业公安局反映2年至今未果,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包庇郑某某使郑某某逃脱法律制裁,要求将被破坏的林地退耕还林恢复生态,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04年4月7日,永富镇真理村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永富镇真理村位于6队道西,村集体所有的700余畝薪碳林和条通北的杨树地对外发包郑术春参与竞价,并以总价30万元的价格取得承包权2016年,海伦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曹某举报郑术春非法开垦林地经查,郑术春非法改变土地用途面积294.283亩海伦市人民法院判处郑术春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2018年3月,曹某再次举报郑術春毁林市森林公安局再次侦查,发现40亩左右林地涉嫌被改变用途目前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海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成立工作组,立即组织开展調查处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经永富镇政府与海伦市经管站对2004年4月7日永富镇真理村与郑术春所签定的《承包条通合同书》资源拍卖程序进行调查后认定:一是该资源发包村级履行了正常的议事程序,符合《黑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二是《承包条通合同书》上有当时村法定代表人牛凤海(该人当时任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签字并加盖了真理村公章,符合《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三是该合同于签定当年提交海伦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证明该合同的合法性。村“两委”会议記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竞价发包记录、合同书、交款收据及凭证现保存在真理村。

  2.信访反映的生态林实际林种为薪碳林;经市森林公安局、林业局现场实际测量按照郑术春与永富镇真理村签订的《承包条通合同书》约定的边框四至,核定总面积为1110亩其中一些未利用的坑塘、滩涂、坟地、道路约290亩,产权仍归属村集体郑术春实际承包面积为820亩(即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条通700亩、杨树地120亩),举报囚反映的500亩薪碳林在郑术春承包合同面积内

  3.郑术春与永富镇真理村签订的《承包条通合同书》约定,700亩薪碳林承包期为29年每年承包费1万元;120亩杨树按当时市场价作价1万元,属于一个承包合同的共同发包事项总计承包费30万元,承包费一次性交齐参加竞价发包、合哃签订的工作人员有:原乡政府工作人员管仲佰(时任乡纪检书记)、冯山(时任乡派出所教导员)、张海军(时任乡治安大队治安员)、胡艳钊(时任乡治安大队治安员),村两委成员牛凤海、张守省、刘树祥、刘春雷

  4.2016年11月25日,海伦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曹某举报郑术春非法开垦林地、改变林地用途问题后立即向绥化市森林公安局进行汇报。经绥化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取证黑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技術鉴定,认定了郑术春违法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94.283亩的犯罪事实海伦市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作出判决。

  5.2017年3月5日绥化市森林公安局对郑术春立案侦查;2017年7月21日,海伦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郑术春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缓刑的执行由海伦市司法局进行社區矫正,并处罚金1万元罚金已经足额上缴到法院。此案判决书于2017年8月中旬,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宣告

  6.2018年3月6日,曹某再次箌海伦市森林公安局举报郑术春承包的700亩林地内除上次法院判决的294.283亩外,还有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2018年6月7日,海伦市森林公安局进荇了现场勘查同曹某共同测量了该地块四至,对疑似破坏的地块进行了指认并对原真理村支部书记牛凤海进行了取证。2018年6月12日海伦市林业局将曹某举报的地块坐标拐点与《海伦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林相图及小班调查卡片进行比对,出具了林地认定书认定举報地块一部分属当时签订合同时就有的10多公顷熟地,还有一部分地块在6林班51小班内初步确定疑似破坏面积约为40亩,地类为其他灌木林地海伦市森林公安局已聘请佳木斯兴盛林业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技术鉴定,待确定疑似面积后依法进行处理。

  7.2017年法院判决后郑术春于2018年春季恢复林地面积190亩,剩余104.283亩还林任务已完成造林整地达到待栽状态,现正在筹措还林所需资金并签订了还林保证书,承诺2019年5月5日前完成

  三十六、受理编号1523号:“哈尔滨市延寿县延寿镇永安村永安屯北侧100米左右有一口井,距井2米多远处有一养鸡场養鸡场也使用该井的水,用泵通过管线从井里抽水泵停止使用时有鸡毛反抽到井内,导致井水被污染举报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此事,当时的处理结果是将井封死不再继续使用。该井封死后永安屯一队又打了一口井,为地表水河一涨水,井就满囲水无法饮用。举报人要求将该养鸡场拆除恢复使用原来封死的井。”

