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新的一天 英文的凌晨了哦。可是完全没有睡意。找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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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里醉酒的女人
“万紫千红”的大厅,在耀眼的霓虹灯映衬下更显得金碧辉煌,尽显帝王奢华。随着DJ台音乐的舒缓,光线而变得有节奏性的昏暗些。吧台前,坐着一排排着装艳丽的姑娘。在闪烁的绚烂光束映衬下个个显得风姿卓越,惊艳动人;白皙肤色、胸涌的波滔好似要从每个姑娘胸前本来遮挡很少的衣服中爆出来,修长的大腿诱人的黑丝袜,处处透露着诱人感性。吧台也就成了全场吸引眼球的地方。时间比较早大厅的客人比起往常,显得异常的火爆。也许是星期天的缘故,陆续还有客人入场。娜姐晚上好!小声议论交谈的姑娘们瞬间安静,并齐声向走来的女人问好。台下不少客人目光都移向了她一个人身上,角落昏暗的灯光下,坐着一位秃顶带着金边镜框的老男人。正端着酒杯向她示意,她微笑地点头回应着。瞬间繁闹的大厅似乎都因她而安静下来,只有舒缓的音乐。清脆悦耳的一声;姑娘们晚上好,开会了……这时我才看清楚开会的她另具吸引男人眼球的地方。此时的她显得庄重威严职业的着装,却又掩饰不住她的性感,无形中流露出几分妖艳女人的妩媚,却又不失高雅;反而衬托出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是男人都会为她倾倒。棕黑色的女式皮鞋、黑色的丝袜、黑色的V字领西装、黑色的发髻,让在场的男人都陷入了无尽的欲望和瞎想中。在场的男人都想去当个冒险的探索家,去探索那被黑色布线所遮掩的香体宇宙。清晰的五官轮廓让人惊叹。她又像是荷塘里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那般清纯又不失成熟和稳重。欣赏她,你要用欣赏艺术品的眼光来欣赏。难怪!有同事说被她拒绝追求的人都可以凑两三桌打麻将。等娜姐开完会后,大厅似乎又恢复了喧闹。音乐不在舒缓变得更有节奏感,大厅的灯光也随着音律增强而变得迷离闪烁。迷人的笑容在光效的作用下她如天仙般美艳,厅内的男人都对她馋颜已久,再有钱的客人也只能摇头欣赏。可台下就有一位秃顶带着金边镜框的老男人不甘做欣赏的艺术家,他想拥有这个艺术品!连续预约娜姐半个月了,我都有点为他的执着所感动,我笑笑对身边陶醉的红姐上司说“那你去吧”等红姐回过神来,我已经坏笑着跑开忙了。今晚的客人异常的火爆忙完已经凌晨两半点。再有半小时我们都可以正常下班咯!同事们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喊着。可我却高兴不起来就剩我看得房,还有一间没走。公司规定客人离开,我们才可以离开。大厅的音乐和灯光不再那么辉煌喧闹,只剩下走廊的背景音乐还响着。当我巡视到未走的那间包房时,透过门上的玻璃瞧见娜姐正被两个客人轮番灌着酒。娜姐话语里,明显醉了。此时,我没想太多敲门冲进去拿起酒杯对着客人说;娜姐醉了,我代她喝,随着话音刚落我端起的酒杯空了。全场在座的人被我的举动惊住了,而后就是一声清脆酒杯被摔碎的声音。应声就是对我恐吓怒斥“你是什么东西”帮娜姐代喝?娜姐回过神来,赶忙劝说是新来的服务员不懂事,见谅。给我使了个眼色,让我赶紧离开房间。我狠狠的瞪着眼前这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突然觉得他们个个都很猥亵,我被娜姐推了出来。半个小时后,娜姐也出来了明显喝了不少,也许是我的缘故,此时她满脸醉意表情似乎有点痛苦。她流泪了,没人知道她为何流泪。“服务生”你会开车吗?送我回家!说着就将钥匙扔给我,看着满脸霓虹,全身软成一潭软泥似的斜躺着沙发的红姐,我不好拒绝。更重要眼前这个女人今晚为我解了围,我没有理由拒绝她,尽管我不会开车!我扶着软泥似的娜姐没有走向酒店的停车场,直接去了大门口喊了一辆的士,我很小心的摇醒躺在我怀中娜姐,她语句不清的给我说了她住的地址又昏睡着了。怀里的女人身体里传来酒气以及混杂着女人特有的香水味道,心跳明显比平时加快了。突然tx司机猛烈的来了个急刹车,两團软绵高耸的物件一下贴近了我的胸口,一股电流般酥麻传遍我的全身。接着,就是听见的士司机的叫骂,找死!走路不长眼。我是第一次如此亲密接触到女人的胸脯,此时只觉得脸滚烫两腿之间随着酥麻的电波撑起一顶小帐篷。的士司机绕过两条繁闹的夜市长街,驶向苑景花园公寓。
当师傅喊已经到了时,我才胆怯的轻轻拍拍怀里沉沉入睡的女上司。连续几下都没喊醒,最后我想到了叫醒她的办法,捏她的鼻子这方法还真管用。她以慵懒的姿势抬头看看我,又半醉半醒地把头深深的埋进我怀里,不要!在躺会。话语间变的温润悦耳,上班时那副威严无尚气质此时早已无踪影。下车娜姐!到了!司机笑嘻嘻的说看来你女朋友喝的不少,你背她呗。晕!什么眼神,我和娜姐年龄差他看不出来嘛?把我们也能联想在一起,更重要的是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只有仰慕之心,尴尬的看看司机,但并不想和一个不认识的人解释躺在自己怀里的女人和自己的关系。只好背扶着怀里的女人下车,按上到九楼的电梯。
半醒半醉的娜姐掏出钥匙让我开湖门,我迟疑许久,仿佛娜姐看出了我的想法,浅浅微笑对着我说,方便进没人就我一个人住。娜姐居住的是三室一厅的公寓,大厅豪华的沙发、电视、空调等家电齐全,室内干净整洁有家的温暖感觉。目光探视着屋里的每个角落最后落到了那间半掩的屋。走近,原来是一间时尚与 古朴相融合的书房,书架上摆满各种文学与管理书籍 更多的还是关于外语的书籍。然后把目光从新回落到眼前斜躺在沙发上的女人,莉娜的信息,我是刚进来无意间听同事闲聊得知。她是某市的名牌大学本科生,家境也很富有,父亲还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塑胶厂老板…有意思,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我天生有着好奇的心里,也就留心收集关于故事女主角更多的讯息,所以才有了闯进包房替娜姐喝酒的一幕。看到书香气息浓厚的书房主人,我很难在联想到她却是在那种肉欲横流,混在风尘的女子。突然,从后背被一双温暖白皙的手臂抱住我的腰,暖烘烘的身体紧贴着我的后背,一股醉人的女人芳香陶醉扑来,最明显的就是高耸而富有弹性的两个肉球顶着我的肩膀。我本能的顺势试着放开被抱着的手臂,她却反而抱得更紧。我能感觉到她呼吸的变得没有规律了,瞬间我的身体里有一股电流酥麻从头到脚。明显身体有股暖流从身体里寻找它的出口奔流而出,那是男人的雄性血液在膨胀,直冲我头顶,充的我有点头昏。我心跳得砰砰的,她也变得呼吸激烈而急触。尽管也有点激动,可我始终保持克制,我瞬间的理性告诉我不能(伏笔)她激动的反身过来抱着我亲吻我的脖子,半裸的胸脯以及她特有的芳香让人迷醉。想离开,却本能的没有动。她突然放开我停下,直挺挺地我看着我,我不敢看她,我转身推开客厅的房门走了。我知道,当时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只是木纳的僵在那。也许,她气我对她无动于衷。
第二章 老板的情人
万紫千红夜总会的生意有如此的红火,最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就是这里硬件设施豪华,管理完善,靓女最多。总得就是软件以及硬件两块是服务的更本,但我个人觉得靓女的服务才是夜总会的命脉。所以生意的好坏和娜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她在夜总会里身份也显得很重。其实后来我才知道最主要的原因她还是夜总会老板汪总的情人,虽未在公司公开身份但在员工里已经是一个未公开的秘密,每位员工像敬畏老板一样敬畏她,可平时我偷偷发现,娜姐对汪总的态度并不显得殷勤暧昧。也许,她自己本身认为和汪总的关系就是老板员工关系,即便有关系也是过去。。。 (待续)
??1??我不喜欢白天,特别是清晨,所以在黎明即将来临的时候会匆匆赶回家睡觉。有一次我们在网吧联机打CS,玩疯了忘了时间,出来时已经是清晨。我们打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清晨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让我们的呼吸大为畅快。空气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烟雾氤氲的。马路上已经有了稀稀拉拉的行人,汽车的鸣笛声在寂静的清晨显得格外响亮和悦耳。马路上的清洁工,人行道上疾走的中学生,还有匆忙蹬车上班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去处。我们站在广场上看着来往的行人逐渐增多,看着他们向着各自的方向奔去,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迅速席卷了我们。洒水车响着轻快的音乐缓缓的开过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告诉沉睡中的人们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应该起床工作了。年幼的孩童蹦蹦跳跳的向幼儿园走去,年长的老人也迈着蹒跚的步子到公园里去散步,整个城市都从睡梦中清醒了过来,散发着蓬勃的朝气。而我们站在这里却不知何去何从。