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了, 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很李阳没救了

高考现象城管与家长以及大学生应该做什么?
又是一年高考时,这个时候总是感慨良多,尤其今年甚之,所以大有不吐不快的意思,我就来说说我的看法吧。当然我绝对不是回忆高中的流派也不是憧憬大学的天真少年,我今天讲的题目是高考与考高制度,总所周知高考应该是选拔高素质人才继续培养的制度,但是近几年高考愈演愈烈已经变成了战场一般,为什么出现这种事情很简单,家长和学生把高考当做了敲门砖,一步登天的捷径,诚然在中国当今社会您不是富二代、官二代、权二代、军二代。想要更好的享受生活只能依赖这个改变人生的高考了,我也承认清华和大专之前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步入清华可以说半只脚已经进去了,进入大专半只脚也进去了只是地方不一样。但是每年高考的形势都很严峻,家长们对于高考也是议论纷纷,这就出现一个很中国化的现象,就是大多数人都只是针对一件事情去批判讨论。先举一个例子来说说,放假问题现在你要是让中国百姓不放假了,取消五一、端午之类的假期,你试试老百姓是不是得跳起来,就是针对放假老百姓很清楚他们需要休息,或者说需要加班费,所以现行的制度就只能这样延续,产生的问题很清楚就是假期出门人多,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在不断上升,假期都需要旅游、购物、文化生活;所以城市道路堵车、高速堵车、景点拥堵、饭店排队、旅馆订满等等。可是我们百姓面对这个问题几乎都没说要取消假期,他们的意见是高速公路管理不到位、城市规划有问题、交警疏导不及时,中国人口太多,这就是针对事件本身而作出的反应。这些意见有意义吗,我个人认为完全没用,根本没有办法去调整和改正,那针对放假等于拥堵的办法是什么呢?作者个人的愚见就是取消没有必要的假期,如端午节,每年必须要放的法定假期控制在三个左右时间都为一周左右,如春节、国庆、中秋。贯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让每一个人可以无条件的带薪休假,问题就会变得简单一些。首先我可以选择这周休息还是下周休息,我可以在淡季去旅游,我也可以在淡季去调整自己。这是对于整个放假制度的调整,至于能否实施我并不关心也没有权利去关心,但是问题摆在面前,实施的办法与手段是政府应该考虑的问题,我没有拿公务员的工资,我没有权利去考虑。
转回头来看看开头说的高考是不是存在同样的问题吧,每年高考家长都会抱怨,有施工队晚上施工影响孩子休息,有的考点挨着主干线车来车往影响考生集中,早上送考车流量大耽误时间。总之就是你们的管理有问题,施工队伍的管理存在问题,应该给高考让道,交警管理有问题应该派人专门在考点执勤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不得不佩服我们的家长们,他们可是望子成龙的人,去年某城市考点外家长为了不影响孩子考试居然阻挡救护车进小区接病人,导致病人抢救无效。我还听说有地方家长为了小区施工队晚上施工出去打伤了施工工人,这都是针对事件本身做出反应后的过激行为。今年尤其感到压力巨大,城管。交警。电视台在六月刚开始的时候好像就已经全副武装准备保驾护航高考了,不得不说您们也是普通人也只能针对事件本身做出反应,请问城管们你们在一边喊着保驾护航高考的同时去剁小贩的头,殴打围观的高三学生你们想过他马上就要参加高考吗?高考来之前你们可以殴打学生,高考来了就把学生和家长当做上帝好好做起了公仆,这样的人我怎么能相信呢?
