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甩了你的初恋再次回来找你。你初恋该怎么做...

早安昨日/薄雪草之恋全文阅读 - 书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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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昨日/薄雪草之恋
作者:米小加 &上传: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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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昨日》作者:米小加
  十年来,艾简一直沉迷于对苏简的思念中。十年后,为了消磨掉自己无望的执着,艾简开始了长达100天的旅程。可就在第99天的时候,她却在丽江古城的灯火阑珊处,捕捉到了他蓝色的眼眸。多年的思念化作最疯狂的爱恋,艾简如飞蛾扑火一般,陷入了与这个自称为简逸凡的男子的纠缠,失忆也罢、冷酷也好,他就是她心中唯一的苏简。
  待到艾简认识到眼前深情的男子并不是苏简时,她才发现,她已经爱上了他……
  《巴黎没有摩天轮》—《你好,陌生人》—《早安,昨日》
  乐活时代最纯真浪漫的旅情书
  旅行,给爱新鲜空气,放爱一条生路
  最动人的爱情,并不是初恋。
  而是千回百转后,我终于在最成熟的年华,遇见了最美好的你。
  米小加,一个热爱旅行的奇怪家伙,某天偶然踏入一条由文字构筑的魔法公路,视线所及充溢爱与美、真与善。沉迷不已竟难以自拔,遂决定深入前行,顺手记录沿途所见那些人、那些事。欢迎有缘人,与我同行。
楔子 如果没有相遇
Chapter1 海拔6600,仰望幸福的高度
Chapter2 海拔3280,邂逅命定的爱情
Chapter3 海拔3390,谁是你的香格里拉
Chapter4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
Chapter5 海拔0520,这朵薄雪草,送给你
Chapter6 海拔2688,你的掌心包裹我的指尖
Chapter7 海拔1720,能不能请你爱上我?
Chapter8 海拔0470,停留在过去的人生
Chapter9 海拔1800,雪山下的地久天长
Chapter10 海拔2416,我的世界天旋地转
Chapter11 北纬23°,赤道以北,地平线以南
Chapter12 北纬23°,纵使相逢应不识
Chapter13 北纬23°,笨蛋小简,苏简回来了
Chapter14 北纬39°,这么近,那么远
Chapter15 东经113°,请允许我,将时光倒流
Chapter16 东经113°,如果一切回归原点
Chapter17 东经113°,等待,不过是我一个人的事
Chapter18 东经113°,爱与不爱,从来就不是选择题
Chapter19 东经111°,知道吗,我把灵魂弄丢了
尾声 太阳照常升起
  楔子 如果没有相遇
  最动人的爱情,是千回百转后,我终于在最成熟的年华,遇见了最美好的你。
  早安,昨日;再见,曾经的爱。 ――题记
  我蓦然回头,四目相交之际,身体竟猛然一颤!
  刹那间,这个世界停止了运转,时间就这样静止,身旁所有的喧嚣人影全成了布景。我的血液在沸腾,心跳在加速。弱小的身体仿佛藏着千军万马,此刻正不受控制地向前奔涌。
  在地球的正中心,我们就这么遇见了彼此。如此突然,如此意外,以至不知该说些什么。于是,只能安静地遥望。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莫名的复杂情绪沾湿了我的眼,颤抖的嘴唇竟挤不出一个字。他回望我的眸光是这般平静,就像看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以至于让我,感到了小小的失望。
  几秒钟后。他移开视线,面无表情地绕过我,走进了那间半敞的咖啡屋中。
  “GinTonic,please.”纯正流利的英式英语从屋内传出,那是他的声音,低沉悦耳。一个我想象过无数次、听起来却依旧陌生的声音。
  源自心底的呼唤不断地膨胀、扩大,似要将我的灵魂吞没。
  是他吗,是他吗,真的……是他吗?
  是他,是他,一定是他。一定。一定。
  疑惑,肯定。疑惑,肯定!
  我的手不由自主挣开了小雨的束缚,整个人无法自控地往室内走。
  “艾简,你去哪儿呢?”
  咚――砰――啪啦――
  大概是步伐太过凌乱,脚下的椅子纷纷被撞倒,在小小的咖啡馆引起了一阵骚乱。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待我再度清醒,却发现自己的头正靠在他的背部,手臂正绕过后背紧紧搂着他的胸口。
  砰、砰、砰。
  我听见了他的心跳声,坚强有力的心跳声。温暖触觉沿着他的后背漫延至心房,那一瞬间,我竟然感动得想哭。
  可是。
  手指被人一根一根掰开,胸口处的温暖消失了,我被迫抬头望向他。
  他亦在看我。
  如海水般湛蓝的眸子,冷冰冰地、鄙夷而厌恶地盯着我。
  鄙夷?厌恶?
  我蓦然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荒谬举动后,我羞愧得无以自拔,恨不得马上找个地洞钻进去,永远不要出来。
  所有人的视线齐齐扫向我们的方向。
  惊讶,疑惑,好奇,不解。
  原本喧嚣的咖啡馆内,此时竟没有一个人说话。
  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愣愣地望着我。
  气氛,安静得近乎诡异。
  他掰开我的手,冷冷地盯着我。
  冰凉、毫无温度、陌生的眼神。
  我以为,他会对我说些什么。
  我以为,他至少应该说些什么。哪怕是好奇,哪怕是责备。
  可是,他只是冷冰冰地望着我。在度过了让我内心发怵的一分钟后,他又回过头,继续喝着手中的鸡尾酒。
  仿佛刚才那一幕不曾发生,仿佛我这个人不曾存在,又仿佛,他对这种情景早就习以为常。
  他悠闲惬意地品尝鸡尾酒。我被晾在他的身后,有些不知所措。
  应该说些什么?应该干些什么?应该怎么做,才能结束这种尴尬?
  那夜香格里拉的月光,将时间雕刻成永远。
  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趴在26层摩天楼内的落地玻璃窗前,遥望窗外璀璨华丽的城市灯火。闪电伴随着阵阵惊雷从漆黑天幕滑落,凄厉夜色中,玻璃透过闪电反射出一个女子苍白流泪的脸。莫名的寒意侵袭全身,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思维奇迹般陷入了麻痹状态。泪水不停地往下掉,头脑却空白得茫然。
  如果那一天,我没有遇见他,没有走向他。我的人生,是否会不一样?
  海拔6600,仰望幸福的高度(1)
  凌晨5:20,我独坐在东经98°一个与世隔绝小村落的苍老树桩上,透过爬满皱纹的木阁子仰望窗外灰蒙蒙的天空。茫茫黑暗尚未退却,阵阵冷风从耳畔怪叫着呼啸而过,将高原雪山特有的潮湿阴冷洒在身上。单薄的维尼熊棉布睡衣紧紧贴肌肤,贪婪地摄取体内仅存的一丝温度。
  梅里雪山依旧在蒙昧中沉睡,阴森骇人的温度里漫延着令人悲伤的苍凉。我在这片看不到希望的黑暗中坐了整整一夜,凛冽寒风伴随着雪山的凄凉哀怨不断袭来,木阁子窗户吱呀吱呀作响,仿若一位苍老妇人正缓缓讲述遥远时空中凄美忧伤的爱情。身体已被冻僵,嗜骨的冷风穿越破损的玻璃窗爬进血液,咔擦、咔擦,我听见了自己的骨头因冰冻而碎裂的声音。一声又一声,缓慢而安静。
  可是,我没有挪动一丝一毫,眼睛紧盯着远方,仰望星空。
  我在等待日出。
  砰砰、砰砰,茫茫黑暗里我听见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坚强有力的心跳声,苍白无血色的唇角扬起一抹浅笑:原来,我还活着。因为活着,所以要等待日出。
  有那么一瞬间,我却迷茫起来:我为什么还活着?
  我知道,我正在一个风景堪称世外桃源的名曰“雨崩”的偏僻小村落,坐在一个名叫“徒步者之家”客栈的207号房靠窗的古老树桩上,默默地等候天明。
  可是,我为何会在这里?又为何要等待日出?
  漂泊在路上三个月又九天,两千三百七十六小时,十四万二千五百六十分钟,八百五十五万三千六百秒。在这八百五十五万三千六百秒的时光里,我无时无刻不在寻找人生的方向。银行卡上的数字越来越少,旅途渐渐接近尾声,我却依旧在这条充斥着迷茫无助的灰蒙蒙的人生道路上,绝望无措地挣扎着。我在与混沌压抑的命运抗争,在寻找希望之光,所以踏上了旅途,所以每一天,都在等待日出。日出,能给人带来希望。
  九十九天前,我背着60L的橘红色Northface登山包,站在G城机场大厅干净明亮的落地窗旁,微笑着向送别的人挥手告别。何竹跑过来搂住我的肩:“小艾,平安回来。”温暖阳光透过无色玻璃洒在她的白皙面庞,眼角处的那滴晶莹水珠散射五彩光芒。轻拭去她的泪珠,微笑:“保重。”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向检票窗口。检票,登机,飞机滑行,升天,漫长未知的旅途启程……
  九十九天前,何竹,是唯一来机场给我送行的人。
  出发前我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受保人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我想,万一我在旅途中意外死去,也算是给贫苦山区的孩子们做了一件好事。这么做,并非因为思想境界有多崇高,而是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
  幸运或者不幸,我依旧活着。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着。
  从青藏高原到内蒙古草原,从华北平原到华中丘陵,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胡扬树到青海湖可可西里的藏羚羊,从丝绸之路的飞天壁画到茶马古道的无名小镇。这九十九天,我依靠大学四年兼职所得以及工作三年省吃俭用积累下的所有存款,走过了超越九千公里的征程。
  一直漂泊在路上,一个人流浪,努力地寻找人生的希望。即使前路漫漫,即使头顶的天空灰暗得令人绝望,依旧不愿放弃追逐幸福的脚步。然而,我却迷失在路途上。
  流浪九十九天,遇见了人生中最美丽的风景,认识了一些原本一辈子也不可能相识的朋友。可是,却仍旧没能找到遗失十年之久的幸福魔法盒。纵使拼尽全力去追逐,却还是这般不快乐。为什么会这样?
