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毕节地区干部在线学习"时视频打开,一直在播放,时间却停止不动了,系统还不计时,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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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计划生育规划 正文
&十二五&时期计划生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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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39号)编制,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一五”主要成就 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一五”时期人口生育水平和变动态势基本平稳,全国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以下。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在83%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2010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4亿人,总人口控制在13.6亿人以内的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优生优育取得重要进展。启动优生促进工程,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试点。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并在18个省的100个县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 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强化社会性别平等宣传倡导。推广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和出生性别统计监测。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强化重点省、重点县管理,推动区域协作,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行为。2009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开始得到初步遏制,2010年下降到117.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迈出重要步伐。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得到加强,推进泛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西北四大区域以及人口流出与流入集中地区之间的区域协作,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基本建立。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和动态监测调查启动实施。 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实施,提高了奖励扶助标准,扩大了对象范围。社会经济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得到加强,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待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部分省(区、市)出台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奖励政策。“生育关怀行动”普遍开展,“幸福工程”深入推进。 宣传教育能力明显提高。更新宣传教育理念,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宣传教育项目执行、活动组织、传播、宣传品开发、培训交流能力提高。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新家庭文化屋建设等品牌项目不断发展,依托“7.11”世界人口日等开展大型人口计生社会宣传活动。人口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口文化大院蓬勃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宣传品开发取得进展。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积极推进。 优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县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实施人口计生科技“三千人才工 - 1 -程”,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和科技大练兵等活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技术队伍结构和素质得到改善。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成运行。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得到清理和整顿。地震灾区再生育技术服务成就显著。 队伍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开展人口计生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人口计生队伍职业标准,建立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任职资格评定体系。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人口协管员职业申报工作进展顺利。探索建立人口计生系统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开发系列培训教材,对市县级人员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组织西部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实习。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积极进展。 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各级财政对人口计生的投入稳定增长,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财政为主的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基本确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得到落实,实现2010年末各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的目标,切实保障了人口计生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依法行政与行风建设成就显著。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五五”普法规划得到贯彻实施,深入开展便民维权和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人口计生行政许可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全面开展,开通“12356”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沟通渠道,深入推进基层人口计生和村务公开。全面加强廉政风险管理,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出台了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估改革顺利完成,人口计生目标考核改革继续深化,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稳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和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基层计生群众自治。部分地方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完善。 决策与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口发展功能区等重大研究取得重要成果。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一期工程竣工验收,为全国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和应用奠定了基础。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初步实现省级数据集中,全国已集中人口个案超过12.5亿。人口计生领域有关的国家97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人类遗传资源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巩固发展。积极参与国际人口和发展领域国际事务的讨论,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得到巩固和加强。广泛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前瞻性、探索性和示范性作用,服务国内人口计生中心工作。对外宣传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在人口领域南南合作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不断加大,与多个发展中国家签署并成功实施合作备忘录,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人口领域的影响力、亲和力增强。 专栏一 “十一五”主要量化指标进展情况- 2 -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依然繁重。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人均资源占有量低、生态环境总体比较脆弱,随着人口继续惯性增长,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突出。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多数地方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仍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利益导向政策覆盖人群范围小、标准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有待加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任务艰巨。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据估计,我国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的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或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儿,累计约占当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当前,优生优育政策体系尚不健全,部门间仍缺乏有效衔接协调机制。预防出生缺陷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尚待突破,快速、简便、低成本的孕前筛查尚待进一步开发,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有待制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突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近两年升高势头有所遏制,但2010年仍高达117.9,远高于103~107的正常范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的法律和政策有待加强,现有政策导向作用有限,综合治理难度大。部门间与区域间协作机制有待健全,社会性别平等的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从“十一五”年均净增600多万增加到800万以上,“十二五”期间总量将突破2亿,老龄社会将是我们未来必须适应的常态社会。特别是随着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亟需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 人口空间分布不合理。人口分布与经济发展不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适应。东部沿海地区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中西部大部分地区人口总量压力和留守人口问题突出。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人口城镇化率偏低。人口流动日趋复杂,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不到位。 传统家庭功能弱化。家庭规模小型化、成员居住分散化的趋势明显,单人、单亲、无子女和空巢家庭比例上升,家庭在婚姻、养育、养老等方面面临诸多新问题,相应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尚未形成,支撑家庭发展的服务体系亟待建立。 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亟需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需要进一步拓展,大部分城市基层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人口计生领域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技能人才稀缺,家庭服务的人才队伍亟待培养。基层人口服务管理条块分割问题突出,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机制亟待创新。人口计生财政投入不足,与新时期新任务不相适应。 统筹人口发展的调控体系有待健全。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需要继续加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领导体制、问责制度、决策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 总体上看,“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口发展重大转折期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建设的攻坚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 - 3 -
