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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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停滞不前吗?为什么会这样呢?
  基本上所有新公司都至少会遇到一次这样一个障碍,你的公司在不断成长,不断成长……然后,停下了。对于到底是什么限制了一个公司的规模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在经过大量试验,犯了许多错误之后,我想我已经找到了答案,那就是:你的所作所为。  我在开办我自己的调研公司的时候,刚开始第一年我们赚了15万美元。我说“我们”,这给人感觉像我们有很多人,但事实上,第一年里,公司只有我和我的妻子,办公地址就是我们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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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媒体精选上海浦东医院人工流产,我想知道啊???为什么会这样我真的快要崩溃了!_百度拇指医生
&&&网友互助
?上海浦东医院人工流产,我想知道啊???为什么会这样我真的快要崩溃了!
拇指医生提醒您:该问题下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要注意个人卫生:常换衣,勤洗澡,但不宜盆寓游泳。特别要注意阴部卫生,防止病菌感染。我是在上海地区的真美这家做的,技术成熟,,也安全,看你的样子很着急,我建议你早点去做个咨询,别拖。祝你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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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
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
(呼吁全国读者关注热线:)
云南十九怪——上下级法院联合起来造假案。话说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因为云南省上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的枉法裁判,而云南省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不去查处,反而包庇、纵容这些犯罪分子,为虎作伥、助纣为虐、执法违法,失职渎职。法院造假,检察院支持,法院和检察院已经不是在执法为民、为民司法,而是在“为人民币司法”,老百姓(冤民)还有什么希望呢?弱势群体还能到哪里去讨公道呢?这样糟糕的司法环境,冤假错案岂能不多???
常言道:“越穷越见鬼,越冷越刮风。”“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些话说的一点也不假,想当初,受害人王女士到侵权人覃忠瑜家开的理发店消费受到意外伤害而造成左耳耳膜穿孔;在治疗过程中又遭到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专家的故意伤害(后群这个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医学专家丧失医德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偷梁换柱擅自用鸡蛋膜代替耳后筋膜为王女士做耳膜修补手术,造成王女士的耳朵化脓感染,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和并发症,不得不把王女士转到省城大医院重新做手术,让王女士受了多少冤枉罪);治疗终结后,受害人王女士与侵权人覃忠瑜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而向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的赵丽萍(本案一审的主审法官)不负责任、滥用职权、胡乱判案,判决极不公正,像打发叫花子似的只判了一千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给受害人,受害人的好多合理诉求得不到支持,受害人王女士(原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想不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王丽仙(本案二审的主审法官、审判长)比一审法院的赵丽萍更黑更坏,不仅不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还指责上诉人王女士“你作为上诉方一点也不主动,人家其他那些上诉人上诉后马上就来‘蹦’来‘整’,哪个像你这样??????”。王丽仙随心所欲、我行我素、不依法纠错,还叫王女士撤诉,王女士不同意撤诉,王丽仙就装模作样的走走过场,假模假样的开开庭、演演戏,然后稀里糊涂的来个“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就企图想把受害人打发掉。王女士不服判决又去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申诉,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受理立案后,法院那边为了堵住检察院的抗诉和彻底堵塞住受害人的申诉渠道,竟然联合起来炮制出司法史上罕见而又卑劣的枉法裁判案【详细情况敬请各位网友关注受害人王女士发表在各大论坛上的文章:《一场由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生导演出来的离奇官司》、《两问云南省高院:没有申请再审却再审?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法官胡裁乱判为何无人管???》、《云南省高院违法办案枉法裁判为何无人管???》、《请看云南省上下级法院联合起来伪造的天下第一假案》、《鸡蛋修补耳膜引发的离奇官司——潜规则又露狰狞面孔》、《请看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如何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形同虚设》、《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枉法裁判案问题的举报》、《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是史上最牛的法官——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史上最牛的医学专家——后群》、《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新拍案惊奇》、《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是史上最牛的医学专家》、《杀鸡取卵饮鸠止渴——世界上最愚蠢的做法》等,这些帖子发表后到目前为止浏览量已经过亿,真正的是得道多助,大路不平众人铲。】
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受理立案审查后曾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抗”,但令人气愤的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不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不仅不依法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反而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伪造出来的假案作为“法律依据”而终止了受害人申请抗诉的审查,我们不禁要问:法官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伪造出来的假案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那为什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会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伪造出来的假案将计就计的以一句“因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在审查之中??????”就轻而易举、轻描淡写、&不负责任、顺水推舟、“心领神会”地终止了审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信誓旦旦地宣称要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可为什么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让民众大失所望,不寒而栗,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站出来给全国民众一个解释和说法。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护,这是法律的本质,如果公平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就根本谈不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曾经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而今天的严酷现实告诉我们,仅仅是完善法律体系还远远不够,有法不代表“法行天下”,而真正的法制是建立在社会道德体系之上的,当社会道德正在“堕落”,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没有人去执行??????