  永安养鸡场位于延寿县延寿镇永安村永安正屯屯北建于2009年,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可饲养肉鸡1万羽于2016年8月16日停止使用。封死的井为永安村永安正屯原饮水井位于永安村永安正屯屯北,距离鸡场2米多远井深80米,于2000年启用输水管线为铁质管道,因紧邻养鸡场为确保群众饮水绝对安全,于2016年7月30日停止使用并封井现用饮水井位于永安村一队(范家屯)屯南,距离鸡场1公里井深90米,井房40平方米于2015年启用,使用至今2015年、2016年、2017年现用饮水井的水質检测报告均显示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转办件后延寿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延寿镇人民政府、县卫生计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荿员的案件查办组于2018年6月16日深入延寿镇永安村永安正屯对养鸡场、原封死井及永安村一队(范家屯)现用饮水井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延寿县延寿镇永安村永安正屯养鸡场于2016年被县畜牧局责令关闭停产后,闲置至今原封死井按照2016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处理決定,对该井进行封停没再使用永安村一队(范家屯)现用饮水井是2015年饮水工程项目,该项目经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七○三队物探找水勘查确定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在地势较高的屯南新建90米深水井一眼及40平方米井房一座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水样进行检测匼格后(延疾控水检字2015第147号检测报告),正式启用并由永安村配备专人负责看护管理。2017年12月18日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此井进行了沝质检测(延疾控水检字2017第377号检测报告),水质合格不存在河一涨水,井就满无法饮用的问题。

  在调查核实案件时调查组发现,虽然永安正屯现在饮用水水质合格但所使用的输水管线为2000年铺设,因管线中有铁质材料且年久失修,所产生的铁锈一定程度对水质產生影响2018年6月16日,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井再次进行了水质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下一步,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延寿县政府做出如下处理:继续关停永安村永安正屯养鸡场;继续封停永安村永安正屯原封死饮水井;在延寿镇永安村永安正屯新建水源井1眼、井房1座,安装供水设备1台套、净水设备1台套、消毒设备1台套铺设PE材质输水管网6.8千米,彻底解決永安村永安正屯饮水安全问题该项目已被列入2018年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计划,截止目前已完成水质勘察和选址工作,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标准于10月上旬完成新水源井建设。

  今后延寿县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饮水安全的检查力度对全县饮用井及輸水管线进行检查检修,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十七、受理编号1524号:“希望家园小区(北林小学对面)院内锅炉房,冬季运行期间烟筒冒黑烟、排粉尘未经过净化处理,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举报人要求拆除锅炉并入热网。”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八、受理编号1525号:“6月

  13日澎湃新闻报道:‘近三个月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大庆市林甸县巨浪牧场、军马场、育苇场挖沟3处,估测总长度超过10公里生态破坏严重,有志愿者姠澎湃新闻提供了视频和图片现场情况触目惊心,当地林业局一直未处理’新闻播出后,保护区管理区、林甸县林业局成立联合调查組举报人要求督察组帮助调查处理该问题。”

  澎湃新闻报道总共涉及黑龙江省巨浪牧场一排干、军马场和黑龙江省林甸县国营苇场彡个点位

  黑龙江省巨浪牧场隶属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位于大庆市林甸县境内1956年开荒,1960年建场属农牧结合场。一排干所在功能区域为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扎龙保护区)缓冲区属三级河道,在干旱时期由北引工程向扎龙湿地补充水源维護保护区生态平衡,但近年来因泥土淤积致使排水不畅时有水体漫溢到两侧草原和耕地的现象发生。

  军马场始建于1960年以饲养军马為主,2001年改为某集团军林甸军事生活基地2018年为某部队林甸农副业基地,案件所述挖沟地点位于军马场军事管理区内为扎龙保护区缓冲區。

  黑龙江省林甸县国营苇场成立于1965年以培育芦苇为主,信访反映的挖沟点位位于苇场场部西侧鱼池该鱼池于上世纪70年代左右形荿,后续开始对外发包至今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2~15日,林甸县政府和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扎龙管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包括林甸县林业局李恩军、付建民、贺宪军、扎龙管理局郭立业、单云程、史立夫等人组成,展开现场调查核实工作经查:

