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兴隆万宁兴隆子女上户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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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兴隆华侨农场
兴隆华侨农场简介
兴隆华侨农场,位于海南岛东南部万宁市境内美丽的太阳河畔。农场群山环抱,热作葱茏,环境幽美,景色怡人,一年四季都是春,自然条件优越。目前,农场成为初具规模的农、工、商、贸、旅游综合发展的华侨企业。它以其独特的归侨风情、温泉度假和兴隆咖啡闻名海内外,是中国华侨农场的一面旗帜。
兴隆华侨农场发展简史
兴隆有着悠久的历史。宗高绍兴七年(1137年)废万安州为南宁县,隶琼州,年复万安军领万安、陵水二县。可见兴隆一带属万安军管辖。元朝属琼州路始彻。明洪武三年(1307年)万宁军为万州,万安县取字万宁县,清治明制。民国三年(1914年),改万州为万宁县,兴隆仍属万宁县管辖。这里人烟稀少,山林茂密,杂草丛生,野兽出没,交通闭塞,居住着黎族同胞。清隆年间,有一位姓冯的清官官员来到这里居住。当时在太阳河边垦荒耕种,栽培槟榔,椰子等热带经济作物。附近黎民百姓,生产的农副产品,等到这里集市贸易,形成一个小小墟,从此开始小热闹起来。这位官员把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兴隆"。兴隆这一名沿袭至今。
1951年9月,兴隆华侨农场创建。
日,广东省委派三名干部带领700多名受英帝国主义迫害的马来亚归侨,分三批抵达兴隆安置,组织难侨生产自救。
日,兴隆华侨集体农庄成立。
1955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作出“兴隆华侨集体农庄的性质是国营农场性质”的决定。
日,正式宣布改制为国营农场。
1958年9月,农场改制为“兴隆人民公社”,其地域包括南桥、南林、东和、牛漏等周边场乡。
1959年6月,兴隆人民公社解体,恢复“国营华侨农场”。
1960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兴隆改编为“二师八团”。
1974年9月,兵团解散,兴隆华侨农场划归广东农垦系统管理。
1978年9月,兴隆从农垦划出,归广东省侨办、广东省华侨农场管理局管理。
1983年,农场建成了沉香湾四级水力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2,995千瓦,自流灌溉面积10,000多亩,基本上满足了农场工农业、旅游业和职工日常生活需要。
1986年起,农场实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初中生实行免费入学。
1988年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建省后,归属海南省侨务办公室管理(现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日,农场成立了海南电视大学兴隆华侨农场分校(含高中部),把兴隆的教育事业推向更高层次。
1995年,建成了一座1,000万立方米的饮用水工程,日供水量达3万吨。
2007年8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将兴隆华侨农场下放到属地的万宁市,实行政企分离,明确体制管理。
日,北京奥运圣火在兴隆华侨农场传递。
2011年,经省、市政府批准同意,万宁市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的管理机构成立,设立经济区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将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的级别确定为副处级,华侨旅游经济区保留华侨农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建场至今,兴隆先后安置了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归国华侨10,000多人,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农场的各项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目前农场固定资产达2.3亿,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00多万元,职工年劳均收入4000多元,职工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兴隆华侨农场已发展成为农、工、贸、旅游综合发展的国有华侨企业。
60年以来,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叶剑英、江泽民、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李长春、罗干、李鹏、朱镕基、李瑞环等和海南省委、省政府、万宁市委、市政府领导曾多次亲临兴隆视察工作,看望归难侨。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几代兴隆人的艰苦奋斗,使兴隆从一个瘴疠横行、交通闭塞的穷乡僻壤,逐步发展成为漂泊海外的赤子在祖国的温馨家园。强烈谴责万宁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莲兴大道征地补偿工作漏洞 -- 网上信访 --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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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组成部门
