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资质许可证要不要许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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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解读:新规下自媒体如何生存?
来源: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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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3月10日,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将付诸实施。对于“自媒体”行业而言,新规定会有哪些影响呢?商刻分享本文,深度解读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下自媒体行业如何生存,供大家借鉴学习。
  3月10日,新版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将付诸实施,02年版《互联网出版管理规定》随即废止。这份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由在2013年根据全国人大决定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合并而成,本文有时简称&总局&,但并非以前只管广播电影电视的广电总局)、工信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引起海内外很多热议。
  新规定中,有两个方向成为焦点。其一是关于外(合)资企业不能从事本规定定义的网络出版服务,这给一些外(合)资企业带来了一些慌乱;其二,大陆这两年&自媒体&概念盛行,很多个人或微型组织借助微信公众账号进行创业,有论者以为,这个规定对&自媒体&形成了所谓&自媒体地震&,因为获取出版许可证并不容易。
  真的是这样的么?本文对这个规定做一些研究分析,主要是三个问题:1、规定管什么;2、规定怎么管;3、究竟何为数字作品。
  中国大陆的法律法规一共分为三个位阶。最高位阶的&法(比如刑法)由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布;中间位阶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最低位阶的&部门规章&则由各部委自行制定。本规定由总局和工信部发布,属于最低位阶的部门规章,理论上不得与上位法冲突。
  本规定的第一个要点在于它的第二条,通俗点讲,这一条规定了本规章可以管什么: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怎样理解?
  整个第二条,其实就是网络出版的定义(虽然很宽泛)。符合这个定义的所有数字化内容,都应该适用本规定。
  在前互联网时代,管理当局、业界、学界乃至普罗大众,对出版的看法,其实就是&大规模的复制&。一个人手写一篇文章,不能视为出版。但如果进行有一定规模的影印或者索性刊发大众媒体传播,就是出版。
  互联网上的内容,理论上存在无需经过大规模复制就可以得到大规模传播的效果。比如在中国最大的社交平台微信上,每天都有超过十万次阅读的公众账号的内容,但它本身的传播,并不需要一个复制的过程。
  相应的,中国政府对于出版的管理,核心思路都是管大规模复制行为。报刊杂志当然在此列,游戏也属于新闻出版总署管理,就是因为早期游戏依靠光盘进行售卖,算是一种需要大规模复制的出版物。而电视广播行业,传统意义上和出版并没有太大关系(电视广播业与大规模复制的关系较远),所以隶属广电总局而不是版署管理&&但DVD、唱片这种大规模复制品,版署就又可以管了。
  一方面,2013年,广电总局与出版总署根据&大部委&的原则,合二为一,一方面,互联网兴起,管理当局需要对网络出版这种无需大规模复制即可获得大规模传播效果进行重新审视。
  第二条的第二、三小条的内容其实很容易理解,无非就是物理世界中的实体内容在虚拟世界中的一次映射。关键是第一小条。
  要点是两个:1、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2、具有知识性、思想性。
  等字其实很宽泛,有覆盖一切的感觉。比较精准的是这三个领域:文学、艺术和科学。财经算不算本规定可以覆盖的领域?娱乐算不算本规定可以覆盖的领域?一个&等&字,怕也是能覆盖进来的。
如果说娱乐知识性思想性不足,那么财经领域,无论如何,都是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
  更大的活扣在第四小条:总局认定可以规本法规管的,就属于管辖范围。
  尽管如此,我们还需要看一下&上位法&,就是&总局&的上级即国务院制定的法规,称为行政法规,就是2000年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那上面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等信息服务的,还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2012年这件《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审核同意&改为&许可&。譬如已经取得了新闻登载的许可,是不是还要申领出版许可呢?我个人看法应该不需要了,因为两者内涵其实很难区分,何必重复呢。
  当然,究竟如何实施,就看3月10日以后了。
  在确定了可管范围之后,下一个问题是:怎么管?
