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人肉搜索人犯法吗犯法吗

民警发帖人肉搜索嫌犯,合适吗?
当事人称只想揪出嫌犯,没考虑是否侵权 网友对此意见不一 律师称此举涉嫌侵权
  民警在网上发的人肉搜索嫌犯帖子截图  “汝阳县发现破坏银行ATM机,诱导取款人转账诈骗案件。”“请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破案线索。”昨天上午,大河网上一个“公安协查”的帖子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汝阳县一民警在网上发帖:“人肉搜索”犯罪嫌疑人线索,并提醒大家遇到此类事件注意防备。&  民警以“人肉搜索”的形式在网上寻找犯罪嫌疑人是否合适?被通缉的人目前只是“犯罪嫌疑”,尚没有最终定罪,警方能否在网上公开他的照片?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人家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网友众说纷纭。  ■商报记者&&胡巨阳&实习生&程卫星  ■&帖子  “民警”网上人肉搜索嫌犯  该帖子的发帖人署名“国际刑警”,昨日上午9时27分出现在大河网大河论坛的城事版块上,落款人为“汝阳县公安局”,日期是“7月10日”,标题系“洛阳市汝阳县发现破坏银行ATM机&诱导取款人转账诈骗案件”。该帖子还贴有一“犯罪嫌疑人”——一年轻小伙子的照片,和“赵警官”的手机号。  昨日上午,该帖子一出现,立即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  该帖子说:“日上午,报案人李某称:日晨,自己到县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通过正常操作钱取不出来,根据自动取款机操作键盘旁边贴的一银行提示上显示的号码咨询,对方称可以根据一数字程序将取不出来的钱转到自己的银行账号上。李某根据对方提示操作完毕后离开,不久发现自己卡上的49000元钱被转到别的银行账户上。”  帖子还分析了骗子作案的手段及特点。  发帖者“请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并提醒广大群众使用信用卡办理银行业务时,不要随意相信什么提示或通知,更不能轻易按照所谓提示或通知操作等。  帖子最后留下了“赵警官”的电话,并贴出了一张“犯罪嫌疑人”照片,并标明“日上午9时27分银行监控录像截取”。照片上的小伙子很年轻,看似不到20岁。  ■&发帖者  只想把嫌犯找出来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该帖子上留的电话,联系到“赵警官”。对方自称叫赵冠乐,汝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员。  汝阳县公安局一名接线员也证实赵冠乐的确是该局刑警大队侦查员。  “这帖子是我发的。”赵冠乐在电话里说,他就是网民“国际刑警”。其发帖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在网上人肉搜索,把犯罪嫌疑人找出来。”  赵冠乐告诉记者,近期汝阳发生过几起类似案件,警方相当重视,通过大量排查,发现照片上的这个年轻人夜间分别在该县工行、农行等金融网点出现过,从银行的一段监控录像来看,初步判断其就是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团伙作案。网上贴的照片,只是一个截图。  “从照片上看,嫌犯很年轻。年轻人好上网,说不定有网友见过他,认识他。”赵冠乐说,“于是,我就想通过网友,借助网络力量,让大家伙提供线索,没准能抓获嫌犯,挽回受害人的损失。”  没考虑过是否侵权  “就是找不到这个嫌犯,我将这个案例公布在网上,也能给广大网友一个警示作用,再遇到此类事情也好提高警惕。”赵冠乐说,他这么做完全是好意,早点破案,并提醒市民。于是,他在大河网上发帖,同时还将帖子内容粘在公安内部网上,“可能内部网的程序很复杂,目前还没看到”。  赵冠乐说,在发帖前,他也请示过局领导,领导的表态是“那试试吧”。具体是哪位领导表态的,赵冠乐没有透露。  对不少网民质疑这种做法是否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赵冠乐说发帖前倒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事,因为,之前他曾在公安网上看到一个温州的案例,一嫌犯尾随抢劫,后来就是通过人肉搜索把疑犯找到的。  ■&网民  有支持有反对意见不一  对赵冠乐的这种做法,网民反应不一。有赞成、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但更多网民为此担心。  网友“梁山好汉”:这样的帖子要顶一下。大家都记一下犯罪嫌疑人的头像,没准你一会儿就可能碰到!犯罪嫌疑人将事先准备的仪器安装在银行的ATM取款机上,这个仪器能否公开一下,让大家都好识别。  网民“同船过渡”则认为,这种“人肉搜索”的做法隐患很大。将嫌犯的照片公布在网上,如果这人只是正巧在银行出现过,不是作案人,那他的照片被冠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网上出现,他以后还怎么做人?  而网友“老法官”还提出一个法律问题,即使网上公布的这个小伙子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他就不是罪犯,将他的照片先在网上晒晒,是否侵犯他的肖像权?  ■&律师  民警此举涉嫌侵权  “我个人觉得,民警的这种做法,涉嫌侵权。”河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陈波律师说,作为一名办案民警,将嫌疑人的照片在公共网上公布,他是否经过审批?是谁审批的?根据有关规定,如果要在全国的公共网站上发布,要得到省公安厅的审批。如果在洛阳市发布,要得到洛阳市公安局的审批。  “怎么衡量公安机关此举是否正确?主要看公安机关的证据是否充分。如果仅仅是怀疑这名小伙子是犯罪嫌疑人,就在网上公布人家的照片,显然不合适。”陈波说,警方的这种做法,比较适合在公安内部网上公布,而不是在大众网上。  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的李华阳律师认为,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有权利发动群众寻找犯罪嫌疑人,但一定要依法而行。警方侦查案件,运用人肉搜索等方式的时候一定要多方面考虑,避免出现侵害个人隐私的情况发生。&  ■&相关链接  “人肉搜索”涉嫌违法  2008年8月,部分全国人大常委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网络“人肉搜索”严重侵犯公民权益,需追究刑事责任。12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对利用网站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人士认为,&“人肉搜索”其实就是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或单位信息的行为,而这些信息往往涉及个人隐私,一旦触及这个层面,就违反了法律。根据国家民法、行政法、刑法的规定,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这里,个人隐私就是关于个人的有关信息,包括个人或家庭财产及构成,收入状况,住所,任职单位的待遇等等。特别是人际交往,在当下往往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散布这些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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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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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关注最新创业资讯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日起生效。根据这一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
               