当然我们不能怪罪考生和家长,不是说他们围堵救护车这样的行为不能怪罪,说真的这样做的家长已经和城管无意了,只可惜你不是你孩子的临时工而已。我们说的是针对事件本身家长做出反应没有错,因为我们有神一样的媒体在引导,媒体应该是引导舆论导向揭示事实,挖掘真相的,可是你们除了歌功颂德之外还有什么用,我难道需要你去告诉我高考的时候人民警察多么伟大送考上去考上,给忘记带准考证的孩子取证吗?听你们这样的新闻我不如去看看郭德纲相声。今年媒体尤其严重,我记得高考第一天下午这里下了雷阵雨,某媒体居然假惺惺的说不知道这场雷阵雨会不会影响到考场中考数学的考生吗,实在是可笑至极。关于高考制度我没有好的办法,我只是提出问题希望大家能深度思考不要只是针对高考三天考点堵车这种幼稚的问题去,你解决不了本质,再多的措施也只是掩饰。
最后针对今年考试的学生们,恭喜你们考入大学,我相信绝大部分学生进入大学是没有问题的,大学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大学你可以做你任何想做的不违法的事情,你可以学习考研、可以通宵游戏、可以谈恋爱、可以打篮球、可以打牌,不要认为什么大学腐烂的生活,我从不这么认为,人生是你们自己的,你们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是权利。所以我要说的不是劝各位好好学习,而是做你们想做的事情,但是有一条底线则是良心,无论你在做什么,你都要记住先做人,后做事这条真理亘古不变,我们所谓高素质人才,必须要先拥有良心,当我们看到自己良心都无法过意的事情的时候,请呐喊,请为自己的良心去呐喊,看到强拆、城管打人等事情的时候,先问自己的良心,然后做出对得起良心的选择,只有这样你们才配得上大学生这三个字,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中国梦。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高三作文备考月时评.doc 16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高三作文备考月时评.doc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高三作文备考11月时评
不让“坏人”落户的逻辑荒谬而狭隘
10月24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的“居转户”名单引发关注。多名网友指出,该名单中507号申请人、女教师缪某此前有过伤医行为,并质疑其如何取得落户资格。知名女作家六六也发布微博表示反对缪某落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称,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在围绕该事件发起的网络投票中,超9成的网友认为“女教师素质太低,得抵制”。似乎在很多人心目中,伤医者没有资格在上海落户。
根据上海市目前的“居转户”条件,落户人员不得有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但是,涉及那位申请的伤医事件因为情节轻微,并没有立案,也就没有记录。如果申请人的材料是真实的,按照上海的规定,伤医行为不应该影响其落户。
伤医行为,无论是构成犯罪也好,还是情节较轻微的违法行为,都不为主流社会所容忍。然而,按照上海市“居转户”政策,缪某至少在上海已经居住了7年。她拥有稳定的教师工作,不管有没有拿到户口,她都会长期地在上海生活下去。众多网友无非是把不让落户视为一种惩戒措施,在他们眼中,户口是一种资源,而这种资源不配让“坏人”享受。
户口对应的是居民居住的地方,只要是中国公民,从生到死都应该在一个户口地址上注册,哪怕是触犯刑律的罪犯也有户口。正因如此,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才大力清理“黑户”,确保每个公民顺利落户。京、沪等少数特大城市限制落户人数,所基于的是控制人口规模的目标,其本意不该是利用户口“管人”。如果上海不允许伤医者落户,那么缪某的现户籍地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做?难道有的城市不欢迎伤医者,有的城市就必须接受?这显然是荒谬的逻辑。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特大城市的落户积分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这其中并没有对公民犯罪记录有明确要求。必须承认,国务院的《意见》是符合常理的——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与户籍制度改革的本意不能构成矛盾,户口体现的就是公民的居住地方,一个人在哪个地方长期居住,就有权利在当地落户。
特大城市在实际操作中,均把控制人口与调整人口结构相结合。比如,让高学历、高资产等精英人士优先落户,让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国企员工优先落户。这是户籍管理中“优胜”思维的体现,毕竟僧多粥少,城市欢迎对社会贡献较大的人落户不失为一种功利理性。不过,承认户籍管理的“优胜”并不意味着允许“劣汰”,这既体现在对长期居住在特大城市的无户口人员予以劳动权利、教育权利等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也体现在对户籍人口和获得落户资格的人口,不能以其“劣迹”为由限制其落户。
无论一个人犯下了什么错误,只要已经公正、合理地接受过法律的制裁,他就应该享受与其他公民无区别的权利。以不良记录限制落户,还助长了一些人的排外心理,似乎就承认了以人口素质甄别落户权是合理的。这还体现了一种狭隘的地域保护心理,好像某些通过户口来限制人口流入的大城市,吸纳的就是“高素质”的人,相应地,“低素质”的人就只能待在二三线城市甚至农村。这样的认识无疑有悖于现代社会的公民权利意识。
