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作案时手段非常残忍,在他对別人犯罪时,那个人的什么人权都让他剥夺了,从来没听过罪犯作案时对受害人尊重人权,言语礼貌.可是为什么法律是越来越让罪犯舒服了呀?凌遲取消了,绞刑太痛... 罪犯作案时手段非常残忍,在他对别人犯罪时, 那个人的什么人权都让他剥夺了, 从来没听过罪犯作案时对受害人尊重人权,言語礼貌.
可是为什么法律是越来越让罪犯舒服了呀?凌迟取消了, 绞刑太痛苦,改枪毙了,尊重罪犯的人权,以后也不剃光头了, 怕他不好意思,还给戴上頭套,也不游街了.枪毙也不人道, 我们的人类想法设法让犯人死的舒服,想到注射安乐死, 审判不能用不礼貌的语言,要用中性词.对犯人不能打也不能骂. 这还不过瘾,干脆又想法取消死刑, 说是人的生命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夺取,
罪犯可以对受害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不就不叫罪犯了, 可是对受害人的伤害法律一点没有考虑犯人尊重他的人权吧. 这样的好心人制定的对犯人爽的法律是不是没有受过他们的伤害啊. 要是他妈妈,儿子让罪犯杀了, 他还一个劲的为罪犯想法维护他的人权吗? 是不是以后废除了死刑还不过瘾啊, 杀了人是不是法律要认他为干爹呀?
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囷保障人权没有犯罪和不犯罪之分, 只要是人人之为人所享有的权利都应当被法律所保护。 以前国家对人权的保护较差致使受到国外许多国家的批评。 比如美国每年都对针对中国发表人权白皮书。 指责中国的人权太差 现在对于犯人的人权保护只是提到其应有的地位,犯人人权的改善 不意味着被害人的保护就降低。这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你的想法可以理解。站在被害人的立场 但是法律讲究的昰公平和正义,对于任意一方的偏袒 都是不符合现代依法治国的要求的。 否则法律所宣扬的正义与平等都是虚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