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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范文十篇】
天津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范文一:天津外国语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340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招生类别:
我校研究生面向全国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定向硕士生,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及自筹经费硕士生。
1. 非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属本市居民户口不转)、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 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 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委培单位与我校签订委培协议,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 自筹经费生需自己承担全部培养经费,档案、人事、户口(属本市居民户口不转)、工资关系可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四、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在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同等学力者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接收推免生的报名日期9月17日-28日。
(2)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总量的15%。
(3)我校不接收跨专业的推免生。
推免生必须在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和填写表格,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研招办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我校接收基本条件,并负责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网上通知。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到日仍未落实接收我校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咨询时间:9月15日-17日。
2.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9月25日-29日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 ,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七、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审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并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月1日-14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5. 关闭报名网站
时间:12月27日24:00。
八、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
2.在职人员和往届本科毕业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
3.同等学力人员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发表论文的杂志及复印件。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考试时间: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专业基础课
十、初试成绩于2011年3月中下旬在我校网上查询。
十一、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请见复试通知。调剂生须加笔试,同等学力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为笔试。
十二、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三、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校、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对作弊的在职考生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五、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本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十六、咨询方式:
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117 号
邮政编码: 300204
电子邮箱: graduate@
联系部门: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注:购书咨询电话:022- 世界文化编辑部:022-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1、报考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费生比例约80%,接收推荐免试生全部为公费名额。此外,公费生每月可享受国家提供的210元以上的生活补助。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优先考虑公费名额。
2、学校有王克昌奖学金、卡西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和科研奖励。
3、根据国家政策,每年为困难研究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人。研究生部每年设立帮困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习环境及就业现状
1、学校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图书馆拥有丰富的藏书、国内一流的中外文数据库、设有研究生科研实习基地。
2、研究生部经常举办名人学术讲座、导师论坛、硕士论坛等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
3、我校与国外近30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每年从日语、英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语言学及外国语言学等专业选派相当数量的优秀研究生前往国外大学学习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4、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生经常参加各种大型国际会议的志愿者活动。
5、研究生就业率一直为100%。就业去向包括教育部、外交部、对外友协、团中央等中央企事业单位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省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外资企业等单位。
欢迎查询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网页
http://grad./
欢迎致电研招办电话022-(兼传真)
天津财经大学接收2016考研推免招生
为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加大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力度,推动我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制定我校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推免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推荐程序高度透明。推免生标准以学生成绩为基础,在对学生学习和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专业基础好、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研究能力的学生。
二、推荐范围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推免生标准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
2.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学金2次以上(含2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没有重修课程,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425分以上),其他语种执行相应标准。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经学校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不受综合成绩排名限制,直接获得本校推免生资格(占学院推免生名额)。获此资格的学生必须达到我校合格毕业生标准,且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申请留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由学工部参照《天津财经大学关于选拔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留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实施。
四、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学分绩点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门课程的学分×(成绩-50)]÷ 10
累计学分绩点=∑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
总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的累积学分绩点÷所修课程总学分
学生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单为准。
2.综合加分:
①学术、学科竞赛加分:
注:Ⅰ.以上所有论文和获奖均为学术论文和学术竞赛获奖。
Ⅱ.若同一作品多次获奖,只以得分最高奖项计分。
Ⅲ.国家级一等奖记前五名,二等奖记前三名,三等奖记前两名;省部级一等奖记前三名,二等奖记前两名。
Ⅳ.奖项认定由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加分
五、推荐程序
1.各学院进行推免工作动员,并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连同本办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布。
2.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专业方向进行综合成绩排名,并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布。
3.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填写《天津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行报名。
4.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且申请报名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上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5.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以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参考各学院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综合排名情况,统筹分配推免名额。
6.研究生院将名额分配情况传达至各学院,各学院按照本学院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组织填写《天津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并将相关材料(申请表、审批表、成绩单、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7.研究生院将各部门上报的推免生名单汇总后,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教务处、学工部、体训部参照此程序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推免工作。
9.研究生院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后,履行相应手续。
六、其它事宜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于9月2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我校接收推免生网报时间为9月28日—9月29日,过期不再接收报名)。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复试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经复试考核通过后,招生单位于10月25日前向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待录取,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我校具体复试办法详见《天津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研究生院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不在名单内的学生,不具有推免生资格。
