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还是社交电商平台有哪些该何去何从

从云集微店模式,看去中心化社交电商的自我进化
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一周前,东哥解读电商在《微盟曲线上市背后:“去中心化”红利获益者的聚变》详细分析了微盟、有赞、口袋购物等微商平台竞争格局及战略调整,其中也提到了后起之秀“云集微店”,所以在本文中,我们将它作为一个案例研究对象,进行剖析。
去年8月份在成都参加亿邦动力的会议,同台作为创业点评专家,见到了肖尚略,说他再创业了,做了一个云集微店,现在一个月差不多1亿销售额了。当时感到非常震惊,认识肖尚略是七年前,作为小也香水的创始人,也是淘宝最早的金冠大卖家。当然绝大多数的早期淘宝金冠大卖家早已淡出了视野,而小也香水还一直都是香水头部卖家。肖尚略也是为数不多成功转型升级为平台的大卖家。
今年4月份和一投资人交流的时候,云集微店的月销售额3亿多元。
7月份在TOP互联网品牌CEO群交流的时候,肖尚略说6月份销售额突破7亿元。
微信为什么要力推社交电商?
微信社交电商的崛起,也对微信的商业化起着根本性的作用和价值。
3月份腾讯战略入股拼多多,也主要是基于社交电商的原因。通过社交电商,激活整个微信生态。把微信从单纯的社交工具,全面升级为吃喝玩乐消费的超级平台。而从微信商业商业化角度来说,社交电商的崛起,也会进一步提升微信在线交易支付市场份额,而不只是发红包。微信生态商家越来越多,微信广告销售也会进一步全面打开。最后通过社交电商,交易中丰富微信多元化数据,有助于腾讯微信金融业务。
这也是为什么7月17日要封杀微信淘宝客,实际上就是微信自己本身要全面发力社交电商。微信淘宝客群体有数千万,年交易额过2000亿。微信与其拱手相让给淘宝,为什么不能自己做。而封杀了微信淘宝客,就必须要有其它微信生态的社交电商接盘这个生意。具体分析可见7月18日文章《微信全面封杀淘宝客,社交电商是最后的出路| 东哥解读电商》
微信电商生态:云集起在“晚集”中,却赶进了第一梯队
从东哥解读电商整理的图里,我们能够清晰看到,云集的创立时间是几个代表性微信电商平台中最晚的,至今成立也就两年多的时间。
尽管云集起在“晚集”中,却赶入了微信电商平台的第一梯队。除了在融资与估值上的增速体现外,如今,云集商家店铺数已从最初的3000增长至180多万。东哥获得的数据显示,云集的平均客单在150左右,单店卖家可以精选3-5000个SKU,日UV超过300万,值得注意的是UV转化率能达到8%—10%,增速加快,7月份突破10亿交易额。
微盟、有赞、口袋购物,他们已将小C店家的服务对象扩张至B端商户,而SaaS产品是业务共性。而云集一直专注于C店卖家。之所以能取得后来崛起的成绩,原因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
1、社交驱动,关系链再重组的购买力升级
之前东哥见过很多打着“社交电商”旗号创业的项目,但他们更多以微信作为社交平台从而进行交易转化的路径,又或是基于此沉淀的粉丝进行购买转化,从而美其名也“社群电商”。
虽说社交电商是去中心化的产物,但上述那些打着“社交电商”、“社群电商”旗号的公司几乎都没有改变流量广告投放型模式(CPS、CPC),要不然哪有广点通什么事?也没有摆脱搜素型流量发展路径,要不然为什么这个月开始,微信内测“商品搜索”——新品涨粉太难了!
