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除合同移动搬迁户不拆原住房屋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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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精准扶贫有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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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谷子乱芝麻 于
15:44 编辑
& & 近期有不少市民关注我市精准扶贫有关政策,个别人对文件理解有偏差。按市扶贫攻坚指挥部的安排,现将有关政策原原本本的推出来。这些文件都已下发过,不存在秘密。旨在让更多的人了解吃透这些政策,以更好地推进我市的精准扶贫工作。
丹攻坚发〔2015〕1号
& && && && && && &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印发《丹江口市精准扶贫整村推进生态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扶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丹江口市精准扶贫整村推进生态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 && && && && && && &丹江口市扶贫攻坚指挥部&&& && && && && && && && && && && && && && &&&日& && &&&
丹江口市精准扶贫整村推进生态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方案
&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十堰市生态扶贫搬迁规划(年)》(十扶组发〔2015〕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探索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方式、方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各镇(办、处、区)开展精准扶贫整村推进生态扶贫搬迁试点,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 一、试点范围& &&&18个镇(办、处、区)各选1个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对所有贫困户的危房,实行统一规划,整村推进,做到应搬尽搬,应改尽改,全面排危,不落一户一人。& & 二、试点时间9月15号前完成整村推进试点搬迁户的申请、选址、规划等建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日前所建(改)房屋主体工程完工。& & 三、补助标准& & (一)对在集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的贫困户,按户均30000元的标准,由各镇(办、处、区)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集中安置方案和到户补助标准,在新房建成、旧房拆除、原宅基地收归村集体后补助到户。& &(二)对分散安置的自建房贫困户,每户补助20000元。需调整宅基地的,由贫困户自主协商置换,村组予以协调;未在原宅基地建房的,必须在旧房拆除后再兑现补助。& &(三)对居住在局部危房的贫困户,实行加固维修改造。按户均10000元的标准,由各镇(办、处、区)根据危房程度统一制定改造方案和到户补助标准,维修改造完成后补助到户。& &(四)对无力建房只是养老过渡的贫困户,按户均30000元的标准,由各镇(办、处、区)统一建周转房进行安置,周转房产权归集体所有。& &(五)对居住危房的五保户优先进入中心福利院集中供养;也可改造闲置村部、学校房屋实行集中安置;确实没有集中安置容量的,按2人1户的标准建周转房安置。& &(六)对子女在城镇有购(建)房的“空巢”留守贫困老人,鼓励进城与其子女同住,拆除原危房,保留原宅基地的使用权,每人补助养老金10000元,并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 &(七)对离乡离土在市区、集镇自主购房的贫困户,在取得房产证、拆除旧房、宅基地收归村集体后,每户补助40000元,并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 &(八)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户均20000元的标准补助到各镇(办、处、区),用于土地调整补偿、场平、供排水、农村信息化建设、亮化、绿化、公厕、游乐园、入户路等设施建设。& & (九)2015年生态扶贫搬迁《丹扶组〔2015〕2号文件》600户搬迁指标全部纳入本次补助政策范畴,按此次试点补助标准兑现。四、部门职责& &(一)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各镇(办、处、区)调整土地使用指标,进行安置点地质勘查,做好土地的征用、发证等工作。& &(二)市规划局配合各镇(办、处、区)做好建房选址及规划设计,负责提供建房图纸。& &(三)市住建局负责建设材料的检测、建筑施工安全及建房质量的把关等工作。& &(四)市水务局负责解决搬迁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五)市环保局负责安置点污水处理、环境建设的设计与指导等工作。& &(六)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集中安置点用电设备和输电线的架设等工作。& &(七)市生态能源局负责搬迁户沼气池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八)市林业局负责建房所需林木采伐计划审批把关等工作。& &(九)市民政局协助镇(办、处、区)做好五保户的集中供养工作。& &(十)市文体局负责集中安置点的文化体育设施配套建设。& & (十一)市电信局、电视网络公司负责电话、网络和数字线路铺设等工作。& & (十二)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和拨付,生态扶贫搬迁计划下达后预拨30%,工程建设进度过半拨付80%,验收合格后及时全部拨付到位。& & 五、有关要求& &(一)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做好入户排查摸底,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尊重群众意愿,因户施策。& &(二)严格建房要求。生态扶贫搬迁以集中安置为主,统一规划,大力提倡分户自建,严格按照农村建房土地政策,原拆原建占地面积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集中安置占地面积每户不超过140平方米。养老周转房规划必须要高起点、高标准,功能齐全,方便生活,每套周转房综合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三)坚持科学规划。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农村特色和自然风貌,确保一川、一湾一种风格,一村、一片一种格调。同时按“六到户”的要求,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四)成立工作专班。