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英语怎么说网友么…………

大陆国民女婿嫖娼被抓,大陆网友纷纷声援,请问台湾网友怎么看待?
北京媒体率先披露黄海波嫖娼被抓,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也确认了该消息:“经了解,5月15日18时许,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北京工大建国饭店将正在嫖娼的黄海波(男,38岁,演员)当场抓获。经审查,黄海波对嫖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今日,黄海波已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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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波嫖娼事件有一个奇观:获赞多过遭贬
如果说“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成立,并且是指男人搞婚外情,那么这次黄海波嫖娼被抓,就被认为是连这种普世之错都算不上(黄海波单身)。舆论的反映也恰恰如此——黄海波获得了大多数网友和媒体人的宽容、理解甚至击节赞赏。
在黄海波最近一条微博下,被顶的最多的评论,包含“正能量”、“赞一个”、“合情合理”、“正直”、“可以理解”这样的关键词,不仅没有遗憾、责怪之意,反而不吝赞美之词,搞不清楚的人还以为黄海波参加了一个慈善晚宴。这种舆论走向,不仅体现在普通网友身上,也淋漓地体展现在一些媒体人的言论中,称其“业界良心、德艺双馨、堪称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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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舆论倒向黄海波,支持者最主要持这样一种观点:明星大腕,粉丝资源供应充足,她们追着明星的车跑、守住明星的宾馆枯坐苦等、握个手恨不得一辈子不洗,要是真想和女粉丝发生点什么,不是易如反掌吗?再看黄海波的微博评论,事实还真如此,一些女粉丝发出了“男神,你可以来找我啊!”的终极呐喊。当然,这种呼声产生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黄海波单身。
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是最近才有,在2011年,巴西球星罗纳尔多被媒体曝光嫖娼嫖到“人妖”时,网络红人罗永浩就曾发出这样的感叹:有人把我们家肥罗嫖娼误嫖到人妖的事叫“丑闻”,还说他道德败坏,真没天理啊。一个被姑娘们排著队要求免费睡一觉的大明星,拒绝揩粉丝的油,坚持付费睡觉,这是什么样的精神?
除了粉丝这种性资源,还有一种性资源就是可能更质优的演艺圈性资源。有一些人觉得黄海波身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贵圈这么乱,随便集邮(滥交)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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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网网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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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借大智慧的网友语录:
关于黄海波嫖娼,我的意见如下:黄海波第一未婚,第二没破坏别人家庭,第三没玩弄女人感情,第四花的是自己的钱,第五不拖欠一分一毛,第六不碰女粉丝,这他妈的嫖个娼碍著谁了?我想问强奸幼女的校长怎么处理的?包养情妇的贪官咋办?还有越南的华人怎么解救? 宁愿嫖娼都不碰女演员,业界良心、德艺双馨、堪称楷模!没女朋友,没结婚,没出轨。不搞潜规则,不玩女明星。自己花钱解决,促进就业拉动生产,没用公款,不开发票,还想要怎样!娱乐圈的典范,业界良心。 海波不哭!海波坚强!海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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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女婿海波哥靓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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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这几天大热,发来01看看大家有什么看法.
倒霉在被抓,
其他没什么对不起人的,
大点大陆网友比较不会拿假道学去批判人
tianleijun wrote:
北京媒体率先披露黄海...(恕删)
回应的男女比例不知是多少?
嫖妓没有甚么,怎两岸都不合法化?
台湾的性专区在哪?需求很大说!
vu84vu wrote:
回应的男女比例不知是...(恕删)
这个调查里的具体男女比例不详,不过这几天开车时本地电台里也有请网友聊这件事,确实有很多女车友对此表示非常理解。
在大陆,没吃过猪肉总也见过猪跑,下至满大街的各种洗浴中心,上至5星级酒店以及各类高档会所,有几个人不知道那些是买卖春光的地方,大家早就习惯了,如果不是因为道德限制,我估计各大论坛最火爆的帖子就是各类买春心得,买春,在大陆根本不算个事,前提是你不被抓。
- -对海波哥个人还是觉得比较遗憾的,遗憾的就是怎么那么不小心竟然被抓,很可能真的是被人设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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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合法化问题,由于个人只是一个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的人,所以引一段腾讯网的评论:
性交易非罪化演绎成性交易正义化的趋势不可取
近些年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媒体,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开始接受“性交易合法化”的说法,也开始更多的进行这方面的讨论。对媒体而言,似乎不支持这种观点,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市场化媒体。
专栏作家连岳在《笑贫不笑娼是正常的》一文中写:“一个有自由的国家,一个公民有权利的国家,一个尊重财产权的国家,一个想繁荣的国家,一个人与人互相尊重的国家,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一个好国家,色情业必然应该合法化。”。然而连岳可能不知道,在全球范围内允许性交易合法化的国家并不是主流。
如果说完整的逻辑链条,应该是性交易非罪化——性交易合法化——性交易正常化——性交易正当化——性交易正义化。性交易非罪化,是指法律不追究成年人之间的性活动;性交易合法化,是指有合法注册的妓院以及合法注册的娼妓,性交易从业者和其他工种一样,享受工伤、失业等等社会福利,同时负有缴税的义务。可以说非罪化是合法化的前提。
然而,在最近的一些事例中,很多国人,直接从“性交易非罪化”一步跳跃到“性交易正义化”,这一点在黄海波事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就在昨天,黄海波还被某著名公知称为“绝世好男人”。
我们第一步(非罪化)还没走,就直接喊著要到第五步,而目前世界上走得最远的,也才到第二步。性交易,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还没有变成一件光彩的事,不光彩,就不可能正当,更不可能正义。尤其是公众人物涉及这类事件时,媒体不可能不大肆报道,更不可能抱着欣赏的态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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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84vu wrote:
嫖妓没有甚么,怎两岸都不合法化?