针对缪某个人,除了看到她曾经犯下的错误,也要看到她是一名合格的教师,为上海的教育事业作出相应的贡献,其所在学校校长也表态事件系医患看病过程中因言语矛盾不冷静而引发的冲突。最重要的是,缪某长期在上海工作和居住,实质上已经是一名“新上海人”了。只要她的材料真实,符合现行落户要求,就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其落户。经历了这起舆论事件,有关部门也有必要以正视听,强调户籍管理不是政府“管人”的手段,更不能狭隘地驱逐“坏人”。(王钟的)
中国游客悉尼便溺不只是“丢人丢到国外”
10月29日下午,温州一旅行社游客在澳大利亚悉尼皇家植物园随地便溺,在被巡警制止时,因反抗被澳大利亚警方逮捕。10月31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署回复媒体称确有此事。涉事旅行社浙江国旅温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此事还在处理中,涉事两名中国游客已经回国。
在植物园里随地便溺,放在哪里都是见不得人的陋习,稍有道德常识的成年人都不会这么做。即便是在国内城市,如果有哪个人做出这样的行为,也一定会受到周围人的斥责,如果形成传播,也势必会招致舆论声讨。这件事得以如此广泛地传播,一是因为发生在境外,二是因为反抗执法而被逮捕,可谓“丢人丢到国外”了。
在人们传统印象中,难得走出国门,一定要注意约束自己,对外展示良好形象,而且很长一段时间里有机会出国的中国人要么是有身份、有地位,要么就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然而,近几年中这种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变,出国旅游已成为中国人消费结构的常见构成。以往通过身份、经济地位等条件“筛选”出来的精英型出国群体已是小部分,换言之,中国人旅游目的地当地老外看到的已是“复杂”“真实”的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高三作文:网络游戏的利与弊:救救孩子
高三作文:网络游戏的利与弊:救救孩子
【www.ruiwen.com - 游戏】
  暴力、冷漠、行凶、剁指&&这些血腥的词汇串联到一起,我们不由得背脊一凉,紧接着,那个名词哽在喉中呼之欲出&&网络游戏。这一高科技造就的产物每年创造了高达亿万的经济效益,但与此同时,被它扼杀掉的希望也数以万计&&
  媒体们习惯的将那些悲剧归结到孩子们的自身的原因&&心灵脆弱、自制力差。可统一口径了的大人们可曾想过使孩子们沉溺其中更直观的原因吗?在无良的游戏厂商数钱数到手软时,有人曾想过这些黑心钱正是从孩子们身上榨取到的吗?那形形色色令人眼花乱的陷阱,更多时候不是偶然,而是刻意为了孩子们埋下的。这样的行为与谋杀有何异?而那些游戏刚运行就大肆宣传益智。一旦坑害到孩子就立刻将责任推卸到孩子们身上的媒体又是何居心?归根结底的讲,病的不是孩子们,是社会;上瘾的不是网游,是金钱;残缺的不是心灵,是良心&&
  马云曾说过:&一个沉迷在游戏当中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孩子们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民族的将来,可现如今,更多的人却只顾小我,只顾眼前,生生的将孩子们往火抗里推。当悲剧发生,当孩子们身心遍体鳞伤,当孩子们的父母涕泗横流时,那些昧着良心的幕后黑手们难道没有负罪感吗?身为孩子们的监护者,社会难道没有一丝反省吗?明明悲剧可以避免,明明孩子们可以得救&&
  救救孩子!当&适度游戏益智,过度游戏伤身&的标语第一次的被游戏商打出并设定了时间限制保护系统时,我看见了华夏大地上重现的曙光,那是一份关怀,那是一份责任,那是一份良心&&正是这抹曙光使人相信着这个&生经多难&的民族只会&情愈好&,也正是这抹曙光使人&未觉人间古道论&&&
  莫在网游酿造的悲剧中重蹈覆辙了,在利益与良心面前,请多想想鲁迅先生那一声声急切的恳求:&救救孩子&&&
本文来源:
瑞文网 ruiwen.com 版权所有高三男生体质差 “手无缚鸡之力”成普遍现象
[摘要]近日在上海进行了国家学生体质测试抽测,参加抽测的上海某知名高中男生,能在引体向上测试中及格的不到三分之一,能做到10个以上的学生极其罕见。近日在上海进行了国家学生体质测试抽测,参加抽测的上海某知名高中男生,能在引体向上测试中及格的不到三分之一,能做到10个以上的学生极其罕见。“手无缚鸡之力”对于现在的男孩子来说竟成了一种普遍现象。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当时一名现场监考老师那里看到了一张测试成绩表,表中,引体向上得零分的学生比比皆是。但更让这位监考老师震惊的是,参加测试的很多学生连努力去完成一个引体向上的欲望都没有,表现出的是对体质测试和体育成绩极不在意的态度。据这名监考老师介绍,不久前在上海进行的这次国家学生体质测试抽测,60名高一男生有一多半的学生连一个引体向上都做不了。按照完成7个引体向上及格的标准,该项测试,大约三分之二的学生不及格,在三分之一能及格的学生中,绝大多数也只是能勉强做到7个引体向上。在全部60名学生中,能做到10个以上引体向上的学生仅有两三人。这名监考老师近两年也曾经在安徽监测过国家学生体质测试的抽测,当时看到的情况与上海类似:男生普遍做不了几个引体向上,得零分者大有人在。可见,男生上肢、背部力量差的情况已经不是偶然现象。根据去年发布的《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在13~19岁全国青少年引体向上的测试数据中,16、17、18岁年龄组完成的引体向上分别平均为3.8、4.2和4.5个。记者查阅到一份1995年武汉市学生体质测试的数据,16、17、18岁年龄组完成的引体向上平均数分别为3.87、5.55和5.68个。对比两组数据,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过去20年,学生上肢及背部力量的下滑趋势十分明显。而如果回到26年前,根据1989年颁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高中男生需要做到10个以上,引体向上才能及格。