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京东京东散货分拣中心心在哪里

【日常交流】物流管理了解下,晒一下上个月的实习工资。本人在京东华东逆向处置服务中心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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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京东城市长江经济带(九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开园仪式在鄱阳湖生态科技城举行,九江市副市长李小平李小平表示,九江是江西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核心板块,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头号工程”,坚持以鄱阳湖生态科技城为数字经济的主平台、主阵地,扎实推进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成功引进了京东、华为等一批重大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强劲。此次京东数字产业园开园,是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数字经济企业聚集发展的新起点,必将对我市产业变革、产业升级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人工智能研究院副院长梅涛表示,九江产业园将围绕农特生鲜、电子电器、现代纺织三大本地重点产业,组建运营直播服务中心、商家服务中心、创新中心三大中心,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孵化、上行电商扶持、直播带货、培训等服务,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在九江聚集碰撞、融合发展。

  近年来,数字经济呈爆炸式增长,迅速成为经济增长的“生力军”、转型升级的“动力源”、优化治理的“催化剂”、产业发展的“新风口”。为抢抓发展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19年10月24日,市政府与京东集团签署合作,京东云正式成为市政府城市数字经济合伙人。双方以共建的京东云长江经济带(九江)数字经济产业园为源点,围绕农特生鲜、电子电器、现代纺织等九江三大本地重点产业,通过京东网络渠道,把九江“造”卖全国、卖全球,助力九江数字经济高质量。

  为减轻入园企业负担,带动经济活力,九江商务局在现场发布了《京东城市长江经济带(九江)数字经济产业园扶持政策》。政策明确,为入园企业免费提供一间办公间至2025年6月30日,所有入园并上行京东商城平台的企业,给予前30家企业每家2-6万元资源包扶持,对入园人才、企业等进行不同额度的奖励补贴,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打包”服务。仪式上,还进行了校企合作、入园企业、物流云仓签约仪式。

  当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主任、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陈进;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李勇坚分别就《O2O融合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理论解释与现实思考》与大家进行了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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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推动商贸消费再升级助力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年)》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九江推动商贸消费再升级助力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和近期全国全省商贸消费促进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二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再升级,助力打造区域性商贸消费中心城市,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商贸消费再提升再加强,以“发展壮大一批重点商贸流通主体、培育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提升一批辐射带动性强的商贸流通项目、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促消费节庆会展活动”为引领,实施“品质九江”“浔味九江”“遇见九江”“商聚九江”“物畅九江”五大行动,全面推动商贸消费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促进九江魅力商埠繁荣复兴,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

立足江西,放眼全国,融圈入群,努力把九江建设成国家级港口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长江中游赣鄂湘皖四省交汇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市商贸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商贸消费发展量质进一步提升,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商贸消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新突破,全面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到2023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20年的1196亿元增长到16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网络零售额从2020116亿元增长到2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社会物流总额从20209068亿元增长到110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下降至14.2%以下,年均下降0.1个百分点。跨境电商进口优质“海品”,实现年进口额突破5亿元。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数从2020年的1168户增加到1600户以上,年净增150户以上;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达50亿元的大型商贸企业1户。争创国家级商业街1条,在提升现有8条省级商业街的基础上再新增打造3条省级商业街。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从目前的6个增加到8个,大型商业综合体从2020年的15家增加到20家。(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排在第一的市直单位为协调调度单位,其他单位依照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一)实施“品质九江”行动,打造知名魅力商埠。