  某个角度上看,最大的受益者也许是我们所看到的一些商业网站,因为这个事情他们的点击率迅速的往上涨,注册的用户也飞快的提高。论坛这样很好的特点就可以让一个事件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这样点击率就越来越高。我希望更多网友告诉我,现在的论坛到底是不是一个纯粹的平台,还是他们受到了某种鼓励…[]
·“人肉搜索”使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更加真实化
  即便目前来看,“人肉搜索”还不是个常态事件,但它将进一步加深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互动,并且因为标志性事件常常会引发传统媒体的跟踪报道,从而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影响…
·从枯燥乏味的查询到“一人提问、八方回应”
  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最初,人们还为网络时代舆论力量的强大欣喜不已。随后,网上追缉令越来越频繁,一些网友甚至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对事件进行审判,甚至歪曲真相造成冤假错案,最终演化成了“网络暴力”。这些事件参与网民数量已很具规模,不仅在网络上声势浩大,更对现实生活形成冲击,给当事者心理造成极大创伤…[]
  虽然很多启动“人肉搜索”的网友都打着“正义”的旗号,看似师出有名,实则不然。擅自公布他人个人信息的这种行为在现实世界里无疑是违法的。难道在虚拟网络里就可以任意妄为么?…[]
  越来越多的“人肉搜索”事件正在向私刑的性质发展,亟待接受法律的规范。“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评价,但是不能人人都来当警察。”更多专家呼吁,提供“人肉搜索”功能的网站应当自我约束,并承担起保护每一个上网公民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人肉搜索”因愤怒而生,同时在搜索过程中使愤怒得以升级和扩大。这就意味着,它可以是体验和伸张“正义的愤怒”的途径,也可能是夸张和拔高愤怒情绪的手段…[]
  以不道德揭露不道德、以不合法审判不合法难道就合理?“以暴制暴”从来都不是文明社会应该提倡的法则,我们应该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问题,而不是以法制外的任何方式…[]
  对于官员来说,“人肉搜索”并非权力监督的一般形式,只可能盯住个别倒霉蛋。对于普通人来说,“人肉搜索”一般会造成“罚过其责”的后果,使个人受到社会排斥,程度远远超过其言行应负的责任…[]
  当民众对官员私生活的“敏感”广泛出现时,就从另一个角度表明,我们反腐败工作是不是还该抓得更紧一点。要想避免这种无休无止的人肉搜索骚扰,官员惟有让公众可以通过正常的制度途径监督自己…[]
  “人肉搜索”仍将充当双面人,左脸是天使,右脸就变成了恶魔。只有对现有法律不断完善,才能最终使“人肉搜索”只能作为传送知识、理性、正义的载体,而不至于沦为威胁公民合法权利的工具…[]
  只在网络上流传的“人肉搜索公约”,只靠自律而没外在的强制约束力,是否真能为时下日渐泛滥的人肉搜索行动做出规范,值得怀疑。“道德审判”必须止步于个人隐私,让位于公力救济…[]
  “1.0Beta版”的公约仅仅是朴素的正义诉求。这背后包含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也只有真正获得制度化的界定,才能真正构成理性的约束…[]
  人肉搜索有许多种业务,但是最引争议的是其中对人的搜索。
  人肉搜索引擎发动的每一个强大的事件都需要网站管理者的帮助,至少是纵容,比如管理员的反复置顶推荐…[]人肉搜索不等于违法侵权
人肉搜索不等于违法侵权
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数据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人肉搜索有时也造就了网络爆红现象。一个由13亿中国人组成的人肉搜索引擎百度谷歌搜不到的,可以用人肉搜索引擎。百度谷歌是机器搜索,我们是汇集人的力量,帮你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人肉搜索引擎就是在一个网站里面提出一个问题,由人工参与解答,而不是由机器帮你解答。通俗来说就是通过广聚五湖四海的网友力量,每个遇到困难的人提出问题,而有这方面知识或者线索的人就对其解答、分析,可以说是一种问答式搜索。一人有问,解答百度知道、新浪爱问、雅虎知识堂从本质上说都是人肉搜索引擎,也是应用这种针对性的人工参与方式。 对于一些八卦搜索、没有唯一答案的多选结果搜索,人肉搜索往往能得到更有价值和吸引力的结果。在百度知道里待解决问题数目高达1089283,而爱问知识人则称“知识人,亿万网民帮您解决困难!”为什么会有如此惊人的数字呢?其实这就是人肉搜索引擎的威力所在,也证实了不能通过机器搜索引擎解决所有的困难。 相反,由于网络这个虚拟空间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得到帮助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当然,人肉搜索引擎也有比不上机器搜索引擎的地方,那就是速度。Google可以0.00001秒内给你一个答案,然而人肉搜索引擎需要等待有人看到你的帖子,并找出结果才会有所反应。所以说,人肉搜索引擎的潜在力量比机器搜索引擎强大,但反馈速度就比不上机器搜索引擎,两者的PK只能说是平手。&目录  “人肉”一词表明人工的介入在搜索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区别于基于算法的传统机器搜索。在中国网络文化圈“人肉搜索”一词最早来自“猫扑”,单纯的用人手工操作的意思。  人肉搜索在香港市井亦被称为起底,香港文化圈的所谓“起底”发源于高登讨论区的高登大军,和中国网络文化圈的所谓人肉搜索虽然名称不同,但却有着几乎完全一致的发展轨迹。因此纯粹从技术角度上看亦可认为是另一类的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引擎之所以以“人肉”命名,是因为它与、等利用机器搜索技术不同,它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  据了解,人肉搜索的罪魁祸首是"猫扑网",接近“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网站。先是一人提问,然后八方回应,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人肉搜索中或许没有标准答案,但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由于人肉搜索引擎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人肉搜索引擎时刻显示着网民互动战争的浩瀚与壮阔。  人肉搜索引擎最早起源于,跟很多论坛一样,上面也经常有人问这个问题、那个问题。同时,猫扑有种虚拟货币叫做Mp,问问题的人往往会用Mp来奖励可以帮助他们的人。虽然Mp不能吃、不能喝,但是还是有很多人醉心于挣取更多的Mp。那些惯于通过回答问题挣取Mp的人,在猫扑一般叫做赏金猎人。  于是很有趣味的一幕出现了,某人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就在猫扑发贴并许诺一定数量的Mp作为酬谢。很快,就会有赏金猎人看到这个贴子,他们就会去用搜索引擎来寻找问题的答案,然后争先恐后地把找到的答案回在帖子里面邀功。