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不知道是泄露还是什么,女人经常说不知道被人恶...

女性经常和男性打闹、被人占便宜从来不生气,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和互动机制?
描述一个场景:公司大家都在工作,女的和男的开了一句玩笑,男的过来把她往墙角推,动手摸她,她嘴上反抗骂,但是并没有表现出很生气,最后被摸得蹲在地上,男的满意了,她起身打男的……就这样,等下就没事了,该聊天开玩笑还是那样。而且基本上公司男的都可以占她便宜,她平时也经常跟男的拉拉扯扯。我真的无法理解,那女的有男朋友,是我老乡。是什么样的成长经历让一个女的变成这样?难道她自己意识不到自己行为表现出很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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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还是匿名了。我只能这么说,我在知乎的形象一直是一个果敢的女权主义者(补充说明begin:这句话的关键在于果敢,不在于女权。我想表达的是我身边的人知乎上关注我的人根本不会想到我也曾长期面临类似问题。我的论点的关键不在女权,而在于孩子(男孩和女孩)的感受在小的时候就该被尊重,他长大后遇到不适时才能第一反应说no,而不是优先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舆论。而对于已经被错误对待的成年女孩,我希望用我的例子鼓励她做到尊重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对方的感受和社会或所在团体的舆论。至于这个故事是不是能唤起一些本性外向和从小就能被正确教育的人理解我们这样的人,能够在适当的时候帮助我们这样的人,我所抱的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的态度罢了。补充说明end)。可就算是我,也有很多年不知道如何应对职场的男性不当行为。因为我不知道如何界定“不当”,如何说“不”。有一次,我在电脑前帮同事调程序。他忽然说:哟,你这么厉害的女程序员也穿粉色短裤阿?我一愣,发现自己后腰漏出来了。我尴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最尴尬的是有很多次,男同事到我电脑前要帮我敲点儿东西,他就自然而然的从我背后伸出两臂把我围在中间。每一次,我面红耳赤的坐在中间,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我什么都不做,我怕被别人看到,也怕他凑得更近。诡异的是,似乎害怕前者怕得更多。我做些什么说些什么,万一人家是无意的,他不是尴尬吗?我会被说矫情吧?会被批评女生就是麻烦吧?就是那种状态: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因为我觉得我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经过了大概几年、数次这样的尴尬,我才终于故作淡定的拍拍他的胳臂说:让我出去。也就是说,我用了很多年才找到一个方法既不让自己难过,也避免对方尴尬!而我又用了很多年才明白:他们怎么想的我根本就不该管,我该重视的是那种行为让我不安,所以我就该说No!而这个道理我觉得我应该在少女时代就明白的!我一直觉得这是我身为女性的悲哀。那么,为什么我在这件事上会这么窝囊?举我女儿的例子吧。我女儿小时候乖巧可爱,于是小区里经常遇到的邻居保安看见她就会抱抱她,抛抛她,亲亲她。每一次,她都咯咯的笑。但结束后她都越来越不开心。我不只一次问过她:你喜欢他们这么对你吗?她答:不喜欢。但下一次,她继续咯咯的笑。而我于是在“也许她喜欢呢”的自欺欺人中尴尬。她一天天长大。有一次她被亲得咯咯笑之后,一边擦口水一边说了句讨厌。你们猜猜我妈也就是她外婆怎么说?她说:你怎么这么没礼貌,人家是喜欢你才逗你玩的。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混蛋逻辑!我知道不但我妈是这么想的,当时围观的那些哈哈大笑的大人们,在我女儿说了“讨厌”之后一下子都尴尬的大人们都是这么想的。那是我记忆里对我妈大发雷霆的偶尔数次之一。她从来没有教会我保护自己,竟然还批评我女儿保护自己。当然,我暴怒的更深次原因是:我,活了这么多年,明知道他们不对却不敢当众跟他们撕破脸皮。你们知道吗,我是一个女孩的妈,活了这么多年,还只敢再背后给女儿点赞,不敢直接保护女儿。因为我无法界定“不当”,也不知道如何反抗。就算我职场算是中层,知乎算是女权,家里说一不二。我不敢说题目中的女孩跟我一样的心态。但是,我相信我的经历,我女儿的经历不是个案。是,这是我的错,我的悲哀。是我自己软弱,是我自己活该孤独的承受这么多年,还将继续承受下去。但是,这社会不该为此羞耻,为此改变吗?
我记得我有一次初中和一些男性好友出去聚会前,我爸就跟我说了一句话:“如果他们说了让你不开心的话,你就一巴掌甩过去,然后马上打电话给我。”我记住了。果然几个小时后,他们说的话让我觉得非常过分和不开心,忍了很多次也多次表明我不开心他们这样,我真的就一巴掌甩过去了,手都打麻了,那个时候我也蛮害怕的,但是我死死的盯着他,摆出一副很厉害的样子,他竟然楞了一下,然后不停的跟我道歉,说“爽姐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这样了之类的。”我没打电话给我爸,吃好了饭就回家了。好笑的是,后来被我打的男生逢年过节都会给我打电话祝福,有一次去云南那边玩发朋友圈被他看到,还专门开车过来看我和我父母。但在我心里他都不能算是朋友。以后我不会再用这么偏激的方式,但是我学会了怎么和那些不怀好意的、所谓的朋友们说不。
本来在准备Live的我看到这个问题忍不住还是过来了(其实就是拖延啦。首先拜托题主把题目描述中的『贱』字去掉。人不是明码标价的商品,所以就没有贱卖一说。你可以说女同事的行为不合适,不得体,她的行为的确影响到其他同事的观感,打扰到其他人正常的工作。但是用『贱』字的同时题主也把自己纳入了这个『贵贱』的话语体系中去了。其次『被占了便宜』这个说法我也非常不喜欢。还是同样的道理,人不是明码标价的商品,所以没有便宜不便宜的说法。这不是你在菜市场买菜,多揪了几片菜叶子不付钱的行为。我想反问一下,什么叫『没有被占便宜』?给钱就叫不占便宜吗?男友/丈夫这样做就叫不占便宜吗?完全没办法在不物化女性身体的情况下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拜托不要再使用这样的说法了好吗?第三,回答题主(很有倾向性)的问题:不,女同事这样做不是因为她喜欢被人性骚扰,而是她从小受到的教育让她不知道性骚扰和喜欢之间的区别,不知道人与人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肢体和语言的边界在哪里。当骚扰被误认为喜爱,便觉得只有以微笑应对才显得不粗鲁。回答完了问题,我还想说一下『礼貌』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问题。无论是在语言学语境下的Politeness theory,还是在更为普遍的日常生活交际,礼貌都是一个你来我往,有来有往的交互过程。在我看来,礼貌有两个作用:1. 对自身: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2. 对他人:避免冒犯对方。当对方冒犯自己的时候,从以上这两个方面来讲,都不再有『礼貌』的必要。