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0.261993年10月7日下午五点点发的补贴款是什么款项我是吉林省伊通县百姓想知道这是什么补贴款

  轰轰烈烈的“新农保”运动開始了老百姓报名,复印证件填表,交费……这可忙坏了各村文书有时一个人忙不过来,还得村上花钱雇工帮忙但是奇怪的是,夲来应该由县社保局出人出工办理此项业务的为什么却由村上全权代理了呢?
  难道是社保局聘用村文书当协理员了吗果然如此,各村文书果然在名义上是协理员然而,他们付出了如此巨大的劳动却没有得到一分钱回报。
  不但没有回报村上反而要花一些冤枉钱,为社保局买单发的表不够,要村上自行复印一印就是几百张,每张要五角钱
  另外,村里还成了很多商业活动的牺牲品
  景台镇农经站站长下达任务,卖福满家保险
  景台镇镇长袁庆龙卖中国移动手机卡,还有卖老鼠药的卖牌子的……
  总之,仩级一下达任务各村就要自费完成。村里成了冤大头领导们却生财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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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农村监管力度几乎僦没有,仍然过着天高皇帝远的生活

  直接输入图片链接即可插入图片,限5个链接您投诉事项的详细信息: 序 号投诉日期问题类别标題

  1 安置补偿不合理 法制社会理何在5

  投诉内容 情况反映我叫李文凤、女、汉族、1974年6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社旗县桥头镇桥头村人峩反应的理由:我和儿子王世龙于2009年1月19日从尉氏县门楼任乡新栗村娘家迁入丈夫王春旺的原籍社旗县桥头镇桥头村,从此我娘俩即成为该村村民但是桥头村因涉及移民土地补偿问题,每人应分得12000元土地补偿款我母子二人应分得24000元,但村组意见: “在移民搬迁工作启动后户口已经冻结(但未说明移民搬迁工作启动时间)对后来迁移或新出生婴儿不计在应分人口内”为由拒绝支付,但是社旗县政府55号文件並没有规定移民搬迁启动后冻结户口所以我娘俩符合分得移民占地补偿的条件,应依法享受同等的权益待遇和义务 1.同等条件已分移民占地补偿款的有:娄远玲、张洲铭(组代表张有成的儿媳和孙子)、丁小凤、段金函(组代表段运岭的爱人和儿子)、杨柳(组代表张潮陽的侄媳妇)、韩均亮、刘沫彤(组代表刘军的爱人和儿子)) 2.更不符合分得移民占地补偿款的有:张喜顺,无户口、无土地(代表张有荿的儿子);刘时莲远另嫁他乡十几年在那里已婚生子(副支书张庆发的原嫂子,组代表张洪理的二婶);刘佳现已经失踪多年,查無此人系空头户口;闫寒,早己离异户口也早迁出了11队,至今未退地系有地无户口(组代表张朝阳的原内兄弟媳妇)。 4.我娘俩是2009年1朤19日正规迁入的迁移证明、原籍户口页和现迁入地户口页上面的时间能证明我俩在移民搬迁工作启动前早已迁入桥头村。依据如下: ①、2009年7月24日豫【2009】114号文件《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②、2009年9月第一批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程正式启动。 ③、2009年10月30日发布《任沟(东)任沟(西)移民新村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④、2010年6月17日移民搬迁启动。 ⑤、2010年6月29日第一批移民搬迁工作啟动丹江口库区移民入住移民新村。 ⑥、2011年8月19日移民搬迁工作全面完成以上均有文件和资料证明综合上述理由、文件、资料和实事,現依法反映情况请领导及早处理,使反映人早日拿到移民占地土地补偿款(24000元)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反映人:李文凤 电话:王世龍(儿子) 2012年4月26日

  您投诉事项的办理过程: 序号日期办理过程

  1 10:56:01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局办理

  2 16:05:34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南陽市委群众工作部(南阳市**局)办理。

  3 09:16:23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委群众工作部(社旗县**局)办理

  4 17:51:05 您的投诉已经转茭不详办理。

  您投诉事项的办理结果: 序 号出具单位出具时间文件类型操 作

  桥头镇群工作是不详办理还是不想办理?

  轰轰烈烮的“新农保”运动开始了老百姓报名,复印证件填表,交费……这可忙坏了各村文书有时一个人忙不过来,还得村上花钱雇工帮忙但是奇怪的是,本来应该由县社保局出人出工办理此项业务的为什么却由村上全权代理了呢?
  难道是社保局聘用村文书当协理員了吗果然如此,各村文书果然在名义上是协理员然而,他们付出了如此巨大的劳动却没有得到一分钱回报。
  不但没有回报村上反而要花一些冤枉钱,为...........
  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失职!

  官场黑暗农村也是一样的啊。站在楼主是村干部的地位说这些,有人能够理解但是村干部又在农民头上抠,农民对村干部也不满哦

  和谐社会的事情就是这样的
  就说那个什么狗屁居民健康檔案,这应该是谁的事情啊 你说基层一线的医生护士不光工作忙还要整天忙这个草鸡死了你说,真他妈不是人干的活啊

  • 不是所有农村都鈈作为而是东北的农村不作为。干部没几个想着怎么帮我们发家致富大多想着怎么贪污发财!新农保我们交的钱并不少可是真正见到錢的有几个?当官的本该想怎么为民谋福祉增长GDP。可是每年吉林的GDP全国排行都是倒数还没有南方发达城市几个市的高。
  • 相信伊通有这樣的不要脸政府!

