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天气纪委2011年召开了几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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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纪委关于“江永县纪委副书记腐败火”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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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江永县纪委副书记和江平为了女儿连烧三把“腐败火”有关问题的核实情况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日,网民“江飞平云”在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上发帖反映江永县纪委副书记和江平、宋飞云的有关问题,永州市纪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组成调查组,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女儿旅游动公款。7月22日,正是和、宋副书记满月的好日子,他俩一起带着女儿外出旅游,都在单位报了帐。钱不多,就万把元。”  经查,日江永县纪委机关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并报委局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委局退休老党员和全县困难纪检干部以及委局机关在职党员赴韶山、井岗山考察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活动。考虑到正是暑期,同时也让孩子接受革命熏陶,鼓励同志们带未成年小孩参加,并与旅行社口头协议,小孩(不占床位)只收半费(780元)。凡有未成年小孩的同志,办公室都进行了通知,起初,小部分同志的小孩申请参加,后来小孩又说不好耍不愿意去,最后只有宋飞云的女儿报名参加。按照支部的安排,7月18日,单位财务人员代表江永县纪委与长沙阳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江分公司签订了4天3晚(7月22日-25日)韶山、井冈山考察学习合同。合同签定后,司机唐某因22日临时有工作安排不能前往,按协议规定不去也不能退钱,和江平得知后,建议其女儿参加,征得同意后,和江平带其女儿随单位参加了这次考察学习。8月30日,财务人员将此次考察学习费用交县纪委几位副书记审核。9月9日,和江平为其女儿交了、1400元学习考察费给单位财务室。宋飞云的女儿名单不在单位与旅游社签订的23人协议之内,由宋飞云自己单独付钱给旅行社。有关此问题的反映与事实出入很大。  二、关于反映“女儿升学贴广告。和江平女儿今年考起了大学。8月办升学酒,在县纪委和他老婆单位的公告栏张贴请柬。”  和江平女儿2011年6月经过高考考取了湖南某学院,为庆祝女儿升学,和江平于日在江永县聚福堂大酒店置办了14桌酒席。在置办酒席前,和江平向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作了报告,并给本单位的同事下了一张总请贴交给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请贴贴在了办公楼的楼梯口处。和江平爱人在学校工作,当时没有开学,电话请了4位较亲近的同事,没有发送也没有张贴请贴,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三、关于反映“女儿升学用公车。8月底9月初,和江平女儿到长沙读书,动用公车一个礼拜,还称是外出“办案”.这是和分管办公室的宋飞云的又一曲和谐优美歌(宋在桂林买房,两年来回跑也在单位报了不少帐,和江平睁一只眼闭一只目艮)。”  经查,和江平女儿日前必须到湖南某学院报到。8月31日和江平与县检察院的同志要到长沙调查取证,为了不误办案工作和女儿的报到,和江平要求女儿提前一周到长沙。为买到座位票特托人从贺州买了8月31日贺州至株洲K150次火车票三张(座位号15车64、65,66号)到株洲,然后转乘K9038次火车到长沙,和江平一家三人到长沙后住在亲戚家。8月31日县检察院的三位同志开了一台湘MBl29警车到长沙,住在蓉和大酒店。9月4日调查工作结束后县检察院的三位同志先开车回了江永。和江平继续留在长沙为女儿办理有关入学手续,9月5日下午和江平同爱人乘1803次火车(座位号14车60、61号)回了江永。有关此间题的反映失实。  宋飞云小孩的户口在桂林,2008年6月,宋飞云与其好友张某分别在桂林买了一套相邻的商品房,其中宋飞云的房子为按揭购买(市纪委的个人廉政档案里有登记),2009年4月完成购房、按揭等手续,期间,宋每次到桂林食宿均在朋友家。经查阅2008年至2011年江永县纪委的财务账,没有发现宋飞云到桂林的差旅费用。所反映的问题失实。  四、处理意见  和江平为女儿办升学宴的问题,虽然进行了申报,但其将请贴交给县纪委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请贴贴在办公楼的楼梯口处,并宴请14桌,其做法是错误的,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建议:1、除亲戚外所收礼金如数退还;2、进行一次诫勉谈话;3、各单位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制定相关规定,制止子女升学、提拔调动等办酒席、发请贴的陋习。 永州市纪委调查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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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市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化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查究问责在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中的作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共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128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105人,问责191人次。经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部分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城管执法局冷水滩分局有关人员滥用职权案  2011年6月,屈某等人在没有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印象珊瑚湾”商品房项目。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兼冷水滩分局政委周先伟、冷水滩分局党组成员吴拥军、冷水滩分局工业园区大队大队长左杰宏、副大队长王茂林、规划中队中队长易百多等人,明知该项目没有任何土地、规划手续,由于他们在该项目开发中入了股,因此在执法过程中事先向开发商打招呼或只做表面文章,对该处违法建筑不立案、不调查、不报分局法规室审查,导致该项目违法建设4栋10+1层电梯商品房,总面积31907.5平方米,造成国有土地被侵占、巨额土地出让金和国家税费流失的严重后果。经市纪委、市人民检察院查实,左杰宏、王茂林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侦查终结移送法院审判;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周先伟撤销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市城管执法局冷水滩分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处分,按主任科员确定其职务及工资档次;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吴拥军撤销市城管执法局冷水滩分局党组成员职务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职务及工资档次;给予易百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市城管执法局冷水滩分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王大荣滥用职权案  2005年1月,蒋某等人通过公开报价,竞得规划要点为容积率﹤2.0、建筑高度控制为7层的凤凰园2号地,准备开发建设凤凰大厦。