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婚,中介非诚勿扰征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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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找假女儿偷卖他人房 被识破拒退定金(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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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房产中介相互勾结,找人冒充房东之女,将代售房屋高价卖出以赚取差价。本完美的一场“演出”,却被购房者无意撞破。目前,尽管购房者已拍摄中介人员冒充房东之女的视频,但两个中介拒不退还定金,且不畏购房者报警。
5月29日,网友无止境在汉网发帖,讲述日前遭遇的一场假女儿代售父亲房产的好戏。
代父卖房三方签订合同
20日,该网友到武昌丁字桥看房,咨询了武汉诚顺房产中介。中介工作人员谭婷婷带其看房。网友购房心切,当即委托诚顺中介的店长喻友情约房东带上两证和身份证明下午三方见面签约订房、商讨房价。
当日晚8点,一名30岁左右,名叫李红芝的女子赴约。她自称是房主李明达的女儿,而李明达本人70多岁了,身体不好住在乡下。她承诺,在房子成交时,肯定会李明达到房管局签字过户。网友查看过李红芝携带的两证及其身份证后,要求看李明达身份证原件,李红芝答应隔天送到诚顺中介。
当时网友、中介、李红芝签下了三方合同以15.8万的税前价格成交,同时交纳5000元定金给武汉诚顺中介。合同上写明如因产权纠纷不能过户的,定金全额退还。李红芝走后,网友要求诚顺中介店主喻友情签下李红芝是房东李明达女儿身份的担保责任书。
22日,网友到诚顺中介查看房东身份证,被告知晚点送来。
撞破好戏房东否认有女
22日,网友的母亲再度看房,偶遇另一家中介带人看房,并告知16.5万可以包税成交(网友与中介商议的包税价大概17.4万,差价近一万元)。同时还从知情人口中得知,房东李明达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签合同的李红芝是武汉腾宇房产介的老板!
当天晚上,网友找到李明达的家,李明达此时还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卖出还签合同。他拿出户口告知网友没有李红芝这个女儿,并答应不会将身份证交给他。
讨回定金遭遇无理拖延
为了顺利讨回定金,23日,网友决定不提女子代父卖房一事,只是要求查看房东份证,见不到房东本人则取消合同,退回定金。
诚顺中介店长喻友情此时表态,这样的话生意可能做不成,中介可退还5000元定金,但需要一个退钱的程序。双方互相僵持两个多钟头,中介未退款也未有其他回复。
揭穿骗局中介不怕报警
网友此刻揭穿了诚顺中介与李红芝设下的骗局,报警处理。在中南派出所,诚顺中介负责人称,“110也不能解决问题,下午5点前到店里,过时不候,到时候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随后,网友一行又来到中南工商所,工商所的人员随同网友前往房东家里取证,证明房东李明达没有女儿,李红芝及诚顺中介并未得到房东的授权书。
5月25号早晨,诚顺中介负责人及律师和网友在工商所协商。中介方面要求网友提供不再购买这套房子的保证书,才能退还5000元的定金,网友不予接受。随后,诚顺中介又提出,网友需履行这个虚假合同,即必须购买该房,否则告其违约,需向诚顺赔偿房价10%的违约金。
工商所的人员随即反驳:房子还未过户,中介有何权力让网友签下不买该房的保证书?第二,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又如何能够履行?更没有违约金的说法。
网友表示,这段时间已经为此事劳神费力,损失远远超过5000元。网友要求诚顺中介退还双倍定金,诚顺所有当事人以及李红芝书面道歉。中介拒绝,目前网友已提出起诉。
律师看法:
汉网就此事连线律师吴良涛,吴律师称,此类案件有两个部门管理,即房地产管理局和工商部门。网友可以先去房地产管理局查询,该中介有没有合法资质,若有合法资质,中介的这种行为已经触法。另外,类似诈骗事件可去工商部门解决,工商有权扣押其营业执照,并责成退款。
吴律师介绍,根据合同法,此案的中介属于无权代理,事后也没有得到房主的追认,应属无效合同,定金条款也无效,因此定金必须退还!另外,诚顺提供的中介服务,是欺诈行为,有权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中介双倍返还中介费用。
对话内容:
李红芝:我跟你说这个房子是我买下来的房子,我跟你说清楚了。
网友:买下来可以过户?
李红芝:可以过户,完全可以过户网友:你昨天说不能过户呢?
李红芝:我买的我就可以过户!我为什么要骗你啊?
网友:你这不是叫骗?你说你是李明达的女儿呢?!
你说你是不是他的女儿?
李红芝:是,我是他女儿,我是说他在家啊,是的!
网友:那我们都了解清楚了呢,我们去了李明达家里。
李红芝:去就去了呗!
你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我打110的!!
网友:打都打了,你还不得了啊!来来来,给个正面相。
李红芝:你什么意思啊你?!