首先,在别人已经不顾及你的颜面、先行冒犯你的时候,我们定不必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冒犯对方;其次,在别人冒犯自己的时候不采取措施捍卫自己的利益,不会显得有礼,反而会显得软弱而无主见。我知道很多姑娘很善良柔和有礼,不愿意,甚至是害怕当众撕破脸皮,和对方对峙。特别是那个对方还是生理上、心理上以及社会舆论上占尽优势的男性。但是我想请所有看到这里的女性知友记住这一点:不要等别人替自己出头,自己的权益理应由自己捍卫。也只有自己强硬起来,魑魅魍魉才会退让三分。说一个我和办公室同事的例子。这位同事是一个不善交际、木讷少言的英国小哥,因为在一次会议上和我逐渐熟络起来。因为我曾经也是一个不善交际的小姑娘,所以对处于同样处境的英国小哥青眼相待,比如说去参加他的生日派对(就两个人去了),还给他带了礼物,在他不开心的时候劝导几句……诸如此类。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尴尬和误会,我在适当的时候多次直接地提到自己的fiance,试图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固定在办公室同事/朋友这个框框。但是英国小哥似乎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在他两次深夜给我发短信/邀请我去他家之后,我直截了当地跟他说,xx, I don't feel comfortable with this late night calls and texts, it's not appropriate. I'll talk to you tomorrow at work. 你这样很晚联系我我觉得不太舒服,你这样做不合适。明天到办公室我们再聊。当他表示尴尬和沮丧的时候,我说,xx I'd like to be your friend, and if you'd like to hang out with us, I welcome it. But honestly, we've known each other for merely 3 days, Rome isn't built in a day! I'm sorry if I upset you, but I always find honesty to be the best policy. 我很愿意做你的朋友,如果你想和我们一起出去玩我也很欢迎。但实话说,我们俩认识也不过三天,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啊。如果我让你难过了我很抱歉,但是我觉得诚实还是最上策。我知道他还是会难过/尴尬一阵子,但这是对彼此都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再举一个正面冲突的例子。有一次室友带了一个同学来我们flat三国杀。那个男生并不是我见过最有礼貌的人,姑且称之为礼貌男吧。刚刚坐下就嚷嚷着自己饿了,说着『你们有吃的吗』。作为一个很热爱投喂别人的厨子,我很耐心地说我们没有零食,但是我有茶,咖啡和饮料,如果你真的饿了我可以去给你下碗面什么的。礼貌男说,我就是嘴闲了想吃点薯片之类的。我抱歉地说,我们家没有薯片诶。礼貌男就对着一个好脾气的女孩子说,你下去帮我买包薯片吧。已经开始不悦的我圆场说,不如这样,第一轮谁输了谁下去买吧,我也有点想吃了。第一轮结束好脾气女生输了,礼貌男大声嚷嚷『快下去买吃的』。我的忍耐已经到了嗓子眼,回了句『麻烦你声音小一点,还有室友在学习呢。她不想去买你不要勉强她』。第二轮开始了,和礼貌男同阵营的好脾气女2出牌失误,礼貌男又开始嚷嚷『你怎么这么出呢,你到底会不会打啊, 你应该先出这个再出那个,哎呀你行不行啊,不会打就别打了。再这么打我们弃权投降好了』。在循环播放多次以后,我觉得礼貌男应该是不会收敛了,我回呛他说,『你不要老那样训斥人家,很不礼貌。她得从失败中自己学习,这样才能提高。而且别老说什么弃权弃权的,输也要输体面一点,don't be a sore loser』。礼貌男似乎惊恐地意识到居然有人敢挑战他的权威,在某一轮出牌的时候用手指指着我说,她刚才怎么怎么。我提高了声音对他说,『你把手放下!不要用手指指我』。礼貌男尴尬地说,哎呀我不是指你,我这是手势习惯,习惯了。我微笑说,哎呀只要看人没礼貌我就会大嗓门,也是习惯了,真不好意思。后来礼貌男有所收敛,声音也小了。大家边打牌边聊天,说到剩女问题。礼貌男又开始大放厥词了,说『我以后找老婆绝对不找那种女强人,要学历高但不能比我高,聪明但不能比我聪明,独立自主但还要非常粘我。绝对不能挣得比我还多』。这个时候我的忍耐已经到头顶了。『你这个选择非常务实啊,比你聪明学历比你高挣钱比你多的女生一般也不找你这样的』。在礼貌男要发怒前,我微笑着加了一句『不过我认识一个朋友,可以介绍给你』。礼貌男压下不悦,说好啊,回头给我联系方式。我说『没问题,我那朋友是研究AI的,说不定哪天就研发出这种女朋友了。不过可能有点贵,不知道你买不买得起』。故事的结局是:他是主公我是忠臣的时候,他选了袁绍万箭齐发第一轮就把我突突死了。可能有些人看了这两个故事,觉得这些都是小事,何必呢。我个人认为,底线拉高一点,让所谓『鸡毛蒜皮的小事』没有发展成为不得了的大事的可能性,似乎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可能有些人觉得『你这么容易被冒犯,想必很不好相处吧』。其实恰恰相反,当你确立了你个人的原则、恪守原则,形成自己的风格以后,和别人之间的摩擦反而会少很多。当然说了这些还会有人觉得我不好相处。但是『和所有人都处得来』本来就不是我的人生目标啊。微笑.jpg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到那些磨不开面子的姑娘,让她们更勇敢,更果断,活得潇洒自在,活得更安全。彩蛋:在跟人正面对峙的时候,微笑很重要。比如说微笑着说,shut up!
从小我就被外婆教育:如果总是被人占便宜,你就是一个下贱的女孩,因为谁让你不反抗。也会在新闻播报某女子被人强暴或者侵犯的时候,听到大姨和外婆在哪说:活该!谁让她那么不自重?自己不检点就别怪人家害她!长期生活在这种家庭环境里,使得我曾经一直有着和题主一样的观念。初中的时候,有一次放学了,我没有钥匙回家,就只能在教室写作业。教室里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同学,她们在打闹,那种程度已经是男生抓着女生的双手把女生按在桌上俯身跟她脸凑脸了,女生居然还是嬉笑着反抗,就和平时班上男女同学之间的打闹一样,一个追打一个半真半假地反抗。我当时的感觉和题主几乎一样,我首先觉得这个男生太特么恶心了,恶心到我初中剩下的时间应该不会跟他说话了,但是,重点是但是:你一个女生,你不想被骚扰你可以亮出态度呀!你嘻嘻笑笑地说明你也想跟他玩嘛!哎,这女生也恶心!想到这里我就收拾书本文具想把教室让给他们了。结果我还没走呢,突然那个女生态度急转直下,她哭了,拼命地哭!几乎就是一秒钟前还在嬉笑着“半真半假”地反抗,一秒钟之后她再也不肯笑了,她一直哭,那个男生也吓住了,赶紧赔礼道歉,但是怎么哄都不行。我不知道我走了之后那个女生到底哭了多久,也不知道那个男生后来怎么哄的,反正第二天上学他们还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该说话说话,该玩还是玩,因为我了解他们俩关系还算不错,算是玩的好的一群人中的两个人。那件事对我影响很大,几乎就是那件事让我开始思考我一直所抱持的观点到底有没有那么正确。如果我没有看见那个女生突然哭了,而且是那种屈辱地哭泣,我永远都会以为她是在调情,那种半真半假地反抗就是调情!但是她突然哭了,说什么都哄不好的那种,我才知道,她之前的嬉笑式反抗是真的反抗,只是她希望用一种保全对方面子的方法去反抗!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嬉笑式的反抗都是真的反抗,我还是觉得,嬉笑怒骂的女生中有一部分很有可能还是在调情。拿我自己来说,初中时候,我喜欢的男同学来跟我打闹,我就是嬉笑式的追打回去,我必须承认,我就是在跟他调情,是的,我就是这么贱(耸肩摊手)。但是,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认为所有的嬉笑式反抗都是在调情!我再也不会认为所有嬉笑着反抗的女生都是愿意被骚扰,我更不会认为嬉笑怒骂的女生都是贱的。所以,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这么确定这个女同事就是在调情,更不会直接判断她是“贱”的,因为她内心到底怎么想的只有她自己知道,旁人都不知道。