3.已获得推免生资格,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是凯程考研为大家分享的中国海洋大学2016接收外校推免复试安排天津财经大学接收2016考研推免招生办法,为了助力各位考生备考,凯程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秋季集训、专业课一对一、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
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凯程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
凯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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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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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天津财经大学2012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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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2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学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已建成为一所以应用经济和工商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工商管理(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等十余个专业硕士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本科生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招生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新生质量逐年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天津市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6%以上。在教育部进行的五年一轮次的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的佳绩。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2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70名,其中理科30名,文科40名,招生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2012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加分规定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本章程规定的加分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文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一条 凡参加天津市2012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英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5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凡颁发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
第十二条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的体育特长生并且在大学阶段曾参加过体育类国际级、国家级重大赛事,在国际或全国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60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体育特长生并且在大学阶段曾参加过体育类省、直辖市级(含)以上赛事,在省、直辖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
获得艺术特长生证书或艺术水平认证九级证书的艺术特长生并且在大学阶段曾参加过艺术类国际级、国家级重大赛事,在国际或全国集体节目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主力队员或个人节目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60分;获得艺术特长生证书或艺术水平认证九级证书的艺术特长生并且在大学阶段曾参加过艺术类省、直辖市级(含)以上赛事,在省、直辖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节目比赛一、二、三等奖的主力队员或个人节目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 以上特长生证书及成绩须经学校认定后方具备加分资格。
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优先录取在大学阶段曾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以上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为32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 我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500余个
勤工助学岗,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生活压力提供帮助。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度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财经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
E-mail: zhaosheng@
电话:022-
邮编: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附件一:2012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 报名条件
报考2012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没有天津市户口的往届毕业生,非应届的在校生,成人高考、高自考取得高职学历的学生不能报考。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我校网www.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前,报考人员应首先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报考须知等。
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报考之准考证分为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和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
其中主证作为考生确认报考我校的凭据,凡领取主证的考生,我校将为其安排考场及座位,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将在副证上显示。主证将在考生报名确认时领取,副证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三证"即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牢记。
(一)报考程序
1、考生请于 日 至 日 登录我校校园网,进行网上报名。
2、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 日(8:30至16:30) 到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
3、考生于 日 后上网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
4、考生按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上通知的考试时间、地点,携带上述"三证"准时参加考试。
(二)相关程序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且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
(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填写错误者提交时将产生无效提示,请重新填写。
(4)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登录报名网址上传个人免冠标准数码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在40K左右,红蓝背景均可。照片必须在正规数码摄影单位拍摄,要求五官清晰,比例正常,背景正规,像素较高,否则将影响报考。)并查询报名序号,此序号是唯一的,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从网上下载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成绩查询时必须使用,务必牢记。
2、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1张、报考资格证明信和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报名考试费。享受外语、艺术、体育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携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水平认证书和个人获奖证书等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以上手续齐备经学校确认后,考生可领取"专业课准考证主证"。(参加2011年12月全国四、六级考试的同学,若成绩达到我校加分政策的规定,可在日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确认,逾期不予承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报名确认后需注意的问题
(1)考生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副证"时,请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或副证内容有误请及时与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2-。
(2)考生若在笔试前遗失"准考证主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补发,补发的截止时间为考前最后一天下午16:00;若在笔试前遗失"准考证副证",考生可在打印笔试准考证副证阶段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
四、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课考试时间 2012年
1月13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考试满分200分。
(二)专业课考试地点
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
五、专业考核内容
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会计学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精通国内外会计业务、适合会计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的高级人才。能在各企业、各大公司、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部门、国家机关等单位就职,能胜任企事业单位,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三资企业"、外资企业、证券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单位会计实务工作,也能胜任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的教学、科研工作。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国际会计、税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审计学、计算机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保险学、国际结算、财务管理原理、金融市场、投资学、资产评估学、项目评估、跨国公司财务、无形资产、金融衍生工具、理财电算化等。
(二)金融学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金融基础理论,熟悉现代金融机构各项业务,金融政策和法规,了解金融运行规律,能在国内、国际金融机构以及经济部门从事各种金融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以及在院校、科研部门从事金融教学、金融理论研究的高级人才。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投资学、中央银行学、项目评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金融会计、国际结算、银行电子化、信托与租赁、金融衍生工具管理、汇率理论、金融专业英语、金融法、利息理论、证券理论与实务、金融
