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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思考与建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我国金融监管架构重构研究”课题组  近年来,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乱象。一些机构“野蛮生长”,行业内鱼龙混杂,跑路、倒闭、停止兑付等风波频发,且涉及金额和人群数量庞大。例如出问题的P2P平台仅月就有790家,问题平台的行业占比高达30%;再如据报载,昆明泛亚交易所出现400余亿元资金黑洞,涉及投资者22万人,“e租宝”涉及近700亿资金等等。而一旦金融平台风险暴露,往往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网络金融的乱象和高风险,需要尽快出手治理。  网络金融活动监管缺失,道德风险巨大  可以肯定地说,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热度超过任何一个国家。造成这种状况的背景,一是实体经济有着大量真实融资需求,而长期受到严格管制的正规金融体系又不能提供足够的资金供给,导致大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告贷无门。互联网金融以其快捷便利的方式,为这类资金需求者开辟了新型融资渠道,自然受到欢迎;二是与地方政府发展金融的偏好相契合。近年来,地方政府出于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具有积聚资金资源功能的金融业格外重视,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金融机构进驻。三是相对于民众强烈的投资理财愿望,正规金融体系提供的投资渠道比较狭窄,网络平台的高收益成为吸引投资者的最重要原因。但另一方面,多数投资者又缺少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往往盲目相信营销人员的保证和过度宣传。而对于这些新兴业态,监管部门缺少经验,监管体制存在明显漏洞,致使行业发展过热的势头未能得到遏制,道德风险不断放大。  从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者结构看,目前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稳健经营者,运作规范审慎,具有较强的管理技术和风控能力,通俗地说是“既想干又会干”;第二类是盲从者,借互联网金融热潮进入该领域,却缺少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风控能力,只想挣快钱,对困难和风险估计不足,属于“想干却不会干”类型。这类经营者往往缺少耐心和自我约束能力,很容易造成经营不善,倒闭、跑路的P2P平台大多属于此类;第三类纯属骗子,目标就是骗钱。这类机构可能数量不多,但因处心积虑,欺骗性更大,也更容易产生恶劣影响。治理行业乱象的目标,是规范和保护第一类、抑制和淘汰第二类、严厉打击第三类。  有关问题分析  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规范,学术界和媒体对这个问题也早有讨论。但时至今日在实施细则上仍存在很大争议,分歧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网络金融活动究竟是“严管”(按照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进行微观审慎监管)还是“宽管”。以P2P为例,主张严管的人认为,既然网络借贷的本质是金融业务,就应该和银行一样监管,否则就是对银行的不公平。还有人举出、等国家的例子,认为应该参照国外做法监管网络金融活动。反对者则认为,网络金融业务与传统金融业务在经营模式、风控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网络金融的商业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如果简单按照传统金融的方式进行监管,很容易对这个新兴行业带来毁灭性打击。美国将P2P行业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结果绝大多数机构因此而关闭。  第二,网络金融活动由谁来监管。有人认为,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网络金融活动应该是谁审批谁监管。由于没有采用牌照方式管理,现有大量网络金融平台都是在地方注册的,因此应该由地方政府监管。反对者认为,应将网络金融监管权上收至中央政府,因为金融活动是不分地域的。  第三,对网络平台应当如何定性。一方认为,网络平台只能是信息平台而不能是信用平台,也不应允许网络平台进行跨业销售。另一方则认为,这种限制意味着堵住了网络平台综合化发展空间,不仅抑制了网络平台发挥优势,而且在正规金融机构都已经实现综合经营的今天,也是另一种不公平的表现。  笔者认为,首先应该看到,这些活跃规金融体系之外的服务平台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小微企业和个人的融资困难,为其提供了大大低于传统民间借贷成本的资金,也为民众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渠道,这事实上是一种金融服务效率的改进。除了扩大了金融服务范围、使金融服务方式更加灵活便捷之外,网络金融还创新了征信、评级以及风控方式。因此,即便网络金融活动存在一些问题,仍然需要肯定网络金融的正面作用。在中国这样一个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国度,特别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银行普遍惜贷的情况下,若对网络简单粗暴进行打击,将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放任网络金融继续“野蛮生长”、无序发展,因为金融市场是一个具有杠杆效应和外溢效应的特殊市场,为了保护投融资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对金融活动进行专业化监管。  其次,网络金融监管须符合网络金融活动的特点。例如,应采用较低的资本门槛,较高的责任和技术门槛;再如,鉴于网络金融平台所具有的范围经济优势,应允许其跨业经营,但必须推行牌照管理。