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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人大知识竞赛题目
1、我国第一部宪法是什么时候由什么机构通过的?
1954年9月,第一届会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宪法。
2、我国宪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共4章共138条。
3、宪法的特征是什么?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第一,宪法规定了比一般法律更为重要的内容。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一般法律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第二,宪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四,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更严格。
4、宪法的作用有哪些主要表现?
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二是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三是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5、在我国,谁有权修改宪法?
根据宪法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6、我国现行宪法进行过哪几次修改?一共修改了多少条?
1982年宪法通过以后,分别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作过四次修改,共修改了31条。
7、我国宪法是什么时候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的?
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邓小平理论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思想地位。
8、我国宪法是什么时候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的?
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9、什么是国体?
国体是国家性质或者国家阶级本质的反映,它确定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10、我国的国体是什么?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
11、我国国体有哪几个方面的特点?
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我国的政权基础。(2)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一种实现形式。(3)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结合。
12、什么是政体?
政体又称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指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13、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14、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因此,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需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16、我国宪法规定的对外关系五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7、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民族平等原则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民族平等。第二,帮助少数民族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第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第四,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
18、宪法是什么时候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
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0、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吗?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什么?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名称是什么?
国歌名称是《义勇军进行曲》。
24、国歌是哪一年诞生的,由谁作词作曲的?
1935年,由戏剧家田汉作词,音乐家聂耳作曲创作的。
25、国歌是什么时候写入宪法的?
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歌写入宪法。
26、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它的常设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组成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8、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谁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
增加了“特别行政区”。
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谁主持?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30、各级人大代表是如何选举产生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3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前的什么时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两个月以前。
32、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谁批准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
33、由谁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谁主持会议?
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35、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谁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分别为几年?&
37、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3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几届?
3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谁的监督?
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非经谁的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4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谁的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2、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条件是什么?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几届?
44、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45、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几届?
4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哪一级以上设立常务委员会?
县级以上。
47、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什么职务?
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48、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谁负责?
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谁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50、居委会和村委会是一级政府吗?
不是,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5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谁?
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52、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谁担任?
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53、国家的审判机关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54、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
55、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谁的干涉?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56、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几届?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什么?
五星红旗。
5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什么?
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59、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在哪里?
6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
6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6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个人所有吗?
不属于个人所有,而属于集体所有。
63、由于谁侵犯了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64、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吗?
必须遵守。
6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吗?
66、依照法律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吗?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以前,由谁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68、谁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69、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谁负责?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对吗?
2、国家和社会应当为代表提供保障,对吗?
错误。是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3、人大代表受谁的监督?
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4、谁有权依法罢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
5、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应当包括什么?
案由、案据和方案。
6、列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对吗?
错误,要经主席团同意,撤回才有效。
7、人大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选举时,对确定的候选人,有哪几种表达自己意愿的方式?
投赞成票,投反对票,另选他人,弃权。
8、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对吗?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吗?
错误,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须经邀请。
10、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应符合法律规定与政策精神,对吗?
错误,其发言与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11、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保障表现在哪些方面?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12、人大代表在什么情况下,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13、人大代表在执行职务时,可以得到哪些物质保障?
一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所需的各种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开支。二是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三是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
14、人大代表在执行职务时可以得到哪些组织保障?
一是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同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要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提供必要的条件,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二是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三是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如果发生组织和个人阻碍和干涉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5、阻碍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有哪些处理方式?
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根据情节,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照治安处罚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6、人民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开庭审理前是否须报该人大代表本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
不需要。因为不涉及限制人身自由事项。
17、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是辞职被接受的;三是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是被罢免的;五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18、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应当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形有哪些?
代表有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19、代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
代表在常委会组织的视察中,如果认为有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可以通过本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协助联系,或者代表本人直接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预约时间,作出安排。
20、我国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直接处理问题,对吗?
错误。不可以直接处理问题。
21、人大代表辞职应向谁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
22、我国法律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吗?
对。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是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四是依法提出代表议案;五是依法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六是参加大会的各项选举;七是参加大会的各项表决等。
24、代表法在哪些方面规定了代表与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体现在第四条,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五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第二十五条,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第二十八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工联系选民,依法组成代表小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25、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由谁来组织?