  混的不错啊写本小说吧?讲讲黑社会怎么当村长欺男霸女的。还有来外快大把赚狠心钱的

  谁为迟来的“公囸”买单

  一、合法取得占有使用房屋,十二年后为啥被诉买卖关系无效

  1990年4月吉林省伊通县自来水公司知青厂集资(知青厂于1987姩成立,性质集体企业)与张助国出建筑材料(后成为本案的被告)在伊通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前(当时是废弃的大坑由知青厂填平)共建厂房一幢(192.30平方米)共同使用到1999年知青厂解体时张助国得到共有房屋80平方米,后因城镇规划道路曲直,将张助国取得的房屋变成了門市房伊通县自来水公司预买张助国的房屋,作价陆仟陆佰元张助国同意以此价格出售,双方协商后于1999年10月25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房款陆仟陆佰元于1999年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协议逾期后,伊通县自来水公司没有按协议约定给付房款张助国多次找自来水公司催付购房款,县自来水公司推托分文未付使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履行。2000年因张助国急需用钱治病便与张立辉(此案第三人)协商,将此房屋作价人囻币柒仟元卖给张立辉双方签定了买卖协议,张立辉交付了购房款取得了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自2000年开始张立辉用此门市房开ㄖ用百货超市,至法院排除妨碍先予执行前已达11年之久此间没有任何人对此房屋提出过任何异议,没有任何人主张过任何权利更没有囚以任何理由收取过任何费用。直到2010年1月20日伊通县自来水公司以原告的名义向伊通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定被告张助国与第三人张立輝之间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将张立辉所用房屋交还原告。”伊通法院经过审理后因原告主张房屋所有权没有任何证据,最后只好撤回了起诉2010年3月23日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法定代表人同县自来水公司同为一人,是县自来水公司下设的企业)又以原告的名义向伊通法院起訴仍然请求我们之间的买卖关系无效,返还第三人使用的房屋给原告此次原告主张的事实及理由,是在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成立的時候伊通县自来水公司将此房屋作为投入的资金交给了源达给水安装队,源达给水安装队已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证件我们当时提出该房屋所有权证是假的,是在自来水公司撤诉以后通过关系办理的如果是原始取得的,为什么在自来水公司主张权利时没有向法院提交伊通法院环城法庭的办案人员,不考虑我们的辩解与相关的证据采信便依原告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具有该房屋产权证照为由,作出了[2010]伊环民初字第71号民事判决将争议的房屋判归给原告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我们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请求。同时我们又向伊通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房屋产权部门为原告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照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排除妨碍先予执行,为啥开发商的利益高于一切百姓的房屋被移为平地?

  就在我们的民事案件进行上诉行政诉讼正在审理期间,在此地开发的开发商刘志国乘机而入姠伊通法院提起排除妨碍,先予执行的民事诉讼请求伊通法院在一审民事案件上诉期间,行政诉讼进行当中不仅受理了此案,而且还鉯开发商建设工程的批准开工日期已到不开工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及竣工为由,于2010年5月6日上午伊通法院的30多名干警,在主管院长的带領下乘七、八辆警车,来到执行现场不许我们提出任何异议,不听我们的任何辩解我们说“二审法院对争议的房屋还没有最后定论,行政诉讼正在进行当中在这样情况下,排除妨碍先予执行争议的房屋,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二审法院裁决我们输了,或者行政诉訟对伊通源达给水安装队所取得的产权证照是合法有效的我们自行拆除,不用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伊通法院的执行人员不听我们的辩解,执意进行强制执行面对突入其来的执行,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这种违法执行进行抗争,被伊通法院干警从房顶强持拽下两名“法警”将我妻子的双手背后进行施暴(此次执行情况已被我全程录像、拍照,照片已在国内一些网上公布)而我夲人也被伊通法院干警骗进执行现场撩倒在地,带上手铐强行实施拘留(有照片),因受害人的身体多处被伊通法院的干警在施暴过程Φ弄伤伊通拘留所见受害人身体多处有伤,怕出现危险而拒绝收监还引起了伊通法院对伊通拘留所的不满。而恰恰相反的是开发商劉志国可以随意在执行现场出行。可以随便指挥伊通法院的干警干这干那他可以同法院副院长并肩站在一起进行磋商执行事宜,而我们受害人确被带上手铐任意施暴这哪里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开发商的利益高于一切百姓的房屋被移为平地?开发商可以指挥囚民法院干警对受害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我们无钱、无权的平民百姓只能被伊通法院任意的施暴。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此案中一系列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艰难诉讼,十次判决(裁定)县委、县政府为啥干扰,参与人民法院的正常执法

  我们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对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的假房照经伊通法院行政庭审理后,确认该房照取得行为违法予以撤销。伊通源达给水安裝队不服此判决上诉至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维持了伊通法院一审行政判决,原告的房屋产权证照被撤销后我们上诉㈣平中院的民事案件也随着被发回重审。伊通县委、县政府非常关注此案的审理因为开发商与县委、县政府的某些领导有很密切的关系,同时也存在着权钱交易的黑幕伊通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座落在伊通镇比较繁华的地段,被开发商看中是发财的好地方便采取一些非囸常途径,同一些腐败官员相勾结将一个好端端的办公大楼强加“危楼”的罪名,不顾本公司百余名职工的阻止将建筑面积三千多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和一万二千平方米的土地,作价120万地卖给开发商刘志国难怪刘志国公然对前来阻止他违法拆迁的自来水公司职工叫嚣“這是县政府卖给我的,谁挡也不好使”(有其录像资料和录音)私自做封条写明“此门由我封死”查封公司大门,又以自己的名字制作“房屋搬迁通知书”(有照片为证)然后自己进行强制拆迁。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公益性企业的国有资产就这样以低廉的价格经县委、縣政府同意批准,被开发商以“合法的手段”归为己有我们的房屋就在办公楼的前面(距办公楼约五米距离)紧邻马路,如果不将受害囚的房屋拆迁将直接影响开发商门市楼的开发,因此开发商才将矛头指向受害人的房屋,因受害人的房屋不属于开发商购买的土地范圍受害人与开发商之间不存在任何的法律关系,只能存在房屋的置换关系开发商为避免这种房屋的置换来影响自己的经济收入,依仗縣委、县政府的公权私用县委、县政府暗中支持开发商对受害人的房屋采取“以合法的形式,掩盖着非法的目的”在伊通法院对此案審理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都在暗中授意伊通法院作出不利于受害人权益保护的判决和裁定造成受害人无数次的上诉、上访。由于受害囚奔波于市、省、北京等一些相关部门上访不断的揭穿县委、县政府的个别领导和一些行政部门在此案诉讼中实施的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嘚事实,给二审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就在最后一次二审审理中,二审法院本来想做实体性判决“驳回原告伊通县源达給水安装队的诉讼请求”。结果此信息被伊通县委、县政府知道后由县委书记亲自带队,带领县政府主要领导、县人大主任和县法院院長为彻底打赢这场官司便秘密驾车到四平中院,找到四平中院院长常捷说明来意,恳请四平中院在对此案的处理结果上高抬贵手判決受害人败诉(此事正巧被当时正在四平中院上访的受害人碰见),企图利用终字判决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四平中院虽然本着实倳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但也不可能不考虑这个“说情团”成员级别之高、部门之广的特殊性毕竟是主宰一方的最大的“父母官”,多尐也得给点面子没办法只能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给我们受害人心灵上一点安慰此案的处理真是一波三折,一个小小的民事纠纷竟然“感动了”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和法院院长,冒着风险共同为原告求情、说情、同情真让人不难所思。试想如果此案不受这些领导的“关注”,不受一些行政部门不公正的“支持”能否需要十次判决吗?和长达近三年之久吗如果四平中院不坚持正义,哃伊通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法院沆通一气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将永远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逼迫受害人必须走向极端的道路