  突然之间,窒息绝望的感觉刺激着我的每一根神经。
  九十九天前,银行存折上有45,000元人民币,那是我的所有积蓄;九十九天后,淡红色印刷纸上的数字少了一个4。
  花光了一切,依旧未能寻到前进的方向。
  我很绝望。
  存折上那行单薄的五千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现在的困境:我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漂泊。失业了,存折上的数字只少不增。为了活下去,我必须回到G城,像所有在大城市拼命挣扎的小蚂蚁一样,勤劳地、一丝不苟地努力工作,为了不被克扣每月那微薄宝贵的一百元绩效工资,每天天微亮就起床,在充斥着汗臭闷骚味的公共汽车内,在人群中汗流浃背的间隙里,仰望朝霞冲破天际时的那一缕曙光。
  在钢铁般冰冷的高楼林立的城市中,我渺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城市不会因为我而改变运转,我却需要依赖城市才能生存。我们这些刚从大学出来的蚁族,被社会称为“小白领”。一个“小”字,隔开了一道与白领无法跨越的鸿沟。
  我们与那些光芒四射的金领、白领们,穿着同样得体的服装,进出同一间高级写字楼,拿着天壤之别的薪水,干着一份不算重要却琐碎得可以让人抓狂的工作。既不算知识分子,又不算文盲。在朝九晚五的幌子下,无规律的加班生活无情地吞噬着原本就少得可怜的私人时间。然后在每个月的工资日,准时去银行查帐取款,盯着机器里那行不高不低的数字,怀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侥幸心理,贪婪地吸取空气中的欢乐与希望。
  然而,我的人生没有希望。
  海拔6600,仰望幸福的高度(2)
  我是一个孤儿。
  曾经我拥有过世界上最美好最温暖的家庭。美梦醒后,我依旧孤单一人。
  6岁到16岁,一个天使般的男孩带给我无尽的希望与快乐,又悄然消失在世界尽头。16岁到26岁,我花了十年的时间,等待那个曾答应要携手陪我看世界的人,回来实现他的诺言。
  从童年到少年,他陪我度过了人生最纯净的十年光华;从少女到青年,我将女孩最宝贵的十年青春献给了等待,绝望不安中蕴含苦涩希望的等待,等待有朝一日能与他重逢。可是,那个在我的前半生烙下了刻骨痕迹的男孩,终究是消失了,无情地消失在茫茫人海。
  时光流转。
  那年弯月溪畔,穿着月牙白布衣的少年,扬手指向天边即将破茧而出的朝阳,傻傻地冲我笑:早安,小简。
  阳光透过云朵慵懒地爬上肩头,他站在缓缓爬升的太阳底下微笑,汗珠沿着短碎的黑发往下掉,五彩朝霞铺满身后的天空。
  凌晨6:20,我独坐在东经98°一个与世隔绝小村落的苍老树桩上,透过爬满皱纹的木阁子仰望窗外依旧灰蒙蒙的天空。日出没有到来。苍凉的天幕下弥漫着令人心伤的孤独。
  我很难过,却没有流泪。我的泪水,早在日复一日的麻木等待中被风干了。
  我很矛盾。寻找不到生存的激情,也无法拥有死亡的勇气。只能盲目地苛活。
  我很迷茫。既找不到努力活下去的动力,也没有不努力活下去的理由。日复一日,毫无目的地苟延残喘。
  我很绝望。人生的希望,究竟在哪里?
  凌晨7:20,我独坐在东经98°一个与世隔绝小村落的苍老树桩上,透过爬满皱纹的木阁子仰望窗外的天空。鱼肚白的美丽颜色取代了黑暗,鸟儿在远方色彩斑斓的树林中欢快放歌。
  日出终于来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窗外秀美的缅茨姆峰尖和五方佛峰,我诧异地瞪大瞳孔,被眼前震撼的一幕惊呆了。金色的太阳从雪山背后缓缓升起,绵延起伏的梅里雪山开始骚动,缅茨姆峰如同一尊优雅绝伦的少女雕像,在诺大的天地间亭亭玉立,远处的太子十三峰在云层中若隐若现。她的丈夫――梅里雪山的最高峰卡瓦博格,这位海拔6740米的伟岸男子低调地藏身于云朵之中,远远地欣赏妻子绚烂美丽的笑颜。
  阳光穿透云层的阻挠向上攀岩,天空渐渐明澈,黑白化的线条沾染了七彩的光晕,缅茨姆美丽的轮廓逐渐清晰。金色圆球终于冲破了最后一层阻碍,在缅茨姆直刺苍穹的峰尖处破空而出,于天地间洒下万顷血波!灿烂的金黄与羞涩的潮红交织在一起,伴着五彩的光晕,在这座被誉为“幸运女神”的雪山之巅,留下了一圈足以俯视天地万物的璀璨光环!
  这是我生平所见最美丽的日出,华丽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迟来的阳光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向山谷漫延,瞬间驱散了滞留于空气中的所有黑暗,绚丽温暖的光线铺满了整个世界,也爬进了我潮湿黑暗的心房。
  在海拔6600米的缅茨姆女神峰脚下,我仰头张开双臂,贪婪吸取幸运女神所送给我的每一寸温暖。阳光从6600的高度钻进我彷徨无助的心房,甘美温暖的滋味在血管蔓延,金色光芒笼罩黑暗无助的灵魂,暖暖的触觉在心田扩张。
  是时候放手了。那一刻,我听到了自己灵魂深处的声音。
  迷茫无措的内心逐渐清晰:从这一刻起,我将继续寻找幸福。
  早安,昨日。再见,曾经的爱。
  海拔3280,邂逅命定的爱情(1)
  云南中甸古镇,平均海拔3280米,传说中的香格里拉。
  和平路的藏地青年旅舍,一如继住地低调平静。院子里的白色小花,躲在角落里安静绽放。一轮新月缓缓爬上树梢,光影朦胧间,我逐渐看不清天空的颜色。
  一对情侣手牵手踏着月光走来。女孩笑靥如花,男孩斯文体贴,宠溺的视线跟随女孩金色的身影。视线交接处,小雨冲我夸张皱眉:“艾简,怎么又一个人坐着发呆呢,也不去古城逛逛。”
  我望着眼前一大一小的Columbia金涩情侣冲锋衣,视线不由自主停留在两人紧缠一起的指尖,内心莫名温暖:“小雨,对中甸感觉如何?”
  “很美,很有古韵。”小雨毫不客气地拉开木椅坐下,双手撑住下颚,清澈的眸光染上了淡淡的留恋:“可是小艾,我们明天……就回家了。”
  “是吗?”我挤出一个微笑:“小雨,一路顺风。”
  “小艾,回去后我们保持联系,”小雨握住了我的手,眸光闪烁着期待:“反正G城离S城也不远,一定还能再见的!”
  “嗯,但愿还会相见。”我撇眸望向角落里的白色小花。
  漂泊在路上这么久,我以为自己早已习惯了离别。可是此时我才发现,原来离别是只能适应不能习惯的。我从来就不喜欢跟人说再见,因为很多时候,再见,意味着永不相见。可是我的人生,却处处充斥着离别。无论接受与否,命运的轨迹以无法抗拒的姿态向前发展。我曾经试图反抗命运的残酷,不断挣扎,拼了命地向上攀登。
  我走出了大山,走出了城镇,走进了时尚摩登的大都市。为了能在这遍布钢筋水泥的土地上求得一席生存之地,我拼命地准备考试、参加考试,抱着一大堆有用没用的证书,努力向用人单位证明自己的价值,终于在这个诺大的陌生的城市里谋得一份不富裕但还算安逸的工作。
  曾经我以为,我的人生将一直这样持续下去。怀着一份淡淡的期待,拿着一份不高不低的薪水,在平凡没有激情的岁月中逐渐老去。可是这份平静,伴随着我26岁生日的来临,结束了。
  那一天,我站在G城人潮汹涌的过街天桥上,望着前方如流水般川流不息匆匆而过的车辆,莫名上涌的悲伤吞噬了我的灵魂。突然迷失。我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在追寻什么?
  我曾以为自己是知道答案的。从大学到工作,我从未离开过G城半步,因为这里可能是他的家乡。说来可笑,为了这份虚无飘渺的“可能”,我坚定不移地在G城停驻。七年光阴,我无时不在期盼,有朝一日能与他相遇。然而电影里那些美丽桥断,不过是用来安慰人的童话。
  26岁生日那天,我终于绝望。前所未有的恐惧与害怕,像毒药般无情钻入骨髓。那一天,我很惊恐地意识到:我等他,已足足十年。我的人生,究竟还有几个十年?茫茫人海中,他是否知道我在等他?我与他,是否还有重逢之日?
  26岁,一个尴尬的年龄。于大部分女子而言,在这个阶段的事业、家庭,都该初具雏形。可我却守着一个空幻的梦活到这个岁数,回头一想,人生是这般幼稚可笑。
  那一天,我站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大街上,无助迷茫地大哭起来。路旁的行人不时撇头望我,目光里饱含好奇同情。可是,没有人为我驻足停留。城市里繁重的生存压力,让每个人都无暇关注他人的苦与痛,大家都行色匆匆,奔向各自不同的目的地。我这个站在路边哭泣的孩子,不过是钢铁都市里一道微不足道的风景,不值一提。
  我失去了继续等待的勇气。无情流逝的光阴让我意识到,也许终其一生,我也无法再等到与他相见的时刻。那个占据我记忆20年的男孩,大概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忽然之间,我已找不到继续停留的理由。于是,我决定去流浪。
  海拔3280,邂逅命定的爱情(2)
  递交辞职报告的时候,张经理语重心长:“小艾同志,你要懂得珍惜。外面多少年轻人争破了头皮要进来,你这一走想再回来可就难了。现在金融危机有多严重你不是不知道,多少人梦寐以求着国企的稳定安逸……”
  我坚定地放上辞职书,微笑:“如果我连自己生存的意义都丢失了,工作又有什么意义呢?”于是,我潇洒地失业。随后,我大手笔地拿出了这几年所有的存款,踏上了漫长的旅程。一条寻找希望的旅程。
  截止到今天,漂泊在路上整整100天。这一百天,我走过了超越九千公里的路程,见识了半个中国的风光,遇见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风俗人情。在第100个日出照射心房的刹那,我决定放手。
  是时候,从他为我构筑20年的童话里走出来了。我掏出随身携带的日记本,埋头写下了一段话:
  “亲爱的苏简:
  今天,我终于要放手了。就像十年前你曾放开我的手那般,我也要离开你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继续等下去,直到有一天真正遇见你。可是你知道吗,这份毫无希望的等待,让人很害怕。我在这份惊恐不安里活了整整十年,如果再继续,我想我的精神一定会崩溃,生命也会随之终结。原本我以为,自己并不畏惧死亡。可是这些天来,我在路上遇见了太多勇敢开朗的人,很多人承受着生离死别的煎熬、身体残疾的苦痛,却依旧选择顽强地生存下去。他们让我意识到,轻生是一个可耻的念头。所以,我必须放手了,我要努力地活下去。
  苏简,如果你也正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静静地思念着我,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将依旧爱你。可是,我没有力气再等你了。从现在起,我将在一个没有你的世界里,寻找幸福。
  多年后我仍旧在怀念,曾包裹在你掌心里的,我的指尖。
  苏简大笨蛋,再见了。
  艾简留。”
  几片书签从日记本缓缓飘下,落在掌心上,轻飘飘,沉甸甸。透过密封的塑料膜,隐约可见含苞待放的美丽花朵,在时间的沉淀里,洁白的花瓣泛着乳黄。
  1朵,2朵,3朵……
  时间滴答流逝,我默默地数,花儿在月色中含羞而笑。
  8朵形状不规整的小花,在指尖划过画纸的瞬间,散发出异样芬芳。
  那是苏简送我的礼物。
  从8岁到15岁,初夏时节,一年一朵,不曾间断。
  淡黄的花蕾藏于中心,纯净小花坚强不屈地向上生长,将片片花瓣打造得棱角鲜明。就像从天空飘落至掌心的六角雪花,晶莹剔透的模样里,透着不肯屈服的刚强,似乎要将手心融化。苏简作画,总是稚嫩得令人发笑;唯独这花,惟妙惟肖。
  苏简说,它叫做薄雪草,又名雪绒花。
  苏简还说,下回,我送你一朵真花。那年,我16岁。我没能再等到人生的第9朵薄雪草。
  我问他:为何要送我薄雪草?
  他说:因为,你和它很像。
  多年后我偶然得知,薄雪草的花语,是恋恋不忘,是守候温暖回忆。
  那一刻,我想了苏简的话。原来我和它,真的很像。
  书上说,薄雪草又名雪绒花,别名“勇敢者”。奥地利国花。通常生长在海拔1700米以上罕见的岩石地表。从前,奥地利许多年轻人冒着生命危险,攀上陡峭的山崖,只为摘下一朵雪绒花献给自己的心上人。
  薄雪草,代表为爱牺牲一切的决心。
  眼眶有些湿润。
  我用了10年,等待人生的第9朵薄雪草;再用了100天,决定放手。
  收起薄雪草,阖上日记本,仰起头遥望树梢的那轮弯月。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突然就这么发生了,内心却没有想象中那般悲伤。人,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夜空中的弯月,闪烁着淡雅温暖的光芒,像一位圣洁的女神,俯视着大地苍生世世代代的轮回。
  前世。轮回。来生。
  如果有来生,苏简,你我之间,是否能够重逢,是否有缘携手?