一个公司如此文化,也是一件奇怪事。其他不说,如果一个女的在公司里几乎所有异性都可以吃她豆腐,而且旁边没人去救助她,而且这种低俗游戏反反复复,只说明一点,题主说的女的处在公司生存链的最底端。她不是不反抗。而是这是她的生存之道。你看就连题主,既没有上前帮助,也没有谴责男性,最后批评的是女的不检点。可见她的地位了。如果她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家世背景,只是靠着自己在谋生存,性格又不是那么倔强和坚强,可能对于她来说,她以为如此反倒是保护自己。不管她内心如何想。题主说的就是职场性骚扰。毫无疑问。我工作中也见到过。在我非常年轻时也诧异过。我想她可以反抗至少可以翻脸。当然场景没有题主说的如此可怕,也就是转瞬。但后来我也想过,她为什么不?是她以为她只能不。敢在大庭广众下公然吃女同事豆腐的男性,不管是口头还是动手脚,一般不是有一点位置就是性格属于不羁或猥琐的。如果女性并不强大,而且工作还在人家掌控之下,她内心的惧怕会告诉她,这就是正常的,为了我的工作,这不是事。一而再,再而三,她就习惯了。她习惯了,别人就更肆无忌惮了。我的建议是,如果题主本身并不是公司讲话可以一锤定音之人,但看着不是,那么可以巧妙的去救助她。但你也显然看不起她。所以她在公司应该已经是这种形象定位了。这种定位其实很糟糕,毕竟工作场合不是私下场合,如题主如此看她的人肯定不止一个。一旦遇到裁员或者其他事,可能以这个理由都会优先考虑她。除非她的主管就是那个酷爱性骚扰的。女性当自强。看到题主就明白了。别人非但靠不住,还会在背后非议你。而真正做错事的人,却没人去异议。女性独立之路漫漫。但还得坚实的一步步走。如果我在场,我会去帮助那个姑娘。因为我无法容忍我所处的环境是如此的文化。请不要又一堆人出来告诉我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么强大。不强大,又要行走江湖,要不就找保护伞,一个强有力者做老公,要不就自强。别无他路。从来就没有救世主。
这题我才不谢邀!题主你挺奇怪的,一群男人在工作场合把一个女人“往墙角推,摸她”,然后你的反应竟然不是“这帮男的性骚扰女同事,真无耻”,而是“这个女人什么心态,真贱”??!!人家女的骂也骂了,打也打了,被摸的时候也蹲在地上躲避了,你还觉得她没反抗??!!合着她没有哭着跑出去一绳子吊死都不算反抗是吧?!你为啥不问问人家女的骂的时候男人停手了没?蹲的时候你阻拦男人们了没?打的时候有人道歉没?这些在工作场合性骚扰女员工的男人是什么心态?面对性骚扰不但不敢阻止,还称受害者“贱”的题主又是什么心态?——————————集中回应部分评论:1)请学学什么叫“一面之辞”,凭借着对女同事有明显不满的题主的一面之辞认定女同事“就是贱”,“就是自己喜欢”,“我见过这种女的”的人,你们真棒。2)题主可以不制止,你们遇到同样的事情也可以不制止;但不制止反而认为女同事很贱,并且跑到知乎上来问“是什么历史导致她这样”,这个关注点很奇怪。同样,你们如果不制止骚扰,背过去却很带劲地嘀咕“被骚扰的一定很贱”,“要么怎么光骚扰她”,那你们也很奇怪。3)我整篇答案用的最重的一个词是“奇怪”,很多人觉得我骂了题主——同样这拨人,却不认为题主使用“贱”是辱骂了女同事。原来“奇怪”比“贱”严重得多,学习了。你们真是棒棒哒。
更新最近这个答案突然多了些赞,我需要更新1下我的1个观点,以免误导。关于称龙应台为“龙应台先生”,在后来的学习中,我认为这个词是有贬义的,就像前段时间杨绛去世被称为“杨绛先生”1再引起争议1样。答案原文和评论不更改了,以上。-----------------------------------------------------------我很喜欢龙应台的一篇文章叫做《美丽的权利》,可能稍有偏题,但是来回答这个问题太准确不过了。现在摘录几段来回复题主:台北街头的标语很多,什么“要保命必须拼命”啦,“保密防谍、人人有责”啦,或是什么“在此倒垃圾者是畜牲××”等等,这些我都能够理解。有一个到处可见,甚至上了电视的标语,却使我非常困惑: 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冬天里,我喜欢穿棉袄,里面再加件厚毛衣,走在街上就像团米包得太胀的踪子。夏天里,我偏爱穿露背又裸肩的洋装,原因很简单:第一,天气太热;第二,我自认双肩圆润丰满,是我全身最好看的部分。再说,我的背上既没痘子也没疮疤,光滑清爽,我不以它为耻。   炎炎夏日,撑着一把阳伞,披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露着光洁的臂膀,让绣花的裙裾在风里摇荡;在人群中姗姗走过,我很快乐,因为觉得自己很美丽。   但是你瞪着我裸露的肩膀,“呸”一声,说我“下贱”!   有人来欺负我,你说我“自取其辱”!   为什么?   我喜欢男人,也希望男人喜欢我。早晨出门前,我对着镜子描上口红,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的嘴唇健康柔润;我梳理头发,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秀发如云。可惜我天生一对萝卜腿,要不然我会穿开叉的窄裙,露出优美的腿部线条。所幸我有着丰润亭匀的肩膀,所以我穿露肩低背的上衣,希望男人女人都觉得我抚媚动人。   你在早晨出门前,对着镜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还是爱怜地理上半天,或许还擦把油,使它们定位,不致被风刮乱。你把胡子剃干净,还洒上几滴香水。穿上衬衫之后,你拉长脖子,死命地把一根长长的布条缠到颈子上,打个莫名其妙的结,然后让布条很奇怪地垂在胸前。你每天下这样的苦功又是为了什么?   我不懂的是,既然我不说你有“毛病”,你为什么说我“下贱”?   且让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我的伯父有片果园。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杀虫遮雨。到秋风吹起时,累累的苹果,每一只都以最鲜艳、最饱满的红润出现。路过果园的人没有一个不驻足观赏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经不起诱惑,闯进园来偷这些果子,你难道还指责这果园不该把果子栽培得这么鲜艳欲滴?说他“自取其辱”?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难道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该剪个马桶头,穿上列宁装,打扮得像个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楣?