最后,提问题的人得到了答案,赏金猎人得到了Mp,皆大欢喜。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的机制。有趣的是,我们可以发现人肉搜索引擎的搜索流程和搜索引擎,在不同服务器之间的分布式搜索流程看起来是那么的相似,区别仅仅在于发动和执行流程的是人,还是机器。  人肉搜索引擎的质量怎样保证呢?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从刚才的流程上大家可以发现,如果有足够多的赏金猎人,他们之间就会产生竞争,寻找资料速度的竞争、资料准确性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一个速度又快、资料又准确、全面的赏金猎人,会有越来越多的Mp,这会给他带来更多的成就感,同时他也会更加的醉心于赏金猎人的工作。甚至,据我所知很多赏金猎人会形成自己的和行为准则,这样可以给他们更大的自我实现,同时提高了用户的满意程度。这就形成了一个正反馈、一个良性循环,前提是有足够的激励(Mp)投入和足够产生竞争的参与者()。  同时,很多人也为自己是一个人肉搜索引擎的用户感到自豪,因为这确实太好用了,不需要担心分词不准确,不用担心电脑错误的理解了你的话,不用担心搜索引擎收录范围不同造成的风险,甚至不需要学习搜索引擎怎么用,而且答案也不会仅仅局限于搜索引擎所能找到的信息,虽然绝大部分问题是通过搜索引擎就可以找到的。  然而,人肉搜索引擎几年来仅仅是一个概念,还没有成为一种产品。在猫扑,人肉搜索引擎只能帮助猫扑提升人气,并不能成为一个产品给猫扑带来效益,同时也给更多的人服务。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有3点原因:  1、人肉搜索引擎和论坛的差异不够明显。或者说在猫扑里,人肉搜索引擎只是论坛的一种应用而已,任何需要人肉搜索引擎服务的人必须是论坛的用户,这降低了用户普及度。  2、Mp过于游戏化。Mp是虚拟货币,是游戏化的货币,这也给猫扑的人肉搜索引擎加上了游戏性的标签。做赏金猎人的人仅仅是喜欢这个游戏化氛围的人,或者说是能被Mp这样的虚拟货币激励的人,这影响了赏金猎人队伍的扩大,从而影响了人肉搜索引擎的扩大。  3、猫扑人肉搜索引擎不能保留历史纪录,每次有一个问题出现,就会引发一次分布式搜索。即使问题是重复的,也会同样引发这个流程,而且相同的问题在不同的时间问,答案可能迥异,不能对相同答案给予一致性的结果。  这里所讲的“人肉搜索”它是区别于机器搜索(即我们中国网民经常用的如、之类的搜索引擎)之外的另一种搜索信息方式。类似这样的搜索引擎,它们属于机器搜索,大部分过程是由机器即电脑来完成的。大家都知道,人肉搜索一词早在2007年6月出于中国华讯互联旗下网趣,后来中国有一个叫猫扑的论坛,人气非常旺。人肉搜索引擎的概念就由此产生了。日,张庾玄是第一位成为网趣网友搜索的热门人物,后来在猫扑人肉搜索概念中小东方、苹果妹、cosplay、、猥琐男等没有真实身份的网络名人却成为网络首批人肉搜索热门人物。    在人肉搜索引擎上充分体现了“团结就是力量”,能在短短数天找到虐猫事件中残忍的网络美女嫌疑人,追查功夫少女事件的幕后黑手。这一场场由网民发动起来的战争都不禁让人拍手称快,更让人惊叹google、baidu的自然语言智能处理的功能,还比不上有常识的普通上网者的头脑分析团结起来的巨大力量。  人肉搜索的发动和参与者通常都是网络上的愤青,他们看见令人愤怒,生气的事就会头脑发热,打抱不平,而失去了理智。导致以上多起人肉搜索案件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无论是"铜须门"也好,"王菲事件"也好,这些在他们看似正义的行为往往是非正义的,他们的行为给人肉搜索的受害者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失去工作、遭受指责。但是如果这些愤青们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想想,假如你是人肉搜索的受害者,人人指着你的鼻子骂,你的感受是什么?  在《》的一期上,刊载了一篇名为《致命搜索》的中篇故事,讲述的是一起人肉搜索导致的事。故事的主人公从一个人肉搜索的发动者一下成为了人肉搜索的受害者,被老板赶出公司,被路人指指点点。愤青们,假如你也像他那样,你的感受会是什么?  人肉搜索被称为最恐怖的社会搜索。“网络通缉令”时常有发错的时候:在最近的一起“网络通缉令”事件中,其不幸者就由于被网友误当做被通缉者,他的手机和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都被公布在网络上,甚至连8岁女儿是领养的隐私也被人公布。更是因此接到大量骚扰电话,生活受到了极大干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虽然人肉搜索的力量大,但结果弊大于利。一方面是惩恶扬善,但更多的一方面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人肉搜索引擎其实就是在一个社区里面提出一个问题,由人工参与解答而非搜索引擎通过机器自动算法获得结果的搜索机制。通俗来说就是通过广聚五湖四海的网友力量,每个遇到困难的人提出问题,而有这方面知识或者线索的人就对其解答、分析,可以说是一种问答式搜索。知道、新浪爱问、雅虎知识堂从本质上说都是人肉搜索引擎,也是应用这种针对性的人工参与方式。&  对于一些八卦搜索、没有唯一答案的多选结果搜索,人肉搜索往往能得到更有价值和吸引力的结果。在知道里待解决问题数目高达1184097 ,而爱问知识人则称“知识人,亿万网民帮您解决困难!”为什么会有如此惊人的数字呢?其实这就是人肉搜索引擎的威力所在,也证实了不能通过机器搜索引擎解决所有的困难。&  相反,由于网络这个虚拟空间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得到帮助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当然,人肉搜索引擎也有比不上机器搜索引擎的地方,那就是速度。Google可以0.00001秒内给你一个答案,然而人肉搜索引擎需要等待有人看到你的帖子,并找出结果才会有所反应。所以说,人肉搜索引擎的潜在力量比机器强大,但反馈速度就比不上机器搜索引擎,两者的PK只能说是平手。  虐猫事件的幕后操纵:日,网民“碎玻璃渣子”在网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不久,网友“12ookie_hz”把有关“踩猫”事件的网址放在“猫扑”网,网友“黑暗执政官”在“天涯社区”上贴出了踩猫女人的照片,做成一张“宇宙通缉令”,让天下网友举报。不少网友发愿捐出猫币、悬赏捉拿凶手,连猫扑网官方也将赏金从1000元涨到5000元。2006年上午10点20分,网友“我不是沙漠天使”在猫扑上发帖:“这个女人是在黑龙江的一个小城……”,他的帖子让事件出现关键性转变。3月4日中午12点,虐猫事件的三个嫌疑人基本确定,距离“碎玻璃渣子”在网上贴虐猫组图不过6天时间,其效率之高可能不亚于警方的办案速度。  2006年,“”旗下《中国》主题论坛,一男子发帖称妻子沉迷《魔兽世界》,并在一次玩家聚会后与网名为铜须的男子发生一夜情。悲情丈夫的帖子引来网友同情和对“第三者”的声讨,他们利用网络工具,搜寻铜须在现实中的资料。此帖在猫扑网、天涯等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纷纷跟帖声讨铜须。4月15日至17日,网友们集中搜索铜须的资料。搜到铜须曾在河北获奖的经历后,有网友找到了他的真实姓名。随后,网友又在铜须QQ的个人空间找到了他的昵称“稀帅”。并找到了铜须的照片。4月17日,《魔兽世界丑闻男主角铜须资料照片全曝光》将铜须的资料集中公布。之后,铜须所在学校论坛、网络游戏的公会论坛中到处是讨伐声。与此同时,网友也在追查幽月儿(悲情丈夫的妻子)的信息,有网友称查到她的年龄、姓名,并有网友公布“幽月儿照片”。曾“示威”一名玩家说:“当时城里至少有500人同时在线示威。因为在线人太多,服务器几近崩溃。”  关于铜须门的真伪,有人指出:所谓的当事女主角其实是台湾某模特,甚至当时《》里还请了当事人,在电视前讲述了这个新闻。大家如果看了那集康熙来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实际上是媒体使用的铜须门女主角图片是台湾一个网拍模特的,并不关系到铜须门事件的真伪。