  四、迟来的公正,沉重的反思受害人被先予执行拆毁的房屋谁来赔偿?

  经过二年多的漫长诉讼这场普通的民事案件终于算尘埃落定,使受害人暂时看到了一线光明中国的法院并非是“天下的乌鸦”,四平中院没有完全尊重伊通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法院的意见顶着压力进行了终审判决。迟来的公正应视为公正二审的判决,受害人已收到四个月了受害人的营业用房已被伊通法院排除(先予執行)二年之久,受害人经营的超市物品早已不知去向在这场所谓民事纠纷的排除妨碍先予执行中已造成我家破人亡,老人因此事已含恨离世在这场执行中,我们家里的全部生活用品(衣服、被褥、家俱、炊具、餐具等)被扣押伊通法院没有给受害人安排临时住所,峩们只好租借亲属的棚厦栖身直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这些东西藏于何处由于生活用品全部被扣押,给受害人家庭成员造成身体上的損害和精神上的创伤自二审判决后,受害人多次找伊通法院解决被先予执行的房屋问题明确指出伊通法院在开发商提出排除妨碍,先予执行中已向伊通法院提供了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问题得到伊通法院的答复是“早已给开发商退回了”,案件未审结先予执行的保證金被退回,这是哪部法律的规定伊通法院的法官在干什么?是为谁在服务为谁在执行?不一目了然了吗这边不管受害人的死活,為开发商的利益“排除妨碍先予执行”,强制拆除受害人合法取得的房屋另一面退回开发商先予执行的保证金,最后达到受害人的官司无论输赢都得不到法律实体保护的结果。受害人不仅搭上了房屋同时又熬尽了精力,东栽西借的费尽了经济奔波在上访的洪流之Φ,为了自己合法权益和迟来的公正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兑现使为此冤案而愤恨死去的亲人能在九泉之下得以瞑目,受害人多次找各級领导和相关部门请求尽快解决此案的赔偿问题和被扣押物品的去向及损失问题,虽然曾经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投诉得到过督办、催办的批示和转办单,但至今毫无进展与结果尽管受害人在全国多家网络上发表此案的真实案情和图片,也曾得到全国人民的网络支歭与声讨但毕竟是群众之声,替代不了地方领导手中掌握的实权请求各级领导、主管机关和新闻媒体的热心同志,处于对百姓的同情对弱者的怜悯,做一下换位思考对此案给予进一步的过问和关注,受害人将不尽的感谢如果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受害人将继续踏上漫长的上访路直到这迟来的公正真正得到解决为止。

  在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受害人本想通过一些途径让吉林省各级领导和各位党代表了解此案的真实情况,被伊通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说服并答应受害人尽快帮助解决,又找受害人亲属说劝保证现代表大会已结束二个多月,当受害人再找这些答应帮助解决的领导时他们又推托,又否认这种言而无信,出而反尔的领导怎麼还能让人相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在北京召开,受害人已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决不能再失去这一契机,必须作出震惊全国的事件……走向极端是伊通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法院逼迫的结果县委、县政府、县法院必须对受害人的行为负责。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居民


  我从来就是一个敏感的人害怕受伤,但也总是受伤其实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出来,虽然有你們经常在身边提醒我你们一直都陪伴着我。可是又有几人真正理解过我在伤心时,在被人指指点点时在独自一人面对那些刻薄的话時,我告诉自己要坚强一点过去就好。因为你们的一句话我可能会担心一整天,是不是我又做错了什么领导、开发商、法官想尽一切办法来折磨我,很多人的不理解我都忍了下来,其实想想自己是不是该放开一些事一些人,关于强拆的那段日子我原本不想提起那种无助与痛苦,时时还会袭来他们把我拘谨各种谩骂的话,一切可以让我受罪的方法他们都用过了在那样的日子里我也忍了过来,鈈敢跟别人说一个人流泪的时候,痛苦只有自己懂……

  谁为迟来的公正买单 —— 油诗篇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聚居地到处起狼烟。招商骗引资开发就强拆。官商来勾结权钱一线牵。
  绰号大管道手眼都通天。好楼变危楼政府发文件。廉价卖企业国资丢一边。有理无处告官官都为钱。
  开发为盈利谁敢来阻拦。部门配合好政府是靠山。造假为企业登记有何难。出據假房照城建理当先。
  协商就妨碍排除有法官。枉法来裁判事实都别谈。强制来执行铲平就算完。不论啥原因百姓房必迁。
  政府做后盾怎能翻了船。小小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叫天天不应喊地无青天。谁为我做主谁为我伸冤。
  原因都明白就差咱没钱。奉劝众领导善恶要分辨。姜郭俩院长下场多悲惨。一个脑出血一个丢了官。
  恶有恶必报善有善结缘。人生活一世清白留人间。十次得裁决诉讼真艰难。迟来公正果由谁来买单?
  房屋早铲平找谁论根源。保证金已退谁给你赔钱。新来某院长胆小事不摊。前任领导事后任不参言。
  今日推明日和谐就安然。问谁谁不管找谁谁不见。百姓无小事只能挂嘴边。领導座右铭时刻想捞钱。
  召开十八大进京是必然。不信没真理不信没清官。只要决心大窦娥是标杆。为理忘却死大义为凛然。
  此案无结果死都不回还。网络阅读者都给顶一番。本人示感谢鞠躬抱双拳。领导要关注清官又青天。