同年2月,蒋某等人向规划部门提交设计审批单,要求将容积率变更为9.54、建筑层数变更为24层。同年12月,原市规划建设局城市规划项目初审小组第42次会议对此进行审议时未予通过。在未经初审小组会议和市规委会议审议同意的情况下,日,时任市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科副科长王大荣在蒋某等人的申报资料上签署了“根据2005年第42次局初审小组意见,同意永州市凤凰大厦规划总平面图”的意见,擅自同意将凤凰大厦容积率从2.0提高到9.54(建筑层数为24层),并谎称开发商已与市规划建设局有关领导衔接好,骗取了原市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科科长刘某的签字同意,为开发商办理了规划手续,造成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王大荣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错误并涉嫌犯罪。2012年7月,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王大荣的问题予以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三、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蒋陆生乱作为案  2009年11月至2011年10月,蒋陆生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期间,以“联合稽查”的名义,会同没有行政执法权的零陵区烟花爆竹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对经往零陵区和行驶在零陵区境内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进行非法拦截检查、非法调查取证。在没有进行受案登记、未按程序报分局审批、未经依法裁定的情况下,对54起运输手续不全的货主予以罚款或没收货物的处罚。同时,治安大队未将罚没款交分局财务入账,而是按6:4的比例与零陵区烟花爆竹销售中心分成,将近30万元分成款截留用于治安大队开支和发放补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零陵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蒋陆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杨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蒋陆生、杨东调离公安系统。  四、江华县国土资源局桥头铺国土资源所所长莫梓军违规套取重点工程征地补偿款案  莫梓军在负责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洛湛铁路江华桥头铺段征地拆迁人员造册和补偿金额核算工作过程中,于2006年3月至6月,采取虚报村民户口和征地面积的方式,先后两次伙同他人套取征地补偿款12万多元,致使群众不断上访,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江华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莫梓军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五、宁远工业园区管委会骆红艳违反法定程序处置土地案  骆红艳在担任宁远工业园区管委会业务股股长期间,利用负责办理出让土地规划、国土手续的职务之便,明知未经招拍挂程序不得私自处置土地的规定,仍根据时任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某(待处理)的安排,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为违规低价处置的4900多平方米工业园土地办理规划、国土手续;伙同他人违规低价处置工业园土地437.5平方米,并更改会计资料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骆红艳还于2006年伙同他人伪造土地招拍挂资料,参与工业园土地开发,非法获利21.5万元。骆红艳等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业园区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宁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骆红艳开除党籍处分。  六、江华县人社局(含原县人事局)乱收费案  2010年以来,江华县人社局(含原县人事局)在没有与相关人员签订委托协议、没有对其档案进行托管服务的情况下,违规向调出本县的事业单位人员按其参加工作时间收取人事档案托管费411300元;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违规向新进聘用人员收取人才推荐录聘服务费72600元,两项合计483900元。江华县人社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蒋星义和江华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张义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经市纪委监察局、市优化办查实,根据《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之规定,江华县委研究决定,免去蒋星义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职务;江华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蒋星义县人社局局长职务;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江华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张义荣行政警告处分。  七、道县绿化工程项目违反程序采购案  2012年底,道县林业局在负责实施城区主干道绿化提质改造工程过程中,未按规定向县采购办申报采购计划,未委托县采购中心进行采购,未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未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确定采购项目需求,导致采购需求出现错误,再次签订的合同价格比中标价格高出105385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市联合调查组查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之规定,道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道县林业局副局长邓光和、道县采购办主任卢瑞凤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道县林业局局长陈耀明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江鸿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八、双牌县公安局塘底派出所所长周斌违反工作纪律案  日至8月22日,周斌占用所里值班电话与人私聊,共拨48次,时间累计达11小时51分,其中超过或接近1小时的有5次,严重影响群众报警求助,被省公安厅督查总队通报批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双牌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周斌行政记过处分。  九、蓝山县国土资源局违规收费案  2011年以来,蓝山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乡镇国土资源所违反规定,按24元∕平方米的标准向占用耕地建房户收取已取消的耕地开垦费共计97000元,被省落实减负惠农政策专项检查组发现,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蓝山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曾祥迪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东安县人社局副局长陈振华弄虚作假骗取项目审批获取中央财政扶持资金案  2011年,陈振华与李某在东安县发改委备案了“永州市德园乳业有限公司日产200吨鲜乳饮品项目”。之后,陈振华与李某找人伪造了《审计报告》、《永州市德园乳业有限公司会计报表(2010年度)》等申报资料,委托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编制了《永州市德园乳业有限公司日产200吨鲜乳饮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获得了中央财政250万元扶持资金。