太阳一点点的明亮起来,金色的光芒被迅速放大,顷刻间整座城市都披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芒,灿烂的让我睁不开眼睛,这座城市的一天又要开始了。我用手挡在头顶,以防灿烂的阳光灼伤我的眼睛,我的一袭黑衣暴露在阳光下开始让我的身体迅速感到温暖,对这温暖我感到无所适从。我撑着手臂左右张望着该往哪去,在思索了一分钟后我意识到我无处可去只能回家。我就这样呆呆的站在阳光里,像个被人遗弃的孤儿,遗弃在了金灿灿的阳光里,在这个城市开始崭新一天的时刻。我无处可去,只能躲回阴暗的角落,等待着这一天的结束。??我就是这样套上我黑色露着指头的皮手套,戴上黑色的头盔,骑上车离开了这个地方。我黑色的风衣和红白相间的HYAMAHAR1跑车与这个城市的清晨是那么不协调,就像蝙蝠侠不应该出现在白天一样,我也只属于黑夜,我是暗夜里的一只精灵。??我匆匆的回到了家拉上了所有的窗帘,把被子蒙在头上想忘掉刚才的一切,我想马上睡着。可是光明刺伤了我眼睛,刺痛了我的心,让我久久不能入睡。清晨的一幕幕在我脑海里不断闪现,薄薄的雾霭,匆忙的行人,响着轻快音乐的洒水车,还有金灿灿的阳光,这一切都成了我黑暗中的梦魇,久久的挥之不去。??2??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事业,选择家庭,选他妈的大电视机,选洗衣机,汽车,CD播放机,电动开罐器,选择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选择低利息贷款,选择房子,选择朋友,选择休闲服和搭配的行李箱,选择分期付款,三件式的西装,用他妈一系列的布料,选DIY,在星期天早上问自己我是在哪,选择坐着,看着令头脑麻木,让心灵破碎的猜谜节目,嘴里塞满他妈的垃圾食物,最后整个人腐烂到底,在悲惨的家里生一堆自私的混蛋小孩,烦死自己,不过是难堪罢了,选择你的未来,选择生活,但我干嘛要做这样的事?我选择不选择人生,我选别的,理由呢?没有理由,有海洛因,还需要什么理由???3??天色开始昏暗时我被饥饿叫醒,起身从床边的柜子里拿出一碗泡面,用热水泡上,完成这一切后再次倒在床上。此时我已经睡不着了,不仅肚子饿得难受,更因为我的头疼得厉害。我就这样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等头不再那么疼了就起身吃泡面。吃面的时候顺便放一张DVD,边吃边看。我有很多DVD,塞满了我电视柜里的三个大抽屉,这些都是从一家午夜影院里买来的。那家电影院总在午夜放各种电影,都是些未曾听过的片子,流行的和得奖的他都不放,有很多都是国外的。我在那里看了《阳光灿烂的日子》,老板告诉我这是全中国最好看的电影。老板是个刚过而立之年的中年男人,我想他之所以喜欢这部片子是因为他看这部片子时和马小军一样年龄吧。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一部叫做《猜火车》的电影,当时我没看明白电影的含义,只是被马克奔跑的场面和在他奔跑时的旁白深深吸引了。所以我向老板提出要买这张碟,老板就把我带到了他的放映室,里面可以说是一个世界电影展览馆了,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电影应有尽有,全部密密麻麻的贴在墙上。老板将那部电影送给了我,他告诉我这是每个年轻人都应该看的电影,它会告诉我们最终该往哪去。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每个星期都要到他那买几部电影回来,久而久之就积攒了这么多片子。??4??看完了电影已是夕阳西下暮色四合,我拉开窗帘看见橙色的夕阳在山群中已隐去半个,落日的余晖温柔的撒在我的窗台,撒进了我凌乱的小屋,我的双眼也满是夕阳即将落幕的温柔。我喜欢这样看着天边被夕阳映得通红通红的晚霞,以及它所放出的温柔,这温柔让喧嚣了一天的城市开始变得宁静,它预示着夜晚就要来了。??我洗了个澡,换上黑色的外套,站在镜子前我看到一张因为太久不晒太阳而日益苍白的脸,然后我出门了。从这一刻起我的一天才真正开始。每天我睡去时是夜晚,醒来时是黄昏,我的一天是如此短暂,就好像我的两天才是别人的一天。??我骑着我的YAMAHA先是来到一个名叫天上人间的地下的台球室,不明白明明是地下的却为什么叫天上人间。这间球室位于地下很深,要拐几次楼梯才能到,而且楼梯相当的陡峭,那些喝醉酒来的都是滚下来的。球室很深而且形状像个窑洞,我怀疑当年这里是抗战时期的防空洞。墙上是未经粉刷过的格子砖,一道道透着历史的痕迹,地面干脆就是土地的,这样冬天就会很暖和,只是铺了一层破毯子,走起来高低不平的。??我就在拐角的第一个台子等着老枪来,没认识老枪前我常一个人在这打球,这台子是这里的一号台子,我的球杆就放在墙上一排柜子的第一个柜子里,那是我的专用球杆。老枪以前也是一个人来,他是开着他的“伤害大众”来的,把车停在了停车场后老枪从后车厢拎出他的球杆来,一个黑色的长条形箱子,老枪拎箱子的动作甚是潇洒,就像黑社会拎着机枪来扫射似的,因此停车场的保安都不敢上前收费。这也是我为什么叫他老枪的缘故。老枪拎着“机枪”走到地下室来,在还有四个台阶的时候一脚踩空滚了下来,正好趴在我面前。因为地下室本来就暗,而老枪又总爱戴副墨镜装酷,所以几乎什么都看不到。他趴在了我面前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从此我们俩常在一起打球。关于老枪的真名我不知道叫什么,只知道他是个写剧本的,这也是他自己说得,他还说有朝一日了要自己当导演导自己写的剧本,再不给那些狗屁导演写剧本了。这就是我知道的关于老枪的全部。??尽管老枪带着自己的球杆来但他的球技并不怎样,我们打球的时候,他总是提前告诉你他要怎么打了,然后让你看他的动作,我怀疑他的业余爱好是在家看球的时候关掉声音自己做解说,可惜的是他的球技远没有他解说的精彩。老枪的解说技术是一流的他自创了很多打法的名词,比如一石二鸟,串糖葫芦,曲线救国等等,把中华成语很好的融入到了台球运动当中。第一次听到老枪的专业术语时都会忍不住的看老枪怎么打,比如一石二鸟,老枪的本意是把自己的球给打进了再把我的球给撞开,但结果却是把我的球给打进了自己的球被弹开了。我们这一局从八点一直打到十点,在还没有结束的时候老枪收起了他的球杆说要回去工作了,他说的工作就是要回家创作剧本了。剧本这东西白天写不出来,一般都在晚上写,白天没灵感,而到了半夜灵感像井喷似的冒出来,挡也挡不住。这是老枪关于他写剧本的描述。老枪走后我随即也离开了,因为这时我才要开始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情——飙车。??5??现在我的生活中唯一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就是飙车了。只有在飙车时我的精神才能高度集中,油门和刹车配合的分毫不差。时速开到二百的时候,全世界就只剩下我和从耳边嗖嗖飞过的风声。那是一种抛开了一切的境界,一切物化的东西都变得模糊,霓虹,高楼,大厦,和两旁的树,只是拖着尾巴的流光溢彩,身体已经不存在,完全是意识在控制着方向。这种感觉很少有人能体会到,因此这也是我当时最为骄傲的一件事,也只有它能证明我在这个世界的存在。
#p#副标题#e#??每晚十二点的时候,在城东大桥下的空地上便会聚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车队。这些车队的成员大多是些家庭富足却又无所事事的家伙。他们飙车只是为了给无聊的生活寻找些刺激。但是对于我来说,飙车就是我生命的全部,速度是我追寻的一切真理。还有些车队是由些古惑仔组成的,飙车是他们维持生计的方式,他们和我一样靠赢取奖金为生。这些人周围从不缺女孩子,每个人后座上都坐着一个挑着头发的女孩,她们欢呼着来到大桥下好像是为了参加某场盛大的PARTY。而我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只有飙车才能证明我存在的价值。??凌晨十二点才是一天真正的开始,人们却要在这时纷纷睡去,他们不知道当他们在睡梦中时新的一天已经来临了。人们都认为新的一天是从清晨开始的,当黎明过去太阳从东边升起时新的一天才开始,其实他们不知道,当繁星密布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时新的一天已经悄悄来临了。每一天都是从静谧的夜晚开始的,又在灯火阑珊的傍晚结束。这样说的话我就是在旧的一天结束时醒来,而在新的一天开始时向着速度奔跑。这让我觉得我是无比的幸运,在他们纷纷睡去的时候我正向着新的一天奔去,这让我感觉每一天都是在向着希望奔跑。这在我奢侈糜烂的日子里是唯一一件有意义的事了。??6??比赛前各车队总要在大桥下展示一下自己的爱车和车技,他们的车有的绘着红色的火焰,跑起来像颗火球从天边划过;有的通车都是黑色,路过人群时你只看到一盏明亮的大灯从你眼前呼啸而过;还有黄色,像颗流星偶尔飞过,在你来不及许愿时便消失了。我的车是通体白色,带有红色的条纹,在这些车当中不是最炫的,却是最漂亮的。因为女孩子们都想要坐我的车,她们说我的车开过时像一道闪电。??那些新来的小子总爱炫耀一下自己的车技,前轮漂浮,后轮空转,刹车转弯,原地打转,他们总是百玩不厌。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吸引女孩子的目光,因为不知从何时起当车队向这里进发时也会有无数的小姑娘向这里赶来,她们大多之前还在迪厅里蹦迪,来到这里只是羡慕那些炫目的赛车和坐在车后飞驰而去的感觉。??我和他们不同,我在比赛将要开始时才姗姗来到,这时大约是凌晨两点钟。