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推荐》怎么样?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由罗伯特·马利根执导,格利高里·派克 / 约翰·梅根纳 / 弗兰克·奥弗顿的一部犯罪 / / 的,特从上的一些的,对能有。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一):你所相信的

  我们不是因为最终会战胜而了正义,我们选择正义是因为从的出发,是从出来的。所谓的在我看来是从来没有的,做一个的人,的,何所畏惧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二):太棒了

  看的有点,是对的,也有对逝去的,还有中的。

  黑白的非常,唯一可以与之相比的只有《最长的一天》。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三):如此

  只有在读过<<深处的>>,对美国的和隔离的大有所之后,才真正到此片的。

  它不是一部的,而是对的一场。

  tw,的和是什么?片中Atticus身处时的沉郁与。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四):电影微评:杀死一只知更鸟

  但没想到竟然是部以的来的影片。尽管时代的电影总有一种般的违和感,但黑白两只“知更鸟"的依然让人不已。 格利高里·派克扮演的芬奇律师外露,在汤姆门口阻止暴民的那场戏看得人,被选为影史第一果然!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五):有些

  虽然很,却以为过大。

  224分的电影,直到最后1小时才的。最后20分钟又是另,精炼,想说的事太多,所以显得有些拖沓。

  当然Mr. Good的还是,昨晚还看了他的《百万英镑》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六):

  一部片子吸引人,那是因为你跟片子了。对于种族我没有的感觉,反而是的几个的点滴让我。

  导演,替我下了的童年:的胎,的小,的野外经历;感谢儿时的玩半陪我一起度过;感谢对我的;当然,还有让我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七):脸谱化的

  对于美国南方的丑化,的。

  harper lee是个的。生活里也是乱搞,连男恋都不放过。

  下emmett till就知道 是强奸犯,还是强奸。强下就成了民权

  不多说了,有人想聊,以后再吧。前半,后半部分想吐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八):的视角

  整个的视角非常奇怪,又是,又是大量视角,本以为是戏的法庭戏却非常少,儿童视角下的本片简直是片,各种迭出,上是,却在上很有惊悚,Gregory Peck的也没有比多,但是表演是的,没有白拿,不过整个故事还是有点奇怪的不

  《杀死一只知更鸟》影评(九):知更鸟没有死,因为猎枪只是暂时逃出了

  美国的法律似乎也不像我们的那么顺利,这种非法律也会导致正的。但即便如此,影片中的一个让我: 尽管在种族主义盛行的美国,美国一个小镇的也能做到在审判黑人时,在法院的二楼的小里为的黑人专门留有旁听的席位。这不是法律的,这是的力量。

  同样的黑白片,同样的背景,只不过"12 Angry Men"把集中于一个小小的内,让更为,而"To Kill a Mockingbird"更像个一般意义上的电影,有各种各个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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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无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这是一本关于正义、勇气和善行的灵魂读物。故事以一个八岁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讲述了身为律师的父亲阿蒂克斯在与两个孩子交往的过程中对他们的教育和启迪。故事中有两条线索,怪人拉德利之谜是一条暗线,而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则是一条明线。

小说中的人物角色鲜明,十分立体!

榜样般的父亲——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一个颇富正义感的人,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自己的良心。”这也就是他为什么顶着巨大的压力为黑人汤姆做辩护的原因。可以说,在当时黑人备受歧视的社会背景下,阿蒂克斯的所作所为无疑是站在悬崖边上为一条生命做最后的挽留。他跟斯库特说:

“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斯库特这个女孩真是炫酷到极点!根本就是《冰与火之歌》里的Arya!她说她的姑姑是珠穆朗玛峰,从她的童年开始,就一直冷冷的伫立在那里。这句话莫名的戳中我的笑点。这个小女孩有着超乎其年龄的睿智,却也没有丢失一个孩子的天真和可爱。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拉德利终于出场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解和神秘。小斯库特送拉德利回家,站在她家的廊下,她第一次以拉德利的视角环顾了整个街区。怪人拉德利,原来他的身份只是我们的邻居,仅此而已。一个给我们送香皂娃娃、送不走的怀表、送吉祥币的邻居,一个送给我们生命的邻居。