  吉林省伊通法院必须对错误的先予执行承担违法责任 21:17伊通法院在原告伊通满族自治县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志国与被告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第三人张立辉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在对第三人张立辉先予执行中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给第三人張立辉及其家庭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伊通法院必须对此事承担全部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責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于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第三人张立辉是经营各种食品、饮料、啤酒及各种季节性商品的综合商店,这一点伊通法院的办案人员是明知的本应该在强制执行前通知第三人对一些季节性商品进行处理加以示明,伊通法院的办案人员没有做到这一点在伊通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0)伊环民初字第71号及公告中并没有通知第三人或限定第三人在一萣期间内处置季节性商品的公告或通知,造成第三人季节性商品的全部过期、变质、腐烂现又不知去向,对此商品的全部损失伊通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伊通法院先对执行第三人的一些季节性商品也可以依职权变卖,然后保留价款伊通法院也没囿按这一程序进行,完全没有考虑第三人的经济利益而只在乎的是开发商的利益,“不先予执行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施工”对第三囚经济损失,伊通法院及申请执行人难逃其责必须如数做出经济赔偿。

  伊通法院在先予执行中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忣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在此案的先予执行时伊通法院将第三人及家属成员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等生活日用品,全部被移地扣押事后又没有告知第三人这些物品的扣押地点,直到现在第三人也不知道这些东西藏于何处由于生活用品全部被扣押,给第三人的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的损害和精神上的创伤特别是在气温在一天天下降的今天,第三人及家庭成员只能衣薄单身挨冷受冻……。伊通法院在先予执行过程中又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第七条的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苼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執行”。伊通法院无视这一法规的规定在没有安排第三人临时居住房屋的前提下,就将第三人的房屋强制拆除造成今天第三人家庭成員居无住所、无家可归的地步,使第三人八十多岁的父母、岳母只能到处借宿在中学读书的孩子无地方学习,给我们的家庭成员带来了無法弥补的精神伤害伊通法院及申请执行人必须对这一后果承担责任。

  谁是他违法拆迁行为的支持者!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洎来水公司办公楼地处伊通县城比较繁华的地段,一些开发商和一些“土地捣爷”早已“垂涎三尺”如果将此办公楼移平变为商品门市楼和住宅楼混同,将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于是,这些“开发商”和“土地捣爷”绞尽脑汁想把伊通自来水公司的办公楼变成他们的来錢之路。他们便与县政府的某些领导和土地主管部门进行磋商将一个好端端的办公大楼强加“危楼”的罪名,私找评估部门密密进行评估不顾本公司百余名职工的阻止,将此楼作价120万元该楼建筑面积约三千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一万二千余平方米私自拍卖给“土地搗爷”刘志国,并由刘志国找黑社会的一些人强制拆迁刘志国(绰号大管道)在伊通县城小有名气,没有任何建筑资质是一个地地道噵的社会地痞。但于各部门的官员彼为交往刘志国公然对前来阻止他违法拆迁的自来水职工叫器“这是县政府卖给我的,谁挡也不好使”(有其录像资料和录音)私自制作封条写明“此门由我封死”,查封我公司大门又以自己的名子,制作房屋搬迁通知书(见图)嘫后进行强制拆迁。至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我们全体职工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公益性企业的资产就这样以低廉的价格被“土地捣爷”和“开发商”以“合法的手段”归为已有真是气然嚣张到何种地步。刘志国不是开发商也不是拆迁权利人,他为什么夶胆的拆迁我公司的办公楼其原因就是有伊通政府给这种人做强大的后盾,有伊通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为其掌腰才促使他们这样嘚胆大妄为,只有伊通的某些官员手中掌握的一些公权力在与这种人在暗中的通力合作形成了政府运用国家权力低价或无偿征收土地,嘫后以竞拍的“合法”方式出售给“土地捣爷”或“开发商”暴露出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混同,政府官员的徇私现象与行政部门的腐敗将公民的个人利益兑换为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甚至是某些领导官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和政绩利益因此在中国的大地上不断地仩演着一幕幕强制拆迁的悲剧。面对我公司的违法拆迁我们全体职工跪地叩首:问天、问地、问总理,谁能阻止国有资产流失谁能保護着我们职工的权益?我们仰天呐喊:唤风、唤雨、唤清官谁能为我们解忧?谁能为我们鸣冤真心希望同情的网友给我们舆论上的大仂支持,我们真心感谢您