这一标准在过去20多年已经一降再降,也就是说,如果继续沿用1989年的标准,现在高中男生仅有极其个别的学生能在引体向上的测试中及格。这名监考老师在现场发现,肥胖率上升是导致学生做不了引体向上的原因之一,毫无疑问,身体较胖的孩子,做引体向上也会更吃力。但学生并不愿去努力尝试改变自己的运动弱项,这种态度上的懈怠,让这名监考老师更加震惊,“不可否认,在所有测试的学生中,还是存在极其个别能做起10个以上引体向上的学生;然而,绝大绝大多数同学甚至连尝试做起一个标准引体向上的欲望都没有。”这种懈怠情绪反映到女生中,就是众多学生申请免测,“在抽测一所高中时,平均每个年级测试的30个女生中,就有13个女生以例假为由向班主任申请免测。甚至在其后候补的15个女生中,又有6个女生以同样理由申请免测,反反复复。最终测试表上的名单中,只有一半的女生完成全部项目。”如果说到对整个抽测现象的印象,除了引体向上大批学生零分外,就是长跑测试中,高三学生跑不过高二学生,高二学生跑不过高一学生的反常现象,“在1000米的测试中,高一尚且有部分同学能跑进4分钟,然而到了高三,一个班里能跑进4分钟的已是凤毛麟角。由于各年级存在补测人数,在最后一批发令的高一高二高三混合1000米长跑队伍中,我们看到的景象是:高一校服前方领跑,高二校服居中跟随,高三校服最后扫尾。”造成这个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高一学生刚刚完成中考体育,无论是不是出于应试目的,至少还是被逼着进行了至少一年的长跑。但进入高中之后,体育地位更加边缘化,越临近(),学生参加锻炼的积极性越低,结果就是高一学生跑得最快,高二、高三的学生体质越来越差。在了解到上述“体测”怪象之后,南京理工大学(,专业设置)动商研究中心主任王宗平教授认为,学生对体育的这种懈怠态度,责任并不全在学生。“是整个社会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承认体育是一个人的一种能力,应该因此鼓励学生去发展、提高自己的这个能力,但现在并不是这样。”我们考了几十年的语数外等各项文化课,而且可能会越考越难,整个社会都接受这种人才评价和选拔标准,但体育的考试就会引起很大的争议。当高考指挥棒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的情况下,王宗平一直呼吁将体育以选考的方式纳进高考,引导学校、家长、学生去认可体育是一种重要的个人能力,进而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体育锻炼依靠的是学生的自觉行为,尤其是像引体向上、长跑这种必须坚持锻炼才能出效果的运动项目,学生如果不在日常进行主动的针对性锻炼,仅仅指望体育课、课间操的运动量,是不可能达到锻炼效果的。这也是王宗平认为一定要改变学生对体育的懈怠态度的原因,否则,真正挽救已处于危险境地的学生体质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慈鑫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 08 版)(中国青年报)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责任编辑:adopezhang
扫一扫,用手机看新闻!
用微信扫描还可以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国内院校查询
海外院校查询
日语中"你好"的发音是?
课程提供:
恭喜您,答对了!看一下您是不是和老师们的思路一样
每位回答正确的答题者,都将进入本期抽奖池。每期抽取1名幸运答题者,奖励10Q币。
上期答题获奖者:QQ
很遗憾,答案错误。赶快看看正确答案和思路是怎么样的吧
每位回答正确的答题者,都将进入本期抽奖池。每期抽取1名幸运答题者,奖励10Q币。
上期答题获奖者:QQ
答对啦,看看老师的思路吧!
有问有答&&
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我是一个高三学生,各科成绩都很差很差,怎么办啊?有学霸吗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老师呀!,我能帮你的也不多,因为我还比你小呢!
小妹妹,我是一个大一的学生,我想我来告诉你应该比较合适.我当时也有和你
一样的感觉,感觉自己什么都没学,说实话这时候想发生什么奇迹的可能已经基本没
有了,你要做...
●青春是用意志的血滴和拼搏的汗水酿成的琼浆——历久弥香;青春是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灭的向往编织的彩虹——绚丽辉煌;青春是用永恒的执著和顽强的韧劲筑起的一道铜墙铁壁—...
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呵呵,我和你一样呢,也在努力地学习中哦!
我觉得你的困惑也是很多同学的困惑,也就是说,你的问题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明明自己很努力学习,为什么成...
我三年前 也是似你这般
那就方平常心态
不要太功利
不要被那些不怀好意的
人心理暗示
要对得起自己!!!
多和老师接触
多了解学校运作
有什么变化 和 指...
是快高考了, 但是单词是英语的基本,还是要记单词,能记多少就记多少了,天天要听听力~~~~真题,模拟题一定要吃透,记得背背好的文章和作文模板~~~~
答: 这是上海的版本,供参考
日常保洁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合同的宗旨...
答: 那是肯定没有问题的啊,拓维教育跟长郡中学网站合作,这对你孩子进名校提供了一个门槛哦
答: 确定研究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于关键术语的界定和使用。历史研究是寻找过去的事实,并在这个信息基础上描述、分析和解释过去。所以,关键术语的逻辑一致性就显得十分重要。我们...
