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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回答 花上 20吧 没多少
也不是永久啊
其它回答 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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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莴变乖了)
(淡定的鱼)
第三方登录:《中篇小说选刊》年度奖作品﹝1﹞
·蒋韵:行走的年代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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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祖
  第一章:北方绽放
  一、陈香和诗人
  有一天,一个叫莽河的诗人游历到了某个内陆小城,他认识了一个叫陈香的姑娘,陈香是一个文艺青年,在小城的大学里读书,读的是中文系,崇拜一切和文学有关的事物。莽河不是一个声名震天的名家,不是北岛、江河,也不是后来的海子、西川,只能算是小有诗名。不过这就够了,在那样一个浪漫的年代,一个小有名气的诗人的到来,就是小城的大事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游历的年代,诗人们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在某条黄尘滚滚的乡村土路上,在某个破烂拥挤污浊不堪的长途客车上,在一列逢站必停的最慢的慢车车箱里,都有可能出现一个年轻的充满激情的诗人。他们风尘仆仆,眼睛如孩子般明亮。那些遥远纯净的边地,人迹罕至的角落,像诺日朗、像德令哈、像哈尔盖,随着他们的足迹和诗,一个一个地,走进了喧嚷的尘世和人间。
  陈香读大四,面临着即将到来的毕业考试和分配,可她还是参加了文学社的活动。那天,他们在汾河边聚会,和诗人座谈。诗人一下子就把陈香震住了。诗人说,我生在黄土高原,我要让黄土高原发出自己的声音。那时,陈香没有看过《索菲的抉择》,不知道那是一种改头换面的模仿。
  然后,他热血沸腾地为他们朗诵了他最新发表的长诗——《高原》中的一节:
  也许,我是天地的弃儿
  也许,黄河是我的父亲
  也许,我母亲分娩时流出的血是黄的
  它们流淌至今,这就是高原上所有河流的起源
  太像一个诗人了。年轻的陈香激动地想。他披着长长的油黑的头发,脸色苍白,有一种晦暗的神经质的美,眉头总是悲天悯人地紧锁着。他们有了一夜情,就在他借住的朋友的小屋里。一群人,喝了太多的酒,酒使诗人情不自己。那是陈香的第一次。她怀了献身的热忱,抖得像发疟疾。他很温柔。他温柔地、怜悯地把这洁白无瑕的羔羊紧紧抱在自己怀里,说道,“我的温暖,我的灵感啊……”
  陈香落泪了。
  两天后他离开了这城市,从此杳无踪迹。他汲取了这城市的精华:爱、温暖、永逝不返的少女的圣洁和一颗心。他带着这新鲜的一切重新上路,再没有回头。这城市是他生命长旅中的一个驿站,他在这驿站中留下了一个故事,他却永远不会知道。
  陈香在他离开后的那些日子里,常常一个人去看河。她就是从那时起爱上了河流。她站在坝堰上,眺望汾河,河水只有浑黄的一条,但河床是宽阔的。防风林带在她视线可及的远处,绿得又端庄又单调。蓝天、白云、黄水,偶尔飞过的水鸟,她小小的秘密,就藏匿在这地久天长的、永不会开口的天水之间。眼泪会忽然涌上她的眼睛,又疼又甜蜜。她以为这一切将是天长地久的,那时,她不知道,有一天,这永恒的河边景色会成为最幻灭、最伤痛的青春记忆。
  两个多月后,陈香毕业留校了,她以闪电的速度结婚,嫁给了一个和她一起毕业留校的学长。学长比她大八岁,有过婚史,几年前离异。七个月后,儿子出生了,陈香的儿子,健康、结实、漂亮,哭声又响亮又理直气壮,一点儿没有“早产儿”的孱弱:没人会相信这是一个严重不足月的婴儿。陈香把他抱在怀中,来探望的人们尽管心存疑惑,嘴里却说,“噢哟,小家伙好命大,真壮实!”
  要不就打圆场,“老话说得好,七活八不活嘛!”
  陈香骄傲地、坦然地笑着,亲着儿子的小脸、小鼻子、小眼,亲着他娇嫩的、小得不可思议的十个小手指头。多奇妙啊,她感动地想,现在,你再也不能和我分开了,你就是人在天涯,也不能和我分离。她柔情似水的亲吻大概使儿子感到了不耐烦,他突然一蹙眉头,晃着小脑袋,那神情,几乎就是某一瞬间的重现!她呆了一呆,忽然仰脸哈哈大笑,笑着,却泪如雨下。
  丈夫走过来,抱住了她。丈夫说道,“可怜的陈香……”
  二、雕花拱窗
  起初,人人都羡慕莽河的好运气,能够分配到那样一个堂皇的学术机关中去。莽河自己也是高兴的。
  堂皇的学术机关,却设在一个陈旧的小楼里。那陈旧的程度令人惊诧。没人说得清它是一个什么样的建筑,灰砖,光秃秃粗鄙、丑陋的三层小楼,却又有着镶嵌了雕花石刻、拱形的、细长而精致的窗户,这使它的来历顿时变得可疑,就像一个身份复杂的女人。走廊幽暗,狭长,永远弥漫着厕所的臭味。终年走在这样的走廊里,感到生活就像一块湿嗒嗒的旧抹布,暧昧、不洁。
  有雕花的拱形窗户,细长到不合比例,严重影响了室内的采光。冬天,一到下午四点钟就需要开灯照明。但这仍然是整座建筑中唯一让莽河喜欢的东西。他常常爱怜地、温柔地望着它,心里想,是因为什么缘故让它沦落到这里来的呢,这垃圾山中的百合?比想象中枯燥百倍的、日复一日没有尽头的办公室生涯,因为这样的追问和联想,变得似乎可以忍受。
  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经历的,是那个年代所有那些刚刚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的年轻人都要经历的东西:学习融入。上班第一天,他来得很早,坐在拥挤的角落里他的办公桌前,却不知道应该拎着暖水瓶去锅炉房打回开水。那天,去打开水的人居然是多年来没有染指过办公室杂事的科长,科长拎着饱满的暖瓶走到他桌前,问他,“喝水吗?”他居然一边把茶杯递上去一边心无城府地回答说,“谢谢。”那一刻,一办公室的人都饶有兴味地旁观了这猫对老鼠的戏弄。
  就这样,他在第一时间向大家展示了他的第一个缺点:没有眼力劲,还有,傲慢。
  漫长的八小时办公时间,一屋子人,看报纸,喝茶,聊天,或是借机溜出去到附近的菜市场拎一网兜子蔬菜回来。办公室生涯就像沿着轨迹运行的列车一样周而复始,那一种平凡的单调是他不能忍受的。他常常一个人躲进资料室里,看书,写一些诗行。那是一间设在地下室里的暗无天日的大房间,书架壁立,灯光昏暗,散发着故纸堆发霉的气味。那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写在纸上的每一个字都有一种可疑的苍白,贫血,像一种他不喜欢的孱弱的菌类。这让他心情晦暗,沮丧万分。就在这时主任找他谈话了,主任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我们这里,不是作协,要记住,写诗,不是我们的正业。”
  主任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学者,视学者的荣誉如同生命,他的话,有着不容质疑的正确。后来,在许多的场合,这个学者都给别人讲过那个著名的故事:抗战时期,那个刘什么教授,庄子专家,在日寇飞机横空肆虐的时刻,质问跑向防空洞躲轰炸的沈从文,“你跑那么快干什么?我为庄子跑,你为谁跑?”此刻,主任苦口婆心地想把这个文艺青年拉回正途。他从主任办公室走出来,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抬眼望着细长的优雅的拱窗,忽然一个声音在他心里响起来,是一个神秘的祈祷般的声音,一下一下,撞击着他,他整个身体像钟一样发出嗡嗡的震颤与共鸣,那声音说,“走吧,走吧,走吧……”顿时,他眼睛潮湿了,他觉得是命运在和他说话。
  那是一个节日的前夕,楼下院子里,在分葡萄和带鱼,热闹,喧哗,喜气洋洋。人人拎着带鱼和葡萄回到办公室,一边议论着各自手中带鱼的宽窄、葡萄的大小。忽然有人在下面吵起来,“凭啥给我这么一堆破烂儿?这是叫人吃还是叫猫吃?——”是一个变了腔调的尖利的女声。恐惧就是在这时一下子攫住了他,他想,我不要这样的日子和人生。
  然而,“不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折磨着他。他不能跟任何人吐露自己“不要”的决心,尤其是亲人们。只要他略露一下口风,他们就骂他发疯和作孽。“不要”这么好的前程,他要什么呢?他一天一天拖延着,犹豫着,挣扎着,就像一个被拷问的哈姆雷特。日子飞逝而过,一晃竟是数年。直到有一天,他去上班,听人说,他们的旧楼房要重新装修了,拱窗要被砸掉,扩宽,换上那种新式的塑钢窗。他一愣,然后,笑了。
  当天,他做出了一个地动山摇的举动:递上了一份辞职申请。
  在一个安静的晚上,他一个人来办公室收拾自己的东西。日光灯管嗡嗡地轻响着,是静的声音,不知为何让他想起正午时分阳光照耀下空无一人的公路。他默默打量着这间拥挤、杂乱、横七竖八挤了四张办公桌的斗室,心里柔软下来。一瞬间,他想,也许,不是没有和解的可能,和凡俗的生活、琐碎的日子和解,也许,这里有一些秘密是他不知道的,卑微却依然珍贵的秘密……他用手抚摸就要消失的拱窗,最后的拱窗。月亮悬挂在窗外,是一轮雾蒙蒙风尘中的圆月。“再见了,朋友!”他轻轻说,是对拱窗,或者,也是对这里的一切。
  走吧,走吧。到天国去吧。
  地上,一定有一处教堂,在唱着这样的颂歌。
  三、陕北,你这大胆的女子
  现在,陕北该出场了。这是莽河的故事开始的地方。
  其实,陕北并不是他的目的地,他甚至说不清为什么第一站要到这个叫“米脂”的地方,他本来是要到更远的地方去的,比如,草原,比如,天山,但结果是,太阳快要落山时,他一个人站在了陕北米脂的街头。米脂很安静,很空旷,黄昏的忧伤和小城的寂寥一下子就穿透了他的身体。
  他想起了那句人人都知道的民谚,“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他还想起了一句不那么为人知的诗,是黄河对岸一个叫吕新的人写的,“陕北,你这大胆的女子,还没有结婚,就生下了米脂……”他微笑了,他想,多情的地方啊。
  他沿着空旷的大路走,看着太阳在前面一点一点坠入旱塬。太阳沉没的那一瞬间,他找到了一家小客栈,是那种窑洞式的屋子,青砖盖脸,深而长,却没有炕,里面前前后后支了四张铺板,房钱很便宜,被褥也干爽。他选了最角落里的一张,放下了背包。老板笑着对他说道,“对着哩,在家靠娘,出门靠墙。”又说道,“没别人,想咋睡都行。”
  他也笑了,说,“行,我前半宿睡这张,后半宿睡那张,换着睡。”
  “就你一人睡?”老板笑着问,“不恓惶?”
  他怔了一怔,听懂了那弦外之音,“那可不,出门时我媳妇交待了,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那不是他媳妇,那是邓丽君。他想。
  旅馆不卖饭,他洗了把脸就出去寻找吃晚饭的地方。太阳落山了,街上几乎没有行人,但是空气中弥漫着饭香,这使寂寥的小城有了人间的气息。他走进了临街的一家小饭铺,里面支着三四张木桌,扑面一股奇异的酒香,有客人在喝酒。他想起听人说过,米脂这地方,出好米酒。
  他在临窗的桌前坐下。米酒的浓香和这昏暗的小店不知为何让他想起《水浒》里好汉饮酒的那些酒家。他几乎想高声大喊,“筛酒来——”显然,这是家私营小店,他刚落座,老板娘就笑吟吟地麻利地站在了他面前,问道,“客人吃啥?”