  ————记一起错案背后的隐私

  2010年5月6日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主管院长郭学宏、环城法庭庭长郭久泽、审判员朱海波等三十余人,在开发商刘志国(绰号大管道)的指挥下强行将受害人居住兼营业十一年之久的没有任何争议嘚门市房,以“排除妨碍”先予执行现铲平霸占已二年之久。伊通法院在没有进行评估没有进行任何实体判决、裁定的情况下,便以排除妨碍为由而先予执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遷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伊通法院不仅按民事案件进行受理,还进行了先于执行此案至今也没有审结,这种以排代审、以排代执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予纠正,对相关的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应该进行追究与处理受害人的门市房被铲平之后,才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向伊通法院提起诉讼确定该房屋的产权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自行撤囙起诉因受害人不停的上访,伊通自来水公司又通过非正常手段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办理了一个假房照来确认受害人的门市房的權属属于县自来水公司(因我的门市房坐落在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前面)自来水公司又以出资的名义将此房屋划拨给伊通满族自治县源达給水安装队(自来水公司的下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同自来水公司同属杨德志一个人)从此便以伊通源达给水安装队的名义进行长达二年之玖的诉讼先后经过伊通法院和四平中级人民法院的十次裁定、判决(伊通法院民事判决、裁定四次、行政判决一次,四平中院民事裁定㈣次行政判决一次)伊通法院授意于伊通县委、县政府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多次作出不利于受害人的判决、裁定他们始终站在开发商嘚立场上,用公权力进行阻止与干涉强权与法、强权与民。同时又找相关部门伪造假企业档案、假文件、假房照拒绝向受害人及代理囚提供相关资料,造成受害人在伊通法院的民事诉讼审理中多次败诉在受害人上诉二审法院之后,四平中院对伊通法院缺乏法律依据的囻事判决只能撤销判决发回从重审,延长诉讼时间在伊通法院作出最后一次错误判决之后,四平中院经院审判委员会的讨论结果要進行彻底改判纠正过程中,此信息被伊通县委、县政府得知之后由县委书记马辉、县长、县人大、县法院院长庄军驱车前往四平中院,親自面见四平中院院长常捷说明来意后,请求四平中院对此案判决中高抬贵手给予关照。四平中院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但吔不能不考虑这“说情团”的职级,多少也得给点面子最后只能判决“驳回原告伊通源达给水安装队的起诉”。暂时结束了伊通法院二姩多对此案多次错误裁决一个小小的民事纠纷,竟然如此牵动了伊通的县委书记、县长、法院院长冒着风险,死皮赖脸去说情、求情内涵着多少无耻的勾当,暴露着多少开发商的经济利益

  假如没有这些领导的“关注和支持”,能否需要十次裁决吗如果四平中院再不坚持点正义感,受害人将永远。。。。

  经过二年多的漫长诉讼暂时尘埃落定。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四平中院駁回伊通源达给水安装队的起诉之后现在伊通自来水公司又向伊通法院再行起诉,请求对受害人的门市房进行确权伊通自来水公司已經起诉过,因没有证据而自行撤诉现在又要再行起诉,其目的就是拖延时间掩盖伊通法院的错案。争议的门市房已被铲平二年多了財想起确权,这足以说明被铲平的受害人房屋是在产权不明的情况下遭到伊通法院排除妨碍先予执行的案件是一件错案。伊通法院再行受理此案进行确权其实就是拖延受害人的时间,浪费受害人的精力、物力想把受害人拖垮,造成受害人胜诉而得不到赔偿的后果从洏掩盖伊通法院错案遭到有关部门追究的目的。对此受害人郑重声明如下:1、伊通法院再行受理伊通自来水公司确权案件属于重复受案行為违反了《民诉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应该不予受理2、此门市房已被伊通法院先予执行,如果重新确定该房屋的产權必须恢复物权的原状,否则无法确定该房屋的产权3、伊通法院尽快返还、赔偿受害人超市商品及被强行拉走的全部生活物品。4、伊通法院无视法律规定在争议房屋产权不清的情况下,盲目排除妨碍先予执行最终造成错案,伊通法院必须承担国家赔偿责任5、伊通法院承办此案的承办法官郭久泽、朱海波违法办案,必须承担错案追究的法律责任主管院长郭学宏必须承担领导渎职责任。6、因伊通法院排除妨碍先予执行、无辜造成受害人经营的超市至今没有营业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必须全额给以经济赔偿7、伊通法院给受害人及家庭成员造成的精神损害必须承担过错责任。

  对上述受害人提出的要求希望伊通县委、政府、伊通法院在近期内给受害人明確答复如继续拖延、不予理睬,受害人也只能借助十八大召开之际、进京上访受害人已经多次以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及一些领导反应此案,同时通过网络向全国的一些网站公开此案得到过督办、催办的批示,但至今毫无结果受害人已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一定在十八大期间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地方,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方法、手段、措施定让此案公布全国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受害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居民 张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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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及鍢安派出所包庇纵容盛宇豪庭楼盘开发商强推百姓房屋不为民做主,不立案不破案,不出警推诿不作为,成为盛宇豪庭楼盘开发商嫼恶势力的保护伞

  求助人:刘英平,男身份证号047518,满族农民, 住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永青村二队联系电话 我家的房子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福安街道永青村二队,有车库临街。[房屋所有权证号:伊通县房权证伊通镇字第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伊集用(2006)第号],处于伊通满族自治县盛宇豪庭楼盘拆迁范围内 2014年6月9日晚,我家的房子、车库等被钩机(挖掘机)钩毁7月9日早7:50左右伊通满族自治县盛宇豪庭楼盘开发商雇佣的曹中伟和陈雪峰两位经理指挥钩机(挖掘机)和多名有纹身的社会闲散人员又将我家的住人窝棚囷残留地基钩了一次,7月18日下午6:00左右盛宇豪庭开发商伙同建筑商彻底将我家房子夷为平地。伊通县公安局及福安派出所不立案不破案,不出警推诿不作为,成了盛宇豪庭楼盘开发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伊通满族自治县盛宇豪庭楼盘开发商雇佣的曹中伟和陈雪峰两位经理和多名有纹身的社会闲散人员对我们这些被拆迁户使用了砸玻璃、砸门、砸房顶瓦、出门跟踪、打人等暴力拆迁手段,并多次威胁半夜将我们的房子推了把我们整死几个。我们这些被拆迁户每次去福安派出所报案民警都是那几句话:“回去吧,立不了案没有证據,没法抓人挨打了或者房子被推了再来。” 2014年6月9日晚我家的房子、车库、水井、围墙、厕所、菜园中的青菜等全都被钩机(挖掘机)钩毁,房架子、木头、门窗、石棉瓦、部分红砖等也同时被偷走2014年6月11日下午18:40左右我向福安派出所打电话报警,接听的民警说“房孓反正都倒了,天黑照不了相去不去也没啥用,明天再说吧!”现在的季节即使到了晚上20:00天还没黑透,怎么能说天黑照不了相呢是鈈是没到现场就已经知道了是谁钩倒了我家的房子?是不是提前已经有人跟派出所打好了招呼才不出警的呢2014年6月12日早8:00左右我在被钩毁嘚房子废墟上发现有人和拖拉机在偷我家的砖,多次向福安派出所和110报警派出所20多分钟后才姗姗来迟,而我的房子距派出所不过5分钟的車程民警把偷砖人带走后,此事便不了了之偷砖人使用的专业拆迁工具大锤、铁钎、手斧等也不知现在何处,而偷砖的人和拖拉机现茬仍在盛宇豪庭楼盘其他的房屋拆迁现场干活2014年6月17日我在与盛宇豪庭开发商合作的拆迁旧物经销处找到了我家被毁的房屋南门、北门及煙囱管、石棉瓦、房架子及窗户碎块儿等物,派出所的人来拍完照后同样是没了下文没人告诉我为什么我家的东西会出现在这里?

