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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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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长邱兵泉来汉寿督导检查春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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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长邱兵泉来汉寿督导检查春运工作
时间: 日 来源:县交警大队 聂神佑
&&&& 3月5日,常德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邱兵泉率机关督导组来汉寿检查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邱兵泉一行深入汉寿辖区,对交通秩序、路面勤务、客运站场、元宵安保、安全教育、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 &&&& 春运以来,汉寿交警竭尽全力,严把客车及驾驶人资质关,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客车、校车、货车、微型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通行重点车辆监管,严查酒驾毒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客车违法上下客以及凌晨2至5时违规运行等突出非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全队通过实行分片管理,推行“大队领导管片,股室所中队管线,民警管点管路段管车”制度,强化“定人员、定时间、定路段、定任务、定责任”的管理机制,做到了路面管控到位,车辆监管到位,违法查处到位,应急处突到位,便民服务到位,辖区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为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付出了大量心血。&&&& 邱兵泉对汉寿春运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阶段春运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工作,突出源头和路面两个主战场,重点抓好元宵后民工流高峰期疏堵保畅,以更大的力度、更硬的举措,全力以赴打好春运安保收官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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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汉寿县人民法院获悉,车主李某好意搭乘同行工友王某等六人,因拖拉机传送皮带的防护罩未安装,导致在行驶过程中,王某的脚被皮带绞伤,构成十级伤残,被依法判决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去年4月1日,王某、李某等其他工友受郑某的雇请修建乡级公路,在完成当天的业务后,家距施工地点十多公里的王某便与其他工友一同乘坐李某的“顺风车”返家。在回家途中,王某不幸受伤,后立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李某支付了王某医疗费12000元。出院后,王某要求雇主郑某和车主李某承担赔偿责任被拒。王某认为自己在“下班”途中受伤,雇主郑某应该承担雇主责任,李某未将王某安全送至目的地,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故将郑某、李某一同告上法院。
法院查明雇主郑某没有为王某安排上下班的交通工具,也没有支付交通补助的事实,认为王某提供劳务的“下班”途中,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范畴,雇主郑某不应承担雇主责任。但“一个承诺便是一份责任”,李某同意搭乘原告,便应该保证原告乘坐过程中的安全,其以货运车辆载客,且未保证车辆的乘坐安全,导致原告受伤,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原告明知拖拉机不能载客而搭乘,自身存在过错,可以减轻被告李某的责任。法院还考虑到李某是好意搭乘王某,其初衷值得肯定,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应该提倡,故结合过错及公平责任原则,判决由被告李某向原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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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是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日,汉寿组织4000多名学生,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当日上午,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局,以“红灯停绿灯行,交通信号记我心”为主题在南岳路实验小学,组织全校4000多名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道路礼仪、读书会、主题班会、现场体验活动。
同时,组织全县其他中小学校开展了“红灯停绿灯行,交通信号记我心”、“我应遵守的道路礼仪”黑板报活动,充分调动青少年儿童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协查通报扫描件
肇事摩托及中后箱物品
监控中戴红色头盔的肇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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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天气多变,晴少雨密,农民接送孩子上下学,备战春耕,就近进厂或工地打工赚钱,是农村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把握春季出行特点,重防范,细排查,严执法,广宣传,扎实做好农村道路事故预防工作。
入春以来,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在“防范”二字下功夫,认真梳理农村道路事故黑点、安全疑点、管理难点,全力查找规律、特点以及原因,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时段、多发路段的路面安全管控,切实保障行车安全。
在“排查”二字下功夫,一旦发现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切实抓好车辆源头管控;协调交通、农机等部门对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逐村逐户摸排调查,将摸排的情况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危险点段实行重点管控,及时有效提醒过往车辆、非机动车、行人注意安全通行。