因此这个事件的真伪仍然有待考证。  另外,据说就这样一个假消息在今年被改编成电影——天有多大,心就有多大!  2006年8月一组未成年武术少女身着比基尼的色情照片,引发了中国网友的狂热追查。有网友高调倡议:“希望再次看到人肉搜索引擎,希望能像虐猫事件一样全员行动----因为人的尊严比猫的更重要!”行动一开始,网友就翻译出了这个译名为“比基尼功夫网站”的首页说明,而且帖子发出当天即被管理员推荐置顶,网友的回复迅速突破千帖大关,BBS上还衍生了数个与此帖有关的姐妹帖。随后,网友发出2号“宇宙通缉令”,并通过各种网络搜索技术,在三天内锁定了“嫌疑学校”。同时得出结论:佛罗里达某太极拳协会会长颜和该境外网站的运营者Yan是同一人。  2007年4月,年过六旬的欧阳先生走在家门口的人行道上,莫名其妙被一辆快速倒车的轿车撞倒。他爬起来与肇事司机理论,反被司机钱军诬蔑偷车,继而遭到拳打脚踢造成轻伤。凶手在20分钟内采用掌掴耳光、脚踢胸腹部等手段对老人肆虐,并最终将老人按倒在地,还要他当众跪下承认“偷车”。所幸该过程被事发住宅区的监控录像如实记录下来。直到6月12日,新闻网将此事公布,并将记录整个过程的视频在网上公开,此举立即引起广大网民的愤慨。在短短数日时间,钱军及其配偶杨某的工作单位、地址,个人身份资料、家庭住址电话等公之于众,并号召大家对钱军进行讨伐。在网络上,钱军不满10岁的女儿在哪间学校就读、他妻子在学校担任家长委员会会长的资料亦一一曝光。“是人渣,只能说应该送进去监狱,祈祷他出门被大卡车撞死”类似恶毒言语频现网络。更有网友迁怒派出所,号召网友致电派出所,质疑缘何事发两月仍没有将肇事者绳之以法。据钱军女儿的教师说, “孩子才上二年级,是未成年人,应该受到社会的保护,而不是伤害”。很多人又因此来询问孩子种种问题。  2007年7月网上出现了一篇名为《史上最恶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现场千人哭成一片》的帖子,“天理何在?六岁小女孩被后母打得在医院狂吐血,流了一地,六块脊椎被打断。亲生父亲却称是孩子自己摔的,家属报警后,事件在进一步调查中,犯罪嫌疑人仍未落网。”愤怒的网友纷纷指责“这样的后妈简直禽兽不如”,“她父亲也不是个善类”等,还有网友发出网络通缉令来通缉恶毒后妈。很多网友抑制不住自己的气愤,“要发网上通缉令,让这个后妈不能出门!怒斥丁香小慧的继母是历史上最恶毒的后妈的帖子源源不断。而记者采访时,小慧的后妈跪地喊冤。此后,官方也澄清:小慧并非继母所伤。而最终此事件被曝光是治不起病的人为炒作。  2007年8月,一篇名为《网络追逐流氓老外大行动》的帖子在国内各大知名论坛流传,这次“追杀令”的发布者是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心理学教授张结海博士。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名上海外教在自己的博客里,“用极其淫秽、肮脏的语言记录了他在上海玩弄中国女人的过程,而这些中国女人大部分竟然是他的学生;与此同时,他又极尽所能侮辱、诋毁、歪曲中国go-vern-ment和中国男性”。该行动得到了网友们的积极响应。与此同时,该外教也毫不示弱,开始反击。正是这篇文章引发了这场网络追杀。有留言称“我已经决定把这个英国垃圾赶出中国。”其追逐的理由为:“一个在博客里写色情故事的人是心理不正常的人,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尤其是,还是他的学生。”之后又有网友david公布了外教的公开email,称其在交大、复旦教过书。  日,陕西农民周正龙称在巴山拍到华南虎照片;同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发布会展示。数小时后,质疑“虎照”真伪的帖子即出现在色影无忌论坛,此后网民不断从光线、拍摄角度、现实年画搜索等角度提出质疑。日,网民“xydz”称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挂年画极其相似;此后几天,全国各地网民不断报告发现“年画虎”,遂引发了虎照真假的网上讨论,认为造假的声音逐渐占据了上风。曾在“虐猫事件”发挥重要作用的“西方不败”,通过“华南虎吧”仔细分辨了年画照片左下角的商标,并分辨出一个繁体的“龙”字。纸是包不住火的,在日, 所谓“华南虎照片”终于被认定为假照片,“拍照人”周正龙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  日,名为“亚马逊人鱼”的网友在论坛发表题为《天啦这个转正了的小三超级狂啊!》(小三为第三者的简称)的帖子,讲述了她的朋友L与其前夫“77”以及前夫妻子“糖果儿”的故事:“77”在一次工作中机认识了“糖果儿”,后“77”与L离婚,并与“糖果儿”迅速结婚。离婚时,L只留下了尚需按揭的房子,存款和车子归“77”。故事到此原本应该画上句号,但“糖果儿”对“77”将房子留给元配,而自己却要在租来的房子里“守真爱”的状态极其不满,于是时不时在自己的博客上和发短信辱骂L。  日,网友们找到了她和“77”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车牌号码等等,只要是能搜索到的细节,在一两天内全面曝光在网络中。事态扩大后,“糖果儿”删除了博客上的全部文章,但网友已使用网络快照将文章留底。  日,网友们自发打电话到“77”所在的北京“宽×”公司。有网友表示,加入声讨“糖果儿”是因为她突破了女人的容忍度。“令人愤恨不已的不是她夺人之夫,而是夺人之夫之后伙同其丈夫共同表演的恶毒、刻薄、虚荣、粗俗以及跟整个社会道德叫板的嚣张。这种嚣张的恶劣如何得到惩戒也才是重点。”  日,播出一则新闻《净化网络视听环境迫在眉睫》,报道中提到,“截止目前,我国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已达6万多家,在传播健康思想文化的同时,一些低俗不健康的内容也在蔓延。”“主要问题有:淫秽色情节目泛滥;暴力视频日渐增长;恶搞泛滥等等。”此处正好采访了北京市张殊凡,张殊凡在镜头里说道:“上次我查资料,突然蹦出一个窗口,很黄很暴力,我赶快给关了。”不过是短短几秒钟的出镜,张殊凡自己可能也没想到,会引起轩然大波。新闻一经播出,猫扑网站随即出现了多个帖子来攻击“很黄很暴力”这5个字,还有人像张殊凡父母信中提到的那样,制作了色情漫画图来影射张殊凡。  网络暴力第一案,死亡博客!日,天涯论坛一位网友在浏览到姜岩的MSN空间后,在八卦义愤发帖,标题为《看到一个MM自杀前的博客 因为小三…她从24楼跳下去了好惨》,帖子全文转载了姜岩自杀前的博文。1月10日晚,一个自称姜岩的朋友的朋友的网络友发了题为《哀莫大于心死,从24楼跳下自杀MM最后的BLOG日记,是我朋友的朋友》的帖子。帖子中写到,“从张美然3377事件,到年底张斌胡紫薇事件,再到自杀的姜岩,小三的话题一次一次出现在视野里。而我们,除了谴责之外,其他,再也无能为力。”08年的第一场网络风暴由此展开。网友在漫骂谴责之后,动用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公布了王菲和第三者的详细资料,在网上号召其所在行业驱逐他们,激动的网友甚至找到了王菲父母的家,在其门口用油漆写下了“逼死贤妻”等字样。很多网友将此事闹到自己的单位,王菲因此遭到辞退,其他单位一接到王菲求职也退避三舍。王菲父母的住宅被人多次骚扰,门口被贴满诬陷恐吓的标语。王菲请求法院判令大旗网、天涯社区、北飞的候鸟3家网站停止侵害自己的名誉权、消除不良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自己的工资损失、精神损失共计13.5万元。  2008年3月两名14岁女生在“保罗国际”店里剪发后,被要价1.2万元,两人借了十几个同学的生活费才交上这笔钱。4月1日,全国各大媒体对此跟进报道。新闻在网络上发布后,网友启动“人肉搜索”,公布出保罗国际的注册信息,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以及汽车牌照等,进而发展为到店门口聚集并打出标语等。4月2日中午12时许,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来到保罗国际,依法将其经营账目暂扣。