答: 总分60分。
铝属于两性金属,遇到酸性或碱性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腐蚀,尤其是铝合金铸件的孔隙较多,成分中还含有硅和几种重金属,其防腐蚀性能比其他铝合金更差,没有进行防护处理的铝铸件只要遇到稍带碱性或稍带酸性的水,甚至淋雨、水气、露水等就会受到腐蚀,产生白锈。
解决的办法。
铝铸件完成铸造后,在机械加工前,先要进行表面预处理,如预先对铸件进行喷砂,涂上一道底漆(如锌铬黄底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机械加工,以避免铸铝件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放久了被腐蚀。
如何洗衣服?也许有人会说,衣服谁不会洗啊?放到水里,加点洗衣粉洗就成了呗。是啊,说是这样说,可是洗衣服还有不少学问呢。我就说说我的“洗衣经”吧。
说起洗衣服,想想真有不少要说的呢。
首先要分开洗。内衣外衣、深色浅色要分开。个人和个人的衣物也尽量分开洗涤,这样可以防止不同人体间细菌和病菌的相互交叉感染,尤其是宿舍或者朋友的衣服尽量不要放置在一起洗。即使是自己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也要分开洗。因为外衣接触外界的污染和尘土较多,而内衣将直接接触皮肤,为避免外界尘螨等对皮肤的不良入侵,内外分开洗涤是有科学道理的。不同颜色的衣物要分开洗涤,可将颜色相近的一同洗涤,浅色的一起洗涤,容易掉色的单独洗涤,避免衣物因脱色而损坏。另外,袜子和其他衣物不要一起洗涤。
其次,使用洗衣粉宜提浸泡一会。洗衣粉功效的发挥不同于肥皂,只有衣物适时浸泡才能发挥最大的洗涤效果。浸泡时间也不宜太长,一般20分钟左右。时间太长,洗涤效果也不好,而且衣物易褶皱。有人洗衣服时把洗衣粉直接撒在衣物上便开始搓揉洗涤,那样不能发挥最好的洗涤效果,对洗衣粉是一种浪费,当然,免浸泡洗衣粉出外。另外,冬季一般宜使用温水浸泡衣物。水温过低,不能有效发挥洗衣粉的洗涤效果,水温太高,会破坏洗衣粉中的活性成分,也不利于洗涤。
再次,衣物及时更换,及时洗涤。衣服要及时更换,相信道理大家应该都很清楚。可是,衣物换下后应该及时清洗,有人却做的不好。好多家庭喜欢将换的衣服积攒起来,每周洗一次,这样很不科学,容易使衣物上积聚的细菌大量繁殖,容易诱发皮疹或皮肤瘙痒症状。为了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还是勤快一点,把及时换下的衣物及时洗涤,这样,其实也费不了多少时间,也不至于最后要花费半天甚至更长 的时间专门来洗涤大量的衣物要节约的多。另外衣服穿的太久就比较脏,要花很大的力气洗涤才能洗干净,也容易将衣物搓揉变形,而影响美观和穿着效果。
洗衣服是个简单的小家务,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学问却很多,也许您的“洗衣心得”比这还要科学,还要多样,欢迎您 的指正~~
要有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办理卫生许可),如果觉得有必要还要到税务局买定额发票,不过奶茶店一般人家消费是不会要发票的巴,要买设备,要联系供应商备一些原料,就好啦,没啥难的,不过要赚钱的话就得选好开店地段。
办理手续的程序(申领个体执照):
1、前往工商所申请办理
2、根据工商所通知(申请办理当场就会给你个小纸条)前往办理名称预核
3、拿到名称预核通知书,办理卫生许可证(前往所在地卫生监督所办理)
4、拿着名称预核通知书和卫生许可证前往工商所核发营业执照。
一般都是对着电视墙,这样的感觉有一些对私密的保护..
因为一般人在自己家里是比较随便的,有时来了客人也来不及收敛,但是如果正对的是电视墙,就给了主人一个准备的时间,就不至于显得很尴尬..