本文来自: 潮州生活网() 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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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租房人广寻出租信息
15:31:31 字体: 【大 中 小】 [添加到收藏夹]
  “急租!本人急租一套60—100平方米住房,联系电话,中介免谈。”
  “求租!结婚急需一套80平方米左右住房,中介免。”
  这一则则求租、急租启事看起来如此焦急诚恳,而令人吃惊的是,这些求租启事竟是中介公司自己为聚集房源玩的“双簧”。
  求租者竟是“搜房员”
  家住平凉路设计院家属区的杨女士,有一套空房,想出租。前两天在小区墙上看到一则急租启事,“转业军人,结婚急租一套房……”杨女士想将房子租给转业军人应该比较放心,便按启事上的电话和求租者联系。接到杨女士电话后,对方异常高兴,并立即告诉杨女士,他们当天下午就来看房。11日下午2时左右,来了两位中年男子,看房后说条件不错,回去考虑一下。12日,其中一名男子打来电话称,不想租这套房了,但他们有个电信局的朋友李女士想来看看房,杨女士爽快答应了。13日上午,杨女士请了假,等他们来看房,可看完房后的李女士没有要租房的意思,很快离开了。杨女士觉得不对,便问那位男子,是否真的有租房需求,其中的一位男子直言说,其实我们就是房屋租赁中介,你放心这房子一定能租出去,地段好,你自己租只能租500元,我们600元给你租出去。上当受骗的杨女士立即质问与她联系的男子,怎么能这样做事?然而对方还没听完,便争吵起来。之后杨女士的手机、家里电话便铃声不断,都是来自这家中介的骚扰电话。记者在调查中拨打了所谓急租启事的电话,竟有求租者直言不讳的称自己就是中介,对你的反感他们似乎若无其事,只是一味的称,会为你要出租的房子租个好价。如果你挂断电话,他会穷追不舍……
  小区求租信息七成有假
  11月14日,记者来到兰州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部,据该部张副部长介绍,房屋租赁市场在近10年的竞争中,逐步走向规范。不规范的房屋租赁公司逐渐被“挤出”市场。10月底,他们刚对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65家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0家分支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出20家无证企业、向12家违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经介绍,在这些不规范的房屋中介公司里,有相当数量的员工冒充租房人搜集待租房屋信息,他们被称为“搜房员”。这些搜房员每天被派往各处,搜集待租房屋信息。他们需要弄清楚待租房屋的布局、厅室比例、面积以及与房东的联系方式。他们慌称自己是学生,或是外来务工人员,什么都可以,但不会说自己是房屋中介公司的员工,因为业主对中介比较反感。张副部长说,在10月底对房屋租赁中介市场检查的过场中,在静安小区被查的6个求租启事中4个为中介公司,并且无资质,检查中发现小区内张贴的求租信息几乎7成为中介公司所为,并且采用这种方式来收集房源的中介几乎都没有中介应该具备的《兰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属于非法中介,有欺诈行为。
  出租房屋应如何选中介
  兰州市市场监督检查部负责人认为,在目前房源渠道较窄的情况下,出租者找中介公司,很容易被不法中介利用,从而上当受骗。针对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讲,在选择中介公司前,不要盲目怀疑,也不要轻易的信任,可先到网上进行查询,或直接到兰州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该中介公司背景、经营情况、资质,有无不良记录等情况,以此来判断所选中介的资信是否良好,确保在中介交易中的安全性。(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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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冒充房主、拖延骗取押金 租房留神假冒房主
日 07: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 通讯员冯松 杨雪翎)“我出差啦,我在四环堵车啦,我很忙改天再来吧……”如果租房人在中介带领看房时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那房屋中介多半是在骗人。日前,市一中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黑中介”利用虚假租房广告骗钱的诈骗案,中介老板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日,有伪造居民身份证案底的吴仕斌以每月千余元的价格取得了北京亚太中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经营权。
  在办理租赁手续过程中,公司首先收取求租人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看房押金,然后才由公司的业务员陪同前往。但是,到达所谓的出租房以后,求租人并不能进入,“训练有素”的业务员总是要求租房人先不要上楼,先给出租人打个电话再说。然而,电话那端的回答永远是:“我出差啦,我在四环堵车啦,我很忙改天再来吧……”其实他们将电话打给的都是公司的“业务员”。此后就是一拖再拖的缓兵计,直至超过双方约定为期一个月的看房期限,“顺理成章”地将看房押金据为己有。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吴仕斌等人共骗取了事主杨某等44人的3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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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租房后冒充房主 房屋中介职员骗财两万被判刑
来源:法制晚报
北京某房屋中介公司职员秦某多次伙同自己的女友及同事,以先租房、后冒充房主转租房屋的手段,骗财2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秦某等人分别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有期徒刑10个月。
  2004年3月,秦某和女友段某将其租住的房屋转租。秦某带事主高某等人看房后,由段某冒充房主,出面与高某签订租房合同,骗取房屋租金6000元。
  2004年7月,秦某伪造了一份产权证,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事主陈某3000元。
  2006年7月,秦某和同事汪某合谋,再次骗取王某等人租金1.5万元。日,段某等人被抓获。(李奎 牟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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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冒充业主卖房诈骗88.5万企图出境时被抓
日 11:07 文章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胡利 通讯员 花法宣)一家物业代理公司的分行经理,以收取放盘业主房产证的便利,再以假公证书冒充受到放盘业主的委托,骗取了买房客户的款项高达88.5万元。当他准备从拱北口岸出境时,被边检人员抓获。记者昨日从广州花都区法院获悉,黎某某已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0元。