“公平和正义永远是司法追求的宗旨。”如果连执法部门都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那法律法规制定了还有什么意义?法律的执行必须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从而才能让人信服!
法律的意义在于实现公平和正义。回归生活视觉,公平正义地处理纠纷,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保护,对于侵权人而言何尝不是种解脱?受害人获得应得赔偿,侵权人承担应当责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从而从矛盾中解脱出来,回复到正常的生活秩序,这正是法律的现实意义所在。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民事官司,一件很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后不可思议地发展成为个人和公权力的抗争;正义和邪恶的较量。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科长荣燕(荣燕私自违规调查案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全部卷入!为了维护那个侵权人覃忠瑜老板娘家的利益,帮她家减少一点赔偿费用,检、法人员可谓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竭尽全力、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廉耻丧尽、败德丧行、惜指失掌、剑走偏锋、胡作非为、胆大妄为、肆无忌惮、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欺上瞒下、瞒天过海、利欲熏心、口蜜腹剑、前腐后继、甘之如饴、趋之若鹜,犹如虫蝇之逐臭,饿狗之噬屎,纷纷出谋划策,倾力相助,甚至不惜“肝脑涂地”、践踏法律、蔑视法律、戏弄法律、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左右联合、上下窜通、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恃强凌弱、助恶压善、欺压百姓、胡弄小民,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视法律如儿戏,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滥用职权,胡乱判案,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荒谬荒唐、龌龊不堪、滑稽可笑、离奇离谱的“司法大戏”,让我们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大饱眼福、大开眼界??????权力和法律的博弈,其贴身肉搏的惨烈程度可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当然正如好莱坞大片一样,法律在经过生死搏斗后最终会战胜邪恶,以完美的英雄形象出现。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是法院和检察院的名誉重要还是覃忠瑜家的利益重要?是检察官和法官的前程重要还是覃忠瑜家的面子重要?为什么这些法官和检察官为了给侵权人覃忠瑜家减少一点赔偿费用就不惜“自毁长城”?难道覃忠瑜家的利益就重如泰山,而法院和检察院的威望和声誉就轻如鸿毛?“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些人到底得了覃忠瑜家的多少好处?为什么会如此不顾一切?简直是到了利令智昏丧心病狂的地步!
司法腐败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之所以刹不下去,是因为制度不严,查处不力,威慑不够。加上地方政府官官相护,欺上瞒下,相互遮丑,生怕暴漏问题,影响自己升迁,监督查处不到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使贪官们有空可钻。呼吁全社会为此呐喊,共同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汹涌潮流,洗涤、冲掉祖国和党的肌体上的污垢和顽疾,还社会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减少恶性案件的发生。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2款的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构成枉法裁判罪一是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有徇私和枉法的直接故意,明知裁判结果违背事实和法律而故意为之;二是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为了达到不公正或偏袒一方的裁判结果而作出违法的行为;三是客观方面存在枉法裁判的结果;四是具有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央明确要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各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可是,王女士的这个冤案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纠正和解决,造假案的马俊杰和孙勇斌等法官不仅没有受到追究和处理,反而升官发财了——马俊杰由副庭长升为庭长,孙勇斌被提拔为立案庭的副庭长、信访办主任。马俊杰和孙勇斌等法官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炮制出如此惊天动地、空前绝后、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卑劣无耻、龌龊不堪、令人发指的枉法裁判案,当事人王女士及时向中央和地方的各有关部门进行了层层举报(实名举报)和控告,可这些犯罪分子就好像穿了铜墙铁壁衣一样毫发无伤,稳坐法椅,不仅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处理,而且还平步青云、步步高升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样做是不是在鼓励其他法官要向这些会制造冤假错案、会枉法裁判的胆大包天的犯罪分子学习???这让冤民们情何以堪?这种做法天地不容、天怒人怨、人神共愤、天理难容、国法不容!!!