  “快看,那人好帅哦――!”坐在我对面看杂志的小雨,情绪突然激动。
  海拔3280,邂逅命定的爱情(3)
  萧霖毫不客气拿手挡住她的视线:“都多大年纪了,还跟没见过男人的花痴少女似的。”小雨撇嘴,生气地冲他瞪眼:“我们还新婚蜜月呢,这么快就嫌我老了?我究竟多大年纪了,你说说看!”萧霖赶紧陪笑:“老婆大人,我这不是开玩笑吗?来,喝茶喝茶,千万别生气。”小雨端起桌上的茶杯,恶狠狠地撇他:“不过是是看帅哥饱眼福,瞎吃干醋。”
  萧霖干咳了两声:“我吃醋?那个穿得像007一样的家伙哪里帅了,比得上你老公我吗?”
  “你这叫嫉妒!”小雨凶恶地灌了一口茶,拉住我,不服气道:“小艾你来评评理,看那帅王子是否比我家老公抢眼多了。”
  我无奈地笑,转过身,顺着小雨的视线朝前望。
  四目相交之际,身体竟猛然一颤!
  刹那间,这个世界停止了运转,时间就这样静止,身旁所有的喧嚣人影全成了布景。我的血液在沸腾,心跳在加速。弱小的身体仿佛藏着千军万马,此刻正不受控制地向前奔涌。
  在地球的正中心,我们就这么遇见了彼此。如此突然,如此意外,以至不知该说些什么。于是,只能安静地遥望。
  我愣愣地盯着他。惊喜、意外、疯狂、不敢置信。
  他亦平静地望着我,眸光淡定得令人琢磨不透。
  不过是几秒钟,却像是经过了一个世纪。
  月光下的他,身着亚麻色翻领短袖T恤,质地优良的纯黑梭枳夹克及长裤,肩上背着红黑相间的Gregory顶级登山包,脚着藏青色Asolo登山靴。英俊冷漠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浑身散发着拒人千里的高傲气息。
  淡黄光晕透过繁密的枝叶,在他极富立体感的轮廓上,留下道道斑驳的阴影。高挺的鹰钩鼻,性感单薄的唇略微上扬,他漫不经心地望着我,眸光如同风平浪静的湖面,深邃宁静,看不出任何异样。
  砰、砰、砰、砰。
  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脏,如同失控的野马,疯狂而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
  我贪婪而疯狂地盯着他,甚至不舍得眨眼。
  那个人……是他吗?真的——是他吗?
  我想,上帝定然是厌烦了我一成不变的单调生活,于是在我26岁辞职旅行的夏天,在决定放开过去的瞬间,送来了一份意想不到的礼物。
  我怔怔地盯着他,脑中一片空白。忘记了该说些什么、干些什么,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空气中的喜悦不断上涌,我激动贪婪地呼吸,视线深陷在他的眸光里无法自拔。
  那是多么美丽的一双眸子啊!如海水般湛蓝,如天空般清澈。干净温暖的蓝色底处倒映着月亮的光华。
  时光开始倒退,人生之河开始逆流。
  意识朦胧中,我仿佛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个初遇他的下午。
  那日的天空澄澈得近乎透明,他站在天空底下,微笑地向我伸出手,轻声道:“不许哭。以后……我做你的朋友。”干净温暖的眸子里,洋溢着蓝天的温暖祥和。阳光洒在他的后背,缝着补丁的白色布衣折射出点点金光,仿佛一对金色的翅膀,在他的身后尽情闪耀。
  时光飞逝,时光飞逝。
  二十载匆匆流逝。
  二十年过去了,当年那个傻傻笨笨的小女生已经成长为懂得生存艰辛的成年女孩;而他呢,那个在月光下咧嘴傻笑的布衣少年,他的人生,又发生过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命定的人生再次相交,我与他,还能否回到从前?
  海拔3280,邂逅命定的爱情(4)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莫名的复杂情绪沾湿了我的眼,颤抖的嘴唇竟挤不出一个字。他回望我的眸光是这般平静,就像看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以至于让我,感到了小小的失望。
  几秒钟后。他移开视线,面无表情绕过我,走进了那间半敞的咖啡屋中。
  “GinTonic,please.”纯正流利的英式英语从屋内传出,那是他的声音,低沉悦耳。一个我想象过无数次、听起来却依旧陌生的声音。
  “小艾,这帅哥够抢眼吧?你看他穿衣服的品位,估计是个钻石级别……”小雨拉着我的手,颇为感慨地说了许多话。
  “小雨你这大花痴,你把老公往哪摆呢!”萧霖略带怒意地抱怨,小俩口随即热闹地争辩起来。
  我被挤在正中间,像是什么都听见了,又像是什么都没听见。愣愣地盯着他的背影,心底有一个声音正不断地膨胀、扩大,似要将灵魂吞没。
  是他吗,是他吗,真的……是他吗?
  是他,是他,一定是他。一定。一定。
  疑惑,肯定。疑惑,肯定!
  手不由自主挣开了小雨的束缚,整个人无法自控地往室内走。
  “小艾,你去哪儿呢?”
  咚――砰――啪啦――
  大概是步伐太过凌乱,脚下的椅子纷纷被撞倒,在小小的咖啡馆引起了一阵骚乱。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待我再度清醒,却发现自己的头正靠在他的背部,手臂绕过后背紧紧搂着他的胸口。
  砰、砰、砰。
  我听见了他的心跳声,坚强有力的心跳声。温暖触觉沿着他的后背漫延至心房,那一瞬间,我竟然感动得想哭。
  可是。
  手指被人一根一根掰开,胸口处的温暖消失了,我被迫抬头望向他。
  他亦在看我。
  如海水般湛蓝的眸子,冷冰冰地、鄙夷而厌恶地盯着我。
  鄙夷?厌恶?
  我蓦然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荒谬举动后,我羞愧得无以自拔,恨不得马上找个地洞钻进去,永远不要出来。
  所有人的视线齐齐扫向我们的方向。
  惊讶,疑惑,好奇,不解。
  原本喧嚣的咖啡馆内,此时竟没有一个人说话。
  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愣愣地望着我。
  气氛,安静得近乎诡异。
  他掰开我的手,冷冷地盯着我。
  冰凉、毫无温度、陌生的眼神。
  我以为,他会对我说些什么。
  我以为,他至少应该说些什么。哪怕是好奇,哪怕是责备。
  可是,他只是冷冰冰地望着我。在度过了让我内心发怵的一分钟后,他又回过头,继续喝着手中的鸡尾酒。
  仿佛刚才那一幕不曾发生。仿佛我这个人不曾存在。又仿佛,他对这种情景早就习以为常。
  他悠闲惬意地品尝着鸡尾酒。
  我被晾在他的身后,有些不知所措。
  应该说些什么?应该干些什么?应该怎么做,才能结束这种尴尬?
  屋子里的众人,依旧看戏般盯着我。
  咖啡馆内的柔美音乐,遮掩不了旁观者窃窃私语的声音。
  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可是从大家不时瞟过来的怪异眼神,可以明白,他们在讨论我。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再次相见,会是在如此尴尬的场景中。
  在流浪100天的纪念日,在决定放手的瞬间,在我以为即将开始新的人生之时。
  我却遇见了你,苏简。
  可是,你为何会如此冷漠,冷漠地让人绝望?
  能不能请你回过头,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能不能请你望着我,告诉我应该怎么办?
  我僵硬在原地,情绪复杂。是该为意外重逢而欣喜,还是为他的冷漠而悲伤?
  小雨跑进来,善意询问:“小艾,你怎么了?”
  我沉默着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这是您的房间钥匙。”我看见他从老板手中接过钥匙,弯腰拎起背包朝门外走。刹那间,莫名的勇气让我推开小雨,一把揪住了他的手臂。他停下脚步回头,依旧是冷冰冰的眼神。
  “你……不记得我了?”我的声音在颤抖。
  “我不认识你。”他迅速做出了回应,低沉的、陌生的声音。
  “我……你……”一时间,我有些语无伦次,竟然紧张地说不出话来,只是狠命揪着他的胳膊。
  “小姐,”他皱了皱眉,审视地盯着我:“你想干什么?”
  “我……我……我……”内心有千言万语,可喉咙里却一句话都挤不出来。我难过地想哭。
  “放手。”他平静地吐出了两个字。
  没有松手。我害怕一松手,十年前的那一幕,又将重演。
  他不耐烦地扫我一眼,伸出手覆盖我的手背,一根又一根,再次掰开我的手指。然后他转过身,单肩扛着那个硕大无比的背包,一步一步走向楼梯口,走出了我的视线……
  海拔3360,谁是你的香格里拉(1)
  次日清晨,阳光明媚。古镇清新的空气中,浮动着淡雅的青稞草香。
  我半倚在金色的古典木扶栏前,站在3楼的高度眺望远方。凌晨的空气伴着一股子湿意,洒在身上,淡淡的寒,嗖嗖的凉。吱呀一声,身后房门开启。我转身,不自然地笑:早上好!
  轻风扫过,高扎在我脑后的马尾在空中划下一个半圆;前额的几缕中长留海,凌乱随意地飘舞。
  他疑惑警惕:“你怎么在这?”
  我不好意思地理了理长发:“在这看风景。”
  他没有说话,绕过我,径直走向拐角处的木楼梯。
  咚咚咚,我迅速跟上。
  “你今天有什么打算?”我一边追逐他,一边急迫询问。
  “与你无关。”他没有回头。
  “喂,你等等!”我向前跳出一步立在他眼前,郁闷:“我在你房门外等了一个小时,你就不能走慢点?”
  “你到底想干什么?”他停下脚步,面无表情。
  “我……我……”我鼓起勇气,红着脸,大声道:“我想跟着你!”大概我的嗓门太过高分贝,以至于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几位游客,纷纷撇头望过来。
  反正昨晚就已经出名了,现在还有什么可怕的。我索性放下了心中的羞涩,厚着脸皮,勇敢地望着他,等待答复。
  他探究地盯着我,良久,方吐出了四个字:“你真直接。”
  我悄悄舒了一口气。意识到刚才那句话好像别有深意,又匆匆改口道:“我想跟着你……去旅行。”
  他双手抱胸站在原地,平静地:“你接近我,有什么目的?”
  “因为……我想认识你。”脸有些发红,我撇开头低声道:“你很像我的……初恋情人。”
  “初恋情人?”他突然笑了:“真是老套的借口。”
  心突然有点痛,我低头沉默。指甲渗进了掌心里,丝丝地疼。若非昨晚电话里何竹那番话,我根本提不起勇气站在这里。
  何竹说:小艾,十年可以让一个人的容貌发生很大变化,尤其是女孩。所谓“女大十八变”,他完全认不出你来,是可以理解的。你等了十年才等到他,怎能遇到一点点挫折就这么沮丧?你的小强精神哪里去了?
  她还说:十年来,你一直在追求年少时那个华丽的梦想。可是你有没想过,现在的他已经长大。你爱的人,究竟那个纯真明朗的少年,还是现在的他?万一长大后的你们,彼此并无感觉,那你这样冒冒失失向他坦白一切,情何以堪?”我建议你先别告诉他你的身份,而是应该试着去接近他、了解他,等有了合适的时机,再告诉他一切。
  最后,何竹将信将疑地问了我一句话:“小艾,你确定是他吗?十年了,你确定你遇见的这个人,就是他吗?”