定量分析法、金融工程学等。
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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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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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1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学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已建成为一所以应用经济和工商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工商管理(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等十余个专业硕士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本科生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招生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新生质量逐年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天津市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6%以上。在教育部进行的五年一轮次的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的佳绩。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70名,其中理科30名,文科40名,招生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2011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加分规定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本章程规定的加分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文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一条 凡参加天津市2011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英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5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凡颁发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
第十二条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的体育特长生并且在大学阶段曾参加过体育类国际级、国家级重大赛事,在国际或全国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60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体育特长生并且在大学阶段曾参加过体育类省、直辖市级(含)以上赛事,在省、直辖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
获得艺术特长生证书或艺术水平认证九级证书的艺术特长生并且在大学阶段曾参加过艺术类国际级、国家级重大赛事,在国际或全国集体节目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主力队员或个人节目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60分;获得艺术特长生证书或艺术水平认证九级证书的艺术特长生并且在大学阶段曾参加过艺术类省、直辖市级(含)以上赛事,在省、直辖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节目比赛一、二、三等奖的主力队员或个人节目获得
一、二、三等奖者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
以上特长生证书及成绩须经学校认定后方具备加分资格。
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优先录取在大学阶段曾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以上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为32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 我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生活压力提供帮助。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1年度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财经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
E-mail: zhaosheng@
电话:022-
邮编: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附件一:2011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 报名条件
报考2011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没有天津市户口的往届毕业生,非应届的在校生,成人高考、高自考取得高职学历的学生不能报考。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我校网www.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前,报考人员应首先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报考须知等。
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报考之准考证分为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和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其中主证作为考生确认报考我校的凭据,凡领取主证的考生,我校将为其安排考场及座位,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将在副证上显示。主证将在考生报名确认时领取,副证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三证"即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牢记。
(一)报考程序
1、考生请于 日 至 日 登录我校校园网,进行网上报名。
2、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 日 到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
3、考生于 日 后上网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
4、考生按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上通知的考试时间、地点,携带上述"三证"准时参加考试。
(二)相关程序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且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
(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填写错误者提交时将产生无效提示,请重新填写。
(4)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登录报名网址上传个人免冠标准数码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在40K左右,红蓝背景均可。照片必须在正规数码摄影单位拍摄,要求五官清晰,比例正常,背景正规,像素较高,否则将影响报考。)并查询报名序号,此序号是唯一的,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从网上下载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成绩查询时必须使用,务必牢记。
2、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1张、报考资格证明信和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报名考试费。享受外语、艺术、体育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携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水平认证书和个人获奖证书等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以上手续齐备经学校确认后,考生可领取"专业课准考证主证"。(参加2010年12月全国四、六级考试的同学,若成绩达到我校加分政策的规定,可在日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确认,逾期不予承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报名确认后需注意的问题
(1)考生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副证"时,请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或副证内容有误请及时与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2-。
(2)考生若在笔试前遗失"准考证主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补发,补发的截止时间为考前最后一天下午16:00;若在笔试前遗失"准考证副证",考生可在打印笔试准考证副证阶段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
四、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课考试时间
日 ,上午9:00分至11:30分。考试满分200分。
(二)专业课考试地点
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
五、专业考核内容
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会计学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精通国内外会计业务、适合会计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的高级人才。能在各企业、各大公司、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部门、国家机关等单位就职,能胜任企事业单位,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三资企业"、外资企业、证券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单位会计实务工作,也能胜任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的教学、科研工作。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国际会计、税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审计学、计算机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保险学、国际结算、财务管理原理、金融市场、投资学、资产评估学、项目评估、跨国公司财务、无形资产、金融衍生工具、理财电算化等。
(二)金融学
1、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金融基础理论,熟悉现代金融机构各项业务,金融政策和法规,了解金融运行规律,能在国内、国际金融机构以及经济部门从事各种金融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以及在院校、科研部门从事金融教学、金融理论研究的高级人才。
2、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投资学、中央银行学、项目评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金融会计、国际结算、银行电子化、信托与租赁、金融衍
生工具管理、汇率理论、金融专业英语、金融法、利息理论、证券理论与实务、金融定量分析法、金融工程学等。
范文五:天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2012年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积极探索以多种途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需求,满足广大考生的需要,2012年天津大学继续面向天津市春季高考招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生。
一、招生专业、人数、学制及办学地点
二、招生专业介绍
1.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高职业道德素质,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较强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信息处理基础理论和技术,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经济与管理知识,可以在政府或企事业从事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开设主要课程:高等数学、英语、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基础(office)、C语言、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技术、面向对象程序(C#)、SQL Server数据库、计算机原理、动画制作、Internet技术、图像处理、ERP实施、WinForm开发(C#)、市场营销、计算机系统安全技术、流程管理、Web开发(C#)、Java/JSP。