  黎某某在花都的一家物业代理公司上班,职务是分行经理。今年4月初,他得知有一套位于花都的房子在物业代理公司放盘出售后,即与邝某某共同密谋诈骗。接着,黎某某收取了放盘业主的房产证,再以假公证书冒充受放盘业主的委托,由邝某冒充放盘委托人开始对外交易。此间,黎某某以物业代理公司的身份,与韩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韩某夫妻俩55万元。为此,韩某在房管部门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证。
  另外,黎某某还冒充放盘的张某某的委托人,与李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骗取李某33.5万元,相关房屋也在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连续骗取两笔巨款后,黎某某与邝某某将所得赃款的其中一部分,购买了一辆现代跑车和一辆丰田花冠汽车,余下部分赃款则由邝某某掌握。
  今年5月5日下午4时许,黎某某打算从拱北口岸出境,没想到通关时被边检人员抓获。边检员当场从其身上缴获赃款人民币2.2万元。破案后,已起获现代跑车和丰田花冠汽车,黎某某的父亲代其退出了犯罪所得的赃款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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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冒充购房者骗房主& && &地点:深圳
& & 差价金额:7万元
& & 2007年7月初,杨先生将位于福田区城中雅苑的一处房产同时委托给多家地产中介公司出售,预售价265万元。7月8日,杨先生接到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城中雅苑分行置业顾问张小姐的电话,张小姐告诉杨先生,客户韦某看中了他的房子,愿意出价260万元购买房子,并已支付5000元押金。
& & 7月10日,杨先生与韦某协商后,以263万元成交,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首期款为20万元。签订合同时,韦某称暂时拿不出首期款,过几天在付款,先向中介公司交付10万元定金。
& & 7月29日,杨先生在上网时无意发现,自己刚卖的房子正在网上销售,卖房者正是买自己房的韦某,只是售价成了270万元。与对方联系,对方称自己是该地产公司的置业顾问。
& & 为此,杨先生多次向该公司投诉,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韦小姐现已离职,如果杨先生对此次交易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韦小姐却称,此事与她个人无关,请杨先生找公司协商解决。
& & 《地产SHOW》点评:这是非常典型的中介吃差价案例。中介公司人员冒充购房者,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隐瞒真实价格,骗取不正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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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扮房客转租吃黑钱
中介扮房客转租吃黑钱 提醒:重点审查租房用途
  最近,陈女士一直为一件事郁闷着。去年6月,她将自己购买的新毛坯房通过中介公司出租,没想到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却隐瞒中介身份伪造合同,将房子租下来后以高价转租给别人。今年7月4日,陈女士想赔偿违约金收回房子,租房者却表示房子不是向她租的,3年合同没有到期前不会搬走,再回去找中介公司时,公司早已没了踪影。
  房子被转租当宿舍
  陈女士买的房子位于石虎关立交桥旁。去年初,她来到民航路的昆明正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9分部登记,将自己近140平方米的4居室出租。几天后,年轻女子陈素玉找到陈女士后说,她是禄劝人,在昆明做点小生意,想把房子租来堆放货物。
  经过协商,去年6月20日,陈女士和陈素玉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规定陈女士以每月500元的价格将毛坯房租给对方,合同期限为3年,中止日期为日。合同约定,租房者可自行装修房屋,合同期满后不能拆走,且可以转租,3年内租金不变。
  今年6月,陈女士来收取下一年的房租,可一进门看到的景象让她吃惊不小。原来,陈素玉已经将房子转租给了昭通人张某,张某在昆明开了一家小公司,就租了房子作为公司宿舍,里面住了8个人。
  由于不满租房户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人当宿舍,以及房子装修质量低劣,陈女士想找到租房者陈素玉收回房子,并按照合同规定向陈素玉赔偿违约金,可陈女士随后的追查,让她发现了这个“房屋中介冒充租房者吃黑钱的租房陷阱”。
  中介伪造合同转租房
  “她竟然冒充我的签字伪造合同!”陈女士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看到的2份合同让她异常气愤。第一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陈女士和陈素玉,房子租金改为了每月1200元,陈女士的签字是冒充的。第二份合同是陈素玉和张某签的合同,合同注明租金每月1100元,合同期限延长到日,最后签名是“杨斌代签”。
  从这两份合同不难看出:陈女士的房子以每月500元的价格租给陈素玉后,陈素玉进行简单装修后以每月1100元的价格转租给张某,为了让张某相信租费很低,陈素玉伪造了“租金1200元”的那份合同。
  6月底,陈女士再次来到当年的昆明正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9分部,中介公司已经不在。打电话给陈素玉,对方称她不在昆明,房子的事全权委托给代签合同的杨斌的姐姐,以前他们是39分部的员工,杨斌是分部的负责人,当时是杨斌和陈素玉合伙租下陈女士房子的。
  拿着房产证进不了门
  经过电话采访该公司前39分部的上一届负责人王艳芳,证实去年杨斌确实是房屋中介39分部的负责人,陈玉也是中介的员工,只是与陈女士租房时隐瞒了房屋中介人的身份。
  昆明正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和每一个分公司都是签过协议的,分公司发生纠纷总部不负责解决,陈女士只有找到当时的负责人杨斌进行协商解决。
  现在,陈女士想到自家房子看看也不能。7月4日下午,她和丈夫按响了自家的门铃,可10多分钟后还是没人开门。无奈,她只有打110报警。派出所的2名民警来看了陈女士的房产证后,又按门铃没有人开的状态下,民警答应陈女士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房门。屋里一名老妇人表示她们的房子是跟陈素玉租的,房租也是陈素玉找杨大姐代收的,租期是3年,在合同没有到期前她不会搬走,她租的房子跟陈女士没有关系。
  律师:中介公司欺诈房主
  云南艺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定龙表示,发生在陈女士身上的这起事件涉及2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如果中介公司代理房主将房屋出租给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情况属实,承租人和房屋中介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是对房主的一种欺诈。