云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交电商”。因为,第一云集不是“朋友圈”电商,个人在云集上开店,都是邀请制,所以没有邀请码就没法注册开店,所以卖家天生有组团互助意识。而他们本身又是消费者,购买力间接也能变成一种收益,这是买卖双方利益关系链的再搭建。所以,云集打破了“朋友圈”微商的依赖,也不受限制于搜索流量模式,社交驱动加上偏中产阶级用户的人群切入,使其将社交电商的购买力充分发挥。
2、创始人零售基因与微商中的重平台模式
云集创始人肖尚略,是一位电商老兵了,谙熟零售电商的各种门道。他在2003年就涉足淘宝,开创了小也香水用了7年时间做到了三个金冠,经历了淘品牌的发展到衰落,当初与小也香水不相上下的淘品牌,已经不见了踪影。而小也香水却在整个淘系香水垂直类目中占据这30%的市场份额,稳居龙头大大地位。
创始人的零售基因,决定了其创始团队在2015年,二次创业云集时,虽然选择的是微商平台的大方向,但并没有脱离零售核心要素,把流量与商品进行分离。所以,云集微店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与微盟、有赞、口袋购物的轻平台模式有明显差异化。
云集微店通过关系链做社交电商,解决了流量获取成本高、转化率低的通病,然后才去类似京东那要“直营”的重模式——云集统一提供货、仓、物流配送、营销、客服等服务,为个人卖家(大学生、白领、公务员、自由职业者等人群)创造了个体创业的机会,让他们做电商的门槛降低。也让货源的品质,顾客购买享受的服务得到了保障,这样才形成了良性口碑,云集得以发展壮大。
3、草莽狂奔,云集高速成长中的阵痛
云集微店的高速发展,是业内有目共睹的。但其疯狂爆发背后,也付出了不是汗水与泪水,甚至遭到了不少质疑,而要真正剖析认识这家企业,这些问题我们没法回避,总结过往发展经验也是必要的。
主要就是云集微店那份958万的罚单:2015年下半年,云集微店采用的地推模式引起了一些外界争议,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这一事件本身具有很大争议,直到前段时间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才做出行政处罚判决。
而云集微店官方对此的态度是:《958万,我们为社交电商交学费》。处罚本身,并不代表云集是“传销”,只是草莽增长中非常规市场手法,如果这样的监管力度放到10年前,估计阿里B2B线下地推铁军也有受到类似处罚。
针对云集“传销”的质疑,其实早在2016年2月,在有关部门和法学人士的帮助下,云集微店就对地推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法律界人士的认同,已经成为一家阳光下的、合法合规的社交电商平台。
云集和传销有着本质的差别,后者的主要商业模式是基于下游代理拿货模式,货并没有卖给消费者,而是囤积在下一级代理手中。随着2016年以来持续的打击,2017年以来微信传销业务已经迅速下滑。云集不需要开店人拿货,云集采购商品,并负责仓储物流售后,店主只需要分享商品链接就好了。这个业务逻辑,更像“淘宝客”,只不过这个淘宝客是需要付费注册认证的。
传销做的商品都是毛利率90%以上的暴利产品,而云集销售的商品绝大多数都是市场上流通的品牌。其中不乏国际知名品牌,比如:内衣品牌"维多利亚的秘密"、德国殿堂级母婴品牌"施巴"、澳洲NO.1保健品牌澳佳宝月见草油等等,他们用脚投票的方式,也证明着云集品台商品的正品、靠谱。
在商业模式上,云集只有一级分销,且向每位店主一年只收取398元的平台使用费,这不类似京东、天猫的平台使用费,而后两者都是数以万计。另外,云集方面并不在分销环节和店主层级中牟利,相反是在做市场投入,用补贴、适当佣金(10%—40%的比例,不同品类有不同佣金)反哺个人店主,鼓励他们发展经营,所以从商业模式上也不构成“传销”。
战略升级,自我进化下一步会迈向哪?
