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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泰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哪?我是新泰的,在济宁刚毕业上班,准备回去报到证报道,火车去_百度知道
请问泰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哪?我是新泰的,在济宁刚毕业上班,准备回去报到证报道,火车去
到底在哪出了火车站怎么去。有人说在政府楼上?要最新的?几路车,有人说在新汽车站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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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才市场在东岳大街和迎胜南路的路口东南角
你们三个三个答案,请问我该听谁的?
信不信由你了,前几天我刚去报道了
电话是多少
6路车到泰山温州商业步行街站下车路北,移动公司旁边。从火车站打的大概10元钱左右。
请问你去过吗?是什么时候去的?
市政大楼B区!在火车站坐8,10,32路都可直达市委市政府。打的也就八九元。
你去过吗?什么时候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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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2010年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泰安市201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现就我市201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完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制度,推进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规范办学行为,引领学校依法办学,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二、基本办法(一)在初中实行学业考试后,以初中学业考试取代高中招生考试。(二)在初中已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高中招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以学生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新生的限制性条件。(三)在完善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高中招生对初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引领性作用,根据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的评估结果,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四)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自主招生探索。三、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泰教发〔2008〕13号)和《泰安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实施方案》(泰教发〔2009〕65号)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2010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估细则和实施方案。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对初中学校进行科学评价,做到既能横向分析学校现实的工作情况,又能纵向分析工作进展;要加大重点指标的评估权重,以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办学行为。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成绩,是分配高中指标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参加指标生分配的初中学校,必须是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教育厅注册的独立学校,并接受了教育部门进行的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对于依法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的先进学校,在分配高中指标生计划时,要给予适当奖励;对违反规定受到处罚的学校,要给予削减或取消指标生分配计划。各县(市、区)制定的方案要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泰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泰教发〔2007〕22号),认真做好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指导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各初中学校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价中A、B、C、D四个等第的比例要符合规定要求,初中学校要将学生评定等第在校内进行5-7天的公示并接受复查、复议。各学校要分学期和学年建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评价档案要客观、全面、详细,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可用,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为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初中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于5月初完成。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C及以上等第的学生方能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报名;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B及以上等第的学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五、招生计划(一)招生计划下达我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下达县(市、区)招生计划总数,县(市、区)将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所属高中段学校,统一面向全市公布。泰安一中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做好西藏班学生的招生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中职与普高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保持合理的职、普招生比例。各县(市、区)在确定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时,要根据《关于转发鲁教监字〔2009〕5号文件做好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泰教发〔2009〕33号)的文件要求,严格遵守“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要求,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人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在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中日常班的班额为50人。(二)招生计划构成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指标生、择校生和自主招生四类。2010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占招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60%(不含择校生),择校生不超过计划数的30%(不含择校生),剩余为统招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从统招生计划中拿出5%左右,作为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对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结果和合格毕业生人数,将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分配给所属的初中学校。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分别将招生计划的60%(不含择校生)作为指标生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初中学校的借读生不能报考指标生志愿。六、招生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0日-21日,5月21日下午5时止。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统一时间完成报名工作。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二)报名资格与报名范围泰安一中中科大少年班招收14周岁以下初中学生。