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理,还是我“自取其辱”?   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把自己装扮得抚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我。你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撇撇嘴,说我“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下贱”。而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今年夏天,你若看见我穿着凉快的露背洋装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过,我希望你多看我两眼,为我觉得脸红心跳。但是你记着,我不说你有“毛病”,你就别说我“下贱”——我有美丽的权利。按照题主所说便是:这女的怎么这么下贱?怎么什么男的都能占她便宜?我也按龙应台先生所说来答复你,这是什么狗屁逻辑?男同事调戏女同事,不是男同事低贱下流,反而是女同事“下贱”了么?女同事活该被摸,男同事调戏她就是理所应当么?你的逻辑实在让人费解。这也同样折射出了在男权社会之下女性无法为自己发声、争取自己权利的一面。
题主。我换个问法【贵公司,一个(群)男的举止轻浮,行为随意,不自重,经常和女的打闹,吃人豆腐从来不觉得自己无耻,是什么心态?是什么样的成长经历让一个(群)男的变成这样?难道他自己意识不到自己行为表现出很贱吗?】附加题【贵公司,一个(群)男的举止轻浮,行为随意,不自重,经常和女的打闹,吃人豆腐。阁下您,围观了这一切,不但没有反思为什么会陷自己于这样一种工作环境中,也不反感更不要说反抗吃人豆腐的大老爷们,上虚拟网站来找人帮您指责受害者,是什么心态?是什么样的成长经历让一个人变成这样?】阁下明白我的意思了吗?——————————————————————————————评论区有惊喜。比如有人坚持认为,性骚扰的产生和施暴方的存在是没有关系的。了不起。您国人民的逻辑性。了不起。——————————————————————————————这是题主最初的问题描述,截图来自问题日志我的两个反问只是修改了题述中的人称代词,几乎没有使用新词汇。觉得题主【出于好奇发问】同时答主【傲慢无礼/对题主不友好】的同学,您的双重标准也是十分可笑的。讨论辩论都奉陪,答主对你的态度,取决于你对答主的态度,自己撒泼还指望别人跟你恭敬,想得挺美啊。只有论点没有论据的撒泼就不陪聊了。范例见评论区。吃相难看。讨论辩论都奉陪,答主对你的态度,取决于你对答主的态度,自己撒泼还指望别人跟你恭敬,想得挺美啊。只有论点没有论据的撒泼就不陪聊了。范例见评论区。吃相难看。
(接受知友们的建议,调整语气。谢谢 。这个回答还催生了这篇小文: )也许,多了解一些类似的故事,能让题主把”无法理解“变为”有点理解“。懂得,才会生出同情。才会更不能容忍她稀里糊涂被人吃豆腐而不懂抗争,才会意识到即便她如此糊涂,也不是那些男同事可以随意吃她豆腐的理由。题主的观点令我吃惊。可恨者必有可怜之处,反之亦然。题主描述的女孩子,多半是成长的环境导致她不知道何为女性的自尊,言行缺乏边界。题主的叙述,让我想起了大学时留在记忆中的一幕。我就读于四川大学无线电系,专业是无线电物理,我们经常会和物理系的学生一起上”大课“,比如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力学......从大一开始,我就注意到物理系有一对情侣,男生来自华东某省,女生是川妹子。女生白净苗条,但作风豪放,经常和班上男生打打闹闹,动手动脚。明确了和男友的情侣关系之后,俩人在校园里也相当张扬。慢慢地,听说她在男生寝室里与男友同居(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这算是石破天惊的事儿了)。渐渐地,就是一副嫂子模样了,不复刚来大学时的少女姿容。两个人学习都严重挂科,索性破罐破摔,经常看见她的男友当众和她做姿态不雅的亲热,旁若无人,但在我看来就是男友故意演给众人看的。我们寝室的女生开卧谈会,总是会把话题转到这一对情侣身上,评价中总会带着”贱“、”不知羞耻“这种评价。我没怎么跟着骂,我只是好奇,好奇她为什么会由着男友当众那么不把自己当回事儿。有一次上课占座位,她穿着高跟鞋一扭一扭地过来,我静静地站起来给她让路,居然看到她脸一红。这一对情侣,读到大三时被学校退学,男生打算回老家做生意。临别时,那女生还跑来给了我他们的地址,同时,深深看了我一眼。我并没有保留她给我的地址,我觉得自己不可能和她有什么联络。后来,听物理系的女生讲,这女生家里很穷——在川大有不少这样的女孩子,眉清目秀,皮肤很好,身材苗条,但是来自经济欠发达的川东农村,那里重男轻女的风俗相当严重,女娃子不被尊重,即便考上了大学。但是,即便不被尊重,然而像上面讲到的那个女孩子那样无视自己的尊严的举止,依然是罕见的。所以,当时的我,内心里大概和如今的题主有着同样的疑惑,只是我读过好些文学作品,比如《》,《》,《》.....这样的文学阅读,多少让我能了解到一些人世间的复杂,让我因此而不肯轻易用”下贱“一词来形容那个女生。我想,我脸上的表情,那个女孩子是能读懂的,她知道我的眼光里主要是疑惑,不见得有多同情,但也没有多少鄙视。另外,题主的描述,还让我想到了这个电影:暴劫梨花的剧情简介
·莎拉(茱蒂佛斯特 饰)到酒吧去找朋友莎莉,结果她在酒吧后的游乐间翩然起舞,引起一群男子的侧目,并当众遭到强暴,其余男子则是在一旁鼓噪起哄,并未伸手给与协助。身心受创的莎拉,事后到法庭控诉,并由检察官凯西(凯莉咪吉莉丝 饰)代为辩护,不料,没人愿意出庭作证,连好友莎莉也推诿责任,而三名涉案男子只判处九个月徒刑,并且获得假释。最后,莎拉在凯西维护正义,以及在场唯一有良知的证人出手协助之下,终于将围观教唆犯罪的人也判定重刑,使得正义获得伸张。20岁的Sarah Tobias出身贫寒,没受过什么教育,离开父母后与男友又闹翻了。她感到痛苦孤独烦恼,便去酒吧找朋友,穿着半透明的衣服带着挑逗神态来到酒吧,在这个主要是男人的天地里,她卖弄风骚,不想当她想在和舞伴的狂舞中挣脱出来时却被强奸,在场的其他男人不仅没有阻止,还轮奸了她。这起案件引起的社会舆论却是对她放荡行为的指责,女律师Kathryn Murphy随着对案件的调查开始同情Sarah,Sarah本人也发生了变化,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女性尊严感。演技派巨星女主角因为主演该片而荣获包括1988年最佳女主角在内的多项大奖。从此步入个人演义事业的高峰。1988年,朱迪在电影《》中,本能地扮演一个被的酒吧女招待,这段强奸戏长达3分钟,共262个镜头,创造了美国电影史上强奸戏最长的记录。朱迪必须承受很大的精神压力,成功的表演令观众产生了巨大的同情与愤怒。朱迪花了整整四年时间争取了这个角色。=============================================================================这部电影令我震撼。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场唯一有良知的证人。那个男生,当时在现场看到莎拉被轮奸,他也被刺激着生理本能,但他的羞耻心战胜了本能。莎拉是幸运的,因为在场毕竟有这可贵的唯一有良知的证人。同时,莎拉也遇到了对她抱有深切同情的女律师Kathryn Murphy。============================================================================今年春节,我读到了一本令我难忘的书:这本书是莉丝默里的自传。