正是因为云集的高速发展离不对个人卖家补贴的力度,所以在财务上直接结果导致了云集的亏损,据肖尚略透露:云集在2015年亏损3265万元,2016年亏损311万元。
好现象是,云集的亏损在收窄,发展速度却没有因此停下来,当云集把补贴降下来,调整发展节奏后,相应的战略调整也会出现,而这也是云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我进化必然过程,东哥认为可能会出现在三大方向上:
1、在货、仓、IT系统,加大共享力度
我们所看到的消费升级,个体购买力提升,与此同时共享经济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常态化。一年前,肖尚略说,要把云集微店要做零售界的Uber。按照这个方向,我们可以更准确的说是微商平台中的Uber,而共享的力度加大主要会体现在。
云集首先要在商品精选、SKU管控上数量、质量的提升;其次是在仓储、物流上进行全国性布点,一部分自建一部分战略合作外包;IT系统是支持平台后端运营、前端销售的转化效率直接要素,比如:未来云集实现一个SKU在数十万个店主手中分销的实时进展,缺货情况下,谁最有可能卖出,给谁卖?都能提前预判。
2、社群、培训的轻运营化、工具化
如果做开过云集微店的朋友,一定会在新人阶段经历过线上社群培训,其培训教程有图文,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主要以图文为主,部分教程适合视频的则选择视频教学。
根据云集官方公布的数据,过去一年多来,云集微店为180万店主提供了专职或兼职的零售工作机会,创造了5000个销售培训、客服支持、仓储物流的就业岗位。
未来,随着云集微店的店主人群增加,社群运营管理难度加大,所以势必需要加强在社群、培训产品的工具化,而这背后又需要结合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
3、营销、社会化媒体内容多样化
虽然云集也给店主包办内容营销,但同质化趋势难以获得新的流量注入,转向加大UGC内容创作和分发力度。云集除了在社会化媒体内容分发工具多元化实现统一管理外,借力打力,比如把有内容生能力却无零售供应链能力的微信、微博大号整合起来,变成新的流量分化入口。
另一方面,云集自身不可能成为一个内容产出永动机,特别是创意型内容、个性化内容,但云集有能力去建立一套自己平台的内容产生、输出机制,挖掘平台上的内容达人,在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多形态的内容工具上予以支持,从而让云集不断成为新的焦点。
在东哥解读电商的上一篇文章里,已经分析了微盟、有赞、口袋购物等微信电商平台在2017年作为资本化分水岭的动向,同样云集最新一轮融资(A轮)来自凯欣资本、钟鼎创投的2.28亿元人民币融资,还是在2016年底。主打社交电商模式的拼多多在3月份估值20亿美元,拿下数亿美金融资。而云集微店模式已经成为社交电商领域的典型案例,下一轮融资应该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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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云集被罚958万!为社交电商交学费
导读: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近期收到了来自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罚单,总额为958万元。该罚单主要针对云集在2015年下半年采用的App销售模式。
根据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政处罚决定书声明称:
从日开始,本局陆续接到关于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云集微店”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涉嫌传销的举报,核实后发现“云集微店”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中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据此,当事人“集商网络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日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据了解,当时云集微店采用的地推模式引起了一些外界争议,相关监管部门认为云集采用的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但因此事存有争议,这张罚单于近日才正式下发。
云集微店CEO肖尚略通过“云集微店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复称,在2016年2月,云集微店已就对地推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成为一家合法合规的社交电商平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张罚单也是云集为探索社交电商发展交出的学费。