各镇(办、处、区)成立建房工作专班,村级要成立建房理事会,全程参与搬迁建房过程管理,严把建房质量关,确保如期完成建房任务。& &(五)完善搬迁手续。一是搬迁户提出申请,确定搬迁方式,登记造册;二是搬迁户要对建房的选址、建房的方式、房屋的选型及规划布局进行确认后,签字认可;三是扶持政策、补助标准及搬迁对象要在镇村两级公示,并拍照留存;四是各镇(办、处、区)建立试点村搬迁专项档案,市镇村必须三级建档,做到验收档案完备,验收程序规范。& &(六)加强指导服务。市直各单位按生态扶贫搬迁的需要进行配合建设,成立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向镇(办、处、区)做出承诺;镇(办、处、区)把需要配合建设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由指挥部统筹安排,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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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丹攻坚办发〔2015〕4号
& && && && && && && && && && &&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 && && && && && && && && & 规范生态扶贫搬迁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
& & 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以来,各镇(办、处、区)结合实际,加强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快速推进。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政策理解不清、管理不到位、手续不完善、选址不合理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 & 一、建房坚持四个集中。生态扶贫搬迁重点是集中建房,要坚持四个集中,即向集镇集中、向村部和中心村集中、向移民安置点集中、向产业园区集中。
二、新建房屋必须放线。房屋选址由国土、规划、交通、住建等部门现场踏勘,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后放线,没有放线一律不允许新建。
三、建房手续必须完善。严格审批手续,没有审批一律不得新建房屋,已经在建的房屋抓紧清理整改,完善审批手续,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拆除。10户以下的集中安置点由各镇(办、处、区)组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国土所专业人员进行规划设计,1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由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图纸必须有规划人员和镇(办、处、区)分管领导签字,房型由农户自主选择并签字认可。各镇(办、处、区)按《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生态搬迁申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丹攻坚办发〔2015〕1号)的要求集中申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四、验收标准要明确。新建房屋之前,各镇(办、处、区)与村组、农户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或合同,明确各方责任。验收兑现到户补助资金前,必须达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小区及房屋周围整洁美观,达到生态家园标准。
五、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规划、国土、交通、住建、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政策宣传、把关和服务工作,分组划片固定专班专人,从现场踏勘到最终验收全程服务把关。各镇(办、处、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是生态扶贫搬迁的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把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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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攻坚办发〔2015〕6号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生态扶贫搬迁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按照丹扶组〔2015〕2号及丹攻坚发〔2015〕1号、2号、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请各地迅速整理好生态扶贫搬迁验收档案资料,准备迎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15年生态扶贫搬迁建房已经竣工的及购房手续齐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验收时间:日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验收方式:按丹攻坚办发[2015]1号申报验收文件要求,验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到户抽查率不低于20%。四、验收内容:(一)核实生态扶贫搬迁户的安置方式、建房、建房规划审批、房屋完工、购房户手续办理及到户补助标准等基本情况。(二)提供验收档案资料及规范化建档内容的验收。五、档案验收(一)一户一档目录1.丹江口市个人建房规划审批表;2.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户户主申请表(试点村文件附件7);3.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贫困户建房新旧照片比对表(试点村文件附件8);4.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贫困户户主信息粘贴表(试点村文件附件9);5.受益人享受到户补助资金明白单。(二)村级验收档案目录1.生态扶贫搬迁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责任书、计划、实施方案、协议及招投标文本等;2.搬迁政策告知书(或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惠农明白卡);3.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年度花名册;4.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到户补助标准登记表;5.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补助兑现花名册;6.扶持政策、补助标准及搬迁对象要在村级公示照片;7.丹江口市个人建房规划审批表;8.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户户主申请表;9.