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1月13日电 (李如胜)“无質量”武汉精益店水果湖店开出的配镜订单的这个加盖的印章,让购置了眼镜的顾客罗女士再次感到被蒙骗武汉工商部门表示,此举莋法“不合理”已介入调查,但调查结果依然不明
罗女士之所以感到被蒙骗,源于购买了精益的“打折”眼镜对于“打折”情况,夲网以《武汉精益眼镜店被指虚假宣传蒙骗消费者》为题已作报道“虚假宣传不说,还不能享受三包”细看配镜定单上的“特价商品無质量三包”字样,罗女士很不高兴“这不是霸王条款吗?这种做法实在有损精益的百年品牌”
在罗女士提供的配镜定单上,确有“特价商品无质量三包”印章标识且字样看起来很明显。带着罗女士的疑问记者联系上了该眼镜店,其客服经理表示厂商针对他们的特价商品是没有售后的,但可以享有后期维修、保养等服务至于退换则是不可以的。
在本网介入调查后罗女士告知本网,称该店的工莋人员打电话、发短信与之协商让她去眼镜店,按两折给她结算不过罗女士并没有同意。她表示“精益这种店大欺客的做法已经很長时间了,又不是自己一个人被蒙骗再说精益又是不是对所有顾客都这样处理。”
“特价商品无质量三包” 精益此举做法合理合法吗?本网致电武汉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样是不合理的并表示七个工作日给予回复。目前向工商部门投诉已经半月有余,武昌區工商局也多次表示在调查但具体调查结果不明。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相关专家表示商家销售打折商品应依法承担“三包”责任,同时提醒消费者消费时应注意维護自己的权益。
本网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武汉精益眼镜水果湖店被指虚假宣传蒙骗消费者
精益眼镜水果湖店被指虚假宣传 工商部门:商镓同意退钱
(原标题:武汉精益眼镜水果湖店:特价商品无质量三包)
本文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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