肖尚略还表示,云集微店在当时的经营模式也与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传销活动有本质区别。除了产生社会效益外,云集微店一直按照补贴市场、亏损经营的互联网创业模式在运作,2015年亏损3265万元,2016年亏损311万元,平台没有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牟利,相反做了大量的市场投入。
肖尚略还在公开信中透露,云集微店的每月销售额已增长到7亿,在今年5月16日的周年庆中,云集单日销售额突破了1亿,店主的数目达到了18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含云集微店模式)
点击图片可看大图
这张“迟来”的罚单于日前才正式下发。
以下为肖尚略回复全文:
958万,我们为社交电商交学费
各位亲爱的店主:
近期,我接到了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张迟来的罚单。这张罚单是针对云集微店两年前的App销售模式。2015年下半年,云集微店采用的地推模式引起了一些外界争议,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因存有争议,这份针对2015年的处罚直到最近才正式下发,金额为958万元。
2016年2月,在有关部门和法学人士的帮助下,云集微店就对地推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法律界人士的认同,已经成为一家阳光下的、合法合规的社交电商平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张罚单是我们为探索社交电商发展交出的学费,也是云集微店从稚嫩走向成熟的转折点,帮助我们及早发现了己身不足,促进我们更健康的成长。从这个公示的另外一面,大家可以看到的恰恰是云集微店的商业模式已经合规上路。
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存在的争议在于:云集微店当时的经营模式与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传销活动也是有本质区别的。从云集微店实际产生的电子商务零售额、物流发货件数、商品客单价、平台的税收贡献来看,云集微店提高了商品流通的效率,创造了真实的社会价值,在品牌商、兼职零售店主、消费者和平台之间取得了共赢。除此之外,云集微店一直按照补贴市场、亏损经营的互联网创业模式在运作,2015年亏损3265万元,2016年亏损311万元,平台并没有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牟利,相反做了大量的市场投入。无论是创建初衷、还是社会效益,云集微店与传销均有本质不同。
由于云集微店的创新对于相关监管条例而言,属于全新的模式,并且创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价值,政府有关部门直至近期才对2015年的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在这期间,有关部门持续给了云集微店许多指导、关怀与帮助。
2016年2月也成为了云集微店的全新起点,完成了模式整改之后,我们赢得了地方政府、品牌商、消费者的更多支持与信任。这份信任是我们最弥足珍贵的财富,因为信任才是社交电商得以健康发展的土壤。
信任促进了协同。这16个月里,云集成为品牌商们探访的热点,买手在全球各地探访供应链。有更多优秀的全球知名品牌、中国匠心企业和云集微店先后达成了深度合作。顺丰、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德运、澳佳宝、康恩贝、浙江物产等知名企业先后与云集达成深度合作关系,云集的六大云端服务变得更加完善、强大、贴心。
信任也带来了成长。一年多来,云集微店的每月销售额从不足1亿快速增长到了7亿,在5月16日的周年庆中,我们的单日销售额历史性地突破了1亿,店主的数目也同步达到了180万。从东海之滨的杭州到沙漠之边的喀什,从极光所在的漠河到碧海蓝天的三亚,云集微店的包裹箱为千万消费者的生活增加了更多亮色。
信任还带来了关注。资本市场开始关注并认同我们,2016年12月份我们获得了凯欣资本与钟鼎创投的2.28亿元投资。来自各地的政府领导、学者、专家多次考察调研云集微店,对我们做出了高度评价,并指出“云集微店所代表的社交电商是面向未来的新商业模式!”
信任更带来了共赢。这一年多来,云集微店为180万店主提供了专职或兼职的零售工作机会,创造了5000个销售培训、客服支持、仓储物流的就业岗位。仅仅是今年5月份,我们就分享出了9000万元给到店主群体。
958万的背后,是当初的App社会化地推方式与存在了12年之久的规则条例的不兼容。我们将原本存在于企业内部的销售管理培训团队,变成了社会兼职就业,与相关条例构成了冲突。在监管部门与专家们的帮助下,云集微店于恰当的时期进行了整改,调整了App的推广模式。从此我们告别了有争议的App社会化地推模式,以规范的公司化方式推动App销售,成功探索出了一条合规的社交电商新路径。