  何竹说,你确定你遇见的这个人,就是他吗?
  我说,我确定。
  十年来,他的一颦一笑早已在我心中生了根、发了芽,长成了一棵苍天大树。我常常在幻想,长大后的他会是什么模样,重逢的瞬间会是怎样的心情。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一切却又这般陌生,出人意料。相隔十年,他已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原本柔和的轮廓变得果断刚毅。可是,那双熟悉的蓝色眼眸,不断在心头徘徊,我越来越肯定:这个人,就是我的苏简,一定是他。
  十年光华,只需一个眼神,我便轻松认出了他;而他,却在不知不觉间,忘记了我。
  “初恋情人?”他突然笑了:“真是老套的借口。”
  我沉默良久,抬起头:“很好笑吗?”
  “说实话,”他突然俯身凑近我的耳畔:“你莫名其妙的勇敢,让人吃惊。”
  温热的气息萦绕在耳畔,我的心脏砰砰直跳。双手紧握在一起,内心有些紧张。
  “我要去松赞林寺。”他站直了身子,声音很轻。
  “骑自行车去吧!”我慌忙从袋里掏出两串钥匙,灿烂地笑:“我已经租了两辆自行车。”
  他没有接钥匙,转身朝前走去。
  “喂!――”我匆忙追上,摇晃着钥匙在他身后大声嚷嚷:“自行车已经租完了,你不要可就没机会啦。”
  “我说,你站住!”大跨步前向一蹦拉住他,厚着脸皮把钥匙塞到他的手里。指尖不经意碰触他宽厚的掌心,温热的感觉顺着手指沿伸到胸口,我的脸颊有些发红。
  他安静地望着我。
  “我……我……”脸上的温度越来越烫,我有些语无伦次:“半……半小时后,门……门口见!”匆匆仍下一句话,落荒而逃。
  海拔3360,谁是你的香格里拉(2)
  山花烂漫的乡间小路,两辆山地自行车,一前一后飞速奔驰。
  云南的气候四季如春,即使是在酷暑八月,古典的中甸丝毫感觉不到炎热。脚踏自行车,骑行在古城周围的山路上,凉爽的山风夹杂着新鲜的泥土气味扑面而来,成群结队的牛羊不时擦身而过,天空纯净地容不下一丝灰尘,美得让人失去了判断力,仿佛一伸手,便可触摸空中那缕浮云。
  我用力踩踏板,追上了前方的人:“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他没有说话。
  “冰山,我给你出道题吧。”我的余光望向他的侧脸。
  他依旧沉默。
  “什么声音就在你身边,你却怎么也听不见?”我笑嘻嘻径自问道。
  他蹙眉望望我,又迅速移开视线。
  半分钟后,他回头,眼神迷茫:“是什么?”
  我乐呵呵地拍拍他的肩:“睡觉时自己打呼噜的声音呗,呆子!”
  他低声吐出了两个字:“幼稚。”脚用力往前一登,又与我拉开了距离。
  “我幼稚?你好像连幼稚的问题都答不出来呢。”我追上,白了他一眼:“弱、智。”
  他恨恨地撇我,没有回话。
  我乐呵呵地继续提问:“有人喜欢开汽车,有人喜欢开轮船,但更多的人喜欢开什么呢?”
  “飞机。”他不假思索。
  “错!”我提高音量,兴奋地纠正他:“是开心,笨蛋!”
  “无、聊。”他伸直踏板,欲向前加速。
  “喂!――”我用力将自行车往前一横,挡住了他的去路,无赖地道:“第三个问题你若再答不出来,就得告诉我你的名字。”
  他面容平静,没有说话。
  我将这视为他的默许,嬉皮笑脸继续道:“小夫子住在15楼,这天电梯坏了,他一口气走到15楼,为什么一点也不觉得累?”
  “体力好。”他的声音有些底气不足。
  “错、错、错!”我自豪地公布答案:“因为小夫子正好在16楼!”语毕,我笑呵呵地盯着他嘴角略微上扬的弧度,好心地提醒:“我说,你想笑就笑吧,整天冷着张脸,会变成面瘫。”
  他迅速收敛唇角的弧线,恢复了先前的冰山脸:“让一让。”
  我双手叉腰,故意听而不闻。
  他望着我,正欲继续催促,眼神猛然一变!我还来不及询问,只见他慌忙扔下自行车,一把抓住我的肩,带我扑倒在路边的荆棘丛中!
  呼!――强风扫过,一辆大卡车飞驰而过!
  倒在路边的自行车轮被碾得粉碎,卡车消失在路的尽头!
  我惊魂未定地望着眼前刚发生的一切,有点反应不过来:“那……那辆车违……违规驾驶,车牌号多少?”
  “那辆车没有牌照。”他松开我的肩,平淡开口。
  我这才发现,刚才为了救我,他的手臂被路边的荆棘划出了好几道血痕。
  “谢……谢谢你!”我匆忙卸下背包,从中取出医药包:“处理下伤口。”
  “不用。”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擦破皮而已。”
  “不行!”我执拗地拉住他,迅速用浸泡过酒精的医药棉给他的伤口消毒,掏出创口贴,轻贴于伤口。
  海拔3360,谁是你的香格里拉(3)
  他一言不发地望着我麻利地做完一切,轻声问:“你……经常旅行?”
  “不是经常,但我……”我想了想,道:“在路上时间长了,自然就懂得一些医疗常识。”
  “嗯。”他点点头,“独自旅行的女孩,在国内……不常见。”
  “这么说,你从国外来的?”我抓住话柄,追问。
  “对。”他说:“英国。”
  原来这些年来,他一直在英国。难怪我……怎么也等不到他。内心有些复杂。
  他走向马路中心扶起自行车,又望了望我那辆车轮被碾得粉碎的单车:“你的车不能再骑了。”
  “没办法,给老板赔钱吧。”我叹了一口气,“谢谢你救了我。”
  “没事。”他一只脚踏住踩板,一只脚蹬地,平静地望着我:“上来吧。”
  “坐……坐哪?”我有点迷茫。这是一辆山地自行车,为了便于爬行,自行车的后方并没有供人乘坐的座位。
  “还能坐哪?”他示意前方的横栏。
  “可……可以吗?”一想到要坐在他胸前,我有些不好意思。
  “不然……你想走过去?”简单一句话,噎住了我的羞涩。
  我一跃坐在自行车前方的横栏,头也不回:“走吧。”
  他用力一蹬,自行车的轮子飞快地转动起来。
  此时正是下山路段,清爽的山风迎面扑来,我的长发向后飘散,凌乱的发梢触碰着他柔软的肌肤。他的双臂环绕过我,紧紧抓着自行车的方向盘。道路两侧是青色的山林,绿油油的山地上,零星散落着几头低头吃草的牛羊,放牛娃躺在牛背上,悠闲地晒着太阳。我仰起头,天空湛蓝透明,干净的云朵徘徊在天边。我情不自禁闭上双眼,尽情地享受这一刻的温情惬意。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轻声问。
  犹豫几秒钟后,低沉的嗓音吐出了三个字:
  “简、逸、凡。”
  “哦,简逸凡。”我低头掩饰嘴角的浅笑。原来苏简现在的名字,叫做简逸凡。一种不可置信的感觉,柔和而缓慢地自心底缓缓升起:跨越了十年的光阴,我终于,再次遇见了苏简。这一切,是真的吗?
  阳光暖暖地洒在身上,轻风柔柔地扫过脸庞,身后,简逸凡轻微而略显吃力呼吸声萦绕在耳畔,恍惚之间,一种绚丽地近乎不真实的幸福感牢牢套住了我的心房。这一切,是真的吗?迷迷糊糊间,我仿佛坠入了梦乡。青水岩的青山绿水在眼前展开了一副秀美画卷,山脚下,那个衣服打满补丁的赤足小女孩,屁颠屁颠朝我奔来……
  海拔3360,谁是你的香格里拉(4)
  “艾男,你跟来干什么?走开!”
  “小克星,离我们远点!”
  “我们走快点,要上课了。艾男你滚回家去!”
  穿着红布衣的赤足小女孩,远远地跟在后方,前方小朋友凶恶的表情让她不敢靠近。上课铃响,山娃子们活蹦乱跳地奔进了简陋的木教室,小女孩悄悄跟了上去。小小的身影站在门口,透过门缝探头向里张望。
  站在讲台上的女老师,个子不高,脸上却总是带着和蔼的微笑,声音温温润润,煞是好听。小女孩注意到,连经常欺负她的暴牙李,此刻也正襟端坐在座位上,双臂合拢摆在课桌上,腰板挺得笔直。女老师说话的方式抑扬顿挫,像极了挂在老槐树上的唯一大喇叭发出的声音,与乡亲们的口音截然不同,她不完全能听懂。坐在教室里那十几个比自己大的孩子们,亦是一脸的茫然,似懂非懂。
  大概这就是普通话吧,小女孩心想。听大人们说,女老师是从遥远的北方大城市过来支教的,今天是村里的希望小学第一天开课。小女孩不懂什么叫“支教”,也不懂什么叫“希望小学”,这几天见村里6岁以上的孩子们全都兴高采烈地讨论上学,她便想跟来凑热闹。虽然,她只有5岁。
  正看得入神,教室的门却被人从里面拉开了。女老师蹲下身冲她笑:“孩子,怎么站在门口?进来听课吧。”小女孩畏缩地后退两步,有种做贼被抓的心虚感,怯怯地望着女老师,不敢开口。
  “老师,你别理她,她是个克星!”不知是谁喊了一句,紧接着,班里其他孩子七嘴八舌叫嚷起来:
  “她一出世就克死了妈,老师你别接近她,会倒大霉的!”
  “知道她为什么叫艾男吗?因为她家想要个男孩,谁知道却生了个女娃。”
  “她出生那天,惊雷不断,天气好恐怖,紧接着她妈就死了。村里人都说,艾男是克星,千万别接近!”
  啪!――
  女老师用竹编拍打讲桌,温润的面庞突然变得严肃:“胡说八道!生孩子死亡是正常难产。你们想学习科学知识,就不准再说这种话!”她随即转头望向小女孩,语气恢复了温润:“艾男对吧?来,进来上课。”
  在孩子们气愤畏惧的目光中,艾男怯怯地走进教室,在角落里安静坐下。老师的那番话她听懂了,心里填满温暖。
  正午时分,放学了。小女孩孤单一人走在最后,突然想起,今天来这里,似乎没有告诉爸爸。这会他应该犁完地回到家里了。得赶紧回去,否则要挨批了。她一路小跑到自家门口时,却被吓呆了。
  熊熊烈火伴着滚滚黑烟从她家房顶不断往外冒,木房子被烧得吱呀作响,器物被烧焦的臭味弥漫在空气里,嚣狂肆虐的层层火焰,映红了天际的朵朵白云。一大群村民围绕在她家房子前,一桶又一桶,拼命洒水灭火。
  小女孩从未见过这些阵势,吓得愣在了原地,不敢动弹。
  “艾男!”不知是谁突然发现了人群中那个矮小无比的她,惊呼:“原来你没在屋里!唉,你爸爸看见起火了,跑进去救你,都半个小时了……还没出来。”
  海拔3360,谁是你的香格里拉(5)
  那一天,房子被烧成了灰烬,她的爸爸没有再出来。
  那个叫艾男的小女孩,成为了孤儿。
  关于起火的原因,有人说,大概是昨晚忘了吹灭柴房的蜡烛,导致蜡烛在燃尽之后,火星掉在木桌上引发了火灾。起火时,艾男那强壮的父亲本来在田里耕作,为了救女儿,他奔向了熊熊烈火,再也不曾出来。
  从那天起,小女孩陷入了深深的自卑及自我厌恶情绪中。她常常在想,如果,她提前告诉了父亲自己的去向,她的爸爸,是否还会死?