2.应用电子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电子技术的基本理论与应用技能,具有分析、解决本专业一般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电子行业、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工业及医用电子仪器的生产或应用单位从事开发、装调、维修或技术管理的工作。
开设主要课程:高等数学、英语、大学物理、计算机文化基础、传感器技术、单片机原理、高频电路、光电器件、音频视频产品、医用电子仪器、常用电子测量仪器等。
3.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系统理解和熟练掌握计算机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能
力;能从事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与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可从事计算机网络的组建与维护,网络系统管理,网络应用开发,网站建设与网页设计等工作。
开设主要课程:高等数学、英语、电工电子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基础、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数据通信、计算机网络与应用基础、网络工程基础等。
三、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天津大学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报名及考试工作
有关报名、考试工作均以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的有关工作部署为准,天津大学不组织其他考核或测试。
备注:2012年天津大学继续面向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职教师资班学生12名(详见天津大学2012年本科职教师资班招生简章)。经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本科职教师资班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班招生均采取参加天津市组织的春季招生考试,本科和专科分填志愿,分批录取的办法。
五、录取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天津大学要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收费标准
高职学生学费每生每年为5500元(不包括住宿费),可参加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全部参加医疗保险。
七、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地点:天津大学七里台综合实验楼413室
邮编:300072
网址:http://202.113.0.248 /new/
天津大学2012年在津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本科职教师资班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12年继续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职教师资班,学制四年,在津招生计划为12名。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6]10号文件精神,具体做法如下:
1.天津大学2012年本科职教师资班招生范围为天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凡热爱职教事业,并具备教师职业素质的天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天津大学本科职教师资班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3.天津大学2012年本科职教师资班在天津市的招生不单独组织考试,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与天津市春季招生考试同步进行。报名、考试工作均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准。
4.录取工作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本科和专科分批录取。未被本科职教师资班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专科批次的录取。天津大学按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经对考生德、智、体等诸方面综合审核后,确定初选名单,报市招生委员会批准,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填发录取通知书。
5.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本科职教师资班的学生为定向培养,毕业后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6.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天津大学要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天津大学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7.天津大学2012年本科职教师资班收费标准仍与天津大学本科生同类专业相同。
8.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委托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具体负责本科职教师资班招生事宜,有关本科职教师资班的招生问题可直接与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联系。
9.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地点:天津大学七里台综合实验楼413室
邮编:300072
网址:http://202.113.0.248 /new/
范文六:天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天津大学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学校代码:10056。
第四条 天津大学前身是北洋大学,创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1959年被列入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大学之一,是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五条 学校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以工科为主,理工结合,经济、管理、人文、法律、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事宜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天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030人。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因素,参照各省高考人数及其所占全国高考人数的比例,并结合历年生源情况及就业情况,制定分省市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原则上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
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二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其他任意一门科目且等级在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考生进档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队,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排序,考分(含奖励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要求:
1、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文、理兼收,汉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均招收理工类考生。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体貌端庄,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
4、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费与学位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英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分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制药工程、工业设计、药学、工业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物流工程、金融学、教育学等专业学费50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0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0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生物科学第一年学费5000元/年,第二年起学费按学分收费;其余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年。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天津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为350人,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语种为英语。高职学费为5500元/年,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
第十九条 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人民奖学金及各种专项奖学金130余种,每年约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
招办网址:http://zs.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
传真电话:022-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范文七: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致力于培养掌握会计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胜任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会计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其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教学特色
案例教学:强调案例教学,案例使学员得以模拟企业实践情景,并进入决策者的角色。在各种环境中反复去发现、分析,并找到大量问题的解决方式,有助于学员更好地将其所学的各种理论应用于实际。
职业认证: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决定给予完成全部规定课程学习的MPAcc学生免试前两个阶段九门课程的考试;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也决定给予取得MPAcc学位的人员相应的免试政策。
专题课堂:为开阔学生视野、丰富学生知识以及加强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MPAcc课程开设“专家讲堂、拓展训练、企业实训、沙盘挑战、学术约题讲座”等第二课堂活动,延伸课堂教学内容。
三、招生方向
会计、审计、财务管理
四、学习方式
1、全日制学习:脱产学习
2、在职学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者
五、考试内容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日至1月8日
(2)初试科目:
科目一: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科目二:204英语二(100分)
具体复试时间、内容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报考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流程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在上述时间内,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第二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证件,于日-14日到天津财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本人须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实行学分制,学制一般为2年。
九、学位授予