根据广义的无权代理概念,表见代理也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但表见代理作为一般无权代理的特殊情况或例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注意区别表见代理与一般无权代理的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表现为:一是前者侧重于相对人的利益,后者兼顾被代理人与相对人双方的利益;二是成立条件上前者须有使相对人误信有权代理的表见理由,即相对人为充分善意,后者无此理由,至多是不知无权代理的一般善意,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三是体现在法律效力上,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直接发生代理的效果,属确定的代理有效。而后者属效力待定,须通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或否认、相对人的催告与撤销来确定有效或无效。无权代理非经本人追认不发生代理的效果,所以因无权代理行为订立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下面笔者着重谈谈表见代理的适用:
1、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在于相对人。相对人要围绕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是否具有一定的联系,从而使自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向法院提供证据。如无权代理人利用被代理人办公场所从事相同业务的证据;无权代理人曾经是被代理人的工作人员的证据;无权代理人曾经有权代理的证据,盖有被代理人印章的合同书、介绍信等。人民法院判断表见代理的构成,关键在于判断善意相对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这一弹性标准给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在作出判断时,要考虑法律行为发生的原因、条件、环境因素、行为人的经验、阅历、假象的掩蔽程度和一般人对假象的认知程度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认定。
2、无权代理人对本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问题。在表见代理中,本人对相对人承担表见代理后果后,如果受损失,可向无权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代理人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有两种情况:一为违约或侵权责任,如果代理人与本人在表见代理行为前存在委任合同关系,则代理人超载代理权限即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看,代理人的越权行为亦可构成侵权行为,产生侵权责任,此时就会产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本人可择其一主张赔偿责任;二是单纯的侵权责任,即在本人与代理人事先无委任合同关系存在的情况下,代理人的越权行为只能成立侵权责任。另外,在代理人因表见代理受到利益是可成立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同时也可成立侵权责任时,可以形成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本人可择其一行使。如果表见代理是代理人恶意造成并严重损害本人利益的,则应由代理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本人与代理人的过失大体相等,则双方原则上应平均承担损失。如表见代理是因本人授权不清造成的或本人为限制行为能力,而代理人确实不如,代理人善意为代理行为,仍应由本人承担全部损失。总之,对于本人与代理人分担损失问题应依据公平原则与民法中的混合过错规则合理解决。
3、法律虽然为了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设定了表见代理制度,但表见代理不能滥用。滥用表见代理,势必将无辜的人牵涉进来,影响正常的法律秩序。应借鉴英美法的做法,对同样情况下的外表授权应区分事先有无代理关系的存在而有不同的效果。原则上在事前无代理关系存在的情况下,相对人应负更高的注意义务。因为,在现代极为发达的通信及交通条件下,相对人要了解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及其权限范围并非难事。所以,对事前无代理关系存在情况的,表见代理的成立应从严掌握,对事前存在代理关系的,由于代理人已多次代理本人为代理行为,其先前的代理行为本身即具有外表授权的意义,在此情况下,不应对相对人过分苛求,因为相对人无此注意能力,也就不应有如此高的注意义务。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表见代理:(1)私刻印章,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如部分案件中有的当事人私刻某单位公章,假冒某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即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也不属于表见代理。(2)相对人具有过错。如果交易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仍然与其从事某种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行为人的后果不承担责任。(3)合同具有无效或应被撤销的情况下,不适用表见代理的法律制度,应按无效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制度处理。
表见代理的一般构成要件是指各种类型的表见代理在成立时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它反映所有表见代理的共同特点。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其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没有相应的代理权,若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仍与其订立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给它人造成损害的,还要由相对人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本条的立法过程中,对于是否要求以本人的过错作为表见代理合同的构成要件曾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以本人的过错作为表见代理合同的要件,否则对本人是不公平的;另一种意见认为,表见代理制度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不问本人是否有过错。最终合同法采纳了第二种意见。(4)所签订的合同,应符合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本身不具有无效和应被撤销的内容。否则,该合同应按无效和可撤销的规定处理。另外,还应注意的是,无权代理与被代理人、相对人都有利害关系,在处理其关系上不可偏废失衡,既应保护被代理人利益,所谓维护社会生活中静的安全,又要保护无过错相对人的利益,所谓维护社会生活中动的安全,从而达到各种利益的平衡。[2]
表见代理有三种构成类型:(1)授权表示型表见代理。即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授予他人代理权,或者他人表示为其代理人而不作反对表示,从而须对之负授权人责任的表见代理。但是,相对人明知其无代理权,或者应当知道者,不在此限。比如在委托代理中,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有明确的授权范围,若授权代理时未指明代理权限,或者其指明的权限未在代理证书上写明,以及把有关证明文书(包括合同章和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等)交给行为人,均可使相对人善意无过失地相信代理人为有权代理,而与之签订合同等等。(2)权限逾越型表见代理。即代理权嗣后被限缩,但因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足以令人相信其未被限缩的假象而发生的表见代理。此情形多发生在外部授权而内部限缩其授权,但这种对代理权的内部限制不具有对抗相对人的效力。(3)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即代理关系终止后,因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足以令人信其代理权存续的假象而发生的表见代理。此情形多发生在外部授权而内部撤回的场合。