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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卫生局关于 2015年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 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县卫计局
点击:599次
时间: 09:20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卫农卫发〔2008〕43号),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5年全县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人员的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包括临时乡村医生和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乡村医生)。符合参训的人员名单(附件1)由各单位于10日前汇总到尤溪县卫生职工中专学校。(,联系电话:6313538,邮箱:)
二、组织领导
乡村医生规范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有关医改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积极配合尤溪县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开展组织、报名、统计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职责分工
尤溪县卫生局负责乡村医生的行政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
尤溪县卫生职工中专学校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规范培训的具体业务工作(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见附件2),承担本县乡村医生规范培训的指导、管理及具体做好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培训时间安排,包括师资队伍的组织和培训教学工作的安排、建立村医培训档案,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发给《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乡村医生培训和执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协调落实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上报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本次培训的理论授课、技能培训由尤溪县卫生职工中专学校负责;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牵头,负责各自区域卫生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辖区的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二)远程视频学习,尤溪县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另行通知。
(三)临床跟班学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乡村医生临床跟班学习,没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由其区域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县级医院负责。
四、教学管理
严格落实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教学点要指定专人负责规章制度的考评和检查,实行学员签到、教师签名制度,对考勤表要存档备查,学员缺课超8课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核制度
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与村卫生室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执业注册等内容挂钩,培训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训地点和时间
由尤溪县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另行通知。学员应随带《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培训费、教材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font-family:仿宋_GB5年尤溪县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人员汇总表
2.《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
尤溪县卫生局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font-family:仿宋_GB年5月4日天气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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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计委《关于申请2015年度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11:03:10&&来源:&&作者:&&
总浏览量:次&&
都卫医便函〔2015〕7号&&&&&&&&&&&&& &签发人:段庆颂
转发省卫计委《关于申请2015年度乡村医生养老
保障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省卫计委赣卫基层便函[2015]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按照省卫计委文件精神,对于截止2015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且从医满20年的乡村医生实行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相关信息的收集、初审、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二、各单位应按要求填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申请名册表(详见省卫计委通知表1),将申请乡村医生的个人(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乡村医生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承诺书等上报。如申报乡村医生从业证件遗失,需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村委会按《方案》要求出具相关从医证明,从医证明需说明自何时起,何时止,在何地执业,其中执业时间不少于20年。对于未注册且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村医,各单位必须要求申请村医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不得以申请补贴为依据享受乡村医生待遇&。请各单位务必在2015年3月3日(星期二)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方式报县局医政股,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三、2015年3月6日前,县卫生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对各单位申报名单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乡村医生名单反馈至各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将乡村医生名单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村医生无需再次上报,对于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乡村医生,所辖乡镇卫生院应认真核实其相关资料,核实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上报我局,我局将取消发放该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生活补贴资格。公示内容应包括:乡村医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取得相关资格情况、工作年限、举报电话等信息。相关公示及资料核实工作必须在3月13日前完成。
四、县局将各乡镇卫生院历年上报的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名单转发给你们(详见邮箱附件),请对照补助名单逐个核实,对于已故、入狱等不能享受补助的村医,请在备注栏注明&已故&、&入狱&等字样,并描红,县局从2015年起将停发养老生活补助资金。同时,请各乡镇卫生院把历年上报和2015年新增的村医个人信息按表格要求填入邮箱附件名单,对于新增村医,请在表格备注栏注明&新增&字样,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上报。
五、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不得随意扩大补贴范围,严禁虚报、漏报。对于以前已申报的乡村医生不需重复报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乡村医生及农村接生员等人员,各单位应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保证整个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六、各单位务必要把握好申报及公示时间节点,所有工作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完成,逾期未报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有何困难和问题请与县局医政股联系。
联 系 人:段庆颂
联系电话:5230113
电子信箱:
附件:关于申请2015年度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5年2月26日
关于申请2015年度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赣卫基层便函[2015]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稳妥解决全省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按照《江西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赣卫农卫字[2012]7号)文件要求,截止2015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且从医满20年乡村医生,可享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做好2015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并填写相关申请表(见附件)。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对申请表审核盖章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于3月15日之前报我委基层卫生处。各单位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审核及发放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认真,严谨虚报、漏报。
  联系人:龚明亮
  电 话:6
  附 件:
  1、   &&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申请名册表
  2、   &&县(市、区)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3、   &&设区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2015年2月25日
              &
                
&&&&&&&&&&& 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申请名册表
&&&&&&&&&&&&&&&&&&&&&&&&&&&&&&&&&&&&&&&&&&&&&&&&&&&&&&&&&&&&&&& && &&
&&&&&&&&& 县(市、区)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 && &&
&&&&&&&&&&&&&&&&&&& &&&&&&&&&设区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 &&& &&&中国网山西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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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创新举措新进展:盐城全面开展村医签约服务试点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该市9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
&&&&&&&&医学论坛网讯(通讯员王华 王智 吴红艳 记者程守勤)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乡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该市9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
&&&&&&&&据介绍,2014年,盐城市所辖的大丰、射阳、响水三个市县开展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做法,入选了2014年度&全国十大创新举措&,国家卫计委在全国推广了该市做法。目前,大丰、射阳、响水三地已有124个村卫生室与所辖14776户居民自愿签约,让群众体验到卫生惠民的新红利。
&&&&&&&&盐城市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要求今年大丰、响水和射阳三地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签约服务试点范围,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盐城市其他地区至少有1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至2017年,该市所有建制乡镇都要有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村。
&&&&&&&&据盐城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让乡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的维护,实现了&让每户居民拥有自己家庭医生&的目标;同时,有助于提高村卫生室工作水平、增强村卫生室吸引力,有助于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增强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有助于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的新格局。
&&&&&&&&盐城市要求,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中要做到7个相结合,即坚持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家庭签约和个体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主体包括以签约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提供服务为主,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设备支撑,鼓励各地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和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参与签约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三个方面。《通知》还对服务约定、价格政策、补偿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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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卫生局关于临高县老年乡村医生申报再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字体[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在临高县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问题领导小组领导下,去年底,县卫生、人社和财政等部门以及老村医代表联合完成全县老年乡村医生登记宣传、申报和初审工作并进行第一次公示。根据工作方案要求,以上有关部门再次对初审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再审,现将再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含已故)名单等信息(按所属卫生院片区列表)给予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监督并提出意见。
一、公示期为7天,即2015年4月20日至4月27日。
二、电话:
三、地点:临高县卫生局人事股。
四、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信息有错、漏或虚假者,请及时以电话或书函等方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临高县卫生局
&&&&&&&&&&&&&&&&&&&&&&&&&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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