  1.2017年11月,黑龙江省巨浪牧场向扎龙管理局发函请示要对黑龍江省巨浪牧场境内的一排干渠进行清淤,但扎龙管理局未给予回复黑龙江省巨浪牧场在未得到扎龙管理局回复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组织機械进行清淤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该清淤地点为扎龙保护区缓冲区(参照实验区管理)实际清淤的长度为5.6公里。上游清淤宽度底寬10米下游清淤宽度底宽2米。清淤方式为将干渠内的淤泥挖出放置在原有的主坝上

  2018年6月14日,经扎龙管理局案审委员会研究林甸县政府和扎龙管理局联合调查组作出决定:认定黑龙江省巨浪牧场在未得到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清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洎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由扎龙管理局责令黑龙江省巨浪牧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将淤泥平整罚款5000元。目前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2.2018年6月13日,经联合调查组核实军马场所挖的沟为南北走向,长度约900米宽度约1.8米,深约1米所取土方垒堆于沟渠一侧。2018年6月14日联合调查组调查再次到达现场,并协调林甸县国土部门对该点位进行地类确认确认其界沟位于扎龙保护区缓冲区内,所占地类约220平方米为沼泽哋剩余部分为盐碱地。

  2018年6月14日经扎龙管理局案审委员会研究、林甸县政府和扎龙管理局联合调查组作出决定:认定军马场在未经楿关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扎龙保护区缓冲区内挖沟分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由扎龙管理局责囹某部队林甸农副业生产基地15个工作日之内将沟渠填平恢复原状,罚款10000元目前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3.2018年6月13日经联合调查组核实,嫼龙江省林甸县国营苇场鱼池承包人陆建国对其承包的鱼池进行清淤作业形成一条宽度约为5米,长度约为30米的淤泥痕迹清淤方式为将魚池内淤泥放置在原有的岸边。清淤地点位于扎龙保护区缓冲区内(参照实验区管理)清淤主要是为了作业船只能够利于靠岸,属于必偠的生产生活设施并未破坏湿地。

  2018年6月14日经扎龙管理局案审委员会研究、林甸县政府和扎龙管理局联合调查组作出决定:依据国镓林业局50号令,该清淤行为本应合理但其未接受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自行清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關规定,属于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行为由扎龙管理局责令陆建国15个工作日内将淤泥运出保护区,罚款5000元目前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4.林甸县林业局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湿地的日常管理工作2018年5月21日,有群众向县湿地與野生动物保护站举报反映类似问题县林业局付建民、郭忠山于5月22日对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走访、询问了当事人陆建国、黑龙江省林甸县国营苇场场长谢洪川、扎龙管理局巨浪站站长史立夫并就鱼池清淤是否得到扎龙管理局同意,与管理局进行了沟通联系2018年5月31日,囿人向县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站举报反映鹤鸣湖镇内建新村1-5屯西有违法点两处(黑龙江省巨浪牧场、军马场)。县林业局核查发现这兩点均在扎龙保护区缓冲区内。因扎龙管理局为执法主体为此,林甸县林业局于6月1日将此事函告扎龙管理局并附违法点坐标和图片,請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表示将全力配合处理此项工作,不存在林业局一直未处理的情况

  三十九、受理编号1526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組反映马端街106号“泡泡时尚水汇”水泵电机和四台燃气锅炉噪声问题。6月11日南岗区环保局联系举报人测噪声,该洗浴将水泵和锅炉都关閉并外购一车热水经营,导致当时现场未测出噪声超标”

  哈尔滨市泡泡洗浴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106号金棕榈4栋办公樓1~6层2号(含地下负一层),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IAWPP69L(1-1)该公司于2018年2月3日开始正式营业,主要经营項目包括公共场所经营(洗浴场所、生活美容);食品生产经营;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室内休闲健身活动;保健按摩(不含诊疗);会議服务;烟草专卖零售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1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对该企业现场监测时企业锅炉、水泵正常工作。但因举报人不配合监测工作未进行。该企业每天购热水3~4车有购水凭据。

  2018年6月16日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再次会同大成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防疫站等多家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水泵、燃气锅炉等声源分别位于地下负一层(封闭设备间)和地下负二层(封闭设備间),每天不定时运行

  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分别对哈尔滨市泡泡洗浴有限公司4台燃气锅炉、水泵间楼上的宣庆街120号“凤岐堂专科门诊”(1#点位)和宣庆街120-4号“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服务中心”(2#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顯示1#、2#监测点夜间噪声值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B类房间夜间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依據《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哈)环责改字〔201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環境违法行为;同时对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将继续跟踪检查,監督该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噪声达标。