  自那天后,不光邻居们,就连她自己都开始深信不疑:艾男确实是一个克星。刚出生克死了母亲,五年后,又克死了父亲。
  邻居们对她的态度,由最先的不愿接近,演变成赤裸裸的排斥。对于这样一个充满邪气的孤儿,没有人愿意领回家,更别说抚养成人。正当乡亲们为艾男的处置问题伤透脑筋、一筹莫展之际,那位女教师走了出来,她说:“我愿意领养这孩子。”
  于是,五岁那年的冬天,艾男终于有了一个妈妈。
  颇为凑巧的是,她的这个妈妈居然也姓“艾”,她的名字,叫艾河。
  在小女孩的心中,艾河就像是一条广阔平静的大河,让艾男干涸的内心逐渐滋润起来。她在这个温暖的家庭中一天天长大。可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讨厌,尽管艾河再三教育,同村的孩子,却始终没有人愿意接近她。
  她活得很孤独。这份孤独,在她六岁那年的夏天,终于得以结束。
  那是一个寻常的日子。她像往常一样,试图接近同龄的小孩;亦像往常一样,被孩子们狠狠地推入了泥坑之中。她瘫坐在一堆烂泥中,豆大的泪珠不停自眼眶滚落,拼命压低了嗓音抽泣。沾满泥泞的双手,不断擦拭着脸庞的泪珠。她在心底乞求上天:可不可以赐给我一个天使,做我的朋友?
  奇迹,就这样降临了。
  耳畔,突然响起了一个如天籁般动人的嗓音,那个声音说:“不许哭。以后……我做你的朋友。”
  于是,她讶异地抬起头,用混着泥水与泪水的手,胡乱地抹了一把脸蛋,睁着圆圆的眼球,好奇地盯着他望。阳光洒在他的后背上,白色布衣折射出点点金光,仿佛一对金色的翅膀,在他的身后尽情闪耀。那一瞬间,她坚定不移地相信,她看见了天使,一个有着湛蓝眼球的漂亮天使。
  “还是……不肯起来吗?”他蹲下身,掏出手帕,轻轻拭去她脸上的泥垢。天蓝色的眼眸认真专注,眼神纯净得如同山涧的一汪清泉,整个人干净得如同来自于蔚蓝的天空。
  他把手帕递到她手里,微笑地对她说了一句话。他的嗓音稚嫩干净,仿佛幽幽森林中的一缕清风,又仿佛清晨花丛中的一滴露珠。他说的那句话,她一辈子都不会忘。
  那个美如天籁的声音,他说:“我叫苏简。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
  那一年,她六岁,他七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
  那一年,她有了生平的第一个朋友,一个比天使还要好看的漂亮男孩。
  那一年,她记住了苏简。记住了他白色布衣上的灰色补丁,以及那一双如琉璃般纯净的,蓝色眼眸。
  那天回到家后,艾男对艾河说:“妈妈,我想改名叫做……艾简。”
  那时候的她,毫无理由地相信:他叫苏简,因而我的名字中,必须也有一个简。只有这样,两个人才能成为永不分离的好朋友。
  多年后小女孩才发现,艾简,其实就是“爱简”。原来,从六岁那年第一眼见到他,她的爱情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悄然降临。
  海拔3360,谁是你的香格里拉(6)
  “到了,下车吧。”突出其来的一句话,将我从梦境惊醒。
  睁开眼,惊觉自己的脸上,依稀有泪干的痕迹。
  “你……做噩梦了?”简逸凡的声音,令人有点捉摸不透。
  “嗯。”我跳下车,低头与他拉开距离,匆匆向前走。
  肆虐张扬的火光,依旧在眼前徘徊。那个可怕的事故,像是无处不在的恶魔,总是会突然在梦里袭击,一遍又一遍提醒那段过去。令我心惊胆颤之余,却又苍白得无能为力。我常常问自己,如果时光可以倒转,那一天,我能否改变什么?
  身边同龄人对童年生活的正常遗忘,常常令我羡慕不已。上天给了我一个特殊的童年,为了不使我忘记,即使在成年后的今天,过去的点滴依旧会间歇性出现在梦中。那一个个逼真得令人窒息的生活片断,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恶魔盘踞在胸口,压抑地令人喘不过气来。每当我在冷汗中惊醒,在漆黑得看不见五指的房间里喘息时,心底会突然涌起莫名的疑惑:那个人,真的是我吗?
  仰起头,红白相间的松赞林寺在蔚蓝的天空下巍然耸立,高矮错落,层层递进。阳光洒在大殿金顶之上,一圈圈神秘高贵的乳黄光晕盘旋在天际,如同佛陀之眼,安静地遥望苍茫众生。整齐开阔的台阶之上,一袭红色僧袍的喇嘛,三三两两结伴而行,不时低声交谈;身着藏袍的老妇人手摇转经筒,虔诚地磕头跪拜,口中反复念着六字真言,苍老神圣的声音,穿过微风传入耳中,奇迹般抚平了我内心的无措:“嗡嘛呢呗咪吽”。
  “嗡嘛呢呗咪吽,”逸凡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这是佛教的六字大明咒,据说,可以救赎人的灵魂。”
  我转身望他,他正安静地遥望宝殿飞檐处的镀金铜瓦,金身绿绒的怪兽仰天长啸,威武中带着几分庄严肃穆。
  闭上眼睛,金碧辉煌的重重庙宇印入了记忆之中,僧侣们念经颂佛的声音弥漫在心房,神秘圣洁。蓝天白云、草地羊群一一在眼前浮现,恍惚间,我竟然不知自己身处何地。
  “詹姆斯在《消失的地平线》一书中说,这里就是香格里拉。”我撇眸望他:“你怎么看?”
  他想了想,道:“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香格里拉。”
  我颇有兴趣,追问:“那么,你找到了吗?”
  他严肃地摇了摇头,视线停驻在大殿金顶:“你呢?”
  “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香格里拉。”大脑未来得及思考,我脱口而出。
  他低头盯我看了良久,忽而,嘴角扬起一抹浅笑。轻蔑的、不可置否的笑容。
  我不喜欢那个笑容。
  “今晚来我房间吧。”声音平淡无波,像是施舍路边的乞丐。
  “你……什么意思?”莫名的怒火,缓缓自体内升起。
  “都是成年人,还用明说?”他将相机对焦于远方朝拜的藏族妇女,平静地道:“我并不讨厌你。”
  先前的犹豫猜忌,终于得到确定。从认识到现在,他甚至没有问过我的名字,却能够波澜不惊地对我说:“今晚来我房间吧。”我的脑海中出现了浮华都市里最时尚、却也最令我深恶痛绝的三个字:一、夜、情。
  原来,我不过是他旅途中的一场艳遇;而他,却被我傻傻地当成了整个旅途。
  前所未有的屈辱涌上心房,我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下台阶,走出了松赞林寺。喇嘛的低语、游客的喧闹、儿童的嬉戏,在后方越走越远;天空变暗,阳光一点点走远;脚下似有千斤铁索直通心门,每往前迈出一步,心脏便被扯得生疼;主殿传出的阵阵诵经真言,依旧在空中弥漫,久久不曾消散……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1)
  夜不能寐,翻来覆去睡不着。大脑疲惫至极,隐约进入梦乡时,小雨的敲门声惊醒了我仅有的睡意。打开手机:凌晨3点半。小雨站在门外,眼睛红肿神色憔悴:小艾,能让我进去吗?
  我匆匆将她迎进屋,关好门窗。相识接近一个月,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乐观开朗的小雨,这般无助。
  “对不起,我在外面晃荡了两个小时,太冷了无处可去,就想到了你。”小雨坐在我的床边,眸光空洞。
  “你和萧霖……吵架了?”我小心翼翼地问。
  小雨将全身蜷缩进被子里,怔怔地看向我:“小艾,初恋在一个人心中的份量,究竟能有多重?”
  “我……不知道。”曾经以为自己知道答案,可遇见简逸凡之后,我越来越迷茫。
  “原本准备旅行完泸沽湖再回家,”小雨的声音很轻,“可是昨天,他突然说公司有急事,我们不得不放弃此地,决定明天就走。”
  “今天晚上,我偶然看到他手机中的一条短信,是他前女友虹发来的。虹说,她住院了,一个人很孤独无助,希望见到他。”小雨流下了眼泪:“于是我明白了,为何他会突然改变主意,提前结束假期。小艾,”她转头望我:“这是我们人生惟一的新婚蜜月旅行,他却因为前女友的一条短信,提前终止了它。”
  “这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小雨此刻的心痛,换作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承受。
  “事实都摆在眼前,你让我拿什么去误会?”小雨擦干眼角的泪珠:“小艾,我们一起去泸沽湖吧。”
  “萧霖怎么办?小雨,你还是先问清楚为好。”
  “他要照顾前女友,由他去吧。”小雨钻进我的被窝,闭上了眼睛:“我不跟他走。”
  砰、砰、砰!
  急速的敲门声响起。小雨拉住了我的手臂。
  “谁?”
  “不好意思小艾,小雨在你房里吗?”门外,萧霖的声音充满焦虑。
  小雨紧紧地拽着我,向我摆手。
  “我没见到她,怎么了?”
  “没……没什么。”萧霖失望离去。
  “谢谢你,小艾。”小雨把头缩进被子里,没有再开口。她需要时间冷静,我不便打扰。彼此各怀心事,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终于熬到太阳升起。
  当我和小雨收拾好一切去咖啡馆用早餐时,却遇见了简逸凡。他独坐在角落,在我踏进门的刹那,他抬眼望了过来,又迅速低头,咬了口三明治。
  心情有点乱。昨日之后,我们的关系似乎产生了一些微妙变化,不知如何面对。绕过他,我和小雨在另一角的靠窗位置坐下。
  “小雨,吃点东西。”递给她一块烤面包,她脸色苍白地摇头:“不想吃。”
  “今天跟萧霖好好谈谈,也许是你误会了。”我轻声道。
  小雨摇了摇头,惨然一笑。
  一个人影突然窜进来,一把揪住了她的胳膊:“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人生地不熟,说走就走!”萧霖神色憔悴狼狈,面有怒气:“我找了你一整夜!”
  咖啡馆里众人纷纷撇头望来。
  小雨眼噙泪花,似乎即将克制不住。萧霖放缓了声调,拉起她就往门外走:“我们谈谈。”
  小俩口扭扭捏捏走出了众人的视线。我松了一口气。刚才萧霖眼中流露的焦虑及担忧,掺不了半分假。这件事,大概有蹊跷。
  突然有点羡慕小雨。当她赌气离开的时候,有个男人担心了一整夜,不眠不休地搜寻她。可我呢?我想到了简逸凡那句“今晚来我房间吧”,想到了自己的转身,想到了刚才他那一眼的平静。
  十年光阴,已不知不觉在我和他之间树起了一道高墙。那段两小无猜的岁月,在历史的狂风扫荡下,逐渐被埋没在沙尘之下。十年来,我在心里修筑了一道屏障,阻挡外界的风雨侵蚀;而他呢,我又凭什么要求他,铭记我如传奇?
  我拿起面包片往嘴里送,味同嚼蜡。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2)
  “你叫什么名字?”仰头,不知何时他已站在我面前。朝阳渗过玻璃窗格扫进来,亚麻色T恤染上一层乳黄。
  我与他对望良久,低头沉思,又缓缓抬头:“小艾。”
  叫小艾的人,可以有很多;叫艾简的人,只有我一个。我越来越没有勇气坦白。忽然很害怕:万一他连十年前的艾简都忘记了,我该怎么办?
