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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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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类别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外商投资项目)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规范政府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部门规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11号令)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4〕1号)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三)应由市、县(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的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重大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可要求其申请报告由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市场调节价
0.02-1元/平方米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部门规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6号令)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第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项目概预算。
【规范性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1〕1号)第六条:达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达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和服务范围的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节能登记表,由项目单位自行填写。
市场调节价
0.02-1元/平方米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市级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部门规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部门规章】《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12号令)第八条:拟申请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经信规〔2014〕2号)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市场调节价
0.02-1元/平方米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净资产审计报告和燃放作业设备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评估报告
焰火燃放资格(资质)证明、燃放许可证核发
【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部门标准】《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8—特别规定:5.2.1甲级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a)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燃放作业设备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50万元;5.2.2乙级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a)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燃放作业设备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万元;5.2.3丙级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a)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其中燃放作业设备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25万元。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和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
爆破作业许可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安全评估费
市场调节价
3-5万元/份
申请人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进行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房屋安全鉴定(除交付三年内的新建房屋之外)
特种行业许可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公安厅关于特种行业行政许可中房屋安全条件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公厅﹝2013﹞88号):公安机关实施特种行业行政许可时,凡房屋结构发生改变,可能形成危房的,应由申请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材料。实际操作中,应根据以下情形分类处理:一是对规划用于从事旅馆等经营、建成后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件的新建房屋,无需再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材料。二是对可能形成危房的,应当要求申请人依照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向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结构安全审定技术服务费
常价房﹝2009﹞14号
砖木结构6元/平方米,砖混结构7元/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8元/平方米,其余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方案。
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苏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消防设计文件编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部门规章】《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119号)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一)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
勘察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收取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消防设施检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部门规章】《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119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消防设施检测费
苏价费〔号
按苏政发〔号,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20%,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电气防火技术检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部门规章】《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119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消防设施检测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部门规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出具验资报告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部门规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市级社会团体、跨辖市(区)社会团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1号)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验资报告。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四)身体健康。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试行办法》的通知(苏司规〔2001〕9号)第七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八)申请人住所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格检查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苏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住所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学校资产证明(原称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资产评估费
苏价服﹝号
有形资产元/次。无形资产元/次,评估价格1亿元以上加万分之一,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出具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8号令)第四十九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四)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出具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
【部门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节地评价报告编制(特殊项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部门规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第十八条:国家和地方尚未出台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的建设项目,或者因安全生产、特殊工艺、地形地貌等原因,确实需要超标准建设的项目,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用地评价,并将其作为建设用地供应的依据。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试行)》的通知(苏国土资发〔号):二、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需开展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和江苏省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或国家和江苏省已颁布土地使用标准,但尚未涵盖具体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简称“无标准项目”);因特殊要求突破土地使用标准建设项目(简称“突破标准项目”);用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超过100公顷、块状工程超过30公顷)的建设项目。对需开展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在用地预审前及时告知用地单位开展节地评价,并组织节地评价专家论证。节地评价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共同组成节地评价成果,作为用地预审时建设用地规模确定的依据。
节地评价报告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第七条: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苏国土资规发〔2013〕1号)第七条: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在申请用地预审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选址占地情况(用地位置、总规模和类型)要求对地块类型进行描述。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财综〔2001〕94号、国测财字〔2002〕3号、常价房﹝号、苏价服﹝2014﹞49号
按照0.45元/平方米收费,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国有荒山、荒地开发审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部门规章】《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第九条: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审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部门规章】《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第九条: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临时用地审批
【部门规章】《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第九条: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审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备案申请文件中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投资主管部门不得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苏国土资发〔号)附件三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临时用地审批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备案申请文件中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投资主管部门不得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备案申请文件中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投资主管部门不得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审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备案申请文件中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投资主管部门不得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第七条: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临时用地审批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令第19号)第六条: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采矿权审批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十条:下列损毁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一)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二)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三)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
【部门规章】《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六条: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采矿权审批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采矿权审批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采矿权审批
【部门规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十二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