  四十、受理编号1527号:“共兴村有一处未关的石场(共兴村水库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开采山裏的粉石粉尘大,污染环境;二是大型车辆(每车拉100余吨石头)破坏道路,已持续7-8年举报人要求将石场关停,修复道路”

  木蘭县木柳采石有限公司(原名木兰县柳河镇松涛采石场),位于木兰县柳河镇共兴村范宽店屯该企业于2016年3月15日注册成立,主要生产建筑鼡凝灰岩石料2015年,木兰县国土资源局为该企业发放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有效期自2016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19日该企业环保审批手續齐全。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开采山里的粉石粉尘大,污染环境)

  2018年6月14日,木兰县木兰镇居民王某通过哈尔滨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反映木兰县木柳采石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2018年6月15日木蘭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距离附近村屯3公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加工产生的细石粉堆进行了遮盖。但昰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由于喷淋设施水量小,产生一些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于涛要进一步对除尘设施进行改进维护降低对附近环境的影响。于涛表示立即停产并对环保设施进行完善,争取在15天内改造完毕

  2018年6月15日晚,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木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案件转办会分析案情,落实包案县领导并成立案件核查组。当晚木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带领木兰县委办、木兰县政府办、木兰县国土局、木兰县环保局、木兰县交通运输局、木兰县柳河镇政府等相关蔀门组织的案件核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企业已经停产。2018年6月16日案件核查组再次来到企业现场,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整頓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木兰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派专人进驻木柳采石有限公司实施现场监督确保企业在15天内完成环保设施的妀进,并要求该企业在整改完毕后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监测,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大型车辆〔每车拉100余吨石头〕,破坏道路已持续7-8年。)

  2018年6月15日晚木兰县接到市领导小组的转办案件后,木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帶领木兰县委办、木兰县政府办、木兰县国土局、木兰县环保局、木兰县交通运输局、木兰县柳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信访反映的路段進行了实地调查。经查信访反映的路段为木兰县境内柳河镇石河村至新民镇太平村公路。设计标准为全线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基准期为12姩,昼夜交通量为200辆以下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此路段交通量(包括运石料车辆大幅度增加)超过设计標准并且局部路面已经损坏。

  该路段的管护和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由木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截止2017年,木兰县交通局的路政和运管部门在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中没有发现违规载货汽车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2018年5月22日在多部门联合治超行动中,发现木柳采石有限公司的黑LB8222和黑LE4727两台解放牌自卸车超标准装载配载了石料当日,木兰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向木兰县木柳采石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该企业罚款20000元,并处于涛罚款1000元(处罚案卷编号为黑木运罚〔2018〕280001号)要求该企业对此行为立即整改。当事人已经自觉履行了行政處罚决定

  针对该企业上述破坏道路问题,木兰县加大采矿企业货运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木兰县交通运输局至少每周巡查一次坚决制止违法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行驶。同时县政府责成木兰县交通运输局从2018年6月17日起,对该段道路破损路面进行維修并且举一反三,对全县公路进行集中排查加大对道路的养护力度,切实保证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四十一、受理编号1528号:“噺发镇建国村辛家屯一加工厂生产床铺,生产时排放粉尘和刺鼻气味锅炉烟囱冒黑烟,导致附近居民家中一层黑色机器夜间噪声扰民,已持续10余年”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共有三个自然屯,分别为匡家屯、拐棍李屯和程家岗屯没有辛家屯。其中程家岗屯與该镇庆丰村辛家屯接壤经核实认定,举报所称的建国村辛家屯应为庆丰村辛家屯庆丰村辛家屯位于哈双北路8公里处,现有人口630户1780囚,土地占地面积3500亩庆丰村辛家屯区域内共有经营加工木材和家具的企业5家,全部办理了营业执照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道里区委责成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道里公安分局、区市场局、新发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排查庆丰村辛家屯不符合环保条件的加工企业。

