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跨境物流要不要买保险?


  跨境物流是跨境电商发展应运而生的一个概念,指的是货物跨境之间的流通、运输、储存等环节,从而达到完成商品国际交易的最终目的。当然,这样解释概念还是比较模糊,并且大家会感觉跨境物流其他物流的区别不大。

  其实简单来说,跨境物流就是跨境电商卖家常用用的发货物流,以邮政小包为主,涵盖国际专线、国际EMS以及递共四类渠道。这四类渠道中,除开国际快递时效快、稳定性好、安全性高之外,其他三类物流渠道均安全性较低,并且一旦发生丢件、破损、丢失等情况,很难获取赔偿。

  特别是跨境电商卖家最喜欢的E邮宝小包,头程使用的是国际EMS的航班,总体运输时效快且资费低,广受亚马逊、ebay、速卖通以及其他电商平台卖家的喜爱。不过E邮宝小包丢件无赔偿,包裹一旦丢失卖家不仅损失惨重,而且还要妥善处理售后问题。

  另外,丢件率最高的邮政挂号、邮政平邮也让不少卖家头痛不以,虽然这两个邮政产品有丢件赔偿,但是索赔流程长、索赔周期长、索赔难度大,需要花费太多时间成本,面对层层阻碍大多数卖家会选择放弃。而邮政挂号、邮政平邮的丢件率,是跨境物流中最高的,日常丢件率在千分之3左右,旺季丢件率在1%,在一些特殊情况丢件率会更高。

  按照旺季的丢件比率,也就是说邮寄100件包裹平均就有1包裹会丢失,跨境电商卖家便需要承担这一件包裹的损失,包裹运费损失、物品损失、客户退款等。假如卖家月销3000件商品,那么其中便有30件包裹可能在分拣、中转、末端派送等环节丢失,损失不可谓不大。

  另外,国际EMS与邮政小包同属邮政物流系统,在索赔环节与邮政小包一样都是比较困难的,卖家在使用国际EMS也需要特别注意货物安全问题。最后是国际专线物流,专线物流虽然看起来性价比高,但是含有诸多隐患,渠道稳定性较差,货物多次中转同样拥有较高的丢件率,且物流时效不稳定。

  在索赔上,专线物流的赔偿远低于邮政小包。一般专线会按照寄运费赔偿,例如根据申报价值最高不超过二倍或三倍的运费赔偿,由于取证较难、索赔通常也是比较困难,卖家选择专线物流时一定要了解承运商的实力。

  跨境物流丢件率高,跨境电商卖家该如何解决?

  总的来看,跨境物流整体的丢件率较高,特别是邮政小包类产品,都是一些轻小件包裹,安检、中转、分拣很容易遗失。而一旦遗失,又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那么处于这样的环境下,跨境电商卖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三种处理办法。

  一般来说,中邮小包的丢件率较高,因为处理的货物多、货量大,经常出现满负荷工作容易发生意外。而外邮小包,处理的货量较少,加之有成熟的运作流程和完善的设施设备,丢件率更低。对于主要以邮政小包为发货渠道的卖家,可以选择外邮邮政小包。

  例如荷邮小包、瑞士小包、新加坡小包等,特别是荷邮小包值得选择。荷邮小包是荷兰邮政推出的高品质小包,具有时效快、运力强、清关快等特点,头程包机从香港直飞荷兰,末端荷兰邮政负责派送,线路承运固定,安全性高。在赔偿方面,依托公司与荷兰邮政达成的一级代理协议,一旦确认丢件可率先赔付给客户,索赔流程短、索赔难度低。

  无法降低丢件率,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购买物流保险来降低物流运输风险,例如各保险公司推出的普运险,按照万分之三收取保费,可以保货物的多种意外情况。不过,购买保险会提升物流成本,如果货值较低不建议使用。