  答案是:通过牌照。
  在中国大陆,开办网站是需要牌照的。最容易获得的牌照是&备案&。这也是经常可以在各种网站最底部能看到的:京ICP备***(后面是数字,京代表此网站报备地在北京)。
  备案和许可,出现在2000年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备案制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就是你需要报备。在获取备案的时候,建站者需要填报公司材料等。理论上讲,个人通过身份证号也可以获得备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人获取备案的可能性远远低于公司获取。
备案不是许可,所以备案理论上而言,对申请者并没有什么门槛限制。
  比备案高一等级的就是许可。具体表现为网站底部是这样的字样:&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俗称ICP经营许可证)。许可制和备案制除了对申请人有不同的要求外,还可以简单说:备案制就是只要符合硬条件就应该给,许可制并不是只要符合硬条件就必须给的;我可以颁发给你,也可以不颁发给你。
  在中国,所有服务器位于大陆的网站,都必须获得至少备案一级的牌照,而一旦涉及经营范畴,就必须获得ICP经营许可证。实际操作层面上,很多网站其实早就涉及互联网经营(比如张贴互联网广告),由于规模较小,一般并没有什么部门来挑剔你究竟是备案或许可。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规模大到上市级别的,统统拥有ICP经营许可证。
  新版本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不提&备案制&,有它的道理。虽说新版本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还在修订过程中,但是另一部&上位法&《出版管理条例》上面明确规定出版实行许可制。所以,如果互联网服务被确定具有网络出版的性质,就不能再仅仅是备案了。
  第二章第七条 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这一条,比起第二条里&等领域&或者&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这种语焉不详的表达,很清晰地告诉了所有参与者,需要获得的是&许可&。
  整个第二章,都是在讲述许可颁发的条件。这里面包括很多媒体在讨论的。
  第十条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我觉得对于第十条,舆论有点大惊小怪了。
  前文所提及的ICP经营许可证,一般只颁发给内资企业或外资非大股东的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无法获得。
  但中国有很多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他们是怎么取得经营许可证这一基础证照的呢?
  答案就是:VIE制度。这是一个很复杂的制度安排,简单说来,就是内资公司申请牌照,外资公司(一般注册在某个群岛上)申请海外上市。外资公司和内资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关系,有的只是一张合同:内资公司把它所有的权益转让给外资公司。正因为合同是可变的,所以叫可变利益实体(英文就叫VIE)。
  VIE制度首创于2000年新浪上市,到今天为止已经十六年。这是一个相当成熟的商业制度安排,虽然在明面上属于有点灰色地带,但互联网公司的投资人们早已不陌生这种制度安排,所以第十条的规定,完全不值得大惊小怪。
  值得关注的是这样的条文:
  第九条第二款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第三款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这给很多网络创业公司带来了较高的门槛。
  以国内著名的问答网站&知乎&或者科普类网站&果壳&为例,这两个网站很容易被归于第二条第一款里所定义的: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里的知识性、思想性原创数字化作品。
  按照过去的做法,他们获得一个备案即可开办,要求高点,获得一个经营许可证就完全没问题。
  事实上,在这两家的网站首页下方,标注的都是京ICP备,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标注。按照要求,获得许可证的网站必须在首页标注。有理由相信这两家网站尚未得到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提到,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新版规定下,他们很有可能要被要求获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而且,获得这个许可证的时候,他们需要:
  1)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得有出版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按照大陆的体系,就是主任记者或者编辑职称)&&第四十四条还规定,他们应取得总局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员工团队里至少有三人也有中级职称。
  3)还要有至少五人获得一个资格认定,这个认定不一定是职称,但必须总局认可。
  职称体系,一般常见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比如大学里职称人人皆有,因为职称和个人收入挂钩。但在民营企业中,很多人并不具备职称,因为职称拥有与否与其个人薪酬毫无关系。
  这一新规则,事实上给太多民营互联网公司带来了麻烦。像知乎果壳这种网站,规模已经较大,员工队伍在百人左右,总能去解决一二。更有很多尚在天使轮A轮投资的公司,员工不过十余人,找几本职称证书委实比较困难。本规章还特别说明,必须是&专职人员&&&这意味着,创业团队必须九人起。
  不过再说回来,是不是一定要死扣这个职称条件呢?条文中还有&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这样的话语,&职业资格&和&职称&是不是同义也是可以研究的,这就给行政机关在实施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究竟怎么样可以得到认可,也要看实施的情况了。
  大陆现在&企业自媒体&的概念比较兴盛。这个概念主要描述的是,企业通过开办媒体来获得注意力,从而使得其生意运转效率提高&&比如,节省了大量营销推广费用。
  企业开办自己的官网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早就有之。
  现在的问题是,比如说一个饭店开办自己的网站,算不算&出版服务&?