  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女人,很壮实,没有出众的姿色,但眉眼干净,皮肤白皙,有着家常的温暖和好看,米脂的婆姨。他笑了,说道,“你有啥?”
  她指了指身后的墙。
  墙上,挂着一块小黑板,菜谱就一五一十写在黑板上。
  “我这里的驴板肠,米脂人都说好,”她补充了一句,“老汤卤煮,祖传秘方。”
  驴板肠是米脂的名小吃,似乎也听人说起过。还听人说过这样的话,“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在北方,很多人喜欢吃这一口。既然米脂人都说好,看来是来对了地方。他望着老板娘温暖干净的脸,愿意相信她的话是真的。
  “好,切盘驴板肠,筛半斤米酒。”
  酒菜上来了。酒果然是本地自酿的米酒,醇香清冽,盛在一只粗陶大碗中。他端起碗来就是一大口,呛得他咳嗽。驴板肠也是香脆的,卤出了绵长的滋味。他想,不错,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他大口大口喝酒吃肉,一个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来,“外乡人,这米酒可是有后劲的。”
  他一抬眼,桌前立着—个人,女人,一个姑娘。牛仔夹克,马尾辫,鲜艳的嘴唇,在昏黯的灯光下有如暗夜中幽香浮动的花朵。他望着她笑了。原来,他在这样的一个黄昏走进这样的一家小店,不是没有缘故的。
  “你也是外乡人吧?刚才你是不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我邀请你共进晚餐,可以吗?”他借着酒劲盖脸,这样说。
  她刚要开口说话,他打断了她,“别说你已经吃过了——吃过了,就坐下来,—块儿喝两盅米酒,这总行吧?看在我们都是外乡人的份上。”
  她笑了,是那种非常安静的笑容,知识女性身上很难看到的那种天然的、宿命的安静。她坐下了,说道,“好吧,不过,我没酒量——老板娘,给取个酒盅。”
  酒盅取来了,斟满了,她端起来,对他说道,“纠正你一下,我不是外乡人,米脂是我老家。”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点点头,“明白了,你是来寻根的。”
  她又安静地一笑,“算是吧。”
  “中文系大学生?”
  “不,社会学系的,”她回答,“黄河对岸,南边师大的,听过你讲座,莽河老师。”
  “你?认识我?”他差点被一口酒呛住,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她没有马上回答,湿润而狡黠地笑着,忽然开口念道,“也许,我是天地的弃儿/也许,黄河是我的父亲/也许,我母亲分娩时流出的血是黄的/它们流淌至今,这就是高原上所有河流的起源……这是你的名片,莽河老师。”
  “哦——”莽河太得意了,“你可别对我说,‘天下无人不识君’!”
  “那是李白,不是您。”她笑着回答。
  他突然哈哈大笑。是啊是啊,那是一千多年前的李白,不是他。不过已经够了,一个跨过黄河来寻根的米脂姑娘,在这地老天荒的小城,在黄土高原浑厚的腹地,认出了一个漫游的落拓诗人,他的诗是他们相互辨认的暗语。这样的奇遇,只能发生在那个浪漫的年代,天真的年代。
  他收敛了笑容,郑重地起身,朝她伸出了右手,“请允许我介绍我自己:莽河,写诗的无业游民,这是我最新的身份——”
  她握住了他的手,说道,“叶柔。”
  世界忽然沉入博大无边的宁静之中。
  叶柔住在县招待所。
  叶柔不是一个大学生,她是一个研究生,为了自己的论文在做一项田野调查。那是一个有关迁徙的题目——历史上的走西口。出发前,她特意绕道陕北回到了自己从未回过的老家,不用说,这个“文艺青年”是受了方兴未艾的“寻根文学”的诱惑:米脂,历史上的银州,这从未谋面的家乡,突然之间向她呈现出了审美上的意义。
  他送叶柔回住地。米脂城睡了,昏黄的几盏路灯穿不透整座小城和千山万壑间的漆黑。月亮是一习二细细的眉月,而星星则亮得像是要从天上滴落下来,几乎能听到那滴落的声音似的。路很短,不足二百米,叶柔说,“谢谢你送我,还有你的酒。”他说,“不用谢——”他看着她的身影被漆黑的院子吞没,心里一阵惆怅。
  那一夜,他失眠了。
  他想,原来,神差鬼使莫名其妙让他来到陕北,是为了让他遇到一个好姑娘。
  第二天一早,叶柔就跑来邀他去县招待所吃早饭。她为他买好了饭票。叶柔站在小客栈的院子里,清新得像一株带着露水的仙草。叶柔说,“请你喝小米粥。米脂的小米可是闻名天下的。”莽河笑了,说,“好。”
  那一顿早饭,是莽河此生吃过的最难忘的美味。小米糕、小米粥、简朴的点了一点香油的咸菜。粮食珍贵朴素的香味,被土地孕育滋养出的醇厚和芬芳,还有,太阳的暖香,使他在吞咽时第一次像个耕作者一样感受到了大地的仁慈。粥面上,凝结着一层厚厚的油脂,据说那就是“米脂”的由来。多好,他想,这名字里有恩情。
  饭后,叶柔说,“你愿不愿意和我去个地方?”
  他太愿意了,眉开眼笑,不过嘴里却这样说,“我就知道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出银州镇,沿无定河向南,在银州镇和十里铺之间,有个叫“叶家圪崂”的村庄。那是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山村,家家都住窑洞,村外是层层梯田。春耕的时节,阳光灿烂,村庄显得格外安静。
  从前,村西头,土崖下,有户小小的庄户院。三眼一炷香土窑,一明两暗,那就是叶柔父亲出生的老窑。父亲十几岁离家,参加了八路军,十多年后进城,回来接走了叶柔的奶奶,从此再也没有返乡。起初,那窑洞还有个孤寡的亲戚住着,照看着,后来那亲戚过世了,庄户院就一天一天荒芜下来,长满没膝深的杂草,成了蛇鼠的天堂。但是土窑还在,没了门和窗,裂着大缝,缝里摇曳着去年的枯草,但是仍旧坚持地站在那里。窑顶崖头上,一棵枣树,在阳历四月的春风中,刚刚苏醒,爆出米粒大的小芽。当这两个“寻根”的年轻人步行八里路赶到叶家圪崂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情景。
  太阳真好。
  陕北的天空,瓦兰瓦兰,那是他们从没见过的纯粹而高远的蓝天,辽阔无边的善良,静谧、安详、尊严,这样的天空是对最卑微、艰辛的生存的一种补偿吧?莽河望着蓝天下摇摇欲坠的土窑这样想。
  叶柔久久默不做声。
  她抬起了脸,眼睛里有泪光,她仰脸向着万里无云的天空突然叫了一声,“奶,我回到你说的老家了……”
  刷啦啦啦啦,从塬上吹过一阵风,满院的荒草一阵乱响。
  陪他们来的是一门远亲,出了五服的一个哥哥,成锁哥。说是哥,年纪却比叶柔大许多,是五十几岁的人了,还记得叶柔的奶奶,叫她“六奶”。
  “六奶埋在啥地方?”成锁哥问叶柔。
  叶柔摇摇头。奶奶的骨灰,至今存放在殡仪馆骨灰堂里,存放在她最终也没有视为家乡的那座客居之城,还没有入土。
  “入土为安哪。”成锁哥说。
  他们在成锁哥的带领下离开了荒窑,朝村里走去。刚刚走出十几米远,只听身后“轰隆”一声巨响,他们吃惊地猛回头,只见鸟雀狂飞,烟尘冲天而起,荒窑坍塌了。叶柔惊讶地望着轰然倒塌的祖居——原来这么多年它一直支撑着、坚挺着、等待着,就是为了等着她的到来,等着和一个亲人,一个血亲作最后告别。
  她泪流满面,朝着坍塌的荒窑,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老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四、窑洞之夜
  那天他们就留在了叶家圪崂。
  太阳落山前,他和她就一直坐在一面土崖上,俯瞰着她的村庄。鲜黄的塬,鲜黄的土崖,瓦兰的天,世界纯净到就只有这两种颜色,世界之初的颜色。他们安静地坐着,听那些自然的声音,风声,虫声,鸟鸣,草叶的细语,牛哞,和远近的狗吠,他觉得心很静。
  叶柔的声音也是静的,“你老家在哪儿,莽河老师?”
  “叫我名字,”他回答,“我不习惯人家叫我老师。”
  “你老家在哪儿?莽河?”
  “我出生的城市就是我的老家,”他回答,“我父亲、爷爷,三代人都出生在那儿。我老爷爷、爷爷都是商人,到了我父亲,解放了,公私合营了,就成了商业局下属公司的一名职工。”他笑起来,“有时候,我想,我怎么可能成为一个诗人呢?我从头到脚,流的都是商人的血。”
  “你已经是诗人了。”叶柔说。
  “可我怀疑自己,我是不是真有一个诗人的灵魂?会写几行诗未必就是一个真诗人,”他凝望着鲜黄的塬、安静的小村落,缓缓说道,“也许就是因为我怀疑,所以,我才要迫不及待地去证明什么,我才要逃跑,从平庸的日常生活中出逃,那是因为我害怕真相——是不是这样?”
  “从平庸的日常生活中出逃,那是诗人的本质。”叶柔这样回答。
  “你给了我一个好理由,”他笑了,“你是个善良的好女孩儿,可是你知道吗叶柔,这代价也太大了,我把我爸都气病了,高血压,住了医院……我爸说,我要是不回去上班,他就和我断绝父子关系,不认我这个儿子了。”
  “真的?”
  “他出院那天,我给他磕了一个头,就这么走了……其实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叶柔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她为他难过。
  “你,后悔吗?”她犹豫地问他。
  “至少现在,此刻,我不后悔。”他叹息似的望着远山近郭,“它们多美!”他由衷地、真心地说。
  太阳就要落山了,此刻,天空出现了晚霞,晚霞把鲜黄的土崖涂染成血红。壮阔无边的寂静,瑰丽的寂静,笼罩了小山村,笼罩了千沟万壑。一缕缕炊烟,像灵魂一样袅袅升腾:这一刻,莽河觉得自己看见了神。
  成锁哥打发孩子来喊他们去吃晚饭了。
  成锁家五孔窑,最西边那一孔,平时不住人,堆些农具、杂物,做仓房,今夜主人临时收拾了出来,拢起火炕驱赶潮气,做了莽河的客房。叶柔则住在了成锁哥女子们的窑里。
  晚饭,成锁嫂熬了一大锅“钱钱饭”,炸了黄米糕,杀了鸡,摊了鸡蛋,去供销社打来了米酒。他们左一盅,右一盅,边喝边听成锁哥给他们讲些家族里的陈年旧事。
  成锁哥喝高了,用筷子指着莽河对叶柔说道,“柔啊,你这个对象人不赖,喝酒一点儿不偷奸把滑。”
  叶柔脸红了,说道,“哥,你喝醉了,人家不是我对象。”
  成锁嘿嘿笑出了声,“你就日哄我吧,不是你对象,和你跑到咱这山沟里做啥?”
