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田阳县田阳县危房改造查询网,有没有公开网站让农民能查到自己得到政府补贴吗?对于这项扶贫工作政府

田阳:“清风惠民”七项行动 整改出新天地
发布时间: 08:16:36&&阅读次数:20632次&&作者:杨智杰 蒋维 黄忠群&&编辑:李兰相&&来源:百色新闻网
&&& 日前,田阳县五村镇大言村葡萄种植大户周作光从信贷员手里接过30万元的贷款,连连激动地说:“这回我的种植基地有保障了!”这是该县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的贷款难、发展难等突出问题,实施“清风惠民”七项专项整改行动的镜头之一。田阳县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后,全力推进“清风行动”、“春风惠民”、“清洁惠民”、“优政惠民”、“平安惠民”、“金融惠民”、“教育惠民”等七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 “清风行动”转作风护权益&&& 今年6月,县纪检监察机关到巴别乡安宁村举行查处涉农违纪资金退款现场会,将查办涉农案件中追回的2.5万多元赃款全部退还给受害的250多位农户,以此拉开了“清风行动”的序幕。&&& 为切实维护群众根本权益,转变干部作风,该县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机关作风明查暗访活动,对21个单位22名干部违反上班纪律、玩游戏、炒股票等进行了点名通报。重点对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危房改造、教育医疗卫生等8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查处坡洪镇建设站站长苏某、村支书韦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危改资金案件、6名中小学校领导违规收受供应商回扣案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5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50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27件,立案24件,结案16件,处分16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48万元。&&& “金融惠民”促增收建新村&&& 该县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支付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农业保险体系、担保服务体系、村级金融服务体系等“六大体系”,以露美片区为试点,逐步破解农民贷款难、银行放贷难、农村支付结算难等农村金融服务“老大难”问题。在大力推广农户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该县根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质)押方式,逐步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提高农户贷款满足率。&&& 该县在全市率先落实392名金融辅导员,同时设立村级金融服务中心、自助银行,在村卫生院、村屯超市布放pos机和转账电话等,通过简化手续、放宽期限、优惠利率、优先发放的原则,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目前已争取到金融机构向全县101户农村借贷户发放贷款2005万元,还向100户农户颁发了信用证,向10个村、20个屯颁发了信用村屯牌匾。在此基础上,田阳县还着力推进其他“清风惠民”整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取信于民。&&& “清洁惠民”立长效美家园&&& 针对群众普遍反映县委在推进“清洁乡村”工作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表现突出的问题,该县邀请专家进驻田阳,对全县未来10年内“清洁乡村”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并全面推进,以“一廊一区两翼”为重点,逐步向全县各村屯伸延,即以324国道田阳段沿线村屯为中心的走廊,以露美片区为中心,带动南北部两翼山区均衡发展。该县成立田阳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每年拿出全县土地出让金的10%作为新农村建设经费。该县大幅度提升示范村屯的建设力度,着力打造20个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屯)、5个清洁田园示范村(屯)、30个清洁水源示范村(屯)、80个屯内道路硬化示范村(屯),建成30个绿化美化示范村(屯)、30个饮水净化示范村(屯)、30个规划建设自主管理示范村(屯)。&&& “平安惠民”促和谐保稳定&&& “以前白天到处是六合彩小报叫卖声,晚上麻将赌博声,可谓‘声声刺耳’,现在县里整治后,耳朵清静多了!”县城民生街的陆大爷深有感触地说。此前,该街道曾经六合彩小报买卖严重。&&&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等问题,该县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淫秽色情、赌博违法犯罪“零点行动”。投入1000多万元实施“天网”二期工程,195个监控点已经全部立杆,县城区计划新安装的120个摄像头中有76个已经投入使用。今年上半年,该县共查处违规旅馆47家、网吧17家,破获赌博案件4起、吸毒案件1起;以此为突破口,该县全面开展平安惠民大整治活动,共破获各类案件134起,涉枪案件4起,逮捕盗抢犯罪嫌疑人146人,打掉犯罪团伙18个,成员201人,缴获汽车7辆,摩托车、电动车24辆,骡马2匹,现金11万元以及手机等财物一批,为群众挽回损失150余万元。该县在乡镇推行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综治维稳信息处理系统覆盖全县22个综治成员单位、10个乡镇和157个村(社区),截止目前,县内挂牌督办的12件重点信访积案,已成功化解了6件,化解率为50%。&&& “教育惠民”破难题解民忧&&&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等问题,该县实施了“教育惠民”专项整治行动。该县实施“暖心助学”活动,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给每位就读职业学校的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直到完成学业,并实行1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5名贫困生,直到他们毕业并帮助推荐就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等问题,该县投资2亿元,加快推进新实验中学、田阳高中、县第二小学、第二幼儿园、第四小学、县实验小学、县幼儿园和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或扩建工作,进一步解决县城区校舍不足等问题。目前,田阳县实验中学新校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下学期将投入使用,可设110个班级,可扩容学生6000多人。&&& “春风惠民”暖民心促扶贫&&&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和民生问题,该县通过实施“春风惠民”行动,共投入7000多万元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和“老乡家园”。帮助返乡农民工入园办厂,在用地指标、财政资金扶持、贷款融资担保、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十个方面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引导农民工创业和扩大社会就业,吸纳本地1500多名农民工就近就业。同时,该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帮助大石山区群众脱贫致富,让农民工安心在外打工挣钱。优先安排在返乡创业园工作的农民工入住县城的廉租房和园区规划的“老乡家园”,并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通过控地价和房价,确保农民工房价比市场价格低。据初步统计,有意向到老乡家园购买住房的农民工约1000户,租房农民工约400户。目前农民工入园企业报名12家,涉及农产品、家具、木材、小手工等行业。&&& “优政惠民”强服务系党群&&&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对党委政府服务的新要求,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该县实施了“优政惠民”行动,通过实施增点拓面、提标提质、拓展功能,打造“农事村办”升级版。