  王律师介绍,本案中房屋中介公司和承租人的具体欺诈行为表现在:因为承租人对房主陈述其租房目的是用来堆放货物,房主正是相信了承租人的租房用途才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而事实并非如此;房屋中介公司和员工串通联合欺骗房主订立合同,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了合同内容,使房主钻进了他们设计好的“可以转租、可以装修”的租房合同圈套。
  如果帮房主出租房屋的中介机构确属昆明正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9分部的话,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中介公司的这种行为属公司内部的行为,分部所代表的是公司行为,其后果只能由公司来承担,公司总部不可能以它们与分部签订过协议而不承担法律后果。
  现状:房屋中介出现快消失快
  近日,记者走访了人民西路、白马、丰宁片区的近30个房屋中介公司发现,30家中介公司有16家没有营业执照,有7家挂的是总店的复印件,还有7家表示正在办理。
  在昆明房屋中介业小有名气的裕兴中介公司资深人士介绍,目前,昆明的房屋中介非常混乱,很多中介本着“打一枪换个地方”的战略,用骗取中介费、转租牟利等各种方法赚昧心钱,发生纠纷就彻底消失。
  另一种就是挂靠某个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总公司不参与分部的任何管理工作,导致分部本身就是一个“黑中介”。
  管理方:纠纷投诉逐步上升
  昆明市房屋中介管理处一名负责人介绍,目前昆明市登记在册的房屋中介公司大约有200家,昆明房屋中介正面临信任危机,而且这种危机已经到了可怕的地步。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昆明房屋中介挂靠的情况很明显,但按照规定任何中介的分部都必须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等证件。由于房屋中介“出现快、消失快”的现状影响,由此引发的纠纷投诉也有逐步上升的势头。
  提醒:重点审查租房用途
  王律师提醒,房主在出租房屋时除了谨慎外,重点应注意审查承租人的租房用途、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是否允许承租人装修房屋,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用途而作他用,则属承租人违约,房主可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裕兴中介公司的资深人士也提醒,群众在寻找房屋中介出租、销售、购买房屋时一定要查看中介公司的合法证件;签订合同时除了辨清对方的身份证信息外,还要确定中介公司的印章有无法律效力。 (都市时报 作者: 毛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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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员工自曝租房黑幕
【案例导读】房屋中介,给有房出租和想租房住的人带来了方便。但一些不法中介所却搅乱了市场,给房东和求租者带来损失。
& &两名女士,自称“在中介所干了4个月,却没做一件好事。”两人说,想把不法中介的骗术公诸于众,以免大家上当受骗。
& &【案例正文】
& &40多岁的秋女士告诉记者,她2004年9月进入贵阳市南明区一家房屋中介所上班,干了整整4个多月,做了上千起生意,却没有做成一桩正经生意,“干的都是一些骗人害人的勾当”。
& &当她看到被她骗的外地打工者、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哭泣时,终于不堪良心谴责,决定辞职。
& &骗术一:一会变“房客”一会演“房东”
& &房屋中介所找到有房出租的房东,往往会以各种“优惠条件”为幌子,在极低的价位下代理租房。拿到房屋钥匙后,又会以“不收中介费”为由,抬高房屋租金,高价将房子租出去。“吃差价最高的,每月达到3000多元,当时被骗的是一个老外。”交易过程中,为避免让房东和租房者见面,他们往往叫内部员工扮演房东或求租者,两头“演戏”。
& &骗术二:低价位“靓房”永远租不到
& &中介所先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中介所中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租金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200元到500元的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就会找各种借口,“不肯出租”了。如果顾客找公司退钱,公司会说,双方已签了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这时,顾客往往也无可奈何。
& &骗术三:带你“绕一圈”就收“信息费”
& &有人打电话来求租房屋,中介所会称,不收取中介费。等将求租者骗到中介所后,再收取30元到200元不等的“信息费”。随后,中介所会用汽车带求租者到各个地点看房。但是,这些房屋要么价格奇高,要么根本不符合求租者的要求。反正,不会让求租者找到合适的房屋。用他们的行话来说,这叫“绕单”。最后,房屋中介会以“已经看了房、提供了信息”为由,拒绝退还信息费。
& &昨天,记者自称求租房屋,打电话到秋女士原来所在的房屋中介所。接电话的女士称,他们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因为他们只从房东处收费。随后就要求记者亲自到中介所里去看一下。没多久,记者又自称有房要出租,再次拨打这个电话。这次,同样是这位女子接的电话。她又说:“不向房东收取中介费,只从求租者处收费。”
& &骗术四:累得你“放弃”中介费不退
& &只要有人打电话到中介所,无论顾客希望租多低价格的房屋,中介所一概都说“有”。“根据贵阳市的市场情况,在中介所想租到300元以下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秋女士说,她就曾经骗过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这位女生说想租每月150元的单间,当她到中介所后,秋满口答应,说有这样的房屋。等女学生交了中介费后,她就带着女学生到处看房子。“房子当然是找不到的,接连三天,直到这名女学生累得不行,自动放弃为止,中介费当然也是不退的。”
& &骗术五:“本人有房出租”多为中介冒充
& &由于欺诈行为太多,现在许多求租者都不相信中介所。为找到客源,中介所会叫员工半夜到市内各处张贴野广告,写明“本人在附近有各种类型房屋出租”。有时还煞有介事地写一句“谢绝中介”。其实,其中大部分都是中介所,当有人打电话时,要么假装房东,吃差价,或者直接摊牌说是中介所。
& &秋女士称,她能说普通话,又会说地道的贵阳话,几乎每天都要扮演几次房东或者顾客,最多的时候一天扮演10次,回家又骗家人:“我干的是正当活路”。一整天除了睡觉外,完全处在一种谎话的世界中,良心不断遭遇拷问,心情难过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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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月 发表日期: 07-12-13 08:51:51
最近要租房子,就在好多网上找一些个人的租房信息,不打算通过中介来找,
可我三天之内大约打了60多个电话,3-4家已经租出去了,看了2次房子,其他的50多个电话全是中介公司冒充个人发布信息!