也就是说,网络平台可以发售银行理财、资管、基金、、等产品,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的牌照,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其实,网络金融平台是最适宜推进金融监管由机构监管转型为功能监管的(因为是新业态,没有历史纠葛和部门利益),不应错过当前的时机。  第三,应转变思想认识,“谁的孩子谁抱走”方式无法解决风险问题,可能导致监管缺失甚至事态失控,酿成区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监管部门如果继续坚持“守土有责”的规则,只求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内不发生金融风险。其结果,只能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特别是在“谁的孩子谁抱走”的既定方针下,中央政府将地方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交给了地方政府。而后者不仅在监管知识、监管人才和监管经验等方面均严重欠缺,而且还存在着很大的利益冲突。从地方政府角度看,放手发展各类金融活动是其最优选择,因为可以吸引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至于风险,一者暴露可能在几年之后,二者作为中央集权国家,中央政府不会放任风险蔓延,更不可能出现地方政府破产。  对于中央政府来说,接收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也存在问题:一者监管能力受到现行编制、经费、人才等因素的限制;二者贸然接手有可能产生为现有网络金融平台背书的结果。  鉴于上述矛盾,笔者认为:金融监管应当全覆盖,金融监管的主体是中央政府。过度授权的结果必然是制度设计五花八门,执行力度不一,带来更多的制度套利机会。特殊金融活动(如小贷公司、基金、微贷)可以豁免监管或采取分级监管。对于豁免或分级监管的金融活动,中央政府应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借以减少地方政府职责的利益冲突。  关于规范网络金融活动的若干建议  从已经暴露出来的涉嫌非法集资或欺诈案件看,大多具有类似的行为模式:一是平台无真实第三方资金托管,投资人资金被平台内部人操纵。二是信息高度不透明,交易产品真实度低甚至是虚拟产品。销售人员夸大产品收益和安全性,宣称无风险和打着“政府支持”的旗号忽悠投资者。三是在全国各地大肆铺设代销网络,以八爪章鱼方式快速吸收资金。四是以高大上的口号骗取社会信任,不惜巨资打造名声。例如泛亚宣称要建设“全球最具规模的稀有金属投资及贸易平台”;再如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号称要做受尊重的世界500强企业,并登陆央视黄金广告时段、赞助多个卫视节目、投放地铁公交等大客流量交通工具广告。五是利益引诱,如以不合理的高薪招聘有招揽社会资源(包括资金、知名专家学者、高级别官员等)能力的员工,吸引一些官方机构与之合作等。这些操作手法颇具欺骗性,并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政府和媒体。此外,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各类机构满天飞,居民社区附近、街道上随处可见冠以“金融”名号的门店,有的甚至模仿正规金融机构的商标,具有很大的欺骗性。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第一,尽快出台相关监管细则。如前所述,金融市场是一个敏感的特殊市场,有很强的外部性,需要中央政府层面的统一、专业化监管。不能以金融创新为名,放纵地方金融盲目发展。也不能为了减少中央政府的监管压力,让地方政府监管和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为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一些重要思想,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建立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机制、强化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等,需要尽快落实。在具体方式上,可将部分制度起草工作授权给互联网金融协会承担,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给市场以明确预期,避免因规则的过于突兀而给市场带来冲击。  第二,根据暴露问题有针对性地规范网络金融活动,堵住现有漏洞。建议明确规定,凡是未获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机构,在工商注册时一律不得在机构名称中加入“金融”字样。同时在制订规则时,要强化对资金托管和透明度的要求,明确在宣传产品时必须充分揭示风险,并将扩张过快、在媒体过度宣传的网络金融平台作为重点监控审查对象。  第三,对网络金融平台采取差异化的监管和风控制度。建议将网络金融平台分为纯信息中介和有限信用中介两类,并明确两者的差别。对于前者,需明确禁止事项和行为规范,如在工商局注册后须在互联网金融协会报备,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供交易信息等。对于后者,设立时须报批,并建立包括资本金要求、流动性要求、发起人和高管资质要求等在内的监管制度(但须有别于传统金融机构,例如更加强化专业技术要求和风险责任)。  第四,加强跨部门协调。由于网络金融平台具有数量大、分布散、大量利用互联网的特点,前期快速发展过程中又只进行了工商注册。建议建立工商部门、电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并建立包括公安、检察、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内的危机处置机制,以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强化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督。在网络金融平台乱象中,不能忽略正规金融机构的作用。从泛亚案例看,银行并未真正行使第三方存管的职责,反而存在“助纣为虐”的嫌疑。据报道,某国有大行新疆分行销售的“泛亚理财产品”金额高达70亿元。另一方面,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普遍利用各类网络金融平台销售自己的理财产品。