根据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乡镇人大代表的代表活动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组织。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受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委托,可以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小组的活动,主要由代表小组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主要负责为代表小组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1、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取哪些方式?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2、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有哪些?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吗?
错误。因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不一定就必须同时附加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准予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4、精神病患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吗?
错误。精神病患者本身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由于其患病失去了行为能力,丧失了行使政治权利的能力,因此,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暂不行使其选举权利。
5、依照选举法的规定,依法登记的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对吗?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对吗?
7、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是否必须具有晋江市人大代表的身份?
代表候选人可以是晋江市人大代表,也可以不是晋江市人大代表。
8、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吗?
错误。根据选举法第六条规定,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因此,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9、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由谁主持?
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持。
10、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选举,由谁主持?
应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1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对吗?
12、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人口居住分散的县、乡、民族乡,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多少?
可以另加百分之五。
1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每个民族至少应有一个代表,对吗?
14、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一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在什么特殊情况下代表名额可以重新确定?
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可以重新确定。
15、选举法规定,“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某县农村有两个选区人口数均为约3000人,其中一个选区分配3名代表名额,另一个选区分配1名代表名额,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指以每一选区中的人口数除以各该选区的应选代表数所得的结果。
16、根据选举法规定,选民名单应在什么时间公布,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什么时间公布,经研究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应于什么时间公布?
分别是选举日20日前、15日前、5日前公布。
17、在鲤城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泉州市政府大院内各单位划分为一个选区,这个选区的代表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
选区内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18、选民可以自荐当代表候选人吗?
可以自荐,但应该符合候选人提出的法律规定,即须经选民10人以上联名,但不包括自荐者本人。
1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通过差额选举产生的,并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吗?
20、根据选举法规定,选民应亲自参加投票,对吗?
错误。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2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由谁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罢免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
22、有一名由同安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厦门市人大代表,因违法犯罪已不适宜继续当市人大代表,应由谁提出罢免案?
在同安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席团或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在同安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
23、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过半数通过,罢免生效,对吗?
2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吗?
错误。选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
25、根据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中的投票地点可以有几种形式?
应当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选举大会的会场。
26、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吗?
错误。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适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27、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终身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吗?
错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政治权利自行恢复,恢复了政治权利的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8、选民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该如何处理?
根据选举法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29、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必须三分之二参加投票,选举才有效,对吗?
错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就有效。
30、补选出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进行补选,对吗?
错误。选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
31、在每次选举前的选民登记中,应注意什么事项?
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32、人武部是参加地方选举还是参加军队选举?
参加军队选举。
33、选区是如何划分的?
选区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的组织工作,便于选民了解代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接受选民监督的原则,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34、痴呆人是否列入选民名单?
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选民登记时,不列入选民名单。
35、出国人员如何参加选举?
出国工作人员、援外人员和留学生应在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选举期间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本单位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36、在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实在提不出差额,是否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选举法关于差额选举的规定,是发扬民主的一项重要原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差额选举。
37、被认为有问题的代表应如何处理?
经过法定程序选出的代表,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又发现有问题不适合担任代表的,可由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依照选举法的规定予以罢免。如问题没有查清,可待查清后再作处理。
38、原选区不同意罢免代表应作如何处理?
罢免人大代表必须由原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通过。如果原选区不同意罢免,不能强行撤销代表资格。
39、部队代表转业到本地,代表资格是否继续有效?
部队代表转业到地方工作,如果没有离开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继续有效。
40、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名额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不足的名额能否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补选?
不能。经本级人大决定,可以在下次人大会议选举。
41、补选县级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名单可否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
县级人大常委会不能提名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地方组织法
1、地方组织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地方组织法进行过几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什么时候?
地方组织法进行过4次修正,最近的一次修正是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3、地方组织法第4次修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有:①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任期统一为每届任期5年。②增加设区的市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概括起来主要有哪几项?
地方组织法第八条确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15项,概括起来主要有①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②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内的重大事项;③选举权;④监督权;⑤保护各方面的权益。
6、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哪些人员?
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本级政府领导人员、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哪些工作?