随着我的赛车缓缓驶来整个场地瞬时安静了下来,音乐停止了,喧闹声也静止了,所有人都站在两边等待我的车子到来,女孩们会忍不住的赞叹好漂亮的车子。??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这里的车王,自从飙车以来从未败过。所以人都敬仰我,所以人都想打败我。然而我和我的YAMAHA从来没有输给过任何人。每次比赛都只有我一个人跑在最前面,那时我忘了一切只有我自己,更不会想到远在身后的对手,我只是来超越一切并不是来赢什么比赛。为了买这辆YAMAHA我倾其所有,买回来后我觉得物超所值,因为它让我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这种可以忽略一切的感觉不是用什么东西就可以换来的。再加上它2。5冲程的动力,跑起来像飞一样,声音却只有婴儿嘤嘤哭泣那么小,就像个轻盈的精灵游荡在暗夜下的城市当中。更重要的是它红白相间的外表格外漂亮,跑起来像闪电划过,女孩子们都喜欢这种类型。可是我的后座上从没坐过任何人。??我把车直接停在了起跑线上,等着比赛的开始,待到冲过终点后又在身后的一片欢呼声中毫不减速的离开了大桥,向着我想去的地方开去。从始至终我都戴着黑色的头盔,穿着黑色的风衣,只在比赛前扬起目镜和车队的人交流几句,还有在冲过终点时会竖起大拇指从两旁的人群前一掠而过。所以很少有人知道我的样子,他们看到的只是我黑色的风衣和黑色的头盔,没有人认得我。他们只知道那个骑着闪电般快车的人是个黑色的幽灵。??7??赛车之前有时候我们会去一个迪厅,迪厅的名字叫做“午夜阳光”。这里的二楼有一圈圈的沙发,是供小团体聚会用的,我们车队在这里,当然还有其他车队,乐队或者是街舞团队。总之这里是个大型团队俱乐部。坐在沙发上喝酒时可以透过栏杆看到楼下跳舞的人群,每一次的闪光灯后都会显出不同的造型,你看不清他们脸上的表情,也许是快乐的,也许是痛苦的,也许仅仅是麻木的,灯光照亮的仅仅是他们扭曲的身体。在旋转的银色舞球下,J向我挥挥手要我下去跳舞,我举起手里的啤酒让他看到,然后向嘴里灌一大口算是回答,我要在上面喝酒,你们自己跳吧。J继续和他身旁的女孩跳舞。车队来跳舞时总会带上几个女孩,我不反对他们这么做,因为有女孩子在你身边会让我们显得更有魅力,况且她们也愿意这么做。坐在高高的车尾长发随风飘动的样子是每个女孩都梦想的事情。有时候我趴在栏杆上看着舞池里挤在一起的人群,扭曲着身体,摇晃着脑袋,我会觉得这是个多傻的地方啊。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了震耳欲聋的音乐,也没有了扑朔迷离的灯光,阳光下一群人挤在一起极力的扭曲着身体,相互碰撞歇斯底里,特别是脸上的表情,那该是多滑稽啊,简直是一群精神病人在游行。可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在深夜里从四面八方赶到这里来呢?因为他们害怕孤单,他们耐不住深夜的寂寞,所以到这里来相互挤在一起寻找一份温暖,在震耳欲聋的音响和迷离的灯光下暂时忘却自己的孤单。所以J说这里的女孩子是很容易上手的,你只要在闪光灯下摆几个POSE,她们就会觉得你很酷了。可是我从不跳舞,因为我认为只有骑在车上飞驰的那一刻我才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人。我来这里也是因为我害怕孤单,无法承受黑夜的煎熬,我只想找一个人多的地方呆着,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呆在一个角落里看着这么多人在我面前也就足够了。况且我知道在凌晨三点以后这些人都会散去,各回各的孤单,各找各的寂寞,即使是找到了伴侣,也不过是天亮以后说分手,最终还是一个人。所以人最终都是孤单的,孤单是每个人躲不开的宿命,即使是和某人在一起结伴而行了一段路程,最终还是要自己踏上新的旅程的,我们都是要自己走完自己的人生的。所以我从不跳舞也不找女孩子,我的伙伴只有啤酒和咖啡。??8??我唯一认识的女孩叫做A,她是唯一坐过我车的女孩。那次是因为一个小子提出每个人要在后座上带一个姑娘来比赛,因为他是带着个姑娘来的。我说可以然后转身想在人群中找出一个女孩,A就在这时缓缓的从人群中走出来,坐在我的后座上,双手环住我的腰,轻声的在我耳边说走吧。我把油门拧到最大,整部车开始强烈的震动起来,轰鸣声响成一片。比赛开始后我还是一如既往的领先,我才不管是带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我都是一样的快。风驰电掣的过程中A的手臂越来越紧的抱住我的腰,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她一定是害怕了吧,不然身体怎么会这么紧的贴着我的背呢。速度又达到了极限,城市的霓虹灯在我眼前幻化成一条条彩带飞速的向后倒退。脚下的公路两旁的树木还有周围的高楼大厦变成了各种暗色的幻影,混合着彩带演变成了一条时光的隧道,指引着车子向前开去。正前方仿佛有一丝从天边射出的曙光在奇幻的色彩中间。这时我感到A在身后大声尖叫,她的声音因为胸腔的震动而传给了我,震动了我的心房。我戴着头盔的耳朵听不到A的声音,可是我的心却感到了明显的震颤,我听到A在喊:午夜阳光。??比赛的结果还是我一路领先,冲过终点后我带着A一路驶去。我把头盔拿掉,黑夜的风把我的头发吹起,A的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麻麻的。她的嘴对着我的耳朵吐气如兰,??你看到午夜阳光了吗?一阵热气丝丝的吹进我耳朵。??什么。??午夜阳光,就是在车开到最快时看到的那片光亮,那就是午夜的阳光。??我把车停在了山顶,抬起头来能看到满天的星星。??午夜也会有阳光吗???有啊,午夜的阳光是通往天堂的大门,只有在午夜才会打开。??我笑了笑,抬头去找大熊星座。
#p#副标题#e#??你刚才是不是害怕了,抱我抱得那么紧,以前坐过车手的车吗???坐过是坐过,但是没坐过像你这么快的,快到可以忽略一切,时间,空间,我们,直到看到午夜阳光。??你为什么总称它是午夜的阳光呢???因为午夜真的有阳光啊!它是专门照亮那些黑夜里的黑色灵魂的,告诉他们这个世界始终有光明存在,即使是在无边的黑夜。光明会照进每个人的心里,告诉他们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朝着光明前进。??我转过头去看她,眼睛很大,眼神清澈的像小溪边的泉水,左眼角下有一颗褐色的小痣,长长的头发打着波浪披在肩上。那一刻我忽然有种错觉,仿佛她就是一个天使,带着我飞上了天空,在繁星密布的天空中自由穿梭。??终于找到大熊星座了。??我觉得在哪见过她,在地下阴暗的地下室还是在炫目的迪厅,要不然就是在大桥下那群跑来看比赛的女孩子当中。总之我觉得她是那样的熟悉。??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是说为什么是夜晚。??因为我们都是黑夜的精灵,我们都有着黑色的灵魂,是夜晚让我们聚在了一起,一起去寻找光明。??午夜阳光吗???看大熊星座,她抬起手来指给我看。??你说一切都会好的,我们都会看到天堂的曙光是吗???会的,一切都会好的。天堂的曙光是属于每个人的。??我若有所思的看着天上的星星,大熊星座不见了,可是天空更加漂亮了。??待到满天的繁星退去,启明星从东方升起时我站起身来,??走吧,带你去看真正的曙光。??这次我没戴头盔,让她的下巴抵住我的肩膀,这样我就能听到她说话了。我们一路朝着东方奔去,她说快点再快点,这样我们就能更接近黎明了。于是我们飞奔向前,两边的景物迅速幻化成多彩的丝带,接着一切都不存在了,只剩下前方从云端里射出来的一道曙光,那是黎明的第一道曙光吧。第一次在我疾驰向前时我看到了光明的曙光。就在这时A突然紧紧的抱住我在我耳边大声的喊道:我爱你。??是的,我爱你。在马达轰鸣尾灯闪烁时,A对我说了我爱你。??9??在遇到A的那个夜晚后,每次比赛完我都会把车骑到山顶看着天上的星星想我的未来,我的生活将来会是什么样。直到星月无光,黎明到来,在看过第一缕曙光后才匆匆离开。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J出事的那天。那天晚上J和我一起比赛,他开的很快,从没见他开过这么快,一直紧紧的跟在我的身后,然而就在一个转弯时,不知从哪窜出来一辆卡车,J的车重重的撞在了卡车上,J飞出了很远。我急刹车在地上滑出了十几米才停住,然后我扔下头盔向J的方向跑去,走近他时我看到他躺在那里,满脸是血,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我呆呆的站在离他不远处,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会是真的。在我开始赛车第一天,我就知道未来的某一天会是这样,每个人都知道,只是迟早的问题,或者看谁更加不幸吧。可是当这件事就发生在你身上或者你的身边时,你才会感到死原来是一件那么恐怖的事,它让一切希望都变成了绝望。我还是走到了J的身边,把他的头抱在我怀里,J的呼吸变得均匀了。他费力的对我说,你看到午夜的阳光了吗?我看到了,就在刚才速度最快的时候,正前方的那片曙光,那就是午夜阳光。他说完这句话仿佛已经用尽了身上所以的力气。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星星喃喃的说:你说一切会好的吧。我们都会看的光明是吗?说完他的手指向天空的某个方向,眼睛忽然明亮起来。可是继而他的手臂垂了下去,重重的摔在地上,眼睛里也不再有亮光而是像死灰般沉寂,他的眼皮慢慢的合上了。