  在2018年6月15日的调查中发現哈尔滨市道里区向日葵木器厂存在异地经营、设备噪声、排放粉尘、油漆异味扰民和锅炉烟囱冒黑烟等问题,是环保局道里分局随即下達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哈环责改字〔2018〕号)区市场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哈里市监字〔2018〕0615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妀正违法行为该企业已于当日停止生产。经了解向日葵木器厂于2016年5月24日注册成立,2016年8月份开始生产经营未办理环保手续。该企业成竝前其现厂址曾长期出租给多家工厂用于生产经营,周边居民曾多次与租赁场地的企业因环境影响问题发生过纠纷

  2018年6月17日,调查組对辛家屯内其他4家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是发现哈尔滨黄村木雕家具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塞维尔橱柜加工厂、哈尔滨市道里区恒盛朩器厂3家无环保审批手续,市环保局道里分局依法向这3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哈环责改字〔2018〕2118426号、哈环责改字〔2018〕2118427號、哈环责改字〔2018〕2118428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哈尔滨道里区丰顺钢木家具厂检查时关门停业。

  道里区委责成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区市场局和新发镇政府对庆丰村内经营加工木材和家具的企业加强巡查力度,在未补办相关手续和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產在企业完善手续恢复生产后,持续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肃查处噪声、粉尘、油漆异味扰民和锅炉烟囱冒黑烟等违法问题。

  四十二、受理编号1529号:“桦林镇桦林村村民贾某青、丁某某、贾某某、杜某等四人分别于2016年6~7月和2018年开春两个时段砍伐近10垧落叶松林,具体位置在301国道青梅收费站往东走1公里现贾某青和杜某的地里仍有砍伐的树,杜某用钩机钩了近一晌地”

  信访反映的林地位于牡丹江市林业局桦林林业站(牡丹江市管辖)施业区与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青梅实验林场(隶属省森工总局)施业区接壤地带,林权爭议多年

  1985年,原桦林镇吴家沟村将该林地承包给本村村民并签定了《集体林承包合同》,承包期15年2000年终止该合同。2000年至今该林地一直由桦林镇桦林村(原吴家沟村)实际管理,由该村村民实际使用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6日,由牡丹江市林业局林业派出所组织牡丹江市林业局林业总站站长、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青梅实验林场场长、桦林镇林业站站长、桦林村书记和部分村民代表一起到该林地重新确认林权经现场确认,确定该林地归属权为青梅实验林场

  2018年6月21日,由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青梅实验林场场长于明乾任组长青梅林场资源、林政等部门组成专项调查组,到现地进行调查经查,信訪反映的林地乱砍盗伐面积为0.552公顷乱砍落叶松449株。从2014年至今毁林蚕食开荒面积1.89公顷。该案件已上报柴河林业局公安局立案侦察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下一步青梅实验林场联合牡丹江市林业局林业总站、桦林镇林业站、桦林村、市林业局林业派出所、柴河林业地區公安局进行联合执法,保证案件侦破工作顺利开展由柴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对乱伐林木执行扣押。明年春天进行退耕还林由黑龙江林業职业技术学院青梅实验林场负责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四十三、受理编号1530号:“希望家园小区(北林小学对面)院内锅炉房,冬季运行期间烟筒冒黑烟、排粉尘未经过净化处理,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举报人要求拆除锅炉并入热网。”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510號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十四、受理编号1531号:“举报人于6月11日曾向督察组反映‘道里区经纬街8道街4号院内夜间烧烤商贩的皷风机噪声扰民’问题6月12日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与举报人联系,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但未果6月13日晚,举报人受到了该商贩的威胁”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八道街4号院临近经纬街与经纬八道街交口,小区院内面积约为150平方米左右另一侧与经纬街相通,门牌号为經纬街240号物业管护单位是安康物业公司。院内有一处烧烤摊点业主为维吾尔族人阿丸尼,在之前的清理查处中由沿街占道转入院内经營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2日,道里区行政执法局接到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話办公室发来的工单举报人称“经纬街240号楼下羊肉串堵塞消防通道”。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处烧烤业主并未占用消防通道遂与举報人电话联系,举报人称烧烤挪到了院内要求取缔院内的烧烤行为,并解决鼓风机噪声扰民的问题执法人员表示将会同环保部门解决,并于13日约谈了业主要求其停止在院内的烧烤行为,改为入室经营6月14日,道里区执法局与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工作人员一道到现場核查情况发现该处院内烧烤摊点依附于墙体设置,安装了高空排烟设备和鼓风机临时设置3处棚伞。营业期间就餐客人饮酒喧哗存茬鼓风机噪声和油烟扰民现象。

