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借用人”的对称,要求在约定期限内接受返还的一方
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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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鍢建 厦门 咨询解答:35条
到时候可以举证证明实际上并没有借这么多的钱。
就不要对不存在的部分承担责任了
可以在审理的时候提出来的,并没有收到这部分的款项
具体判决需要结合证据事实认定。 1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还需要其他证据辅助如果对方承认则不需要。不承认的话具体看聊天内容对方有没有确认借款数额和借款事实有的话,可以起诉追讨 2,如果案件事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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