这种做法事实上起到了为平台增信的作用,也为平台提供了造假的机会。因此,应加强对正规金融机构与网络金融平台签订合作协议等行为的监督,要求银行强化第三方存管责任,加强对业务合作方资质和能力的审核,并对合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六,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鉴于非法集资和欺诈行为对网络金融声誉的破坏力极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投资人对政府的信任度,应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可借鉴一些地方成功的“地方金融相关监管部门联系会议制度”,鼓励地方和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之间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及时互通风险排查信息,促进政策协调。同时要强化金融机构的监督、报告义务。设立针对非法集资的银行账户资金异动(如短期内多渠道大量资金流入)监督报告制度,发挥好银行庞大网络的触角作用。  第七,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应尽快落实《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有关投资者教育的规定,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应要求主流媒体在广告宣传中加大风险提示的力度,开设金融风险识别相关知识专门栏目等。  (报告执笔人:, 课题负责人:张承惠,课题协调人:。课题组成员:、朱鸿鸣、、张丽平、彭一然、宋毅成、郑醒尘、任浩聪、雷薇、白皓)
(责任编辑:张振江 HN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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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上市保险公司年报大幕落下,除了同比增长N倍的保费和创N年新高的投资收益率外,还有什么可看的吗?答案当然是有的。这年头,除了互联网保险概念火爆异常外,保险公司如何&玩转&互联网金融,如何相融相生亦是一大看点。  数字最有说服力,先看总结性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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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加上以港元计价的中国太平,六家上市险企净利润总和超过1500亿元。根据保监会数据,2015年保险业约实现利润2823.6亿元,同比增长38%,创下了历史最高纪录。这其中,六大上市险企的利润接近半壁江山。而从净利润增速看,增速最快的是60.4%、中国太平56.9%、中国人保49.1%、38%、34.3%、7.7%。  除了这些,最值得关注的当然是保险公司的互联网金融生意经。总结上市险企的三个梯队以及关键词,第一梯队是中国平安的&非典型性&互联网金融帝国,关键词3.0、综合金融+互联网;第二梯队是新华保险、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前两者是牌照入囊暂无突破,中国太保则是线上线下急发力;第三梯队是中国人保和中国太平,奋起直追往前冲。  第一梯队平安玩法:搭建互联网金融帝国  作为最先跳出保险看保险的&带头大哥&,平安的互联网金融生意经念得风生水起。虽然因为平安好车的整合让外界对&带头大哥&的地位屡生质疑,但是放眼望去,保险圈尚无可以取而代之能如此翻新花样、更新还代的玩转互联网金融的代表。  平安玩法的关键词是&两大模式+两大产业&,以&综合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综合金融&两个模式,聚焦&大金融资产&和&大医疗健康&两大产业,围绕保险、银行、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四大板块,加大力度推进开放式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  再加上移动化、专业化、社交化、场景化的深入发展,围绕&医、食、住、行、玩&需求的整合,平安的各条业务线呈现高速增长,年报显示,2015年平安互联网用户规模约2.42亿,较年初增长75.9%,移动端APP用户数1.07亿,较年初增长4.4倍。陆金所、平安普惠、平安好房、一账通、平安付与万里通等共同构成了平安的互联网金融版图,成为平安业绩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六个平台的关键词分别是全球交易规模最大的线上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积分交易平台、以&一账通&为核心的资产管理平台、健康管理大数据支撑的&平安好医生&、房产金融市场及以此为基础的互金产品等。  从数据上看,2015年底,平安核心金融公司个人客户总量近1.09亿,其中5712万客户已成为互联网用户;新增客户超过3000万,其中575万新客户来自互联网用户向客户的迁徙。平安互联网用户总量约2.42亿,较年初增长75.9%,移动端累计用户数1.07亿,用户在核心金融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公司间的迁徙超过千万人次。  第二梯队玩法:传统业务互联网化  传统业务互联网化绝非一个新鲜词,但是对于保险业巨头们来说,如果专一的发展保险业务的话,当然难以绕开这个并不新鲜,却在实践中充满困难和挑战的词。大公司流程冗杂、决策机制慢&&想到大象起舞,先浮现出的都是问题。  中国人寿电商公司开业超过两年,其实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步&,打通了所有兄弟公司的线上销售渠道,包括电销、官网、独立App、微信服务号、第三方销售平台旗舰店等。  在2015年年报中,中国人寿称2015 年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进一步优化完善 IT 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公司全面启动了以客户为中心、以互联网为特征、敏捷响应、安全可靠的新一代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建设;全面推广云助理、云标牌、云桌面、全网互联,加快了中国人寿的移动互联网化。