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附件1】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中国供销集团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567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中央财政安排2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支持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工程、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程。按照总社《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供销财字〔2017〕42号)和《全国供销合作社2017—2020年“新网工程”建设投资规划》要求,现制定中国供销集团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为农、务农、姓农的要求,供销集团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目的,以坚持发展农村电商业务为统领,注重供销社系统内的点、面结合,以点带面、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实现局部突破。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充分整合农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牵引和推动作用。专项资金投资要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在供销集团内部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分担、资源集成体制机制,在战略上实现各板块的联动、互动;切实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三个方向
一是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按照“前台多样化、后台一体化”原则,倾力打造全国供销电商“一张网”以及农村电子商务“国家队”。
二是开展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工程,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储、加、销等全过程或部分环节服务,形成覆盖农业生产、加工及流通销售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三是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工程,形成连接全国农产品主产区、物流节点和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充分体现农产品市场保障供给、稳定物价、质量安全和绿色环保等公益性功能。
二、支持方向和投资范围
供销集团注资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中国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两个投资平台,投资平台以股权投资方式,选择投资有前景、经营有效益、服务有保障的优质企业和项目。
(一)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
1. 全国平台建设。主要是“供销e家”全国电商综合平台的架构和功能完善,交易服务和运营能力提升等;
2. 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主要是各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以及与之配套的基层综合服务网点(含社区O2O体验店)的建设或升级改造等;
3. 电子商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主要是(农村)电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仓储物流(含冷链)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和质检认证中心建设等;
4. 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化改造。主要是对线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电子商务化改造,建设或改造升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电子结算等;
5. 区域大宗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电子交易中心建设。主要是区域大宗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电子交易系统、数据处理系统、交易展示中心、客服呼叫系统、交割库监管系统、物联网追溯系统、仓储物流调度系统、仓单管理和质押服务系统建设等;
6.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是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供应链各环节检验检测体系、“供销e家”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等,并建设相应示范点;
7. 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主要是建设服务于中小电商企业的电商服务中心、培训提升和创业孵化中心、技术研发与支持中心、营销推广中心、商品展示展销中心、物流集散中心、质量安全中心建设等。
(二)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工程
1. 建设规模化农产品种植养殖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造 “中国惠农”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配备建设农业生产服务设备设施,提供耕、种、管、收、烘、储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服务上游多种规模经营主体的能力;
2. 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加工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造服务范围广、科技水平高、研发能力强的现代化农产品加工基地,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农产品加工设备设施购置、质量检测设备购置等,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打造“中国惠农”名优特农产品品牌;
3. 建设农产品终端销售体系。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重点农产品消费城市,整合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网络资源,建设和改造 “中国惠农”线下农产品销售终端、配套的仓储物流设施以及购置相应的设备,推进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
(三)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程
1. 市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括跨区域、区域和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展示、交易、分拣加工、仓储以及废弃物环保处理等设施的改造升级;
2. 冷链物流及生鲜配送设施。包括预冷、低温分拣、冷藏运输、冷库等建设,购置、改造智能化物流车辆;
3. 农产品供应链标准化。推广农产品标准、加工包装标准、物流基础设施设备标准等,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建设样板分拣加工车间和产品分拨调度中心;
4. 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建设检验检测系统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检测实验室并购买配套设施和仪器设备,建立“追溯信息库”、“农产品库”、“种植户信息库”等,有效整合各追溯点农产品种类、数量;
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集成系统及农产品价格指数等数据发布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场内电子结算系统、电子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基础平台以及数据交换系统,打造全国农产品线下市场信息集成共享平台,多种采集方式相结合,收集系统内外市场数据,实现市场互联互通。在市场交易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主要大宗农产品的价格指数,在政府政策制定、农民生产、居民消费中发挥重要作用。
1、中国供销集团根据本方案提出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引。
2、按照申报指引征集项目,由省(区、市)级供销合作社及供销集团出资企业组织申报工作,以省(集团出资企业)为单位,汇总后报送中国供销集团。
投资平台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标准和要求进行初筛和尽职调查,并开展可行性研究、投资谈判、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形成投资建议方案报供销集团,由供销集团项目评审小组进行初审,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决策。
专项资金支付采用前置审核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明确支付审核主体,规范审核标准和程序。
第一阶段,省供销合作社及供销集团出资企业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投资平台单位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现场投资审核、尽职调查、投资谈判等工作,分两批形成投资建议方案。
供销集团审核投资建议方案后分两批报供销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总社,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投资平台单位根据供销集团董事会审议结果,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组织实施项目并定期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确保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责任追究按干部管理权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问责,传导压力。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社有企业、供销集团出资企业要分别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凡违反资金管理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经核实,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