采矿权审批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闭坑地质报告编制
采矿权审批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三十三条:矿山企业关闭矿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开采活动结束的前一年,向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提出关闭矿山申请,并提交闭坑地质报告。
【规范性文件】《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8号):六、矿山停采、闭坑,应由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闭坑(停采)地质报告,对矿井地质及资源利用情况进行总结,履行闭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程序,进行资源储量注销或残留资源储量登记。对残留矿产资源进行再开发利用的,应根据已评审备案的闭坑(停采)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评价或者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资源/储量类别,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重新进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采矿权申请。
闭坑地质报告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燃气工程项目审批
【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燃气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并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评价收费
常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施工图设计审查
建筑施工许可核准(省管项目以外)
【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苏价服〔2004〕26号、常价房〔2004〕43号、苏价服〔2009〕54号、常价房〔2009〕29号、苏价费〔号、苏价服〔号、苏价服〔2014〕49号、苏价服〔2015〕20号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1.1-1.2元/㎡;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工程预算金额的0.9‰-0.5‰;收费总额不超过12万元的按实计收,超过12万元的,其超出1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收取,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低收费额不低于1500元。其他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查,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委托省外机构的,还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建筑施工许可核准(省管项目以外)
【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财务报告审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含暂定三级、暂定四级)
【部门规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77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订)第二十一条:(资质等级申请)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五)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安全评价(危险货物作业场所)
建设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七条: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检验检疫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其与人口密集区和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部门规章】《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前,应当对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收费
常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部门规章】《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编制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在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中进行审查。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在竣工验收前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项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部门规章】《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港口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前,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论证,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部门规章】《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港口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前,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四)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收费
常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
涉路施工许可(国省干线)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涉路工程安全评价技术管理办法》(苏交公路政〔号)第六条:公路涉路工程安全技术评价,采用专业机构评价与专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机构应当在设区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有公路专业工程设计或咨询等级资质。其中,涉及公路桥梁结构的评价应当具有甲级资质。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市政府审批或核准的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部门规章】《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2号)第七条: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六)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计。
竣工决算报告和竣工决算审计费
苏价服﹝号
按照节约额的5%-7%或者预决算工程总额的0.1-0.3%两者选一计费,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五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评价收费
常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审批
【江苏省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32/T0)第4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4.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安监部门备案,作为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安全技术评估
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号)第十二条: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的条件:(三)海上拖带已经拖航检验,在内河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已通过相应的安全技术评估。
安全技术评估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通航安全评估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5号)第十五条:水上水下活动在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规范性文件】《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海通航﹝号)第五条:水上水下工程的业主或建设单位应于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之前、举办水上大型体育赛事等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筹划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告》。
安全评价收费
常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内河船员(含客船与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船员)职务适任许可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四)最近1年内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体格检查证明费
苏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航道影响评价
建设与通航有关的临河、跨河、过河、拦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许可
【部委标准】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编制规定(JTS110-9-2012)第1部分总则:1.0.3跨越内河W级及以上航道或通航3000吨级及以上海轮航道的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应具备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上、水运行业(航道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他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应具备水运工程咨询乙级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航道影响评价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省政府规章】《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0号)第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的活动,必须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经有资质的单位论证的下列有关论证资料:(一)对河道行水及河势影响的分析;(二)对水质影响的分析;(三)对堤防、河岸和沿线建筑物影响的分析;(四)其他有关资料。
河势评估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许可
【部门规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第七条:设置入河排污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部门规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日以水利部令第24号修订)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验资报告或审计报表出具
市权内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含农作物、林木
【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第十七条: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二)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性质、资本构成等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验资(审计)费
苏价服﹝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资或审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除外)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核发
【部门规章】《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2号)第四条: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核发
【部门规章】《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日农业部发布,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第八条:申请考试发证的船员,经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审核,填写“渔业船舶员考试发证申请表”,以及考试发证机关指定医院一年以内的体格检查证明,报送考试发证机关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内河渔船船员职务证书。
体格检查证明费
苏价费﹝号
验资报告出具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部门规章】《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3号令)第六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卫生监测费
苏价费﹝号、苏价费﹝号、苏价费﹝号、苏价费﹝号、苏价费﹝号
根据检测项目和数量收费,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建设项目卫生审核、竣工达标验收
【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评估费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1台次放射诊疗设备价格一般不高于1万元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
建设项目卫生审核、竣工达标验收
【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1台次放射诊疗设备价格一般不高于1.4万元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
【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验资报告(资产评估)费
苏价服﹝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医师执业许可
【部门规章】《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部门规章】《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第十条:申请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必须提交下列文件:(四)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体格检查证明费
苏价费﹝号
验资证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法人设立登记)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验资证明。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根据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88年第1号公布,2014年底64号最后)第三十二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按《条例》第十五条(一)至(七)项规定提交文件、证件。企业章程应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资金信用证明是财政部门证明全民所有制企业资金数额的文件。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评估作价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