1.增加优质消费供给。聚焦“她经济”“童经济”“青经济”和“孝心经济”,积极推动“名企进街”“名品进店”,发挥进境粮食、肉类、水果口岸和综保区保税仓优势,扩大“海品”进口,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商贸品牌建设发展计划,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提高商品采购品质,丰富商品品种,提高商品档次。引进一批中高端商贸品牌,加快发展“首店经济”,全市在现有近100个高端商业品牌的基础上,力争3年内新引进高端商业品牌和高端零售品牌100个。积极培育引导本土连锁便利店品牌开设分店,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行动向乡镇延伸,本土连锁便利店品牌在现有93家分店的基础上,力争3年新增开设分店100家,推动我市的品牌引进培育工作在全省走前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突出在纺织服装、电子电器、绿色食品等优势领域,打造“九江造”拳头产品,提高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优化本地高品质产品供给。鼓励支持乡村振兴帮扶产品进菜场、进超市、进社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支持“一绿一红”茶叶、羽绒服装、农特生鲜、绿色家电、乡村振兴帮扶产品等“浔品”走出去战略,扩大“浔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推动老字号振兴发展,全面促进老字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和数字化赋能升级。在现有38家老字号企业的基础上,力争到2023年全市新增老字号企业1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壮大培优市场主体。通过本土培育、招大引强和鼓励上市等方式,进一步发展壮大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形成大型商贸企业“顶天立地”、中小商贸企业“铺天盖地”的流通主体培育新格局。全力支持联盛集团加快上市,打造年销售50亿元商业航母,力争全国连锁百强进位。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走出去”,在九江市外开设连锁分店或设立分支机构。合理规划和盘活做优城市商业综合体,提高现代化、高端化服务元素融合,增强消费虹吸效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重点支持联盛快乐城、九方商场、万达广场做优品质,联盛九龙广场打造城市商业标杆和中高端消费旗舰,铜锣湾广场、新天地购物中心、中奥乐盈广场盘活成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濂溪区政府,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特色店、专业店、专卖店、体验店进街区进商场,突出特色,优化服务,提升品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打造品质特色街区。深入实施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按照“动”“静”有别、“动”“静”结合的原则,打造一批高品质、多元化、有特色的示范商业街区。明晰商业街区“闹”、住宅小区“静”的规划定位,科学规划布局新建城市住宅小区商业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大型商场及各类中小特色专业店、品牌专卖店、线下体验店进街区,增强商业街区消费聚合效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中心城区重点推动大中路步行街数字化升级和九江阳街、浔阳记忆文化旅游城、联盛十里老街等项目建设。到2023年,中心城区培育3条以上富有特色的省级商业街,各县(市、区)集中改造提升1-2条特色商业街区,其中至少1条市级以上特色商业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优化升级商品市场。大力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行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重构,着力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商品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推动新雪域物流园产业链改造提升,琵琶湖农产品批发市场搬迁改造和提档升级,新赣北果品大市场建成营运,新三鼎装饰材料市场搬迁,宏大五金商贸城、现代综合大市场整合转型,华东装饰材料市场、国际汽车城二手车市场数字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浔阳区、濂溪区政府,九江经开区管委会)持续推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和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优化“菜篮子”购物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5.建设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形成网点布局合理、功能业态完善、市场主体多元、双向物流畅通、消费安全便利的县域消费场景。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鼓励城市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一批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的乡镇商贸中心。以乡村振兴帮扶村为重点升级改造新型乡村便利店,建设便民物流集散点。到2023年实现50%的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浔味九江”行动,打造特色美食之都。

6.铸就浔阳菜品牌。进一步深挖地方特色美食底蕴,建立浔阳菜标准体系,打响浔阳菜品牌。评选浔阳菜“十大名店”“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十大名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市餐饮烹饪协会)积极推广“浔阳鱼席”“春江花月宴”等招牌桌宴;讲好“明月鱼”等餐饮故事,做好“明月鱼”等传统餐饮品牌商标注册保护,打造具有九江特色的“浔阳江头”传统餐饮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贸促会,有关县〔市、区〕政府,九江宾馆、市餐饮烹饪协会)

7.做大浔阳菜产业。支持浔阳菜企业发展壮大,提升品味,引导浔阳菜企业走出去,重点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等大城市开设浔阳菜餐厅。以推广浔阳菜为主要目的,推进名菜进店、名店进街,提升打造庐山南路美食街、267文创园美食街、庐山西海柘林老镇美食文创园等一批九江特色美食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各县〔市、区〕政府,市餐饮烹饪协会)完善浔阳菜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九江农产品、调味品等食材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全面推动餐饮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23年,力争全市餐饮业营收规模从2020年的117亿,增加到20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限上餐饮企业从2020278户增加到400户,年净增加4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8.加强浔阳菜推介。通过“征集一句宣传口号、拍摄一部浔阳菜宣传片、编撰一本美食典籍、绘制一部美食地图,推出一批餐饮名店”,扩大浔阳菜知名度。加强新媒体推广,鼓励制作浔阳菜短视频作品,重点推广特色经典浔阳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引导民间美食达人、网红参与实地探店直播、网红打卡、网络美食评论,全网分享美食体验心得和菜谱,点评餐饮店铺,推介浔阳菜文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餐饮烹饪协会、市电商协会)

