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子——今天出差晚上在一家酒店住下,酒店一个热心员工看我长的年轻又帅就介绍了一位女孩让我认识,我对这女孩当时是一见钟情不到一个小时就有了夫妻之實,在床上她很努力的配合我但我突然想起来我是个有女朋友和认识的人处过的人,我不能背叛我的女友!就向那女孩提出了我们是┅见钟情,没有实质性的感情基础所以我们分手吧,然后就象征性的给了几百分手费 过分吗? 这位民警同志你告诉我,这样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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