  如果严格套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饭店的网站也应该具备知识性、思想性(至少有一定的知识性,比如说一道菜的烹饪方法演示),那么,后面的许可要求,它该如何完成?
  所以实操上会碰到一定的问题。不过第二条第一款说的是&文化、艺术、科学等领域&,餐饮或可不在&等领域&之列。
  然而,财经网媒、科技网媒,不在&等领域&之列,怕是难以说过去了。
  最后一个问题:第二条里所谓的&数字作品&,具象表现为什么?网站?APP?微信公众账号?微博?
  网站肯定属于被管范畴,本规定中前后出现过九次&网站&字样。这里的网站,从过去的操作来看,一般理解为拥有独立域名而非子域名的网站。
  比如说,一个提供博客服务的网站是需要去获得一个至少为ICP备案等级的牌照,但从来没要求过在这个网站上开办博客的个人或组织,需要获得ICP备案。
  大陆舆论场上热烈讨论的&自媒体地震&,其实有点言过其实的。
  微信公众帐号平台有必要去获得出版服务许可证,但开办一个微信公号,应该不需要。
  如果开办微信公号的个人或组织需要获得出版许可,那么微博用户也应该获得,还有今日头条的&头条号&,淘宝的&淘宝头条&,等等等等。牵涉面实在太大,没有操作性。
  第十条提到: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与境内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企业或境外组织及个人进行网络出版服务业务的项目合作,应当事前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这里有一个与个人的项目合作。这可能和自媒体有关。
  比如说今日头条的头条号,有一部分头条号每个月都获得平台的物质资助,但需要做出一月多少篇首发的承诺。这算不算项目合作?
  假定被算为项目合作,那么,这个报总局审批是一事一议呢还是一揽子审批?没有定论,还是要看操作性。但要说自媒体地震,过于夸张。不过,未来依据此规定对移动互联网里的APP进行许可管理,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尤其是安卓阵营里的APP,因为苹果本身在中国并不部署服务器,所有的APP都存放在境外服务器上,理论上中国法规很难管到(但不是说不可以沟通要求苹果协助),但安卓有太多中国本土的应用商店提供存储、下载APP服务,操作性具备。
  如果被要求提供出版服务许可证而未能获得的后果是什么?断开连接。
  本规定由总局和工信部发布,工信部在&断开连接&(俗称拔网线)具有执行能力。过去的操作中,未获得备案制的网站,中国大陆所有的ISP(包括云服务)都不会接受该网站进驻他们的服务器上。
  未来,有可能类似的事情会出现:需要获得出版许可但未获得,不提供接入服务。只不过,当下中国有近400万网站,这个存量治理,还得花上好多功夫。还是那句话,第二条中的&等领域&中的&等&字,看覆盖多少了。
  作者/魏武挥、魏永征,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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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登录: &网络出版新规今起实施开“自媒体”不需获许可_新浪上海_新浪网
  本报综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4日公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起施行。近日,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对《规定》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所谓“自媒体”的个人或者机构,按照现行标准,属于信息内容的创作者或生产者,而纳入许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互联网相关服务提供者为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提供人工干预搜索排名、广告、推广等服务,属于商业合作行为。所有商业行为均应依法进行,即互联网相关服务提供者应为合法单位提供上述服务,因此,其有责任、有义务查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及业务范围。
  若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者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所开展业务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所载业务范围不符,互联网相关服务提供者不应为其提供人工干预搜索排名、广告、推广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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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规范与前瞻 新规让自媒体面临生死存亡?
  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将从3月10日起施行。部分自媒体人担心自己的文章创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受新规中许可证制度的影响,甚至危言耸听称&自媒体到了生死存亡关头&。
  新规让自媒体面临生死存亡?
