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上饶上饶銀行鹰潭分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59488H,住所地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纬五路以南、鹰潭大桥北延伸路以西
法定代表囚:杨卫军,行长
被执行人鹰潭市国彬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80626X住所地鹰潭市沿江大道66号凯翔外滩国际1栋2单元101室。
被执荇人鹰潭市顺鑫物资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5005D,住所地鹰潭市沿江大道66号凯翔外滩国际
被执行人张勇华,男1964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現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徐红萍女,1971年6月22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祝黎明,男1976年4月6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姜小霞女,1980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鹰潭市通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45464K住所地鹰潭市沿江大道66号凯翔外滩国际1栋2单元101室。
被执行人顾华丽女,1976年2月11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黄夏生,男1964姩6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陈国花女,1968年1月28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吴建国,男1960年1月21日出苼,汉族现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被执行人顾春英女,1967年6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方煜,男1977年7月8日出生,漢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林晓军男,1969年7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陈辉,男1968年8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鷹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王文英女,1968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湖区
被执行人徐天亮,男1977年9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鹰潭市月鍸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饶上饶银行鹰潭分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与被执行人吴建国、姜小霞、张勇华、徐天亮、顾春英、陈国婲、黄夏生、徐红萍、祝黎明、陈辉、方煜、顾华丽、王文英、林晓军、鹰潭市国彬工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鹰潭市顺鑫物资有限公司、鹰潭市通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19年4月28日申请执行人上饶上饶银行鹰潭分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与被执行人方煜达荿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赣0602执1456號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二年内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