  选择商业快递也是一个选择,商业快递基本采用是直达模式,货物运输中转少、安全性高。不过商业快递的资费较高,邮寄费用较为昂贵,跨境电商卖家在邮寄之前需要充足考虑到物流成本,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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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 申 明 | 本文作者:金融监管研究院 外汇部。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刚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具体提出了15条措施助力外贸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跨周期调节。

  • 进一步发挥海外仓带动作用

  • 新培育一批外贸创新发展试点

  • 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 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 持续培育发展短期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

  • 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

  • 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 进一步稳定外贸领域就业

一、发挥海外仓带动作用

政策要点: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

海外仓是指电商企业将货物通过快递、空运、海运或者多式联运的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国/地区预先建设或租赁仓库,然后根据销售订单完成中转或者本地配送的一种物流模式。因此讨论海外仓,必然无法脱离跨境电商。

在跨境电商出口贸易中,海外仓是指国内企业将商品通过大宗运输的形式运往目标市场国家,在当地建立仓库、储存商品,然后再根据当地的销售订单,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及时从当地仓库直接进行分拣、包装和配送。

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从交易流程划分表现为B2B2C模式,即企业企业个人模式,国内出口商先批量出口给国外公司,货物存储在消费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仓储中心,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购物后,由仓储中心直接发货给消费者。这种新的跨国物流形式有利于解决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种种痛点,鼓励电商企业走出去。客户下单后,出口企业通过海外仓直接本地发货,大大缩短配送时间,也降低了清关障碍;货物批量运输,降低了运输成本;客户收到货物后能轻松实现退换货,也改善了购物体验。

海外仓真正的价值是整合。这个整合是全方位的,在物流方面主要体现在供应链的整合,降低物流成本;在产品上,一方面是产品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是产品价值和售后服务的提升;同时,也促进产品的精准销售等。海外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外贸模式,极大提高了时效,也节约了成本,实现目的国本土配送,可以与目的国卖家同台竞争。海外仓扩大了商品品类,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能有效促进品牌的多样性。

目前市场上海外仓的总类主要分为三种:

第一种自建仓即卖家自己建造的海外仓库。

卖家可以自己掌控和管理仓库,十分灵活;但与此同时卖家也需要自己解决仓储、报关、物流运输等一系列问题。此类自建仓一般都是由大型电商企业或大型进出口企业设立的,对企业自身实力要求较高。

第二种平台仓指依托平台建立的仓储配送物流体系。

阿里巴巴旗下的菜鸟物流、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亚马逊FBA(Fulfillment By Amazon)公司都是十分出名的海外平台仓。

第三种第三方海外仓是指企业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分批向第三方海外仓出口货物,实现本地销售和本地分销的跨国物流形式。

二、做好大宗商品进口工作

政策要点:积极保障大宗商品国内供给。统筹保障大宗商品进口各环节稳定运行。

三、挖掘消费品进口潜力

政策要点:进一步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进口类别,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适时举办国际消费季促进活动,带动消费品进口。

政策要点: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依法依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在多双边场合呼吁共同畅通国际物流。

政策要点: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支持创新发展离岸贸易。

近年来,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已成为衡量各国自贸港(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其发达与否,与该区域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营商环境息息相关。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不仅有利于聚集全球资金和大宗商品交易,吸引境内外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的入驻,提升区域竞争力;从实践上看,也是建设国际性资金结算中心与金融中心的重要路径。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同意山东、广东、海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的自贸港(区)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2021年12月24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1月24日起实施。

1. 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需要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对相关跨境资金结算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2. 鼓励银行完善内部管理,实施客户分类,优化自主审核,提升服务水平,为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3. 强化风险监测管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1.“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2.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对无法按此规定办理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银行在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可直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离岸转手”

3.对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在服务贸易项下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新型离岸”

4.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可申请开展含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5.银行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离岸转手买卖是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居民一线关境。

海关合作理事会对关境的定义是:全面实施统一海关法令的境域。我们所说的“进入一线关境”是指:货物进入我国港口、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并未真正进口,无“进口货物报关单”,可能有“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货物自港口、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报关进入我国境内区外地区,已缴纳关税,已报关进口。