要赢得群众信任,必须严于律己,必须从严治党。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其辞,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干部队伍中违反原则的利益诉求不迁就照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不漠然视之。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不是应该站出来对这些问题给予回应一下???
明清两朝所有州县衙门的头门内,甬道之上,都立着一块碑,上边刻着十六个字,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叫戒石铭。这句话的地位大概相当于现在政府大门影壁上的“为人民服务”。&不过我觉得,古人的这句话比“为人民服务”更有分量,因为古人讲理。说你的俸禄就是民脂民膏,这已经规定了你与人民的基本关系。说欺负小民天理不容,这又宣布了恶行将要导致的结果。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结果,所谓抬头三尺,即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话在那时人们心目中的分量,绝对不同于现在的说笑。这种神秘的威胁是永远无法证实,也永远无法打消的,它永远是一把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剑:欺压百姓不得好死。就算得了好死,地狱里也有油锅等着你。
这么多人联合起来欺负一个在身体、身心乃至精神上都受到严重伤害的弱女子,于心何忍?于心何安?请问这些人: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你们为何如此歹毒啊???“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些检、法人员终有一天会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把他们自己搞得身败名裂,永远的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
积善如登高,久之必高;积恶如穿穴,久之必陷;古人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我们为善加福于人,我们自然还得其福;我们为恶加害于人,我们自然还得其祸。”玩火者必自焚,多行不义必自毙,久走小路必遇鬼,“某些人”那种见利忘义、不计后果的做法就如同临渊醉酒,临高策马,险象环生??????总有一天,“这些人”终会作茧自缚,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法律是尊严而神圣的,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和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也是铁面无私的,法律的圣洁性和尊严性决不容许任何人的玷污和亵渎!
一个人可以超越世俗,但决不能蔑视天道。你可以欺骗任何人,但你却不能欺骗自己,更不能欺骗自己的良心,因为良心是会被“发现”的,一个人,当他(她)天良发现时,他(她)是会受到良心的惩罚和责备的。如果蔑视道德,放弃操守,无论位高名重还是权倾天下,都将被大众嗤之以鼻!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集体嫖娼被网民报料后,上海市马上进行回应并且积极调查处理,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制造冤假错案,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丧心病狂地造假,没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却再审,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的事情不知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集体嫖娼的事件要恶劣多少万倍,当事人不仅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同时在网络论坛上给予曝光,但云南省的公仆们就是不处理、不回应,装聋作哑,置若罔闻,云南省的公仆们,你们应该向上海市学习!!!
“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不讨到一个公道和说法,誓不罢休!!!
冤案当事人
【注:受害人王女士于日写了《关于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专家)后群医德败坏、欺骗患者、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行为的情况投诉》实名寄给了云南省政府和云南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对于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的赵丽萍(本案一审的主审法官)及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王丽仙(本案二审的主审法官、审判长)执法不公、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不负责任、胡乱判案等问题以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违法造假案等问题,受害人多次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第二地方巡视组等部门实名举报;日写了《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枉法裁判案问题的举报》实名寄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同一天(日),受害人王女士还写了《关于对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科长荣燕违规调查案件情况问题的举报》实名寄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按照相关规定,公、检、法和国家机关对公民的实名举报应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复,可时至今日,受害人王女士未收到以上机关的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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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hotLive != '' && len != 0){
for (var i = 0; i < len-1;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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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Href = isLive ? boboItem.liveUrl + boboStatTag : "/" + boboStat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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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i === 0){
html += ne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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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urn this.innerHTML +
}, "utf-8");
}, "ut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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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这个平台到底能否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让冤假错案早日平反昭雪,真正让人民在和谐的社会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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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回复,而是根本收不到!早都被劫调不知扔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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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检、法三级办案人员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勾结制造冤假错案,金钱通融,导致司法腐败!人大相关部门也未认真监督制约至使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云南省的冤假错案太多了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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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检、法三级办案人员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勾结制造冤假错案,金钱通融,导致司法腐败!人大相关部门也未认真监督制约至使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云南300多家涉法涉诉冤民经常在云南省高级法院门口喊冤!至今冤假错案未得到纠正!!!