我的身体开始止不住的颤抖,双手把J紧紧抱在怀里,在他耳边轻声的说: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光明是属于每个人的。??J就这样走了,想起他时总会感到他是那么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直到临死时也始终相信未来是美好的,一切都会变好的。我想起那次下雨送J回家,路上雨越下越大似乎要淹没世上的一切,我不敢开得太快怕被水滑到了。可是J却在我身后大声的唱到: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至少我们还有梦。J的歌声在雨中回荡,深深的灌溉在了我心里。我把油门拧到最大,马达轰鸣掩盖了一切雨声,我们踏浪而去。??10??这之后老枪也消失了。那天晚上我在地下室等了他一晚上都没出现。起初我以为他只是比平时迟到的更晚了些,于是我一个人开始摆球,打球,从一号打到十五号,最后只剩下8号,我想留着等老枪来了再打。可是老枪到最后也没有出现,就像他过去给我讲的许多离奇故事一样,老枪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之后我一直没有见过他,直到多年以后在一个访谈栏目里老枪作为嘉宾出席,此时老枪真的做了导演,并且被称为了中国新锐导演的代表。??此后我开始疯狂的寻找A,我迫切的想再见到她一次,我想让她再对我说一遍午夜阳光的秘密。阴暗的地下室,炫目的迪厅,还有大桥下的那群女孩中,都没有她的身影,她像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不见了。我开始怀疑那晚的真实性,她双手环着我的腰,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我们一起看大熊星座,她告诉我午夜阳光的秘密。在我们奔向黎明时她在我耳边大声的喊我爱你。也许她真的是个天使,从天而降的天使来到人间向人们播撒光明传递希望,告诉一切黑暗中的灵魂一切都会好的,,光明是属于每个人的。J看到了,我也看到了,于是她便离去,去指引另一颗黑暗的灵魂。??11??J出事后我再也没去飚过车,每天晚上躲在家里看电影。我把买来还未看过的电影都看了一遍,我又找出了《猜火车》,自从我把它买回来后还没来得及看过第二遍。今天晚上我终于又完整的看了一遍。熟悉的镜头熟悉的台词,熟悉到可以背诵下来,看着电影里的片段,曾经的每一个夜晚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的眼前一一浮现。轰鸣的马达,欢呼的人群,超乎了一切的速度,还有两旁幻化成流光溢彩的景色。这一切在我眼前迅速的变化着,越来越迷离,最后模糊成了混沌的一片,直到马克提着包离开了房间,他走在大街上,阳光照在他身上,他的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笑容,这一切才开始变得清晰,异常清晰。我发现我的脸上也带着同样的笑容,我想也许我找到答案了。??12??我为什么那么做?有一百万个答案,但全是错的,原因是我根本就是个坏胚子,但那会改变,我要改变,这是最后一件坏事,我要洗心革面,向前走,选择人生,我已经在期望了。我会跟你一样,工作,家庭,大电视机,洗衣机,汽车,CD播放机,电动开罐器,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贷款,购屋,休闲服,行李箱,三件式的西装,DIY,猜谜节目,垃圾食物,孩子,公园散步,朝九晚五,高尔夫球,洗车,运动衫,阖家过耶诞,养老金,免税,清水沟,只往前看,直到你死掉那天为止。??13??今天晚上我又骑着车出去了,不是去飙车,而是为了一段忘却的纪念,因为明天我就要到部队当兵了。今天晚上是我最后一次在午夜骑车了。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把车开到了大桥下,夜已经很深了,这里的人也已经散去了,我沿着我们曾经比赛的街道一路开去,熟悉的景物像倒带一般向后倒退。我回忆起带着A的那个夜晚,她的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麻麻的。还有送J回家的那个雨夜,他在我身后大声唱到: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至少我们还有梦。速度越来越快,两边的景物风一般的向后退,霓虹灯又幻化成了一条条彩带,两旁的树和建筑也变得流光溢彩了。我想起了A说的午夜阳光,午夜真的是有阳光,它会照亮每个黑暗的灵魂,指引着我们走向光明。我看到阳光就在正前方,我加大油门向前冲去。
??午夜惊梦????渺渺是我神交五年的网友,是一个特有江南水乡气息的清秀女孩,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她称我老公,我叫她老婆。??之所以说神交,是因为我们没有结婚,连面都没见过。所以夫妻名分只是有名无实的。老公老婆也只是符号性质的称呼罢了。??我们很默契,也很能谈得来。要不是我已有妻室,也没准我们会结婚。渺渺至今还单身,她说一直在等我,我想她说的绝对是玩笑话。??这些年,我们从未向对方提出过要见面,她没说过,我也没有,我能感觉到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一种默契。??这次,我恰好要到苏州出差,我告诉了渺渺。他说欢迎你来,我会好好接待你的,吃住行全部她安排,她说那话,我感觉比老婆还老婆。??明天就要出发了,已是晚上12点了,不知咋的,躺在床上,没有一丝睡意,身边妻子已经进入梦乡,轻轻的打着小鼾。我想着远在苏州的渺渺,她此刻睡了没------,我在想着我们碰面后的场景和话语,像个编剧或者导演:??我的火车是夜半到达苏州的。一出站,我打了的士直奔九天大酒店。这是一家四星级酒店,是渺渺定的,她家就在附近。??这些年来经常出差,天南海北去过的地方也很多。每每出差前,妻子除了帮我收拾好衣物行李,还不忘往行李箱中放一盒安全套(说实话,没用过,也不敢用,我觉得那安全套其实就像戒尺或者摄像头什么的)。并嘱咐,找小姐可以,但别忘戴套,更不要把病带回家!我总是笑答:我哪有那个胆!妻子就问是不是有贼心没贼胆?我说没贼心也没贼胆!妻子说没有才怪呢!??我向来以稳健持重为人耿直深得朋友们赏识。所以,我的朋友也都很“正派”。但最令我不解的是,我的一个我认为最正的朋友居然与一个医生有婚外情!虽然在我身边不乏有婚外情和畸恋之人和事,但是无论如何我难以置信,打死我也不信。当然这件事是朋友以半遮半掩半炫耀的口气亲口向我说的。??有一次和朋友们吃饭,酒意正酣时,有朋友提议,每人说说自己的花边轶事祝祝兴。朋友们依次眉飞色舞的谈起了他们的那些事。轮到我了,我说我没有,朋友们说怎么会没有呢?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呢!怎么会没有呢!让我编一个,我说没有怎么能编出来。朋友们说扫兴扫兴,最后我自罚三杯谢了罪。连妻子都说没有才怪呢。朋友们相信才怪呢!??到了酒店,行李物什收拾停当,渺渺打来电话叫我早些休息,说她第二天早上来看我。虽然有些累,我还是没有睡意。打开了电视,也没什么好节目可看。便匆匆冲了澡准备休息。打开行李箱拿出睡衣刚准备换上,陡然间房间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我一惊!随即又镇定了下来。我想肯定又是酒店的小姐打来的,不接。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我一直不接。好不容易电话不响了,我想拔了电话接头,正要去拔,电话又响了起来。我鬼使神差的就接了起来。还未等我说话,电话里就传来娇滴滴的声音:先-生-你-一-个-人-不-寂-寞-要-不-要-做-按-摩-我-们-服-务-很-好------,我忙说不用不用不用就挂断了电话,拔掉了接头。??我换上了睡衣半躺在床上,窗外绚彩的霓虹交织着华灯装扮着美丽而又神秘的夜色。??此刻我想起了妻子,此刻她是否已经入睡?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在振铃的当中,我甚至想象到妻子懒洋洋的从被窝里伸手接电话的神情。很快电话被接起。我问妻子还没睡,妻子说没有。这时,房间的门铃突然响了。我对妻子说你等会儿,顺手将手机撂到了枕头边上。我走向门口,正要问是谁。门就自己开了。一阵幽香扑鼻而来,嗡的一下,我的脑袋就象被什么东西轻飘飘的移到了一边。一女子闪身进来,旋即关上了门,动作轻盈娴熟得如同在自己家里一样。女子一转身脱掉了裹在身上的乳白色的风衣。我惊呆了。她说老公,我是渺渺。这时,我也看清楚,她就是渺渺。顷刻间,我觉得有一种异样的东西在体内急剧的膨胀,人也僵僵的。渺渺轻轻地退去了我身上的睡衣,把双臂勾在了我的脖颈上,一双眼睛深情的望着我------??这期间的整个过程模糊的连我也记不清。接下来,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后来,不知怎么的,我猛然间想起了妻子给我行李中放的安全套。从床上跳起来奔向行李箱,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见。我失望的将目光移向床上------??天哪!我看见了手机!枕头边上的手机!我缓缓的走向床边------象拿一颗炸弹一样将手机慢慢地移向耳边,电话那头,是妻子的啜泣声------我如雷轰顶,被炸飞的头脱离了我的躯体,飞得老高老高,我嘴里还喊着渺渺救我,老婆救我,渺渺救我,老婆救我------??死不了,别做梦了。我一睁眼,被老婆踹醒了。老婆问渺渺是谁呀,我说渺渺就是老婆呀,老婆说你啥时候给我改名了,我说渺渺就是老婆。??老天,咋就做个这梦呀。你说我还去苏州吗?