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该货物,但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交易。

委托境外加工:(1)随着国内生产成本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壁垒等影响,我国部分企业作为委托方,将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转移至东南亚,并从海外(或境内)将原材料运至生产国,加工后产品由东南亚直接运至消费国。原材料或产成品不经过我国境内,但资金跨境收付。(2)由于国际分工合作需要,一些半导体芯片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芯片需要到境外地区进行委托加工、封测,产品直接销往第三国或地区。原材料或产成品不经过我国境内,但资金跨境收付。

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承包工程第三国购买货物。我国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国家或地区建设项目时,部分工程材料或设备需要从欧美发达国家采购,并直接运至海外工程所在地,不进入我国境内,但采购货款从境内支付。

全球采购:全球集中采购是指企业可以从世界上任何地方购买产品、货物或者服务,然后将其部署到每个国际目的地。

政策要点:鼓励支持加工贸易重点项目落地发展,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至2022年底,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

七、培育贸易双循环企业

政策要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贸易双循环企业,加强对企业的配套服务。

八、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政策要点:将RCEP生效实施作为稳外贸的重要抓手。

2022年1月1日,RCEP协定将正式生效实施。

全称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数据包含印度)

RCEP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最终签署协议时印度决定退出)共同参加,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具体来说是东盟10国与这6个国家分别签署5份自由协定,其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共同与东盟签署的一份自贸协定,覆盖全球36亿人口(占全球人口一半),生产总值27.5万亿美元(占全球年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六种形式

② 自由贸易区——RCEP

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贸易区域。自由贸易区内逐渐减免甚至取消关税与进口,同时,保留成员国各自的原有独立的对区外国家的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RCEP协议共包括20个章节,文本共计1.4万页,已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全文公布。()。主要内容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人员流动、投资准入、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标准和技术、动植物检疫、经济技术合作、中小企业、争议解决等十个主要领城。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关税方面,协定生效后各成员国将主要通过立刻降税和10年内逐步降税的方式,最终实现区域内90%以上的经常项下货物贸易零关税。

中方承诺对86%-90%的产品实现零关税。货物贸易规则及市场准入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六个章节和一个附件: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总的来说包含六个部分的内容:给予货物国民待遇; 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市场准入; 特定货物临时免税入境; 取消农业出口补贴; 全面取消数量限制;约束非关税措施。市场准入开放的一个附件指的是《关税承诺表》,其特点是开放程度高、贸易规模大、包容性强、协调度高。

我国首次与世界前十的经济体签署自贸协定,是我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的突破。其中日本出口至中国的零关税商品比例从签订协议前的8%扩大86%。同时,日本将对我国88%的货物实施零关税。

从经济学上看,服务贸易是以无形的方式,在顾客与服务者之间、有形产品与服务系统之间发生的、用以满足顾客需求的一种或一系列有偿或无偿行为。

  • 日、韩、澳、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7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我国等其余8个成员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

  • 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各自"10+1"协定。

  • 中方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我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开放22个部门,提高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

  • 此外,还包含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专业服务三个附件以及自然人临时移动章节。

投资在经济学上看,是经济主体(如企业)为获取预期收入,投入经济要素(投入资本、建立公司、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获得资本回报,并非是简单的金融证券资产的买卖。

  • 采用负面清单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

  • 除了投资自由化外相关规则外,还包括投资保护、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措施。

  • RCEP形成了统一的规则体系,将显著提升投资政策的透明度,良好的制度环境亦将进一步吸引区域外的投资。

中方投资负面清单反应了国内改革的最新进展,这是我国首张国际协定中的负面清单,特点是做出“荆棘”承诺,表明我们开放的车轮只能向前,不会倒退。

  • 简化了海关通关手续,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促进海关程序的高效管理手段。尽可能在货物抵达后48小时内放行;对快运货物、易腐货物等,争取在货物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