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相应科研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范文八:2016年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6年招收全国统考、专业硕士联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详细信息参见: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pub./department/yanjiushengyuan/index.asp)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9月24日—27日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10月10日—31日 9:00-22:00 网上报名。注:必须写明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学校要具体到院系班级)及邮政编码。
11月8日—11日 现场报名
12月26日—27日 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cn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
(一)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二)报考定向的考生,入学后我校不接受档案;
1.报考我校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会计(CFO与财富管理、海关会计与审计方向)(MPAcc)、法律(在职攻读)的考生报考类别填写“定向”,定向单位填写“现工作单位”。
2.报考工商管理(MBA)的考生,报考类别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2-
三、考试科目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参加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统考课程有: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等,详见考试大纲;
2.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报名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报纸或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也可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但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考会计、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翻译、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相同。其中会计(MPAcc)招生分为三个方向,其中公司财务与理财方向招收非定向、脱产考生; CFO与财富管理招收有非应届、定向在职考生、海关会计与审计方向招收定向海关系统的在职考生。咨询电话:022-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单独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日前将《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EMS邮寄至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B座102,邮编300222)。
五、网上报名:
网报期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请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点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同等学力、单独考试考生报名点应选择我校;其他考生报名点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六、现场确认: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往届生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七、关于复试
凡初试上线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
1.所报专业的专业课(笔试);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相当于六级水平);
3.综合面试。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为3年外,其余均为2年。
九、招生人数
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可参照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均含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
天津财经大学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凯程法硕优势: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
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范文九: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咨询电话022-
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咨询电话022-
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咨询电话022-
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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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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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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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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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咨询电话022-
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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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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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代码:10070
招生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咨询电话022-
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推荐书目
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推荐书目
范文十:2016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1.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的,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接收推免完成后(10月25日),再次发布分专业招生计划。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人数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复试时进行体检)。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日,即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人员。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专业应与之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3条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日前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日前高职高专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日前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7.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5条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1.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日至10月25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具体办法可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供下载)。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根据往年经验,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几日完成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5.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不能参加考试。
8.我校只招收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外国语种考生报名。
四、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招生目录里各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日至12月27日;《风景园林规划设计》(4小时)考试时间为日。初试科目参见我校《招生目录》。
六、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2.考生复试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参加复试;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加试)。
七、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7000元,工商管理硕士28000元。
我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助贷政策,为研究生提供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均有机会获得较大额度的资助。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20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覆盖率20%),二等6000元(覆盖率30%),三等4000元(覆盖率40%),总覆盖率高达90%;科研业务费每生3000元;助教、助管津贴每月300元~500元;助研津贴不低于每月200元;同时,还设有优秀论文奖励、科技竞赛奖励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多渠道、立体化的奖助贷政策。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依据初试成绩和本科就读院校情况,分别给予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三等4000元的奖励,覆盖所有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不能录取到所报专业的,经考生同意,调剂到校内相近专业被录取的考生,按一志愿同等对待,享受新生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享受8000元的一等新生奖学金。
具体的奖助贷政策,请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办法》(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供下载)。
八、特别提示
(一)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个人信息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仔细核对报考院系、专业、考试科目及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是否准确(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号码一致)。因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发布复试通知、邮寄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除招生说明中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外,各专业对考生如有特殊要求,已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4.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一个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6.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网上公布。
7.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请考生审慎鉴别,以免上当受骗。
九、参考资料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2016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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