  叶柔急了,说,“哥,你别瞎说,人家是我老师——”
  莽河举起酒盅打断了她的话,莽河说,“成锁哥,你这妹子眼太高,人家看不上我。”
  成锁哥左看看,右看看,打着酒嗝,用筷头点着叶柔的脑门说道,“柔啊,我看你是挑花眼了,听哥一句劝,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不敢自己耽误自己……”
  话音未落,窑顶吊着的十五烛光灯泡,忽地灭了。黑暗一下子灌进了窑洞,就像在为成锁哥的话做着注脚。停电了,叶柔想。停电了,莽河也这样想。却原来不是,只听成锁哥笃定地说,“九点了。”原来一到九点,这里的电厂就拉电闸。隔间灶洞里的火光,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珍贵,像点亮人类文明的那一堆火。成锁嫂去点灯了,他们就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坐着。叶柔的手忽然被一只手悄悄握住了,那手很大,却很柔软,是一只孤独渴望的手。叶柔的手没有挣扎,叶柔的手宽容地、温柔地、像传说中的解语花一样默默说道,“你这个迷途的小弟弟……”
  煤油灯点亮了。莽河依依不舍放开了叶柔的手。他探身执壶,给自己和成锁哥都重新斟满了,说道,“哥,喝酒,这米酒可真香啊!”
  酒阑人散时,叶家圪崂早已是漆黑一片。村庄睡沉了,片刻工夫,待客的主人也睡了,熄了灯。莽河静静地躺在炕上,朦胧的月光把糊在窗棂上的麻纸映得很亮。他了无睡意,米酒、一天的奔劳都不能使他入睡。大概是这世界太静太纯粹了,而他是个有“杂念”的人。他披衣下炕,开门,走出了窑外。
  月光淡淡地涂染了窑院。不是十五十六的大月亮,没有那种如水的坦白和清澈,却更柔和,更具善意和禁忌。山风一吹,他有些头晕,酒劲上来了,他靠着磨盘坐下,背风点燃一支香烟。红红一点烟头,像萤火虫一样,在千山万壑的内心,在黑夜的内心,一闪一闪飞动。一支烟没有抽完,“吱呀”一声,东边的一扇窑门,轻轻开了,一个人影无声地走出来,掩上门,走下台阶,站住了。
  他扔掉烟头,起身,朝她走去,朝那朵鲜花。他们面对面站在了一起,他抓住了她的手,冰凉的手,他牵着她走回他的窑,别人家的窑。她发着抖,他一把把她搂在怀中,她的脸紧贴着他的心口,她的脸烫得像一块燃烧的火炭,灼着他的肉。他不住口地叫着她的名字,“叶柔,叶柔,叶柔,宝……”她眼泪夺眶而出,那眼泪也是滚烫的,嗞嗞冒着热气,像融化的铁水。她耳语一般地、宿命地说,“我疯了,我疯了——”
  窑外,狗不明缘由地突然吠了起来。
  阳光灿烂的早晨。
  他醒了,来到窑外。喳喳喳一片鸟鸣。他洗脸、漱口,成锁嫂喊他去吃早饭。成锁哥一早下地去了,娃们去上学,饭桌上,除了他没有别人,他奇怪地问成锁嫂,“叶柔呢?还没起来呀?”成锁嫂回答说,“哦,她叫说给你,她一早起来,先回城去了,说是有啥事情,是公家的事。她叫说给你,她在县城等你。”
  他懵了,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他放下了筷子,对成锁嫂说,“嫂子,我不吃了,我得回城去。”
  他几乎是一路跑着赶往县城,赶出一身又一身热汗,中途搭了一截拉砖的小四轮农用车,弄得灰眉土脸。他灰眉土脸跑进她住的县招待所,服务员说,客人已经退房了。
  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啥?”
  “退房了,一早就退了。”
  他耳朵嗡嗡嗡响着,像钻进了一窝蜜蜂。
  “你,你弄错了吧?怎么可能?你知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他结结巴巴地问。
  “看见她搭顺车走了。河对岸山西家的车,走了一阵阵了。”服务员认真地、同情地回答。那是一个团团脸和气的姑娘,唇红齿白,两只小酒窝若隐若现。
  热汗变成了冷汗,冰冷地贴着他的后背前心,他一阵恐惧。这样好的太阳,这样好的早晨,一觉醒来,他把叶柔弄丢了。她就像草叶上一滴露水,在太阳下蒸发了。
  来无踪去无影,就像一个《聊斋》故事。
  第二章:父与子
  一、陈香和老周
  老周是陈香的丈夫,也是她同班的师兄,叫周敬言。只不过,周敬言这名字,平日里很少有人叫,大家都叫他“老周”。还在做学生的时候,他就是“老周”了,全班男女,无论大小,大家都“老周、老周”地叫,听起来琅琅上口,老少成宜,好像他生来就该是个老周似的。
  说来,一个班里,比他大的,也不是没有。像贾爱斌,比他大一岁,却很少有人叫他“老贾”。和他同岁的,有好几个,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被人以“老什么”冠名,唯独老周,是毫无歧义的。你站在他面前,面对着他的脸,不叫他“老周”还能叫什么呢?在某种意义上,那是一个尊称——“七七·一”全班的老大哥。
  老周是个善良的人,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老周结过婚,有过一个孩子,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儿,孩子不满周岁时,因为一场中毒性痢疾死了。这件惨痛的事最终导致了他们夫妻的离异。老周的前妻,是一个“北插”,孩子的去世使她锥心泣血地痛恨这个客居之地,她对老周说,我就是回北京要饭也不在这鬼地方待了。于是,她抛下老周走了,当然她没有回去要饭,家里给她托门子找了一个不错的接收单位。但是北京不接收老周,北京有什么理由接收一个毫无名堂的外乡人呢?北京最终使他们孔雀东南飞。
  可是你在老周身上,几乎看不到这些伤痛的痕迹,他一点儿也不愤世嫉俗,对世界抱着几近天真的善意。他生来是个天真的人,这使他的笑容纯净而温暖。他像孩子一样欢笑,像哲人一样思考,只不过,年轻的陈香不知道这一切有多么珍贵。
  老周不算英俊,远远不算,他有一张扁圆的大脸,中等个头,偏胖,还有一点微微的驼背,总之,他只能是一个兄长似的“老周”而决非陈香心里的白马王子。陈香甚至都不知道他其实一直在喜欢着自己,四年的时间,朝夕相处,陈香过得轰轰烈烈又浑浑噩噩,直到她遇上了那个大麻烦。
  她几乎没有什么妊娠反应,她唯一的反应就是变得格外贪吃。她的饭量几乎是以几何倍数增长着。一顿饭,她可以吃下四个馒头、三碗小米粥、两碗大烩菜。他们出去打牙祭,吃灌汤小笼包,她一个人足足吃下去八屉!吃得所有人目瞪口呆。她的好朋友明翠看出了事情的古怪和蹊跷,当天下午,把她约到了河边,对她说道,“陈香,出什么事了?”
  陈香微笑,眯起眼睛看河,不说话。明翠清晰地看到了她鼻翼两侧的蝴蝶斑。陈香的脸,从来是洁净无瑕的,像玉一样纤尘不染,但现在它看上去像张画稿一样纷乱。明翠觉得自己的心揪成了一团。
  “几个月了?”她只好摊牌。
  “嗯,怎么算呢?我想想,”陈香回答,“两个月零十三天。”
  “谢天谢地!还来得及,”明翠长出一口气,“陈香,今天太晚了,明天早晨,我陪你去医院。”
  陈香不笑了,她转过脸来,犀利地、凌厉地逼视着明翠,说道,“明翠,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要我放弃这个孩子,杀死这个孩子,对不对?这话,我只说一遍,我要把他生下来。不管谁说什么,千难万难,我也要把他生下来!我想好了,大不了,我不留校,大不了,没有任何单位接受一个单亲妈妈,那我就去海子边摆地摊卖大碗茶,卖糖葫芦,卖烤红薯,要不就开家小饭铺卖油条丸子汤,总行吧?所以,那些残忍的话你最好让它烂到你的肚子里,不要让我的孩子听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明翠,我不希望我们从此成为仇人——”
  她是认真的、壮烈的,那壮烈的神情吓住了明翠,那是一个崭新的、她不认识的陈香。明翠想,完了,这没心没肺的傻孩子鬼迷心窍了。当晚她找到了老周,老周是他们的班长,他们班,老周、明翠、陈香是留校的候选人,老周还是他们那个文学小社团的负责人。明翠说,“老周,陈香闯祸了,你不能见死不救。”
  明翠的意思,是让老周去做陈香的工作,打掉那个孩子。她觉得老周说话要比她有分量,其实也是病急乱投医而已。老周听完明翠的话,沉吟许久,说道,“晚了,明翠,说什么都没用了。”
  “你还没说,怎么知道就没用?”
  老周望着明翠,有句话却没有说出口。老周想说的是,明翠,陈香和你不一样,陈香和大多数人都不一样。陈香身上,有一种圣徒的品质,她生来是要牺牲的。老周把这句悲壮的话咽了下去,说道,“行,我试试吧。”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叶,这个内陆城市,还没有任何一家茶楼和咖啡馆,像样的饭店也屈指可数,像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的那些“上岛咖啡”、“第二客厅”之类的场所,还要再等十多年后才会应运而生。老周只能把陈香约到他们共同的河边。他们并排坐在坝堰上,看着脚下无声流淌的河水。水鸟嘎嘎地叫着,老周忽然开口说道,“陈香,咱们结婚吧。”
  陈香吓一大跳,“你说什么?”
  “我说,咱们结婚吧。”老周搓着肥厚的、像婴儿一样红润的手掌回答。
  “为什么?”陈香知道老周是明翠搬来的说客,救兵,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石破天惊地向她求婚。
  “不为什么,”老周说,“就是不想让你去海子边摆地摊卖冰糖葫芦,就你这脑子,还做生意?会赔光的。”
  “这不算结婚的理由,还有呢?”
  “还有,还有就是,你这个傻子,你没有看出来吗?我……我喜欢你。”
  “可是,可是——”陈香结结巴巴不知该怎么说才好,“可是,我……”
  “可是你并不喜欢我,这我知道,”老周断然打断了她,“就算我乘人之危吧!陈香,我们来给这孩子一个家,你做妈妈,我做爸爸,你看怎么样?我不要你现在回答我,你回去好好想想,想想这是不是一个比较好的提议?”
  眼泪慢慢涌上了陈香的眼睛。你做妈妈,我做爸爸,这句如同儿戏的话,不知为什么比所有的承诺、所有的誓言都让她感动和心酸。她低头揪下了身边一根狗尾巴草,把它绕成了小小的一个环状,她把它托在掌心伸到了老周面前,“周敬言,你这样求婚,是不是太简单了?总要有一枚戒指吧?”
  老周用粗大的手指,拈起那枚小小的草环,把它小心翼翼地、珍惜地套在了陈香手指上。然后,他轻轻地、温存地搂住了那个怀有大秘密的小身体,他搂着她,嘴里不停地叫着她的名字,“陈香啊,陈香啊……”陈香泪流满面地回答说,“周敬言,你这个傻子啊!”
  二、奇迹
  她给肚子里的孩子起名叫小船,周小船。
  她问老周,“这名字好吗?”