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贫困户建房新旧照片比对表(试点村文件附件8);10.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贫困户户主信息粘贴表(试点村文件附件9);11.受益人享受到户补助资金明白单;12.每月进度台帐表(此表仅为过程验收检查用)。(三)镇级验收档案目录1.生态扶贫搬迁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责任书、计划、实施方案、协议及招投标文本等(仅镇级存档);2.搬迁政策告知书(或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惠农明白卡),仅镇级留存;3.镇级申请验收请示报告;4.镇级初验报告签字盖章一份;5.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年度花名册;6.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到户补助标准登记表;7.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补助兑现花名册;8.扶持政策、补助标准及搬迁对象要在镇村两级公示照片;9.丹江口市& & 项目资金拨款申请表;10.丹江口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表;11.丹江口财政实拨支付凭证及银行拨付到户明细账单;12.丹江口市个人建房规划审批表;13.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户户主申请表(试点村文件附件7);14.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贫困户建房新旧照片比对表(试点村文件附件8);15.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搬迁贫困户户主信息粘贴表(试点村文件附件9);16.受益人享受到户补助资金明白单;17.每月进度台帐表(此表仅为过程验收检查用,仅镇级留存);六、有关要求(一)镇(办、处、区)迅速组织验收专班,抓住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生态扶贫搬迁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提供原始记录和真实凭据。(二)按序规范整理档案,做到市镇村三级建档。做到一户一档在村,一村一册在镇,一镇一本在市,分村分户分年分批次建立生态扶贫搬迁档案专柜管理。(三)丹江口市生态扶贫搬迁到户补助标准登记表(附件2)以纸质版传真的形式发到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求镇级签字盖章,搬迁对象签字认可。(四)市扶贫攻坚指挥部组织专班按年度花名册(附件1)和到户补助标准登记表(附件2)的情况抽查验收。(五)年度花名册(附件1)、到户补助标准登记表(附件2)、及补助兑现花名册(附件3)要求户主名单顺序一致,并以电子档的形式上传开发指导群。(六)所有归档内容必须以市攻坚指挥部验收结果为准,做到市镇村三级一致。(七)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及时兑现到户,按验收程序逐步完善生态扶贫搬迁规范化档案,以镇级为单位一周之内上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存档。
丹江口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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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攻坚办发〔2015〕6号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生态扶贫搬迁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 ...
丹攻坚办发〔2015〕4号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生态扶贫搬迁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 & 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以来,各镇(办、处、区)结合实际,加强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快速推进。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政策理解不清、管理不到位、手续不完善、选址不合理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 一、建房坚持四个集中。生态扶贫搬迁重点是集中建房,要坚持四个集中,即向集镇集中、向村部和中心村集中、向移民安置点集中、向产业园区集中。二、新建房屋必须放线。房屋选址由国土、规划、交通、住建等部门现场踏勘,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后放线,没有放线一律不允许新建。三、建房手续必须完善。严格审批手续,没有审批一律不得新建房屋,已经在建的房屋抓紧清理整改,完善审批手续,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拆除。10户以下的集中安置点由各镇(办、处、区)组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国土所专业人员进行规划设计,1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由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图纸必须有规划人员和镇(办、处、区)分管领导签字,房型由农户自主选择并签字认可。各镇(办、处、区)按《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生态搬迁申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丹攻坚办发〔2015〕1号)的要求集中申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后实施。四、验收标准要明确。新建房屋之前,各镇(办、处、区)与村组、农户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或合同,明确各方责任。验收兑现到户补助资金前,必须达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小区及房屋周围整洁美观,达到生态家园标准。五、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规划、国土、交通、住建、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政策宣传、把关和服务工作,分组划片固定专班专人,从现场踏勘到最终验收全程服务把关。