她的父母双双吸毒,并死于艾滋病。她笔下的世界,在我看来就是活生生的人间地狱。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她竟然还能脱离深渊,走进光明的世界。感慨良多,恕我先不多表,我想贴一段她对自己长期都有的偷窃习惯的反思:我记住了这句话:我慢慢懂得其实我和其他人是紧密联系的。也许,正如莉丝.默里在书中讲的那样,题主的女同事,也需要经历漫长的认识自我的过程。我们每个人都如此,通过一件件这样的事情,去认识自我,认识他人,去了解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联系。也许,多了解一些类似的故事,能让题主把”无法理解“变为”有点理解“。懂得,才会生出同情。才会更不能容忍她稀里糊涂被人吃豆腐而不懂抗争,才会意识到即便她如此糊涂,也不是那些男同事可以随意吃她豆腐的理由。=============================================龙应台的散文集《女子与小人》是20多年前读到的,下面这篇《美丽的权利》及得到的诸多回应,使我当年印象深刻,贴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台北街头的标语很多,什么“要保命必须拼命”啦,“保密防谍、人人有责”啦,或是什么“在此倒垃圾者是畜牲××”等等,这些我都能够理解。有一个到处可见,甚至上了电视的标语,却使我非常困惑: 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冬天里,我喜欢穿棉袄,里面再加件厚毛衣,走在街上就像团米包得太胀的踪子。夏天里,我偏爱穿露背又裸肩的洋装,原因很简单:第一,天气太热;第二,我自认双肩圆润丰满,是我全身最好看的部分。再说,我的背上既没痘子也没疮疤,光滑清爽,我不以它为耻。   炎炎夏日,撑着一把阳伞,披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露着光洁的臂膀,让绣花的裙裾在风里摇荡;在人群中姗姗走过,我很快乐,因为觉得自己很美丽。   但是你瞪着我裸露的肩膀,“呸”一声,说我“下贱”!   有人来欺负我,你说我“自取其辱”!   为什么?   我喜欢男人,也希望男人喜欢我。早晨出门前,我对着镜子描上口红,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的嘴唇健康柔润;我梳理头发,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秀发如云。可惜我天生一对萝卜腿,要不然我会穿开叉的窄裙,露出优美的腿部线条。所幸我有着丰润亭匀的肩膀,所以我穿露肩低背的上衣,希望男人女人都觉得我抚媚动人。   你在早晨出门前,对着镜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还是爱怜地理上半天,或许还擦把油,使它们定位,不致被风刮乱。你把胡子剃干净,还洒上几滴香水。穿上衬衫之后,你拉长脖子,死命地把一根长长的布条缠到颈子上,打个莫名其妙的结,然后让布条很奇怪地垂在胸前。你每天下这样的苦功又是为了什么?   我不懂的是,既然我不说你有“毛病”,你为什么说我“下贱”?   且让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我的伯父有片果园。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杀虫遮雨。到秋风吹起时,累累的苹果,每一只都以最鲜艳、最饱满的红润出现。路过果园的人没有一个不驻足观赏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经不起诱惑,闯进园来偷这些果子,你难道还指责这果园不该把果子栽培得这么鲜艳欲滴?说他“自取其辱”?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难道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该剪个马桶头,穿上列宁装,打扮得像个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楣?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理,还是我“自取其辱”?   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把自己装扮得抚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我。你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撇撇嘴,说我“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下贱”。而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今年夏天,你若看见我穿着凉快的露背洋装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过,我希望你多看我两眼,为我觉得脸红心跳。但是你记着,我不说你有“毛病”,你就别说我“下贱”——我有美丽的权利。 ·回应与挑战·也谈“招蜂引蝶”  读胡美丽先生《美丽的权利》一文不禁颇有所感,提笔简单说一说我个人的意见。   胡先生对一个出现于电视台的标语提出了相当猛烈的批判,我把其中最关键的一段抄录于后,以便讨论:   且让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制作上面那个标语的人(姑且假定是男人,也姑且假定标语中所指的“暴露”正是胡美丽先生所说的只暴露了肩背或者腿部)是不是具有上述的三个心态呢?是可能的,但也不一定有这样的心态。我们无法找原作者来对质,所以只有就标语的文字来推敲,才能断定胡先生所下的结论是否正确。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标语是否有“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这么一个命题吧。   “穿着暴露”所陈述的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引出了“招蜂引蝶”的后果。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的植物都生有美丽而且暴露的生殖器官,也就是我们称之为“花”的东西。美丽之,暴露之,其目的在招蜂引蝶,以达到其受精、结实、繁衍种族的目的。见到植物性器官略微蔽而不彰的,我们便要大惊小怪,讥之为无花果了。这个标语的前两个短句;是将植物喻动物,把花比作女人,把男人比作被花吸引而来的蜜蜂和蝴蝶罢了。蝴蝶和蜜蜂所爱的是美丽而新鲜的花朵,对质量差一点的,比如说曾经风雨蹂躏的残花败絮,一般是不会去顾盼的,遑论肮脏的花呢!鲜花盛开,有蜂与蝶翩然来仪,又怎么能把这两个短句解释成“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呢?   如果真要这样暗示,那么第二个短句就应该改为“腥膻四溢”、“令人掩鼻”、“难以入目”或者“招蝇引蛆”才合适(因为我们一般总是把蝇蛆和肮脏的东西联想在一起的)。   我们再看看标语的最后一个短句——自取其辱——是不是包含“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人是自然现象”和“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强暴这是天意”等等意思在内。   