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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只抢不发 微信群里受辱——天津北辰长安网
红包只抢不发 微信群里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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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外省市一男子在微信群只收红包不发红包,遭到同事的多次谩骂,忍无可忍的他选择报警。民警通过调查男子的微信内容,找到几名同事证实了这件事。该同事公然侮辱这名男子的事实成立,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最终该同事向男子诚恳道歉。这看似是一件小事儿,但其实在我们身边也经常发生。近日,新区的小刘就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过年发红包的一段经历。
  案例回顾
  小刘是外地人,过年前提前回家探亲了,他当时的工作全部交给了另外两个同事。可是节前单位的工作特别忙,两个同事不但要忙自己的工作还要处理小刘留下的问题,俩人心里都有怨气。春节期间,同事微信群里大家互相发红包庆祝,小刘基本都在抢,最后只发了一个,而且红包金额比其他同事小了很多,同事们就调侃他是个“财迷”。
  小刘没当回事,可帮忙处理工作的那两个同事也跟着说起了他的不是,“你真好意思,那么多活儿,我俩帮你干完了,你就发这几毛钱的红包!”“不发红包也行,回来后请大家吃饭!”小刘始终没有表态,这引起了同事的不满,之后,同事们你一言我一语拿小刘开玩笑,而且越说越过分,甚至还公然批评小刘的人品,小刘觉得同事严重伤害了自尊心、名誉权,认为同事在侮辱自己。
  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由此可见,小刘同事的行为应该还没有达到侮辱罪的程度。
  名誉权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与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在微信群里被谩骂 可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网络广泛使用的今天,微信等平台几乎成了人们互相沟通、传达思想的重要媒介,也就是说微信或者其他网络平台就是公众场所,在公众场所发布侮辱、诽谤的言语,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有侵害其名誉权的事实。如果同事在微信群内公然有侮辱或者过激言语伤害到了小刘,则也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所以,如果在微信群里被谩骂,遭到诽谤侮辱,则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责任。同事的调侃和对小刘公然批评可能会对小刘造成一定的伤害,使他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但要说明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的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同事们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小刘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不过既然同事过分的言语伤害到了小刘,他就有权利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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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里骂人违法吗?
在微信群里被骂,可以请求赔偿吗?在特定群体,如微信群,发布侮辱、诽谤的言语,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了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有侵害名誉权的事实。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所以,若因为在微信群里被谩骂,诽谤侮辱,则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同时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认定为损害名誉权?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或“是个傻子”&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素质能力不高、企业形象不佳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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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北京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婚姻、继承、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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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徽章:法律帝进,同学在微信群里诽谤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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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生,硕士。前舍友因与我有宿舍矛盾,在班级群中污蔑我,“聊多名女生被拒,心中产生阴影”;“表面笑呵呵,背后谁都黑”“传播他的换衣服照片”等等。这些都是毫无依据的诽谤,请问如果学校没处理好此事,我走法律程序的话,该怎么办?
这些回帖亮了
咱能不理这种low逼么
记得不要把药放进饮水机 前车之鉴啊
你是硕士???
能动手的绝不多bb
走什么法律程序,私下解决。有什么事不能打一架搞定那就打两架
给他讲讲小马小林的故事!
咱能不理这种low逼么
走什么法律程序,私下解决。有什么事不能打一架搞定那就打两架
直接正面刚啊,走什么法律
退群,法毛程序...
记得不要把药放进饮水机 前车之鉴啊
能动手的绝不多bb
你过10年回来翻这个帖子,就会发现自己当时有多幼稚了。
这走法律程序还不够你搭的钱和精力的呢,不服就是干,怼他几次他就改了
我把昨天烧成灰,撒在眼睛里腐烂
你是硕士???
打他呗。当然打不过就人了呗。要不女人喜欢高大威猛的男人呢,有安全感发自手机虎扑
给他讲讲小马小林的故事!
哈哈,你被激怒到要走法律程序他就赢了。楼主情商不高,估计你们原来的矛盾你也有相当部分责任。发自手机虎扑
吾观球逾二十载
引用1楼 @ 发表的:咱能不理这种low逼么
兄弟我是不想理他,但他的行为已经使我的名誉严重受损,一些不明真相的同学对我都有看法了。
楼主这么认真,居然称自己是硕士而不是硕士研究生在读,拿了学位后才能叫硕士。
188cm,5*188m^2,18.8cm,188IQ
引用12楼 @ 发表的:哈哈,你被激怒到要走法律程序他就赢了。楼主情商不高,估计你们原来的矛盾你也有相当部分责任。宿舍矛盾当然我也有问题,但我没有像他一样公然诽谤他人。
引用9楼 @ 发表的:你是硕士???如果我骗你 我就是你儿子。
辅导员的意思应该就是调解了,但我的名誉已经严重受损,如果在学校得不到公正,就只能付诸于法律。
去问律师啊,房事问jr
楼主为什么非要强调自己是硕士。。。发自手机虎扑
除了自己,没人在意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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