  “昨天,”他在我对面坐下,声音有些艰涩:“你……生气了?”
  我沉默着抚弄咖啡杯,指尖与瓷器碰撞,发出低沉缓慢的擦擦声。
  “接下来,你要去哪里?”他继续问。
  “泸沽湖。”我低声道。
  “一起去。”我讶异抬头,湛蓝眼眸流过一闪而逝的不自在,他匆匆加了一句:“正好我也要去那里。”
  第一次,他主动找我说话;第一次,他主动提出一起旅行;这样……算是为昨天道歉吗?莫名其妙地,我的心里涌起了些许甜蜜期盼。
  *********
  外型朴实的白色小面包车,缓慢爬行在曲折盘旋的山路上。从香格里拉转车到宁蒗县,再从宁蒗包车到泸沽湖。我们离目的地越来越近。
  山路弯弯,青山葱葱,流水依依。
  一路颠簸、一路漫长、一路期待。
  包括司机在内,面包车一共承载了五人。我和简逸凡在最后一排,各自临窗而坐,中间隔了一个人的空位。小雨和萧霖坐在第二排,刚刚消除隔阂的两人,此刻正浓情蜜意依偎在一起。
  据说,虹自从萧霖结婚后,就多次找借口想见他,可萧霖一一婉拒。萧霖此番提前回去,确实是公司有急事。萧霖甚至做好决定,要带着小雨一起去医院探视虹,以便让她彻底死心。
  萧霖为了证明他确实没有撒谎,也为了让新婚蜜月没有遗憾,当着小雨的面,用免提的方式打电话给老总,以下月完成双倍工作量为代价,终于为自己多争取了三天的假期。于是,小雨破涕为笑,两人欢欢喜喜踏上了蜜月的最后一站。
  临上车前,小雨悄悄把我拉到一旁,重复了萧霖对她说的一句话:“最动人爱情,不是初恋;而是千回百转后,我终于在最成熟的年华,遇见了最美好的你。”
  这句话,彻底打消了小雨心头的犹豫不安。她流着眼泪,幸福地冲我微笑:初恋,不过是人生的一个过程;走过了、放手了,那人便与回忆一同留在了过去;仅仅是过去,而已。
  我收回散漫的思绪,瞥眸望向简逸凡,他正专注地拍摄动态的山水。青山、流水、斜阳,霞光下拍风景的人。人与自然和谐地融入彼此,美得如同一幅经典水墨画。我默默地盯着他,他静静地遥望风景。脑海中浮现了一句话: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3)
  “很快就到了,大家做好准备。”司机尔车回头,兴奋地冲大家嚷嚷。这是个健谈的摩梭族小伙,黝黑的皮肤,纯真的笑容。一路走来,他爽朗的笑声减缓了大家旅途的劳累。他以极富故事性的叙述语言,缓缓向我们讲述了神秘的摩梭族“走婚”习俗。
  不得不说,隐匿于高山深处的泸沽湖以及在湖畔生活达1500年之久的摩梭族人民,他们的存在及延续,本身就是人类历史文明长河中的一道绚丽奇葩。世居湖畔的数万摩梭人,至今依旧生活在以女性为轴心的母系氏族大家庭里,过着男不娶、女不嫁的阿夏走婚生活。这片神奇诱人的女儿国,曾一度被称为“人类最后的母系家园”。
  “阿夏”在摩梭语里的意思是亲密的伴侣。阿夏走婚,说白了就是择伴侣而居,一生不结婚。摩梭人崇尚“爱情至上”,男女双方终身各居母家,因感情的发展,男子夜晚到女子的“花楼”留宿,白天仍回自己家中从事各种生产劳动。生育的子女由母方抚养成人,父方无需承担责任。
  因为没有婚姻责任的约束,很多都市人都习惯将摩梭族的“走婚”,与当代人的“一夜情”挂上钩。事实上,摩梭族的走婚并非滥情,而是特殊地理环境的产物。虽然没有婚姻制度,但很多摩梭人一辈子也就只有一个相好的阿夏,在这片神奇湖畔,上演着一段段“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美丽童话。
  当被问及尔车的阿夏时,他的脸上洋溢幸福。他说,他的阿夏名叫单音,他们在一起已整整五年。单音住在距他较远的一个村落,徒步需要花8个小时。为了见到心爱的姑娘,每隔十天,他便会收拾好一个随身小包裹,伴着清晨的朝霞从家里出发,在日暮之前赶到单音的闺房,互吐相思之苦。次日又回家继续自己的工作,期盼下一次的见面。在没有婚姻习俗的摩梭族人群中,爱情的存在,变得更为简单浪漫。
  山花烂漫的乡野丛中,小面包车继续前行,穿越了重重山岭,跋涉过数十条蜿蜒曲折的碎石小道。历经重重折腾后,傍晚时分,它终于停在了泸沽湖最为著名的落水村畔。站到湖岸的那一瞬间,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一幅美得令人窒息的画面。
  天空碧蓝如洗,湖水湛蓝澄净,粼粼波光荡漾金色光芒。近处翠绿的青山,与远处挺拔的格姆神女峰相交呼应,一座玲珑小岛镶嵌于湖的正中央,如大地母亲一颗至真至纯的眼泪,闪烁着绚丽的银光。水天一线处,华丽璀璨的晚霞破天而出,呈现出一幅诗情梦幻的山水画卷。
  我撇头望向其他人。简逸凡掏出三脚架,正沉浸于摄影的世界中无法自拔。小雨则蹦蹦跳跳要求萧霖给她留影。这片纯净的天地,让大家乐不思蜀。一顿腐败的晚餐过后,在小雨兴致勃勃的劝说下,同所有游客一样,我们决定参加村民们的篝火晚会。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场简单的篝火晚会,会给我随后的旅程,带来如此大的困扰。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4)
  夜色渐沉,一轮新月爬上墨色天空,温柔似水。
  篝火晚会尚未开始,趁着小雨他们摆弄相机的空档,我从客栈走出,独自徘徊于清幽静雅的泸沽湖畔。
  凉爽的夜风伴着湖水的湿意,轻轻拍打我的面庞。三五只野鸭浮在水中,不时传出几声翠鸣。一群知了和夏蝉,不眠不休地鸣叫,给清新淡雅的夜色,增添了几多生机。遥望远方,沉沉夜幕下的湖面,在旖旎月光的映衬下,宁静深邃。有玲珑小鸟盘旋而过,在平静的湖面掀起团团涟漪。
  此情此景,陌生而熟悉,我的鼻子有些发酸,心中感慨万千。
  曾几何时,也是在如此温柔的月色下,那个浑身是泥的赤足小女孩,手里抓着一条大泥鳅,站在青水河的浅水区,向岸边的男孩骄傲招手。她的嘴角咧开了一朵花,两颗小虎牙闪着银光,她的嗓音稚嫩清脆,在宁静的夜里嘹亮无比。她说:“苏简你快看,我抓到鱼了!”
  那个时候,那个在岸边急得直跺脚的小男孩匆忙脱下鞋,卷起裤脚,沿着河岸一深一浅地朝她走去,他冲着她担忧地大声叫:“大笨蛋!那不是鱼,是泥鳅!你站那别动,等我去救你!”
  “哼,你才笨蛋呢!”小女孩不以为然地摆手,“谁要你救了?我自己过来,你走开!”说罢,她卷起裤腿,屁颠屁颠往回跑。
  浅水区的河水虽然只淹及膝盖,但河里的泥泞却是坑坑洼洼,极其不平坦。她不知深浅地向前跑着,就在她即将遇上他的刹那,脚底突然一滑,竟直直栽了下去。
  苏简顺手一拦,却没能挡住她,反而受她牵连一同倒了下去。
  泥泞的河水迅速窜进了她的耳、鼻、嘴,她皱着眉,不自然地咳嗽了几声,之后便闭着眼睛,陷入了沉默。比她高出半个头的苏简,迅速从河水里爬了出来。他艰难地抱起她,将她拖到了岸边。
  他脸色惨白,拼命地推她,大声喊:“喂……喂,艾简!你快醒来!……”
  可是,她双眸紧闭,毫无反应。
  苏简吓得不知所措,湛蓝的瞳孔盛满恐慌,一层雾气渐渐浮出眼眶。他颤抖地伸出手抱住她的肩,轻轻垂下头,试图聆听她的呼吸。就在他的脸颊靠近她鼻息的刹那,她蓦然睁开双眼,灵动狡黠地望着他。随即,她猛然张开嘴,对着他的脸,狠狠地喷了一大口泥水!
  下一秒。他满脸泥泞地望着她,原本因担忧而笼上了一层水汽的蓝眸,此刻盛满委屈与不敢置信,还有被人捉弄的愤怒感。而她却像没事人一样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大笑:“看你那丑样,哈哈!苏简真笨,大笨蛋!”
  苏简郁闷地翘嘴:“你才笨呢,连泥鳅跟鱼都分不清楚。小简是个大傻蛋!”
  小女孩猛地一敲脑袋:“哎呀,都怪你。我好不容易抓到的鱼又跑了!”
  “说了那是泥鳅,不是鱼,傻瓜!”
  “就你那丑八怪样,还敢骂我?也不去照照镜子。笨蛋笨蛋,苏简是个大蠢蛋!”
  “小简是傻蛋!”
  “苏简是笨蛋!”
  “你比我笨!”
  “切,你比我笨多了!”
  那一年,她七岁,他八岁。
  她在他清澈纯净的眸光中,清晰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5)
  待我赶到篝火晚会现场,节目已经开始。
  盛装前来表演的摩梭族姑娘小伙们,围绕着场地正中心那堆红彤彤的火焰绕成一个大圈。一位身着金边大褂、黑色短马甲的摩梭男子站在篝火旁边,手握一只暗红的精致长笛。长笛凑近唇畔的刹那,悠扬欢快的旋律自空中飘散开来,喜悦欢快的音符在眼前跳跃,摩梭族的男孩女孩们手牵着手儿,迈动着整齐的舞步,踏着节奏,优美地旋转。
  此时,小小的表演场,早已围满了慕名而来的游客。里三圈外三圈,连二楼的木制阁楼都坐满了人。我在小雨预留的位置坐下,身侧的逸凡正低头摆弄相机,随着他修长指尖的轻微跃动,一张张精美绝伦的风景油画自宽大的LCD相机显示屏呈现。
  我不禁惊叹:“你拍的照片……好美!”
  他轻瞟我一眼,低头继续察看白日里所摄美景。毫无疑问,无论从取景角度还是拍摄技巧来看,他已经完全达到了专业水平。这些随手拈来的图片,很多都可以作为艺术品珍藏。难怪那家伙每次出行都要背上一个大大的相机包,三角架、长焦镜头、广角镜头、微距镜头,无所不有。
  曾有驴友说,玩摄影就是在烧钱。我仔细瞟一眼他手中的Nikon,机型有些熟悉,似乎在网上见过,价格高得令人瞠目结舌,需要花费工薪族好几年的薪水。
  这个男人,从衣着气质到各方面的品位,全都凸显着一流标准。单他手上那块银色手表,就远远超出了我的全部家当。如此优雅高贵的他,与当年那个混身补丁的小苏简,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何竹的话:你确定你遇见的这个人,就是他吗?”