省政府直属特设及直属机构
垂直双管单位
部门管理机构
强烈谴责万宁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莲兴大道征地补偿工作漏洞
&&&发 表 人:
&&&&类 型:
强烈谴责万宁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莲兴大道征地补偿工作
地址:万宁莲兴西路香d厂
事由:关于河堤改造征地工程赔偿不合理
经过:万宁政府拆迁办委托兴隆管理委员会征地补偿工作,然而兴隆管理委员会领导没有拿&&&&&出万宁政府拆迁办关于征地文件标准出来按照文字规定赔偿事宜。
&&&&&&&现在改造工程已经动工,只是口头说明赔偿标准。
&&&&&兴隆区国土与市政稽查办和市政府征地工作组之是口头说明村名青苗,鱼塘,房屋补偿工作,没有拿出政府规定文字性东西,私自然村民签字赔偿标准,签约合同没有没有政府同意规定标准,更加可悲的是签约协议不肯给村民留底保存,可看见里面猫腻多大啊(正常一式三份)?请政府有关部门查获,给人民一个交代!村民不满赔偿标准:兴隆委员会口头说,拆迁赔偿标准,每个人头按照5万3安置费赔偿现金,拆除房子3位户口按照一套安置房赔偿,更可笑的是要从中扣除村民每套安置房12万,而房子还要自己装修,之前答应过拎包入住,这样下来村民反尔自己的房子被拆了,还要自己花钱去装修房子?答应给的安置费扣12万啥理由?落在谁的口袋了(请给个书面解释)?村民得到了只是区区一点啊!请纪委有关部门明察!更不公平的是,赔偿的安置房有些村名不满意不签字,要闹子女要结婚要房子,委员会又按照子女多少单独赔偿,请问安分老实的村民家里也有子女要结婚生子不闹事就不赔偿安置吗?能不能给个标准?请纪委查!然而更可笑的是,村民不满赔偿,兴隆管理委员会22号下文件规定7个工作日要拆房子,请问管理委员会有权下文件拆房子吗?下面附上照片!下文件的日期还是错的用手改了一下,注明还是漏洞的,能不能搞的专业点?请有关部门查!给百姓个交代!你给安置的房子且没有任何文字东西,没有房产证,没有合同,请问村民敢住吗?现在又要过来强拆,请纪委调查,这么大一个项目没给村民赔偿文件,下面是链接相片。
强烈谴责万宁兴隆国土与市政稽查办征地不合理
http://bbs.hnwn.net/thread-.html
(出处:&http://bbs.hnwn.net/)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是发表人的观点和意见,不代表海南省政府立场和观点。
& 转 办 意 见
  您反映的问题已按《信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于 日 转送万宁市政府办理。万宁市政府将依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答复。感谢您对“网上信访”工作的支持。
        海南省信访局        
& 办 理 意 见
万宁市政府于日的答复:
网民“文保能”你好: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已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已转办。现答复如下:
兴管委函〔2015〕74号
万宁市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网民文保能信访事项的复函
市信访局:
转来的关于网民“文保能”于2015年1月26日向省政府网站反映: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对莲兴大道的河堤改造工程征地安置补偿不合理问题,要求政府帮助解决的信访件已收悉。收到信访件后,区工委、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诉求
网民“文保能”,自称某报社记者,2015年1月26日通过省政府网站发布网上信访件,主要反映兴隆莲兴大道河堤改造征地工程赔偿不合理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网民“文保能”所反映的莲兴大道河堤改造工程,系我区莲兴西路工程项目中的桥梁建设部分,该桥梁位于我区原香茅厂223国道东侧。2014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因征用到当地居民黄汉文及其胞弟黄汉明、黄汉光等四兄弟的房屋及房屋周边的青苗、鱼塘等,当时,我区国土办已就黄汉文等四人的房屋、青苗、鱼塘等作出了清点和补偿,但他们认为征地补偿不合理,于是由黄汉光的女婿牵头,通过网上信访的形式向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栏目投诉该问题。