  朱巍(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我个人认为,《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并不涉及自媒体,其对象主要是网络出版者。而自媒体本身并不能直接出版,主要是借助网络服务提供者来发布,它只是内容的提供者。就拿微信来说,其实它的出版者是腾讯,就好像我们给报社投稿,但我们并非出版者,也并不需要领什么证。
  水皮(《华夏时报》总编辑,著名财经评论家):目前,中国互联网的总体开放格局已形成,微博、微信公众号百家齐放的情景不会改变。新规实施后,规范自媒体的责任将落到平台身上。打个比方,新浪、腾讯等平台将相当于&报社&,而写微博、公众号的人相当于编辑记者,由平台对&编辑&的言论负最终责任,对违规内容做劝解或删除。
  瞬雨(技术经济观察家):作为一个自由评论人和观察家,我也是百度百家、今日头条以及其他一些平台的长期作者。我觉得,就这些互联网平台来说,包括微信公众平台和腾讯刚发布的新平台计划在内,它们对自媒体的定义非常清晰,就是&内容生产者&而非出版者。既然如此,我们自然不需要承担出版者的责任,因为新规针对性约束的对象很明确是出版者。
  其实从BBS论坛时代(或者叫自媒体1.0)开始,这样的责任分划就是客观存在的。新规所做,不过是将原来粗放的管理加以细化和落实而已。换句话说,关于&8名以上被广电总局认可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的条件是平台获得许可证的需要。不过,针对少数以团队或者企业形式来运营、并且有计划在未来上市融资的自媒体来说,我认为这个取证就是必要的了。它们不是一个作者,它们自身就是一个平台。
  自媒体的边界在哪里?
  瞬雨:在传统媒体时代,记者之所以被称为&无冕之王&,是因为他们的角色使他们能够比常人更加接近真相。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这个角色现在已经被泛化了,自媒体的繁荣就是泛化的结果。
  任何事物都有范畴、都有边界。&媒体独享某种自由到什么地步,这种自由所受的威胁,就到什么程度&。自媒体也是媒体,它跟传统媒体一样不能&独享自由&。传统还是非传统,自与非自,在我看来其实都无关宏旨;言论的边界在哪里,它的边界就在哪里。
  朱巍: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事实上,网信办出台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完全涵盖了自媒体几乎全部内容领域,而2014年出台的《网络侵犯人身权益的司法解释》则在法律责任领域对自媒体制定了相关规定。整体来看,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互联网传播法律体系。
  水皮:任何自由都与责任密切统一,对互联网的管理也会有逐渐规范的过程。不管是怎样的媒体形态,只要面向社会公众,就具有大众传媒的特征和性质,就一定需要管理和规范。更何况,现在的自媒体已不再是窄众媒体,而是一种变相的大众媒体。自媒体不是私下议论或者情绪宣泄的媒介,在一定程度上,只要进入公共领域,就有和主流价值观对齐的要求。
  过去对新媒体有一种误区,似乎不同属性的媒体,可以拥有不同舆论尺度。一批媒体可以随口胡说,另一批媒体就必须中规中矩。实际上,尺度不是区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标准,不管是从社会管理还是从媒体自身产业规范的角度出发,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自媒体未来路在何方?
  水皮:自媒体的价值在于它的专业性、个性化。传统媒体从业人员不见得对所有领域都有很专业的把握。主流媒体上呈现出的肯定是能为大众理解和接受的,同时又肯定不是最专业的内容。而新媒体是因兴趣爱好而形成的自我表达媒介,它比传统媒体更能展现作者的专业性和个性特征。
  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供应严重泛滥,阅读时间碎片化。怎样有效提升阅读力,是所有信息接收者都要面临的问题。一个人接收信息的时间是有限的,谁也不可能整天发朋友圈。因此读者的注意力必然走向相对聚焦,信息供应将逐渐从做加法过渡到做减法。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介于自媒体和大众媒体之间的媒体形态,它具有大众媒体的特征,但又不能有传统媒体的高成本组织框架。我本人做的一个自媒体项目就是准备做这之间的媒体,替特定人群,比如财经类阅读人群做信息的整理、梳理或者点评,替观众节省很多无用功。未来,一部分能在专业、公众兴趣、法律法规、公序良德、主流价值和八卦娱乐间找到平衡点,具备续航能力的自媒体将生存下来,转化为个性化媒体,替代组织化的大众传媒。
  朱巍:当今时代,自媒体最具价值的地方就是创造性,这也是互联网的核心精神。&微信十条&等规定只是划定了自媒体内容需要遵守的底线,而本次出台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更是不涉及自媒体内容,只是加重了网络服务提供商需要承担的责任,所以我认为,&自媒体是否会在管控下丧失创造性&的担忧完全是杞人忧天。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下有关方面对自媒体的管理很多情况下依然在用传统的线下思维去解决&互联网+&时代的问题,这时常会显得力不从心。如何加强自媒体管理的能动性、灵活性,是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