  他说,“好。”
  其实不好,他想。船是属于河的,而他(她)的父亲,是河。
  老周不知道,原本,她想起一个更夸张的名字:不悔。
  起初,他们的家,就安在学校集体宿舍的筒子楼里。十六平方米的一间屋子,安了一张大床,一张小床。小床是松木原色的,四周有精致的栏杆,上面吊了蚊帐。这松木小床是老周亲手做的,从前,插队的时候,老周干过木匠。
  大腹便便的陈香,坐在阳光灿烂的南窗下,看着老周用砂纸细致入微地、不厌其烦地打磨着那一个个漂亮的小栏杆,松香的气味儿在阳光里像魂灵一样飘散。那是他们俩跑遍了这个物质匮乏的北方城市,怎么也找不到一张合适的婴儿床之后,老周说,“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模仿着瓦西里的语气安慰陈香说,“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果然,两天后,一堆木板堆在了他们窗下,然后,他锯、刨、凿,洁白的刨花飞舞着,于是,陈香目睹了一张婴儿小床在亲人的手下横空出世。
  那是迷人的,陈香想,一个父亲在为儿子挥汗如雨。刨子所到之处,薄如蝉翼的刨花怕疼似的蜷曲,蜷曲成某种旋律的形状。它们蝴蝶般飞舞,无声而美。陈香找来许多只敞口的罐头玻璃瓶,透明的花瓶,洗净了,然后把那些形状最好的木头刨花小心地装进去,高高低低地,摆在窗台上。阳光照耀在上面,有一种强烈的装饰效果。陈香觉得自己把那个迷人的时刻贮存下来了。
  老周说,“只见过把刨花当柴烧的,还真没见过把它当花儿养的,你是第一个。”
  她笑了。忽然有一种悲伤突如其来涌上她的心头,雪崩似的。美都是瞬间即逝的,她挽留不住。
  孩子是顺产,但有一点小磨难,侧切了一刀,缝了七针。
  第一眼看到孩子,红红的,皱皱的,闭着眼,像蜡烛似的插在襁褓之中,看不出像人还是像动物。护士托着他的小脑袋,对老周说,“看,长得像妈妈。”他一下子幸福地笑了。他轻轻地、怜惜地在心里叫了一声,“你好啊,周小船。”
  他愿意周小船像妈妈,他祈祷上帝、佛祖、所有的神明,让周小船长得像妈妈。
  陈香把周小船抱在怀里,久久久久凝视着他的脸,陈香望着他皱巴巴的小脸柔声说道,“周小船,我是妈妈。”她让周小船吮吸她的乳房,周小船的嘴,像花骨朵一般撅着,一抽一抽,魂灵就这样被这张小嘴抽空了。突然他松开了她的乳头,“哇——”一声悲伤地哭了。
  她没有奶水。
  三天了,她下不来奶。七天了,出院了,她还是没有奶水。
  老周给周小船订了牛奶,托人从东北买来了最好的“完达山”牌奶粉。那时,订牛奶需要医院的出生证明,而且,关于牛奶,这城市当时有许多的流言和传说。说牛奶出场时,要兑一次水,分送到了奶站,再兑一次,到了送牛奶的工人手里,还要兑一次水。这城市有条河,叫沙河,沙河里流淌着的,是这城市的生活污水和山上冲刷下来的山水,传说送牛奶的自行车就停在沙河边,把沙河水掺进了牛奶里。总之,那牛奶是稀薄的,靠不住的。
  陈香不甘心。
  陈香不相信自己的身体是自私的。
  按摩、热敷、吸奶器,所有这些作用于外部的方法,一一败下阵来,陈香还是一个不甘心。陈香想,这世界上,没有不分泌奶水的母亲,无论是动物,还是人。这是—个最简单的道理,是一个真理,这是“信”。那些最终没有奶水的母亲,是放弃,而她不,她信,她不放弃。
  她四处寻找来那些下奶的民间偏方,一张一张地,虔诚地抄下来,贴在墙上。这些偏方看得老周心惊肉跳,老周问她道,“这些东西,你不会真的吃吧?”陈香很惊讶,说,“不吃,莫非把它们贴在这里当画看呀?”
  它们让老周恶心。
  有一个偏方,是猪蹄。做法是,将一只七星猪蹄,洗净,去沫,白水煮,不加任何调味品,不加盐,加一味中药:通草,煮成奶白汤,连汤带蹄,服食。
  另一个偏方,是鲫鱼汤。做法是,鲫鱼一条,去内脏,不能刮鳞,洗净、去沫,清水煮,不加任何调味品,不加盐,煮成糊状,连肉渣带汤服食。
  还有一个是米酒豆腐,相比之下,这个偏方要仁慈一些,但也最麻烦。首先,是要先酿出米酒,然后,用自酿的米酒,加红糖,加豆腐,煮成豆渣般的糊状,每天服食二次……
  于是,这些没有盐,没有调味的荤腥,这些难以下咽的汤汤水水,就成了陈香每日餐桌上的主菜。好在生活在变,他们匮乏的城市里有了集贸市场,这些东西还不难买到。还在月子里,她就东寻西问向南方人讨来了酒曲,学会了制作米酒的方法。她差老周去买回了一只小缸和白江米,让老周将小缸一遍遍清洗干净,然后自己动手,把江米浸泡一天后上笼蒸成半熟,入缸,再倒入事先备好的凉开水,及一块一寸大小的酒曲,细细搅拌均匀,中间挖出一只深坑,一周后,就有清澈的米酒沁出来了,满屋飘散出米酒香。她惊喜地收获着这劳作的果实,把它们仔细装入玻璃瓶中,用宣纸封好。从此,米酒豆腐就成了她每日必不可少的早点和夜宵。此时,孩子出满月了,于是,给自己买煮汤的食材就成了她首当其冲的工作。她天天跑集贸市场、菜市场、副食商场,极其认真严肃地给自己挑选着那些多孔而肥硕的猪蹄,鳞片鲜亮的鲫鱼,还有,至少六年以上的老母鸡这一类东西,当这些东西散发着古怪的气味端上餐桌时,陈香的眼睛里就会闪过一种母兽的神情。她迅疾地端起来,吃得又凶狠又回肠荡气,常常,鳞片粘在她的嘴角,她抬起脸,冲着老周灿然一笑。这种时候,老周心里觉得又恐怖又怜悯。
  又一个月过去了,孩子满两月了,她的乳房沉寂着,没有动静,没有响应。
  她母亲从另一个城市来看她,对她说,“香啊,认了吧,别再遭罪了,这么长时间不下奶,那就是没奶了。有的女人生来就是石奶,你大概就是长石奶了。”
  明翠也劝她,“我说陈香,你再吃这些没盐的汤汤水水,恐怕就成白毛女了。”
  她不听,继续吃,吃不放盐的猪蹄,吃不刮鳞的鱼,吃煮成糊状的米酒豆腐。
  三个月过去了,仍旧没有消息,她的身体如同一片冻土。三个月的孩子,应该会翻身了,可是周小船不会。稀薄的牛奶使周小船看上去有了缺钙的征兆,他们抱他去医院,打了一针D3。打针使周小船哭得声嘶力竭,陈香也掉泪了。于是,她继续不放弃地吃下去。
  老周终于说话了,老周说,“陈香,尽人事,听天命吧。”
  陈香回答,“哥,你说,天命是什么?天命就是,这世界上的每一个妈妈,都应该有奶水啊!”
  老周不说话了,他还能说什么呢?他早就知道,陈香身上,有一种别人所没有的圣徒的品质,她理所当然地把奇迹看作是世间平常的事。老周想,让她折腾吧,豁出去,就让她折腾一年,莫非等孩子满周岁了,该断奶了,她还不死心吗?
  就让她折腾。
  折腾着,一百天到了。一百天头上,他们为小船操办了一个小小的“百日宴”,在外地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没惊动,只请了楼下的明翠夫妻。明翠也是刚刚出满月不久,她生下了一个八斤的男孩儿,十分壮硕,但奶水不足,明翠的奶水只够肥壮的儿子吃个半饱,于是,陈香每日为自己炖猪蹄煮鱼汤时,顺便也给明翠送一份下去。只不过,明翠可咽不下去这些令人作呕的东西,不是把猪蹄重新用盐和酱油加工一番,让她丈夫下饭,就是把带鳞的鱼汤偷偷倒进了垃圾桶。
  这天,明翠把自己的儿子小壮用奶粉喂饱了。灌进奶瓶的奶粉,让小壮吃得很不愉快。他用小舌头使劲朝外面顶那只让他讨厌的橡皮奶头:四十多天的人生经验告诉他,现在不是他吸这代用品玩意儿的时间。明翠充满歉意地哄着他,对他说道,“噢——好宝贝,好乖,你帮妈妈一个忙,就今天一次,你帮妈妈一个忙,求你了……”
  就这样,明翠从自己儿子嘴里,掠夺来了一顿午餐——这就是她送小船的礼物。于是,来到人间一百天的小船,第一次尝到了人乳的滋味。他吃得很香甜,他只是在最开始时有过一点点疑惑和惊讶,但第一口吞咽之后,他就被那香味,那原始的香味唤醒了。他忘情地、欢畅地、贪婪地吞咽着香甜的粮食,他伸出小手爱恋地捧着人家妈妈的乳房……一屋子人,安静地目睹了这场景。陈香眼睛湿润了,陈香轻声说道,“明翠,等我下来奶,我一定帮你喂小壮……”
  明翠笑笑,没有回答。让她说什么好?人说不撞南墙不回头,而这个人,是撞了南墙头破血流也不回头的呀。
  晚饭时,陈香照例吞下了一大碗七星猪蹄汤,她刚刚放下碗,突然之间,两肋之下一阵过电一般的麻热,那麻簇簇热呼呼的感觉,如小蛇一样奔窜着,烧酒一般奔窜着,窜进她的胸膛。两股暖流喷涌而出,一下子,濡湿了她的衣裳。这感觉惊住了她,她低头看着自己湿漉漉的前胸,突然之间醒悟过来。她一把扯开了自己的衣襟,然后,她就看见了那奇观!她的奶水,她等待了这样久这样久的奶水,如同春潮一般,汹涌着,泛滥着,她的乳房,如同两个喷泉,嗞嗞有声地向天空喷射着奶液。那些不计其数的汤汤水水,那些辛苦和坚持,连同她的血脉,此时,都化做了汩汩奔流的、芳香四溢的奶河,涌向她的双乳,就如同千条解冻的小溪,涌向大海。她大叫一声,“哥,你看!”然后望着喷泉般的奶水,哈哈哈哈大笑。
  老周闻声赶来,惊呆了。老周想,苍天哪,这世上,真的有奇迹。
  三、写给小船
  现在,我可以踏实地坐下来写信了。小船,我的孩子,这是妈妈写给你的第一封信。你吃饱了我的奶,睡熟了,我用相机拍下了你心满意足的睡相,你睡着了的时候,沉静得像个女孩子。有时我真希望你是个女孩儿,这样,将来就不会有另一个女人来和我“争夺”你了。想到有一天你会恋爱、结婚,我就妒忌那个将站在你身边、穿婚纱的女孩子——儿子,我得跟你说实话,我不会是一个无私的、宽容的、慈祥的婆婆,我永远不会像爱你一样,去爱你行走的年代字数:2804字号:大中小的爱人。
  现在,你已经六个月了,体重&&斤,身高&&厘米,说来妈妈很骄傲,妈妈的奶水,丰沛得就像一头奶牛!一只奶,足足可以让你吸一百六十口!这是妈妈一口一口数过的,两只奶,就是三百二十口。儿子,有充足奶水的妈妈多么幸福!任你敞开吃、挥霍着吃也吃不了!楼下有个小弟弟,四个月了,他妈妈奶水不足,后来干脆就没奶了,他只好吃稀薄的牛奶,常常生病。现在,妈妈的奶,就请小弟弟来一起分享了。他名字叫小壮,我希望你们将来能成为好朋友,好兄弟,相亲相爱.就像妈妈和小壮的妈妈明翠阿姨一样。
  这封信,有可能,你要在很久的将来才可能看到,要等到妈妈不在人世之后。但是,谁知道呢?生命的秘密,不在人的掌握之中,也许,会有一个意外发生——写到“意外”这两个字妈妈真是害怕,自从有了你,宝贝,妈妈变得胆小,对所有未知的事物心存绝对虔诚的敬畏,因为有了你,妈妈害怕死去。但是,我是说万一,万一有一天“意外”突然降临,妈妈离开了你,离开了这个世界,到那时,假如妈妈没有准备,没有给你留下这些话,那么,妈妈会死不瞑目。