现在的云集微店比两年前更加成熟,我们成立了政府事务部与法务部,与政府密切互动交流,以政府指导为依据,在个体零售服务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我们也高兴地看到,对于社交电商,政府的态度是扶持爱护,而不是压制,各方都一致认为:社交电商是未来的行业趋势,并会带来更多价值。
我们依然坚守初心——为更多用户提供物美价优的商品,为店主提供轻松愉快的兼职工作机会,为品牌商提供广告渠道一体化的需求供给连接。在未来我们将继续与优秀品牌同行、与匠心企业同行、与中国各县域的优秀农产品同行,惠及更多的生产者、服务者、消费者。在杭州这座创新之城里,唯一不可改变的,就是创造美好未来的决心!
初心不改,勇赴前程!
且据了解,根据云集微店公布的今年其二季度销售额数据显示,云集微店平台2017年二季度销售额19.23亿,同比增速556%,环比增速93%。其增速非常可观,这次罚单是继云在指尖事件后对微电商的第一份巨额罚单,微电商、微商行业需要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的影响和背后折射的意义。
以下部分演讲实录:
肖尚略:我们搭建一个平台整合生产要素,我们提供生产要素,把我的生产要素提供给各种人,那些在社交网络世界里有影响力的个人,在细分领域有专业所长和兴趣爱好的个人,帮助他们把商业零售门槛成本降到最低。“罗辑思维”有强大的前端流量获取可以自建后端电商,但是大部分三五千粉丝、十几二十万粉丝自媒体也好、社群达人也好没有必要建零售的后端,我们做了这样的事儿。
第一,优质商品供应链的集中采购和整个社会化共享,这样一个遥控器可能平台上只有1000个,但是可以同步让1万人销售它,这就是生产要素的共享,这个非常重要,但是只是一部分。
第二,内容,如何表达好这个遥控器是社交零售的关键,如何把实物商品数字化因人不同去表达,也是很关键。
第三,仓储物流,今天物流合作伙伴是亚马逊、顺丰国内一线的仓储物流合作伙伴。这些都是中心化是平台需要把标准和质量做到最高水平然后再开放,再共享给有流量的个体,共建新的零售方式。
任何时候我们去做一个行业的推动和改进的话,一定要关注的是整个价值链,你是不是优化了这个价值链,是不是让这个价值链每个参与者得到更多。
“云集的用户价值”:
第一,品牌商。从新的社交零售平台角度来看,要做的事情是品牌方价值,因为他们才是主力军,今天我们看到搜索电商的零售也好,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他们没有尊重品牌方价值。在新的以信任为连接器的共享经济的零售平台上,假冒伪劣、粗制滥造是不需要存在的,大量无效的生产,那些未来会变成垃圾的商品不需要被存在。所以我们第一个带来的是具备匠心精神的消费品品牌的崛起。
第二,消费者。如果我们提供的消费品能够实现消费品产业升级自然能够带来消费升级的拉动,今天三驾马车有一驾马车没有动起来,就是内需。
第三,店主。永远不要忘记中间的介质,就云集来说,自媒体达人、店主是介质。
我们认为,所有的道理都是那样的,“月圆则亏,潮涨潮落”,在座的每一位新电商的探索者我们一起创造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过去和未来的样子,由新的一群你我共同创造,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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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的这种商业模式并不是创新,只是规模化、数据化的运营。
日,云集微店的创始人兼CEO肖尚略先生在阿里巴巴云栖大会的新零售专场,发表题为《社交电商,一种新的价值思考》的演讲,在45分钟的演讲中,肖尚略先生详细介绍了社交电商的概念、商业模式,并结合云集的产品、业务实例,对这种商业模式相比于线下零售和电商平台的优势,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演讲中提到的很多概念和实践方式,确实有创新之处,然而又令我不自觉的想到两年前火爆的“微商卖面膜,三年买玛莎拉蒂”。到底是模式创新还是走微店的老路?这种商业模式的优势在哪里,又存在哪些劣势或者脆弱环节?这篇文章旨在找到答案。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云集微店,移动端有两个产品。
云集微店:店主版;
云集VIP:消费者版。
产品slogan:社交电商先行者。
商业模式概述:
(1)云集官方负责商品选购和发货至终端消费者,店主负责宣传商品、分享商品链接,终端消费者从店主处获得商品信息,在云集官方下单购买,订单完成后店主可获得订单提成;此外,消费者账户店主账户有一一对应关系,消费者在云集平台购买的所有商品,店主都能获得提成收益。
(2)店主推荐其他人成为店主,每推荐成功一位,可获得相应资金奖励,推荐个数达到第一个指标,成为云集主管,提高奖励金,推荐个数达到第二个指标,可竞聘服务商(经理)。
