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994832780是QQ,后面的ai怎么让符号走路径不让发 感谢大佬!>_<

关于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第五期)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11:19:06】 【来源: 通信发展处】
& 【浏览次数:】
新通职鉴字[2012]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 证书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准入和年检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工作的通知》(新通市监〔2011〕28号)规定,在增值电信市场准入、经营许可 证年检和非经营性网站备案管理工作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为落实文件规定,配合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站备案工作,现就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培训鉴定(第五 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及人数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有关网络部门、已取得或准备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包括SP、ICP、IDC)和跨省备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以及非经营性网站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的网站管理、系统维护、信息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
参加人数按新疆通信管理局规定应配备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人数,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地州市级公司及所属单位或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配备3名以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配备2名以上,跨省备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和非经营性互联网站配备1名以上。
二、培训鉴定内容
网络信息安全政策法规宣贯;网络安全情况通报;网络安全基础;网络安全攻防技术及网络信息安全案例等。
三、鉴定等级、条件与发证
初级申报条件: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并从事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作为从事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工作从业资格凭证。
四、培训鉴定时间与地点
时间:10月19日上午在新疆新疆通信管理局十五楼报到,领取教材自学;10月20日&21日集中培训、鉴定。
地点:乌市黄河路新疆通信管理局院内白楼五楼。
鉴定机构:工信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新疆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培训单位:新疆新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五、费用(含教材费、培训费和鉴定考核费):
初级:595元/人,中级880元/人。
六、报名时请携带个人近期一寸照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件
一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加盖公章)一份。
请各单位于<span style="color: #月<span style="color: #日前上报参加人员名单《汇总表》。
培训学校联系人闫丽,;
鉴定中心联系人刘霞,32086(传真),。
新疆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Copyright 2011 XJCA All Rights Reserve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91号 邮编:830000&#xe621; 上传我的文档
&#xe602; 下载
&#xe60c; 收藏
免责声明:本人所有资料均来自网络搜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人所提供资料仅为方便学习交流。 本人如有侵犯作者权益,请作者联系官方或本人,本人将立即删除。
&#xe602;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江西电信信息安全管理培训
下载积分:1000
内容提示:江西电信信息安全管理培训
文档格式:PPT|
浏览次数:0|
上传日期: 02:50:40|
文档星级:&#xe60b;&#xe612;&#xe612;&#xe612;&#xe612;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江西电信信息安全管理培训
官方公共微信今天是 ,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各增值电信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电管函〔2015〕46号)和《关于明确2012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网络安全年检事项的通知》(工信保函〔2013〕59号)文件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开展增值电信企业网络信息安全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需报送的网络安全相关材料(一)网络安全年检信息表;(二)网络安全定级备案信息表;二、网络安全相关年检材料报送方式各增值电信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网络安全年检信息表》和《网络安全定级备案信息表》。各企业在填报前,要仔细阅读《增值电信企业网络安全年检信息填报指南》(附件一)和《增值电信企业网络单元定级流程及方法》(附件二),认真填写年检表格中有关网络信息安全内容。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增值电信企业要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完成网络信息安全年检工作。未按规定报送网络安全联系人、公网IP地址、接入商名称、物理位置、网络单元拓扑图、定级备案信息的视为网络安全审核不通过。(二)各增值电信企业要按照《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的要求,对照增值电信业务系统相关的安全防护标准(附件三),采取自评估或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符合性评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三)各增值电信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准入和年检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的通知》(工信部保[2009]10号)文件要求,制定网络安全制度、至少配备两名网络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并取得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了使年检工作顺利开展,近期由内蒙古自治区通信行业协会和内蒙古自治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具体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通信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四)在全面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我局将开展相关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核实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企业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将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企业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下一年度年检环节网络信息安全专项审查视为不合格。届时请相关企业予以配合。(五)自治区各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应按照《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工信部保〔2009〕156号)的要求,报告本企业网络上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咨询电话:网络安全培训咨询电话:附件1.增值电信企业网络安全年检信息填写指南 & &2.增值电信企业网络单元定级流程及方法 & & & &3.增值电信业务系统相关的安全防护标准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徽省201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 & &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徽省201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省内各增值电信企业:
为有效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全面了解电信市场发展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安徽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省内各基础电信企业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取得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增值电信企业”)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机构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省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
三、年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6年2月15日-2月29日,参检企业自查准备阶段。
2016年3月1日-3月31日,年检阶段。企业递交材料,接受审查,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年检审查标准的,列入年检整改范围。
2016年4月1日-4月20日,年检整改阶段。过期不再接收年检整改材料。
2016年4月21日-5月31日,公布年检结果。
(二)年检内容
年检期间我局将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和拨测。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包括:各增值电信企业2015年度经营主体情况;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场地、人员和机构情况;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并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结论。其中,呼叫中心、ISP、IDC企业及在2015年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为本次重点检查对象。
  (三)材料提交方式
省内各基础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
2016年3月10日前,省内各基础电信企业以纸质文件方式向我局报送本企业接入的省内增值电信企业情况表,表格从“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
四、年检结果处理
(一)对于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的单位,我局在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件“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许可证年检专用章”,注明“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
(二)对于年检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相关电信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不得为年检不合格的企业提供业务接入服务。在年检结果公示一个月后,我局将对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落实年检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相关手续办理
年检结果将在我局网站(www.)公布。年检合格和经整改合格的企业,请在年检结果公布一个月内办理许可证加盖年检印章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经办人委托函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年检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样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年检要求
(一)各参检单位应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2015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继续将企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的规定,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健全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必要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做好网络单元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隐患整改等工作,落实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认真填写年检表格中有关网络信息安全内容。
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的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及相关法规要求,从专业人员设置、机房和场地建设、接入管理责任、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手段建设、提升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等方面加强管理。按照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和接入资源管理平台的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对本企业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并做好和我局相关平台的对接工作。各企业完成情况将作为2015年度年检重点检查内容。
(三)按照2015年度年检工作总体安排,我局将组织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年检相关政策法规和综合管理系统使用等培训,届时企业可自愿参加,相关通知另行下发。
(四)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应确保年检材料的信息真实、完整和有效,并及时上报。综合管理系统将于2016年3月31日24:00关闭年检材料报送通道。
六、联系方式
胡莹,电话:7(年检审核)
蒋慧丽,电话:8(网络信息安全)
信息发布网站:
www.(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https://tsm.(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201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承诺函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2月18日
201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承诺函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 & 我公司已参加了201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并按要求在年检系统中提交了本公司的年检资料,现对年检承诺如下:
(1)本公司明确知晓《电信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对经营电信业务的管理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本公司在年检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 (3)本公司愿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虚假等引发的年检处罚。
&&&&&&&&&&&&&&&&&& 法人代表(签字):
持证公司(盖章)
&&&&&&&&&&&& 日期: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安徽省通信建设网
版权所有: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 邮编:230041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微信名特殊符号不让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