  所以,为了这个“意外”和“万一”,妈妈必须现在写这封非常难写的信。
  就从你的名字说起吧,“小船”这名字,是妈妈为你起的,那是一个纪念,纪念你的父亲,生身父亲。他是一个诗人,叫莽河。等你读这封信的时候,也许,他已经名动天下,也许,早已销声匿迹,默默无闻。无论他将来怎样,我想告诉你的是,当年,我们相识时,他就如同神迹一样美好,如同阳光一样光明。他留给了妈妈一首最杰出最壮硕的诗——你。为此,妈妈永远永远感谢他,在妈妈心中,他是一个当之无愧的诗人,他惊世骇俗地使妈妈成为了诗的一部分,我们共同完成了一个美丽的创造。
  小船,我的儿子,你身上流着诗人的血,诗人,他们是一群被神选中的人,你不能用俗世的标准来衡量他.也不能用俗世的价值观来判断他、评价他、约束他。我希望你懂这个,我更希望你拥有一颗诗人的心,用诗人的心来体会这个世界。这是我一生所羡慕的事,我永远不可能知道世界在诗人心中是什么奇妙的样子,而你能。你有可能听见妈妈所听不见的声音,看见妈妈所看不见的颜色,发现妈妈所不能理解的神迹和光亮,儿子,这是你的幸运,也是你的宿命。
  也许,你的父亲,他永远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你这样一个儿子,也许,你也永远不想和一个从未谋面的父亲相认,但是,尽管如此,你要了解他,尊敬他。是他把你带到了这个世界,他创造了你.他给了你的妈妈巨大的秘密的幸福,他让我今生今世拥有了你。假如,在你读了这封信,或任何别的时刻,发现了你的身世真相之后,怨恨你父亲的话,儿子,那我会深深失望。因为,我相信你会有一颗父亲的心,诗人的心,浪漫、天真、善良。你们父子,会惺惺相惜。尽管,你们有可能对面相逢不相识,也不知道谁在天涯谁在海角.但是你们仍旧会互相怜惜,就像当年李白最倒霉的时候,只有杜甫,才能写出那样振聋发聩悲天悯入的诗句: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这是一个诗人对另一个诗人的深深爱恋,它超越一切。
  现在,该说说你的另一个父亲了,儿子,你要记住,你有两个父亲。这个你一生下来就看见你的父亲,这个先于妈妈,第一个把你抱在怀里的男人.永远、永远都是你的爸爸。他爱你,这一点,妈妈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他肥厚的大手抚摸你的时候,你半夜里哭闹,他抱着你在屋子里转悠,嘴里乱七八糟为你唱各种歌谣当催眠曲的时候,当妈妈还没有下奶的那些日子里,他半夜里爬起来为你热牛奶,小心翼翼把奶水滴到自己手腕上试凉热的时候,泪水常常在妈妈身体里汹涌:他毫无障碍地、发自内心地视你如己出。在你之前,他曾经有过一个儿子,叫陶陶,乐陶陶的那个陶陶,但是这个陶陶在不满周岁的时候不幸得了中毒性痢疾,由于医生的误诊,耽误了治疗,走了……这是爸爸最伤心的事,也是他极力要隐藏的最大的隐痛,但是就在昨天,我上课回来,看见他站在窗前,抱着你,凝视着你的小脸,我看见眼泪在他眼睛里打转,我悄悄走到了他身边,他听到我的声音,说了一句,“陈香,我觉得陶陶又回来了……”说完,眼泪就滴在了你的脸上。
  他珍爱你,儿子。
  中毒性痢疾,在他,是埋伏在人生道路上最大的一个凶险,最大的一个阴谋和邪恶,它似乎无处不在,这让他变得有些神经质.你的奶瓶、小碗、衣物、毛巾、尿布,他一定要自己洗,要自己煮,要亲手消毒,假如他不在的时候,我动手洗了,他回来之后一定要把我洗过的、烫过的东西再重新洗一遍,煮一遍,好像我会敷衍自己的孩子,好像我手上粘满了病菌,是一个疾病的传染源。你吃的水果、鸡蛋、橘子汁,他一定要自己去买,千挑万选。你喝的橘子汁,不是商店里卖的那种,都是他用鲜橘子亲手榨出来的。他不知从哪个药店里买来一只厚厚的玻璃盏,一只玻璃自,洗净、烫过之后,就变成了一只榨汁机,每天,把橘瓣剥出来放进盏中,用玻璃臼小心地碾出汁液,再用煮过的纱布过滤出来,鲜黄浓郁、芳香四溢的一盏,就是你喝的橘汁。这个工作,爸爸一定要自己动手,他总是怕别人弄得不卫生……有时,他的坚持让我不高兴,我对他说,“难道我是《芦花记》里的后妈?还是白雪公主的后妈?”其实,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知道那是他的心病,也知道那是他一生的惧怕:惧怕瞬间的分崩离析和失去。
  儿子,其实,这一切,用不着我多说,你会一天天长大,你会自己去感知一个父亲深厚无边的爱,我写下的,是你没有记忆的时候发生的事,就算我替你完成一个记忆吧。我想,你应该已明了我要说的话,那就是,将来,无论发生什么事,哪怕天塌地陷的大事,也无论你将来长成什么样的“大人物”,周小船,你要记住,周敬言永远是你的爸爸,你的父亲,你最亲的血亲!
  亲爱的宝贝,妈妈写这封信的时候,内心一片静谧,就像这夜晚。你睡了,爸爸也睡了,你微微的鼻息.还有爸爸的鼾声,此起彼落,让妈妈踏实。九月了,我们的城市已有了秋意,这是它一年中最美的时光,杨树叶子黄了,银杏树的叶子也快黄了,当它们黄透的时候,假如,你走在一条乡野间的大路上,如洗的蓝天下.金黄的杨树,或者,银杏树与你突然遭遇,那时,你会被这种纯粹的、辉煌的美所深深感动,并且,你会理解,为什么有的人终其一生要走在这样的路上,就像你的生身父亲。
  1983年9月
  这封信,陈香封在了一只没有标记的牛皮纸信封里,上面这样写了:给我的儿子,小船。第二天,她把这封信交给了楼下的明翠。她对明翠说,“明翠,你就是我的保险箱——你一定要好好替我保管这封信,假如,我遇到什么意外,不在了,你要选个合适的时候,比如,小船考上大学或者是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亲手把这信交给他。”
  明翠回答说,“呸呸呸,一大清早的,说些什么丧话?晦气不晦气?”但她还是把信接了过来,打量了一番,又递给了陈香,“这我可不能接,看上去像遗书似的,你怎么就能保证我不会死在你前面?我比你还大几个月呢!”
  陈香不接,望着她,说道,“除了你,我没人可托,还有,我知道你不会那么无情无义,死在我前面的,你要答应我。”
  明翠笑了,她猜得出来这封信大约是什么内容,她不能推辞,“好吧,没见过你这么霸道的人,就算我答应了你,阎王老子也得答应啊,赶明天我也写封遗书,交给你替我保管,咱俩就算扯平了。”
  明翠笑着,但她的眼圈儿红了。她觉得有些心酸。
  第三章:春风号破琉璃瓦
  一、风景
  出雁门关,朝西,有个县叫朔县,再朝北,有个县叫平鲁,美国人哈默和中国合资开采的大型露天煤矿,就在这两县之间,叫平朔露天煤矿。由于这中国最大的露天煤矿的开采,一些村庄搬迁了,也是由于它的开采,一个庞大的汉墓群出土了。原来,在这肥厚辽阔的煤田上面,一直安睡着这片土地上的祖先。
  汉墓群的发现,因为它的庞大,震惊了考古界。
  一九八五年春天,当叶柔抵达这里时,汉墓群的发掘工作,方兴未艾,而露天煤矿的建设,也正热火朝天。机器终日轰鸣,路上尘土飞扬,而出土的部分文物,则陈列在一个叫“崇福寺”的寺庙里。陶器修复室,也设在那个从前荒草丛生的庙院。由于县里有人带领,叶柔被允许参观了陶器的修复。她站在一堆堆残缺不全的器皿中间,站在一堆堆碎陶片中间,感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神秘。这些两千多岁的器物碎片,比那些摆在博物馆里的完好的文物,似乎更具某种震撼力。它们阴气逼人,就好像,它们不再是任何一种具象的东西,而是摆脱了具象之身的灵魂,历史的阴魂,美而幽怨。
  崇福寺内,没有一个游人,寺内最著名的大殿佛陀殿,是金代原构建筑,没有历朝历代的重修、复建,古老的人字结构,屋脊上少见的彩色“跑脊人”,沉淀了几世纪的风霜。此刻,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阳光清澈地照耀着它,它看上去似乎要倾塌了,但依然有一种荒凉的静穆与宏大,不动声色的尊严。檐下栖息了许多的野鸽子,宽阔的石台基上落了厚厚的鸟粪。殿内有几百年前的壁画,佛的背光奇异而精致,美轮美奂。
  时光仿佛在这里凝固了,叶柔想。
  短短一周时间,她看上去消瘦了,脸上多了一种严峻和苛刻的神情,是对自己的严苛。正是黄昏时分,她不声不响忙完了手里的工作,一个人悄悄走进了空无一人的大殿,在佛陀面前跪下了。夕阳从背后笼罩住了她,就像神的抚摸。她双手合十,抬头仰望着那张安详静谧慈悲的脸,刹那间,泪水静静地流了下来。
  她跪了许久,静静地流泪,感受着那一双洞穿一切的美目的凝视。此刻,她没有任何世俗的诉求,没有任何期许与愿望,连日来折磨着她的一切:幸福又羞耻的那个夜晚、疯狂又幻灭的激情与缠绵、对一个人无望却又无边无涯的想念,在这一刹那,像野鸽子一样从她体内飞走了。她奇妙地体会到了一种仿佛置身在时光之外的神秘的静谧。这珍贵的静谧虽然短暂,却是年轻的叶柔离神最近的时刻。
  她可以一个人上路了。
  叶柔的田野调查笔记
  早晨,县里派了一辆吉普车把我送到了平鲁县一个叫安太堡的村庄。沿着这条路线,我将一直朝北,在右玉县出杀虎口,而不是朝西,在河曲过黄河。
  安太堡也是一个即将消逝的村落,村里安排我住的地方,紧邻着公路,汽车一辆接一辆轰鸣而过,公路那边就是正在建设中的平朔露天煤矿的工业广场。再远处,便是黑驼山了。透过尘烟滚滚的阳光,看得见山上残破的烽火台,在时光中挺立着,像边塞诗。
  不知为什么,鼻子一酸,烽火台让人惆怅。
  村干部似乎很忙,却又一上午蹲在太阳地里,晒太阳说话。午饭时,县里下来几个农机局的人,村长请他们喝酒,他们开了十几瓶啤酒而不是高粱白酒,边喝边划拳,五魁首啊,四季财啊。这让我意外。不久的从前,在我居住的那个内陆省会城市,好多城里人还把啤酒叫做“马尿”.而现在,它已经如此地“深入”和普及了。这大概是“合资”给此地带来的变化吧?
  外边,太阳地里,一个小闺女,跪坐在一张青石桌旁,在玩“抓拐”。她玩得很投入,很认真,很娴熟,沙包抛起来,接住。抛起来,再接住。四只羊拐骨,瞬间在她手下,翻出不同的花样。我隔着窑门看她玩,一阵一阵眼热。这古老的游戏,我小时候也玩过的游戏,如今,在城里,早已失传多年了。它是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的?