PS:商业模式概述中的(2)发展新店主的方式,争议较大,云集在今年7月因涉嫌传销被工商部门罚没958万元。对这种商业模式,笔者的认知和理解都较浅显,故后续分析,只针对商业模式概述(1),也就是所谓的“社交电商”。
(1)微店店主,有一定社交圈、有精力且有意愿做副业创收的用户;
用户需求:低成本开店,轻创业,做副业创收;
(2)消费者,最后的消费终端,产品流量和收益的根本来源;
用户需求:降低产品的筛选成本,通过亲人、朋友等较强属性的社交关系链,快速获得高质量或高性价比的商品,省去搜索、选购的步骤。
相关数据:
(1)搜索指数:
(数据来源:百度指数)
从搜索数据上看,云集微店与有赞有一定差距。
(2)客户端下载量
(数据来源:ASO100)
客户端端的下载量较大,能稳定在购物前10~15名,总榜前200名:
二、用户需求分析
店主与消费者的需求不一样,需从两个方面分别分析。
从开店店主角度
1、线下开店与电商开店,店主承担较大风险
传统的零售店和电商淘宝店,只是销售渠道和用户范围的差别,都无法避免压货、库存、销售的过程,零售店和网店对资金和人力都有较大要求,卖家开店,也就默认承担了滞销、商品过季、资金周转不开、甚至赔钱关店的风险。资金、人力以及上述风险,都提高了开店售卖商品的门槛,我们也能能发现,很多人都有开店的意愿,也有比较明确的想法(卖零食、卖服装等),但奈何种种限制和担忧,始终无法迈出进货开店的那一步,“很多人想,很少人做”。
2、在前期的用户积累阶段,店主希望投入的成本尽可能的少
很多店主可能不缺少资金,但是仍希望在前期商业模式和前景不甚清晰的阶段,投入尽可能的少。
3、不管是零售店还是电商网店,一般都经营在垂直领域(比如零食、电子产品),而对于大量缺少该垂直行业经验的人,品牌、货源、进货渠道这些前期工作,就造成了较高的行业壁垒;
4、零售店开店初期要做线下宣传,网店的拉新获取流量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这两者,通常还都需要从0开始搭建店铺口碑。
以上四点是新人店主开店的主要痛点。需求总结起来就是:低成本,低风险,前期较低投入,较快速的获客方式。
从消费者角度
购物可分为有明确目标的购物行为和无明确目标的购物行为。
对于有明确目标的购物行为,大多数人都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消费渠道,比如商场买衣服,天猫超市买洗衣液卷纸,京东买电子产品。
但对于无明确目标的购物行为,也就是冲动消费,消费场景多种多样,如何保证冲动消费购买商品的质量和性价比,避免“买了发现没用、不好用”,是消费者的痛点之一。(当然,既然冲动,就没法避免不合理,只能减少)
此外,信息检索和筛选的成本越来越高,如何提高信息筛选效率、快速获得高质量或高性价比商品,是消费者的痛点之二。
三、产品功能分析
云集微店app
也就是店主端app,注册/登录的前提是成为店主,而成为店主是有成本和门槛的,门槛就是需付费成为微店会员,付费同时有相应的产品赠送,比如面膜、参茶、护肤品、丝巾等产品,具体页面流程见下图:
尽管文案上说明,买的是“云集微店钻石服务”,商品是赠送的额外服务,但选购、下单的产品逻辑和页面设计,都与电商产品别无二致,个人认为,为将购买会员和附赠商品更好地区分开,应调整页面结构与话术,以免造成“买商品成为会员”的误解。
由于成为店主门槛较高,笔者未最终下单,也就未体验店主端。笔者也在联系身边微商、轻创业的朋友,希望体验下云集店主端app。
云集VIP app
是消费者端app,这款产品的注册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在产品模式概述中提到,消费者从店主处获得信息,到云集下单购买,店主获得提成,那么这个过程中,云集如何判断消费者与店主的对应关系呢,就是在注册时加以引导,见下图
能够看到,消费者的账号与店主的店铺号是绑定的,这样也就确定了“店主-消费者”的对应关系。很多店主在论坛、博客中分享了他们的店铺号,笔者找到一个店铺号输入后,登录成功。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需要注意,云集VIP中,并无注册的文案引导,也无账号和密码的概念,用户只需要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即可(首次登录还需输入店铺号),这样做将登陆与注册合二为一,有三个好处:
减少了页面复杂度;
注册步骤极简,避免了繁琐流程;
登录无需密码,避免了密码错误或者忘记密码的复杂逻辑。
页面截图如下:
从页面截图中能看出,云集VIP的功能结构和页面设计与电商产品基本相同,对产品功能不做过多分析。
三、商业模式分析
“社交电商”的主要流程图如下:
整个购物流程有四个关键点:
云集依靠大流量、大用户数、大订单量获得话语权,保证商品的高性价比;
大量店主通过社交关系扩散商品信息,增加商品曝光流量;
终端消费者看到商品信息在云集下单,由云集官方完成配送、售后;
订单完成后,店主从云集获得提成收益。
能够看到,在这个流程中,云集和店主作为两个关键节点分别连接厂家和消费者,形成了“厂家-云集-店主-消费者-云集-店主”的良好闭环,在这个闭环销售的过程中,各个角色都有所收益:
厂家:厂家拓宽了销售渠道和销售范围,尤其解决了新鲜时蔬因为信息发布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滞销问题;