(三)实施“遇见九江”行动,打造活力时尚之城。

9.促进“商贸+”融合。围绕打造国际旅游城市,唱响“庐山天下悠”品牌,创新商贸服务业+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模式,建设一批商、旅、文、体、农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重点推动新旅浔阳里、庐山博纳影视文化城、浔阳古城、无喧谷文旅小镇等重大项目和浔阳记忆文化旅游城非遗文化体验街区建设。做优凯瑞田园综合体、仙客来灵芝园景区等农、商、旅融合载体项目。积极培育观光旅游、休闲农业、低空飞行、户外运动等消费新业态,延长消费链条,放大消费效能。丰富景区与城市互动体验,以旅游带动商流,拉动城市文化旅游消费经济。借力文化旅游、体育赛事产业发展,推动本地优质特色商品、特色美食进景区进赛区,扩大地方公共品牌“浔品真悠”推广,促进本地特色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0.“点亮”夜间消费。围绕“品、购、赏、游、健、养”等夜间消费元素,充分挖掘本地特色优势和自然禀赋,促进美食名吃、购物体验、文化演艺、旅游休闲、康体健身等多元化的夜间消费业态发展,推动建设一批书吧、酒吧、咖啡吧、康体健身、城市小剧场等高品质夜间消费场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继续开展九江“夜生活好去处”评选,激发广大市民消费体验热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政府,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中心城区重点打造信华城市广场“不夜浔城”、万达广场夜市街、快乐城-267文创园夜市街区、海韵沙滩夜游街区等一批夜间消费集聚区。各县(市)城区突出特色集中引导打造一条综合型夜市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发展电商经济。加快推动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电商与产业融合的电商发展新格局。到2023年,全市打造10个以上电商流量经济示范产业园和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0个以上公共电商直播基地,引进培育50家以上年网络零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不断做大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电商协会)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庐山市、修水县、都昌县、永修县电商进农村综合试点,推动浔阳区网农电商5G产业园区域电商物流分拨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引进阿里、美团、饿了么等重点电商赋能平台,深化九江市与京东科技的战略合作,应用“电商+”思维,加快推动传统商务企业、特色商业街、城市商圈、商品市场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支持联盛易佳购、乡村铺子、江州司马等本地电商平台进一步做大流量,做优品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大力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积极对接引进菜鸟物流等跨境电商企业设立区域分拨中心,加快综保区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体验店建设,做大跨境电商1210进口流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共青城市政府、九江经开区管委会)

12.培育新型消费。推动传统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引导专业市场以电商应用、场景体验、数字化智能服务为手段,从传统的现场、现金、现货“三现交易”模式逐步向“平台展贸化、品质国际化、推广网络化、服务深度化”模式转变。加快培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商贸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更多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聚焦“90后”“00后”等新生代消费主力的时尚化、多元化、个性化偏好,大力培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时尚消费等个性化消费新模式和无人超市、无人餐厅、乡村振兴帮扶产品无人商柜、乡村民宿、网红打卡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推进家政、康养服务业提质扩容和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生活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家政协会)

(四)实施“商聚九江”行动,打造来商纳贾大邑。

13.做旺促消费活动。各地结合地域文化、民俗习惯和消费特点,按照“无节造节、有节造市”要求,组织开展相约春天消费季、盛夏醉美浔阳夜、金秋消费促进季、岁末年初促消费、特色乡镇庙会等促销活动,提高节假日消费“热度”,持续做旺应季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重点举办好青岛啤酒节、鄱阳湖清水大闸蟹文化艺术节暨农民丰收艺术节、马回岭庙会、庐山西海旅游节等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濂溪区、彭泽县、柴桑区政府,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利用第十六届省运会和庐山国际半程马拉松等重要赛事契机,积极组织促消费活动,加强推介宣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八里湖新区管委会)支持重点商圈、重点商贸企业开展造节促销,举办各类购物嘉年华、欢乐购等让利促销活动,集聚人气商气,炒热消费氛围。探索电商促消费新模式,重点开展“赣品网上行·网上寻(浔)品”“双品网购节”“村播计划”“我为家乡代言”电商直播节等活动,推动更多九江本土商品销往全国和世界各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做活会展经济。积极引进和培育壮大会展龙头企业,不断推进会展业市场化进程,延伸会展产业链,积极申办高端会议,不断促进我市会展业稳步发展。加快推动八里湖新区保利艺术博览中心等会展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会议经济和地方特色会展,持续开展“一城一会一展”活动。以会引商,以展促销,每年市本级举办具有区域或行业影响力的品牌展会2个以上,县级举办特色展会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重点支持筹办全球商业领袖企业家峰会、庐山国际爱情电影周、庐山名茶名泉国际博览会、共青城羽绒服装周、家博会、童博会、春季(秋季)汽车展等展会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庐山市、濂溪区政府,九江经开区管委会,市会展业协会、市汽车流通协会、市家政协会)依托产业优势,积极推动产业专业性会展经济发展,重点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瑞昌家具展览会、都昌口腔产业展销会等产业展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瑞昌市、都昌县政府,九江经开区管委会)