  目前的一切都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未来一定是新媒体、自媒体的时代。新媒体如今已经占领了约80%的传播阵地,而除了时政领域以外,我们所接收的信息中已经有一半来自自媒体,甚至连政务系统都选择了新媒体和自媒体。可以说,自媒体已经彻底地改变了中国的传播形态,而这种改变还将长期持续下去。(本文部分内容由白云怡、李天阳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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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何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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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2015年公需科目《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管理》&考试时间:
11:11:27&考试成绩:75分(合格分数:60分)
一、判断题(每题1分)
1.互联网上许多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容易给相关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经济的损失。
2.我们要重视病毒的防治,一般来说,现在都采用防火墙的方式防止网络病毒。
3.广义的网络信息系统仅涉及信息传输、信息管理、信息存储以及信息内容安全。
4.恶意的代码侵入你正常的系统,使你的系统不能很好地工作,被称为计算机病毒。
5.中国互联网协会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自律规范,其中最重要的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6.随着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事件频繁发生,无论是高层领导或是专家或是普通民众对信息安全问题都高度重视。
7.目前,13%的重要系统如果没有境外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系统就无法正常运行。
8.我国还没有能力有效抵御西方国家的网络攻击。美军有能力进入世界任何网络系统。
9.虚假信息和负面新闻充斥网上,网络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传统媒体。
10.用户信息和个人隐私在我国加强保护的,所以很难窃取到信息。
1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
12.互联网对人们是使用门槛的,对全人类是半开放的。
13.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体现了我们党对网络安全强有力的领导和更加高度的关注。
14.网络安全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要根据互联网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原则.
15.在网络空间中,网络是虚拟的,但网络言论是真实,发表言论的主体和受体都是真实的。
16.十年前,我们讲发展中求安全,十年后则是要提以安全来保发展,这一思维转变诠释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中的辨证关系,安全如果不解决,发展必然受到限制。
17.随着网络发展,我国已经成为黑客攻击窃密的主要受害国,尤其是中央政府网站已经成为重灾区。
18.自从1994年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进入了互联网时代.
19.在自媒体这个空间,还有一大群围观人。
20.在某种程度上,要接受标题和内容的不一致性。
21.所有制问题是传统新闻业改革壁垒的唯一问题。
22.网络安全离不开信息化,信息化离不开网络安全。
23.互联网对人们是使用门槛的,对全人类是半开放的。
24.自媒体及由此而生的群媒体正在大力介入信息发布、观点评论、议程设置和线下专业活动等。
25.信息素养就是信息道德。
26.在ROST250个意见领袖中有234个在微博中提及什邡群体性事件,占93.6%。
27.沟通不仅仅是一个能力的问题,沟通还是一种艺术。
28.“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政务媒体的特色。
29.自媒体思维的第四原则包括社交和媒体并重。
30.改善政府的公信力是解决自媒体时代问题的唯一办法。
31.网络空间是客观存在的,是新的国家主权的空间。
32.2008年,全国人大通过《刑法第七修正案》,对非法控制信息系统、非法获取数据、提供黑客工具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33.碎片化让个人拥有了更强的决定和自主能力。
34.英国于1864年颁布的《工厂法》就是有关劳动和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
35.第五大人类活动空间是指太空。
36.早期的互联网治理认为互联网是传输与信息分享的工具,因此将理念定位在维护其正常运转与推动技术革新上。