  我不自觉握紧了手中的一键式傻瓜相机。
  篝火晚会渐渐热闹起来,台下不少年轻人纷纷跑向篝火中心,与摩梭青年们围成了一个大圈,踏着节奏共同舞蹈。耐不住寂寞的小雨和萧霖,也牵手上了台。
  “小艾,你们也快来啊!”小雨兴奋地冲我喊。我撇向简逸凡,他扫视一眼舞台中心,抓起相机拍摄人物表情。心里有些失望,比起那烧钱的摄影爱好,我更渴望能与他共舞。正当我琢磨着是否主动邀请他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只男子的手。掌背黝黑,指尖略微有些粗糙。
  这是个摩梭族大男孩,金边大襟短衣在火堆旁闪闪发光,他摘下宽边呢毡帽,嘴角挂着笑:“可以请你跳只舞吗?”我礼貌性地站起身接过他的手,浅笑:“谢谢。”
  “我叫宾朗。”踏入舞池前,他轻声道:“你呢?”
  “我叫小艾。”我说。
  欢快的摩梭舞曲响起,宾朗拉着我的手,迅速跃入了舞池中央。灵动的旋律、整齐的踏踏声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别害怕,跟着我。”宾朗温柔地道:“左――右――左前-左后……”跟随他的节奏,我慢慢迈出了步伐。
  “很好,再来一遍。”
  “你跳得真不错,小艾。现在我们把速度再加快一点,左――右――左……”
  兴许是被这份难以抗拒的欢乐感染,在宾朗的耐心教导下,我的舞步越来越熟稔。整齐的节奏、灵动的音乐,内心不自觉快乐起来。探头四处搜索,发现逸凡亦被迫挤入了舞池中央,身边站着两个美丽的摩梭姑娘。距离太远,我看不真切他脸上的表情。
  篝火燃烧地越来越旺盛,红彤彤的火焰映红了众人的笑脸,站在中央吹笛的男子愈加投入,美丽悠扬的旋律弥漫在火红的夜空中,大家的情绪越来越高昂,步调越来越富有激情,整个晚会进入了高潮。
  就在此时。
  砰――砰――砰,我明显感受到自己的掌心被人用手指扣了三下,在喧嚣的舞曲声中,掌心处那缓慢而富有力度的三声节奏,像是被施加了魔法,直入心房。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6)
  我仰起头,疑惑地望向身旁的宾朗。兴许是篝火太热的缘故,他的脸颊有些许微红。四目交错的刹那,他慌忙移开了视线,望见远方。
  我想,这大概是摩梭人对远方客人的欢迎礼节。出于礼貌,我应该回扣才是。于是,在下个旋律声响起时,我伸出中指,模仿他刚才的动作,在他的掌心处轻柔地扣了三下。
  砰――砰――砰。
  绚丽焰火中,我仿佛看见他嘴角扬起了一抹笑容,又迅速消失得干干净净。大概,是幻觉吧。
  舞台中心的柴火渐渐熄灭,狂欢终于落下帷幕。不过八九点的光景,泸沽湖已处于浓浓夜色中。月亮躲入了云层里,天空没有一颗星,漆黑一片。宾朗手举火把,热情洋溢地为大家引路。泥泞小道旁的棵棵大树,在火把微弱光芒的照射下,折射出层层阴影。
  不得不说,宾朗的确是个令人愉悦的大男孩。纯真,朴实,善良。同所有族人一样,他没有名义上的父亲。由母亲、舅舅等人抚养长大,生活在一个庞大的家庭系统中。各个小家庭的收入全部交由祖母支配,大家同甘共苦,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团结互助,似乎是摩梭人生活的信仰。
  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侵袭,这片土地的传统习俗也在一点一滴流失。越来越多的摩梭人已经开始走出大山,定居于外部世界。这个隐藏在高山深处的神秘女儿国,也逐渐被曝光在全世界面前。越来越多的游人来到此地,给摩梭人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带来了山外世界无尽的诱惑,也给摩梭传统文化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影响。摩梭族的年轻人,正经历着巨大的心理冲击。
  在这种逐渐改变的环境中长大的宾朗是幸运的。他的村庄,由于地势偏远险峻,至今尚处半封闭状态。泸沽湖纯净无忧的成长环境,赋予了他一颗干净纯洁的心灵。现在的他,除了打渔、砍柴,还经常去外地跑跑长途车,为大家庭带来丰厚的经济收入,俨然已成了能独挡一面的男子汉,是整个大家庭的核心人物。
  一路走来,宾朗的热情大方,让大伙的心情都很愉快。
  终于抵达客栈,道谢完毕,我们抬步走向房间。
  “小艾,跟我来一下好吗?”宾朗的声音有点大,以至前方的小雨也忽然回头。后方的逸凡,径直绕过我走进了客栈。
  漆黑树荫下,宾朗神色紧张地从怀中掏出一只手工发簪,双手递到我面前:“小艾,请你……收下它!”发簪的正面,雕刻着一朵美丽的山茶花图案,背面,被人用心雕刻了一行隽秀的纳西文字。我看不懂。
  “为……为什么?”我有些不安。
  “你……”他抬起头,眸中有受伤神态:“不肯要吗?”
  “我……”那样干净的眼神,让人不忍拒绝。我想了想,从腰包中掏出一个从西藏买来的小挂饰,递给他:“那这个……送给你吧。”说罢,我心安理得地接收了他的发簪。
  这样一来就算是等价交换,我不会感到亏欠。萍水相逢的朋友,以后,大概也没有机会再相遇。给彼此留个纪念品,倒也不坏。
  他的眸光闪烁着惊喜,双手接过我的小礼物,声音激动地有些颤抖:“小艾,谢……谢谢你!”
  他突如其来的激动,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匆忙回应:“不客气。”
  他静静地盯着我看,漆黑的大眼睛在夜色里闪烁异样的光芒,我忽然有些尴尬。正想着该如何结束对话,他却俯下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轻轻地,在我脸上落下了一个吻。
  这出其不意的举动,把我吓得愣在了原地!怎……怎么回事?我正想着是该发怒还是该迅速离去,他却匆忙转过身,落荒而逃。
  “小艾,我家有急事。等我两天,一定来找你!”羞涩不安的声音,伴着他的背影,一齐消失在夜色里。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我的思维依旧处于震惊状态,半天回不过神来。仰头,对面客栈二楼的窗口,似乎有人影晃动。
  我精神恍惚地走回房间,再度失眠。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7)
  清晨,朝阳冲破层层云雾的阻隔向上爬升,露出一片灿烂的红霞。
  小雨和萧霖将在今日踏上归途,逸凡准备环湖旅行,我决定跟着他。尽管自篝火晚会到现在,他压根就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昨晚宾朗离别那个吻,令我震惊不已,他单纯认真的眼神,久久徘徊在心头。早餐时段,我从客栈老板打探得知,原来在篝火晚会互扣掌心以及之后的互换礼物,是摩梭男女彼此示爱的象征。
  这样的解释,实在让我哭笑不得。无缘无故被吻了,却找不着理由发怒。也罢,这只能怪自己对风俗的误解。不就是被轻吻一下吗,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记得有一次接待法国客户,离别时他还在我脸上落下一左一右两个吻呢,就当成外国人的礼节看待吧。我颇为阿Q地自我安慰。
  宾朗说,要我在这里等他。不过是彼此的路人甲,萍水相逢,再见无期,又何需产生交集?然而,一想到他激动的眼神,心里却突然生出些内疚。罢了,就让一切走远吧。
  码头旁,萧霖把行李安顿在后车厢,与逸凡握手言别后,随即钻进了那辆朴实的微型面包车内。小雨用余光撇了撇简逸凡,低声对我说了一句话,模样认真:“小艾,这么帅气多金的男人,你不要太认真。我担心……你会受伤。”
  原来,我对他的感情已经流露得这般明显,连小雨也看出来了。她怕我受伤,大概在任何一个旁观者眼里,我都是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吧。他优雅高贵,我平凡渺小。这样的差距,实在让人绝望。可是,我却偏偏放不下手。
  十年的等候与期盼,岂能说放就放?
  有时候,我恨苏简。恨他那一瞬间的转身,恨他的消失不见。
  有时候,我爱苏简。这个在我身边不离不弃陪伴了十年的男孩,给了我童年最大的温存与梦想,正是这份梦想,支撑我度过了又一个十年。
  这种又恨又爱、幸福中渗透着绝望的感情,怎能那么容易放手?
  我轻抱住小雨真诚地道:“谢谢你小雨,一路顺风!”
  从拉萨的第一次相遇到现在,不知不觉间,这对小夫妻陪伴我在路上走了近一个月。看着他们的面包车越走越远,我的眼眶有些湿润。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样的幸福,多么令人向往。
  我转身望向逸凡,他早已扛着背包走向旅途,冰冷的背影包裹着一层拒人千里的冷漠。心,突然有点凉。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8)
  “喂,简逸凡,等等我!……”蜿蜒曲折的山路上,这已经是我第N次冲他大喊。他停下脚步,没有回头。我艰难地爬上陡坡站到他身边,弯着身子直喘气:“好……好累!”。抬头的刹那,一幅梦幻美景映入眼帘。
  湖水清澈得连湖底的石子都清晰可见;处在湖中央的鸟岛与蛇岛遥相呼应,仿佛是这片湖水的两位守护天使;远处,连绵不断的群山在云雾缭绕中若隐若现,似乎在倾诉着泸沽湖不老的传奇;一条条摩梭人赖以生存及娱乐的猪槽船相互牵连着停泊在湖岸处,等待主人们的到来。
  正午时分,波光粼粼的湖面在艳阳照射下,折射出重重倒影。远处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与近处青翠的山脉、深邃的湖面融合为一个完美和谐的整体。水天一线处,倒影在湖面中的蓝天与空中的白云交融在一起,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
  我情不自禁抓住他的胳膊,激动:“好……好美!”
  他抽出胳膊独自前行,将我抛在身后。
  “喂!――”本以为我们的关系已经有所缓和,可今日他这般冷漠,实在莫名其妙。我迅速追上,轻轻拉住他的手臂:“你怎么了?”
  他皱了皱眉,再次抽出手臂,沉默着继续往前走。我一头雾水,再次拉住他,笑嬉嬉道:“要不,我给你讲个笑话?”
  他停下脚步,不耐烦地甩开我的手,冷冷地:“你对每个男人都这样……随便吗?”
  我愣了:“你什么意思?”
  他漠然地盯着我:“昨天和另一个男人亲热,现在又来跟我套近乎。你究竟想做什么?”
  “你……你看见了?”我惊讶。
  “你们所站的位置,正好在我房间的窗户下面,想不见都难。”简逸凡收回冰凉的视线,沉着脸前行。
  “……你等等!”先是被不喜欢的人误会,再被喜欢的人误会,我怎会陷入这般百口莫辩的境遇?我大喊道:“请你……听我解释!”
  他回过头,声音冰凉:“你的事与我无关,无需解释。”。
  我的事……与你无关么?
  温热的心瞬间被泼了一盆凉水。但,依旧想对他解释。
  宁静的山路上碎石繁多,步伐有些匆忙,在我即将靠近他的瞬间,脚步一个踉跄,宾朗送我的红木发簪,从拉链尚未完全合上的腰包中滚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停在了他的脚下。
  他弯腰捡起发簪,一言不发地抚摸雕刻在背后的纳西文字,冷笑:“定情信物?他送的?”嘲讽而不容置疑的口气,脸上写满厌恶,就像是在红灯区被街头女孩搭讪时,自然流露出来的不屑表情。
  我突然想起了那日在松赞林寺,那句毫无感情的话:“今晚来我房间吧。”
  默默接过发簪,塞入腰包中。
  他抬腿继续往前走,我站在原地,低声道:“我和宾朗其实……”
  “我不感兴趣!”他焦躁地打断我的话:“知不知道你很讨人厌,一路上都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环湖结束后,我们就各走各路吧!”