  • 在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 Agreement)的基础上,加强了风险分析、审核、认证、进口检查、以及紧急措施等规则的执行。

  • 推动各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RCEP的签订及将来进一步的扩容:进口商品会更便宜,将有更多来自其他国家的优质消费品,以更低关税进入中国市场;旅游更方便,人员流动自由,出国旅游更方便快捷;企业更安心,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经营的不确定风险;投资更高效,区域外的投资者进入一个国家,就意味着进入整个区域的国家,市场和空间大大增长,有助于吸引投资。最后,通过RCEP的扩容可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地方也应深入研究推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的创新开放,对标高标准自贸协定的规则,挖掘新的领域和措施。由于篇幅限制,RCEP协定内容详情请参见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站。

九、加快推进贸易调整援助

政策要点:支持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积极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助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十、.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政策要点:利用“再贷款+保单融资”等方式向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银行对已向经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的交易,凭出口商/卖方提供的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或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等,向出口商/卖方提供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及应收账款催收等服务。

规避汇率、利率、信用、国家风险,获得资金融通,无追索权融资还能优化财务报表。

A客户与境外C客户签订大型机电设备的销售合同,并就该笔交易向中信保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险,根据A客户的需求,银行为其设计了无追索权出口信保融资方案,在A客户按照销售合同出货后,银行在中信保公司承保的相关风险赔付比例内,为企业办理了无追索权信保融资。

客户办理出口保理融资业务流程为∶向银行申请办理保理业务后,银行确定进口保理商,为客户核定保理融资额度;货物出运后,客户连同发票等相关单据正本提交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转让后给客户发放保理融资。

十一、持续培育发展短期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

2021年5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在全国十二个省市开展首批试点。江苏常州、粤港澳大湾区、福建、山东等地率先“尝鲜”,并取得了满意的成果。

信保融资场景通过在区块链平台引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保单、赔转/应转协议等信息,为银行向外贸企业发放融资提供了更加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为便捷的审查核验服务。

应用该场景可以有效解决银保信息交互难题,帮助银行高效审核资料、降低风控成本,从而推动银行提升业务办理意愿,降低融资产品定价,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在中小企业和银行间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区块链平台信保融资场景可直接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流程简便、手续简化,融资企业只需跑一趟银行提交融资申请材料,通过平台录入保单号,系统就可以自动生成承保通知书,时效性和便利性大大提升,从企业申请到银行受理成功由原来的2-3天缩减为2小时,甚至不到10分钟就通过审核并放款。同时,系统可实现银保信息实时互动与有效核验,有助于银行降低误录、误判风险,解决银保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避免违规融资现象的发生,增强银行办理融资积极性,助推企业有效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十二、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2021年12月1日,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汇发〔2021〕33号)。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修订了四点:

①取消年度调查,仅保留月度调查。

②扩大参加调查的样本企业范围,将参加调查企业全年国际货物贸易规模覆盖全国总量的比重由50%上调为60%。

③调整部分文字内容以符合规范性表述,如将“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组织机构代码”分别更改为“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④变更调查对象数据填报网站地址。

伴随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优质信贷资产的稀缺及资本相对不足将成为较长一段时期银行发展的常态,国内证作为低资本占用且不受分行端信贷规模管控的产品,终于被客户经理认可,成为了他们主动替代银票/流贷的备选之一。


十三、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

纵观近几年,我国人民币汇率明确进入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2020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双边汇率震荡升值,年化波动率达到4.5%,扭转了2018年以来市场人士的贬值预期。2021年以来,无论是年初的汇率方向反转,还是6月以来的剧烈震荡,尤其是10月以来的急剧升值,均凸显了人民币汇率的愈发难以预测。人民币汇率的相关波动,致使央行频频发声:不要赌人民币升值贬值,久赌必输!