各镇(办、处、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是生态扶贫搬迁的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把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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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攻坚办发〔2015〕4号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生态扶贫搬迁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 & 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以来,各镇(办、处、区)结合实际,加强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快速推进。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政策理解不清、管理不到位、手续不完善、选址不合理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 一、建房坚持四个集中。生态扶贫搬迁重点是集中建房,要坚持四个集中,即向集镇集中、向村部和中心村集中、向移民安置点集中、向产业园区集中。二、新建房屋必须放线。房屋选址由国土、规划、交通、住建等部门现场踏勘,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后放线,没有放线一律不允许新建。三、建房手续必须完善。严格审批手续,没有审批一律不得新建房屋,已经在建的房屋抓紧清理整改,完善审批手续,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拆除。10户以下的集中安置点由各镇(办、处、区)组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国土所专业人员进行规划设计,1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由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图纸必须有规划人员和镇(办、处、区)分管领导签字,房型由农户自主选择并签字认可。各镇(办、处、区)按《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生态搬迁申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丹攻坚办发〔2015〕1号)的要求集中申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后实施。四、验收标准要明确。新建房屋之前,各镇(办、处、区)与村组、农户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或合同,明确各方责任。验收兑现到户补助资金前,必须达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小区及房屋周围整洁美观,达到生态家园标准。五、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规划、国土、交通、住建、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政策宣传、把关和服务工作,分组划片固定专班专人,从现场踏勘到最终验收全程服务把关。各镇(办、处、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是生态扶贫搬迁的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把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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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攻坚发〔2015〕2号
& && && && && && && && && &&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补充完善& && && && && && && &&&精准扶贫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生态搬迁工作,切实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确保应搬尽搬,应改尽改,全面排危,不落一户一人,经市扶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现就补充完善生态扶贫搬迁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五保户的安置政策(一)分散供养且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优先纳入生态扶贫搬迁安置范畴,2016年6月底全部安置到位。(二)优先利用中心福利院容量集中安置供养,也可通过改造闲置村部、学校等进行集中安置。镇(办、处、区)之间根据安置容量,可跨区域安置,每安置一名五保户给予25000元安置补助,主要用于改造、扩建、设施购置。谁安置谁掌握使用。(三)五保户安置办法由各镇(办、处、区)统筹安排,拟定方案申报,市民政局审核协调,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后实施。二、关于集中安置点的政策(一)集中安置点安置户数原则在5户以上。(二)集中安置点必须符合“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放线、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配套水、电、路、场平等基础设施和绿化、亮化、公厕等公共设施。(三)集中安置点户均20000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由镇(办、处、区)统筹使用,也可用于购置五保户、特困户必要生活设施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家规家训、政策法规、乡规民约、星级创建、卫生管理制度等设施建设。三、关于危房加固改造政策对居住在C级危房,不需要搬迁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户均10000元的标准,由镇(办、处、区)逐户设计加固维修方案,分类制定到户补助标准。包干总额必须全部到户。四、关于非建档立卡户生态扶贫搬迁问题(一)影响集中安置点统一规划建设的危房户可纳入生态扶贫搬迁范畴。(二)居住在D级危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生态扶贫搬迁政策。一是今年人均可支配性收入低于4000元,且没有明显增收项目的边际贫困户;二是在城镇没有购买商品房的户;三是居住分散偏僻、地处滑坡体等易发地质灾害危险地带以及水、电、路无保障的户。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愿搬迁的农户由镇(办、处、区)组织专班逐户审核,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 && && && && && && &&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 && && && && && && &&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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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攻坚发〔2015〕2号& && && && && && && && && && && &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补充完善& && && && && && &...