由于胡先生所提出的这两个结论,问题比较多,所以要一个个问题来讨论。   这个短句重要的是“自取”和“辱”三个字。先看“辱”字吧。标语的制作者以“辱”字表达了他的立场。他认为女人衣着暴露,使男人产生性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时,这行为是对女人的“侮辱”。换一句话说,他直接地表示了对妇女的尊重,间接地表示了对施暴者的谴责。试想,有人忽然被雨淋湿了,会说出“今日为天公所辱”的话来吗?当然不会。   再说,如果那位标语制作者对施暴与被强暴完全无动于衷,抱着午睡醒来观庭中公鸡踩母鸡的那种态度,这句短句就应该改为“得其所哉”之类的话。至于他要是认为女人是次等动物,活该受强暴,那么短句就应该改为“自作自受”。标语却并非如此。相反的,从这个“辱”字引申开来,我们可以说标语作者为被强暴的妇女不明文地保留了控诉权。因为受辱之后,自然有权利对那只过度乐观地估计了招引者心意的蝴蝶提出控诉,以便把他关起来。刑法第二二一条规定:强奸妇女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男女平等论的理智拥护者,我建议把该条款中的“妇女”两字删去。)   那么短句中“自取”两个字又表达了什么意思呢?我个人觉得,从字面看来,并不费解,只说明这“辱”是自己招引来的,以与“衣着含蓄”而受辱的情况有所区别。胡美丽先生的大文中也说得很明白,她露出肩和白皙无瑕的背,是为了“取悦”男人,无疑是一种招引。这辱,便是这种招引可能导致的后果之一。   行文至此,对这个标语的文字已作了一字不漏的检查。结论是:看不出它具有胡美丽先生所批判的心态。讨论至此,本可结束了。然而,胡美丽先生大文中还提到“天赋神权”的问题。这个问题虽不包含在标语之中,由于胡先生对此甚是着重,不妨在结束本文之前,略加讨论。   男人对女人的“攻击性”是不是天赋的呢?恐怕是的。男人和其他雄性动物一样,在这上头的确有点攻击性,而且也非得有那么一点不可,正如女人喜欢招引男人:事关种族的绵延与改善。这攻击性是自然律,却因为受到人为法律的限制和疏导,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金钱为万物标准的世界上,也许倾家荡产来追求是最高形式,但其最原始的形式并不因为人为法律的限制而完全湮灭。这就说明了为什么总有人首冒重典的危险,还是忍不住“攻击”异性了。(攻击者既要受罚,当然也就谈不上“神权”问题了。)我们这样说,自然把心身不健全的人排除在外。   人为律和自然律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总的说来,人为律是以自然律为基础,且为自然律服务的:乱伦不合优生原则,所以为绝大多数人类集体所严禁。但人为律只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为自然律服务,时空条件一旦消失,相关的人为律就慢慢被取消或者被取代。而时空条件演变到一定的情况,自然律就要冲破人为律汹涌而至。所以只准我招引,不准你越雷池一步,只能是某一些人的理想。 ·回应与挑战·花冢  胡美丽说台湾的电视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是狗屁逻辑,那些不懂女性有“美丽权利”的人,才应是自取其辱。《也谈招蜂引蝶》一文的作者却认为:女性穿着暴露,“自取其辱”是可能的结果之一,而且标语中使用了“辱”字,保留了女性控诉的权利。   对于《也》文作者的看法,我访问了几个女性,包括自由派的和保守派的,我所得到的答案是清一色的反对,她们认为该作者是大男人主义。我只好大笑。   在这里,我不想为胡美丽助阵,也不打算向《也》文作者叫阵,我只想用“不关心的智慧”出来搅和一下,以便提高我的知名度。   《也》文说:“绝大多数的植物都生有美丽而且暴露的生殖器官,也就是我们称之为‘花’的东西。美丽之,暴露之,其目的在招蜂引蝶,以达到其受精、结实、繁衍种族的目的。”这段话,从自然现象来说,是合乎植物学家的观察的。   从这样的自然现象出发,我进一步再举稍微复杂的一种情况。我家的大院子开了几株栀子花,花美而香气烈,于是把蝴蝶和虎头蜂都招来了。在几次混战的追逐中,虎头蜂把花瓣冲得稀烂,把蝴蝶刺死的刺死,刺伤的刺伤,地下狼藉一片,虎头蜂则呼啸而去。这件事在自然界只是生存竞争的现象,谈不上什么价值不价值的问题。因为,这件事在自然界本身,并没有什么可以叫做“上帝的意志”的东西去命令虎头蜂刺杀蝴蝶、侮辱栀子花。这一切只是自然变化而已。   但是,我现在把院子里发生的事,放在人文学的领域来看,自然现象就会引出人类的“价值”问题了。有人开始同情蝴蝶,认为虎头蜂太残忍霸道;有人开始同情栀子花,认为美丽善良而受到侵犯,太不公平;有人开始大骂虎头蜂,说他是流氓,准备要请消防队员来围剿教训他,以表示人间有“正义”存在。另外,还有些人会开始反省,“美丽”到底是应不应该呢?“美丽”害了自己,又害了蝴蝶,她是不是有罪?还有些人会倒过来想,这世上如果没有花的美丽,这世界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人们这样子想来想去,终于肯定:我们要抱住“美丽”,我们要伸张“正义”,我们要“用正义保护美丽”……就这样,人间的价值被创造出来了。人类所肯定的“美丽”、“正义”、“用正义保护美丽”就是人文价值,这些价值在自然现象是不存在的。   我们把“自然现象”和“人文价值”分开以后,台湾的标语把花和暴露女性的“招蜂引蝶”做一类比,这类比是否合适,就可以进一步处理了。   让我们抛开禁忌和神话,用知识论的客观立场来分析。把“花”和“暴露女性”放在自然现象来处理,可以得出一组结论,放在人文事物来处理,又会得出另一组不相同的结论。比如说,人文中的“花”,就不会是纯粹的“植物美丽的性器官”。“释迦拈花微笑”,我们不能说是“释迦拈着植物美丽的性器官微笑”。罗密欧送玫瑰花给朱丽叶,我们也不能说是“罗密欧送玫瑰美丽的性器官给朱丽叶”。这点我看佛洛伊德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现在台湾的标语既然把“花”和“暴露女性”类比,认为“招蜂引蝶”是“自取其辱”,那么这“花”就是人文中的花了。自然现象的花,无所谓辱不辱的问题,荣辱是人文现象,不是自然现象。   至此,我们追到问题的核心是:“穿着暴露”是美丽还是色情?暴露到什么程度是美丽?到什么程度是色情?美丽是权利,法律要保护,不可说是“自取其辱”。色情要取缔,不可说是“招蜂引蝶”便任其招引。   最后,我们必须认清:这里的“美丽”还是“色情”是一法律问题,不是艺术标准问题。“上空装”是美丽还是色情,请明白规定。色狼是不会去分别美丽和色情的。芭蕾舞装下了舞台,没有法律的保护,美丽立刻就变成色情了。   我们不要黛玉的“花冢”。   我们要的是法律保护“美丽的权利”。 ·回应与挑战·动心的自由  敬胡美丽:   拜读关于胡美丽说:台湾的电视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是狗屁逻辑,那些不懂女性有“美丽权利”的人,才应是自取其辱。此文后来引出了许多人不同的看法。   本人也想提出一点看法和各位谈谈:花草和动物的两性问题,比起人类要单纯多了。举例如下:“花”它尽可美丽之、展露之,但它们却也不会拒绝任何美的蜂或丑的蝶,请问美丽的女士,你们也能如此吗?至于飞禽走兽,它们的问题也很单纯,它们两性之间若非心甘情愿,任何一方要使强用暴,大概都很难得逞,顶多也只是被“戏弄”一番,但事后也绝无“面子问题”或“官司问题”。   但人类的两性问题,实际上,真是复杂多了。用刀、用枪、用药物,甚至一个人力量不足,还会招兵买马,结伙使强用诈(动物世界可没这些不幸吧!)事后执法机关即使将歹徒枪毙了事,但这对受害者能弥补任何什么吗?