台湾的性专区在哪?需求很大说!
恶心的世界.
明明是人最基本的需求.却假道学的没半个政客敢建立
合法化.有效管理.保障妓女.也可跟嫖客收税.何乐而不为
结果.放任地下化.南部各各火车旁.就是卖淫大本营
tianleijun wrote:
这个调查里的具体男女比例不详,不过这几天开车时本地电台里也有请网友聊这件事,确实有很多女车友对此表示非常理解。
如果女人这么理解与接受
通奸早就除罪化囉
vf726876 wrote:
恶心的世界.明明是人...(恕删)
很多男人都需要,但绝不能设在我家旁
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
他有演 新上海滩 的丁力 还不错。
有兴趣的网友 可以看一下。
tianleijun wrote:
北京媒体率先披露黄海..
个人观点:借大智慧的网友语录:
关于黄海波嫖娼,我的意见如下:黄海波第一未婚,第二没破坏别人家庭,第三没玩弄女人感情,第四花的是自己的钱,第五不拖欠一分一毛,第六不碰女粉丝,这他妈的嫖个娼碍著谁了?
我想问强奸幼女的校长怎么处理的?包养情妇的贪官咋办?还有越南的华人怎么解救? 宁愿嫖娼都不碰女演员,业界良心、德艺双馨、堪称楷模!
没女朋友,没结婚,没出轨。不搞潜规则,不玩女明星。
自己花钱解决,促进就业拉动生产,没用公款,不开发票,还想要怎样!
娱乐圈的典范,业界良心。
海波不哭!海波坚强!海波加油!!!.(恕删)
理由很多,论理黑的都被你说成白的,狡辩
站男人立场,嫖娼,自古即有,且各朝代有明文规范设立妓院,
原无什么,今日大陆禁娼吗?太不人道了
vu84vu wrote:
回应的男女比例不知是多少?
嫖妓没有甚么,怎两岸都不合法化?
台湾的性专区在哪?需求很大说!
本来是合法的,已经砍了,各都市妓院执照,人员証照全收回.
1997年通过补助每人7750元,9月6日凌晨零点强制废娼。
1998年马英九就任台北市长,1999年推出“彩虹专案”公告缓废娼两年。
日,公娼正式废除,走入历史。请问网友发图片询问番号是属于什么行为?违法吗?违反什么法?(所发图片不露点)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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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网友发图片询问番号是属于什么行为?违法吗?违反什么法?(所发图片不露点)
黑龙江&09-02 15:08&&悬赏 0&&发布者:佐伊赛特 & 回答:(2)
番号指的是日本影视作品的出版号,但是,一些网友询问番号是为了一些羞羞的视频。但是实际上他们只是询问或提供的只是番号也就是几个字母或数字,而并没有提供相应的链接和文件。这样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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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侵权的问题,但从你所述的情况,尚未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
因为只是几个字母和数字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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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犯罪&,建议你慎行。
不是我,是我看到网友这么做,你能详细说明怎样涉嫌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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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17824  今年五月中旬,一个网友有急事说的挺可怜,为了他的孩子,我借了他3000块钱。我只知道他在昌哪个城市,具体地址单位什么的,我也不知道。只是网上群里和私聊看人还不错。想着一个男人的自尊心不会只有这么点钱吧,可能真的遇到了难处,一心软就借给他了,他也答应七月份还的。结果现在都十月快到头了也不还。昨天打电话他不接,短信给他,他竟然不承认了。他把我QQ也删掉了。我们两个的聊天记录还是有的,短信也是有的,打款条子有。另外,他手机和QQ上发的汇款帐号是一样的,可以证明手机和QQ是一个人在用的。只是他给的帐号名字是个女人的名字,他本人是个男的。而且他第一次钱没有还的时候,第二次发信息问我借钱,手机短信和QQ号上的信息内容是一样的。这些是否可以证明他借款事实的存在,证明手机和QQ是同一个人?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本来好心好意的帮助他,结果他反而是个骗子。不知道是不是骗子多,今年借钱来的人特别的多。三两千的借,不给吧不多,看着借钱的挺可怜的,借吧,借出去他就不是人了。另这个人向很多人借钱,在网上,不过听说都没有借他,只有我好心好骗借了他,结果他果然就是个骗子。真让人失望。现在不知道怎么办?第一次发帖就为了这个郁闷的事情。恳请天涯的兄弟姐妹们别骂我傻哈,我也是好心心软,以后再不会这样办傻事了,只是世界又少了一颗暖暖的心。请大家帮忙出个主意,怎么样才能讨回我的钱呢?其实只要他年前给我就行了,虽然比他答应的晚了半年,结果可好,人家不认帐了。钱虽然不多,但是堵心的很。
楼主发言:11次 发图:0张
  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让找到这个人,然后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报案,只是可能公安不受理。明天我去报下案试试。
  网友也借钱~额  还真有这事  
  直接报警不就成了么  不过,楼主轻易借钱,还是网络上的,太不谨慎了。
  傻子太多,骗子都不够用了  
  @懒猫68 2楼
12:51:36  网友也借钱~额  还真有这事  -----------------------------  是啊,他向许多人借钱了,只是很多人没有借。就我听着群里人说他都已经好几个人了。当初想着他离婚了,说的很可怜,为了孩子什么的,一心软就借了。他也发誓如果七月不还就跳楼什么的。哎~
  笑尿!拿不回来了!死心吧!最喜欢看傻叼求助了!