4月3日,保罗国际被郑州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2008年4月以来,在网络上又有一位在骂声中火起来了网络红人,她就是兰董姐姐。自称身价数十亿的70后炫富女,自己有保时捷,香奈儿的皮包,豪宅别墅等等,挥舞着那令人作呕的兰花指,然后大骂80后90后。此人在网络中口出狂言,疯狂挑衅80后的人,也挑衅90后的弟弟妹妹们,不过他忘记了现在网络中有一种新型的搜索方式---人肉搜索,这个搜索方式堪比谷歌等引擎,只用了数日时间,就成功的挖出了兰董姐姐真实身份,也找到了大量认识她的人。其实这一切的一切,都是WOYO网站的恶意炒作而已,他们借鉴了前段时间80后和的炒作成功的案例,于是凭空制造出了一个70后炫富女,凭借她恶心泼妇般的骂街本领,让兰董姐姐成功走红,也带动了大量的网友关注了woyo网站。在大量网友们强大的人肉搜索的寻找下,挖掘到了大量的可靠证据,证明所谓的兰董姐姐是woyo制造出来的一个虚拟的身份,在已经发布的视频中,兰董姐姐所在的背景是一个办公室,办公室的落地窗则显出“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的标牌,巧合的是woyo的办公地址也在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的对面。更有意思的是,网友们还翻出了“兰董姐姐”本人在真实生活中的视频照片、博客等资料。  沈阳张雅发帖单挑 冒名男友遭暴力袭击 日,国外最大视频网YouTube上出现一段长4分40秒的视频,在视频中一名女子身处网吧,用很轻蔑的口气大谈对四川地震和灾区难民的看法,激烈和肮脏字眼充斥其中。她对地震表示有幸灾乐祸的感觉。网站没有颜色、电视里全是灾难报道、哀悼日让她玩不成游戏成了她抱怨的理由。随后不到1个小时,该视频被中国网民链接到了天涯、猫扑等国内大型论坛上,网民开始震怒。一个“号召13亿人一起动手把她找出来”的“搜索令”发起,“辽宁女”和“辽宁骂人女”成为该女子的代号,迅速占据各网站的新闻首页,成为网友最高点击率、评论回复最多的事件。QQ密码被网友攻破,半小时不到,有匿名网友发帖称得知该女子的详细信息,她的身份证号、家庭成员、具体地址、工作地点,甚至父母亲和哥哥的电话全被“挖”了出来。21日下午1时,沈阳市公共安全专家局苏家屯区分局根据网上提供的该女子的资料,在一家网吧将其抓获,后将其拘留。警方称,该女因对网吧停止游戏娱乐活动不满而录制了辱骂视频。她已对自己的言论表示忏悔和道歉。  10月31日,深圳一名中年男子在酒楼内借着向11岁女生问路之机,将其强行拖进洗手间内猥亵。当女孩父母回头找该男子讲理时,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酒楼内的摄像机将这一幕录制下来。此事件经网友人肉搜索,终于将这个“北京高官”找出来了。“现年58岁,山东烟台人,从海南调入深圳”“深圳海事局林嘉祥书记办公室电话*****, 来呀,大家可以打电话去问候一下”“警察却以没有录像记录敷衍民众,强烈要求严惩色狼!!”最终林嘉祥辞职。  11月14日这几天,沪上一名女子的12分钟性爱视频录像迅速在网络上流传。网友对此事大肆议论之时,更是发动了“人肉搜索”,先后找到了该女子的姓名、在本市的工作地点及QQ号码。更有网友因好奇去该女子工作地点寻找,并将女子命名为“东楼女”。“只要出了名,啥都好说。”博主继而开始规划起“化名气为利润”其在发布的博客称,要进行“新闻买断”,“如果哪家网站出钱买断我的独家新闻,那就意味着网站立马火起来!我可以独家提供我的新闻、照片,保证你的网站流量大涨。”该女子工作过的这家商厦,据商厦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这名女子已被除名。  11月17日,一则名为“50美女QQ大全”的帖子现身猫扑论坛,该帖子罗列了南昌大学50名在校女学生的真实资料,这些资料并不仅仅只有QQ号,还包括本人姓名、50美女图片、号、所学专业、班级、寝室号等等,无一不悉数曝光。据发帖的楼主自述,他发帖的初衷是想让大家认识一下南昌大学的美女们。可经过数天的转载后,就变味了。  有网友认为,发帖者用心险恶,不排除故意泄愤,泄露他人隐私的目的。帖子发出后两天时间,国内各大网站就开始转载,有的网站甚至还对50名女生的美貌进行所谓的“星级评定”。据悉,这些被曝光的美女们近几日要么手机被打爆,要么收到陌生人的短信。  日,两名中国女粉丝到看东方神起的表演,其中一位是孕妇,表演结束后2名女粉丝包车追随该组合,然后该组合成员沈昌珉进了女厕所(因为男厕所坏了),2位粉丝跟随进去,随后,沈昌珉莫名其妙的砸了2个中国歌迷的相机并动手。事件爆出后不久,论坛上有网友称,中国粉丝前往东方神起的官方网站上刊登道歉信,大意为“我觉得抛开粉丝的立场,作为也应该道歉……中国粉丝的道歉信立刻引起网络一场大规模骂战。桂雪玉遭到人肉搜索,西南民族大学贴吧也遭受了大规模爆吧。桂雪玉个人资料随后被爆出,“我代表人民向大家道歉!我们的黑土地竟然养出了这么个东西!!!”等谩骂不断。桂雪玉留言说“有网友在网上搜索出我的照片和地址,现在我已经快崩溃了。同学也对我议论纷纷--”  自“”打中国孕妇的网络视频被传播以来,中韩关于此事的圣战事件一直不断。日,的李铭佳,被认为在仙后吧里出言辱骂周总理,与桂雪玉的遭遇一样,惨遭人肉搜索,济南大学爆吧。很多贴吧里发动“公民集1万句 '李铭佳滚出中国去’”的活动,“卖国贼”等抗议声不断。而最终结果却是,经过多方调查,确认其并没有辱骂周恩来总理,而是作为仙后的一员,对事件认识不够深刻,言语过激。日凌晨3点左右,大规模的团体BAOBA和围观基本结束。同时,有网友对于误认“李某某”辱骂周总理事件开贴道歉。日,闻讯赶来的后续圣战爆发。大规模团体BAOBA渐息。  虐婴女,网名慕容小Q,本名殷雨骐,是九江市卫生学校2006级护理专业的一位18岁在校女生,家住九江市区,单亲家庭,母亲为普通职工。她因讨厌小孩而虐待婴儿,她在上详细地记录了自己虐婴的经过及心理变化。2009年5月,有网友看到这些文章,转发到豆瓣网上,引发了网友对“虐婴女”的人肉搜索。  “晕机女”,真名叫张梦媛,网名shirley,一个女孩。她在其主页上写了一个题为《唉!真该买个私人飞机》的日志,在日志中称,自己刚下就头晕,然后在香港机场睡着了,并且称真该买架飞机。没想到被网友并转发到各论坛。在短时间内,便有成千上万的网友涌入“shirley”的个人主页,在其博客上指责她为吸引眼球PS自己的照片,留下不少攻击语言,并称其为“晕机女”。  日,一个名为“shirley”的90后女网友突然走红于网络,她的空间、私人、校内ID、的ID、Space的ID以及等等都被网友公布在豆瓣的“观光团小组”。在短短时间里,便有成千上万的网友涌入“shirley”网友的个人主页。随后又有网友把“shirley”的更多日志以及相片转发到天涯论坛上。在短短三天时间,在天涯的一篇题为《天雷的装逼女!呼唤高人鉴定照片!唉,真该买个私人飞机!》的帖子里,更是吸引了上百万网友的“观光”,近8000人的跟帖讨论。&  一开始,网友只是在论坛上讨论“shirley”如何的雷人,以及对她在网上的相片进行鉴定真假。但随着网友深入的“围观”,越来越多关于“shirley”的被网人认为是“雷”的事情发布在网上供网友声讨。不少网友涌入人肉出来的“shirley”博客及相册,在其博客上指责她为吸引眼光PS自己的照片。  日,魔兽世界吧发表了一条名为“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帖子短短五六个小时被390617名网友浏览,引来超过1.7万条回复,并在接下来的一天时间内吸引了710万点击和30万回复,被网友称为“网络奇迹”。  一个名不见经传被成千上万网友称为“贾君鹏”的网友,突然在短短几小时走红网络。许多网友在知道、新浪爱问纷纷悬赏寻问“贾君鹏 ”为何人,更有不少网友加入恶搞队列,组成异常庞大的“贾君鹏家庭”。  不少网友对帖子里提到“贾君鹏”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有网友通过原发帖者的IP地址发动了对“贾君鹏”的人肉搜索。搜索发现,在网络上符合身份的有二个,一个目前在海淀卖书,而另一个则在镇江某建工集团,但都不能确定。  日,一位父亲送女儿去高考,被天降钢管砸死。而砸人者却当着大家的面把证据销毁了。从而引起了公愤,许多人都在论坛&博客内发骂钢管男的贴子。  现今钢管男还在被人肉搜索中。  2010年9月底,陷入艳照门,从图片上看,暴露程度与之前的兽兽门、北影门相比,毫不逊色,因而网友们又称其为阳西主播门。