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远县交警网在哪里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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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讯(通讯员 陈国宏 文晓英 陈海涛)4月22日凌晨5时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在蔡家村路口时将行人撞倒在地后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取证,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行人已当场死亡。
  鉴于案情重大,该大队迅速启动预案,成立专案组,及时汇总案件信息,分析判研案情。根据现场遗落的左反光镜及前保险杆碎片,民警初步认定肇事车是一台白色的现代车。民警通过调取路口监控,发现一辆白色无牌索纳塔现代轿车当天凌晨4时许在嘉禾车头收费站上高速后在南收费站下高速时尚完好无损,但是在凌晨5时许,车辆经过县八中红绿灯路口时却没有了左反光镜、前保险杆也有损坏迹象。经比对,民警断定这台车有重大嫌疑。专案组成员立即走访全县各大经销车行,经过民警不懈努力,终于通过手机联系到犯罪嫌疑人周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其投案自首。
  4月24日下午3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周某承认了自己驾车撞人后惧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逃逸的事实。至此,&4.22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在案发48小时内顺利告破。
  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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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黄志新&联系电话:&投诉:&湘ICP备号-1&湘公网安备案证书第7号宁远交警大队集中整改立案突出问题0
发布日期:
  为进一步加快完成立案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7月3日,宁远交警大队开展如实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加强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探索实行受、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接处警、受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等执法操作流程标准,积极解决&如实受立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信息来源:金昌日报当前位置: > 正文
[编辑:彭珍琳] [校对:彭珍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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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佳宾 唐振军)日前,宁远县发布第9期作风通报,对3名在交通整治工作中缺岗的干部进行处分,并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责任。
  5月8日(星期日)上午10:20-12:00,宁远县委作风办和县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办对参加该县摩托车非法营运、安装遮阳伞等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三个联合执法组集中整治工作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了督查。经查,文庙街道乐某某、刘某某,东溪街道柏某未到岗,随后该县对上述3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3人2016年度工作津贴各400元,同时,对3人所在单位进行追责,对文庙街道、东溪街道2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分别扣减2016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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