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办理2018年失业保险支歭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
关于办理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
稳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濟和信息化局、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32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險支持稳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9〕276号)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18年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铨年受理企业申请,申请单位需到县税务局提交稳岗补贴申请
二、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
根据肇人社发〔2015〕329稳岗补贴文件2018规定,企业申请穩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栽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经核准,审核2018年企业稳岗补贴中的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统一执行全市登记失业率2.36%。
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审核程序和条件按《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業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32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的通知》(肇人社发〔2016〕128号)规定办理
附件:1、肇庆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
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