莲生觉得寂寞。
她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感觉到寂寞的,一个星期以前?一个月以前?半年以前?抑或是自从和家明在一起以后她就这样。寂寞是一剂慢性毒药,慢慢的吞噬着她的身体、她的心脏,仿佛是脱离了灵魂的躯壳,已经忘记了回忆忘记了哭泣。
莲生在一家公司做普通职员。每天早上,莲生会把早餐做好,然后唤醒正在熟睡的家明,便匆忙地往公司赶。她骑那辆单车要经过四个十字路口、四条街道,大概十四分钟以后就到公司,她总是在最后一分钟内在办公楼下打卡,然后急匆匆的跑进办公室。
办公室的女孩子经常围在一起讨论最新款的服装最IN的妆容,每次经过莲生身边的时候会留下凫凫余香,摇曳多姿。莲生永远没有时间和她们讨论时尚讨论潮流,她的桌上永远都堆满了打不完的文件整理不完的档案。偶尔有空闲的时候,她会写很多缠绵悱侧的文章,保存在自己的电脑里,却永远也不曾Email给杂志社,她害怕失败。她害怕她梦中千回百转的梦想会变成破碎凛冽的冰块,最后化为一滩清水在阳光下蒸发不见。
下班的时候,莲生会从有很多广告牌的街道经过,她推着单车,仰望巨大漂亮的广告牌,头上有飞鸟扑闪着翅膀飞过,她静静的凝望这些漂亮的图画和颜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她的心脏像被针狠狠地刺了一下,有点痛,有点痒,她甚至快要流出泪来。她的梦想,每天与她擦肩而过,她却只能在旁边,注视着它们,永远也不敢走近。
吃过晚饭以后,家明在电脑前玩游戏都快疯脱了形。其实莲生很想告诉他,她今天在报纸上看见市中心一家广告公司招广告人员,莲生的心轻轻的动了一下,她很想去试试。莲生最终没有告诉家明,他激烈的反映她比谁都清楚。要想维持这段感情,她必须得牺牲。她站在她的背后,支持他想做的喜欢做的事情。而她的梦想,隐藏在最隐密的地方。他从来不曾看见从来不曾触摸,他甚至以为她没有梦想。
凌晨12点的时候,莲生收到一条短信,“莲生,请让我带你离开。”她轻轻的按了删除键,又继续睡觉。家明在旁边问她:“谁这么晚还发信息给你?”莲生翻了翻身,“是公司的小张,她提醒我明天把书带给她。”家明便继续玩游戏。已经六个月了,每天凌晨12点的时候,莲生的手机都会响起来,同样的信息跳进她的视线。莲生知道,即使她不回信息不回电话不去找他。他也会一直这样。他在一点点的闯进她的心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周慕云是六个月前莲生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的。那天一群年轻的男女在房中蹦迪大声歌唱,歌舞升平,热闹非凡。莲生一个人坐在房间的角落里抽烟,她神情冷漠的看着身边疯狂的人们,度身事外。莲生去洗手间的时间,看见坐在另一个角落的周慕云。他剪极清爽的平头,穿棉布格子衬衣,麻布棕色裤子,莲生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闻到淡淡的烟草味道,像雨后的泥土散发出来的清香,那一瞬间,莲生有恍惚的失神,她想起家明身上的烟味,带着浓烈的呛鼻的窒息感,让莲生难以靠近。
凌晨三点钟的时候,聚会才散。刚刚疯狂过的人们难掩脸上的疲倦,有男子喝醉了酒,蹲在马路边呕吐;还有的仍意犹未尽的大叫,跌跌撞撞,需要人扶送回家。最后只剩下周慕云和莲生。他看着莲生的眼睛说,我送你回去。他黑色的瞳孔被这个寂寞的女子所占满。他的双眼深遂幽长,直逼莲生的内心深处。
两个人在凌晨三点钟的时候,在这个疲倦的刚进入梦乡的城市,在霓虹闪烁的街道,默默的行走。风吹乱了莲生的头发,她平静的心起了浅浅的涟漪。一家24小时营业的音像店有一个神情冷漠声音慵懒的女子在唱歌:“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莲生喜欢这个高傲的女子,她把世间爱情看得如此通透,却最终甘愿为了一个男子隐退江湖相夫教子。在经过那条有很多广告牌的街道的时候,莲生忍不住停下脚步,“你喜欢这些广告吗?”莲生轻轻的点头,周慕云顿时像个孩子一样笑了,“我担心没有人会喜欢它们。”
他们终于走到楼下,莲生望望了四楼的房间,没有等待她的温暖的灯光。周慕云笑着说:“这么晚了,上去吧!”莲生转身上楼,“莲生,我知道你不快乐。请让我带你离开。”周慕云的声音像一片羽毛在空中漂浮,瞬间湿润了莲生的眼睛,她头也不回的上了楼。
从那以后,每天晚上的凌晨12点,“莲生,请让我带你离开。”她都会收到这样的信息。他从来不打电话给她,不去找她,却没有停止过用这种方式来靠近她。莲生从朋友处得知,周慕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经理,这个城市里很多漂亮的广告都是他设计的。他也是几本知名杂志的专栏作家,写很多寂寞忧郁的文字,他从来都是独身一人,没有女友,是极干净的一个男子。
从那以后,莲生看很多周慕云设计的广告,看很多他写的文章。每看一次,莲生的心便狠狠的颤抖一次。这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剪清爽的平头,穿棉布格子衬衣,麻布棕色裤子,安静的坐在角落里,面无表情,笑起来的时候却又像个孩子,他安静寂寞的表情让人心疼。可是他却能设计出那么多漂亮的广告,写那么多让人心动的文字。最重要的是,他拥有莲生不敢寻求的梦想。他一点点的走进莲生的心底,然后驻扎留守。
他看到她第一眼,他就知道她不快乐。他有一双洞穿人心的眼睛么,要不然为什么,陪在莲生身边两年的家明都不曾感觉到,而他,只一眼,便深入骨髓。
那天晚上下很大的雨。10点多的时候,莲生才做完公司安排的工作。她望着窗外倾盆的大雨茫然无措,她没有带伞也没有带雨衣。她打家明的电话,一直在通话中。莲生狠狠心,骑单车冲进大雨中。
路上已没有人,只有几辆来往的车辆,白色的车灯刺痛了莲生的眼睛,雨水打在她的头上,身上,心上。她突然有一种绝望的感觉。她不想回家,可是她不知道她还能去哪里。
莲生回到家的时候,像个小丑一样。湿漉漉的头发搭在衣服上,雨水顺着头发一直往下流,毛衣外套裤子鞋子全都是水,好像刚刚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房间里很温暖,白色的灯光泻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还有家明的身上,他已穿了睡衣坐电脑前,玩游戏聊QQ很是兴高采烈。莲生忍不住哆嗦,她从头到脚寒冷彻骨。家明说,你快去换衣服呀,瞧你一身的水,把房间都弄脏了。莲生狠狠的踢倒了旁边的垃圾桶。
12点的时候,莲生的手机响起:“莲生,请让我带你离开。”她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泪流满面。周慕云,周慕云,请你带我离开,请你带我离开。
第二天莲生去周慕云公司,她想告诉他,请他带她离开。
莲生不知道她是怎么离开的。她只记得前台小姐满脸的诧异和恐惧,还有她小心翼翼的一句话:“小姐,周先生已于上个月15号出车祸身亡,难道你不知道?”