根据网友的爆料,这次事件的暴发很有可能是由于王与男友因之前的矛盾闹翻,使得男友心生怨恨,从而将之前拍摄的王焱楠视频传出,引发互联网上的轰动。  主播门的背后究竟如两位当事人的哪一方所说,是无耻无知还是女主播王焱楠为了人气而不惜拿自己的声誉炒作,目前没有人知道真相。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有人提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需要追究网络“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  在将“人肉搜索”入罪前,我们有一些前提不得不考虑。  其一,刑法打击什么样的“人肉搜索”?对他人进行造谣、诽谤的,刑法规定了诽谤罪,并不需要再设立专门罪名;对于在网上、网下进行辱骂、骚扰,刑法也规定了,也不需要设立专门罪名;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轻微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也不需要动用刑罚这种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唯有“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情节非常严重时,才可能要由刑法来制裁,但是,这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呢?是以造成了当事人自杀、自残或者精神失常的后果还是其他什么呢?  其二,如何来区分“人肉搜索”中正当舆论监督与侵犯隐私呢?事实上,“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公民行使监督权、批评权的体现。网民在网上将涉嫌违法、违纪或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和事件以及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进行评判,如果行使得当,有利于社会进步,也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在著名的“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事件中,舆论监督就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对隐私权的概念做明确的定义。隐私权在上的不甚明确,导致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及其界限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在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对“公众人物”监督与侵犯他人的隐私尚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我们用什么标准来对“人肉搜索”中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刑罚处罚呢?  最后,对“人肉搜索”侵犯隐私如由谁进行追究也值得考虑?“人肉搜索”之所以难以查处,就在于其主要在网上发生,责任主体分散,难以发现责任人,取证成本高。如果由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大概很难有效地打击。但是,目前诽谤罪、侮辱罪都是自诉案件,是“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如果对“人肉搜索”侵犯隐私也规定为自诉案件,那么,“人肉搜索”入罪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值得商榷。  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目前不宜将“人肉搜索”入罪,而是应当加强对隐私权的立法,界定隐私权的范围与边界。在这些基础完善后,再考虑“人肉搜索”入罪的问题。“人肉搜索”出现私刑倾向 在网上,人人都能当警察?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于海认为,越来越多的“人肉搜索”事件正在向私刑的性质发展,亟待接受法律的规范。“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评价,但是不能人人都来当警察。”更多来自法律界、社会学界、互联网领域的专家呼吁,提供“人肉搜索”功能的网站应当自我约束,并承担起保护每一个上网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人肉搜索导致肇事人的姓名、身份、家庭地址等个人资料被广泛公布。因其侵犯隐私权,而常与所在国的法律相抵触,因此受到一些人的批评。但有时也是法律过于落后,民众自力救济的现象。  通过人肉搜索能使由机器搜索得到的信息进一步有序化,信息指向更为精确。  据一位长期从事证券监管工作的权威人士表示,这种“类民众监督”的确利弊难取舍。从监督手段来看,“人肉搜索”确实是让公众公司、公众人物走向更透明、更多人监督的一个过程。一线监管人员从中也能获取很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线索,有助于对上市公司的具体沟通、调查以及了解监督。官方监督与民众监督通过网络的信息反馈从而得到互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共促监督方式。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一些网络信息也的确对股价产生了助涨助跌的作用,毕竟群体攻击的“度”很难把握,这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人肉搜索”现象的积极价值  一是有利于个人情绪的平衡。封建臣民伦理强调的是民众的顺从,这一影响至今尚存。这使得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压抑个性,情绪抑郁。网络虚拟社会给个体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表达的平台,人们可以以一个本真的自我在这个社会中存在,使现实社会积聚起来的不满得以释放,有利于个体身心的发展。  二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人肉搜索”现象的出现,有利于网络社会的德治与现实社会法治的结合。通常情况下,来自社会的道德监督的声音通常比较微弱,道德一向都以自律来发挥作用,然而两种方式的效果都较差。有了“人肉搜索”就有了“道德法庭”,这样就能使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社会更稳定。  “人肉搜索”现象的消极影响  “人肉搜索”使用不当,容易引起网络暴力等消极影响。“人肉搜索”事件中,当被搜索对象的个人隐私被毫无保留地公布,他所面对的不仅仅是人们在网络上的口诛笔伐,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遭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对于被搜索对象的搜索一旦失去控制。“人肉搜索”超越了网络道德和网络文明所能承受的限度,就容易成为网民集体演绎网络暴力非常态行为的舞台,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等相关权益,阻碍了“人肉搜索”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  “人肉搜索”处于互联网规范与现实社会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多年以来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方强烈关注。“'人肉搜索’是网络优势的体现,这是一种不可控的自由。”