云集:利用用户规模获得话语权,进而获得较低进货价,保证了商品性价比与产品口碑;利用大量的“百姓”店主,解决流量和销售的问题;
店主:无需进货、囤货等,解决了开店成本问题;利用社交关系带来的天然用户群,解决了用户拉新和获取流量的问题;利用云集的大数据系统、订单系统、物流体系,解决了送货的问题;利用消费者购物获得提成,解决了收益的问题;
消费者:利用了店主(亲人、朋友的强社交关系,或KOL、网红的弱社交关系)推荐,省去了选购的过程,降低商品筛选成本,降低了冲动消费的风险。
从表象上看,这种销售模式,使得厂家、云集、店主、消费者四方都有收益,然而没有完美的商业模式,云集的这种“社交电商”必然也有薄弱环节,个人认为,终端消费者是这个模式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支撑,那么从终端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的角度来看,存在哪些意外点和脆弱环节,是分析重点。
1、云集在某些产品线上的口碑和可信度建设
云集上的所有商品都是云集官方发布,由云集官方从厂家或者供应商直接获得,从目前的sku数量和品牌来看,缺少知名度大、有较强公信力的大品牌,而从云集的这种商业模式上看,在短期内,较难和大品牌的谈判中获得较高话语权,毕竟大品牌要综合考虑线下、其他电商平台、云集流量等几个因素,缺少耳熟能详的品牌做支撑,那么在美妆、家电3c等领域较难获得高的口碑和可信度。
2、商品的质量和性价比
任何电商产品存在的根基,都是商品的质量。为了获得高话语权,云集合作的大多是创新创业品牌、厂家,那么是否会走两年前“微商卖面膜,三年买玛莎拉蒂”的老路,目前看不得而知。但众所周知的是,口碑的积累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用户量,但口碑崩塌只需要几次商品质量问题。云集官方对商品质量的把控(直接或间接),是云集的立身之本,能否在云集平台上,培育几个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创新创业品牌,更能直接影响云集的发展上线。
此外,性价比是否真的能够保证,消费者可能会画个问号。店家不遗余力的推销商品,就是为了从中赚取提成,也就是多了个“二道贩子”,那么消费者是否会将云集商品和淘宝上很多的“厂家直销”、京东或者亚马逊的直营作比较,在商品品牌知名度和平台公信力都处于下风的情况下,能否依靠价格和性价比,获得用户的青睐,还需要打个问号。
3、店主依靠社交关系推销,与社交关系本身,是否存在矛盾点,这点很值得探讨,也很关键
社交关系的建立,不管是强社交关系还是弱社交关系,核心都是信任,而经济原因是打破信任的很常见的原因。消费者在云集购买商品,很清楚地知道,店主(自己的亲人、朋友或关注的kol、网红)会在这笔订单中赚钱,那么是否会对店主产生一种不信任感:“你是因为利益才向我推荐商品,而不是因为商品是好东西”。当然这点不能一概而论,还要结合商品的质量和性价比,如果商品质量一直上乘,当然无碍。但如果消费者在某次购物体验中,对商品质量不满意(a. 对商品质量的判断通常很主观,尤其美妆产品;b. 特别是冲动消费的情况下,更易造成商品实际情况远不如心理预期,哪怕商品实际上已经达到了平均水平),那么对社交关系的破坏,就极有可能是致命性的,此时对于这对店主-消费者,“社交电商”可能变为“一锤子买卖”,复购率大大降低,甚至影响到店主的人际关系和社交口碑。这是其一。
其二,普通人的社交关系毕竟有限,无外乎亲人、同事、同学,“百姓”店主的收入几乎可以完全预计。对于店主而言,如果想做大规模,如何拓展销售范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线下或线上拉新,则与传统零售方式的拉新无异;
通过社交关系拓展社交关系,也就是朋友介绍朋友。
这里就存在两种情况:
如果不给朋友经济利益,那么朋友有何理由帮助拉新赚钱?
如果给经济利益,那如何计算朋友的收益?掺杂进更多的利益关系,是否社交关系会变得过于复杂?即使不考虑社交关系的“变味儿”,那这种方式是否会变成发展下线-收会员,甚至变成“只传不销”?
对于店主,如何拓展用户群,规模化获得收益增长,不只是店主自己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云集为了自身的长远发展,需要思考的问题。
云集的创始人兼CEO肖尚略是电商领域最早的从业者,从其在云栖的演讲中,也能够看到他对电商的深刻认知和独到见解,云集模式的创立,肯定也是他在深入思考用户需求、用户体验以及如何从淘宝京东的电商“垄断”中杀出一条血路,并反复思考分析解决方案后确立的。
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商业模式符合共享经济的大潮流,避开了淘宝京东的锋芒,依靠与店主共享收益,快速推广产品、获得用户量,每一个店主既是云集微店的使用者,也是推广者。
但个人认为,这种商业模式并不是创新,只是规模化、数据化的运营。试想,一直以来的,员工推销公司产品获得提成和额外奖金,是否也是这种商业模式。
本文由 @李小新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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