泰安一中中科大少年班、泰山外国语学校空乘班和泰安一中西校区篮球特长生均面向全市招生。泰安一中中日合作办学项目、泰山中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在泰山区内招生。泰山民族中学高中部面向全市回族学生招生。报考以上招生计划的学生均须在当地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并由考生自主到招生学校报名。其他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只准许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非毕业班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同时兼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首先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客商子女可凭“客商证”直接参加高中招生报名,不受户口限制,但必须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根据鲁政办发[2003]96号文要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我市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在外市借读学生回我市报名的,须持有关报名材料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方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在我市其它县(市、区)借读的学生,并且学籍在借读地的,可在借读地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中招生报名,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本县(市、区)内的择校学生,可在择校学校(学籍所在学校)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为C及以上等第的学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为B及以上等第的学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泰安高新区的学生可以参加所有市直高中和岱岳区泰安英雄山中学、泰安三中的报名。凡报市直高中的学生,到泰山区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或由初中毕业学校到泰山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参加泰山区的初中学业考试和音体美特长生测试,参加市直高中招生录取。凡报岱岳区泰安英雄山中学和泰安三中的考生,到岱岳区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或由初中毕业学校到岱岳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参加岱岳区的初中学业考试和音体美特长生测试。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本人自主选报高中学校,任何人不得限制学生只准报某一所高中。(三)报名手续学生要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档案卡、信息卡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毕业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借读学生由个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在本县(市、区)接受义务教育并建有学籍的客商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随学校集体报名,不另外收取费用。在外市和我市其他县(市、区)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我市报普通高中,须提供借读地学校以及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户口簿。报普通中专的学生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报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其它学校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报名学校报名,然后由招生学校在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四)报名资格审核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报名前公布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并向我局备案。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在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招收规定范围以外的学生。要切实加强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领导,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长是本区域内的第一责任人,初中校长是本校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学生异地重复报名、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现象。凡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学生的报名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有关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学生学籍号、姓名是建立高中招生录取与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数据库唯一准确链接的信息,各县(市、区)要对照初中学生学籍信息数据库,对报名数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审核学生报名资格,规范整理各项报名数据,确保报名信息特别是学籍号、姓名等完整准确。报名工作结束以及高一新生入校后,学生姓名等重要信息一律不予更改。七、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一)志愿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设置四个顺序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指标生志愿;第三志愿为公办高中择校生志愿;第四志愿为有关学校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为学生未被以上顺序志愿录取时,给未被录取学生提供的最后一次录取机会。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志愿填报方案,确定每一志愿的高中学校名单,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同意后实施。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学校的志愿设置按有关文件执行。每个志愿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第一至第四志愿均为独立志愿,各志愿间没有从属关系。录取时按照考生填报顺序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报市直普通高中的学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在泰安一中、泰安二中、泰山中学、泰安长城中学、泰山现代中学、泰山外国语学校和泰安一中西校区等7所学校中任意选报一所学校。第三志愿按公办高中“择校生”政策录取,考生在泰安一中、泰安二中、泰山中学、泰安长城中学等4所学校中任意选报一所学校。第四志愿在泰山现代中学、泰山外国语学校和泰安一中西校区等3所学校中任意选报一所学校。以上顺序志愿如未被录取,凡服从调剂录取的学生,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调剂录取,市教育局从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中按照学生成绩从高到低组织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填写或不服从调剂录取的学生将不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二)志愿填写学生志愿一律由本人确定并填写,考生档案卡和信息卡一律由学生本人签字。为防止干扰,全市统一印制《泰安市高中招生普通高中志愿卡》,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初中学业考试最后一门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即6月24日下午5:30以后),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志愿卡。考生填卡结束后,由考点负责清点验收,交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集中管理和采集信息。在我市其他县(市、区)借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5日上午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为防止考生填写错误,各县(市、区)可在考前发放与正式志愿卡一致的预备卡,供学生练习填写。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全体初中毕业学生和学生家长,初中学校要客观公正正面指导考生选报志愿。