她在那条有很多广告牌的街上驻足失神,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她凝视每一块广告牌,踮起脚用手轻轻的抚摸它们的颜色图画。她想起六个月前,他在旁边笑得像个孩子:“我担心没有人会喜欢它们。”喜欢,很多人喜欢,怎么会没有人会喜欢呢。
莲生回到家,整理好所有他发表的文章,剪下来按照时间贴在笔记本里。她轻轻的读它们,读曾经从他的笔下流出来的所有文字。他在写东西的时候,是不是常常熬夜到凌晨,是不是要喝加冰的水,是不是困了会吸香烟来提神,是不是会想起她,就如同她在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他一样。
12点的时候,莲生的手机再次响起:“莲生,请让我带你离开。”她突然惊醒,周慕云,周慕云,我知道你还没走,我知道你会带我离开的,你一定会带我离开的。她疯狂的在房间里叫他的名字,然后她跑到客厅阳台。
周慕云在楼下朝莲生招手,他还是她第一次看到的样子,剪清爽的平头,穿棉布格子衬衣,麻布棕色裤子,他笑起来像个孩子,他的声音像羽毛一样柔软,在空中漂浮起来,“莲生,请让我带你离开。”莲生笑了。是的,请你带我离开,我要离开。
她站在四楼的阳台上微笑着纵身跃下去,这是她此生仅有的唯一一次飞行。
2008年的四月四日凌晨12点04分,家明在楼下看见一只蝴蝶从四楼的阳台上飞了下来。
她和他,相识在一个叫劲舞的网络游戏里。带着心里长久以来一直没有的愈合的伤痛淅沥糊涂的结了婚,她不爱说话,所以她和他即使整天飘在游戏里,也没有话要对彼此说。久了,都想不起结婚的动机是什么,以后要干什么。对于游戏里的一切也都索然无味。所以又淅沥糊涂的离婚后各奔东西。谁也没对谁说,谁在谁心里扮演着什么角色又停留了多长时间。
他们的话总是那么少,然而他们的称呼却还是跟结婚时一样,她叫他“相公”他叫她“媳妇”。
或许就是这个称呼,给了他们穿越游戏而见面的理由。也或许是他们心中的空虚和寂寞需要彼此的安慰。也或许,爱早已在他们心里慢慢滋生。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聪明到什么也不说也能洞悉到他心里的伤,在内心那么深的地方,隐藏的那么深那么深的伤。因为这伤和自己的是那么相似。当他们走到一起时,他们的脸上一直保持着笑脸。他们矜持着不谈过去不谈将来,似乎也不要现在,因为一个不小心现在的一切都会成为他们将来的伤。
可他们还是情不自禁的珍惜了进行时。
然而,潮湿的季节,伴着粘稠的往事,繁衍着奄奄一息的灵魂和无知无觉的肉体。他们被这个肮脏的世界扭曲了形状。如果心里的伤无法愈合,为什么还要她和他相遇,然后在无声无息的离别。他们谁有资格问:“以后还能在见面吗?”
和雨认识大半年了。称呼从相识那天起,就一直没变过。他叫我:“娘子”我叫他“相公”我们这样称呼的时候,一直都没有要求在对方心里要占据一个什么位置。因为我们即便是单身也似乎都心有所属。
我一直觉得让我见面的原因是我们的称呼一直没有改变。在那种似淡非淡却又无虚在意的感情的怂恿下见面。他比我想像中要帅气一些,像个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我觉得,我给他的第一印象应该不是他想像中那么胖吧。那时候是春初,傍晚的天气还是很冷,那次是我第一次穿高跟鞋,大约得有7厘米高的跟,细细的。走马路都觉得累的要死。我却穿着高跟鞋和他去爬山,还一直爬到最顶上的凉亭,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牡丹江夜景,所有的繁华倪红尽收眼底,真是美得不得了。其实爬山爬到一半的时候,我真是想坐到地上哇哇哭,脚疼。但是我怕影响我形象,还硬是坚持下来了。他很冷,所以我们没在山顶上多做停留就下来了。
那时已经很晚了,我本来想回宿舍休息的,但是觉得他大老远来一趟,第二天早上就要回去的,所以对于我们来讲就是良宵苦短了,也可以说春宵一刻值千斤吧。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相信他,我跟他去旅店住了。
我从来没和男生那么晚,在一个房间呆过,有点不知所措吧。他总讲一些关于他朋友和A片的事。我是一句也没往心里去,一来是困了,二来是不感兴趣。因为在我的世界里不存在一见钟情,然后稀里糊涂的就私定终身什么的。所以那时候,在我的意识里,还没有想和谁有肌肤之亲。其实最主要的是,那时候我是有夫之妇。虽然那时候我就打算和前男友分手,但是毕竟还没分。
言回那夜。我累了,准备躺下睡觉……本来是背对着他,可是他把我搂进他的怀里。他终究还算个君子。理性战胜了欲望。第二天十点多他就回八面通(他生活的城市)了。我那时以为我们在也不会见面了。
后来我和我男友没有分手。和小雨也一直保持以往的关系。
3月14号那天是白色情人节,小雨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他在牡丹江。我们就莫名其妙的见面了。3月15号我们寝室要集体出游,本来邀请小雨以我男友的身份参加。但是他要回单位上班。情人节匆匆见面又匆匆的分开了。值得留念的就是他带我去吃土豆丝吵饭,然后他在吃饭的时候吐沫星子横飞的和他上高中时一起吃土豆丝吵饭的死党打电话高谈阔论,讲述他们在高中时每天都去那吃土豆丝炒饭,给他们每个人吃的都跟土豆丝一样,又高又瘦。那是我来牡丹江后第一次吃那么普通又有亲切似家的味道的饭。那一晚我没陪他,确切的说我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因为我一个很要好的男性朋友告诉过我,男生到了20左右岁都有生理需要。
后来我和男友真的分手了。我绝食了两天之后,像是饿坏了,每天都吃好几顿饭,吃饱了睡,睡醒了张嘴就吃。我想,或许是我心痛过渡的原因吧,三年的感情,三年的付出,在那个时候,那种原因,以那种方式告终。(男友背着我在他的学校和另一个女生谈恋爱了)不过渐渐的,我就没时间和经历在为分手的事情难过了。因为我渐渐的明白,我们在一起三年之久,一直像姐弟一样相处,亲情比爱情多很多。我有时以来,空前绝后的倒霉起来。在逛庙会时被小偷偷了我所有财产,银行卡和身份证都没有幸免,本打算让父母援助,而就在那时,父亲开车撞伤两个人,两辆车。幸好父亲身体无大碍,只是家里经济有些周转不开。我也没开口求助。
就在这个时候,我和小雨,又见面了。见他的动机是为了缓解一下我因伤痕而日渐疲劳的心。他本来说放两天假,来牡丹江看我。但是我想,我放假的时间比他多,我去见他比较好。省着他那么匆忙。就这样,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踏上异乡的车,为的是见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相公。一路上,我真是吓得魂飞魄散,因为我上了一辆出租车,车上除了我之外就是两个40岁左右的男人,而且从他们说话方式来看,都是黑社会的。我这一路上提心吊胆的。又是打电话,又是发信息,告诉二姐,如果我遇到不测就给小雨打电话,并且把车牌号和车主姓名告诉二姐,叫她报警。而事实证明,我多虑了,因为我上车两个小时之后,安全的到达那个陌生却又向往的城市——八面通。雨一直下,穿过车窗和细雨,我看见小雨在房檐下拿着伞等我,看见车里的我之后,笑容像盛夏中开得最灿烂的花一样美。我见到小雨后,告诉他我有多害怕,他说没事,他认识那车,就算我被他拐走,他也能把我要回来。他带着我边走边聊,最后在一个旅店门口停下来。因为他要去上班,先得把我安排好了。
旅店的环境不错,灯光很美,很浪漫。液晶电脑。还有电视。店主把我们送到房间里就走了。我打算在小雨上班前把电脑打开。在电脑桌下找到一个插头,又看见一个插座,我二话没说就插了进去。然后按电脑开关。我痛骂了一句TMD,因为电脑还是没打开。于是我退后三尺,让小雨搞定。几分钟后,小雨笑蛤蛤的说:“我发现了,你最傻儿。拿插座的插头往插座上插!”