  “我……让你讨厌了?”我垂下头,努力让自己显得正常。
  “没错,从一开始我就非常讨厌你。巴不得你现在就消失在我眼前!”他的声音,愤怒得有些失控。
  原来,这才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噗、啪。那一瞬间,我仿佛听见了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
  仔细想想,初次见面疯狂拥抱,旅行中多次缠在他身后,我一厢情愿把他当成苏简去爱,于他,我却是个完全的陌生人。我这样的女子,确实很让人讨厌吧。
  海拔2690,我和你之间有道墙(9)
  “对……不起。”低垂的长发遮住了眼睛:“那我们……在此别过吧。”
  “荒郊野外,我不会把你一个人扔下。”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控,他的声音平静了不少:“走吧。”
  “没关系。”我仰起头,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一个人,没问题。”苏简,我不希望你因为同情而怜悯我。如果你已经开始厌恶,那么,我们就在此告别吧。
  “你……真没问题?”他的声音,平白生出了几分内疚。
  “没问题!”我鼓起勇气直视他的眼睛:“别忘了我还认识宾朗,万一有什么事,我……可以找他。”事实上,我连他住哪、电话多少都不知道,怎么找?我为自己这个蹩脚理由感到可笑。
  “宾朗。”他的语气瞬间降到零度以下:“那我就不必担心了。再见!”语毕,他抖了抖身上75L的背包,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去。
  我抬起头,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在前方山林的拐角处。几滴液体沿着脸颊落在嘴里,咸咸的,涩涩的。
  **********
  独坐在泸沽湖畔,泪水大滴大滴往下落。
  简逸凡离开的背影,是如此决绝,以至于让我失去了停留原地的勇气。我离开了环山公路,直接绕进了山林中交错纵横的小路,到达了清澈的湖水旁。默默地坐在这里,内心的悲伤不断往上涌。
  前所未有的迷茫似乎要将我吞噬。下一步,我该走向何方?
  他说,讨厌我。
  他说,让我马上从他眼前消失。
  我不想离开,可是,心中那点渺小的自尊却让我不得不走。然而,离去却丝毫未能带来自尊心受到维护的快乐,相反,我很难过。难过到除了掉眼泪,不知道还能再做些什么。
  接下来的路,该往哪儿走?是否返回G城,继续一沉不变的生活,然后找个合适的男人把自己嫁掉,彻底将那份不切实际的奢念埋葬?
  突然觉得,人生就像是一场华丽的闹剧。
  我用十年的童真陪伴一个男孩成长,又花了十年的青春等待他的出现,却只用了几天的时间,被那个男子讨厌。然后,被迫离开。
  相逢几天,他尚未认出我,却已经这般讨厌我。
  这样的爱情,算什么?
  也许,他早已不记得少年时那段青涩岁月,已经忘记了我。
  也许,这么多年来,只有我一个人这么一厢情愿地坚持着。
  是惩罚吗?难道,这就是上天对我十年前那件事的惩罚?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
  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与苏简的见面。
  我绝对,绝对不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举动。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该多好!
  “如果”这个词,被我们赋予了太多美好的期望,承担了童话般的点滴幻想。可是偏偏,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里,不存在“如果”。
  命运的转盘以常人无力抗拒之势向前推进。那些不该发生的故事,发生了;那些本该被铭记的青葱往事,渐渐地被当事人淡忘;那些拼尽全力的守候与等待,终究被湮没在时光的洪流中,还未来得及思考及回味,又匆匆逝去。
  十年,弹指一挥间。
  海拔0520,这朵薄雪草送给你(1)
  “喂,听说了吗?苏大伯家昨天来了个孩子。”
  “早知道啦!我妈说,那是苏大伯花钱从外面买回来的,听说花了上千块钱。”
  “哇!――真贵啊!”
  “为什么要买?”
  “切,这都不知道!你看苏大伯四十岁才娶媳妇儿,可这都五六年了,媳妇也没生个娃,不买他们家香火不就断了吗?
  “告诉你们一个天大的消息,我昨天看见那孩子了,你们知道他啥模样吗?”
  “快说快说,他长得好不好看?”
  青水河岸的沙滩旁,几个孩子聚焦在一起,激烈讨论着村子里这两天最热门的话题。被挤在正中心的李晓,外号暴牙李,单手摸着下巴,故作深沉:“长得就跟一女娃似的,没啥看头。可是啊,”他眼睛一转,神秘地望向众人:“你们知道他的眼睛是啥子颜色吗?”
  “眼睛不都是黑色吗?”站在旁边的竹竿张不解地问。
  “错!――大错特错!”暴牙李猛地一拍大腿,提高了音调:“蓝色的!他的眼睛居然是蓝色的!”
  “哪有人的眼睛长成蓝色?”“你肯定看错了吧?”众人诧异地围着他,议论纷纷。
  “我真没看错!”暴牙李往高处的石头一蹦,手舞足蹈地向众人解说:“刚开始我也以为自己眼花了,后来又特意跑他家去,偷偷观察了好久。现在我百分百地确定:他的眼睛确实是蓝色的,就跟蓝玻璃球似的,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真的?”众人的眼神由刚开始的不信,转变为怀疑害怕。
  “真的,我发誓!”暴牙李信誓坦坦地道:“我还听说了,那娃名叫苏简。长着张女生一样的脸蛋,还有一双蓝色眼睛。照我说啊,那个苏简,肯定是妖精转世……”话未落音,他的脸上便被人狠狠地洒了一把黄沙。
  暴牙李用衣袖拭开脸上的沙,恶狠狠地瞪过去,张嘴露出两颗闪闪发光的暴牙,吼道:“妈的,艾男你找死啊!”
  小女孩站在不远处,手里捧着两把黄沙,气鼓鼓地盯着暴牙李:“你才是妖精,你们全家都是妖精!你要是再敢骂苏简,我就用沙子埋了你!”
  暴牙李来了兴趣,径直奔过去,嘴角划过一抹邪笑:“哟,艾男倒转性了。今儿居然连我都敢动了!”
  小女孩看着逐渐围拢而来的众人,畏缩地往后退了退,手里的黄沙却涅得更紧了。她鼓起勇气望向众人,嗫嚅道:“那个……苏……苏简是我的朋友,你们不许骂他,否……否则……我……我饶不了你们!”
  “哎哟!看不出来啊,艾男你可真仗义。”暴牙李一边笑着,一边猛地扯住艾男的头发,疼得她眼泪都要掉出来。
  他轻蔑地望着她笑:“你个死扫把星,连爹娘都克死,还配有朋友?”揪着她,望向众人:“说说看,你们谁把她当朋友了?”
  孩子们纷纷窃笑,眼神里有着明显的厌恶。
  “真不要脸,每次都要粘着我们。”
  “跟她在一起迟早被克死去。她爹她娘就是下场。”
  “就是,讨厌死了!”
  海拔0520,这朵薄雪草送给你(2)
  小女孩可怜兮兮地盯着众人,眼里噙着倔强的泪水。虽然只有6岁,可孩子脆弱的自尊心一次次被伤害,她的心理年龄已经超过了这个岁数。
  她委屈地抿了抿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从哇哇学步之日起,她就一直被同村的孩子们排斥着。一次又一次,她努力靠近大家;然后,又毫无例外地被众人奚落。可是在第二天,她又会像往常一样,厚脸皮地试图融入同伴们的游戏中。
  每个孩子在童年时都害怕缺少玩伴,那种与生俱来的群居本性无法改变。昨天,她终于遇到了第一个愿意认可她的同龄人。那个有着湛蓝眼眸的天使对她说:“以后……我做你的朋友。”
  仅仅为了这一句话,她便将他认定为此生最重要的朋友。在苏简的名誉受到伤害时,她毫不犹豫站了出来。她以为,这是保护苏简的方式。
  可是现在,她被高出她半截的暴牙李揪在半空,头发被扯得生疼,周围孩子们奚落的嘲笑话语,毫不留情地钻进耳中。这样子的她,能够保护苏简吗?能够保护那份唯一的脆弱友情吗?
  “小克星,你干嘛老跟着我们,真讨厌!”
  “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有朋友。”
  “你们放开她!”一个好听的声音自远方响起,脚步越来越近。或许是被这声音所蕴含的愤怒吓到了,暴牙李突然松开了手,众人也纷纷朝声源处望去,不自觉让出一条道。
  小女孩被摔在地上,迅速用手臂擦干了眼角的泪花,随着众人的视线向前望。然后,她清晰看见了迎着夕阳向她走来的、布衣上有个小补丁的、眼睛比蓝天还清澈的人。她唯一的、最重要的朋友――苏简。
  苏简向她伸出手:“我们走。”小女孩涩涩地抓住他,破涕为笑:“苏简,你来了。”苏简露出了一个如天使般温和的笑容,琉璃般纯净的眸子倒映着蓝天的颜色。
  “你们看,他的眼睛真是蓝色的!”不知谁突然吼了一句,将众人抽离的思绪拉了回来。于是,一帮孩子将两人团团围住,所有人的视线齐齐扫向苏简。探究,好奇,惊恐。
  “真是蓝色,居然有那样的眼睛!”
  “哇,跟玻璃弹球似的,那是什么东西?”
  “不对,这不是人的眼睛。苏简是怪物,大怪物!”
  “没错,你看他的长相,太奇怪了。妖精!”
  改革开放的春风尚未刮进闭塞落后的青水岩,混血儿更是闻所未闻的存在。拥有蓝眼睛的孩子,无疑是非正常人类。
  苏简黯然垂下了双眸,死死地盯着地面,沉默。紧握于他掌心的小手突然被抽了出来。小女孩伸开双臂,挡在苏简面前:“别看了!蓝眼睛怎么了?你们这是嫉妒,嫉妒他比村里所有人都好看!”
  “长胆了啊艾男,居然敢这么对我们对说话,两个怪物!”暴牙李毫不留情地讥讽。
  “你才是怪物,你们全家都是怪物!”小女孩的语气越来越愤怒,她紧紧抓着苏简的手,极其认真地道:“还有,我改名叫艾简了。以后不许再叫我艾男!”
  海拔0520,这朵薄雪草送给你(3)
  众人一听,哈哈大笑起来。
  “艾男改名叫艾简咯。”
  “艾简-苏简,艾男真不要脸!”
  “就是就是,哈哈,不要脸。”
  “艾简,苏简,两个大怪物。真是绝配!”
  “不许骂苏简,你才不要脸!”小艾简愤怒地挥起右手,对准离她最近的人狠狠地击了一拳。
  砰!――她的右手正好打在了暴牙李的左脸上。
  小女孩愣了,暴牙李愣了,所有人都愣了。
  几秒钟后。
  “死丫头,居然敢打我!”暴牙李怒吼一声,左手揪住她的头发,挥起右手往下砸。
  可是,
  他的手被拦住了。
  苏简双手死死抱住比他高出一截的暴牙李,大吼:“你放开她!”
  “臭小子,今天不好好教训你,我就不是青水岩的老大!”暴牙李扔开了小艾简,与苏简扭打成一团。其他的孩子迅速加入了扭打行列,时不时会冲着苏简踢上几脚。
  小女孩被扔在泥滩中,又迅速地爬起身,冲进去救苏简。可是,由于力气太小,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很快,她与苏简被围在了正中心,大家冲着他们拳打脚踢,整个场面乱作了一团。
  “你们在干什么?”严肃熟悉的声音响起,孩子们慌忙松开手站成一排,头低得几乎可以碰到地面:“艾老师。”
  艾河蹲下身,望着被打得鼻青脸肿的苏简,目光严厉地扫向包含小艾简在内的所有人:“这是怎么回事?”
  小艾简一脸狼狈地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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