任何部门和个人(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强迫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考场监考员不得限制、干扰考生填报志愿。设有初中的高中学校(含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改制学校)不得强行要求本校初中毕业生只限报考本校。凡违反规定乱许诺、乱拉生源的,一经查实,对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八、录取工作(一)全市统一组织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我局组织下统一进行,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实施。全市普通中专、局属普通高中学校、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录取工作由我局负责。各县(市、区)分别负责所属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工作方案报我局同意后实施。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未经我局统一录取的考生,以及学生已被报考志愿学校录取不报到入学者,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具体录取工作意见另文下达。(二)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分音乐、体育、美术三类,取得艺体特长生专业合格证书的学生方有资格报名。艺体特长生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在统招生志愿内提前录取。(三)自主招生录取泰安一中中科大少年班、中日合作办学项目、泰山中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泰山外国语学校空乘班、泰安一中西校区篮球特长生由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单独组织报名,制定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自主组织录取。九、特殊考生加分特殊考生在高中段学校录取时给予加分。特殊考生包括: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市级优秀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港澳台籍青年和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大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航模竞赛与电脑制作,取得规定等级奖项的学生。(一)烈士子女总分加20分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籍青年总分加10分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受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总分加8分录取。(二)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需填写《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由乡镇人民政府、矿业集团签署意见,并经县(市、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一律加10分录取。具体审核认定工作,按《关于做好农村独生子女高中段学校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泰计育字〔2001〕20号)规定执行。(三)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总分加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总分加20分录取。具体审核认定工作,按市民政局、市教育局、泰安军分区政治部《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执行。(四)初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航模竞赛与电脑制作,取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的总分加5分录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录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总分加15分录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加20分录取。以上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凡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姚霆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基教科。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安排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和工作,按工作程序和统一时间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万无一失。要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对当地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经我局批准后进行处理。(二)明确职责分工我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普通高中的计划分配、统一录取以及我局直属高中的录取组织工作;职成教科负责职业中专(高中)、成人(职工)中专的计划分配和录取组织工作;招办负责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体卫艺教研室负责体育测试、报考我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测试和资格认定工作;计财科负责经费保障;纪委负责高中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监察工作。(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客观、透明。各级教育部门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坚决查处。(四)严格信息管理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我局有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所属各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高中的情况等高中招生信息,不得用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人数对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表彰奖励等。成绩发布后,要做到不统计、不汇总、不宣传、不排名等。(五)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各县(市、区)要本着“三教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对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控力度,认真落实各类学校的招生任务,要把我局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作为一项硬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社会涉及面广、影响大,各县(市、区)和各学校都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将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学校、师生和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附件:一、泰安市201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二、泰安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三、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卡四、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记表五、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六、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考生登记表七、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加分数据库结构说明八、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二○一○年五月十七日附件二:泰安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总数各项计划人数招生范围班数人数统招生指标生择校生泰山区合计21004060全市少数民族考生泰山民族中学21004060岱岳区合计5529009351410555岱岳区英雄山中学19950295440215泰安三中15750230350170泰安十九中15750230350170泰安四中4300120180泰安五中21506090新泰市合计84398212301845907新泰市新泰一中4823607301090540新汶中学15662202310150新泰二中15680210315155新泰汶城中学62808813062肥城市合计5827208601260600肥城市肥城一中14670210310150泰西中学14670210310150肥城六中14670210310150肥城二中62809013060肥城三中62809013060肥矿中学4150507030宁阳县合计5423577421090525宁阳县宁阳一中17750235345170宁阳二中12520165240115宁阳四中13567177265125宁阳实验高中12520165240115东平县合计5627208601270590东平县东平高级中学221060330490240东平明湖中学261260395580285东平一中62909013565东平艺术中学21104565注:1、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中“指标生”栏人数为分配指标生的最少人数。