昨天又询问到一个,约好晚上7点左右看房子,那人自称是房主,不是中介,能到晚上我下班后,坐车到了她指定的地方后就一直等,等了十分钟她也没出现,我就再次电话给她,她说马上就到,紧接着我就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问那房子租不租,我问他是哪里 个人还是中介,他说是中介,我回答说不和中介合作,就挂了,刚挂断2分钟,又一个陌生的号码给我打电话,就是那个所谓的房东,她问我怎么不租了,我当时问你是中介啊?那女孩说对!
之后我很生气,我说是中介就滚蛋,我就挂了,然后我又给那个房东的手机打过去,还是刚才那女孩接的,我问她 你到底是不是房主,她还说:是!我说那你刚才说中介,她又说我通过中介代理 了!我问:那我签合同和你签还是和中介签,她说和中介签,我说那算了!
我有种受骗的感觉,很生气,我后悔应该把她约出来,然后报警,可也不知道警察管不管这事!!!!!!!
以后这种情况没法避免,中介完全可能冒充房主,我在电话里根本辨认不出来,
天啊,谁能还给我一片纯洁的租房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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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中介常用的五大骗术
发表时间: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一:骗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二:巨额差价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这个骗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其一就是&看房费&。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其二就是&信息费&。所谓信息费是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一般为300-500元,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更多阅读:12万3年增值200万 单身美眉的房产理财路
  骗术五: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首先,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的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有关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就要请房客要提高警惕,中介公司很可能与其内部员工通过唱双簧的把戏,骗取房客的中介费。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第二,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时,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其公司与业主私下签约,则房主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其次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房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本文摘要】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一:骗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二:巨额差价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这个骗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其一就是&看房费&。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其二就是&信息费&。所谓信息费是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一般为300-500元,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骗术五: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首先,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的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有关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就要请房客要提高警惕,中介公司很可能与其内部员工通过唱双簧的把戏,骗取房客的中介费。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第二,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时,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其公司与业主私下签约,则房主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其次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房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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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多价格差异大 不良租房中介忽悠百姓 中国江西新闻网 (江西新闻网、中国江西网、江西网)