同时,在乡镇设立“民情集中处理平台”,全程受理、转办和反馈群众的各项民意诉求,确保群众诉求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县充分发挥“农事村办”服务网络和民情集中处理平台的作用,组织县、乡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定期到服务站点与值班村干部一起办公,通过代办、联办和网办等服务方式,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实现“证照村里办、补贴村里发、小病村里看、矛盾村里调、信息村里问、农资村里买、书报村里读”,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89个“农事村办”服务站就在村屯一线为群众办结各种涉农业务4万多件,为群众节约办事成本120多万元。□杨智杰 蒋维 黄忠群&当前位置: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百色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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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色 市 人 民 政 府
办公室文件
百政办发〔2015〕82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百色市农村
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百色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5年10月20日
2015年百色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89号)精神,为按时完成我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
2015年百色市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全市12个县(区)
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015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44000户,其中,右江区1200户,田阳县4800户,田东县4800户,平果县4800户,德保县5000户,靖西县5600户,那坡县3200户,凌云县2400户,乐业县2400户,田林县4800户,隆林县3400户,西林县1600户(详见附表1)。44000户任务计划分两批实施完成,其中2015年底前完成70%(即30800户)、2016年6月底前完成余下的30%(即13200户)。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者,要加强指导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农民是自己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是主体,要发挥农民群众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牵头负责危房改造工程的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危改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和引导、做好服务,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二)公平、公正、公开。
要严格规范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建设等条件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不宜平均分配;要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实现阳光操作,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确保改造后的住房既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又美观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盲目攀比;要注意量力而行,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尽可能选用地方建筑材料,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风貌。
(四)统一规划、分步建设。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危房改造户的宅基地,按照房屋危险程度、实施改造的轻重缓急和先易后难,有计划、分步骤地有序推进。
(五)适当集中、节能省地。
农村危房改造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群众适当集中建房;要按照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建材资源,尽可能建设节能省地的新农居。
(六)最危险、最贫困优先。
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重点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对&等、靠、要&现象严重,组织工作不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性不高的地方,适当调减危房改造量。
四、农村危房改造内容和要求
(一)农村危房改造村庄的规划和设计。
一是优先编制村庄规划。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地带或自然村寨危房连片超过10户以上的村屯,原则上应纳入自治区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编制村庄规划,并按程序报审。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建设,统筹协调好宅基地和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二是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安全要求。图纸可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集及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三是重建、新建的,必须符合村庄规划要求。
(二)农村危房改造形式。
农村危房按其危险状态划分为一级(D级)、二级(C级)。一级,是指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二级,是指局部危险,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或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操作中,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别采取结构加固修复以达到安全要求,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不同的改造形式,尽量就地维修或拆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
(三)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建村〔2013〕104号)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其中,农村危房改造形式为翻建新建的,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五保户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5人(含5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重点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范畴的,其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各县区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时,除国家重点补助对象外,同等条件下,要体现对建档立卡困难户、边境一线和少数民族乡村的贫困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农村贫困无房的成年孤儿,以及对属于农村危房贫困户的农村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的优先优惠。
(五)农村危房改造要求。&&&