代理权终止后,为防止原代理人继续为代理行为,被代理人一般应当采用与授权相同的方法实施撤权行为,如通知相对人、公告、收回代理证书等,以防止发生不利于自己的后果。如因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因其某种行为致使存在足以使人相信代理人仍具有代理权的假象,相对人不知代理关系终止而仍与其订立合同的,可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尽管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是,表见代理成立后,即在第三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受到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不得以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或者以本人无过失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终究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法律使之具有与有权代理相类似的法律后果,是出于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以及保护动态交易的安全。例如,甲公司委托业务员乙到某地采购电视机,乙到该地发现丙公司的VCD机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与丙公司签定了购买500台VCD机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一起纠纷。此案就涉及到了表见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问题。此案中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没有代理权,但由于其具有甲公司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而使丙公司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其签定合同,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因此,甲公司应接受获取并向丙公司付款,如若甲公司因此受到损失,有权向乙追偿。   
我国代理制度曾长期缺乏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但司法机关为了及时公正地处理民事纠纷,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外有关表见代理的理论与实践,也处理了不少表见代理的案件。笔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这些案例,对我国现实生活中的表见代理的主要情况作如下总结和分:
  (一)没有代理权的表见代理
  从代理权至始不存在,但行为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活动方面看,与狭义无权代理是相同的。这种无权代理之所以构成表见代理,主要是由于被代理人明示或者默示的行为致使相对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行为,尽管事实上被代理人并未授予其代理权,仍构成表见代理。这种表见代理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
  1、本人向第三人表示以将代理权授予他人,但事实上并未授权。例如,张某出国前曾对其客户李某讲,其出国期间将委托好友王某打理公司生意。事后,张某因出国仓促并未将委托之事告知王某。张某出国后,李某找到王某欲订购张某一批货物。王某因担心好友失去交易机会,便与李某订立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张某回国后,发现合同价格不合理,遂提出王某没有代理权,该合同自始无效。该案张某告知李某委托王某在其出国期间打理公司事务的行为属于声明授权行为,李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并不知,也不应当知道张某事实上未授权,这样三方当事人构成表见代理关系。
  2、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这里指的是在本人无过错的情况下,他人以其名义从事活动。当本人得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通常是由相对人向其催告而得知),应当对他人无权代理行为表明态度。本人所表示的不同态度,可以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本人表示承认,等于其在事后授予无权代理人以代理权,这种追认行为具有追溯效力,致使原来的无权代理变成了有权代理,本人应承担给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如果本人表示否认,因本人对他人无权代理的行为的发生并无过失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对本人无任何法律约束力;如果本人明知他人进行无权代理而又不明确表示否认,虽然其对于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无过错,但其明知而不否认,不可谓之无过失,由此而造成相对人进一步确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因而应构成表见代理。例如,某工程处曾为某工程局施工,工程竣工后,该工程处利用在为工程局施工中掌握的一些信息和资料,在另一工程中打着该工程局的旗号承揽施工。工程建设单位曾几次来电来函询问该工程局,该局未予答复,不置可否。因工程处施工质量不合格,被建设单位索赔。工程处不想承担责任,遂解散消失。建设单位于是找到工程局要求赔偿,此案构成表见代理。
  (二)超越代理权的表见代理
  行为人虽具有某种代理权,但其超出代理权限而从事代理活动,就其越权代理的事项而言,仍属无权代理。法律要求被代理人可能对代理权限有所限制,但有时不能为第三人所了解,而表现在外的客观情况,如能使善意相对人误信行为人就其所为事项具有代理权,与其为民事行为,从而构成表见代理,本人自应承担越权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这就是现代代理制度中“代理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的原则。这种表见代理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办事处超越授权以企业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处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在代表本企业进行民事活动时,企业内部一般赋予他们一定的权限。但如果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办事处和分支机构有时会为了自身利益,超越内部的授权或规定为民事行为。如果这些内部的授权或规定未予公示,不为善意第三人所知,善意第三人是有理由相信办事处和分支机构有代理权。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雇员的越权代理行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有在企业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代表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通常权限;雇员有其所在岗位的通常权限,如物资部门经理订购物资的权限和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验工计价的权限等。如果企业对他们的通常权限有所限制,应予以公示。如果仅为内部指示或规定,不为善意相对人知悉,则企业应对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
  3、被代理人将具有代理权证明意义的文件印鉴交于他人,使他人得以凭借其以代理人身份实施民事活动。企业将印章、合同章、单位的空白证明信、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文本等交给代理人去办理某项业务,主要是了工作的方便。但是如果代理人办理的业务并非企业实际要求他办理的业务,或是虽为授权业务,但在价格、数量等方面超出了企业的实际授权,善意相对人并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企业不能以“实际未交待代理人为某项法律行为”为由,拒绝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目前,有许多单位对此管理不严,本单位人员出差随意携带,临时填写,有的甚至交给外单位人员携带使用,当这些人员签订合同后,如认为对自己不利,就以未授权为由进行推诿,不承担代理产生的结果。由于这些文件和印鉴在一般情况下与特定的主体相联系,具有专用性,行为人持有具有代理权证明意义的文件和印鉴,这一事实本身,客观上极易使相对人误认其具有代理权,尽管其中有的无权代理人只是利用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自己谋利益,但对被代理人来说,仍不能完全排除表见代理的适用。