或因房价居高不下,经济收入有限;或因工作调动与不稳定;或因打工挣钱;或不愿意成为一名“房奴”,变作生活重压下的“蜗牛”……于是,不知不觉中,“租房族”这个新的群体在南昌渐渐衍生开来。  租房中介给人们的房屋交易带来了便利,却也暗藏着诸多陷阱。面对消费者警觉意识的不断增强,租房中介也设计出了花样翻新的陷阱,引人就范。近日,记者对南昌租房中介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有位曾在租房中介干了4个月的卢溪想把不法中介的骗术公诸于众,以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冒充租房人收集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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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在每个房屋中介公司里,都有相当数量的员工冒充租房人搜集待租房屋信息的工作,他们被称为“搜房员”。这些搜房员每天就派往南昌的各个领域,在那里搜集待租房屋的信息。他们需要弄清楚待租房屋的布局、厅室比例、面积以及与房东的联系方式。按规定,每个搜房员每天至少搜到一个房源,至于他们用的是什么方法,公司不管。
  卢溪在租房中介是做搜房员。据她讲,搜房员在搜寻房屋信息时,都是以自己要租房子的名义来进行的,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和业主(在房地产界,待租房屋的房东被称为业主)谈一些具体的问题,了解到一些实质的信息。他们慌称自己是学生,或是外来务工人员,什么都可以,但就是不能说自己是房屋中介公司的员工,因为业主对中介人员的态度几乎从来都是“拒之门外,一律免谈”。
  ■房屋租金中介说了算
  记者在南昌市各大小房屋中介机构看到,每家中介公司所张贴的租赁价格都参差不齐,有100元左右的单间,300~500元的经济房,也有2000元左右的豪华房,而最受欢迎的出租房就属300~500元的中低档房屋了。
  一位租房中介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房屋的租价不等,内部的设施、装修和功能也不尽相同。低廉的房屋内不带家具,中档一点的就有部分日常家具,好一点的还有电器,但大部分都是旧的。豪华房虽然价钱比较贵,但是内部设施齐全,里面的装修、家具等都很新。
  当记者问起这些价格的定位有没有什么固定标准时,这位负责人笑着说,价格是房主结合房屋楼层、装修、地理位置和南昌市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而定的,出入不会很大。房东如果不经过一番市场调查,其所定价位与市场平均价位差异较大的话,那房屋就比较难租出去了。据记者了解,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在房屋的价位方面虽然差距不会很大,但目前还没有相对固定的收费标准。
  ■租房中介费不统一
  据调查,目前南昌几乎所有的租赁公司都会在租房前收取30~50元不等的“看房费”,另付的中介费则根据成交后月租金的多少不同,各中介公司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中介费不统一的现象极为普遍。南昌温馨房屋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公司规定月租金在600元以下的房子收取中介费200元,600元以上的房子收取月租金的一半。而红发租房中介规定,看房收取50元,房子找好后,中介费与第一个月房租一样多。另外,英弛中介的老板见记者找房心切,同意不收看房费,但房子找好后,月房租的2/3费用一分不能少。记者采访发现,租房中介费用有很大的变化空间,许多中介为吸引顾客,可以放弃看房费;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收费一般较高,而一些小的中介公司活动性较大,大多都是与租房人协商来定。
  ■大小中介鱼龙混杂
  南昌温馨房屋租赁公司总经理黄立友告诉记者,许多毕业生和外地来南昌务工人员都需要租房,南昌整个租房市场出现供小于求的态势。依靠网上一些个人发布的出租信息,根本不能满足许多求租者的需求,经常是早上发布,下午就已经租出去了,所以大部分人要依靠中介公司。大市场引发中介公司如“雨后春笋”,目前南昌有上几百家中介公司,而且市场上还有很多“黑中介”存在,大小不一的中介公司鱼龙混杂,市场很难管理,导致收费标准各有差异。不少中介公司看中租房人急切租房的心理,多加中介费用的现象时常存在。
  ■消费者屡屡中招
  “看到站台、电线杆上贴的那些出租房屋的小广告,我心里就气”,求租受骗的李敏愤懑地对记者说。两个月前,刚刚调动工作的他准备在南昌市叠山路附近租一套两居室。一次在公交车站候车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一张贴在站牌上的出租信息:一套月租550元的两居室正在寻租。通常这个地段的两居室要800元左右,于是他拨通了小广告上的电话。
  李敏说,接电话人自称是租房中介的业务代表。他告诉罗毅,在叠山路附近有两套月租550元的房源。李敏急于看房,便按照规定交纳了100元的看房服务费。然而,李敏却被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带到中山路去看另外两套房子。第二天,李敏就接到了中介公司的电话,说叠山路的房子已被人抢先一步租下了。李敏要求退回服务费,可他们却不肯退还,并承诺一定给找到满意的房子。接下来两个月,中介总是故意推荐一些不是条件太差,就是租金太高的房源。李敏苦笑地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啊。”
  记者了解到,除租赁外,不少消费者在通过中介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也会遇到类似被忽悠的情况。中介公司通常是想方设法,吃了卖方,再吃买方,获取高额差价。“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宣传部部长张琛告诉记者,在他们接到的各类投诉中,关于房屋中介的投诉占了很大一部分,问题主要是:虚假宣传、乱收费、轻许诺、合同中有霸王条款、偷换概念等。一些中介公司不具备中介资格,擅自从事中介业务。有的虽然具有合法中介资格,但却违章违法经营。有的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源,诱使消费者掏信息费。有的则与卖方串通一气,甚至不惜自己扮演“托儿”,不但轻松赚到中介费,还把违约的责任推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
  ■中介员工揭露5大骗术
  在采访中,卢溪告诉记者,他们原来在八一大道一家房屋中介所上班,干了整整4个多月,做了上千起生意,却没有做成一桩正经生意,“干的都是一些骗人害人的勾当”。 她们向记者讲述了租房中介通常用的一些骗术。
  骗术一:一会变房客 一会演房东
  房屋中介所找到有房出租的房东,往往会以各种“优惠条件”为幌子,在极低的价位下代理租房。拿到房屋钥匙后,又会以“不收中介费”为由,抬高房屋租金,高价将房子租出去。“吃差价最高的,每月达到3000多元,当时被骗的是一个老外。”
  交易过程中,为避免让房东和租房者见面,他们往往叫内部员工扮演房东或求租者,两头“演戏”。
  骗术二:低价位靓房永远租不到