2、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中“择校生计划”栏人数为各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最多人数,各县市区、各学校可根据有关政策和报名人数调整,但择校生最多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择校生除外)的30%。2、市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总数各项计划人数招生范围班数人数统招生指标生择校生泰安一中18900280420200泰山区12020(自主招生)中科大少年班计划,面向全市招生28080(自主招生)中日合作办学项目在泰山区内招生泰安二中18900280420200泰山区泰山中学15750230350170泰山区26060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在泰山区内招生泰安长城中学840017019040泰山区泰山现代中学8400160240根据市政府[2001]64号文件,学校完成泰山区招生计划后,若未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可面向全市招收落榜生,录取未被其它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泰山外国语学校73501402102112112(自主招生)(空乘专业班)泰安一中西校区4200801202100100(自主招生)(篮球特长生)合计87427217121950610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通知泰教发〔2010〕2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属各中学: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10〕18号)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我市决定自2010年起进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并制定如下规定,请各单位认真执行。一、学业考试基本规定(一)学业考试性质和科目1.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学习目标评价的主要手段,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2.学业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门学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3.学业考试在每科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五四”学制的初二年级末考地理,初三年级末考生物、历史,初四年级末考其余科目;“六三”学制的初二年级末考地理、生物,初三年级末考其余科目。(二)考试组织4.学业考试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学业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管理考籍,负责考试科目的试题命制、进行命题研究和试卷分析,统一组织考试、阅卷、统计等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处理考籍变动,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协助市教育局进行考籍管理,指导学校实施考查科目的考查。5.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每学年结束前2周组织1次考试,开考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10门学科。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指导学校在课程结束后组织实施。6.各县市区按照《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管理细则》组织考试工作。7.学业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政府驻地或直属学校。考点实行对调监考员监考。8.为保证学业考试的客观真实,考试过程中,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派遣巡视员,各县市区向考点派遣检查员。巡视员、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考务和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三)考籍管理及报名9.学业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考籍管理一切规定与学籍相同。学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考试资格。学生的学籍号即学生学业考试的准考证号。10.新生入学,须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学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同时,由学校按照学籍电子注册统一要求,组织采集学生数码照相信息、通过程序录入采集学生其他信息。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学籍管理有关要求按时上报学生信息。11.学生在注册学籍后,即可获得学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经县市区学籍管理机构签章后塑封,由学校统一保管,学业考试时发给学生。准考证原则上使用到初中毕业。12.初中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按《学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考籍)变更手续。13.学生需随学籍(考籍)所在初中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无学籍学生和在我市借读学生不能参加学业考试。(四)考试标准和命题14.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由市教育局主管科室负责。考试说明和样题,由教学研究室根据《初中课程标准(实验)》,结合我市教学实际制定。15.命题的基本原则是全面体现基础教育课改精神和要求,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建立并逐步完善学业考试题库和学业考试试题审评制度,逐步实现学业考试的标准化。学业考试试题质量审评由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16.学业考试命题人员必须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精通业务,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熟悉教学实际,当年无子女、亲属参加学业考试。17.命题前,由学业考试主管科室负责选调命题人员,并向入选人员颁发聘任证书。同时,要与命题人员共同签订《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命题保密责任书》。18.命题期间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强保密。命题场所要安静,安全,有利于隔离保密。命题人员不得会客,不准打电话,不得在非命题场所谈论试题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透露试题内容。19.命题结束后,试题经审查无误,由教学研究室密封保存。考试前试题内容如需调整,须由市学业考试主管科室共同启封,交原命题组调整。调整后密封,按规定时间,由两人以上送指定印刷地点。20.命题人员完成命题后,在试题解密前,不得从事本学科的教学、辅导,不得发表与试题内容有关的论文、文章,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21.要准备学业考试副题。学业考试试题如发生泄露事件,须启用副题。副题的启用需经市学业考试主管科室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22.凡泄露学业考试试题者,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试题印制与管理23.试题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征订、监印,并会同基教科共同分发。24.各县市区试题由县市区招办负责领取、保管。试题试卷保密室必须由三人以上专人日夜看管。试题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试题和试卷均不得在考点过夜。(六)成绩记录与发布25.学业考试成绩按照A、B、C、D、E五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80%至89%记录等第B,达到70%至79%记录等第C,达到60%至69%记录等第D,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E,E为不合格等第。26.初中学生按照市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科目的考试,每门学科最多只参加一次正考、一次补考。正考成绩为E等第的可参加一次补考,在校生于毕业年级时参加补考,已毕业学生可到原毕业学校报名随下一级补考,补考成绩只分为合格、不合格,记录等第D、E。