(五)实施“物畅九江”行动,打造九省通衢之地。

15.发展航运物流产业链。加快推动区域航运中心建设,大力招引和培育港口后方物流集聚,发展多式联运,放大水运优势,做活水运口岸物流,提升“直航促三同”和通关便利化服务水平,增强“货聚九江”“赣货浔出”“优进优出”“大进大出”的能级。(责任单位:市港口航运管理局、九江海关、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强链主、组链群、通链点”,重点推动城西上港国际物流港、城西铁路专用线后续工程、航运中心信息化平台、赤湖航运物流产业基地、彭泽红光国际港及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柴桑区、彭泽县政府,九江经开区管委会)大力培育和引进航运物流产业链链主,重点支持瑞昌港区进境木材加工贸易、新雪域进境肉类产业链等带动性强的链主型物流园区(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瑞昌市、浔阳区政府)

16.完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商贸物流提质增效,提高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慧化、便利化、协同化、网络化水平。支持商贸物流企业提档升级,申“A”上“星”,到2023年,A级以上物流企业从现有的24家增加到40家以上,力争实现5A级物流企业“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物流协会)大力发展冷链物流,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销地集散等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发展。加快推动江西供销冷链骨干网九江修水、共青、德安、都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加快推动5-10平方公里狮子综合物流集聚区(公路物流枢纽港)规划建设,支持市交发集团、富和集团等本地国有投融资平台企业投资大型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京东、传化、菜鸟、顺丰、中储智运、正广通、江西万广等国内一线物流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政府、九江经开区管委会)全面启动城乡高效配送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按照“一县一中心”的总体布局原则,重点推动联商智慧仓储物流园和县级综合商贸物流集配中心建设,在中心城区和瑞昌市率先推动共同配送车队、配送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商贸配送站点建设,提高商品配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到2023年,力争50%以上县(市)完成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商贸消费再升级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抓手之一,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促进商贸消费再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明确职责要求,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用地、金融、人才、水电气等方面支持,落实好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市级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5000万元,设立现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现代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传统零售转型升级、打造浔阳菜及老字号品牌、商贸流通主体培育、物流业和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举办促消费主题活动和展会活动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等)

(三)优化营商环境。加快12345平台升级扩能,畅通市、县两级商贸流通健康发展投诉渠道,建立“红黄灯”快速响应预警机制,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的投诉、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商务局及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适当放宽管理限制,减少各种不必要检查督查,鼓励人民群众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和热情,杜绝低俗消费、反对铺张浪费,规范公款消费。(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纪委市监委)在不影响交通出行安全和便利前提下,允许商业街区临街门店经营企业,商户在限定时段、限定区域开展外摆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适当延长夜间消费集聚区内市政亮化、照明和公共设施开放时间,方便人民群众消费,营造浓厚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加强九江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宣传推广,为周边地区群众来浔消费提供交通、物流、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便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管局、市市监局)

(四)强化调度考核。搭建商贸流通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平台,加强消费统计分析,适当优化扩大社零统计样本范围,做到科学纳统,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常态化推进商贸消费再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增加商贸消费升级在全市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中的权重,考核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评办、市开放办)

附件:1.关于促进商贸消费再升级助力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30条政策措施

2.年九江市推动商贸消费再升级重点项目表

关于推动商贸消费再升级助力九江建设区域

消费中心城市的30条政策措施

九江自古就是商贸重镇。“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商贸消费是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商贸消费再升级,助力打造赣鄂湘皖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商贸主体做大做强