一是要严格规范补助对象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开展农村危房等级评定。
二是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并作为&一户一档&的重要内容。
三是要以农户自建为主。各级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作为&一户一档&的重要内容。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四是陆地边境一线要以原址翻建为主。陆地边境一线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五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改造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同时,积极采取与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进行挂钩的形式,实行差别化奖补政策,创新引导农村按规划按要求建设改造农房,对符合规划要求、地方特色鲜明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并对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结合危房改造开展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是要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的保护和传承。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以及其他村落内传统风貌特色保存较完整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其他重要的传统建筑等,不得拆建(可异地新建),主要以维修加固为主;对自治区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内的,并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为历史建筑、重要的传统建筑仍然居住的危房户,可按照结构加固修复的形式申请危房改造维修指标,两年后在不拆旧房的前提下可申请异地重建危房改造指标,以保持原有的传统村落格局和建筑风貌,避免大拆大建。
七是加强少数民族村寨防火建设。对防火条件要求高的连片木结构的少数民族村寨,其危房改造在保持原来风貌特色的基础上,要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材料,以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防范火灾隐患。
八是要严格执行抗震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1〕115号)。位于抗震设防区的危房改造,其房屋必须设置地梁、圈梁和构造柱等,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
九是要保障特殊扶助和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区)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和实施。要在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上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予以倾斜照顾,确保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年度总任务的比例高于当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占存量危房总数的比例。要优先照顾农村贫困水库移民和生态移民家庭。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活动、村寨防火改造相结合,优先照顾村寨防火改造工程中处于防火带的危房改造。
(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
(七)时间安排。
1. 前期工作阶段。鉴于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点多、布点分散、单体量小等实际,本次农村危房改造的项目仍采取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代替可研报告的办法。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编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和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和危房改造户,并将实施方案及危房改造户名册(农户信息汇总表)报市危改部门备案。
2. 开工建设阶段。要求在2015年完成的70%的任务,争取在2015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2015年12月中旬前基本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即视为竣工);余下的30%的任务,争取在2015年12月底全面开工,2016年6月中旬前竣工。
3. 竣工验收阶段。各乡(镇)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验收工作。要求在2015年完成的70%的任务,各县(区)要在2015年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县级验收任务,2016年1月20日前资金基本拨付到农民手中(验收不合格或需要整改的除外);市级在2016年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市级验收任务,并在2016年1月中旬报请自治区组织抽查验收。余下的30%的任务,各县(区)要在2016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县级验收任务,2016年7月20日前资金基本拨付到农民手中(验收不合格或需要整改的除外);市级在2016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市级验收任务;并在2016年9月下旬报请自治区组织抽查验收。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经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750元,每户建80平方米约需6万元。2015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4万户,需投资约26.4亿元。
(二)资金筹措与安排。
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 中央补助资金35200万元。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44000户,中央按户均8000元标准补助,中央补助资金共计35200.00万元。
2. 自治区补助资金33880万元。全市改造44000户,自治区按户均7700元标准补助,自治区补助资金共计33880万元。
3. 市级配套资金6600万元。市级配套户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4.4万户需配套资金6600万元,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各县区财政部门。
4. 县(区)配套资金8800万元。县级配套原则上按2014年户均配套标准(即2000元/户),4.4万户需配套资金8800万元。
5. 核查经费609.9万元
自治区安排我市2015年危改核验、危房和人居环境调查经费609.9万元,其中市本级35.2万元,县区574.7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调查、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档案资料调查、收集和建库、技术指导服务、房屋竣工验收和市级验收考评等工作。因该项工作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按自治区的要求,除自治区安排的核查经费609.9万元外,市、县两级也要按1:1与自治区配套核查经费。
(三)对农户的补助标准和使用管理。
各县区要根据《工作规程》确定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到农户的补助标准。严禁发生&平均&或&普惠&等现象,补助资金标准档次要求5档以上,同时各贫困类型资金补助标准方案(须确保本辖区内所有乡(镇)同一贫困类型资金补助标准要完全一致)需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危改办&)批准后,方可按市危改办的批复执行。补助资金标准需汇总入危房改造户名册(农户信息汇总表)中报市危改办备案。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要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审批。