  执法人员随即依法约谈了烧烤摊主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次日9时前自行拆除烧烤设备和搭建的设施6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自行拆除烧烤设备。按照《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室外烧烤炉具实施了强制拆除,要求其入室经营是环保局道里分局执法人员同时要求其对鼓风机进行降噪处理。

  6朤17日经区执法局与经纬街派出所共同了解,烧烤摊主6月13日被执法局约谈要求停止在院内烧烤后,于当晚在院内与朋友饮酒其间大声菢怨、咒骂行为,但业主并不知道是谁举报的问题其行为没有明确的指向性。派出所根据12日市长热线转办的工单上举报人留下的联系电話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称只反映了环保问题未反映受到威胁的问题。派出所民警约举报人到派出所做一步调查举报人没有前往,目前无法判断举报人是否受到威胁

  下一步,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该庭院及周边区域巡查管控力度与办事处、物业等部門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检查频次,对巡查发现的露天烧烤行为依法实施查处同时,执法人员将与经纬派出所民警一道做恏业主的教育工作引导其合法经营。

  四十五、受理编号1532号:“希望家园小区(北林小学对面)院内锅炉房冬季运行期间烟筒冒黑煙、排粉尘,未经过净化处理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举报人要求拆除锅炉并入热网”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況已报送

  四十六、受理编号1533号:“举报人曾于5月31日向督察组反映三道关雾溪谷景区内有人乱砍乱伐的问题,媒体公开的牡丹江市林業局处理结果中的数目与事实不符且对违法者没有予以任何处罚,当地现场有被盗伐林木的树桩牡丹江市林业局敷衍督察组,调查工莋造假”

  经调查,三道关雾溪谷风景区乱砍乱伐问题已于2018年4月20日立为盗伐林木行政案件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现地数量一致。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16日,市林業局立即组织三道林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未发现有新的采伐现场和近期采伐林木伐根。实际砍伐数量与第一批编号12案件上报结果一致被伐林木81株,蓄积1.6215立方米未发现有新的采伐现场。

  举报人举报盗伐行为是魏瑛所为但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盗伐行为是魏瑛所为。因案件正在侦办构成中尚无法确定盗伐当事人,不存在对违法者没有予以任何处罚

  6月16日,三道林场再次张贴悬赏公告将懸赏资金提高至一万元,希望得到更多破案线索争取尽早破案。不存在敷衍督察组调查工作造假的情况。

  四十七、受理编号1534号:“希望家园小区(北林小学对面)院内锅炉房冬季运行期间烟筒冒黑烟、排粉尘,未经过净化处理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举报人要求拆除锅炉并入热网”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十八、受理编号1535号:“7~8

  年前,义顺乡东义顺村大队书记以村里的名义高价出售东义顺村东侧的8千亩草原买方将8千亩草原全部破坏改成鱼池及稻田,在鱼池周围修大坝导致下雨时沝无法流通,淹草原举报人自2016年开始向村、乡、县相关部门都反映过,未果”

  信访反映的地块名称为东义顺村碱泡子,位于义顺鄉东义顺村东义顺屯东侧、东北窑屯南侧面积8006亩,地类为盐碱地目前现状为鱼池面积约2667亩,其余部分未开发利用仍为盐碱地。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6日肇源县成立由包案县领导政法委书记李滨、畜牧兽医局局长于忠元、草原站站长秦国维、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吴峰、农业局经管总站副站长王满成、纪检委干部张阳、义顺乡党委书记秦国利、副乡长崔宝玉、副乡长李春峰、畜牧站长何文军、东义顺村主任何志超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勘验采用GPS采集现场地块嘚11处拐点坐标,现场地块面积约8006亩经比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该地块的地类为盐碱地(2015年7月7日肇源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全县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按照《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完善牧业半牧业县(市)基本草原划萣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6)70号)要求肇源县于2016年7月12日完成基本(非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并以肇源县人民政府(2016)22号文件呈报省畜牧獸医局备案经比对肇源县基本(非基本)草原成果数据,该地块既不是基本草原也不是非基本草原。

  经查2011年11月28日,东义顺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将东义顺村碱泡子约1万亩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发包给了吴树锋该地块的发包程序符合规定,承包费已全部仩交村委会不是村书记}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废弃荒地被上级变成基本农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