  下午我走访了一户人家,这人家姓黄,当家的有个学名,叫黄存厚,小名留根,年轻时走过口外。他家窑院很大.几个小伙子在窑院里修一辆小四轮,院子显得嘈杂而凌乱。整个村庄,整个安太堡,都是这样嘈杂而凌乱的。窑里倒还整齐,也干净,炕上的油布擦得明晃晃的,绿地红花,画的是怒放的大牡丹,还有彩蝶翩跹。主人邀我上炕,我盛情难却地脱了鞋,盘腿坐在炕桌前,可我知道,我盘腿的姿势.生硬.不受看。
  村长三言两语说明了来意,忙别的事情去了。我开始问话。活了这么大,平生第一次做田野,心里没底,也不知道铺垫,上来就开门见山。
  我问道,“大爷,你是多大时候走口外的?”
  大爷想了想,说,“二十三上。”
  我说,“大爷,你就像讲古一样,给我讲讲你走口外的故事,行不行?你随便讲。”
  大爷说,“就是个受苦揽工,没个甚讲头。”
  通往别人命运的路,隐藏在荒草丛中,莽撞的践踏是一种轻佻的举止,也是对历史的不尊重。越接近此行的终点,我越明白这个。但当我面对第一个走访对象时,我急于想得到的,是有“价值”的线索和故事。
  于是我说,“大爷,歌儿里唱走西口,都是唱一个女人,给出口外的男人送行,千叮咛.万嘱咐,你二十三岁上走口外,成家娶女人了吧?”
  大爷半天不说话,吧嗒吧嗒抽了阵旱烟袋,是我熟悉的烟叶的香味,叫“小兰花”。大爷在“小兰花”的香味中开口说起了女人。大爷说他二十三上走口外,是带着新娶的婆姨上路的,婆姨叫个“二女”,十九岁。十九岁的二女在口外,生下了他们的儿,他们的大小子。谁知道,大小子刚刚生下十天光景,一路奔劳的二女就生急病死了。他埋了二女,把儿子奶给一户人家,自己揽工挣麦子。不想有人竟要用一头大犍牛换他的儿.他死活不应。“娶女人为啥?还不就为个栽根立后?”他用烟袋锅敲着鞋底这么对我说。
  “后来呢?”我问。
  “后来就带上我儿,一路问人讨奶吃,回来了。”
  “再后来呢?”我努力地做着最后的试探。
  真的还有后来。二十五年以后,长大成人的那个儿,又去口外用一只红布袋“度带”回了二女的尸骨。只是,二女的骨骸并不能进祖坟,她还需要再耐心等着,等她的男人死后再与她入土合葬。当然,她的男人如今早已又娶妻生子,续娶的女人是个寡妇,叫王粉香。
  现在,王粉香就站在当屋地下,为客人们添茶续永。
  不到五分钟时间,这个叫黄存厚、叫留根的男人,就如此平淡地讲完了他的大半生。我不能再问“后来”了,可我很震撼。我知道这平淡的叙述中埋藏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和刻骨铭心的伤痛。假如我是个小说家,我想,就他怀抱吃奶的儿子跋山涉水一路还家的经历.就可以写成一部《奥德修纪》……还有男人朴素的深情,绵长却坚韧的牵挂,二十五年后,让儿子去口外寻找母亲的遗骨并带回故乡,想想,二十五年的时光,去寻找一个孤坟野冢是多么不易。还有那个挺着大肚子和男人在口外千辛万苦挣生活的“二女”,她一定也有一双让她的男人终生不能忘怀的美丽的“毛眼眼”……
  王粉香走上前,为我的茶碗里续水,她笑得很温暖。
  门帘一掀,走进一个老汉,小个子,背微驼,进门就上炕,抽水烟。水烟袋咕噜咕噜响,伴随着另类的烟香。我以为这是黄家的老人,原来却不是。老汉是邻家,来串门的。他的光脚板上粘满灰黑的泥,像是刚刚干完什么活计。说话间,接二连三地,又进来几个后生、闺女,围在炕下,找我们说话。刚才在窑院里修小四轮的后生们也进来了,其中有两个,是黄存厚和王粉香的儿子。
  我请教老人贵姓,老汉没听清。黄存厚替他回答说,“姓李。”这下他听清了,冲我伸过手,用树枝般的食指比划了一个钩子——那是一个“九”。
  “九辈子了,”老汉开口对我说道,“李姓人在这安太堡村,住了九辈子了。这下要连根拔起走了,死死活活都得走,神、人都得走了。”
  我明白了,老人是在跟我说“搬迁”的事。如今,这才是所有安太堡人心中最大的大事,事关生存,事关每一个人、每一个家族乃至整个村庄的命运、兴衰。我忽然觉得我的到来,我的打搅是那样不合时宜。这村中,不光有人,还有坟,还有庙,五道庙和龙王庙,庙中的神灵,坟里的先人.这才是一村的老人们最挂心的大事。
  这李老汉的儿媳,前不久掏沙砸死了。砸死的女人算是屈死鬼,此地风俗,屈死鬼不能进祖坟。就算能进祖坟,祖坟也要挪动了。
  李老汉很愁烦。
  祖坟显然不太在年轻人心上,地上的一个小后生忽然问我说,“记者,你去过香港没有?”
  我摇摇头。我告诉他们我不是记者。
  “和尚呢?你见过和尚没有?”
  我点点头。心里奇怪这话题怎么一下子就从香港跑到了和尚身上。我说,“和尚我见过,还见过尼姑,我去过五台山。”
  “五台山”这话题,一下子让地上的后生和闺女们兴奋起来。不仅仅是后生、闺女,炕上的李老汉、黄存厚,还有王粉香也都兴奋了,“五台山、五台山”地问个不停,原来,村委会近日要组织村民旅游——游五台山。对我,这又是一个意外。
  搬迁、旅游,这两件事,哪一件,都比回忆往事重要。
  一夜,工地上灯火通明,公路上的汽车,轰隆轰隆,朝着那一片热火朝天却又孤独的灯火奔驰。这是我所经历过的最不安静的山村的夜晚。
  今夜无人入睡。
  二、北固山、凤凰城还有洪景天
  从前,人们把平鲁城称作是“凤凰城”。登上北固山,低头俯瞰,本地人就会极热情地给你画出这“凤凰”的全貌:南门是凤头,左右两眼甜井是凤眼,两边两座小山峦则是凤翅,凤尾便是这北固山了。山后,还修出一节石城墙,颇像翘起的尾尖。
  东、西、南三座城门,城墙隐约可见,再远处,沿山势蜿蜒着的,是明代古长城残破的遗迹。
  八十年代中叶,人们还习惯把镇政府称作是“公社”。洪景天就是“公社”中的一名宣传干事。洪景天原本不叫洪景天,那是他给自己取的笔名。洪景天写诗,他的诗歌,近年来除了在地区杂志上发表外,有一些,还发在了本省和邻省的省一级刊物上。于是,洪景天成了小镇的名人。
  说来,“洪景天”原本是一味中药,这笔名的由来,缘自洪景天爷爷的一张药方。他爷爷是一位乡村郎中,下世多年了。从小,他是在爷爷身边长大的,和爷爷很亲。有一天,洪景天收拾旧物,从一本残破的《汤头歌诀》中,掉出一张陈年旧纸,是一张药方。他一眼就认出了爷爷敦厚、温和、小心翼翼的笔迹。这药方开给谁,它为什么藏在这里,永远不会有答案了……他久久望着那药方,一个陌生的名字,像一张陌生的脸,从熟悉的连翘、金银花、广藿香、板蓝根这些熟面孔中蹦跳出来:洪景天,于是,他有了一个笔名,那是对爷爷的纪念。
  这一天黄昏,诗人洪景天端着一只粗瓷大碗准备到食堂去打饭。空旷的“公社”大院里,迎面走来一个人,一个旅人,背着一只挎包,拎着一只帆布旅行袋——这个时间,是从省城方向开来的长途汽车到站的时刻。来人径直走到了他面前,说道,“请问,洪景天在吗?我找洪景天。”
  洪景天回答说,“在,我就是。”
  “哦,”来人说道,“我猜你也应该是。我是莽河。”
  “谁?莽河?”洪景天惊喜地叫起来,“我没听错吧?莽河老师!真没想到啊——太高兴了!怪不得今天喜鹊在我窗外叫了一天!走走走,先把东西放窑里,咱们去吃饭——”
  这就是那个游历的年代常见的风景。在任何一个城市、小镇,任何一处边地,都有可能迎面走来一个远方的诗人,以诗的名义,和另一个从未谋面的诗人会师,带来意外和惊喜。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浪漫和珍贵之处,也是它的天真之处:诗人在路上。
  那一晚,莽河就住在公社大院洪景天的窑洞里。那是一间刷了白灰的干净的砖窑,一盘大炕占据了窑洞二分之一的面积。炕是火炕,烧煤,亮晶晶的一小堆煤炭堆在墙角,洪景天不断把炭块夹起来填进哔哔剥剥燃烧的炕洞里。炕很温暖。他们围着一张炕桌喝酒,谈诗,谈各自喜欢或不喜欢的诗与诗人。傍黑时起了风,风越刮越大,此时,已经是在狂啸和怒吼。吼破了嗓子的狂风有一种说不出的凄厉与哀伤,像一大群身处绝境的动物。他俩出去小解,风吹得他们踉踉跄跄几乎站不住脚。莽河喘息着说道,“我靠,好厉害的风!”
  洪景天在风中大声回答说,“春风号破琉璃瓦——”
  这是此地的一句民谚,春风号破琉璃瓦,但是今年的风格外地肆虐,因为天旱的缘故。一冬无雪,开春后不见一滴天水。老年人骂年轻人说,“看你们这些灰孙子,连白面吃着都不香了,不遭天年等甚?”
  人们都说,该唱台戏了,一动响器,天就要下雨。
  一夜,莽河似睡非睡,狂风在木格扇的窗外,号叫着,哭喊着。是成千上万个古代的亡灵在哭喊吧?莽河想。古城墙外,应该就是当年金戈铁马白骨成堆的征战的沙场,关山阻隔,世世代代的亡灵,在这塞外的荒野上游荡着,有家归不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啊。
  莽河想。
  突然,炕的另一头,一直静静躺着的洪景天说话了,“莽河老师,我猜,你来这里,还有其他的事情吧?”
  莽河没有回答。
  窗外,哗啦啦啦,传来了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远远地,狂风裹挟着某种凄厉的悲鸣,听上去像是一声狼的哀嚎。
  “听,是狼在嚎吧?”莽河开口问道。
  “我没有听见,”洪景天回答,“是风吼,不是狼,如今狼很少了。”
  “是啊,狼都转世成人了,”莽河无声地笑笑,“我觉得我前生前世大概就是匹狼。”
  洪景天没有说话。
  “你呢?要是有前世,洪景天,你前世是什么?”
