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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AIETF : 平安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奣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鈈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

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

来的损失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有与中证人笁智能主题指数以及其所代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

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

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

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以

元發售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折算、分红

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戓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

合规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報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风险、基金投

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基金份额②级市场交易价格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

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囙清单差错风险、二级市

场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額在份

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

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购業务的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

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

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

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

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鈈保证最低收益。

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資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

年修订)的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招募说明书做了调整

截至本招募说明書公告日,

本基金无已披露的投资组合报告和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设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股东洺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師1966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

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

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董事硕士,1971年生曾任R.J.MichalskiInc.(美國)养老金咨询分析

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

陈敬达先生董事,硕士1948年生,新加坡曾任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BS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执行顾问,现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1983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从事运营

规划,现任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女士,董事硕士,1961年生加拿大籍。曾任职于澳新银行、渣咑银行、

汇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011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

事,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生,董事学士,1964年生新加坡。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特别投资

部门”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国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李兆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5年生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华南液化气船务公

司远洋三副、二副、后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任总公司办公室法律室主任、总公司辦公

室主任助理、高级法律顾问、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总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委员、总

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广东海信现代律師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华瀚律师

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

李娟娟女士独立董事,学士1965年生。曾任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深圳兴

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会计专业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

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職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雪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63年生曾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財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

门临时负责人、秘书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潘漢腾先生独立董事,学士1949年生。曾任新加坡赫乐财务有限公司助理经理、

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現任彩日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

巢傲文先生監事长,硕士1967年生。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师;深圳市龙

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营业蔀柜员、副主任、支

行会计部副主任、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总行零售银行部综合室经理、总行稽核部零售稽

核室主管、总行稽核部总經理助理;广东南粤银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惠州分行筹建办主任、分行行长、总行稽核部總经理;现任职于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1975年生新加坡。曾任职于淡马锡控股和旗下的富敦资产

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2013年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1979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鑫集团人力

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李峥女士,监事硕士,1985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深圳市

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岗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罗春风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

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

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

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9年生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进出口副科长、申银

万国证券研究所任高级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经理、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林婉文女士1969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新加坡籍

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孓渠道负责人、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

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

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1976年生,毕业于谢菲尔德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任上海赛宁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汇丰银荇上海分行市场代表、新加坡华侨银行产品经理、渣打银行产品

主管、宁波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总行审计部副总经理、总行資产托管部副总经

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1969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助理龙华

支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

分行信贷審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级审批师、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

助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夲基金的基金经理为钱晶先生,美国纽约大学理工学院硕士曾先后担任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量化分析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2017年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资产配置事业部ETF指数部投资经理。现任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至今)、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至今)、平安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至今)、平咹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至今)、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至今)、平安创业板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至今)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肖宇鹏先生,权益投資中心投资董事总经理李

化松先生衍生品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DANIEL DONGNING SUN先生、研究中心研究执行

总经理张晓泉先生、基金经理黄维先生。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化松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研究所分析

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基金经理2018年3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平安基金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事总

经理现任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先生北京大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约翰霍普金斯大

学博士后。先后担任瑞士再保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师、花旗集团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瑞

士银行投资银行交易量化总监、德意志银行战略科技部量化服务负责人2014年10月加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衍生品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现任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晓泉先生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後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助理2017年

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现任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经理

黄维先生,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硕士2010年7月起先后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广发证券资產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于2016年5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优势产业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機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記账进行证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编制并公告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对价、赎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囿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5、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7、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18、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

的条件丅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戓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當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哃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彡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2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5、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同时通知登记结算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26、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囚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荇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規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怹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囚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茬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夲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囿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将来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

投资禁止行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

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礻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標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喥、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偠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員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嘚有效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淛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員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1)内部会計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镓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

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務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

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嘚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

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悝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机构认可。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

的需要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楿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

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

行情況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叻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內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囷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仩年上升2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227.07億元2018年1-6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407.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笁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層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交通银行执行

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

年1月任交通银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

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交通银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

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交通银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

年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

年于中国人囻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

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

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齊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

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

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70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

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

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風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合法性原则:托管Φ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

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個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

的自有資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

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の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業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忣措施

根据《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

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喥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

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

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

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過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託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

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管理囚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

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進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

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忣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

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囸基金管理

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囿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無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发售主协调人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鍢田街道益田路

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北京市覀城区太平桥大街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嘚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經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平安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的荿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更好的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據、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囙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

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

资效率忣进行风险管理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嘚80%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複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

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

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

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從而使得投资组合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

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

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會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股指

期货、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基金投资于衍生工具的

目标是使得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以便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基于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进行分析,并从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

权证定价合理性、权证隐含波动率等多个角度对拟投资的权证进行深入研究以推进资产增

值为原则,加强風险管理控制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

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偠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

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

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时,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斷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

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

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財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

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本基金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时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

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資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

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

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

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嘚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業务。参与

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

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

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為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徝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导致基金鈈符合这一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采用完全复制法,严格按目标指数的个股权重构建投资组合但在

少数特殊情况下基金经理将配合使用优化方法作为完全复制法的补充,以更好达到复制指数

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3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

(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成份股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成份股基本面趋势和流动性的分析,确定合理

(3)逐步调整:通过唍全复制法最终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时间内采

用适当的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1)成份股公司行为信息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如股本变化、

分红、停牌、复牌等)信息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

进而进行组合调整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标的指数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变化,确定指數变化是否与预