“拼命地去曝别人的隐私其实就是为了正义。”“很多时候那些不道德的事情让人感到气愤,之所以要把他找出来就是想给他点教训。”互联网上,“人肉搜索”不乏大量支持者。 “人肉搜索”的对象林林总总,其中最具争议的还是对人的搜索。来自五湖四海、成千上万个人通过不同途径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就能掌握这个人的所有信息。“网络侦探”在寻找事实真相的同时,往往“暴露”当事人的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 一位曾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说,“网络环境比较宽松,体现的是信息的零距离,每个人都可以随意表达自己观点。”甚至有网友说,“谁能把握人肉搜索,谁就能超过”。记者采访的上海网友中,不少人对这种方式持支持态度。  一位在外资企业长期从事网络管理的潘先生说,“有些'人肉搜索’可能不合法,但从道义上说有'一定道理’。而且'人肉搜索’有时不仅是普通网民参与,网站的管理员也会参与。作为时刻监控网站的网管,当一些不道德的事情发生时,他们会利用自己的身份之便协助其他网民进行'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能够帮助有困难的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毫无顾忌地公布别人隐私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家人朋友,这让人感到恐怖”。在一家公司供职的王晓巍说。 反对者则指出,在大量“人肉搜索”事件当中,“网络侦探”们已经超越了法律与道德的底线,侵犯当事人隐私权,而“人肉搜索”的衍生产品往往是威胁、中伤、暴露隐私等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违法行为。 上海社科院研究中心的张健敏说,以“很黄很暴力”事件为例,被搜索者仅仅是个孩子,她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熟,仅仅是因为某些话说得不够得体,就沦为“人肉搜索”对象,遭遇了肆意的攻击、侮辱,这种行为暴露了我国互联网文化的某些畸误与偏差。 社会学家于海也认为,执行“人肉搜索”的“网络侦探”们往往是借着“行善、寻找真相”的名义去追究别人的过错,却在这一过程中越过了道德界限,其性质类似于“执行一种私刑”,从而违反了另一种更大的正义,这是互联网上可能发生的事情。 “人肉搜索”能不能构成对相关当事人隐私的侵犯,法学博士后李建伟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主要看公布的信息属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这个界限其实很难界定”  不可否认,“人肉搜索”很多时候是一种无奈。许多明显违背社会道德普世价值的事件,未必违法违规,很难受到惩戒,网友们利用互联网的特性,自发进行“侦破”,目的是希望用社会道德评判来约束不道德行为。 “我们每个人必须问问自己,如果自己被'人肉搜索’了,会有何种感受?”张健敏呼吁,不能放任“人肉搜索”影响社会安全。近来各种网络调查都显示,网上不少群体乐于做搜索“猎手”,但普遍不愿成为被搜索的“鱼肉”。 张健敏指出,眼下,受到网络“人肉搜索”伤害的当事人还无法讨回公道。提供“人肉搜索”的网站往往敷衍塞责,采用“事后审查”的办法,即事后删除违法信息或者由权利人主张权利受损的信息。 其实争论的核心焦点是:“人肉搜索”是否违法,关键在于是否侵犯了隐私权。法律专家指出,我国《民法通则》上有关于保护个人隐私比较原则性的规定,关键在于一项行为的产生,是否对被披露人的社会形象产生损害。那么,谁来承担侵犯隐私的责任呢?  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主任商建刚律师曾是美国哈佛大学网络法研究中心的访问。他认为,“人肉搜索”过程中,一旦发生侵权、违法行为必须由论坛的管理员、网站的开办者来承担责任,因为网站提供“人肉搜索”是一种商业模式,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发帖者一般来说很难被追究,发帖可以看作一种行为,并非违法的主体,而是客体,主体还是网站,而进行转载的网站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除了侵犯与引发“网络暴力”行为之外,同样值得关注的是缺乏法律规范的“人肉搜索”,正在各大网络的激烈商战硝烟中走向商业化应用之路。商建刚说,目前国内的“人肉搜索”已经渐成一种商业模式,已经有许多大的互联网公司和大型的搜索引擎参与其中。“我们应健全法制,管住网络服务提供商,让他们负起责任,确保'人肉搜索’不触及法律底线。'人肉搜索’这项业务本身没有问题,但开展须规范管理,可以搜索、不得侵权。”商律师认为。 张健敏也认为,政府对于国内所有提供“人肉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加强管理,让它们在服务条款中严格界定属于威胁、中伤、诽谤、猥亵或其他有悖道德或违反法律的行为。  曾在2009年1月立法通过禁止人肉搜索,但遭遇9成网民反对,最后当局让步表示揭示官员贪腐不在此限。  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首次明确:采集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信息,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并依法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  此外,草案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或者损毁通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公共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的活动。  正在提请浙江省人大审议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草案 》第39条对“网上公开个人信息”特别作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对此,报道认为这是对近来备受争议的恶意“人肉搜索”行为立法。该报道还援引当地官员的说法,“有些网民自认为发上网络就'天不知地不知’,其实他们已经违法了。”  2010年10月中旬,就向全市律师发布通知,号召广大律师报名参加《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立法项目组,据介绍,该协会受深圳市大人法工委的委托,由协会党委组织起草《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特此成立立法项目组,成员暂定5名,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徐飚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这也是深圳首次委托行业协会起草法律文件。如果该条例正式立项通过,将成为全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人肉搜索有时带来的,可能就已经违反了法律,如果纯属恶搞他人而使用人肉搜索,不仅是对别人权利的侵犯,更是有损道德的底线。  咱们网民有力量,一石能激千层浪。  道德底线莫逾越,否则天涯无处藏。  人肉搜搜转,三天逮回乡。  痛哭流涕晚,只恨当初犯。  