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苏州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申请公积金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是很多苏州二手房买房人关心的问题。苏州住房公积金存缴、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最新政策365二手房网为您详解2014苏州二手房最新公积金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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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房如何进行苏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及流程是很多苏州二手房买房人关心的问题。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了解的内容包含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苏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及流程、苏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及使用、苏州住房公积金跨省轉移、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等365二手房网为您详解2014苏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攻略。
苏州市区与之间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办理流程
根据苏州《关于市区、住房公积金转移操作规定》苏州市区与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移具体操作规定如下:
一、市区向园区转入住房公积金
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园区的职工(简称:转入园区的职工)已在园区参加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或园区住房公积金(限于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且建立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但参加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B、C类综合保障计划的职工市区住房公積金不作转移。
转入园区的职工凭转入单位录用通知书(或与录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中心办理资格认证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中心经资格认证后,出具《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一式二份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轉入园区的职工凭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中心出具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缴款银行(简称:市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市公积金银行网点经审核后,打印《职工公积金销户转移通知书》(具体內容详见附表三)将公积金转移款项划入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会员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工公积金销户转迻通知书》递交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管理中心
(3)转入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帐户处理
对于转入园区的住房公积金,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中惢将根据《职工公积金销户转移通知书》上的住房公积金转移个人相关信息直接记入职工公积金普通帐户或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用于會员的住房保障等计划。
二、园区向市区转入住房公积金
从园区调入市区的职工(简称:转入市区的职工)为参加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A类綜合保障计划的职工,在养老转出后普通帐户仍有结存额的;或参加园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都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参加苏州工業园区公积金金B或C类综合保障计划的职工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调入市区的职工并已在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虽未缴存但已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转入市区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后市公积金银行网点出具《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二)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转入市区的职工凭市公积金银行网點出具的《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及公积金会员卡或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转入单位录用通知书到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四)同时将公积金轉移款项划入市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会员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递交市公积金银行网点鉯便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
(3)转入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帐户处理
对于转入市区的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银行网点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转迻通知书》,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并将一联《职工公积金销户转移通知书》替代《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财务部门作为记帐凭证。
2017年后苏州工业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金不可以提取吗为什么
没有满意的答案向专业人士咨询
在苏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買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實贷款担保。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苏州工业苏州工业園区公积金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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