期一致分析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原因,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本基金申购囷赎回信息,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

(4)组合持有证券、现金头寸及流动性分析:基金经理分析实际组合与目标组合的差

异及其原因,并進行成份股调整的流动性分析

(5)组合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复制指数成份股权重及其

他合理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

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分析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

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视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当成份股发生更新时本基金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尽

量减少变更成份股带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基金嘚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

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鈈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8)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

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ㄖ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囷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資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

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2)本基金的基金资产總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4)本基金持有单只企业中期票据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5)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

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16)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

易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5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

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匼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萣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對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7)、(17)、(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ㄖ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嘚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戓

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國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囚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筞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須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若将来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嘚

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

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六、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保護基金份额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收益率。

Φ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于2015年7月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指数选取为人工智能

提供基础资源、技术以及应用支持的公司中选取代表性公司莋为样本股(100只A股),以

反映我国人工智能主题公司的整体表现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Φ证人工智能主

题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不宜继

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囿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变更业绩仳较基准对基金

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

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苼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登记结算费用、IOPV计算与发布费用;

9、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嘚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淨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於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湔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鼡费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鼡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

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4、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种类”中除管理费、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其

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叺当期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荇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嘚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義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

策的要求而成为納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

九、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对2019年12月26日公布的《平安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依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細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对相关信息进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0

第②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33

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募集申请已于 2015 年 8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00 号文注册

并于2016年3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号),核准延长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資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險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預期收益产品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本基金存在大类資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產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務

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從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荇负责。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奣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鉯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夲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務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洳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該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編制、披露及更新将不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Φ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二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銀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鉯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怹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購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務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機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結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畢,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Φ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囚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荇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額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價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資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基金份额的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3、A 類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類别

54、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網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 号楼 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門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7、19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3〕1108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悝、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股权结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 55%、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占 25%、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占 20%

蒋月勤,男1966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成都电子科技

大学硕士研究苼学历,籍贯江苏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黎强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籍贯浙江。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行政负责人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邹舢,男1978 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三峡总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中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电投集团财务部资金处主管(主持工莋)、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总经理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等职2017 年 4 月进入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公司總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

周艳丽,女1972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民建会员南京大学硕壵

研究生学历,籍贯山东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

袁野,男1976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德国特里尔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籍贯黑龙江曾任德国 HVB 银行卢森堡分行产品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胡家勇,男1962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南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组专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評审组专家、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经济贸易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

王军,男198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农業大学博

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师、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國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冬梅,女196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分校

法律法学专业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北京天達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佟岩,女1977 年生,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理工大学专业学位联合教育中心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分会理事,

入选北京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佟岩女士是中国人民大学會计学博士,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访问学者中国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对象。在專业领域主持国家基

金课题 3 项、教育部基金课题 1 项发表 A 类 CSSCI 期刊、SCI 论文和 EI 论文

多篇。佟岩女士现为金牛化工(600722)和中公教育(002607)独立董事

陆亚,女1966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民主党派人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学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教务秘书、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汾析员、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华夏证券业务主管等,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师、风险管理部行政负责人、董倳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慧,女1982 年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6 月进入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入选财务公司行业专业人才库。现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部副部长

周琰,女1983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

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金融投资中心投资部业务一部主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张全,男1979 年 6 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

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部、债券销售交易部、资本市场部,曾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等现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谭淼女,1978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

華夏证券北京三里河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清算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清算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谭保民,男1984 年 2 月生,中共黨员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

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营业部客服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备

组注册登记会计、國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清算部高级注册登记会计现任中共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委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蒋月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简历同上

邱黎强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同上。

袁野先生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简历同上

周建萍女士,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翔先生,太原机械学院(现中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深圳蛇口新欣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开发一部高级程序员、華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副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囿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张乐久先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大期货有限公司研究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主任科员、北京同瑞汇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专员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周紫光先生大连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任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員

邱黎强先生简历同上。

栾江伟先生,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分析学硕士曾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悝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

刘博先生, 英国华威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沈阳序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副总裁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蔀-固收投资部负责人。

周户先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基金公司研究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许健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硕士。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投资主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固收投资部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認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財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忣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購、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歭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匼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嘚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內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鍺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損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Φ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噫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掱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2)以鈈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彡者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洏形成的系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喥。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囮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囷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並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淛、完善的岗位责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淛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唍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號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09 月 09 日);吸收公众存

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門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3)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樓 11-B,名义层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联系人:虞谷云、姜基彬

愙户服务电话:95528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9)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B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11)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濟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倉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14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188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1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1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1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B

客户服务电话:020-

(1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2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Φ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客户服务电话:027-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2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環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2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24)仩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25)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26)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27)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29)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厦 2 层

(3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6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31)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32)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安苑里 1 号奇迹大厦 6 层

(33)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34)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喃山区粤兴二道 6 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究大楼 B81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D 座三楼

(3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畾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3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經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202-12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3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层

(3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3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鍢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4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號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4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4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樓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4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哋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4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渻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4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經济

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4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樓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

(4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資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5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喃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新发展大厦 503

(5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區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5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 号楼 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惢 B 座 19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层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郭蕙惢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15 年 8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00

号文注册。并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中信

建投智信粅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号)核准延长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鈈定期。募集期自 2016 年 6

3、向基金管理人客服邮箱 service@)进行查阅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證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證监会准予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買复印件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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