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按照“全面做好人口”的总体要求,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党政主导,加强部门分工合作,注重社会组织参与、群众自我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教育、科技、法律、行政等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科学指导。把握好人口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适时完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根据不同地区人口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功能定位,科学确定工作重点、政策导向。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论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积极探索与实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以内。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5以下。群众基本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所有县(市、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降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85%。基层诚信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养老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专栏二“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4 -注:①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包括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宣传和咨询指导,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置,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卵(精)管结扎术、吻合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断、治疗,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等; 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是指已经实施该项目的地区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夫妇; 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是指在现居住地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环孕情检查、计划生育药具等服务的已婚育龄人口占有意愿接受这些服务的流动育龄人口的比例; ④人口计生人才是指在人口计生领域从事党政管理、宣传倡导、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产业发展等七类人才。 - 5 - 篇二: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39号)编制,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 “十一五”主要成就 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一五”时期人口生育水平和变动态势基本平稳,全国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以下。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在83%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2010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4亿人,总人口控制在13.6亿人以内的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优生优育取得重要进展。启动优生促进工程,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试点。开展宣传倡导、健康 - 1 -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并在18个省的100个县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 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强化社会性别平等宣传倡导。推广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和出生性别统计监测。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强化重点省、重点县管理,推动区域协作,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行为。2009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开始得到初步遏制,2010年下降到117.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迈出重要步伐。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得到加强,推进泛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西北四大区域以及人口流出与流入集中地区之间的区域协作,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基本建立。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和动态监测调查启动实施。 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实施,提高了奖励扶助标准,扩大了对象范围。社会经济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得到加强,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待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部- 2 -分省(区、市)出台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奖励政策。“生育关怀行动”普遍开展,“幸福工程”深入推进。 宣传教育能力明显提高。更新宣传教育理念,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宣传教育项目执行、活动组织、传播、宣传品开发、培训交流能力提高。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新家庭文化屋建设等品牌项目不断发展,依托“7.11”世界人口日等开展大型人口计生社会宣传活动。人口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口文化大院蓬勃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宣传品开发取得进展。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积极推进。 优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县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实施人口计生科技“三千人才工程”,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和科技大练兵等活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技术队伍结构和素质得到改善。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成运行。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得到清理和整顿。地震灾区再生育技术服务成就显著。 队伍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开展人口计生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人口计生队伍职业标准,建立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任职资格评定体系。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人口协管员职业申报工作进展顺利。探索建立人口计生系统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开发系列培训教材,对市县级人员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组织西部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实习。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积 - 3 -极进展。 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各级财政对人口计生的投入稳定增长,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财政为主的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基本确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得到落实,实现2010年末各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的目标,切实保障了人口计生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依法行政与行风建设成就显著。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五五”普法规划得到贯彻实施,深入开展便民维权和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人口计生行政许可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全面开展,开通“12356”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沟通渠道,深入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政务和村务公开。全面加强廉政风险管理,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出台了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估改革顺利完成,人口计生目标考核改革继续深化,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稳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和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基层计生群众自治。部分地方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完善。 决策与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口发展功能区等重大研- 4 -究取得重要成果。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一期工程竣工验收,为全国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和应用奠定了基础。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初步实现省级数据集中,全国已集中人口个案超过12.5亿。人口计生领域有关的国家97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人类遗传资源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巩固发展。积极参与国际人口和发展领域国际事务的讨论,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得到巩固和加强。广泛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前瞻性、探索性和示范性作用,服务国内人口计生中心工作。对外宣传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在人口领域南南合作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不断加大,与多个发展中国家签署并成功实施合作备忘录,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人口领域的影响力、亲和力增强。 专栏一 “十一五”主要量化指标进展情况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 - 5 -篇三: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 镇人口计生工作“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人口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抓好“一法三规省条例”的宣传,紧紧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十二五”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以优质服务为主线,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严格按照“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优质服务”总体要求,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声调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宣传倡导、利益导向、村民自治”六大工作机制,落实组织、投入、舆论、队伍、作风五个保障措施,形成“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发展格局。 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 以内,“十二五”末,全镇总人口控制在
万人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区目标以上。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政策措施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合理。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健康体检和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全区平均水平以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流动育龄人口在流入地管理服务率达到
以上,逐步建立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管理格局。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社会保障事业,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建立比较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更新镇计生站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积极实施 “计生三项工程”,大力开展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全面提高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水平。 二、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巩固完善党政统览、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问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位置,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党政线与部门线,年度目标与任期工作目标,分级、分线、分期考核,奖惩逗硬。为确保计生目标圆满完成提供坚实组织保证。 2、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特别是以政策外生育为目的的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大力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责任机制,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促进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共担”的省际协作机制,加快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管理同等化。公安、工商、民政、卫生部门和本镇辖区内企业、用工单位要配合计生办切实加大对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力度。 3、落实依法管理。一是大力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继续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二是巩固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三是依法规范再生育审批、计生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和人口统计管理,认真查处违法生育,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为全镇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4、加强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要求,认真抓好全镇计生在职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各层次的培训教育,提高全镇计生工作人员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 5、抓好优质服务。坚持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在全镇形成了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专门人员深入重点人群家中进行宣传,做到了“三上门”,即:送《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门,送生殖健康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紧紧围绕“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监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干预”、“男性生殖健康”、“青少年生殖健康”系列工程,坚持面向广大育龄群众,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 6、认真落实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为转变群众生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营造有利政策环境。 7、强化投入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稳定、可靠的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使其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到2015年,人均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应不低于市、区规定的标准,以确保各项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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