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优化产品研发机制,针对细分市场、客户新的需求研发并推出多款产品。创新移动互联销售模式,实现从产品宣传、投保、缴费到生成保单的全流程电子化;深入推进国寿 e 家、e 门店在 销售渠道的推广应用,有效推动了主力产品的销售。强化运营服务创新。  从销售、系统、产品开发、投保、缴费等全流程的电子化进展顺利,但是大象起舞的突破说起来太容易、做起来太难。无论是现有渠道产品的销售、还是整个公司的产品架构,推倒重来需要原因和成本回报核算。  新华保险2015年被认为在转型上战果斐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布局成果寥寥,在新华保险的六大平台战略布局中,新核心系统平台、大数据平台、移动平台、支付平台、电商平台、信息互通平台赫然在列。  而与中国人寿不同的是,2015年新华保险的电商公司也选择围绕传统业务开发新的业务。去年5月,新华保险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世纪金融进入试运营阶段,迎合此前理财平台的发展趋势,新的理财平台采用O2O联动运营推广模式,即利用新华人寿线下代理人的队伍实现线上线下的协同作业。  和上面两家巨头相比,在互联网金融的布局上,中国太保可以算是&优等生&了。  中国太保在2015 年年报中称,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2015年太保在线的战略定位进行了调整,重点探索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互联网生活服务,全力构建&创新型互联网服务平台&。在传统保险公司中,中国太保亦算是和创新类平台合作相对较多的险企,而在产品创新上,早在2014年中国太保就推出过主打社交型的交通意外险&救生圈&,而此后各类好玩的产品亦在不断出炉,虽然声势并不大,但是努力的心一直未停。中国太保在年报中表示,2016年加快&互联网 +&布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搭建服务前台创新、保障后台安全的集约化运营体系。以太保在线为&前锋&,中国太保或许会成为下一个布局互联网保险风口的大型保险公司?  第三梯队玩法:注入新血液  2015年到2016年,两家央字头的保险公司开始发力互联网金融的布局。去年三季度时,中国人保就曾透露下半年拟筹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推进互联网+战略的发展;拟筹建第三方支付公司,整合业务板块前后台的客户。  而在年报业绩发布会上,人保集团副总裁盛和泰曾回应第一财经记者称,目前公司正在筹备&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希望能通过&互联网+保险&的方式推进产品的创新。盛和泰表示,人保内部有大量的支付业务,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整合客户资源,打通集团面向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环节。目前已成立专项小组,已向相关部门的审批报备,现仍在筹备。  而不久前,在今年博鳌论坛期间,人保集团总裁王银成也表示人保将建设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称为&人保金服&。  另一个奋起努力直追的则是中国太平,中国太平在年报中表示,将大力发展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金融。年报显示,在互联网金融特色创新方面,中国太平确立了&官网官微、第三方平台合作、职域营销&三种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互联网保费增速实现了翻番。中国太平去年亦打造了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太平网融。  当巨头们注入了新的血液,将新的业务融合到保险的传统业务中,保险业务的生机或许会更加勃发。  非上市保险公司群体:多样翻新寻出路  除了上市保险公司能划出梯队来,其实非上市保险公司在互联网金融的布局上亦动作频频,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泰康人寿、阳光保险和安邦保险。  最早在互联网保险上耕耘的泰康人寿,去年年末落子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意欲走出自己的模式和道路,从电商公司到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从&微互助&到&互联网消费信用保险&,泰康走了很久亦给传统保险公司转型探出了一条路。  和泰康人寿相比,阳光保险更多的在多个条线进军互联网金融,早在2014年,阳光保险就在多条线上全面布局发展互联网业务,包括集团以及产险、寿险等子公司,都有专门的互联网部门和团队在规划和运营互联网产品及业务,而互联网、大金融则占据了其三大战略中的两个,左手牵上渝融信保,右手牵上惠金所,阳光保险的互联网+生态雏形渐成。  再有就是不得不提的黑马安邦集团,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小晖曾透露:&互联网金融是安邦的重中之重&。而目前安邦保险已布局的有邦融汇、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未来在互联网金融的布局亦不可小觑。而后起之秀们,如众安保险的多元化产品发展,并开始切入重疾类产品,安心保险和易安保险等新起之兵,再加上不愿放弃任何一个市场机会的数以百计的机构,大争之世,即使是互联网金融,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玩法&。  (本报实习生卜怡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杨芮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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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金融办下发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引起行业内的热烈讨论同时,也推动着网贷平台朝着合规的方向发展。《意见稿》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网贷平台想要接入存管须满足五项条件,其中一项是“拥有ICP许可证”,这或成为了网贷平台发展的一个分水岭。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156家有银行资金存管网贷平台中,只有49家拥有ICP经营许可证,而绝大多数平台也只仅仅获得了ICP备案。业内人士表示,获得ICP许可证除了要具有相应的资质之外,还要获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前置审批。