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和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选举和罢免其它官员有什么有不同的地方?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9、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概括起来主要有哪几项?
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确定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有14项,概括起来主要有①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②组织方面的职权;③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⑤监督权;④任免权。
10、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在组织方面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在组织方面的职权包括领导或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1、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的权力?
任免权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权力,包括:任免权、决定任免权、批准任免权、撤职权、通过人选权、决定接受辞职权。
12、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需要注意哪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人数上要经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才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二是符合法定人数的代表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有明确的会议议题,否则不能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三是符合法定人数的代表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后,必须由常务委员会召集会议,提议的代表不能自行召集。
1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预备会议需要完成哪几个方面的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选举因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审查委员会,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14、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会议主持者是一样吗?
不一样,每次代表大会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人大常委会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由会议主席团主持会议。
15、对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有什么时间规定?
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必须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
16、谁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会议主席团、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符合法定人数的代表联名(县级以上10名、乡级5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17、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几天?
18、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领导人员时,会议主席团和各级人大代表多少人联名才能提出候选人?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会议主席团、省级人大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代表20人以上书面联名、县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19、换届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的差额数有什么规定?可以进行等额选举吗?
换届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20、换届选举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时,候选人的差额数有什么规定?
换届选举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时,候选人一般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
21、换届选举人大常委会委员时,候选人的差额数有什么规定?
换届选举人大常委会委员时,候选人一般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22、大会期间,如果提名的候选人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时,应该怎么办?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23、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应该怎么办?
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当选,但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再次投票时,不以过半数为当选,而以得票多的当选。
24、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应该怎么办?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经代表大会决定,可以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按法定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25、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哪些单位和情况下,可以有理由地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人大常委会、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有理由地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和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2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10人以上。
27、什么叫质询?
质询是对被质询机关的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方面提出质问,要求被质询机关作出澄清、解释的一种活动。
28、质询的目的是什么?
质询的目的,是在获知被质询机关的工作情况后,对被质询机关的工作提出批评,以监督被质询机关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29、对“一府两院”进行质询时,要写明哪些方面的内容?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30、对“一府两院”进行质询时,大会主席团的职权是什么?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提出后,主席团只能决定受质询机关的答复场合和答复形式,不能决定不交被质询机关答复。
3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时,代表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的询问与质询有什么区别?
询问就是询疑问难,对不清楚、有疑问的问题请有关机关解答,它与质询的主要区别是:①询问没有严格的程序,随问随答;质询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②询问没有人数限制,代表个人也可以提出询问;质询必须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③询问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质询必须书面提出。④询问是对正在审议的议案中不清楚、不理解的地方提出问题,要求解答;质询是一种质问,带有批评性质。⑤询问的范围限于正在审议的议案,不属于正在审议的议案,不能提出询问;质询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凡属被质询机关的职权范围,都可以提出质询。
32、专门委员会受谁的领导?
设区市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3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地方组织法,增加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具体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地方组织法,增加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设区的市、自治州19人至41人,人口超过八百万的设区的市不超过51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15人至27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35人。
34、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每届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时间界定上有什么规定?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行使职权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每届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35、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有哪些?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县级由主任、副主任组成,设区市以上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
36、担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条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本级人大代表;二是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有兼任上述职务,必须辞去其中的一个职务。
37、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的主体是哪些?
主任会议、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设区市以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38、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哪些人员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一府两院”的质询案?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设区市以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3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40、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的审查有哪些内容?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指审查代表有无选举权利、是否获得法定的当选票、是否采用差额选举、投票方式是否符合选举法的规定等。当选代表本身有无缺点错误或违法行为,不属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范围。
41、哪一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42、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谁决定是否可以组织?
代表大会期间,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
43、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有什么要求?
代表大会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常务委员会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本级人民代表,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
44、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应当向谁报告调查结果?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它的常务委员会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45、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相同点: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都是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的机构。不同点:两者的法律地位、工作职权是不一样的。专门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具有研究审议和拟订并提出有关议案的职权,可以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可以行使部分监督权,是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工作委员会是为常委会行使职权进行服务的专业性机构,不能按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来确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46、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职责主要有哪些?