  4、挂靠经营中超出挂靠协议约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就属于超越代理权的表见代理。所谓挂靠经营,是指目前社会上一些单位(被挂靠单位)允许一些没有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集体单位、个人,或者虽经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为了经营上的便利和税收方面的原因而不愿使用自己的名义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适用这些单位的名称、印章、帐户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被挂靠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和“手续费”。挂靠经营活动在未上升到诉诸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挂靠单位虽以被挂靠单位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但往往自己享受利益并承担责任,挂靠单位在挂靠协议约定范围内或授权范围内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应属有权代理。如果挂靠单位不承担责任或难以承担责任,必然由挂靠单位承担。除前述情况外,现实经济交往中还大量存在着挂靠单位不遵守其与被挂靠单位签订的挂靠协议,在未授权的领域仍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一旦挂靠单位难以承担责任,相对人会直接寻求被挂靠单位的救济。这时被挂靠单位往往以未授权或挂靠单位违反协议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在这种活动中,相对人一般认为挂靠单位隶属于被挂靠单位,或虽知挂靠,但很难分清哪些是有权挂靠哪些是无权挂靠,被挂靠单位又未予公示,便构成表见代理。因此,被挂靠单位,应承担这种表见代理的后果。目前,挂靠在某些领域已被禁止,如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9月发文禁止进出口行业挂靠经营和借权经营。因此,违法的挂靠经营要受到行政处罚。但笔者以为,这并不影响善意相对人向被挂靠单位主张挂靠单位越权行为的表见代理责任。
  (三)代理权终止后的表见代理。
  行为人本来享有代理权,但由于某种原因代理权已经终止,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以代理人的身份为民事行为,此时其代理行为已属无权代理。如果因被代理人的过失,使善意相对人不知代理权已终止,仍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则可构成表见代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后的代理。凡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或有关授权通知中均应按照法律规定载明代理期间及代理事务,如果本人没有具体作出规定,只要善意相对人不知这种情况,仍与代理人为民事行为,则成立表见代理。
  2、本人取消委托后的代理。代理权可以依本人的意思而被撤销,这种撤销行为属单方法律行为,撤销通知到达代理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代理人丧失代理权。为了避免原代理人向他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本人理应采取收回代理证书,通知第三人,或者发布撤销代理权的广告等措施。如果本人没有这样做,致使相对人不知代理权被撤销,仍与代理人为民事行为,则构成表见代理。例如,银行、信用社撤销代办站,解聘代办员,但未告知代办范围内的村民、居民,未全部收回代办员手中的存折,该代办员仍以代办站的名义吸收存款,发放存折,由此产生的纠纷,即使代办员违法,甚至构成犯罪,银行、信用社仍应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兑付储户存款。
关于我国是否引进国外关于表见代理的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在立法上确立表见代理制度的问题,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曾有过较为激烈的争论。很多学者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中“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的规定,是表见代理制度的“原则性规定”或“初步规定”;也有学者认为,这条规定不符合表见代理的要求,不是表见代理。在英美法的判例中,缄默构成追认还是误认并没有统一的认识, 但无论追认还是误认,最终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是英美法不变的原则。而大陆法则倾向于缄默构成表见代理,如德国的容忍委托代理权限理论与表象委托代理权限理论。根据这两个理论,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其名义进行活动,而容忍了该行为;或者被代理人尽管不知道代理人有此活动,但如果被代理人尽到相当注意,就可以知道,这时的被代理人要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笔者倾向于这一理论,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中的规定应当是表见代理制度的初步规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市场中代理行为的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情况越发明显。虽然大陆法系民法强调,代理制度作为私法自治之扩张和补充,应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考虑被代理人的利益。但为了了维护交易安全,大陆法于上个世纪初便承认了表见代理。交易安全是交易环境应当有的一种状态,亦即交易者基于对交易行为合法性的信赖及对交易行为效果确定性的正当期待而进行的交易,应当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否则,交易活动就会因其过分的危险和不确定性而迫使交易者过分的谨慎,从而抑制从事交易活动的积极性。基于此,我国新《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除了以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些有关表见代理的规定散见于我国立法机关颁布实施的单行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如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上两种情况均因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或合伙或婚姻),使第三人相信当事人的代理权,致其它当事人承担被代理人的责任。
我给您推荐一家,在曹二东岸北路,叫做中山市承和塑胶有限公司,专业致力于各种塑料托盘,地台板,防潮板,塑胶箱等塑胶制品的生产销售,公司追求完美品质,务求每一件产品都令客户满意、放心。
您可以去找中山的承和塑胶,他们就是专业做各种塑胶制品的厂家,经验比较丰富,产品质量层层把关,确保无任何缺陷。
塑料托盘比较有名的还是中山的承和塑胶,专业生产各种工业周转箱,周箩筐,承压地台板,方盘,塑胶储物桶,及日用制品等各种塑胶制品的生产销售,具备多年的经验,产品质量上乘,产销量领先。
北京恒润利民装饰工程有限G司产品种类丰富几乎涵盖所有地坪涂装需求、材料性能稳定、耐候性强、渗透能力好、抗划伤能力佳、抗冲击力强、耐酸碱、耐腐蚀、耐光照、流平性好、遮盖力好、防静电、防滑、防水、防霉、防菌、无尘、美观、易打理、绿色环保等特点,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G司有专业的地坪材料研究人员,生产技术人员,专业调色人员,制动化程度高,生产效率高等特点。
生活费通常每年是3-4万人民币左右专升本: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文史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体育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中医yao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正在加载...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李阳没救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