电脑打开后,小雨就走了。走之前问我吃啥,晚上给我买回来。我想我们的钱都不多,就买面包好了。他上班后打电话给我说,可能要晚一点回来,叫我饿了就先自己买点吃的。于是我下楼,买了方便面和面包,添饱肚子等他回来。两个小时后他下班回来,拎了一大兜吃的。我这个搀吖。但是我都吃饱了。他买的拌菜和馒头。忘了要筷子,直到回旅店才想起没筷子。转身就去楼下的饭店买筷子。几分钟后笑嘻嘻的回来跟我炫耀他人员好。一进饭店说买筷子。饭店老板认出他是收水费的。很慷慨的给了他一大把筷子。我看着那一大把筷子喜上眉梢,对小雨说:“咱俩用不了的筷子,我要打包回学校。”因为我九妹整天对我吼,说每次她去吃饭拿回来的一次性筷子都被我无声无息的用了。其实每次我只用一双,但是九妹却丢了一把筷子,因为我每次把她筷子拿出来都忘了放回去,所以筷子都丢了。
吃完饭后,我俩扭扭捏捏的就上床睡觉了。打啵了。夏天穿的衣服少。但是他还算是尊重我的吧。理性又一次战胜欲望。让我特别感动。因为穿那么少的衣服,还那么接近。我们又是那种见完这面,可能一辈子都见不着的那种。做了也不用负责。可是他没有。他搂着我很紧,轻生说:“媳妇,我爱上你了。”然后用占满他眼泪的湿湿的手抚摸我的脸。我的心顿时如五味瓶,欲哭无泪。
枕着他的胳膊睡觉。其实真的很想就这么一睡就一辈子过去了。那种安全感让人有一种想托付终身和依赖的感觉。他说,过了那晚,第二晨,我们就喝耗子药死了算了。我很爽快的答应了。我觉得喝耗子药死了最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么。我也真的厌倦了红尘(佛曰:红尘就是男女之间那点事)。
但是难过的是,我俩谁都没死。我又意外的发现,第二天早晨他上班之后,我很希望他快点回来。我觉得那就是思念。也不知道是我如愿以偿还是注定的。果真在他上班两个小时之后就回来了。
我们躺在床上看动画片猫和老鼠。都好像回到童年时代一样快乐得哈哈大笑。那个该瘟的猫总是一次次被那个狡猾的老鼠捉弄。
后来,关了电脑,就看电视,一句叫咒乐园的鬼片。刚开始,黑呼呼的房间。一个小女鬼,面容狰狞的出现在电视画面里。吓得我直往他怀里钻(其实本来我就在他怀里的,只是看见鬼的时候,抓着他手比较紧)后来就没那么吓人了。也没在抓得那么紧了。
看完之后,关了电视,房间里没开灯,很黑。我们接着睡觉。睡觉前他亲吻我的脸,我的唇,我已不在反抗,我想这是爱情的力量。他的手在我的肌肤上肆意的游移。不一会,他说他下面憋的疼。笑嘻嘻的拿出安全套。我说,等结婚那天才可以。然后我就哭得淅沥哗啦的了。他给我擦着眼泪说“小傻妞,哭啥啊?”我说:“我太难受了!”我难受的定义是,人是有感情的。我察觉到自己对他的感情已经升华了。在深一点就无法自拔了。像我这种对爱死心眼的人。明知道和小雨这次见面后,以后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面。所以特别难受,他把我抱在怀里,没有要求什么。安全套也收了起来。任他下面憋的疼。我感动的没说话说。我欣赏他的善良,因为他在初中时就发生了他的第一次,言外之意,他身底下征服过的女生不只一两个。他能控制自己的欲望,我怎能不感动呢?!……
第三天早晨。我就回学校了。
回学校后,我一直很思念小雨。我一直为他祈祷,为他祝福。希望他会时时刻刻都过得快乐,也祈祷老天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紧紧抓住他。尽我所能的为他付出,给他快乐,然后和他生死不离。我想这就是爱情。而我在过不久大学毕业即将离开这个城市,到南方很远的城市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和他真正在一起的时候,不过是三天三夜,我觉得这三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认知爱情,而我所谓的爱情不只是睡出来的那么简单。他是第一个让我体会到心动的人。让我知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是那么珍贵,珍贵到不用言语也快乐。也是第一个让我想不惜任何代价去珍惜的人。如果没那个机会,就请老天赐他一生幸福快乐。
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爱过这样一个人,他喜欢学蜡笔小新说话的语气和样子,喜欢看A片。喜欢看猫和老鼠时哈哈大笑。他为爱伤过,伤的很深。他怪自己没抓住过去摆在眼前的幸福。然而时间却扔下他竟自向后跑了。他觉得自己回不到过去自由自在的生活了。他曾经逍遥自在,在爱情里,友情里都疯狂潇洒过。但是那都是过去。他现在正过着萧条寂寞的生活。他想在幸福如果在一次降临给他,他会抓住不放手。如果我不是他的幸福,也请老天让他如愿以偿。
一篇午夜怨曲,送给他,见证人世间唯一一种急速爱情后互相祝福的美丽情感。如果他能看见这篇文章,请在夜晚时仰望天空中的繁星。在流星划破天际的时候微笑一下。因为我对流星许了愿,托它告诉他:我爱他。
朦朦胧胧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忽有一阵小轿车行驶的“沙沙”声袭向耳膜,随即就见一道灯光穿过窗户照进屋内并从墙上缓缓划过,声音很轻微灯光也不是很强烈,但他却蓦地惊醒过来。于是急慌慌扳了扳睡在身旁的女人,紧接着摸黑找来衣裤胡乱套上,然后抓着袜子趿着鞋子来不及扣好上衣也顾不上系紧皮带便三步并两步冲出了屋。所幸反映迅速动作快捷,一路疾步冲到“安全区域”,他如愿没有遭遇到此时此刻他最怕遭遇的人。美中不足的是,在这段不长的路程中,他先后碰到了两个熟人。由于事情紧迫,见面时只顾忙着赶路的他仅是在擦肩而过时和他们简单寒暄、敷衍了两句,现在回想起来已记不清对方的表情,只恍惚记得其中一个人说他是因为失眠干脆出来走走,而另一个则是刚刚在外面打完麻将回家来。
消停整理衣裤穿好鞋袜,接下来继续往前走时,他总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似乎有哪里不对劲。这时对面又走来个熟人。这人就住他家隔壁,两人走拢来没说上几句话,他猛然想起先前碰到的那两个熟人也是他家邻居,同时也就醒悟到自己眼下的行为是多么的糊涂与荒唐!
这事得从今天那顿晚饭说起。是在一个朋友家吃的.朋友满生日,请了一桌酒,其中就有他们夫妻俩。饭、菜都平常,酒却有特色。当然不是那些以往常喝的茅台五粮液二锅头之类,而是朋友的乡下亲戚送来的自酿的番薯酒。这酒酸酸甜甜的口感极好,比起形形色色的名牌白酒来,倒是别有风味。妻子也连声称赞这酒味道好。于是两口子都不客气,时而跟人斗酒时而自斟自饮喝个痛快,以致于后来主人反倒告诫他俩少喝些,说这酒后劲特别大当时不醉人但过后却可能让人顶不住,向来酒量大的他不信这个,朋友说话时他仰起脖子“咕噜咕噜”又喝下了一杯。没想到散席后回到家,那酒劲还真就上来了,结果两口子头重脚轻软蔫蔫晕乎乎的顾不上洗漱便一齐往床上倒……
于是又疾步回家,步履匆匆中脑子里已酝酿出了一套应对妻子的圆满方案。不料到家后床上空空如也,厨房,阳台,浴室,储藏室,卫生间,均不见人影。四下里寻找了好一阵,妻子原来蓬乱着头发衣衫不整地躲藏在卧室的壁柜里,妻子显然也喝醉了而且浑混沌沌的远未醒过来,见他拉开壁柜门,两眼眯迷糊糊的竟没把他认出来:
“小……小慧,对……对不起……”
“什么?”一股寒气刹那间传遍全身:小慧可是他上司的老婆呀!“你说什么?!”
“对……对不起,小慧,我……我保证……以后绝……绝不再跟他来……来往了……”
午夜寿品店
隆冬的午夜,半轮朦胧的鹅毛月清冷地挂在半空,四下里见不得半点星光,夜幕如墨。
李光拖着恹恹的步子从王麻子家的地下赌庄出来,今天他的手气奇背,半个钟头不到的时间五千来块钱输得分文不剩。
小镇那幽黑狭长的街道一如往日的昏暗,李光好几次都差点撞到了电线杆上,他黑着脸一边骂着娘一边继续往前走,猛地,他瞥见前头十字路口处隐约有团黑影,李光不禁定神细瞧,借着半点子半明半暗的月光他居然看到了一个算命瞎子模样的人和一副专业的算命占卦行头。
李光瞪大了他的蛙眼,心脏突突地狂跳起来,他听老辈人说过,如果在午夜十字路口遇上算命摊是一定要算一卦的,如若不算或是算了不给钱,那此人就必定得遭秧,轻者妻离子散家宅不宁,重者血光之灾当场毙命。
这时不知从哪正好吹过来一阵阴风,丝丝凉意瞬时侵入了他的骨髓,李光哆嗦了一下两条腿如同灌了铅般再也也不敢往前走了,就在这六神无主进退维谷之时,他的耳畔突然飘来一阵空灵怪异的说话声:“先生,卜上一卦吧!”