企业做好汇率避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识别风险敞口。外汇敞口相关业务是在汇率波动时形成汇兑损益的关键,也是建立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的第一步,企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哪些业务会形成外汇敞口,根据风险敞口数据,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套期保值方案。常见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法有静态对冲、滚动对冲、滚动分层对冲等。

2.落实汇率监察机制。需要在进行每笔保值交易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保值业务进行审查核对;同时在日常业务开展中进行汇率敞口限额管理,结合套保比率,将未套保的汇率敞口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由企业的内部风险稽核审计部门对一定时期内的保值操作进行审查与风险监控。

3.提升汇率风险管理人员专业水平。统一企业内部各部门与业务人员对汇率风险管理理念的认知,为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相关交易授权人员应熟练掌握系统功能和操作要领,避免操作失误等带来资金损失。

十四、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政策要点:扩大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使用。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清算行安排。

1月7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将支付机构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

《通知》明确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允许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跨境交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支持海外务工人员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薪酬汇回等业务。

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具有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真实业务需求,明确展业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应签订跨境人民币结算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能力,确保真实、合规展业。

明确业务真实性审核、三反和数据

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

展业责任,防控业务风险

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通知》规定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具体要求,包括市场交易主体管理、交易限额设定、交易电子信息采集和使用、反洗钱以及事后核查等。

十五、进一步稳定外贸领域就业

政策要点:各地方要落实好各项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加大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等政策支持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外贸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增多,外贸运行基础并不牢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跨周期调节,助企纾困特别是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努力保订单、稳预期,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发挥海外仓带动作用。积极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外汇局、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大宗商品进口工作。积极保障大宗商品国内供给。统筹保障大宗商品进口各环节稳定运行。(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挖掘消费品进口潜力。进一步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进口类别,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适时举办国际消费季促进活动,带动消费品进口。(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四)缓解国际物流压力。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普惠性金融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方面的普惠性金融支持。(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加强国际海运领域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收费、哄抬运价等行为。依法依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在多双边场合呼吁共同畅通国际物流。完善日常监测和应急调度机制,增强港口间协同配合。(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新培育一批外贸创新发展试点。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邮政局、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支持创新发展离岸贸易。(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加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建设,深化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合作共建,鼓励支持加工贸易重点项目落地发展。加快培育认定新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加大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至2022年底,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贸易双循环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贸易双循环企业,支持贸易双循环企业加强关键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对企业的配套服务,推动解决企业在发展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拓展贸易渠道、完善供应链网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作为稳外贸的重要抓手,用足用好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扩大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的综合效应。(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各地方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根据货物种类、来源地等,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研究适时组织对中资企业海外员工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助力企业在海外开展经贸活动。(各地方人民政府,外交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推进贸易调整援助。支持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积极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助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强化产品联动,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积极拓展产业链承保,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的覆盖面和规模,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等的保障力度以及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培育发展短期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鼓励引导银行机构结合外贸企业需求创新保单融资等产品,重点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再贷款+保单融资”等方式向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产品服务创新,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向金融机构共享信息,加强合作,推动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为上下游企业增信,在真实交易的背景下,引导金融机构向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根据客户资信情况以授信或保证金等方式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开展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加强宣传培训,支持、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大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使用。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清算行安排,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和推广。(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进一步稳定外贸领域就业。对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陶瓷、优势特色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各地方要落实好各项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加大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协作,研究建立外贸领域用工定点定期监测机制。(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跨周期调节,特别是要稳定中小微外贸企业预期,切实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降成本,将减税降费等措施落实到位,继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支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商务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组织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完善外贸监测预警体系,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研究解决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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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在物流活动的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因为物流活动自身固有的特性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对承保的保险期间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规定,这里的期间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含义,对时间和空间的要求更为严格,例如在一些重要的节假日时,买家通常都会对运送的时间和地址提出非常详尽的要求,未完成则会产生违约责任,因此,第三方物流责任保险制度对于保险期间的规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现代物流的发展趋势,对于保险期间的规定要结合实际情况。