1.鼓励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18年起纳入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第三年由市级财政给予每户企业3万元奖励资金,各县(市、区)政府给予相应配套奖励

2.大力扶持商贸龙头企业。按上年度全市零售额排名前20位的重点商贸企业,推动其规模与效益倍增。入选企业每年零售额同比增幅达15%及以上且实缴税收保持增长的,给予其管理团队30万元奖励。对一年内零售额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年内每新增5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一年内连上台阶按最高标准奖励。对总部注册在我市、门店数达到10家以上的连锁便利店品牌,在市内每增加一家门店奖励2万元,市外每增加一家门店奖励5万元;对在农村开设乡镇品牌连锁便利店的一家门店奖励5万元。

3.鼓励工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鼓励大型生产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成立销售公司进行专业化营销,促进制造与商贸深度融合。工业企业成立的销售公司,纳入限额以上统计,按每增加1000万元零售额奖励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上限100万元。

4.推动商贸综合体独立核算。推动商贸综合体、商品市场改变收银方式,实现统一收银,注册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首次入库统计,入库当年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企业3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前述34小点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级受益财政参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即市与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按11比例分担,柴桑区及其他县(市)由当地财政负担。

二、支持商贸消费品牌建设

5.支持商业品牌引进。对首次入驻我市的高端商业品牌,一类、二类、三类品牌单体店配套省里奖励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首次入驻我市的连锁便利店品牌,单个品牌配套省里奖励不超过10万元。

6.扶持“老字号”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中华老字号” “江西省老字号”“九江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7.积极推动浔阳菜品牌建设。鼓励本土餐饮企业开设市外连锁网点,新增一家市外门店奖励5万元。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浔阳菜品牌宣传推广。每年安排20万元支持市餐饮行业协会开展品种创新、研发研学。

三、支持商贸新业态发展

8.支持夜经济聚集街区建设。对具有夜食、夜购、夜游、夜娱、夜赏、夜宿,城市休闲功能且融入地域文旅特色,有街区建设详细规划,夜间营业时间持续至次日凌晨2:00之后,停车位满足1000辆且注册商户200户以上的商业街区,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奖励50万元。

9.鼓励电商产业聚集发展。对成功引进50家、100家、200家以上电商企业或电商服务企业入园注册办公的,给予园区(或集聚区)运营管理单位产业集聚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培育新增年网络零售额超百万元电商企业30家、50家、100家以上或成功孵化实现年网络销售额超千万元的电商品牌5个、10个、15个以上的电商园区(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效益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10.支持电商示范创建。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评定的电商示范园区(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评定的电商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已获得上级支持资金的,可补足奖励差额。

11.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行业部门、经济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自建本地特色电商平台或综合型电商平台店铺,实现年新增网络零售额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平台建设运营企业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对本地电商平台实现年总网络零售额(含第三方进驻服务商)超10亿元的,按照平台年总网络零售额1‰给予奖励,但每平台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电商回浔”,对新落户注册九江,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年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达到前款网络零售额规模要求,从第二年度起,年度增长高于全市网络零售额平均增长水平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12.支持九江特产馆建设。对在阿里系、京东商城、拼多多、苏宁易购、抖音、快手等电商平台承办运营九江特产馆,且达到电商平台绩效考核标准一年以上的本地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3.支持消费服务场景建设。支持大型批发或综合市场构建城区1小时基本生活消费服务中心和打造主题体验式消费场景,单个项目建设规模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四、支持商贸消费载体建设

14.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对列入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商业街区,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按照政府部署开展全区域数字智慧化升级改造的,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商业街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15.支持优化升级商品市场。落实商务部等七部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对于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创新融合的转型优化的改建商品市场,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开展数字智慧化升级的,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16.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对拓展县域农村市场的大型流通企业,每建设改造一个乡镇商贸中心,按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17.支持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对开展数字智慧化改造建设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按投入资金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县乡农贸市场,新建的按投入资金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改造的按投入资金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省市两级资金可统筹支持同一农贸市场项目。

五、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18.支持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列入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新上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或新引进设立物流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区域分拨中心,按在九江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超过2亿元、5亿元、10亿元,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市、县财政各承担50%