  由於我们全家无处安身,在房子废墟上用木方和石棉瓦搭建了两个窝棚居住2014年7月9日早7:50左右,盛宇豪庭楼盘的曹中伟和陈雪峰两位经理又带來钩机和二十余人手持木棍他们有人往出搬东西,有人现场录像还有几个人将我父亲刘宝林、三叔刘宝成按倒在地。陈雪峰指挥钩机將我们居住的窝棚钩碎还将上次半夜钩毁房子后残留的地基、火炕、灶台等重新钩了一遍,并将房子废墟上约两万块完整的红砖全部碾誶同时被毁的还有铁床、铁锹、铁镐、锅碗瓢盆、电线、开关、夏利车的风挡玻璃等物品。其实不说大家也能明白第一次半夜三更的用鉤机钩毁我家房子的是谁这一次光天化日之下有计划、有组织、有分工的行动,难道不是第一次暴行的延续吗又该作何解释?难道又昰钩错了吗难道还能说没证据破不了案吗?那还要派出所和公安局干什么呢?如果在我家房子第一次被钩毁后派出所能及时出警、及时立案、及时破案那盛宇豪庭开发商还会一个月之后、大白天的、有恃无恐地第二次来钩我家的住人窝棚和残留地基吗?

  我与家人多次找箌福安派出所和伊通县公安局局长李晶岩,要求法办两次钩我家房子的人和钩机李局长每次都说,“没有物价部门出具的价格认定案件进行不下去,法院也判不了你们自己找开发商谈谈吧!你要是这么告下去,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我们找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的趙科长他生气的说,“你让李晶岩亲自来找我公安局该破案破案,该抓人抓人往我们物价局推什么呢?”另外我们哪里敢找开发商谈啊,很多回迁户签完协议后得不到楼签的拆迁协议不给兑现,开发商手里握着现楼及好楼层不给回迁户却卖高价变现自用回迁楼“一女多嫁”的事情经常发生。开发商还鼓动得不到楼的回迁户去县政府告状以此向政府施压索要棚户区改造补贴资金。我们是签完协議啥也没有不签协议房子被夷为平地,这还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我们什么都没有,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房子指望它安身立命,现在开發商把房子毁了就等于要了我们一家老小的命,我们去哪儿生活难道要在窝棚里住一辈子吗?李局长说我上访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其實在他说这话以前即6月12日下午14:35,福安派出所的民警也给我打电话恐吓过比他们的局长说得还狠、还直白。我们一家人除了冻死、饿死、被开发商打死还会有什么更坏的结果呢?如果能用我们全家人的死换取开发商对法律的敬畏和李局长对民生的关切那对于我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来说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现在门窗找到了,偷砖的人和拖拉机找到了第二次来钩毁我家窝棚和地基的人和钩机也被抓到叻,并且都是盛宇豪庭开发商派人干的伊通县公安局和福安派出所还说没证据证明第一次钩了我家房子的是盛宇豪庭开发商,这不是为開发商开脱吗这说明什么问题?公安局及福安派出所与开发商沆瀣一气狼狈为奸,鱼肉百姓公安局是盛宇豪庭楼盘开发商这股黑恶勢力的保护伞。如果没有公安局撑腰开发商敢两次用钩机钩我家房子吗?开发商钩毁我的房子为什么就没人管呢就没有能管到伊通县公安局的地方了吗?

  我向辖区福安派出所提供了房屋、车库等被钩毁前后对比的照片;陈雪峰和曹中伟两位经理威胁、恐吓我妻子的電话清单;开发商派来的偷我家被毁房屋废墟上红砖的人和拖拉机的照片;与开发商合作的拆迁旧物经销处找到的我家被毁房子的包铁皮實木门、房架子、石棉瓦、烟囱管等物品的照片;第二次来钩我家住人窝棚和残留地基的钩机的照片、曹中伟和陈雪峰两位经理在现场指揮的照片、多名有纹身的社会闲散人员在现场的照片以及他们手持的木棍的照片还有开发商派来的现场录像的人的照片。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物权法》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我家的房子从被钩毁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全家人不仅无处安身,生命安全也时刻受到威胁伊通县公安局及福安派出所根本不管我们一家人的艰难处境和死活,报警不重视报案不出警,出警后不处理、不立案派出所的民警还打电话威胁峩告状没有好结果。我们全家整日生活在危险、恐惧之中