后被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检查组发现,对东安县争取项目资金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东安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陈振华行政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维护永州的良好形象;要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自觉遵守《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化办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报”和失职渎职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从严查处,在全市上下形成惩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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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第九届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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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双牌站2月15日讯(通讯员 何恒)2月13日上午,双牌县第九届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在县礼堂召开。会议总结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县领导苏小康、魏和胜、李瑛、唐冬华、唐彦、吴国政、李长于、陈丽、唐晓波、刘洁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会上,县委副书记李瑛宣读了表彰通报;各乡镇场、县直单位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递交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晓波作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续保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指出,新的一年全县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落实“两个责任”,营造良好氛;要深化体制改革,形成强大合力;要适应形势需要,打造过硬队伍。要牢记使命,忠诚担当,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双牌经济社会新跨越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县委书记苏小康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监督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大力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有效地整肃了双牌的党风政风,有力地推动了县委各项决策的落实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进一步改善了双牌的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苏小康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担当;要围绕发展大业,着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要严守底线原则,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威严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坚定信心,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打造一个活力迸发的自信双牌,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双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政府副县长,副调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镇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县纪委委员,县直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省市驻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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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by . All Rights Reserved .永州市召开纪委全会全面部署2014年预防腐败工作
日前永州市召开四届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在家的市级领导,市纪委委员,全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部分县、乡、村的市党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共558人。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严志辉主持,市委书记陈文浩在会上做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映红作工作报告,全面安排部署2014年预防腐败工作。
朱映红提出,要把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
他强调要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不想腐。重点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从政道德和法规制度教育。分批组织新提拔县处级干部和新进公务员到市反腐倡廉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现、挖掘和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做到严格自律。建立健全涉永涉腐网络舆情预警监测和快速处置机制。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络反腐舆情信息的跟踪,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和新&三进&创建活动,培育机关新风和良好民风社风。
朱映红强调,要健全完善制度,按照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意见,结合永州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行政执法与司法等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弥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制度评估、反馈和执行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法规制度刚性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公共资源交易等改革,各方面改革举措都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陈文浩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预防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在预防,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尽力让干部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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