37.随着互联网的继续发展,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不断相融,突出了现代社会的脆弱性,脱离现实社会的互联网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现代互联网治理理念。
38.网络发展逐渐以个性化为主导,个体网络用户成为网络社会发展基本点。
39.不良信息和文化的网络渗透、信息领域的国家主权、旨在消除数字鸿沟的发展问题是属于功能层面的互联网治理内容。
40.网络漏洞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了巨大危害,因此,网络漏洞毫无价值。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
)是指在向互联网交换信息的时候,要进行严格的过滤审查和审计处理,经常用于政府的外网建设中。
&A、物理隔离
&B、逻辑隔离
&C、基于物理隔离的数据交换
&D、基于逻辑隔离的数据交换
42.网上的(
)主要是对系统中的各类活动进行跟踪记录,为以后安全事件的追踪、漏洞的分析提供一些原始证据。
&A、漏洞扫描
&B、数据库
&C、入侵检测
&D、安全审计
43.在向互联网交换信息的时候,要进行严格的过滤审查和审计处理,经常用于政府的外网建设中,这被称为(
&A、理隔离
&B、磁隔离
&C、辑隔离
&D、接交换
44.下列属于网络基础平台的是(
&B、据库安全
&C、毒防治系统
&D、上都是
45.信息安全问题产生的根源包括内因、外因两个方面,其中,外因又可分为国家层面、共同面对的威胁、局部安全三个方面。下列各项中,(
)不属于共同面对的威胁。
&A.犯罪分子
&B.恐怖分子
&C.商业间谍
&D.社会型黑客
46.要做好网络安全,一般采用P2DR模型,下列选项中,(
)不属于P2DR模型的组成部分。
47.下列属于网络管理上的软因素的是(
&A.技术上存在很多缺陷
&B.人有惰性,不愿意经常修改口令
&C.存在信息漏洞
&D.一些人恶意破坏
48.信息漏洞体现在( )。
&A.信息窃取
&B.信息篡改
&C.信息抵赖
&D.以上都是
49.信息安全问题产生的根源内部因素是信息系统、网络系统自身存在脆弱性,下不属于脆弱性的原因的是(
&A.有利益关系
&B.过程复杂
&C.结构复杂
&D.应用复杂
50.国家的整个民用和军用基础设施都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网络,信息网络成为一国赖以正常运转的(
&A.“内分泌系统”
&B.循环系统”
&C.“神经系统”
&D.以上都是
)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正在成为全球后金融时代社会和经济发展共同关注的重点。
&D.以上都是
52.从国家层面来看,信息安全包括(
)等基础信息网络安全。
&A.广播电视视网络
&B.电信网络
&D.以上都是
)上线了中国首个用大数据追踪网络诈骗的中国网络骗子地图。
54.西方反华势力和敌对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多的优势,大搞西方价值观念的输出,在(
)争夺话语权。
&A.政治空间
&B.社会空间
&C.网络空间
&D.私人空间
)定义了网络空间的规则,为其网络争霸寻求理论依据。
56.关于垃圾邮件的治理问题,200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反垃圾邮件法》,这一点是为了说明我国可以采取国际上的(
&B.行政监管
&C.法律管制
&D.行业自律
57.在互联网管理方面要强调依法管理、注重规则的合理性、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是为了(
&A.理顺网络管理机制
&B.建立健全权利保障机制
&C.完善信息内容安全立法体系
&D.设立司法部门
58.下列不属于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任务的是(
&A.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
&B.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监控体系
&C.提升资金容量
&D.做好应急处理
59.实现网络强国的根本途径是(
&A.找准差距
&B.加大投入
&C.加强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
&D.以上都是
60.微博客字符一般限定在(
)。以内。
61.中央对于网络舆情、网络安全以及信息化是高度重视的,(
)完成机制上的顶层设计。
62.自媒体时代的群体运动是( )。
&A.阿拉伯之春和facebook
&B.维基解密和突尼斯革命
&C.互联网组织下的华尔街运动
&D.以上都是
63.互联网中的人们,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是根据他人的行为来进行决策的,这属于(
&A.空中楼阁心理
&B.效仿心理
&D.自卑心理
64.在自媒体的空间当中,或者说在自媒体的时代,(
)受到了集体的侵犯。
&A.个人思想
&B.个人信仰
&C.个人行为
&D.个人隐私
65.每天有( )人通过手机使用微博。
66.微博属于移动媒体模式中(
&A.广场媒体
&B.报栏媒体
&C.圈群媒体
&D.私密媒体
67.两度获普利策奖的刘易斯所写的一本书是(
&A.《未来是湿的》
&B.《乌合之众》
&C.《互联网上幽灵》
&D.《批评官员的尺度》
68.2012年,(