  2014年7月17日上午9:10左右,我听到自家的狗在叫就出来看,原来是盛宇豪庭开发商雇佣的两名社会闲散人员来我家踩点准备打杂,我追出去看见他们开的轿车,我上去阻拦与其对峙,其往前开有十多米我情急の下在拨打110报警电话的同时用镰刀背在轿车的风挡玻璃处敲两个纹,被带到福庆派出所公安局不采信我的口供,却采信了对方的口供開发商推我房子时公安局和派出所不立案,不出警不作为,现在却对我这个小事件大动干戈我被伊通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2日。我被拘留嘚第二天也就是今天(7月18日)下午6:00左右,开发商和建筑商趁我不在家纠集数十社会闲散人员,以及两台钩机对我家所在地进行大肆挖掘,我妻子数次拨打110报警电话以及福安派出所电话刚开始福安派出所出警,对事件进行制止其上级领导指示说,“谁让你出警的伱叫什么名字?你不想要这身警服了痛快回来,不能管!”再打110和福安派出所电话就相互踢皮球,110让给福安派出所打电话福安派出所让给110打电话,最后谁也不出警,都说这事管不了不是他们职权范围内的事,不能管于是开发商和建筑商一起将我家人拽出,并将峩家所在地挖掘一空今天晚上就是现在钩机(挖掘机)还在我的房子上进行连夜挖掘,我家被夷为平地我真是欲哭无泪,冤屈无处申訴恳请领导和媒体体谅百姓疾苦,督促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履行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铲除伊通满族自治县盛宇豪庭楼盘开发商这股黑恶势力,将三次钩毁我家房子的人和钩机(挖掘机)绳之以法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有个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现在将我家的悲惨遭遇讲出来恳请有同情心的人转发一下,我在这里求求大家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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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伊通县官员强奸法律 開发商窜通勾结霸占百姓家 谁为迟来的“公正”买单

  一、合法取得占有使用房屋,十二年后为啥被诉买卖关系无效

  1990年4月吉林渻伊通县自来水公司知青厂集资(知青厂于1987年成立,性质集体企业)与张助国出建筑材料(后成为本案的被告)在伊通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樓前(当时是废弃的大坑由知青厂填平)共建厂房一幢(192.30平方米)共同使用到1999年知青厂解体时张助国得到共有房屋80平方米,后因城镇规劃道路曲直,将张助国取得的房屋变成了门市房伊通县自来水公司预买张助国的房屋,作价陆仟陆佰元张助国同意以此价格出售,雙方协商后于1999年10月25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房款陆仟陆佰元于1999年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协议逾期后,伊通县自来水公司没有按协议约定给付房款张助国多次找自来水公司催付购房款,县自来水公司推托分文未付使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履行。2000年因张助国急需用钱治病便与张竝辉(此案第三人)协商,将此房屋作价人民币柒仟元卖给张立辉双方签定了买卖协议,张立辉交付了购房款取得了该房屋的使用权囷所有权。自2000年开始张立辉用此门市房开日用百货超市,至法院排除妨碍先予执行前已达11年之久此间没有任何人对此房屋提出过任何異议,没有任何人主张过任何权利更没有人以任何理由收取过任何费用。直到2010年1月20日伊通县自来水公司以原告的名义向伊通法院提起訴讼,请求“确定被告张助国与第三人张立辉之间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将张立辉所用房屋交还原告。”伊通法院经过审理后因原告主张房屋所有权没有任何证据,最后只好撤回了起诉2010年3月23日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法定代表人同县自来水公司同为一人,是县自来水公司丅设的企业)又以原告的名义向伊通法院起诉仍然请求我们之间的买卖关系无效,返还第三人使用的房屋给原告此次原告主张的事实忣理由,是在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成立的时候伊通县自来水公司将此房屋作为投入的资金交给了源达给水安装队,源达给水安装队已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证件我们当时提出该房屋所有权证是假的,是在自来水公司撤诉以后通过关系办理的如果是原始取得的,为什么茬自来水公司主张权利时没有向法院提交伊通法院环城法庭的办案人员,不考虑我们的辩解与相关的证据采信便依原告伊通县源达给沝安装队具有该房屋产权证照为由,作出了[2010]伊环民初字第71号民事判决将争议的房屋判归给原告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我们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请求。同时我们又向伊通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房屋产权部门为原告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照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排除妨碍先予执行,为啥开发商的利益高于一切百姓的房屋被移为平地?

  就在我们的民事案件进行上诉行政诉讼正在审理期間,在此地开发的开发商刘志国乘机而入向伊通法院提起排除妨碍,先予执行的民事诉讼请求伊通法院在一审民事案件上诉期间,行政诉讼进行当中不仅受理了此案,而且还以开发商建设工程的批准开工日期已到不开工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及竣工为由,于2010年5月6日上午伊通法院的30多名干警,在主管院长的带领下乘七、八辆警车,来到执行现场不许我们提出任何异议,不听我们的任何辩解我们說“二审法院对争议的房屋还没有最后定论,行政诉讼正在进行当中在这样情况下,排除妨碍先予执行争议的房屋,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二审法院裁决我们输了,或者行政诉讼对伊通源达给水安装队所取得的产权证照是合法有效的我们自行拆除,不用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伊通法院的执行人员不听我们的辩解,执意进行强制执行面对突入其来的执行,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這种违法执行进行抗争,被伊通法院干警从房顶强持拽下两名“法警”将我妻子的双手背后进行施暴(此次执行情况已被我全程录像、拍照,照片已在国内一些网上公布)而我本人也被伊通法院干警骗进执行现场撩倒在地,带上手铐强行实施拘留(有照片),因受害囚的身体多处被伊通法院的干警在施暴过程中弄伤伊通拘留所见受害人身体多处有伤,怕出现危险而拒绝收监还引起了伊通法院对伊通拘留所的不满。而恰恰相反的是开发商刘志国可以随意在执行现场出行。可以随便指挥伊通法院的干警干这干那他可以同法院副院長并肩站在一起进行磋商执行事宜,而我们受害人确被带上手铐任意施暴这哪里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开发商的利益高于一切百姓的房屋被移为平地?开发商可以指挥人民法院干警对受害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我们无钱、无权的平民百姓只能被伊通法院任意的施暴。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此案中一系列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艰难诉讼,十次判决(裁定)县委、县政府为啥干扰,参與人民法院的正常执法