让习惯黑暗的人就坐在阴影里吧,他们不怪,他们有自己的世界,他们只是和我们不同。小说里这种对差异的尊重,让我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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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Alabama,坐落于美国南方的广阔土壤,密西西比河缓缓淌过,世代孕育出一颗坚硬而苦涩的黑色果实——保守。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这片四季不分、燥热异常的土地。
故事要从1932年的一个小女孩开始讲起。Maycomb是个与周遭毫无差别、极不起眼的小镇,六岁的Scout就出生在这里。她有个年长四岁的哥哥Gem。爸爸Atticus年近半百,是镇子上的律师,为人很是谦和,深得镇上居民的尊敬和喜爱。
燥热的夏日街头是孩子们的地盘。Scout、Gem和邻居Miss Rachel来过暑假的侄子Dill可以算得上称霸整条街了,但有栋房子他们却始终不敢踏足——邻居Mr Radley的家。传言Mr Radley 的小儿子Boo Radley身高两米多,眼大如铜龄,可以手撕活蹦乱跳的小松鼠,几口吞下更是不在话下。但他从不肯在白天出门,只在夜深人静、月黑风高之时才会出来找吃的,要是这个时候哪个小孩不听话呀,呵呵。。。
危险的禁地也总是散发着诱惑的气息。三个孩子几次三番忍不住试探,想知道Boo Radley真容到底为何,为此干了不少调皮捣蛋的事儿。慢慢地暑假过去了,然后慢慢地一个学期又结束了。。。转眼孩子们长了三四岁。
这年别无其他,唯一有区别的是爸爸好像接了一个很麻烦的案子,被告人叫Tom Robinson。此时书将过半,大幕拉开,好戏才正式开场。
Tom Robinson因强奸罪被逮捕,法官指定atticus作他的辩护律师。一个白人不遗余力为黑人辩护,这在当时种族隔离的社会是不被接受的。镇子上一度尊敬Atticus的人开始公然叫板,他的姐姐也极力反对,认为他是赌上了整个家族的声誉。但Atticus 仍然坚持,而真相也终将在庭审那一天水落石出。
从内容上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阅读性很强的书,无论是故事性还是语言流畅度,都没有障碍。而且悬念感强,非常吸引人。虽说是上世纪的名著,但完全不会枯燥乏味。我本来还以为自己得花上半个月,没想到还不到一周就翻完了。所以强烈推荐,无论哪个年龄段都很适合。如果想看英文原著的,这本也是不错的选择,语言很简单。另外电影我也找出来看了一下,改编的还是很不错的,没看过原著也不影响观看。主演是格里高利,好莱坞六七十年代的大帅哥。另外我最喜欢的是扮演Scout的小演员,简直和我想的一模一样,古灵精怪,有点男孩子气的小可爱。但电影有个小缺点,就是冲突不够明显。我觉得这个本子如果给现在的好莱坞编剧,应该能改得更好。而且现在电影行业的剪辑、摄影等技术都比以前进步了很多。之前我看过两版《大地惊雷》,老版和《杀死一只知更鸟》都是六十年代,也是个很棒的故事,但确实不如2010年科恩兄弟那版来得更具戏剧张力。
说回书本身。这本书在美国文坛上举足轻重的地位绝不单单是它内容的可读性,更多的是它的历史意义。《杀死一只知更鸟》发表于1960年,作者Harper Lee凭借这本书拿到了当年的普利策奖。20世纪60年代可以算是美国黑人平权运动最重要的历史阶段。1954年,时任大法官厄尔·沃伦领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起了一场“自由主义”宪政运动,逐渐开始摧毁美国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自此之后一系列黑人平权陆续开始。1954年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黑人公民以全面罢乘来反对公车上的黑白隔离措施;1963年马丁路德金博士在林肯纪念堂面对二十五万民众发表《I Have a Dream》演讲,将民权运动推向高潮;同时还有1967年的洛文诉弗吉尼亚案,判决禁止公立学校和公共场所内的种族隔离、裁定包括弗吉尼亚在内的17个州反异族通婚法违宪等等。正是在这一波波的民权声浪中,《杀死一只知更鸟》横空出世,作者把背景放在了距离自己三十年以前的南方州,与当时如火如荼的民权运动形成强烈反差,似乎是来自历史的呐喊,更是对自由与平等的渴望!
在写这些的时候,我不禁想到这两年美国的民权运动。去年的“弗洛伊德案”和书中的TOM ROBINSON很是相似,而今无论是舆论还是结局都大相径庭,这是历史的进步;但再看亚裔在美国的平权进程,却也觉得历史走得还是太慢。其实细数下来也才短短几十年,争取平权的脚步似乎才刚刚迈出。我辈并非在反观历史,而恰恰身处历史进程之中。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第二个历史意义在于对法制的思考。全篇中我最喜欢的就是Atticus在法庭上最后的陈词:

同时这本书中也探讨了另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性话题——如何回应仇恨。ATTICUS在镇上的人意欲攻击他时,他仍回之善意和信任。SCOUT在学校得知了二战纳粹对犹太人的所作所为之后,问父亲犹太人可以仇恨吗。ATTICUS的态度是,他们可以选择仇恨,但也可以放下。我前几日看了一部电影——斯皮尔伯格的《慕尼黑》,探讨的正是这个话题。电影背景是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以色列运动员被恐怖分子劫持并残忍杀害,之后以色列摩萨德派间谍在世界各地展开猎杀和复仇行动。斯皮尔伯格本身就是犹太人,但在电影中他对这一做法是持某种程度的否定态度的。let the dead bury the dead是否真的可以move on,没有人知道。我们中国人讲求“冤冤相报何时了”,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改变人生的好书是否存在我存疑,但带给你一个畅快的周末的书就是它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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