考查科目的补考由县市区指导学校组织进行。27.学业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按等第对学生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七)考试成绩应用28.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我市实行学业考试制度后,取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初中学校不再另行组织毕业考试。(八)经费29.各县市区要按照当地物价水平合理测算评价成本,将实施综合评价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拨付经费金额按市政府公布标准执行。(九)其他30.当年有子女、亲属参加学业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业考试有关工作。31.建立健全学业考试奖惩制度。每年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全市学业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定期表彰学业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32.在学业考试工作中,如发生试题泄密、考场舞弊、监考人员违纪、考试纪律混乱等问题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要依法处理。33.本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34.本规定自2010年起实行。二、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安排(一)考试、考查科目及成绩表达1.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门学科,满分1060分。除体育与健康外,其余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度成绩及初中毕业时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测成绩构成,满分100分,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制定。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分值均为120分;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考试科目成绩,按照A、B、C、D、E五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达到108分以上者记录等第A,大于等于96分小于108分者记录等第B,大于等84分小于96分者记录等第C,大于等于72分小于84分者记录等第D,小于72分者记录等第E。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者记录等第A,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者记录等第B,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者记录等第C,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者记录等第D,小于60分者记录等第E。2.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课程结束后由县市区指导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分A、B、C、D、E五个等第。(二)命题要求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市教学实际进行命题,全面体现基础教育课改精神和要求。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加强试卷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使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谐统一,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培养良好习惯打好基础。试卷表述规范,问题明确,图形清晰,专业用语准确,答案避免出现歧义,杜绝人为编造、死记硬背、繁难偏旧、似是而非的偏题、怪题。试卷结构层次清楚,难易适度。适当控制客观题的题量,加强实验能力的考查,语文、英语加强学生应用语言能力的考查。试题均不超出课程标准,试卷难易低、中、高三档比例恰当,初中各年级内容比例适度。数学、英语两科试卷均分为Ⅰ、Ⅱ两卷,其中I卷为选择题,用答题卡答卷。英语含有听力测试,分值占该科总分值的20%。考数学时允许考生携带使用贴有“泰安市2010年初中学业考试检测通过”、“山东省学生专用科学计算器”两种专用防伪标识的规定型号的学生专用科学计算器(按鲁教办字[2003]17号文件规定使用益生YS-183B或学优XY-240C型)。除数学外,考其它学科时,考生均不得携带任何型号的计算器进入考场。(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毕业年级(“五四”制初四、“六三”制初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非毕业年级考试科目为:“五四”制初二考地理,“五四”制初三考地理、生物、历史,“六三”制初二考地理、生物。考试定于6月22日、23日和24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日 期上午下午6月22日(星期二)语文 8:30—10:30英语 14:00—16:006月23日(星期三)数学 8:30—10:30物理 14:00—15:30化学 16:00—17:306月24日(星期四)地理 8:30—10:00生物 10:30—12:00历史 14:00—15:30政治 16:00—17:30(四)考试的组织实施1.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统分等。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学校组织实施。2.全市学业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0日-21日,5月21日下午5时止。考生一律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在外市借读学生须持借读地学校以及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县(市、区)教育局在现有初中学校之外增加一个临时虚拟初中学校以接收在外市借读学生,编写临时学籍号让学生参加考试。3.学业考试按不同年级分别组建报名库,分别编排考场。4.考点应设在县市区政府驻地条件好的学校或县市区直属学校。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分考点。5.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下设考务、保卫、宣传、医疗等若干工作小组。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协助主考共同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实施工作。(五)成绩应用初中学生学业成绩,一是用来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并依据成绩对学科教学情况进行评价;二是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初中学校不再另行组织毕业考试;三是作为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实行学业考试后,我市将不再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六)经费今年学业考试所需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于6月1日前将应缴款项上缴市教育局,凭汇款凭证领取学业考试试题,如因未及时上缴款贻误组织考试的,责任自负。(七)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我市首次实行学业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姚霆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学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在市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学业考试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将本地学业考试工作整体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2.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将学业考试方案向社会公示5-7天,接受社会监督;诚信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参加学业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落实履行;培训制度:加强对学生、考试管理人员的培训,在每次工作开展前,都要按照程序进行系统的全员培训,确保考试客观、公正、公平;监督监控制度:建立公众投诉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并对投诉调查处理;复查复议制度: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初中学校提出复议申请,学校要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如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诉,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调查,及时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学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严重处理。