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公积金提取办理申请交了都有10天了为什么金额还没有到账

麻烦有谁告诉我在苏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是农村户口,来苏州工作5年了,住房交了快3年 我现在想辞职去别的地方,想把都取出来,但不知道苏州如何,有哪位热心网友能帮帮解答一下,谢谢!
一、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专户管理规定》,会员发生下列情况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个人专户存款余额: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在养老、医疗专户留足最低存款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三)出国定居的;
(四)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的。
二、根据你的情况可办理关系转移,具体手续是:
园区公积金向园区外转移流程
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

会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开具《园区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联系函》,已经取得会员卡的会员还需出示会员卡

会员将“中心”开具的《园区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联系函》带至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接收

会员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回执)》和转移的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中心”为会员办理转出手续同时将转移金额转至对方社保接收帐号
三、需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并办理人员减少手续后,会员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回执)》和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会员社会保障关系转出手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会员卡
(2)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原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无该手册的会员可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在办理转移业务时当场办理)
(4)《园区公积金会员公积金关系转出申请表》(表I1)一式四份
(5)会员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在办理区外转移时,另需提供“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备注:
1、如会员有转出的还需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联系函,连同转移材料一并到“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2、会员如需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和基金,需转入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医疗保险接收函。
3、会员如转移至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需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上写明“需转移基金”或“无需转移基金”字样。
淘房论坛热帖苏州园区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办理指南-金斧子深圳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指南
深圳住房 公积金 还贷 提取 按月 转账 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是(以下简称还贷转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 申请 人),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向指定 银行 网点(以下简称 银行 网点)提出
深圳住房还贷按月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是(以下简称还贷转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人&),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向指定网点(以下简称&网点&)提出,经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 (一)纯公积金贷款
&&& 还贷转账由申请人本人,流程及提供材料按贷款类型分别如下:
&&& 1、办理流程
&&& 职工填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 & 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 银行送报中心审核后办结。
&&& 2、相关材料
&& (1)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系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证明材料: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二)中心组合贷款
&&& 1、授权登记
&&& 授权登记由借款人本人凭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办妥后银行出具授权登记书,并将按月向中心提供还款明细。
&&& 注:借款人本人或与配偶同时申请的,授权登记、申请登记可同时办理;借款人配偶先申请的,办理前需确认借款人是否办妥银行授权登记。
&&& 2、申请登记
&& (1)办理流程
&&& 职工填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 & 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银行送报中心审核后办结。
&& (2)相关材料
&&& ①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②证明材料: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银行授权登记书原件。
&&& 还贷转账期间,申请人需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前终止转账或发生借款人变更等情况的,需申报变更登记。
&& (一)办理流程
&&& 职工填写变更申请表 & 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 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结。
&& (二)相关材料
&&& 1、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变更后的本人银行卡折;
&&& 2、提前终止转账: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 3、变更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借款人变更审批表。
三、业务规则
&&& 1、每月1至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的登记申请,当月审批,次月生效;25日至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的登记申请,次月审批,再隔月生效。
&&& 2、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7日为约定转账日(节假日顺延),无特殊情况2日内到账。
&&& 3、申请人每月转账金额由中心按以下规则核定:
&& (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
&& (2)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
&& (3)借款人及其配偶均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生成,同时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 4、申请人办妥还贷转账后,不得再办理柜面提取;
&&& 5、借款人本人不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暂时不能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业务;
&&& 6、申请人办理按月提取转账登记后,如发生个人公积金帐户变更或者调动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应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 7、申请人办理按月提取转账登记后,如发生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前终止转账或发生借款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 8、已办理按月提取转账登记后借款人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立即停止;借款人发生逾期情况的,逾期当月暂停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转账提取业务,连续逾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中心有权终止转账提取业务;
&&& 9、由于申请人提供的客户信息有误或者由于申请人没有及时办理变更,而造成还贷提取按月转帐未能操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 10、申请时仍有逾期贷款的,必须先还清全部逾期贷款后,才能申请办理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四、指定银行网点
&&& 申请还贷转账登记可在下列贷款银行受理。
(一)工商银行:
&&& 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 地址:凤起路98号
&&& 咨询电话
(二)建设银行:
&&& 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地址:保m路55号
&&& 咨询电话
(三)农业银行
&&& 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地址:建国中路11号
&&& 咨询电话
&&& 农行金汇支行 地址:长庆街55号
&&& 咨询电话
(四)中国银行
&&& 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地址:文三路390号
&&& 咨询电话
(五)交通银行
&&& 交通银行杭州华浙支行 地址:华浙广场1号
&&& 咨询电话
(六)杭州银行
&&& 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地址:天目山路108号
&&& 咨询电话
(七)中信银行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延安路88号
&&& 咨询电话 0/
(八)浦发银行
&&& 浦东银行杭州文晖支行 地址:文三路112号
&&& 咨询电话 67876
(九)民生银行
&&& 民生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地址:体育场路479号
&&& 咨询电话 15380
(十)深圳发展银行
&&& 深圳发展银行杭州黄龙支行 地址:杭大路15号
&&& 咨询电话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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