在“执法”二字下功夫,将摩托车和农用车整治作为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适时地将摩托车和农用车专项整治从城区向乡镇延伸,严查摩托车和农用车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等违法行为,严查农村客运超员、非客运车辆载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占道等多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在“宣传”二字下功夫,及时组织民警利用双休日和晚上休息时间上交通安全课,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读本10000余本,宣传资料30000多份;采取媒体播报、巡回宣传、光盘演示、摆放挂图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更为广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进入春季以来,天气渐渐变暖,部分驾驶人因精神不集中、开车瞌睡等“春困”原因引发事故,给辖区带来交通安全隐患。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采取一看二问三教四管举措,全力遏制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一看,细致观察困乏苗头。这是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日常路面动态巡逻中重点把握清晨、午休、夜间三个主要时间段,注意发现驾驶员时快时慢、走“蛇”形路等困乏驾车苗头,并及时警示车辆。一旦发现有困乏现象,采取强制休息措施,直至疲劳状态消除才放行。同时,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违法行为不处罚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违法行为人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做到“处罚一起、影响一批、教育一片”。
  二问,详细询问消除隐患。该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全面强化源头管理,落实隐患排查,将事故发生率降至最低,积极联合运管等部门深入辖区客运班车企业,针对重点客运车辆,组织专人详细询问驾驶人的驾车时间、行驶线路等信息情况,认真检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还组织民警对企业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课,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三教,提示服务应对春困。该大队针对春季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在辖区主要路口,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春季疲劳驾驶”温馨提示卡等方式,积极向过往驾驶人宣传春季防疲劳驾驶安全常识,自觉拒绝疲劳驾驶,保障安全行车。
  四管,有的放矢突出成效。该大队依据“春困”出行特点,有的放矢调整勤务模式,加强对驾驶员极易产生困乏、疲劳、打盹的11时至15时的路面巡查,加大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高压严管,确保道路安全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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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大队长梅新才主持会议
副大队张琛宣读表彰通报
工会主席童辉宣读考评通报
表彰先进集体
表彰先进个人
大队长周金旺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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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告你的朋友,别怪我发晚了……”近日,一则关于“新交规”从今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微信让整个朋友圈和微信群又开始沸腾了。
类似的谣言年年都会席卷重来一次。在今年1月又开始出现,且“新交规”的执行日期也被一改再改,从1月1日到2月1日再到如今的3月1日,可总有人上当受骗帮忙扩散。
在这里,交警再次提醒您:这条消息纯属谣言。
目前为止,真正在执行的标准,是2012年9月12日公布的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2013年1月1日正式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这条散播的谣言中,关于交通违法行为面临的处罚有些是错误的,有些说得并不准确。
正确说法如下:
▪闯红灯,记6分罚款200元。
▪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根据驾驶机动车类型的不同,处罚程度也不同。饮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驾被罚,再次酒驾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一次记2分。至于罚款数额,各省市有具体的实施细则进行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具体罚款数额参考各地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驾驶机动车种类不同、超速程度不同,扣分情况也不同: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12分。驾驶其他机动车(如私家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上超过规定时速不到20%,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记6分。驾驶其他机动车(如私家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记6分。
▪公安部123号令中没有"抽烟"的相关规定,"行驶中抽烟计分罚款”这条属严重误读。但是,抽烟会影响驾驶员视线,所以,蜀黍也建议开车途中不要抽烟!
▪对于“副驾驶位置有不满14周岁人乘坐记6分这一条”,123号令并未对副驾、后座乘员的年龄进行规定。但是出于安全考虑,交警提醒开车的家长,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带儿童乘车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2月25日上午,汉寿县召开创建国家平安畅通县工作调度会。副县长、公安局长罗永锋出席会议,政府办、五创办、宣传部、编办、公安局、交警大队等35个创建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会上,县公安交警大队创建负责人讲解了创建国家平安畅通县相关单位应准备的材料和创建情况;湖南大学智能交通研究所所长、省公安厅交管局创模检测组专家钟翔毅等人讲解了应准备的资料;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
罗永锋强调,创建国家平安畅通县相关单位要深化创建认识,清楚自己干什么、怎么干;要确保创建目标,成功摘牌,以此次创建为契机,改善全县交通安全状况;要强化创建举措,做到责任到位、领导到位、考核到位。无法找到该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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