涉及学校的,对学校进行评先树优、年终考核、考点设置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涉及教师的,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和参与学业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资格;涉及学生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明确职责分工基教科:负责学业考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报名、考试、组织阅卷、成绩统计、发布等工作。计财科:负责学业考试所需经费的核算和保障等工作。基础教研室:负责学业考试科目的命题、试题校版、撰写并公布考试说明和样题、参加组织阅卷等工作。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制定体育与健康学业测试办法,指导音乐、美术学业考查工作。招生办:负责学业考试试题的征订、印制、分发、保密,客观题阅卷、总成绩合成等工作。条装办:负责理化生实验学业考查的指导工作。纪委:负责学业考试各个环节的监督、监察工作。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与以上各责任科室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分工落实到位。附件:一、泰安市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二、泰安市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准考证(式样)三、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结构说明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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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编辑上一篇: 下一篇:No.1 泰安市中考政策:2010年与2009年比较2009年:4月28日,网上发布《泰安市200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作;评价方法多元化和评价主体多元化;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力求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初中毕业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实行“一考多取”、“一评二挂”。初中学校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第,评为D等第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年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凡报名指标生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必须达到B等第及其以上,否则,没有指标生的报名资格,不得报名。2010年:5月20日,网上发布《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通知》和《泰安市201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在初中实行学业考试后,以初中学业考试取代高中招生考试。初中学校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价中A、B、C、D四个等第的比例要符合规定要求。在初中已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高中招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以学生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新生的限制性条件。限制性条件: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为C及以上等第的学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为B及以上等第的学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满足条件的学生,按分数(包括考试分数和特殊考生加分)高低录取。各科成绩同时用原始分数和等级表达,初中毕业用等级,高中招生录取用分数。高中招生仍然用分数,与去年没有变化。2009年:2009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0%。统招生(含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70%,择校生占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不高于30%。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对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结果和合格毕业生人数,将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分配给所属的初中学校。例如:泰安一中 招生计划总数900人,其中 指标生450人,择校生270人。泰山中学 招生计划总数750人,其中 指标生375人,择校生225人。2010年: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指标生、择校生和自主招生四类。2010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占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比例不得低于60%,即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46.7%;统招生(含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总数的77.3%,择校生不超过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30%,即择校生占招生总数的比例不得高于22.3%;剩余为统招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从统招生计划中拿出5%左右,作为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对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结果和合格毕业生人数,将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分配给所属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的借读生不能报考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占计划招生总数的比例,比去年降低了,有50%降低到47%。如:泰安一中 招生计划总数900人,其中 指标生420人,择校生200人。泰山中学 招生计划总数750人,其中 指标生350人,择校生170人。2009年:考试科目:共12科。文化课考试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和生物九门学科,总分值为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分值各120分;物理、化学同场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物理分值70分、化学分值50分;政治、历史同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政治、历史分值各50分;地理、生物同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地理、生物分值各50分。体育科目由初中阶段学生在校体育成绩和全市统一测试体育成绩两部分组成,共60分。实验能力测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满分30分。信息技术借用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并以考生初中阶段的最高成绩折合记入录取总分,满分20分。考试时间: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文化课定于6月11日、12日、13日三天进行2010年: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分值均为120分;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总分值为1060分。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试时间:学业考试在每科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三年制初中,初二年级末考地理、生物,初三年级末考其余科目。四年制初中,初二年级末考地理,初三年级末考生物、历史,初四年级末考其余科目。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定于6月22日、23日和24日进行。比去年推迟了11天。等级划分:每个考试(考查)科目,均分为5个等级:A、B、C、D、E。按分数的分布划定等级。等级划分标准:达到或超过满分90%的,为A等,否则,达到或超过满分80%的,为B等,否则,达到或超过满分70%的,为C等,否则,达到或超过满分60%的,为D等,否则为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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