  @丑奴儿88 4楼
13:00:48  直接报警不就成了么  不过,楼主轻易借钱,还是网络上的,太不谨慎了。  -----------------------------  事后想想的确不谨慎,也后悔借他钱了。联系他要钱时,他也一直各种困难,但都还承认,话也说的好听。就昨天忽然的不承认借了,所以,我才想着人家压根不想还了。明天我去报警。只是怕警察好象不受理这种案子。
  露珠心真大  
  想着我也是因为父母亲分开,自己受的各种苦,心疼他的孩子,所以才帮他的。而且生活中一个人带孩子,很累,所以体谅家长的各种心情。想着如果不到难处,哪个男人肯舍下脸向他人借钱。没想到这人原来就真的是个骗子,有钱可以不要脸的。不就3000元吗?连个男人都不做了啊?
  十有八九要不回来了  
  3000数额不大,而且不算诈骗 最多经济纠纷,只能起诉,公安局没用。楼主当初借钱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这个钱回不来的准备,想收回来就别借,学个乖也好
  @我喜欢记事本 13楼
13:15:09  十有八九要不回来了  -----------------------------  我可以找到他人。只是想知道找到他人咋办?
  @等我儿子长大了 11楼
13:08:05  露珠心真大  -----------------------------  所以吃亏了
  @等我儿子长大了
13:08:00  露珠心真大  —————————————————  已经不是心大的问题了  
  @hhjjj2356 17楼
13:23:59  @等我儿子长大了
13:08:00  露珠心真大  —————————————————  已经不是心大的问题了  -----------------------------  以后再不会借人家钱了。放心吧。
  @风淡淡云暖暖 12楼
13:21:08  3000数额不大,而且不算诈骗 最多经济纠纷,只能起诉,公安局没用。楼主当初借钱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这个钱回不来的准备,想收回来就别借,学个乖也好  -----------------------------  如果我找到他,可不可以报案呢?这样警察是不是会强迫留下他的信息资料,我就可以找到他起诉了?
  怪不得网上有这么多骗子 原来还是能骗到钱的 ……
  @风淡淡云暖暖
13:21:08  3000数额不大,而且不算诈骗 最多经济纠纷,只能起诉,公安局没用。楼主当初借钱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这个钱回不来的准备,想收回来就别借,学个乖也好  -----------------------------  @花开110 17楼
13:51:22  如果我找到他,可不可以报案呢?这样警察是不是会强迫留下他的信息资料,我就可以找到他起诉了?  -----------------------------报案没用的。你以什么名义报案?最多说是个经济纠纷,数额又不大 只能走民事。走民事的话就是你起诉,递起诉信。不过你连个借条都没,发育那受不受理都是问题。就算受理了,等开庭,等判,判了他不给你又的申请强制执行,还不够折腾的呢。认了呗。。
  带两个男性朋友去找他  
  感谢朋友们的关心,我是来就此事给大家说下结果的。我已经报案了,警察也受理了,当时就给他打电话,判他还钱。他说QQ被盗的理由不成立,让他月底前把钱给我打过来。所以,人民警察,也有许多是好人的。
  露珠还不如把钱借给我呢!我不是骗子哦!  
  @千面小妖521 20楼
16:22:35  带两个男性朋友去找他  -----------------------------  本来我也这样想,可是这样做的前面,我报了警,结果警察把他信息一调就出来了。所以,好警察还是很多的,我们还是要给予警方足够的信任。好警察也有很多很多的。这次我遇到的就是坏人和好警察。OK,这是真相。等到他月底前把钱还给我,我再来报喜哈。如果他不还,警察说了,网上追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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