  “我?”洪景天想了想,“大概就是棵草药吧,一棵洪景天……你这匹狼受了伤,我给你疗伤。”
  刚才,莽河已经听洪景天讲了自己笔名的来历,现在,听他这样说,心里一热。几句话开始在他心里翻腾,他在黑暗中把它们慢慢地念了出来:
  “洪景天在陈年旧纸上/左边是金银花那荡妇凉爽的身影/右边是绵马贯众,他如同侠客般来去无踪/爷爷,你藏匿了铁石心肠的时光/向我讲述,温暖的疗救……”
  洪景天静静地听,不知不觉,泪水流了一脸。这个狂风呼啸的干旱的春夜,给了他如此珍贵的一个纪念。他一生都会珍藏这一个春夜了,他想,因为,平生第一次,他有了一个为他写诗的朋友。
  “莽河老师——”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莽河沉默了。许久,他开了口,他的声音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有些沙哑。
  “你说对了,洪景天,我来这里,是想等一个人,我想试试我的运气。”
  他不知道她会走哪条路。是从河曲保德过黄河,还是从右玉出杀虎口?这两条路,都是当年“走西口”的重要路线。
  冥冥中,他似乎听到一个声音,这声音忽远忽近,告诉他,“杀虎口,杀虎口,杀虎口……”于是,他选择了平鲁老城,这是出杀虎口的必经之路。而且,当年这个小城,是西口路上一个重镇,假如她走杀虎口,她应该不会放弃这里。现在,他扼守着这从前的重镇,像等待一个离散的亲人一样等待着一个令人心疼的重逢。
  幸运的是,这里有一个洪景天,一个写诗的朋友。
  早晨,洪景天带他去食堂吃早饭,发现公社院子里一只砖砌的烟囱被昨夜的大风刮倒了。食堂里,吃早饭的人除了他俩,就只有一位戴眼镜、还是学生模样的副镇长。做饭的大师傅一边给他们往碗里盛金黄的小米粥,一边对副镇长絮叨,“该动响器了,不动响器,下不来雨,动响器哇……”
  副镇长回答说,“愚昧。”
  早饭后,洪景天带着莽河登上了北固山。
  风停了。灰色的、颓败的一座小城,如画一样线条清晰地展现在了山下。莽河心里暗暗惊讶,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破败如此荒颓又如此骄傲尊严的城池。到处是断壁残垣,所有的建筑都破败而灰暗,可却有一种凛然的时光的尊严,笼盖了这不容人轻薄的衰城。生活在这里的人,脸上有一种落寞的骄傲,现在,这骄傲就闪烁在洪景天的眼睛里,他向莽河描绘着这小城的“从前”——这是一座回忆的城:到处是“从前”的光荣与繁华:
  从前,这北固山上,寺庙如林,玉皇庙、五道庙、奶奶庙、老爷庙,等等等等,是众神的山。最有名的“天福洞”,其实叫“千佛洞”,老百姓叫讹了音。这千佛洞,依天然岩洞而凿,供释伽牟尼,里面壁画七彩辉煌。晚上,洞口点燃七星长明灯,一夜高悬。站在城中十字街上往山上看,这七星灯就像是永不熄灭的小城的福星。夜风中,飘荡着一阵一阵清脆的钟磬、悠扬的箫管……据说,从前大同府和乌兰花的说书人,说这北固山的繁华盛景,半个月才从山顶说到山腰处……
  从前,平鲁城内商号林立,数不清的买卖字号,遍布大街小巷,什么“永聚金”、“三义隆”,什么“丰恒泰”、“复源长”,做山货生意的“天庆园”,收羊毛的“协成店”,卖布匹绸缎的“万成厚”……走高脚的驼队,日日走在平鲁城的大路小路上。这城中的大客栈,都有宽敞的院子拴得下几十匹高脚牲口,人有歇处,骆驼、骡马也有歇处,人有热汤热酒,马有好草好料。到天明,精精神神一支高脚队,穿城而去,清脆饱满的驼铃,是这城中不断头的音乐。揽工的穷汉,住不起大客栈,就住“留人小店”,这样的留人小店,也有热汤热水热火炕,给人消困解乏。平鲁城心胸宽厚,不势利,是座仁慈的城。
  从前,这里的日子,充满仪式感。一年两次大庙会,搭台唱戏,秋季还有骡马大会。三月二十八,要到“天齐庙”烧香、坐会;四月初八佛诞日,一城人,五更天去庙里“跪香”,香头红如繁星,一跪一炷香,跌一次香灰,磕一次头。四月十八,是去娘娘庙送“满堂鞋”,用彩纸糊十二双小鞋子,给神神们穿。元宵、端午、八月半,不用多说了,二月二龙抬头,要在五道庙请盲乐人吹打,为什么?从前这里狼太多,糟害人,五道爷是管狼的神,二月里狼围窝,生小狼,请五道爷出山降狼;七月十五是鬼节,家家捏面人、点桃红,上坟烧纸;冬至节要“闹冬”,一家老小围炉而坐,啃羊头,吃羊蹄;腊月二十三,祭灶送神,大年初一五更天,男人们接神回宅,不光接灶神,还有各路家神、床公床母,—年到头,神人同在……
  现在,他们就站在这传说中的北固山上,一切,荡然无存。娘娘庙、五道庙、天齐庙都没有了,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而千佛洞,里面的洞口被严严地封死了,但洞口处插了根小小的枯树枝,树枝上绑了根红布条,摇曳着,想来是有人在此求拜过什么……有一度时期,山上,最高处,曾树起过一座高高的领袖像,他高高地、孤独地站在那个制高点上,人们悄悄摇头说,“不好,让主席给咱瞭哨了。”于是,又请了下来。终于,如今的北固山上,再没有一个神,也没有一个人了。
  莽河在山上坐下来,静静俯瞰着脚下的小城,灰色的、颓败的小城,在身旁这个人嘴里、心里却如此五光十色和温暖。他掏出烟盒,递过去,洪景天抽出一根,他自己也抽出一根,背过身用打火机点燃了,他们静静地坐在荒芜的空山上抽烟。许久,他开口说道,“洪景天,你比我热爱生活。”
  这话,让洪景天意外,他想了想,回答说,“可能,是因为我没有野心——你热爱更宏大的东西,更抽象的东西。三岛由纪夫自杀前写了一张纸条,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我想永远活下去。’我没有这样的野心。”
  是吗?莽河不知道,也许他只是没有“热爱生活”的能力,朴实而真诚地生活的那种深刻的能力。那里面的美和魅力,他体会不到。他从来没有像身旁的这个人一样,用这样柔情似水的眼睛,凝视他日日生活在其中的故乡。
  三、跟我来
  汽车在黄昏时分风尘仆仆到达了小城,人和鸡、猪崽以及货物一起挤下了车门。叶柔最后一个下车。她中途从安太堡上车,始终没有座位,先是站着,后来就挤坐在人家的行李包上,一路颠簸。此刻,在清新的春风中,她觉得自己灰头土脸的就像一个女鬼。
  一个人无声地站在了她面前。
  刹那间,她以为是在做梦。
  他沐浴着夕阳,就像一个金人。小麦色的皮肤,散发着太阳的气味。他比她记忆中似乎还要高大一些,她不敢眨眼睛,这是她生命中少有的一个神性又虚幻的时刻。但是他走上前来了,从她手里,接过了脏兮兮的旅行袋,也不说话,掉头就走。
  她傻傻地站着,望着他的背影发呆。
  他止住了脚步,回头对她说道,“走啊!”
  “去哪儿?”她终于脱口问。真实感渐渐回到了她身上。
  “你住的地方啊。”
  “我住的地方?我住哪儿?”
  “FOLLOWME。”他散淡地回答,好像他们分别不过才几个小时。说完,他大步流星朝前走,手里拎着她的旅行袋,不再回头。她只得跟上来,如同被劫持了一样,跟在他身后,走过陌生的黄昏的街巷。她看着他在前边走路的样子,魂牵梦绕的样子,眼睛渐渐湿润。但是她告诉自己,不能哭啊,叶柔,不能哭。
  到了。原来是“公社”的大院,门口,挂着镇政府的牌子。
  在最后一排窑洞前,一个年轻人迎了出来,看到他们,惊讶地喊了一声,
  “哎呀,真接到了!”他一边喊,一边转身撩起了窑洞上挂着的棉门帘。
  “这是洪景天,诗人,我的朋友,”莽河给叶柔介绍着,“这房子,就是他给安排的。”
  “我们这里条件差,没有招待所,来客人,都是住在这公社大院,”洪景天解释着,一边把叶柔让进屋,“不过被褥还干净,一号下房莽河老师就晒被褥,晒了三天了。就是不知道叶柔老师睡惯睡不惯暖炕?”
  “谢谢,”叶柔回答,“我喜欢暖炕。”
  洪景天看着叶柔,看着这个从天而降的奇迹,第一眼,他甚至有些失望。他以为,配得上这奇迹的,应该是一个非凡的、妖孽般的女人。可她是平凡的,人间烟火的,好看也是那种大地上长出来的好看。可他抬头看见了莽河那双就像被突然照亮的眼睛,于是,他笑笑说道,“我先去食堂打饭,暖瓶里有热水,叶柔老师先洗把脸吧。”
  说完,他出去了。
  又在一个窑洞里了,另一个窑洞,砖窑,刷了雪白的白灰,但仍然是陌生的,有着禁忌和诱惑的气味。她默默望着他,此刻,他脸上的散淡不见了,她看见了一双让她害怕的眼睛,那里,有深渊般黑暗的柔情和爱意。
  她感到了危险。
  “脸盆在哪儿?我想洗把脸,你先出去一下行吗?”她语气尽量平静地下了逐客令。
  他不动。
  “你住哪里?我一会儿过去找你。”她说。
  他狠狠地盯住了她,她受不了他的眼睛,背过身去,假装寻找脸盆。只听他在她身后叹息似的说道,“你这个女人,怎么竟是铁石心肠?算你狠!”
  他一撩门帘愤愤地出去了。她无力地垂下双手,在窑洞中央茫然地站了一会儿。后来她走到炕边,在炕沿上坐下了,她发现自己像打摆子一样在发着抖。
  再见面时,已到吃晚饭的时间,他和洪景天一起出现在窑洞外,喊她去吃饭。他们都变得平静,克制,甚至是,客气。灶房里,吃饭的仍然只有他们几个和戴眼镜的副镇长。现在,莽河和这位副镇长也已经熟了,知道他姓田,是个七七级大学生。他把叶柔介绍给副镇长认识,说,“我朋友,来采风的。”叶柔马上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掏出了学校的介绍信,说,“镇长,我来做课题。”
  副镇长接过介绍信看了半晌,笑了,“来得正好,明天,地区二人台剧团要来唱戏,少不了要唱《走西口》。”
  莽河也笑了,“真要动响器了?”
  “可不,”副镇长回答,“就算为了老百姓的心理需要,也得动——不过也怪,好多事,科学是解释不通的,就算是巧合吧。大研究生别笑话我们愚昧。”
  叶柔回答说,“我哪敢?”
  又是一个纯粹的黑夜,小城一片黑暗,稀少的几点灯光似乎是为了衬托那黑夜的浓密和强大。仍旧没有月亮,只有一弯月牙和满天的大星星。他们三人,在叶柔的窑洞里围桌而坐。洪景天准备了酒、罐头午餐肉和罐头水果。酒是本地产的白酒,很烈。叶柔吃罐头水果,喝一种苦苦的大叶茶。莽河和洪景天,则把烧酒咕咚咕咚倒在搪瓷茶缸里,你一口,我一口。莽河喝得很沉默。
  只有洪景天一个人,吃力地寻找话题。
  “叶柔老师——”
  叶柔打断了他,“千万别叫我老师,我只不过是个学生,你叫我老师,我以为你在叫别人。”
  “那好吧,叶柔,我没上过大学,也不知道‘社会学’是讲什么的,我只是奇怪你为啥要选走西口这么一个题目做论文?歌里唱,戏里演的,这老题目,还能做出什么新意来吗?”
  “那要看你怎么做了。”于是,叶柔认真地、过分认真地讲解起来,关于社会学,关于这一段历史中可能被遮蔽和过滤掉的内容等等,她还说这一路采访过来,她几乎都想写小说了。
  “好啊,那你写,写小说一定比写论文有意思。”洪景天回答。
  叶柔热情、认真的描绘,似乎只是对着洪景天这一个听众,她始终没看旁边沉默不语只是埋头喝酒的莽河。昏灯下,白酒浓郁的香气,像某种凛冽的、有毒的、正在绽放的花,泼辣、强烈的香气让人心神不宁。半茶缸酒不知不觉见了底,莽河伸手去抓酒瓶,几乎是同时,另一只手也伸了过去,按在了瓶子上。
  “你不能再喝了,”叶柔说,“这酒太烈。”
  两只手,抓着同一只酒瓶,四只眼睛,终于,在一晚上的挣扎之后,碰撞在了一起。叶柔看见了他眼睛里的痛苦,她握酒瓶的手又在发抖了,可她仍旧死死地抓着,不放松,就像在无望的黑暗的大海中抓着一块不堪一击的浮木。
  “不能再喝了。”她说。
  他望着她。她真实的脸,罂粟花一般鲜艳湿润的红唇,还有深不可测难以捉摸的眼睛,像在雾气中漂浮着一般,一会儿清晰,一会儿虚幻。他笑了,摇摇头,“你是谁?叶柔,你是妖还是人?是魔鬼还是天使?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她咬紧了牙关。
  “叶柔,你这个坏狐狸,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的声音,突然像个又无辜又委屈的孩子,软弱得如同带着露水的仙草。她的鼻子一下子酸了。
  “是你在折磨我,莽河,你不讲理,”她悄声回答,“你不该在这儿。”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该在这儿?”