这是实际问题。(况且现今世界上大概只有阿拉伯等回教国家,有如此严的律法,但你可知他们的妇女外出是如何装扮的?)再说,就算女人有美丽之、展露之的权利吧!但你别忘了!你无法禁止歹徒、亡命之徒有“动心”的自由啊!这也是实际问题(识时务者为俊杰)。   最后本人认为,既然人类问题“实际上”异于禽兽、花草,那这“美丽”的处理方式也当异于禽兽、花草!甚且愚以为聪明的女子,你是否认为应以平凡或隐藏式的装扮,来让那些真正具有慧眼的男子找出你、追求你。不要连“意外人”都招惹了,你也不愿如此吧! ·回应与挑战·美丽的偏见  拜读胡美丽女士《美丽的权利》一文,胸口翻腾忿忿不平之气,初时勉强不以为意,哪知终日挥之不去,且在无法释怀之下竟还凝聚成怏怏不悦的情绪。原本尚期待某位男士能挺身仗义直斥,为天下男人洗雪胡女士莫名其妙赏给我们的奇耻大辱,数日沉寂却毫无回响,令我益发愤慨,蒙此奇冤实已至孰不可忍,不吐便憋死的地步。   试问:胡女士喜欢在炎炎夏日,撑把阳伞,披着一头乌黑秀发,露着光洁的臂膀,让绣花的裙裾在风中摇荡;在人群里姗姗走过,洋溢着快乐;在法治社会“惬意”地享受人生,并且觉得自己很美丽。那么,在怎样的情况下有人会瞪着她裸露的肩膀,“呸”一声,说她“下贱”?逼得妩媚动人的胡女士疾言厉色去声明——我有美丽的权利,若认为我“自取其辱”,就该让所有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   或许游荡街头的女太妹有可能会从嘴里迸出这么一句没气质的口头禅,但毕竟她们还处于好斗的年龄,讲究“看人不顺眼”,而送您这么一句。   当然,也或许一些姿色不如胡女士、加上心理不平衡的女性,刚好撞上您落落大方、摇曳生姿地从她们眼前走过,会这么发泄一声。不过,这多半都是女人善妒的天性使然,倒也无可厚非。   那么……除了以上两种人会略倾无礼攻击性地暗咒一声“下贱”外,我想,胡女士假使在早晨出门前,真会为了让男人喜欢她,特别对着镜子描上口红、梳理长发,要男人觉得她嘴唇丰满柔润、秀发光亮如云,刻意地遮掩萝卜似的双腿,只强调全身最美丽亭匀的肩膀,才步出家门,我——相——信,街头出现如此一位温柔娇美的可人儿,在人群堆里“端庄正色”地漫步,纵使无聊男子“怦然心动”,也该知道自惭形秽,退避三舍吧!就算少数男士忍不住多瞧一眼,绝对纯属远观而非近亵,毕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乃人之常情。况且某些男士可能正因为多欣赏您一眼,倒霉的话,身边女友还因此嘟起小嘴吃醋、跺脚生起气来,一笔帐以后终究算在我们男人身上,丝毫便宜不了,但当场千万个不可能马上有人就粗俗、冲动地“呸”一声,将“下贱”吐了出来,否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台北街头岂不人人大打群架?   爱美,是天经地义的好事。   胡小姐只要腿漂亮、肩美丽,尽管每天去穿迷你裙、露背装,但是乍见“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的标语,伸张“美丽的权利”的您,不需困惑,更拜托不要蓄意扭曲它,也听听我们对这个标语的解释:   “穿着暴露”指男女装扮夸张,强调突出身体某一部分,逾越社会规范,使他人产生恶心或性冲动。   “招蜂引蝶”指为某种目的,恣意搔首弄姿大作撩人状,有败坏良风善俗之虞者。   “自取其辱”是警惕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而惹祸上身的男女将由舆论公权来制裁,不必奢想社会同情的救济。   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胡女士要偏颇地硬把标语导入一个狭义象限——大男人主义的产物——来大肆攻击,完全沉溺于个人一厢情愿归纳出的那套逻辑: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今年夏天,你尽管大穿凉快露背洋装,希望您有本事让我多瞧您两眼,最好教我心儿跳脸儿红,这样或许我会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您;若我觉得难看,顶多不过摇摇头、撇撇嘴,心里头说“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所以,您可以放一百万、一千万个心,只要您真懂得遵守“自制”的义务,请尽情发挥您诱人的权利,没有人敢欺负您,或“呸”一声说您“下贱”,终究这是一个民主的社会。   假使您仍日日夜夜提心吊胆龌龊的男人侵犯您,心理医生或许可以给您些许的帮助。   果真有不幸发生,法律自然会伸张正义,将这可耻可弃的罪犯绳之以法,这与您暴不暴露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是强暴者犯了法,绝非您“自取其辱”。 ·回应与挑战·美丽更要安全  女人天生爱美,而且一辈子都在追求美,应是普遍的事实。现代的女人的确也愈来愈美,这其中原因除了服饰、发型、化妆品的日新月异、求精求美外,同时也是因为现代的女人能走入社会赚取自己可支配的财富,能把自己打扮得更美更俏。   然而,另一方面,女人们的“阴影”——最具破坏力的“性骚扰”——强暴案件却也在与日俱增之中。而强暴犯最爱攻击的对象就是——美丽的女人,愈漂亮受到攻击的机会则愈大。因此,现代的女人在追求漂亮、展示美丽时,更迫切需要追求安全!百货店的服饰、博物馆的古董尚且需要有人看护它们的“安全”,何况是青春漂亮的美丽小姐呢?   以此而观,胡美丽女士在人间副刊所刊登的《美丽的权利》就非常值得商榷了,特不避浅陋“交换意见”如下:   一、裸露(如胡文中的“露背又裸肩”)对于身材不错的女人当然是美,但却非美的唯一标准。或许有人更欣赏胡女士在冬天“穿棉袄”的样子也说不定。(如许多人即认为神秘之美乃更是无穷无尽的。)   但若从“安全”的观点来看,裸露愈多则愈易成为“性骚扰”的目标。最严重的正如同胡女士所“推敲”的:“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   侵犯者当然没有这种权利,但可悲的是,这却也是因果关系的一种,故如此裸露诚不值得“鼓励”,而须适时适地加以抑制。正如同钱财最好不要露白,免得招来无妄之灾。抢钱者当然没有这种权利,但不幸地,这亦是一种因果。又如同“裸奔者”或许认为这也是美,是他“美丽的权利”,但他就可恣意地在大庭广众中裸奔吗?   虽然愈成熟、愈有社会经验的女人纵使裸露亦较能保护自己,但年轻无知的少女、女学生等则最不会保护自己,最易受“色狼”的侵犯。则裸露之为“美丽的权利”诚最不值得“发挥”。   二、胡女士在该文中提到:“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摘。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果园若无人看护,恐怕偷的人不少,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至于偷窃者应犯何罪自有法律裁判,但美丽的少女最好不要以苹果自喻,女人被强暴后在生理与心理所遭受的漫长巨创真是无以言喻的。既然要强调“有诱惑你的权利”,就不能免于承担诱惑人的一些“后果”,这其间怎会没有丝毫关系?何必玩这样的“火”?   三、胡文的结语为“你若不懂,你会自取其辱。”胡女士这篇“美丽的意见”,笔者相信一般有理性的男士都会听懂的。但可恨的是强暴犯者(特别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色狼)绝不会懂,他们的共同特征是轻视女人、痛恨女人、不尊敬女人,甚而摧残女人!