丹攻坚发〔2015〕3号
& && && && && && && && && && && &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全面& && && && && && && && & 推进精准扶贫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我市贫困户所住房屋危险等级高,D级危房比例大,群众危改期盼度高。生态扶贫搬迁成为我市精准扶贫工作中投资最多、任务最艰巨的工程。为进一步加快生态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根据生态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经验,经市扶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全面推进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2017年底全面完成生态扶贫搬迁任务,确保应搬尽搬,应改尽改,全面排危,不落一户。(二)年度任务。危房贫困户比例在30%以下的镇(办、处、区),2015年底完成总任务的50%, 2016年底全面完成;危房贫困户比例在30%以上的镇(办、处、区),2016年底完成总任务的70%,2017年底全面完成。各镇(办、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受年度指标限制,超前完成。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各镇(办、处、区)是实施生态扶贫搬迁的责任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符合条件、愿意搬迁的贫困户应搬尽搬。(二)科学规划,连片推进。本着经济、实用、美观、安全的要求,坚持统规自建,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引导向集镇、村部周边及中心村、移民集中安置区、产业园区集中安置,充分共享现有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连片推进,保持农村特色和自然风貌,确保一川、一湾一种建筑风格,一村、一片一种房屋格调。要坚持生态环保原则,避免大挖大建,禁止乱砍滥伐。(三)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综合考虑生态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安置方式和补助标准。(四)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加强组织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动员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兼顾园区建设、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五)保护文物,保护农村特色民居。对明确为文物的农村民居要加强保护;对尚未明确为文物但有保留价值和开发潜力的民居要注意保留,是危房的可采取迁户腾房、置换等方式予以保护。三、政策标准严格执行《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丹江口市精准扶贫整村推进生态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攻坚发〔2015〕1号)和《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补充完善精准扶贫生态搬迁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丹攻坚发〔2015〕2号)的有关要求。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各镇(办、处、区)要成立强有力的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专班,镇村两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实行挂图作战、任务上墙、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二)确保质量安全。在各镇(办、处、区)建房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各村组组织成立建房理事会,加强自建自管能力,要选择具有一定施工资质的施工队负责建房施工,做好建筑材料的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加强交通运输的管理,治理超载超重运输,确保安全畅通和通村公路完好。(三)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文化施设建设,确保每个集中安置点功能齐全,水、电、路等六到户,力争把每个安置区建成生态文明家园。(四)加强部门服务。市直各单位依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成立专班,制定工作计划,为各镇(办、处、区)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做好指导服务。各镇(办、处、区)把需要市直部门配合建设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由指挥部统筹安排,限期完成。(五)加强督办通报。市扶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督查专班,定期不定期开展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督查。各镇(办、处、区)认真落实工作进度月报台账制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确保把握住重要时间节点,市扶贫攻坚指挥部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及一月一次督办通报会。
& && && && && && && && && && && && && && && && && &&&丹江口市扶贫攻坚指挥部& && && && && && && && && && && && && && && && && && &&&日& && &&&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08:20签到天数: 2 天[LV.1]初来乍到
扶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早公开好。赞楼主!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8:48签到天数: 17 天[LV.4]偶尔看看III
赞楼主!赞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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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主!是否还有:丹攻坚办发〔2015〕5号& &
可以转发,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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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她出列为战友们做示范动作,我就多看了几眼,心想,这个姑娘胆子真大,在这么多人面前还这么大方。”周文质告诉记者,当得知她就是当年那个大胆的女兵班长,他的话也多了。两人留了电话,之后一直联系。
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蓝营台北市长选战,党内“同室操戈”愈演愈烈。针对8日士林区党工表态挺丁守中,连胜文抱屈反击,党干部不该有“排他性”;丁则呛,担任市长的人要有“大格局”。
昨日23时许,济南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的工作人员也在电话中对南都记者表示,图片内容有一个明显的破绽,即警方并无&网络监察大队&这一机构,而只有&网络警察支队&。此外,济南警方也从来没有向公众发布任何警告信息,称私自登录上述网站将被断网。
水利厅的负责人称,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要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要保重点,避免面面俱到。”由此看来,长庆油田与地方政府的拉锯战短时间内很难了结。
下午,冯女士整理二楼卧室并打扫卫生;收前一天晾晒好的衣服,并分类整理收纳;洗雇主当天换下的衣物;准备晚餐;收拾碗筷;打扫房间及其他收尾工作。“本来花园我也收拾的,老板娘觉得我太辛苦了,就让保镖们负责了。”
修改了后台修改管理员密码后有时候不能登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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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通报,网传湘潭拆迁人员点火焚烧被拆迁户,系施工单位擅自拆除房屋引发村民自焚的恶性事件。中天公司项目负责人向雨清和湘潭市宝塔街道云峰社区村民冯常胜(村支书胞弟)为达到承接工程目的,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组织拆除行动,直接导致该村村民石干明自焚。(记者刘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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