一、热爱,遵纪守法,互助友爱,维护网络和谐;  二、人肉搜索时做到以诚信、、公开、公平、公正、互助的原则,多进行利他性的知识性人肉搜索;&  三、以网络道德为准绳,尽量不参与搜索他人隐私;  四、对他人暴露隐私尽力保护,保证不在公共场所公布他人隐私;  五、对于涉及“贪污、腐败”、“惩恶扬善”可以不受第三、四条的约束;  六、人肉搜索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内容,提供信息者对信息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七、文明用语,对于恶意人肉搜索行为做到不起哄,不传播;有条件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以及相关网站负责人;    八、通过不断努力提高人们对于人肉搜索的正确认识。  日,一名女白领的“死亡博客”引发网友对其丈夫及父母、第三者的“人肉搜索”,将王菲及其家人个人信息披露于网络。不堪忍受压力的王菲将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以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告上法院,也使“人肉搜索”由网络现象正式上升为法律问题,成为全国反“人肉搜索第一案”。  2008年11月由重庆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小说,就叫《人肉搜索》,作者孙浩元。据说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人肉搜索”的全书式小说。故事讲的是,歌星演唱会上当众暴毙,是猝死还是他杀?股神一夜赚得数千万,却突然心脏病暴死,是凑巧还是必然?副台长车祸身亡,车祸现场为什么发现神秘的铁条?门户首席执行官被杀,尸体为什么“置顶”在天花板上?动漫公司的经理、杂志社的美编也都相继离奇死亡,每个人死前都收到过一条QQ诅咒。与此同时,在一名政府公务员的婚礼上,突然播放了他嫖娼的视频,随后这段视频被上传到网络,“人肉搜索引擎”随即启动,暴躁的网民一定要把当事人揪出来。到底谁在陷害自己?公务员展开调查,没想到却走进了一个精心布下的谋杀迷局之中……这个始于“人肉搜索”的故事,是否亦能终于“人肉搜索”?  《无形杀》则是以铜须门为背景的第一部反应人肉搜索的。介绍:在一次抓捕行动中,海岛刑警队长张瑶意外地抓获了一个使用假身份证的嫌疑男子高飞。从他的供词得知,原来作为魔兽玩家的高飞在一次网友聚会中认识了美丽的少妇林燕,两人开始网下约会。林燕的丈夫程涛在一天夜里无意中发现妻子与高飞的热辣网上对话。盛怒之下,他在网上发表了匿名信,始料未及的是这件事备受关注,网友对他开始“人肉搜索”。以至高飞和林燕的个人信息被全部披露在网上,同时对高飞和林燕下达了网上通缉令,他们所有的正常生活完全失控。为了保护家人及自身的安全,丢掉工作的高飞被迫使用假身份证躲到了这个岛上。高飞离开警局后,张瑶接到报警,码头上发现了一具无头女尸,这具无头女尸是谁?又是谁杀死了她?随着故事的展开,林燕,林燕的丈夫,参与人肉搜索的网民进入警官张瑶的视野。  《人肉搜索秘笈》是一本人肉搜索系统教程,系统的讲解了人肉搜索方法,人肉搜索技巧,是有资深人肉搜索人士编写,通过学习本书可以系统的掌握人肉搜索方法、技巧、系统的人肉搜索流程,以及人肉搜索历史,发展,起源,以及现阶段我国人肉搜索发展情况,并且详细介绍人肉搜索技术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属于人肉搜索从入门到精通的精品课程,本课程包括:人肉搜索大事纪实,人肉搜索发展简史,人肉搜索行为规范,人肉搜索应用范围,人肉搜索实施方法,人肉搜索的社会意义,并且在最后有专题设计,人肉搜索的实战经验,人肉搜索的案例分析,人肉搜索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发展规范(为人类发展做出贡献),本书是在通过详细介绍以及人肉搜索实战经验来为我国人肉搜索发展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旨在推动人搜索健康和谐发展。关注阅读设置分享新浪博客作者:黎明我不相信一次人肉搜索能让一个心智基本正常的青年自杀,多年的研究和专业经验让我可以断定,新华社等媒体对陆丰女孩自杀的报道,肯定遗漏了重要信息。果然,不出所料。12月12日“南农”报道:12月3日晚,在校学生小徐(化名)在微博上留下最后的签名后,从陆丰的望洋桥上跳河身亡。这位18岁的高三学生此前因被怀疑偷衣服而遭网络“人肉搜索”。目前,请求网友“人肉搜索”的店主蔡某已因侮辱罪被刑事拘留,小徐家属已经以“网络诽谤”为由将蔡某告上法庭,法院已受理此案。这一悲剧事件再次唤起社会对“人肉搜索”的反思,责难“人肉搜索”,呼吁规范人肉搜索的声音再度高涨。12月17日,国信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在接受环球网采访时表示:“'人肉搜索’是一种网络暴力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对发起'人肉搜索’,造成有害影响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肉搜索必导致命案”,这论断不成立。单讲此案,断定女孩之死与店主发图行为之间存在必然关系并不容易。没有死者遗言或以生前言行明示出的死因,其他人都是“据估计”做出“人肉致死”的判断,而没有直接、扎实的证据,对网上发图的店主进行“有罪推定”是不对的。每一起自杀事件都不简单,自杀之心因通常是酝酿、积累已久,就连自杀者临终明说的自杀原因,都不见得是真实或主要的原因。小徐所在中学的多位老师向南农记者透露,小徐生前心理上有点障碍,此次跳桥之前,小徐在初、高中时期,各有一次自杀行为。这情况在此案审理中相当重要,毕竟,女孩曾被人发现的两次自杀行为,起因并非遭遇了“人肉搜索”。小徐究竟有没有偷衣服,法院现无定论。女孩死了,让人痛心,但为了公正地给店主定性、定罪,偷没偷过的问题必须要厘清。看店主作为,与其说“怀疑”死者行窃,不如说“认定”其人行窃。自杀的女孩若“以死抗争”,为的是自证清白并惩罚诬陷她的店主,事情倒也好办,那就是店主的诬陷、侮辱造成了严重后果,对其绳之以法没的说。不过,这里有很特殊的情况发生:由于女孩没交钱穿走了衣服,店主认为自己遇窃很正常;店主发帖人肉后,小徐第二天主动来到店里把衣服钱交了(据服装店邻居反映“遭店主恶言相向”),据此,我们又万不能将女孩视为“小偷”。矛盾了。任谁店里衣服被白白穿走,也不会往好处想,任谁也不能预测“找人追赃”的网帖发过后涉事人会自杀。当事人不可能预测到会出现这种极偶然的事件,所以说,店主遭遇的实乃“不测之罪”。这种“罪”,以过错视之可也,做一定的经济赔偿也合情理,非得对发帖人追究刑责,就有些过了。网民积极呼应店主网帖并拿出“人肉”结果,说明网民本来认可、支持“抓小偷”的举动,没觉得店主维权“找贼”有什么不对。这反映真实的社会心理和“主流价值观”。女孩不出意外,店主自然无责,“正义”仍在店主和参加人肉的网民一边;女孩自杀,原来的“正义网民”顿成“网络暴民”,被支持的店主,又被视为“违法侵权”和“杀人害命”,人肉搜索方一下子就罪责重大、不仁不义了。这现象,不是理性的表现。指向人员信息的“人肉搜索”,更准确的叫法该是“非官方通缉”。每个人肉搜索事件,都是具体、特定的,性质相同、都好或都坏、概称为人肉搜索的“同类项”,并不存在。而作为一种技术工具的人肉搜索,就是群体互动收集、分析、解读信息,不过是网络论坛交流、沟通的功能,其自身没什么是非对错的性质。这技术用处倒是不小,“华南虎事件”水落石出即典型一例,就连官方的“任前公示制度”,也是“人肉”的方式。合法、保险的“人肉”,是重复警方通缉,但这没多大价值。民间“人肉”的价值,就在于震慑、惩罚那些警察和法院不管、不该管、没法管的“坏人坏事”。网民“通缉”窃贼、骗子、赖债人乃至薄情郎”、偷内衣变态狂,从建网络之初就开始了,迄今已经算个网络传统。虽说都是网友擅自给被通缉者定性,但被官方指为违法犯罪的发帖人没有几个,这并非官方失职不作为。人肉搜索不会针对亮在台面上的透明人。人肉搜索并不可怕,没有“坏隐私”的人更没必要担忧,尤其是官员,怕人肉他就不配当官。所有暗中进行的侵权、犯罪以及“缺德”的活动,都是行为人最需要保护的隐私,而这种“隐私”,依法论理都应该揭露,故而,人肉搜索能时常发挥惩恶扬善的作用。至今没有任何一项专门针对“人肉搜索”的法律,一直这样就对了。因为它不是“一种”行为,因为它有千百种可能,并且,人肉搜索的“正能量”也显而易见。再则,“网络暴力”根本就没法施暴,真让人害怕的是现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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