  【孙宏涛/刘伟】物流行业迫切需要专业的保险服务,为其分担在物流活动运营过程中所承担的一系列风险。但是与市场需求不相对应的是,我国的发展迟迟未跟上脚步,许多保险公司甚至将其列为劣质业务。如何促进现有物流保险模式的创新性发展以满足长远的市场需求成为当务之急。

  在物流保险问题开展的过程中,专业的业务人员不仅应该熟悉保险的基本业务,同时也应该懂得物流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和运作情况,从而制定出合理的保险业务形式,有效地控制风险发生的概率。

物流保险中专业性的人才较为匮乏

  在物流保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其核心性的内容会注重货物运输中发生的意外情况,从而在多种方面消除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保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其最根本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收取保费,以及对责任风险进行补偿,而更多情况下是在风险转移的同时降低产品索赔率,减少自身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问题,从而在根本意义上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物流保险问题开展的过程中,专业的业务人员不仅应该熟悉保险的基本业务,同时也应该懂得物流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和运作情况,从而制定出合理的保险业务形式,有效地控制风险发生的概率。但是,在现阶段保险公司中,由于缺乏能够对物流企业的运营风险进行足够的认识与把控,同时熟悉保险业和物流业的分析人员,所以对物流中的保险项目很难进行专业性的分析,从而制约了物流保险的发展,也制约了保险公司开展物流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在物流保险项目制定的过程中,基本保费的设计并不科学。在物流责任保险的基本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基本责任进行优化,而是按照保险风险的基本类型及相关范围进行保费的确定。对于这种现象,相关制度内容的建立并不符合保险的常规性做法,保险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内,被保险人即物流企业产生的实际业务收入为基础来收取保险费。作为责任保险范畴里的物流责任保险条款关于保险费的这一计算方式与责任保险关于方式的规定相冲突,物流企业的收入与物流企业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一般而言,责任保险的的规定会考虑的因素是所承保风险的种类,以及该风险发生的概率,而不会以被保险人的业务收入为标准来制定保险费。

  不同的保险产品有不一样的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厘定工作由保险公司来完成,再由中国人民银行来批准。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严格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充分性、公平性、合理性、稳定灵活性、促进防损原则。具体来说,保险费率应当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显然,企业规模的大小、经营额收入情况与上述因素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规模大、营业额高的物流企业并不意味着大的风险,这些大型的现代化物流企业在配送技术、员工职业素养、经验方面可能都会优于小型的物流企业,管理上的优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相反,小型物流企业由于自身先天性存在的劣势,所面对的风险可能会更多。一个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的却要支付更多的保险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与此同时,由于保费过高增加了物流企业的成本还将直接导致其参保热度不高,与之对应,保险公司拓展物流保险市场的动力也会不足,使其难以主动地介入物流保险市场,进而无法形成适应物流业发展进程的主流合作模式和投保模式,产生恶性循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流保险制度的完善。

  保费收取不合理的地方还体现在,与现代物流活动的不匹配。现代物流不同于传统物流的一点是现代物流在零库存管理理念下,仓储呈现出了“短暂性”的特征。不同的物流阶段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所承担的责任也有区别,那么在计算保险费时也应该采取不同的保险费率。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还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保险费率及保险期限。

  目前物流的保险市场发展不足,除了物流企业需求不足,供给方面也存在问题。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从保险条款的承保主体、责任范围、产品价格等方面均无法很好地满足物流企业的需求。

  首先,目前主流保险公司推出的物流责任保险中对承保主体范围规定范围过窄。公司推出的物流责任保险中的体现就是该条款把很大一部分的物流企业排除在外,仅允许非常有限的物流企业进行投保。从事物流经营活动的外资企业和从事跨国物流活动的中国物流企业被排除在外,而事实上,不少现代化物流企业都会从事跨境物流领域的经营,比如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主业是跨境航运,开辟了三十八条全球运输主干航线,辐射全球各个角落。这些从事跨境物流活动的企业实力超群自然比在境内完成一次物流活动所面临的风险更多,任何一次意外都会带来巨大损失。这些物流企业所承载的往往已不是简单的商业意义,更多的是国家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不为其从事风险业务保驾护航,则是没有承担起一个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感。