  中介所先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中介所中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租金都远远低于市场价。
  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200元到500元的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就会找各种借口,“不肯出租”了。如果顾客找公司退钱,公司会说,双方已签了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这时,顾客往往也无可奈何。
  骗术三:带你绕一圈 就收信息费
  有人打电话来求租房屋,中介所会称,不收取中介费。等将求租者骗到中介所后,再收取30元到200元不等的“信息费”。随后,中介所会用汽车带求租者到各个地点看房。但是,这些房屋要么价格奇高,要么根本不符合求租者的要求。反正,不会让求租者找到合适的房屋。用他们的行话来说,这叫“绕单”。
  最后,房屋中介会以“已经看了房、提供了信息”为由,拒绝退还信息费。
  骗术四:累得你放弃中介费不退
  只要有人打电话到中介所,无论顾客希望租多低价格的房屋,中介所一概都说有。
  “根据南昌市的市场情况,在中介所想租到300元以下的房屋(两室一厅),根本就不可能。”卢溪说,她就曾经骗过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这位女生说想租每月250元的两室一厅,当她到中介所后,卢溪满口答应,说有这样的房屋。等女学生交了中介费后,她就带着女学生到处看房子。
  “房子当然是找不到的,接连三天,直到这名女学生累得不行,自动放弃为止,中介费当然也是不退的。”
  骗术五:有房出租 多为中介冒充
  由于欺诈行为太多,现在许多求租者都不相信中介所。为找到客源,中介所会叫员工半夜到市内各处张贴野广告,写明”本人在附近有各种类型房屋出租“。有时还煞有介事地写一句”谢绝中介“。其实,其中大部分都是中介所,当有人打电话时,要么假装房东,吃差价,或者直接摊牌说是中介所。
  卢溪称,她能说普通话,又会说地道的南昌话,几乎每天都要扮演几次房东或者顾客,最多的时候一天扮演10次,回家又骗家人:”我干的是正当活路“。一整天除了睡觉外,完全处在一种谎话的世界中,良心不断遭遇拷问,心情难过到了极点。
  ■租房者对中介不信任
  据了解,虽然南昌的中介公司为数不少,但有些租房者却不是很情愿去找中介租房。
  昨日,记者在租房中介随即采访了几位求租者,他们表示租房不愿找中介。一位姓杨的求租者告诉记者,中介收取的费用太贵了,除了要20元的看房费外,中介成功后还要一次性的收取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现金,感觉很不划算,所以情愿自己多走几条街巷试着问问,虽然这样辛苦点。
  记者采访了位于南京西路的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他认为中介公司向求租者索取看房费合情合理。中介公司的店面要租金,工作人员要发工资,而且房主在登记时也不需要交任何费用,所以中介公司向求租者收看房费和中介费也是一种劳力补偿。
  ■房屋租赁市场需规范
  究竟租房中介费用该如何收取?记者采访了南昌市物价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暂时还没有租房中介费收取的标准。
  南昌市房管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要有房产部门颁发的中介服务资质,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才有资格经营和收费。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应该在服务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如果中介机构在带顾客看房前告知需“看房费”,不属于违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租房者接受服务收取费用的,接受委托事先不告知收费标准进行价格欺诈的,都是属于违规。他还说,南昌市的房屋租赁有市场,但这市场目前还没有真正规范起来。南昌租赁市场要规范起来,还需要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
作者:刘平 熊颖杰 韩长明 陈柯
来源:都市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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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上房产中介的当
个别不法房屋中介公司最常用的做法是首先在报纸广告中刊登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吸引客户。比如,明明 “三室一厅”房东报价每平方米3000元,他们在广告中却刊登2500元。客户看到后肯定觉得便宜,将客户骗至公司,交押金,签一份“代理合同”,该合同中一般约定“在一个月后才可退金”和“与房东交换联系方法即算中介成功”。然后业务员陪同顾客去看房,中介公司一般会使出以下手段:
& & 假房东&&业务员陪顾客到某个楼下,这时由公司另一名业务员给该业务员打电话,冒充房东,说现在临时有事去不了,这时该业务员会让顾客接听电话,以表示确定房东有事来不了,顾客接听电话后冒充房东的另外一名业务员会跟顾客讲自己确实想把房屋租给他,并让顾客记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当双方回到公司后,业务员会立即翻脸说“你已和房东交换联系方法,中介已完成。”这时所交押金就归中介公司了。
& & 两头蒙&&业务员陪顾客去看实为3000元却报给顾客2500元的房屋,事先和房东、顾客都说对方当面不愿谈价钱,价钱的事都愿委托自己谈。这样,看房时房主以为是3000元,顾客以为是2500元,顾客满意后他就督促双方签一份不体现房租价格的非正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在双方商定的付款、交钥匙那一天,他会对顾客说房东现在将房价涨到3000元了,顾客当然不干,他就说那是房东单方违约,没有中介的责任,并且双方已签合同,中介已完成,押金不退。
& & 拉抽屉&&还有个别中介公司自己干脆出钱承租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同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都报2500元。每当顾客看房满意并签下合同后,就由业务员冒充房东出面找出各种理由不肯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合同,房东单方违约,中介费不退还。