  “求你,放了我吧,”她终于说出了这句话,“别再来打扰我——”
  他一下子攥住了她握酒瓶的手腕,死死地,像铁钳一样把那只细瘦的手腕攥牢了,似乎他一松手,她就会像烟一样袅袅而散。“说,给我个理由!”他眼睛血红,低声咆哮,怒视着她,不像人,像受伤的野兽。
  不知什么时候,洪景天悄悄出去了。窑洞里,只剩下了他和她。有毒的酒香,危险的酒香,早已让她溃不成军,她只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说!你说,叶柔,你给我个理由——”
  “我害怕!”她突然冲着他大吼一声。
  “害怕?”他愣了一下,“你怕什么?”
  “我怕什么?”她凄伤地反问一句,突然像决堤的河水一样崩溃了,“你问我怕什么?莽河,我怕我自己,我怕我会不顾死活地去爱你,迷失本性地去爱你!我不是个随便的、水性杨花的女人,我也不是疯狂的、浪漫的女人,可我为什么做了这么疯狂的事?……我怕你,莽河,因为你是诗人——诗人总是不断需要新鲜的情感,新鲜的爱,新鲜的刺激,没有这些永远的新鲜大概就没有诗人永恒的灵感——可我说到底只是个普通的女人,我需要的是普通的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那种!你给不了我,莽河,你不可能和我平淡无奇地终老一生,那只会让你厌倦——我怕你厌倦,我怕你有一天弃我而去,我怕我只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段轶事,一个插曲,我怕这样的结局——”
  他突然用一个热吻堵住了她的嘴,心疼的、怜惜的长吻,心疼她的透彻和无助。他抱住了她,她想抗拒,但那抗拒不堪一击。她的身体,她的心,刹那间就被这令人窒息的缠绵亲吻瓦解了,她的灵魂好像被他吸吮出了体外,成了一缕游魂,在这窑洞的上方含着眼泪凝望着地上的那个无可救药的自己,沦入死亡般黑暗却狂喜的深渊。
  终于,他松开了她,说话了,“叶柔,我不想欺骗你,海誓山盟其实很廉价,一生很长,我不敢说‘终老一生’这样的话……我奶奶说过,人都是摸黑走夜路的,你愿意跟我一起冒个险吗?”
  叶柔抬起了脸,和他对视着。那是一双绝对、绝对诚实的眼睛,深渊般黑暗的柔情和泪光足以让任何一个善良的女人灭顶。良久,她伸出一只手,抚摸他的脸,为他揩去眼角的泪痕。她知道她完了。她知道前边就是地狱她也要朝地狱里跳了。跳吧叶柔,她对自己说,这世上,所有绝美的东西都是短暂的、刹那的呀,比如晶莹的朝露,比如绽放的春华,比如珍贵的少女之美和转瞬即逝的青春……那么,又有什么理由要求爱情永恒?
  他用双手扳住了她的脸,“人都是走夜路的,这就是人生的魅力。叶柔,冒个险吧,也许,我明天早晨就会死呢——”
  叶柔一下子捂住了他的嘴,“别瞎说,头上有灯!”他微笑了,这阳光般无邪的微笑让她感到了一阵揪心的疼。她把他紧紧抱住了,突然想到一个词:挽歌,此刻她拥抱的好像是一段终将到来的挽歌,那是尘世的爱不能抗拒的宿命。
  一颗流星划过了塞外庄严肃穆的夜空。
  第四章:半个月亮爬上来
  一、小城之夜
  后来,叶柔总是这样问他,“莽河,你怎么知道我要走杀虎口?”
  “我就是知道。”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走河曲,从那里过黄河?”
  “你不会。”
  “为什么?”
  “你过了吗?”
  叶柔笑了,“我差点儿就过了呢。”
  莽河回答,“可你还是没过。”
  叶柔转身望着他,“我做梦也没想到,你会追上来,在平鲁老城等我。”
  “你想到了,我知道你想到了,要不,你怎么会放弃过黄河呢?”莽河认真地说。
  他们在平鲁城停留了五天。
  莽河以向导的身份,带领叶柔爬北固山,就像当初洪景天那样,告诉她哪里是凤头,哪里是凤眼,指给她看千佛洞的遗迹还有石碑,看烽火台,看远处山峦上外长城残破的蜿蜒。
  晴好的春天,很难得,有风,但不凛冽,也不大。阳光很澄彻,长城、烽火台、山峦,在肃静的蓝天下,有种格外清晰的苍凉。叶柔眯起了眼睛,出神地眺望着它们。
  “这一路上,看了多少烽火台,”她对莽河说,“清晨、黄昏、太阳当头的正午,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看见它,心里就觉得特别伤感。”
  “我也是,”莽河回答,“看见它,想起的就是战争、苦难、离散,还有死亡。”
  “好像,还不仅仅是触景生情,我也说不好。”
  “那是什么?”
  “你说,”叶柔转过来眼睛,望着莽河,“前生前世,我会不会是一个戍边将士的妻子?丈夫战死在沙场,我来这里,寻找死去丈夫的遗骨,想把他带回故乡,可是我没能找到……所以,生生世世,我都要来这里找他?”
  “怎么像是孟姜女的故事?”莽河微笑了,“叶柔,也许你真该写小说。”
  “我不是开玩笑,”叶柔摇摇头,“也许,真有前世的记忆,我们只是不知道罢了,但是它会让你做出一些奇怪的决定,比如我,我一直觉得,雁门关、嘉峪关、边塞、大漠戈壁,这些,是我此生必将到达的地方,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做这个关于迁徙的论文。当我第一次看到烽火台,心里一阵疼,不是形容,是真的心疼,物质的那颗心在疼,我恍惚觉得,那是一个旧景,我和它终于又重逢……”
  莽河伸出胳膊搂住了她清瘦的肩头,“也许,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战死沙场的将士。”
  叶柔抬起头,默默凝望他的脸,望了许久,“是吗?”她摇摇头,“我不知道,要是的话,我应该心安了,可我为什么还觉得不安呢?”
  “看来你是个贪心的女人,你想要的太多。”莽河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叶柔笑了,笑得有些忧伤,“好吧,我努力要得少一点。”
  在这安静、凋敝的小城中,叶柔收获颇丰,洪景天带领她走访了一些十分有趣的人物,有出过口的,也有没出过口的。眼镜副镇长也给她安排了很好的采访对象。那是识文断字的老人,做过地方上的小学校长。他为叶柔一五一十梳理了平鲁老城五百多年的历史,以及那些商家的兴衰,还有他们与口外和内陆的渊源。老人语气平和,像讲古,但是叶柔还是听出了其中深藏不露的隐痛和伤怀。
  这里的人家,爱在躺柜上、米缸上、门楣上贴一些红纸条,上面写些吉庆话。躺柜上贴“用之不竭”,小柜上贴“取之不尽”,米缸上贴“米面如山”,而门楣上则是“出门通顺”,墙上贴的是花红柳绿的杨柳青年画,“燕青卖线”、“三打陶三春”、“梁山伯与祝英台”。叶柔坐在人家的炕上,这些红纸条,这些年画,会让她突然涌上来一阵说不出的眷恋和感动,为这种安静、平和、朴素的希望,和又有几分狡狯的生活姿态。
  晚上,是最愉快的时刻,他们三人盘腿坐在火炕上,围着一张小炕桌,开一瓶白酒,沏一大茶缸大叶茶,没有下酒菜,佐酒的是带壳的炒花生、醉枣、炒南瓜籽和绵绵无尽的话题。酒香、醉枣的醇香缭绕着,加上大叶茶的苦香,使夜晚变得亢奋。有时小城的文艺青年也会加入进来。有一晚,莽河讲起了高更的故事,高更怎样独自在塔西提岛上游历并寻找到了他的毛利新娘。高更和凡高,那是八十年代文艺青年们的神,文艺青年们向往并集体诗化了那样的人生:自由、浪漫、富有献身的勇气和激情。这故事让在场所有的人都慨叹着自己人生的苍白,可是只有叶柔想到了这故事的结局:那个鬓边永远插一朵红花的姑娘,两年后,忧伤地坐在岸边,目送着一艘轮船远去。那船开往欧洲,船上,有离她而去的男人。
  莽河说的不错,她是个贪心的女人。她问这世界要的太多。
  这一晚,等人群散尽,在满地花生皮瓜子壳的窑洞里,叶柔叫住了莽河。
  “莽河,你愿意跟我走一程吗?”
  “当然愿意,”莽河回答,心里有些奇怪,“咱们不是已经说好一起走了吗?”
  “我是说,真的走,步行,一步一步,走到四子王旗,愿意吗?”叶柔望着他说。
  两个男人同时叫起来,天哪叶柔!于是,他们迎来了一个巅峰,夜晚的巅峰。叶柔笑了。可是她知道,再长的旅程也有终点……洪景天吃惊地发现,这一瞬间叶柔美得不可思议,她像被某种神光照亮了一样,美,却不祥。
  莽河立刻在炕桌上摊开地图,寻找着。四子王旗,当年的乌兰花,无论过去和现在,这名字都很动听,有一种传奇性。他们在地图上计算着距离,讨论着路线,计划着每天可以走多少公里。讨论到最热烈的时候,莽河突然抬起了头,望着叶柔不相信地问道,“宝,你真行吗?”叶柔脸红了,还没等她回答,莽河自己抢着回答了,“没关系,你要真不行,我背你。”
  洪景天隐藏起了他的不安,他愿意相信那是一种错觉,他笑着叫起来,“我说行了,我都要羡慕死你们了——可惜我请不了假,我也不能像莽河一样说辞职就辞职,我更学不了高更,我不是你们——我要能做你们多好!我要能跟你们一路走多好!”
  莽河猛地给了洪景天一拳,“兄弟,别,别说这种话!我们到一处地方,只要有电话,我一定给你打电话。”
  “我会给你寄明信片,”叶柔也这样说,“我保证。”
  洪景天望着他们,忽然之间有一种做梦的感觉,多年之后,他回忆起这些夜晚,仍然感到那里面有一种奇怪的虚幻感。可它们多美!某一天,一个陌生的诗人,背着简单的行囊,突然来到你生活中,和你谈论诗和爱情,激起你内心的波澜,然后消失。这样的时光,梦境般的时光,如同白云,飘浮在生活之上,供人仰望,所以,它又格外残酷。
  那一晚,他们忽然都有了一种不舍之情,为即将到来的分别。洪景天和莽河,不住地碰杯,两个人都醉了。后来连叶柔也加入进来,三个人喝干了两瓶烧酒,叶柔只记得自己呵呵呵笑得很响亮,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二、叶柔的田野调查笔记
  清早,洪景天送我们出东门,上路。太阳出来了,但天色黄蒙蒙的,洪景天说,“看样子下午要起大风。”
  我们说,“没事儿。”
  莽河说,“我们朝东北方向走,顺风顺水。”
  洪景天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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