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①为常委会会议服务,主要有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文件、提供必要的资料、安排会议、会议记录等;②为常委会日常工作服务,主要有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活动、视察、处理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③提供研究、咨询服务,主要有围绕人大制度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问题提供信息和参考;④提供后勤服务。
47、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几个月内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他政府组成人员?
两个月内。
4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由哪些人员组成?
全体会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全体成员组成。设区市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政府正职领导人员和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秘书长组成;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政府正职领导人员和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组成。
49、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是一级政府吗?
不是。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50、如何理解地方组织法规定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句话?
这条规定是指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只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论正确与否,都不受法律追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以外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本条的保护。代表大会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代表团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代表分组会议。在常务委员会上的发言,包括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包括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本级人大代表。
51、县(市、区)人大推迟换届选举由谁决定?
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52、市人大会议可否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不能。审查、批准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属于市人大的职权,不能由市人大授权市人大常委会行使。
53、因实际需要,地方人大一年内可否召开两次会议?
可以。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因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一年内可以不止召开一次会议。
54、地方组织法中提到的“五分之一以上”、“十分之一以上”包含本数在内吗?
包含本数在内。
55、选举大会主席团名单如何表决?
可以举手表决,也可以无记名投票。采用举手表决时,可以对整个名单进行一次表决,也可以对每个候选人逐个分别表决。
56、不是乡人大代表的党委书记能否当选乡人大主席?
不能。如要提名为乡人大主席候选人,必须先选举为乡人大代表。
57、工、青、妇有没有提议案权?
没有。如果工会、妇联、共青团有什么要作为议案的的问题,可通过10以上代表联名或人大常委会或政府提出。
58、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否有时间上的规定?
为了便于对议案进行及时的处理,实践中,地方各级人大会议主席团一般都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作出规定。
59、代表被暂停执行代表职务期间,是否还应计入“全体代表”数之中?
被依法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仍应计算在本级人大“全体代表”数之中。
60、地方各级人代会期间,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否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法律没有规定。考虑到代表没有到会,不了解投票表决的议案内容,以不委托别的代表投票为宜。
61、列席县以上人大会议的人员是否包括企业负责人员?
不包括。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级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上述规定,常委会决定列席本级人大会议的人员,不包括企业负责人。
62、乡长调任,能否不开代表大会产生新的乡长?
不能。乡长调走后,应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
63、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县市长是否合法?
不合法。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正副县市长应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个别副县市长可以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在县市长出缺时,可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一名副县市长为代理县市长。
64、人大常委会可否任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然后由人代会追认?
不可以。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能采取由常委会先任命,再由人代会追认的办法。
65、依法应由人大选举或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可否采用聘任制?
66、科技副县长是否应由人大选举或常委会任免?
科技副县长应同其他副县长一样,由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命。
67、乡镇长、副乡镇长是否必须是乡镇人大代表?
可以是乡镇人大代表,也可以不是乡镇人大代表。
68、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否只能从代表中选举产生?
只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产生。
69、市属某县原县委副书记已调任设区市市委副秘书长,但户口仍在县里,依法被选为原县的县长,请问当选是否有效?
当选有效。如果本人不愿意担任县长职务,可向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
70、户口不在当地的公民,能否被选为县(市)政府领导人?
71、有当地农业户口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可否提名为所在乡镇的乡镇长候选人?
可以。在乡镇换届选举中,凡是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公民,包括农业户口的合同工、临时工,都可以被提名为乡镇长候选人。
72、一名本级人大代表可否同时作为政府副职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两个职务的候选人?
可以。如果本人愿意,可由本人选择一个职务参加选举。如果参加两个职务的选举,并且都当选,应由本人辞去其中一个职务。
73、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时,应如何处理?
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本人表示不愿意被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并向提名人做工作,如果提名人同意撤回提名,其所提候选人即可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如果提名人不同意撤回提名,则仍应将其所提候选人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代表说明本人不愿意被提名,请代表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时予以考虑。
74、人大常委会可否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不可以。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罢免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属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无权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75、乡人大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是否必须将代表依法提出对乡长的罢免案提请大会表决?
必须提请。地方组织法规定,乡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对乡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将罢免案列入大会议程,提请大会审议,由大会对罢免案进行表决,大会主席团无权搁置。
76、在大会前的常委会会议上可否接受人民政府领导人员辞职?