  其次,物流责任的事故责任与承保的时间和空间范围过窄。其中过窄的保险事故主要是指完全排除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依法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对违约责任规定的不明确。物流责任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条款只有几条,而除外责任却多达十几条,承保的范围非常有限,物流经营人真正想转移的风险没有被写进条款中,例如第三方物流企业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不予承保等。在物流活动的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因为物流活动自身固有的特性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那么,在第三方物流责任保险中,侵权责任是否具有可保性呢?首先,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难以证明。其次,作为现代化的保险公司即使面临有限的承保能力,仍然可以通过现代化的企业财务管理机制来防范风险。保险公司排除物流企业的侵权责任不予承保,与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经济补偿功能相违背。另一方面,过窄的空间和时间范围主要是指现有保险产品与现代物流系统性、完整性所追求的精准送达不相适应。对承保的保险期间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规定,这里的期间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含义,对时间和空间的要求更为严格,例如在一些重要的节假日时,买家通常都会对运送的时间和地址提出非常详尽的要求,未完成则会产生违约责任,因此,第三方物流责任保险制度对于保险期间的规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现代物流的发展趋势,对于保险期间的规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正是由于法律上的不完善导致在司法审判中产生了很多疑难问题。

物流保险相关法律有待完善

  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至今已有三十余年,但是保险公司对现代物流企业并没有发挥其在其他领域具有的敏锐嗅觉,与现代物流企业蒸蒸日上的营业额和“热情似火”的现状相比,物流保险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发展,保险公司不仅未抛来橄榄枝,反倒还有些“冷若冰霜”。两个领域之间的发展速度如此不同的原因就是我国物流保险体系的现状无法满足现代物流企业的需要,无法为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缺乏专门调整物流企业在物流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不同的物流法律关系只能由散落在不同法律中的规定来进行调整。具体到物流保险领域,则导致了保险公司在推出物流保险产品时没有法律法规可供参考,也没有体现保险公司应具备的的社会职能,而只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因此,为相关问题的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制约性因素。

  调整一次完整的物流活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散落于不同的法律之中,既有民法体系下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也有商法体系下的《保险法》,还有行政法《公路管理条例》等等,在这样杂乱无章的情形下不仅会让物流企业、保险公司无所适从,在诉讼纠纷中也会增加法官判案的难度。法律在物流领域、物流责任保险领域的不完善,使得保险公司没有依据和标准可以执行,导致现有物流保险产品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足,具体而言:

  首先,被肢解的各个物流环节保险与追求物流活动完整性、系统性、连贯性的现代物流的理念相背离。在传统的货物保险体系之下,保险公司并不会提供产品包装、装卸、搬运等多种环节中的保险服务,这就成为物流企业货物保险的限制性因素,从而对整个制度内容的完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现有的物流保险体系下,现代物流企业不得不把整个物流活动分为不同的环节来进行投保,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物流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多次谈判,多次谈判不仅会导致资金成本的增加也会浪费时间。

  其次,现有的物流保险多集中在运输、仓储两个环节,而针对物流活动的其他环节并没有相应的保险产品来进行投保,这就意味着,在这些阶段的物流活动对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只能由物流企业自身承担,大量的损害赔偿责任增加了企业的成本甚至会导致企业濒临破产。

  第三,现代物流企业追求的是“零库存”的理念,比如,把同城当日送至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亚马逊物流公司、京东自营物流公司的仓库依靠现代配送技术实现了仓储、配送的智能化,随着运输、保管、配送中心的物流技术与软件技术的结合,“零库存”将不再难以实现。这就意味着货物在仓库里停留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或者说只是“歇歇脚”而已,所面临的风险也就相应低一些,那么针对仓储环节的保险费率就不宜过高。

  (作者介绍:孙宏涛,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伟,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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