& & 一头堵&&个别中介公司在欺骗了消费者之后,还纷纷设立了“监督投诉热线”,以便欺哄据理力争的顾客,不至于顾客向有关部门投诉。其手段无非是对顾客说押金根据合同无法退还,但出于爱护顾客可为顾客继续介绍房屋,顾客此时也无计可施,善良一点的还觉得公司的管理层不错,挺为他们考虑的。
所以,在租房时谨慎挑选中介公司,应该慢慢掏中介费押金,注意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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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个人房源还是中介贴 购房者无奈只能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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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展上小中介冒充房主留信息
上周末在工体举办的秋季二手房展会上,“个人房源信息发布区”吸引了很多购房者。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自称是“个人房源”的大部分是冒牌货,九成以上都是中介公司早晨7点赶来贴的。
为省佣金争看个人房源
昨天的房展会上,虽然各中介宣传阵容强大,但购房者似乎并不感兴趣,而是纷纷涌到“个人房源信息发布区”,认真翻看那里贴的房源纸条。纸条贴得里三层外三层、杂乱无章。不少人还在本子上记下中意的房源信息。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老大爷在本子上记下的房源信息已有8条。“为什么不找中介买房呢?怕吃差价吗?”记者好奇地问他。“即使不吃差价,光佣金也得一两万元呢”,老大爷向记者感叹道。
提前一小时中介开工贴条
中大恒基负责人张媛告诉记者,想省下佣金,这是很多买房人的心态。但她同时提醒,所谓的“个人信息”未必全都是真的,有很多是小中介留的信息。
当记者在摘抄这些信息准备回去打电话询问真假时,一个经纪人凑上来问:“想要哪里的房子?”记者摇摇头说中介免谈。他非常不屑地说:“别抄了,这上面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中介贴的”,他指着发布区说,“这上面有三分之一是我贴的,其余是其他中介贴的”。记者停下笔,问:“那你们得写不同的字体呢?”“公司人多得是,一个人写一张都用不完。”据他透露,“房展会8点开,我们早上7点就过来贴了”。他想了想又说,“谁要有个100多万元的房子,怎么会大早上赶过来贴一个条子啊?”
记者按照一些“个人房源”纸条提供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发现果然有九成以上都是中介房源。
购房者无奈只能碰运气
记者向一位正在认真摘抄房源信息的张阿姨询问如何辨别是否真是个人房源,她无奈地感叹道,“碰呗!这张就不是,和那张房源不一样,但字体却一样”。即使如此,张阿姨仍然不想找中介多花佣金。就连一些想从中淘些房源的中介来说,也是碰运气。一位摘抄房源信息的经纪人表示,看着像个人房源价格又合理的,就记下来了,至于是不是其他中介贴的,还得打电话问问才知道。
六成人选四环外二手房
昨天,为期三天的二手房赶集会落幕。本届展会意向成交210套,意向成交金额1.34亿元。与今春二手房赶集会相比,参展商少了一半。
记者了解到,展会现场六成以上的人选择了四环以外的房子,而2005年置业需求多数还集中在三环。中大恒基副总经理王彬分析认为,一是三环以内的二手房平均价格已经超过了6750元/平方米,而二手房的消费群体的经济实力相对来说比较薄弱;二是交通的便利以及外环社区配套设施的完善也极大地吸引了二手房客户。调查显示,目前通州、大兴、房山甚至燕郊的需求明显高于5月份工体展会的百分之二十五。
与“30家中介、10000多套房源”的春季二手房赶集会相比,本届展会仅中大恒基、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等几大中介公司的房源总量就已超过1万套,但参展中介明显少了多一半。据悉,除了有中介因没有好展位而没有参展外,小中介难与大中介实力抗衡也是参展中介减少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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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个“个人冒充中介”的——个人冒充中介 四处招摇撞骗
日14:18 东方网
  东方网4月29日消息:于先生想在五角场附近租一套房,在网上查到某个中意的信息,打电话过去,对方称自己就是中介,挂在个人售房信息里是为了招揽生意。随即,这个自称许江的人和于先生约在出租房处。他说房东没有时间,自己拿钥匙开门请于先生进去看房。于先生觉得不错,但这位中介说当晚务必要交定金。于先生没有见到房东,心存疑惑,就没有交钱。
第二天,这个自称许江的人又打电话过来,说已经约好了房东在那套房子见面。于先生过去,只有这中介一个人。推说房东不肯见他们,这个所谓的中介还是要求于先生把定金交给自己。于先生还是不答应,这人自讨无趣走了。
  当晚,于先生在网上搜房时又见到同样的手机号码,不过留下的房源信息和姓名不同。于先生托同事打电话过去咨询,果然还是同一个人接的电话。这回自称姓董的人提供给他同事的还是那套房子。于先生暗自庆幸没有上这个骗子的当。
  作者:李胜南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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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冒充买房人
到处张贴野广告
水母网&&日期: &&来源: 今晨6点&&  记者 纪殿国   
  本报讯 昨日上午,家住幸福祥和路 95号的刘先生,把一个在走廊内张贴购房广告的小伙子赶跑了。刘先生气愤地说:“这些人全是房产中介的业务员,天天来走廊内贴野广告,真是烦死人了!”
  记者发现该楼内墙壁上、楼梯上贴满了购房小广告。小广告有手写的、有打印的,上面大多写着“个人现金购房”、“本人高价购房”或者“本人急购房”等字样,留的电话也基本相同。 这些野广告像一帖帖膏药糊在墙上,如果揭下来,就把墙面上的涂料损坏了。
  记者随后拨通5个了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得知对方全部是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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