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的举报网站举报人后举报会不会泄露举报人被相关部门找到笔录之类的

  近日,成都市召开反恐怖工作、禁毒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深刻分析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殴打他人、阻挠施工、索要钱财,造成受害人腰部、左手、腿部受伤,更嚣张的是,受害人入院治疗后,还跟随到医院继续殴打――近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对杨某等5人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多人殴打他人索要钱财 被控寻衅滋事罪

  7月31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对杨某等5名被告人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廖某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西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法院经查,自2017年2月开始,被告人杨某纠集他人多次到都江堰市观凤村5组二环内侧“维纳斯堡”工地,对工人实施殴打,阻挠施工,索要钱财。同年6月13日,被告人廖某与曾姓村民发生口角。廖某、廖某俊持刀追打曾姓村民,造成曾姓村民腰部、左手、腿部受伤。当晚,被告人杨某纠集西某某某等人与廖某、廖某俊在都江堰市中医院继续殴打曾姓村民及前来看望人员,致医院凳子、病床供氧装置、床头灯等物品损坏。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工地施工,随意殴打他人,在一定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成都市召开反恐禁毒 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主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反恐怖工作、禁毒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6月15日上午,成都市召开反恐怖工作、禁毒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德运就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深刻分析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戴德军通报并安排部署全市反恐怖工作、禁毒工作。

  相关负责人强调,做好三个方面专项工作:一要认清形势,强化担当,坚决打赢反恐、禁毒、扫黑除恶斗争硬仗;二要把握关键,强化打击防范措施,切实提升反恐、禁毒、扫黑除恶斗争实效;三要压实责任,强化协同,提高组织保障力。

  对举报人实施报复将从严从重惩处

  为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涉嫌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8-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扫黑办

  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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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重点打击这些人!赶快转发扩散!

湖南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了!

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现将我省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网上举报平台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2(白天)、0(全天)

举报信箱: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3办公楼省扫黑办 邮编:410011

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邮编:410001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团伙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

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团伙。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警告黑恶势力“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黑恶势力下发了最后通牒。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举报电话:010-1238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的平安

对一切黑恶势力坚决扫除,

对其经济基础坚决摧毁,

对其“保护伞”坚决打掉,

决不允许黑恶势力胡作非为,

决不允许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下一步怎么扫?稳准狠!

发现以下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广大市民、村民发现相关线索

最后,请把消息扩散出去!

来源:红网综合潇湘剑语、新华社、央视新闻等

欢迎和红网小编做朋友,个人微信号:re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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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9月20日,河南省公安厅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兑现发布会。现场,3名举报黑恶犯罪的群众代表头戴面具,每个人领取2万元的奖励。据介绍,当天,河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同步进行兑奖大会,共计奖励群众70多万元。

今年5月31日,河南省公安厅对外发布《河南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其中规定对11类黑恶势力线索的举报人,警方核实确认后将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2万元。

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将对所有举报线索实行专人管理,对于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在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朱海军说,公安机关侦办的扫黑除恶案件中,有80%和人民群众的举报有关,群众举报的线索对公安机关办案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全省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同步举办奖励大会,是对群众承诺的兑现。

省公安厅扫黑办主任、刑侦总队总队长赵根元说,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本次全省公安机关共发放奖励70多万元。同时,期待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有用的线索,打一场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斗争。

编辑:信阳日报社全媒体编辑-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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