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初就职于市南区远雄广场里嘚一家公司
5月份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
离职以后今天发工资公司以离职员工没有带薪休假为由一共扣了我980元。
底薪的变动刚开始说好3500后面变成3000我同意了。
可是这扣款理由我无法接受
公司说规章制度里面有,可是因为我新入职没有给我看
可是这是公司的问题不是我個人的问题。
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扣款没有协商。
而且入职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保
公司负责人态度很强硬,说即便不给我发这┅个月工资也就不给我发了
我现在想咨询您针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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