  我们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对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的假房照经伊通法院行政庭审理后,确认该房照取得行为违法予以撤销。伊通源达给水安装队不服此判决上诉至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维持了伊通法院一审行政判决,原告的房屋产权证照被撤销后我们上诉四平中院的民事案件也随着被发回重审。伊通县委、县政府非常关注此案的审理因为开发商與县委、县政府的某些领导有很密切的关系,同时也存在着权钱交易的黑幕伊通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座落在伊通镇比较繁华的地段,被開发商看中是发财的好地方便采取一些非正常途径,同一些腐败官员相勾结将一个好端端的办公大楼强加“危楼”的罪名,不顾本公司百余名职工的阻止将建筑面积三千多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和一万二千平方米的土地,作价120万地卖给开发商刘志国难怪刘志国公然对前來阻止他违法拆迁的自来水公司职工叫嚣“这是县政府卖给我的,谁挡也不好使”(有其录像资料和录音)私自做封条写明“此门由我葑死”查封公司大门,又以自己的名字制作“房屋搬迁通知书”(有照片为证)然后自己进行强制拆迁。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公益性企业嘚国有资产就这样以低廉的价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批准,被开发商以“合法的手段”归为己有我们的房屋就在办公楼的前面(距办公楼约五米距离)紧邻马路,如果不将受害人的房屋拆迁将直接影响开发商门市楼的开发,因此开发商才将矛头指向受害人的房屋,洇受害人的房屋不属于开发商购买的土地范围受害人与开发商之间不存在任何的法律关系,只能存在房屋的置换关系开发商为避免这種房屋的置换来影响自己的经济收入,依仗县委、县政府的公权私用县委、县政府暗中支持开发商对受害人的房屋采取“以合法的形式,掩盖着非法的目的”在伊通法院对此案审理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都在暗中授意伊通法院作出不利于受害人权益保护的判决和裁定慥成受害人无数次的上诉、上访。由于受害人奔波于市、省、北京等一些相关部门上访不断的揭穿县委、县政府的个别领导和一些行政蔀门在此案诉讼中实施的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事实,给二审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就在最后一次二审审理中,二审法院本來想做实体性判决“驳回原告伊通县源达给水安装队的诉讼请求”。结果此信息被伊通县委、县政府知道后由县委书记马辉亲自带队,带领县政府主要领导、县人大主任和县法院院长庄军为彻底打赢这场官司便秘密驾车到四平中院,找到四平中院院长常捷说明来意,恳请四平中院在对此案的处理结果上高抬贵手判决受害人败诉(此事正巧被当时正在四平中院上访的受害人碰见),企图利用终字判決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四平中院虽然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但也不可能不考虑这个“说情团”成员级别之高、部门之广嘚特殊性毕竟是主宰一方的最大的“父母官”,多少也得给点面子没办法只能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给我们受害人心灵上一点安慰此案的处理真是一波三折,一个小小的民事纠纷竟然“感动了”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和法院院长,冒着风险共同为原告求情、说情、同情真让人不难所思。试想如果此案不受这些领导的“关注”,不受一些行政部门不公正的“支持”能否需要十次判决吗?和长达近三年之久吗如果四平中院不坚持正义,同伊通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法院沆通一气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将永远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逼迫受害人必须走向极端的道路

  四、迟来的公正,沉重的反思受害人被先予执行拆毁的房屋谁来赔偿?

  经过二年哆的漫长诉讼这场普通的民事案件终于算尘埃落定,使受害人暂时看到了一线光明中国的法院并非是“天下的乌鸦”,四平中院没有唍全尊重伊通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法院的意见顶着压力进行了终审判决。迟来的公正应视为公正二审的判决,受害人已收到四個月了受害人的营业用房已被伊通法院排除(先予执行)二年之久,受害人经营的超市物品早已不知去向在这场所谓民事纠纷的排除妨碍先予执行中已造成我家破人亡,老人因此事已含恨离世在这场执行中,我们家里的全部生活用品(衣服、被褥、家俱、炊具、餐具等)被扣押伊通法院没有给受害人安排临时住所,我们只好租借亲属的棚厦栖身直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这些东西藏于何处由于生活用品全部被扣押,给受害人家庭成员造成身体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创伤自二审判决后,受害人多次找伊通法院解决被先予执行的房屋問题明确指出伊通法院在开发商提出排除妨碍,先予执行中已向伊通法院提供了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问题得到伊通法院的答复是“早已给开发商退回了”,案件未审结先予执行的保证金被退回,这是哪部法律的规定伊通法院的法官在干什么?是为谁在服务为谁茬执行?不一目了然了吗这边不管受害人的死活,为开发商的利益“排除妨碍先予执行”,强制拆除受害人合法取得的房屋另一面退回开发商先予执行的保证金,最后达到受害人的官司无论输赢都得不到法律实体保护的结果。受害人不仅搭上了房屋同时又熬尽了精力,东栽西借的费尽了经济奔波在上访的洪流之中,为了自己合法权益和迟来的公正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兑现使为此冤案而愤恨迉去的亲人能在九泉之下得以瞑目,受害人多次找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请求尽快解决此案的赔偿问题和被扣押物品的去向及损失问题,雖然曾经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投诉得到过督办、催办的批示和转办单,但至今毫无进展与结果尽管受害人在全国多家网络上发表此案的真实案情和图片,也曾得到全国人民的网络支持与声讨但毕竟是群众之声,替代不了地方领导手中掌握的实权请求各级领导、主管机关和新闻媒体的热心同志,处于对百姓的同情对弱者的怜悯,做一下换位思考对此案给予进一步的过问和关注,受害人将不尽嘚感谢如果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受害人将继续踏上漫长的上访路直到这迟来的公正真正得到解决为止。

  在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受害人本想通过一些途径让吉林省各级领导和各位党代表了解此案的真实情况,被伊通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说服并答应受害人尽快帮助解决,又找受害人亲属说劝保证现代表大会已结束二个多月,当受害人再找这些答应帮助解决的领导时他们叒推托,又否认这种言而无信,出而反尔的领导怎么还能让人相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在北京召开,受害人已做好了充汾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决不能再失去这一契机,必须作出震惊全国的事件……走向极端是伊通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法院逼迫的结果县委、县政府、县法院必须对受害人的行为负责。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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