)开始铺天盖地,通过微信引领了新的应用创新,引领了新的信息流的改变。
&A.门户网站
&B.网络社区
&D.移动互联网
69.沟通能力是指( )能力。
&D.以上都是
70.自媒体思维的第五原则主要表现在(
&A.工具互动化
&B.互动极致化
&C.内容服务化
&D.以上都是
71.网络诈骗等犯罪过程出现(
)环节,形成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利益链条非常明显。
&A.建立网站
&B.发布广告
&C.资金套现
&D.以上都是
72.网络大数据依托大量的数据资源和分析,为(
)提供一定的依据。
&A.研究问题
&B.预测趋势
&C.解决方法
&D.以上都是
73.在网络安全监管、防范、管控还有打击、处置方面,要紧紧抓住(
)要素,建立一定的机制,发挥作用。
74.互联网上存在大量贩卖违禁品的信息,而且以(
)方式发布交易信息;
&D.以上都是
75.2009年2月推动全国人大通过《刑法第七修正案》,对(
)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A.非法控制信息系统
&B.非法获取数据
&C.提供黑客工具
&D.以上都是
76.“碎片”意味着( )。
77.公元前1700多年前的古巴比伦,制定了著名的(
),该法典中对土地所有和租赁进行了规定。
&A.《汉姆拉比法典》
&B.《十二表法》
&C.《唐律》
&D.《大明律》
78.安南用的词是(
),确实互联网应该受到保护,它还是个孩童,正在受到各方面的威胁。
&D.以上都是
79.域名的管理、IP地址的分配、网络费用结算等是属于互联网治理内容的(
&A.功能层面
&B.结构层面
&C.意识层面
&D.以上都是
80.微信的功能不包括( )。
&A.购物功能
&B.聊天功能
&C.支付功能
&D.生活娱乐
三、多项选择(每题2分)
81.信息化社会已经成为大家都要面对的一个现实,下列需要计算的是(
&A.国防建设
&B.国家的能源、交通
&C.企业的生产、经营
&D.政府的管理
&E.个人的学习、生活
82.信息安全包括( )安全。
&A.操作系统安全
&B.数据库安全
&C.网络安全
&D.病毒防护
&E.访问控制
83.如何加快构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攻防兼备、协同联动的积极防御体系?(
&A.建立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清单,开展关键基础设施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审查,完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制度
&B.针对我国关键基础设施核心技术产品受制于人的现状,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研发,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基线安全标准,根据对国外产品依赖程度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
&C.建立关键基础设施,实时监测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开展渗透测试等活动,提高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
&D.整合现有技术手段和信息资源,构建国家网络空间积极防御协作机制,建设国家网络空间战略预警和积极防御平台
&E.完善国家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整体应对力
84.在寻找治理与网络言论自由的平衡点时决不能触碰的底线有(
&A.法律法规的底线
&B.社会主义这个制度的底线
&C.国家利益的底线
&D.公民合法权益的底线
&E.社会公共秩序的底线
85.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
&A.统一制度
&B.统一谋划
&C.统一部署
&D.统一推进
&E.统一实施
86.到目前为止,人类的阅读习惯经历了哪些阶段?(
&A.编辑推荐
&B.电脑推荐
&C.社交推荐
&D.算法推荐
&E.以上都是
87.自媒体的类型包括( )。
&A.流量型自媒体
&B.粉丝型自媒体
&C.服务型自媒体
&D.传统型自媒体
&E.以上都是正确的
88.我国公安机关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主要表现在(
&A.不间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B.强化对利益链条的打击和整治
&C.积极推动查处网络犯罪的立法
&D.加强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
&E.规范统一执法行为
89.网络失范行为包括( )。
&A.不良信息浏览与不当信息获取
&B.网络用语失范
&C.网络社交失范
&D.网络非法经营
&E.网络虚假信息发布
90.在整个账户安全里,最重要的是实现强密码保护,实现强密码保护的措施包括()。
&A.设置密码时,避免包含个人信息
&B.为防止忘记密码,将密码记录在电脑中
&C.不要将密码记录在电脑中
&D.使用不同的密码
&E.设置密码时,混合使用大小写、数字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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