你要他们在被诱惑后有“自制的义务”,那必定是“对牛弹琴”、“缘木求鱼”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却说我有爱入虎山的权利,而老虎有自制的义务,宁有是理?   四、权利都是有限度的,如同自由也是有限度的。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但绝非天性就可随意展示自己爱美的方式。   无限则是任性,任性绝非美丽。   强暴案件的逐年增加可说是社会风气愈来愈坏的指标之一,它几乎使每一个女人(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或年少的女孩)皆活在此“阴影”之中、据统计,“害怕被强暴”成了女人最担忧的事情之一。   可怕的色狼甚至把魔掌伸向了无知的女童,因她们天真无邪,不识人心险恶,在毫无戒心的情况下,作案歹徒只要稍加威迫利诱,就很容易得逞。笔者的朋友曾摇头叹息说道:“不敢生女孩。”真是其言可悲。   色狼的出现乃是少部分人的“品质”问题(恐无能绝灭),无关乎“自取其辱”,无关乎“美丽的权利”。   美丽的女人,人人喜欢。但笔者愿在此诚挚地呼吁,现代的女人在追求美丽的同时,绝对不要忘了更要保护自己的“美丽”,保护自己的“安全”! ·回应与挑战·管他什么仁义道德  亲爱的胡女士:   胡女士(因你不喜他人称你“小姐”,而经几十年苦读,必也徐娘半老矣),我要致上最真诚的感谢,由于你连续发表之高论,使在下茅塞顿开,可由数点而言:   一、胡女士认为女士身着少衣为美,而男人心生喜好心为下贱。令在下想到男士似乎穿得也太多了,日后当力求简俭衣物,方得表现男士之美,当然女士必不会因此而生下贱心的(这点我可以肯定吧?)难怪亚当、夏娃会被逐出伊甸园,他们太不上道了,不知裸裎相见之最高境界,宜乎下凡受苦,此一悟也。   二、又胡女士口口声声认为女性付出太多,但是男士似乎都不关痛痒。这点令我想起我每日清早出门晚上回家,劳碌赚钱给家中用,所为何来?我太大是否与胡女士一样,或是和我一样看着我们小孩成长而感到安慰呢?以后我要考虑一下所做,是否该喘口气,免得累坏自己身体,多划不来。二悟也。   三、胡女士认为,中国乃至世界之女性皆受大男人主义之薰陶而失其自立之能力,故弄破手还会哭。胡女士之高见真不同凡响,以后我教导吾女凡事必不可流泪,且最好具备会煮饭、上班做事之各种能力,且最好不要结婚,以免受罪。且日后之社会讲求“人”“人”平等,男女皆然。女人不喜欢做,男人又何必做,男人不喜做,女人也不必做,到时凡事皆不相互帮助,此时年少不学些才艺,日后怎能活下去?所幸我不必见到这种日子来临,否则一把老骨头,怎耐几番折磨?三悟也。   四、胡女士又令我想到社会道德规范之无聊,人家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人管得着吗?老子喜欢与十岁之小女孩结婚,老娘喜欢与十岁小子结合,关他人什么事。早知如此我就不那么早结婚,该速找个富婆才对,不过现在还不晚,毕竟高兴离婚就离,关他人何事?四悟也。   拜读胡女士之文得四大悟,又可了却人生两大负担(家庭与事业),以后无事一身轻,自己赚钱自己花。管他仁义道德,管他人生目标,兴之所至,随意而为,不亦快哉,不亦快哉。 ·回应与挑战·十九岁的迷惑  “亲爱”的美丽博士:   之所以用这个称谓,主要是先表明自己的态度:我勇于承认我对异性的爱慕。我将会喜欢在夏天艳阳下、小花阳伞下顶着一头秀逸的发、穿着露背露肩装的漂亮小姐,我会用我最可爱的笑容来传达我的欣赏,虽然我只是十九岁的高三生,虽然我没有家产可以倾荡。   如果有一天,我的资格足以劝使别人信服我的观点,我的写作得到必须的尊重时,我会以“人”的立场为“女同胞”们发言:结婚绝对不能作为辞退职员、助教的藉口!或许我还会把幕后那位把人当茅厕纸的主管揪出来,用我的笔权充手术刀,矫正他邪恶的“潜意识”,让他终于敢面对自己。   这样,你该知道我尚是个可以教导的孩子了吧?   但是,有些事却依然令“后望无穷”的我感到难以言喻的困惑,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打从七岁带着棒棒糖上小学一年级,任老师摆布去唱游、学a、i、u、e、o开始,到今日能共鸣你的作品,愿意天真地对迷惑的环境伸出稚嫩的触角,这期间,我始终尊敬我的师长,始终扮演着“好学生”的角色:留着难看的小平头,穿着军阀似的卡其制服、黑皮鞋、黑袜子,即使情绪坏透也不愿破坏全勤的纪录。(这种学生的“乖巧”值不值得你为他鼓掌?谢谢!)   但是,你可知我是多么虚伪?   当我不巧没躲过一些所谓大牌老师(也就是在外开补习班的老师,又称“留一手”),尽管我心中早已千遍万遍骂他“误人子弟”,还是得举手敬个礼,看着他那被名利财富泡僵了的笑脸。遇上生性冷漠的先生,眼睛永远不向我看来,于是我得在对空敬礼的困窘或是不尊师重道的帽子之间,选择前者,再花上半个钟头去平衡我受伤的情绪。否则,就得汗湿地在操场上,忍受“少数同学很没有礼貌……”以及许许多多令人昏厥的台词,和在七月酷热下的焦烤。   请问,到底是谁没教养?虚伪的我还是令人难堪的老师?   寒假里,我恣意培养我头上的茂草,每天抓着镜子瞧着瞧着好不容易有了那么一点长度,花二百多元买了一瓶“美吾发”,天天供给它养分,给它沐浴。配上一条飘逸的白围巾,我觉得自己潇洒极了,头发健康、清洁、野性且兼具保暖作用。不幸,我的潇洒硬被规定要随着寒假断送。   “注册时要彻底检查、严格要求服装仪容!”教官一点也不吝惜地在升旗台上宣布。   什么理由他们有权要我放弃美丽?要我穿着难看的黑。袜子,像呆鸟一样跟在人家后面走?   老实说,我是费过一番功夫的,所以走起路来脚尖正向,脚掌内缘也成一直线,再加上我均匀相称的肌肉,足够我自我陶醉的了。只是限于姿势的讲求及偶尔特别强烈的落寞,我喜欢“掉队”,远远地离开队伍,找一个陌生的小径,悠闲地吹着口哨,或者和瞪着大眼睛的“未来主人翁”们扮鬼脸,不管他们是搔着脑袋瓜子或是露出亲和的微笑,我觉得快乐、逍遥。   风轻吻脸庞的日子,我喜欢约个知心好友,翘个课,带点“乖乖”、饮料,上山去赏花,可以尽情地唱:“莫负大好春光。”我觉得我更年轻、更飞扬拔高、更不枉少年。   可是,训导主任板起脸来:“正路不走,专捡旁门左道,小过二个;旷课七节,操行扣七分……”   天啊!德育是什么?操行是什么?   在公车上我会主动让座给比我更需要座位的人;只因呛人的烟气会引起肺病,我拼命挣扎着打开窗户,让全车敢怒不敢言的旅客得到车外清新的空气;我尽一己之所能,喋喋不休地告诉朋友:“要爱人呀!”“要珍视爱呀!”只为了给社会保留一块温暖的角落,将来或许有一天那块角落会受到妥善的开发照顾。然而为了不听教官的话,为了想活得更精彩,我德育要不及格了,我要被退学了,被烙下“品性恶劣”丑恶的印记。更恐怖的,这枚印记永不褪色,也没得上诉,我要背着它去求职、求生存、活一辈子!   这叫没有靠山的我,怎能不战战兢兢去扮演个听话的乖孩子?   我不是为了博得你的同情。今年七月我就要考大学去了,奔向另一个更自由的天空,这一切的矛盾和苦难都会远远地抛开,只要五月间,课一停……   我只是不明白,我除了“学生”之外还算不算个“人”?   如果你不反对我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操有个性的人,那么你也应该承认我拥有“美丽的权利”,可以要求“被当个‘人’来看待”,可是,渺小的我们拿什么去要求?我们没有锋利的笔,没有周密的逻辑,我们有苦水满袋,可是我们没地方吐!   如果我花了三个多小时写成的这封信,多少让你感受到教育的偏差、不健全的人格教育,希望你看在我们如此支持你的论点的份上,执起你那支更有力、更有分析、见地的笔,给我们一点精神支援吧!感激不尽!祝   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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