【部门规章】《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47号)第十五条: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国境内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公证(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
【部门规章】《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47号)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等登记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苏价费﹝号、苏政发﹝号、苏价费﹝号、苏价服〔2014〕49号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根据标的额大小,按0.3%至0.01%累进制收取,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特种设备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最后修订)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费
苏价费〔号、苏价费函〔号、苏财综〔1996〕39号、苏财综〔2008〕71号、苏财综〔号、发改价格〔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环境影响咨询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承担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环境监测服务费
苏价费﹝号、苏政发﹝号、苏价费﹝号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太湖流域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工程,推行环境工程监理制度。鼓励、引导建设单位委托环境工程监理单位对其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理。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是:(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规范性文件】《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份的函的通知》(苏环办﹝号)附件《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方案》:9.环境监理总报告报备。建设单位应将环境监理总报告报送原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审核备案。环境监理总报告是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必要手续。
环境监理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理,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地形图测绘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
【部委标准】《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城市规划使用的地形图,必须及时由测绘单位对已改变了的地形要素进行修测、补测、清绘后方可使用。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号、常价房﹝号、苏价服﹝2014﹞49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测绘,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编制(划拨土地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勘察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收取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建筑类、市政类、广告类)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勘察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收取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图编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建筑类、市政类、广告类)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勘察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收取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建筑类、市政类、广告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二)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三)经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测绘的竣工图等资料。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国测财字〔2002〕3号、常价房﹝号、苏价服﹝2014﹞49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测量,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护方案编制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审批
【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五条: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保护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制订保护方案,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部门规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0号)第九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保护方案编制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验资证明出具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含暂定级)审批
【部门规章】《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发布,建设部令第164号最后修正)第六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三)验资证明。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改造设计方案编制(正式改造、加固设计图纸)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核准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凡涉及工程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加层、装饰装修、改变使用功能等改造活动,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加层、拆改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勘察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房屋改造结构审定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核准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要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和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审定意见,并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房屋结构安全审定技术服务费
常价房﹝2009﹞14号
砖木结构6元/平方米,砖混结构7元/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8元/平方米,其余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审定,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由省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第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勘察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钢结构图出具
设置户外广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
【部门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7施工及验收:7.1一般规定:7.1.1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具备建筑、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的企业,按设计图及标准要求进行施工。7.1.2户外广告设施基础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7.1.3户外广告钢结构的施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并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钢结构图,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出具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部门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八条: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勘察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图纸,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部门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八条: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安全评价收费
常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市权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经营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八条: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
市权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
市权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经营许可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收费
常价费﹝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安全设施设计
市权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安全设施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验资证明出具
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部门规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三)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
验资报告费
苏价服﹝号
元/次,具体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改造方案及图纸出具(原件,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包括改造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人防工程及设施拆除、改造、报废、影响人防工程安全的施工作业和平时使用审批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承担人民防空工程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与该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六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
【规范性文件】《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16条:人民防空工程进行改造时,不得降低防护能力和影响其防空效能,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为了平时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必须报经市人防部门批准,并按人防工程设计的图纸在保证战时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人防工程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40-50元/㎡(按照人防面积)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方案和图纸,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建设方案设计图、文资料出具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承担人民防空工程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与该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六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
【规范性文件】《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进行改造时,不得降低防护能力和影响其防空效能,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设计,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为了平时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必须报经市人防部门批准,并按人防工程设计的图纸在保证战时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人防工程设计费
市场调节价
40-50元/㎡(按照人防面积)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方案,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房屋大修鉴定报告出具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公积金委〔2009〕1号):(六)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所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经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许可文件(批准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尚未办理许可文件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需要大修的鉴定报告。
房屋结构安全审定技术服务费
常价房﹝2009﹞14号
砖木结构6元/平方米,砖混结构7元/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8元/平方米,其余详见文件。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手房估价报告出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
【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公积金委〔2009〕1号):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证明、江苏省常州市销售不动产通用发票、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但贷款申请金额在契税完税价格的60%(含)以下时,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可不提供抵押物估价报告。
房产评估费
市场调节价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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