李光见躲不过,只得胆战心惊地来到了算命摊跟前。
算命瞎子约摸六十来岁,一副仙骨道人的打扮,最要命的是李光发现刚才那句:“先生,卜一卦吧!“居然是他身边笼子里的一只怪鸟发出的,那鸟通体红色,眼珠碧绿,两个爪子金灿灿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凡鸟,那鸟边嚼着鸟食边叨叨着刚才那句话。
“先生,您是求卦还是算命?”一直正襟危坐双唇紧闭的的算命瞎子开口问道。
“大叔,老实说我很想请您算一卦,可是我今儿真的没带钱,实在抱歉。”说完李光怯怯地向算命瞎子作了个揖。
“不瞒您说,今天您是我开张以来的第一个顾客,我可以免费替您卜一卦。”算命瞎子露出淡定的笑容。
“免费......大叔那您帮我算算我什么时候可以转运不再那么霉?”李光面试探地问道。
算命瞎子扶了一下他那墨黑的眼镜,念念有词地掐指测算了起来,没过多久他面露喜色道:“先生现在只需向左前行一百步,便有喜降。”
“是真的吗?你是说我现在向左走上一百步就有好事?”李光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是的先生,天机不可泄露,”算命瞎子说完便不再开口,连他身边的怪鸟也不知什么时候竟眯着眼睛睡着了。
向左一百步,李光闭着眼睛都能猜到是什么地方,那是张寡妇家的烟杂店,他每次来王麻子家赌钱必是要去她那里买上几包烟的。
“喜事?那里会有什么喜事?”李光纳闷地向前走去。
行到那算命瞎子所指的百步左右的位置,李光不禁傻了眼,那张寡妇家的烟杂店居然不见了,呈现在李光面前的,居然是一家买卖死人用品的寿品店,寿品店的橱窗内陈列着各式各样的寿衣、骨灰盒、纸人、纸钱等物品。
李光掐算着自己上回来买烟所间隔的时间也不过三五日,怎么这店说易主就易主了,正当他骂了句“晦气”拔腿离去时,屋内传出一个妖娆的声音截住了他的去路:“大哥,都到跟前了就进来坐坐吧!”
虽然只是声音,可是已经把李光迷得云里雾里了,恍惚间他感觉自己闻到了一股香艳无比的味道,身上的腿也不听使唤了,竟不由自主地迈进了寿品店的门槛。
昏暗的白炽灯光下,李光果然看到了一张娇媚无比的脸,女人约摸三十来岁,浑身上下性感十足,一见李光便笑眼弯弯地扭着腰枝去倒茶了,李光心领神会地找了条凳子坐到女人的身边。
“妹子,是刚开的店吧?生意怎么样呀?”李光呷了一口茶。
“是呀,刚开的,我的生意只为等人。”女人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了李光的脸上。
“等人?等谁呀?莫不是......嘿嘿。”李光嘿笑了几声后后面想说的几个字终是没有说出口。
“等死人呀,没死人我哪来的生意?”女人的回答在这寂寞的午夜有些疹人。
“也是,也是。”李光不觉嗅到几丝腻臭的腐味。
“大哥,您听过毛三这名字吗?”女人的目光依然停留在李光的脸上。
“毛......毛三,听倒是听过,不过不太熟。”李光感觉到自己的背脊有些凉意。
“昨天,他来了,还陪我聊了好一会儿呢!”女人神秘地笑了一下。
“他来了?可我听说他已经死了。”李光一惊。
“大哥,我不说过了嘛,我是靠等死人做生意的,这活人死人在我跟前没有什么区别,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女人讪笑着给李光递过来一根红塔山。
李光赶忙接了点上吸一口道:“妹子可真会开玩笑,不过我倒想听听毛三到底和你聊了些什么?”
“毛三说,他死得很惨,是让人给害的。还说今夜......无论如何......要结果了那凶手的性命。”女人语速缓慢一字一句地仿佛是专说给李光听的。
李光闻罢脸全绿了,他一把抓住了女人的手问道:“快说,没有破解之法?......我是说……我是说不能让那些猛鬼横行人间,咱......咱们要替天行道。”
女人干笑了两声道:“大哥你可真逗,不过按说还真是这个理,那好吧今天我也算成就一件好事吧!”言罢女人便附在他的耳旁低语了几句,听完李光的脸色就缓和了不少。
女人从案头寻来纸笔递给李光,李光一把接过就“刷刷”地在纸上动作起来。
写完后,李光用他那对蛙眼警觉地扫了一眼四周,赶紧将那纸塞进了身旁一个纸人的体内,正当他举着打火机急准备把纸和纸人一同点着的时候,突然感觉头部一阵晕厥,身子便昏昏沉沉瘫软了下去......
女人见状立马上前扒开纸人把那张纸取了出来,看完后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她轻笑着慢慢踱到李光的跟前,用鞋尖踹了一脚他的脸道:“让你死个明白吧,李光。我不是什么寿品店的老板娘,算命瞎子也不算命。如果你现在还弄不明白就听我细细往下说,那天深夜你并没有撞死毛三,真正撞死他的另有其人。那夜乘着毛三外出赌钱我就约李中信外出幽会,就是这么巧,在我们回来的路上凤凰山路口拐弯处,我们看到了你的车和倒在地上血淋淋的毛三,不过那时的毛三并没有真正死去,就是你抢走他口袋里的赌资驱车逃跑之后他也还没有死成,他还一度站起来想要呼救。不要怪我心狠,要怪只怪那死鬼不识抬举,离婚协议写了不下一百次,他就是不签,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那天我们就顺便送了他最后一程。”
女人似乎怕李光睡过去听不到后面的关键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想知道你自己的死法吗?明早这里的居民就会发现你躺在对面的凉亭里切腹自杀了,旁边还留有你的认罪书,至于你体内的催眠剂,它将会在你死亡后一个小时内自动化解掉,那可是我们花大价钱买来的国外新药,本来是要留给毛三的没想到倒让你给先用了。”说完,女人转身摸出手机边和李中信打电话边走向厨房去取准备好的刀具。
当她取来刀具时,却发现地上的李光竟然不见了,正在苦思纳闷时忽闻头顶“卜卜”两声白炽灯猛地就灭了,四周沉到了黑暗里。
一股寒意刹那涌上了女人的心头,女人握着刀心毛烘烘的、一阵阵的发怵、绷紧,舌头也开始僵硬,突然猛地一个激灵,女人记起厨房里似乎还有半截房东留下来的蜡烛,她强忍着内心的恐惧摸黑来到了厨房,果然在在窗口的位置女人摸到了那半截蜡烛。
蜡烛被点燃后释放出幽蓝浑浊的微光,女人举着蜡烛颤抖着身子又回到了前厅,这时前厅不知什么时候竟变幻成了女人自己家的模样,女人正寻思是不是自己走错了地方,突然,门“吱”地一声打开了,门外钻进来一个人的脑袋,烛光太弱女人看不清来人的脸,她只得小心地将蜡烛移到了来人的跟前,突然,恐怖如胶一般地在粘住了她的喉咙,她感到自己的脖子正在慢慢地变得僵硬、冰凉、身上的血液似乎就在那瞬间停止了流动。
是毛三,毛三正嘿笑地望着她,女人全身的神经突然崩溃,她扬起手中的尖刀猛地向来人刺去,一刀、两刀、三刀......来人还来不及说出一个字便倒了下去。
未几,女人喘着粗气略有些清醒,惊魂未定的她恍惚中似乎看到倒在血泊中的毛三突然动了一下,女人倒吸了一口气不禁后退了几步,后退的过程中她感觉自己撞上了一个人的身子,女人惊慌中扭头,烛光萤萤地照出另一个毛三的脸,身后的这个的毛三正低头端坐双目紧合,女人傻眼了,她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后绝望地举起尖刀向眼前坐着的毛三刺去,此刻她的脑子已经一片混沌......
刺完后她已极尽虚脱,没走几步就昏昏沉沉地倒在地上。
这时,侧壁橱柜的暗阁忽然窜出来一个娇小的身子,在烛光的摇曳中掩映出张寡妇那秀美动人的脸,她轻手轻脚地走到女人身边弓身取走了那半截蜡烛后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附近的居民在寿品店发现了两个倒在血泊中的男人和一个疯疯颠颠的女人,疯女人逢人就说她死去的老公又回来找她了,还手握尖刀向周围的人乱刺一气,半个小时后警方带走了两具男尸一张纸和那个疯女人。
后来,大家的流言分成了三个版本开始传开。版本一,这三人一同撞死了毛三,毛三的冤魂回来索命将他们杀了。版本二,毛三的老婆良心发现,设局为毛三报了仇。版本三,毛三根本没死,他自己伺机把仇报了。
一个月后,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警查带走了原烟杂店店主张寡妇,没过多久大家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原来那张寡妇是毛三的情人,那半截蜡烛也不是普通的蜡烛,是张寡妇加入致幻剂后特致的,李光和张中信都是在毛三老婆刘雪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给杀死的,不过刘雪是真的疯了,估计她的后半生将会在精神病院渡过。
这世上本没有鬼,真正的“鬼”是潜藏在人内心深处的自私、贪婪和无止境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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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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