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线求助问题答复情况答复。

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的关心和关注。您通过调研,分析了以沙县为代表的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现状,指出了我市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很有建设性的意见,非常切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全市实际,积极采纳您的建议。

一、我市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全市市、县、乡农技推广机构363个。其中,市级15个,县级129个,乡级219个。

(二)队伍建设情况。全市、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人员数1705人(编制内人数168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7人,占2.17%;副高级职称308人,占18.06%;中级职称767人,占44.99%;初级职称338人,占19.82%;无职称255人,占14.96%。研究生学历54人,占3.16%;本科学历571人,占33.49%;大专学历36.65%;中专学历21.11%;高中及以下95人,占5.57%。年龄35岁以下262人,占15.37%35-45岁以下449人,占26.33%45-50岁以下355人,占20.82%50岁以上639人,占37.48%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我市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事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农技推广,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排、财政保障、科技项目支持等工作。

(二)专人专用,稳定基层农技干部队伍。一是对县、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人员的在编在岗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空岗严重的要及时补充,对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限期归位,不能归位的要及时进行转岗,杜绝实际工作与岗位和编制不符,而真正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人员较少情况。二是建立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调配管理体制。推动基层农技干部归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管理,学习我市明溪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权、事权、财权归一做法,原则上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管理为主。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负责其人事、经费、财产及业务等管理,乡镇政府负责协调和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农技人员的业绩考核。三是保证农技人员工作时间。避免农技人员从事行政性、事务性工作,保证在岗农技人员的主要精力从事农技推广工作,避免把农技人员聘任到其他岗位而造成农技干部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发生,确保科技人员每年有80%以上的时间用于科技推广和服务。四是引导和鼓励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工作,在年定向委培到乡镇农技推广部门工作46人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农林大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定向委培生工作,以充实和加强基层农技队伍,解决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

(三)搭建平台,营造科技工作积极氛围。一是改善农技人员工作环境,继续利用好中央、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建、改扩建办公场所,配备仪器设备、电脑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改善基层农技人员的办公硬件设施建设等工作环境。二是对农业科技工作中德才兼备的优先推荐提拔任用,研究探索出台优惠政策,允许农技人员技术入股、到企业等部门兼职,让基层人员能留得住,能安心开展工作。三是建立市、县、乡人才结对联系制度或互动交流机制,促进三级人才共同提高。

(四)加大投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要求各级财政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证足额到位,按时发放。通过财政拨款以及从支农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筹集农技推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技推广项目。同时,确保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用于农技推广的资金并逐年增长。

(五)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培训网络。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依托农业院校、农业科研单位等培训机构,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利用农业部、省上远程教育农业知识更新教育等平台,建立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等在线培训系统,继续做好选送农技人员到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长效机制,形成一个资源共享、农技干部互动、自主学习与评价的农技培训新平台,逐步培养一批适应我市农业科技快速转化需要、扎根基层、素质较高、数量稳定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二是规范培训制度。规定农技人员应该经过岗前培训、持证才能上岗。把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作为一项制度落实下去并长期坚持。三是落实培训经费。积极协调农技人员的培训经费由财政承担,尽可能减轻基层单位和参训人员的经济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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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安排镇村干部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016年,坎夏线修路时,对您家原有道路进行了开挖,道路修筑后,施工方在其原道路下放置了排水涵管,路面用沥青进行了铺筑,但因其道路不宜使用压路机进行碾压,只是用工具进行了平整处理,故现在有点不平。现我镇已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责成其对此道路进一步完善,保障群众的出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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