自2014年5月该项目开工以来,市政府征地工作组和我区国土办先后多次进入该地块与黄汉文等人协商房屋征收事宜,并动员其搬迁。在对地面附属物的清点、丈量过程中,我区国土办严格按照《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收回兴隆华侨农场国有划拨土地补偿搬迁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对黄汉文等四户搬迁户的青苗、鱼塘、地面附属物等进行清点和补偿,且黄汉文等人均自愿在青苗赔偿领款表上签名,并于2014年3~5月期间领取了全部地面附属物及建房补助等补偿款。同时,黄汉文等人及其子女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也与农场签订了《兴隆旅游区项目搬迁安置协议书》,同意农场统建房安置,并主动领取了安置房并装修完毕。
但事后,黄汉光女婿又以征地补偿不合理为由,向省政府网站进行投诉,认为我区在搬迁补偿过程中未向他们出示政府相关补偿标准的文件,并将双方在自主自愿前提下签订的《兴隆旅游区项目搬迁安置协议书》说成是“私自让村民签字赔偿标准”。
农场对搬迁安置工作的落实,均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按政策标准,同意统建房安置的搬迁户,可以将搬迁户搬迁安置款用于抵交安置房款,以100平方米安置房计算(实际农场现有的北区安置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为102m2,按100 m2计),每平方造价1200元,每户实际应缴纳安置房款100*1200=12万元。按照政策,搬迁户为三人一户的,农场给予每人建房补助费2.5万元、过渡期安置补助费1万元,合计每户搬迁安置款为10.5万元,再加上农场给予每户搬迁户补建房款1.5万元,合计共12万元,此款可用于抵交安置房款。而网民“文保能”由于对农场的安置补偿政策理解有误,认为农场没有将相关的征地补偿费用补偿给搬迁户(如前所述,三人一户的搬迁户应得的搬迁安置款已用于抵扣安置房款,且尚有1.5万元的差价已由农场补建房款抵消,免去搬迁户出资的麻烦),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三、办理结果
经过以上调查核实,我区认为,网民“文保能”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我区搬迁领导小组是严格按照2010年万宁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实施的《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收回兴隆华侨农场国有划拨土地补偿搬迁安置方案的通知》进行房屋征收的,区搬迁领导小组将搬迁安置方案多次详细予以讲解和宣传,黄汉文等四户人家也已按照相关政策签订了协议书,但信访人“文保能”对政策的理解有误,所以他要求给予黄汉文等兄弟四人每户安置房赔偿款12万元的诉求不予支持。
&& 万宁市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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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开玩笑!我将要展现给大家看的,是我在海南万宁兴隆华侨农场日凌晨三点半到当日中午11点拍到的关于空气严重污染及污染源头的照片。
  写到这里我很想深深的吸口气,可是我真的不敢啊。。。因为此刻的空气里充斥这塑料燃烧后产生的刺鼻气味!
  2014年的11月下旬我带着两岁的孩子回到位于海南万宁兴隆农场的娘家,我们是回来过冬的,我们在大陆工业城市的家每到秋冬天就雾霾严重,非常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我真的很庆幸娘家在全国空气质量最好的海南岛,认为可以给孩子温暖又环保健康的冬天。
  兴隆冬天是很温暖的,所以我们夜里都习惯开着窗户睡觉,然而近两个月以来,?我们一家人每到晚上九十点钟都会闻到刺鼻的很浓郁的烟味?!?尽管关上所有的门窗,烟味依旧弥漫房间,我家两岁的孩子每天睡着后都不时的干咳,孩子外婆之前感冒咳嗽感冒好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夜里仍旧是经常性的干咳,家里其他人也都反应早晨起床都觉得嗓子不舒服。。。开始我还以为是家附近的烧烤摊点散发出来的,多次出去寻找刺鼻烟味的源头而不得。。。
  多方打听后了解到兴隆的生活垃圾是做焚烧处理的,垃圾场是在通往28队的路边,路经此地的行人车辆,无不掩鼻而过,实在着急这想回来公布这恐怖的空气污染事件,就没有进入28队去察看烟雾的弥漫情况。听说垃圾焚烧处理在这个位置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为什么最近几个月我们才感觉到呢,跟季节天气又很大的关系,垃圾处理场在兴隆镇的北面,吹北风的季节才会飘到镇上,还有就是,兴隆难得的连续近一个月没有下雨。 我对国家的垃圾焚烧处理规定做了一些了解,即便是不做了解,这种垃圾焚烧产生的空气污染都肯定是不合法的,不太关注网络论坛的我特地注册了一些有影响力的论坛,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来关注海南岛万宁兴隆风情小镇,这么美好的一个地方目前所经历的是怎样的一个严重污染!发帖其时,我会向环保部门12369举报。
  身为一个兴隆人,我热爱我的家乡,政府目前正大力度的推广兴隆的旅游业,以上文字,首先是希望改变自身被严重污染的生活局面,再者更是希望我的家乡以真正的纯净和美丽迎来更多的客人。
  我们不希望身处奥斯维辛集中营毒气室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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