什么是ICP许可证?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要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获取ICP许可证。网站ICP许可证,又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许可证。 据悉,目前全国运营的2000多家网贷平台中,拥有ICP许可证的平台寥寥可数,多数只具有基础的ICP备案证书。ICP许可证和ICP备案其实针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两种管理标准。根据国务院法制出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另外,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是撮合式交易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从中收取费用,是典型的经营性信息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要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
平台如何申请ICP许可证? 据了解,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有着非常严格和漫长的审核程序,对于企业资质要求非常高,例如根据北京市《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规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机构,除了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外,还要必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并且要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以及必要的场地和设施等。
另外,在向通信管理局申请ICP证之前,需要获取到金融监管部门的批文。而这一点,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早在,2011年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就ICP证与上海市通管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联合金融办与经信委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但通管局以“提供金融服务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出具前置审批”为由不予办理。
市场期待已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文件今日靴子落地。未来,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资金将由第三方存管。
& &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
& & /14,广东省金融办发布《《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 & 意见中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 & 按照规定,互联网金融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ICP备案即域名备案,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其申请门槛低,只要登录工信部官方网站,进行ICP 注册,录入网站相关真实信息即可获得备案号,通常自己亲自注册是免费的。一般来讲,所有网站都要有ICP备案。因此,P2P平台大都有ICP备案。
而ICP经营许可证是指经营性网站办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与ICP备案的联系为:网站只有做了ICP备案才可以去申请ICP许可证。网贷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从中收取费用,是经营性信息服务平台,因此需申请ICP许可证。
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是撮合式交易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从中收取费用,是典型的经营性信息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要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而现在门槛高,当前获得ICP许可证的平台寥寥无几。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正常运营的2000多家平台中,有ICP经营许可证仅为5.73%。
这是因为申请ICP许可证有着比较严格的审核程序,不仅对企业的资质要求很高,还需要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措施,所以对于很多的P2P网贷平台是一步很大的槛。 大浪淘沙,优胜劣汰,这是事物发展的规律,P2P网贷平台也一样。国家出台各种政策,是使P2P网贷平台向好的方向发展,往正确的轨道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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