可以。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闭会期间,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77、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谁任免。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78、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谁任免?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79、在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未批准检察长辞职以前,检察长的职权由谁行使?
在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原检察长辞职以前,原检察长应继续行使职权。
80、人大代表可否质询人大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大对常委会的监督,可以采取撤销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的形式,人大代表可以对常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宜采取质询的形式。
81、县人大代表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可否参加人大会议?
县人大代表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有权参加县人大会议,行使代表权利。
82、各级人大代表是否可以当兼职律师?
83、党委部门的负责人可否担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可以。因为党委部门的负责人不属于“一府两院”的职务。
84、常委会可否撤销本级法院判决?
人大常委会不能撤销法院的判决。按照宪法规定,审判权属于法院。
85、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否实行首长负责制?
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而不是首长负责制。
86、任命政府组成人员时,赞成票未过半数,能否在同一次会议上就同一名单再表决?
887、常委会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表决,可否委托投票?
88、人民政府可否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由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什么时候通过,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 2、监督法共有几章几条。
九章,四十八条。
&& 3、各级人大常委会按照什么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
民主集中制。
&& 4、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什么机构应当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常委会办事机构。
&& 5、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常委会举行议的几日前,由其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几日前送交常委会。
二十日,十日。
&& 6、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吗?
错误。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可以委托。
&& 7、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谁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8、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要印发本级“一府两院”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公布。
&&& 错误。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 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什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六月至九月。
&&& 10、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谁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 本级人大常委会
1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自行调整,对吗?
错误。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12、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吗。
&& 13、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谁研究处理。
本级人民政府。
1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第二年,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进展情况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错误。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 15、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由谁具体组织实施。
&&& 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
&&& 16、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咨询,对吗?
&&& 错误。回答询问。
17、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多少人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 三人以上。
18、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什么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属于其职权范围内。
19、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或10名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错误。五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
&&& 20、撒职案的表决采用什么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无记名投票。
21、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监督法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吗?
22、某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拟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法院能否委托其执行庭庭长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报告?
不能委托,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作报告。
23、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是否可以组织执法检查?
&&& 不可以。只有人大常委会可以组织执法检查。
24、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白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是否可以委托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有关规范性文件不适当的,是否可以向有权审查的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中发[2005]9号文件、闽委发[2004]16号文件、泉委发[2005]3号文件
1、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把握的三条原则是什么?
一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三是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2、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应符合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一是由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二是内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三是属于要求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3、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法律、修改现行法律和解释法律的议案;二是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有关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议案;三是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的议案。
4、全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基本形式?
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
5、全国人大监督工作应遵循哪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监督工件中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二是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监督项目的确定,监督行为的实施,监督后决议的形成,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委员长会议集体作出决定。三是不包办代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要监督,又要支持,不代行“一府两院”的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
6、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的要求有哪六条?
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
7、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一是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实现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二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需要。
8、党对人大的领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9、各级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会议制度有哪些?
一是省、市、县(区)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二是要坚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工作制度;三是党委书记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人大工作,主持日常工作的党员副主任应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四是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和推荐干部,应要求与党政同级的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各委办室负责参加。
10、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点是什么?
要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把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
11、哪些部门和单位应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列入干部培训内容?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行政与司法院校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列入干部培训的内容。
12、闽委发[2004]16号文件中提到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的活动方式主要有哪些?
进一步完善代表视察、来信来访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督办、代表小组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3、闽委发[2004]16号文件为代表活动提供经费保障上有什么举措?
一是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要适当增加;二是把代表活动、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落实。
14、闽委发[2004]16号文件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整有什么新变化?
一是规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整时限,每届原则上只在届中调整一次;二是适当提高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增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层次较高的同志,充实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的力量;三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根据任职条件、结构和工作需要,从人大机关干部中适当考虑一部分人选。
15、闽委发[2004]16号文件对加强乡镇和街道人大工作有什么规定?
乡镇人大主席团应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适应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派出机构,人员编制由县(市、区)自行调剂。
16、闽委发[2004]16号文件对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有什么举措?