按照《工作规程》确定的有关规程执行。
六、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合作,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 市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对口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检查、指导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筹措市级配套资金,统筹、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民政、水库移民、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协助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水库移民部门做好农村水库移民危房核查统计工作;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残联部门做好农村残疾人困难家庭的核查统计工作。
扶贫部门负责做好建档立卡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集中连片改造10户以上的未通路的自然村屯的通屯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地震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户建房的抗震设防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
2. 市人民政府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市级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
3. 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县(区)本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市级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4.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负责做好农村危房的核查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培训,落实建房审批、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相关配合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快项目推进。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本着&渠道不改、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整合发展改革、财政、民委、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水库移民、广播电视、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形成资金集中投入的合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支持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4号)文件精神,允许县级人民政府在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加大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力度,用于各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
(三)强化监督,确保安全。
审计、财政、民政、扶贫、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
各县(区)危改部门要分别在2015年12月20日和2016年6月20日前,将两批次任务的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附件:百色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及投资计划表田阳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 田阳县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原则,精心组织,统筹推进, 扎实做好危房改造这项民心工程。 2009年以来,切实解决了13395户建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2013年以来让1605户农村五保、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重新住上了新居,共为这1605户争取和兑现上级补助资金为3260.19万元。
  加强宣传,确保危改政策家喻户晓。为使农村危改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田阳县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屯宣讲危改政策,确保农村危改政策家喻户晓,积极发动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申报。为准确掌握我县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要求各乡镇组织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对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进行摸底、统计和上报。
  强化督查,确保危改对象公平公开。田阳县精心策划,抽调住建局机关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危改专项工作督查组,督促指导乡镇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专题部署推进会议,分解落实指标和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阳光”操作程序筛查确定危改对象户,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择需选困。危改对象审定后,及时组织人员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危房程度等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并按合法程序迅速完成前期工作,督促危改户及时动工建设。
  抓好规划,确保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田阳县的危房改造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危改户实行规划审批,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我县建筑风格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中,坚持因地制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加强监督,确保建房工程质量合要求。该县始终把加强危改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危改户宣传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危改进度。
  严格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田阳县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发放补助资金。在各级危改补助资金下达后,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危改户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不挪用、不滞发、不截留。同时加强对危改档案进行完善管理,对全部危改户建立了个人档案和村级档案,有利于危改档案户的备查。督促危改房屋严格按照县级危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标准建设。□黄建锋 梁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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