19.支持高标准仓储设施建设。物流园区(仓储)企业新建高标准仓储类基础设施,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0%给予奖励补贴,但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20.鼓励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对省级以上链主型物流园区或企业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发展给予奖励,每引进一家在九江实现年度物流额规模5000万元、1亿元、5亿元以上的企业或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引进方和新开办落户方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支持物流园区引领资源整合集聚,物流园区吸引100家以上、200家以上、300家以上第三方物流企业、零担专线企业、物流服务企业入驻经营,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市、县财政各承担50%

21.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对成功申报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或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仓储物流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获得省级和国家级示范(重点)物流园区(平台)或物流企业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0万元。

22.支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对新建以服务社会各类企业为主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由市级财政按平台项目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补助,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注册企业用户1000户以上且年撮合交易额20亿元以上、注册企业用户2000户且年撮合交易额30亿元以上、注册企业用户3000户以上且年撮合交易额50亿元以上的,分别按年度给予绩效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市、县财政各承担50%,纳入城乡高效配送的公共信息平台除外。

23.支持物流新技术和标准化设备应用。物流配送、电商快递分拨企业新引进智慧化集配货一体化系统、仓储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无人搬运系统等高新物流技术应用,或新购进物流叉车、码(堆)垛机、覆膜机、物流预包装机、高位货架等物流标准化作业设备,由市级财政按总投资额20%给予奖励补贴,但单个企业最高奖补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租赁使用标准化托盘实现带托运输和作业的,按租金总额30%给予托盘租金补贴,但单个企业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购进新能源货运车辆的物流企业,由市级财政按照享受国家规定补贴后实际购车金额的30%给予奖励,但单个企业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4.支持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一县(区)一中心”要求积极推动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建设一个标准化综合型商贸物流集配中心、一支绿色配送车队、一个智慧化配送信息平台、服务覆盖90%以上镇、村的商品配送站点。市财政给予完成建设的每个县(市、区)体系建设项目补贴资金250万元,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1配套。各地按照商贸物流集配中心不低于40%、农村配送站点不低于30%、车队建设不高于20%、信息平台不高于10%的资金奖励占比要求安排项目补贴资金。

25.支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市本级和县级政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物流委托社会物流园区(含仓储,下同)企业承担建设重要应急保障物资仓配中转中心,由对应财政按照物流仓储设施公允租金标准的10%给予承办物流园区场地使用费用补贴,但市级和县级年使用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实际投入使用的,由对应财政按照物流仓储设施公允租金标准给予承办物流园区或仓储企业场地使用费用结算,原补贴资金即转为首付租金予以扣除。市政府每年设立70万元资金用于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供稳市工作。

26.支持末端电商快递物流体系建设。对建设城市社区信报箱、智能快递包裹柜等无接触配送投递设施,且正常运营并实现智慧化管理的,按照实际投资额20%给予建设运营企业奖励,但单个企业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快递物流企业延伸物流服务,在农村乡镇及以下按照有关规划设立寄递物流服务网点开展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且形成智慧化服务网络,按照农村服务网点数量给予快递物流企业及农村服务网点经营者各1万元补贴。

27.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着力打造“魅力浔城购”等系列促销节庆品牌,围绕重点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每年市级财政安排促进消费及夜经济专项资金400万元,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相约春天消费季、盛夏醉美浔阳夜、金秋消费促进季、岁末年初促消费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支持举办汽车展促销活动,对市内展销活动上购置参展新车的消费者,每辆补贴1000元。对市本级组织开展地方农产品上行和网络促消费活动的,由市级财政按照每场活动支持不超过10万元。

28.支持商贸企业赴外参展。经市政府批准的赴友好城市参展,展位费、设计搭建费、差旅费以及展会期间在展览馆发生的综合管理费用等,由市商务局制定预算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或省商务厅安排,市商务局组团赴外地参加政府展会活动,未单列财政经费的,给予参展企业展品运输费、人员差旅费等补贴,每户企业每次参展补助标准元。

29.支持商务行业协会发展。以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协会开展大型商务活动、开展综合或专题行业调研、制定行业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组织开展行业培训等。

30.市委、市政府为促进商贸消费升级决定支持的其他“一事一议”事项。

本政策除已明确市、县分担比例的外,其余均由市级财政承担。同一企业若同时符合市级层面同类型资金奖补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不重复获得奖励补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出台的政策,如有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具体申报办法另行制定。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的促进消费升级政策,并报市商务局备案。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具体运用中的问题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年九江市推动商贸消费再升级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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