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党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和两院干部的双向交流,优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增加人大机关的活力。各级党委可以选拔一些后备干部到人大锻炼,然后再到有关部门任职。
17、泉委发[2005]3号文件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和报告应提前几天送达?
18、泉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及直属单位正职领导转到同级人大常委会任职的,其行政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离退休后由原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对吗?
19、泉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开展的什么活动的经费,应按照有关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开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
20、在街道设立什么机构,作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
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
21、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的比例要达到多少以上?
驻会委员人数要占常委会组成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
吴邦国指出,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是西方的多党制。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县乡人大代表是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以上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
吴邦国说,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按党派分配席位。
吴邦国说,我们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2、人大和“一府两院”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
吴邦国指出,我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
吴邦国说,人大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各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3、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
吴邦国主要讲了四个方面的区别:
一、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
二、我们的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三、我们的人大代表,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最深入。
四、我们的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
4、如何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吴邦国说,我们要着重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抓住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长效机制。
5、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
6、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关键在哪里?
关键在于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一部法律的规定有很多,但群众最关注的往往就那么几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会不少,实际上关键的问题往往就那么几个。抓住这些要害,人大监督工作就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空前规模的普选是哪一年?
3、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什么时候、在哪里召开的?
日,在北京召开。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体现在哪里?
一是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三是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四是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5、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多少人?
6、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关系是领导关系吗?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不存在领导关系,但存在着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和指导关系。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不是就是人大及其常委会?
人大及其常委会不等同于人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包括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规定,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关系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等。只有全面了解这些,才能对人大制度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
8、我国设有几级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区域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共有5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9、人大与人大常委会?
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简称,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部分职权。
10、出席与列席?
出席是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的成员参加会议。人大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都是在行使法定职权,应用“出席”。
列席用于参加会议,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的人员。如“一府两院”的负责人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只能用“列席”。
11、审议与讨论?
审议是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本级人大和常委会会议期间,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审查讨论。审议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职权。
讨论是指就某一问题交换意见或进行辩论,使用比较宽泛,没有法律上的特定含义。
12、询问与约见?
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按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进行视察时,“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因此,询问和约见的区别在于,询问的提出是在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会议上,约见则是在代表集中视察过程中。
13、议案与提案?
议案是人大工作的术语,提案是政协工作的术语。改革开放初期,在人大工作中曾一度把“议案”称之为“提案”,现在明确只称“议案”。
14、议政履职与参政议政?
在实践中,我们一般把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行为统称为“议政履职”,“参政议政”的提法一般用于政协委员的工作。改革开放初期,人大工作曾用过“参政议政”的提法,但现在已不再使用这一提法。
15、选区与选举单位的区别?
选区是直接选举中,按法律规定选举产生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的区域,是选民进行选举活动、产生人大代表的基本单位。也就是说,只有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选举中才有选区划分问题。
选举单位是指在间接选举中,依法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单位。
16、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我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直接选举是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间接选举是指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
17、选举与决定任免?
选举是以民主方式推荐候选人,选举人按自己的意志有选择地进行投票决定当选人的用人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机关主要领导职务实行选举制。
决定任免是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定提名人的提名,作出由某人担任国家机关的某一领导职务或免去有关人员所担任的国家机关职务的决定。
18、任免与批准任免?
任免是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定提名人的提请,对被提名人的任免表示同意或反对,任命有关人员担任某一职务或者免去有关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批准任免是指对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作出的任免事项予以批准认可,履行同意手续。批准任免只限于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行使。
海峡西岸经济区
1、《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于什么时候正式发布?
2、《若干意见》共分几个部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分9部分,包括“充分认识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意义,明确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发展保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统筹区域内协调发展,促进互动融合”“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全文共32条,1万余字。
3、福建省具有对台交往的哪些独特优势?
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
4、“海西”概念什么时候开始提出?
2004年1月,福建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时任福建省长卢展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这是“海峡西岸经济区”概念首次完整、公开亮相。
5、福建省人大什么时候通过《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
2005年1月,福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海西建设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6、“海西”什么时候首次写进中央文件?
2005年10月,“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7、福建省人大什么时候通过《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
2007年1月,福建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海西建设进入全方位推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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