&云南省公、检、法三级办案人员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勾结制造冤假错案,金钱通融,导致司法腐败!人大相关部门也未认真监督制约至使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云南省6000多冤民支持王女士的正义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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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检、法三级办案人员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勾结制造冤假错案,金钱通融,导致司法腐败!人大相关部门也未认真监督制约至使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云南300多家涉法涉诉冤民经常在云南省高级法院门口喊冤!至今冤假错案未得到纠正!!!
&云南省公、检、法三级办案人员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勾结制造冤假错案,金钱通融,导致司法腐败!人大相关部门也未认真监督制约至使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云南省6000多冤民支持王女士的正义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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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贪官污吏
打倒腐败分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被抓
云南省人大副主任孔某某患爱兹病自杀
云南省昆明市原市委书记张田欣落马
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被抓!
现在,云南省省委书记秦光荣已不再担任省委书记&&&&&&
云南省的贪官污吏、腐败分子的末日马上就要到了!!!
云南省的贪官们现在是像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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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中纪委、国家监察部、中央巡视组明察秋毫救救云南冤民!!! 下图:左边第个门是男厕所第个门是女厕所;第个门是中央巡视组接待室,冤民们很是疑惑这是不是真的中央巡视组的接待窗口???!!!
&&& 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 大家团结起来,坚决与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斗争到底!!!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是人民的公敌,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 善恶到头终有报 云南省公检法制造冤假错案践踏法律枉法裁判的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被查的日子不会太遥远了!!! & &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与下级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和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制造假案,天理不容、国法不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这些狗娘养的烂法官,滥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决没有好下场!!!
云南省6000多冤民支持王女士将维权进行到底!!!制造冤假错案、枉法裁判的黑法官的末日马上就要到了!!!&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云南省6000多冤民支持王女士的正义维权行动!!!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形同虚设!!!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去查处云南省三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反而包庇纵容这些犯罪分子,助纣为虐,失职渎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应该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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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只有从上到下彻底清理才有可能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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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与下级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和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制造假案,天理不容、国法不容!!!
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这些狗娘养的烂法官,滥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决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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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三级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的确是世界上最恶毒的法官!!!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云南省6000多冤民支持王女士的正义维权行动!!!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形同虚设!!!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去查处云南省三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反而包庇纵容这些犯罪分子,助纣为虐,失职渎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应该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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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与下级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和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制造假案,天理不容、国法不容!!!
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这些狗娘养的烂法官,滥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决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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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三级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的确是世界上最恶毒的法官!!!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弄虚作假违法办案枉法裁判欺压百姓天理难容 【转帖】
两问云南省高院:没有申请再审却再审?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重发)
(呼吁全国读者关注热线:
我是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某单位的职工王女士,关于我投诉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主任医师,医学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和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法官赵丽萍以及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丽仙在我与理发店老板娘覃忠瑜侵犯我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涌现出的诸多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的行为的帖子通过天涯、新浪、凤凰、网易等论坛发表以来,读者超过了100万人,《生活新报》等媒体介入采访,全国读者对后群专家和赵丽萍及王丽仙法官如此做法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
但是,在铺天盖地的网络监督下,我却得到了一个在中国司法审判史上都极其罕见的匪夷所思的结果,我只是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并没有请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云南省高院却自行立案审查,最终下达了《民事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
我的案件还处在检察机关立案审查阶段,检察机关最后结果如何?还没有给我一个说法。云南省高院的法官曾经就我投诉赵丽萍、王丽仙的诸多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的行为给我来电说,要我交一个再审申请书给省高院,我考虑到这是检察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我就拒绝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书。面对我控告医学专家后群和赵丽萍、王丽仙的诸多不良行为曝光之后,云南省高院不知是不是杜撰了再审申请书?更加让人瞠目结舌、目瞪口呆、大跌眼镜的是:云南省高院是于日下达《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而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的时间却是日下发的(裁定在前、受理在后)。
在伪造我提交了“再审申请书”之后,云南省高院“裁定在前,立案在后。”是谁导演了这起滑稽的司法游戏?我们通过网络继续控诉后群和赵丽萍、王丽仙的不良行为,将云南省高院“裁定在前,立案在后”的证据曝光于天下,我们也知道(估计)云南省高院将以“疏忽大意,日期大错,不存在裁定在前,立案在后的问题”而欲将其“合法”化。
可能出现的这种解释能够站稳脚跟吗?请全国网络读者高度关注云南省高院为此可能作出的解释。全国网络读者和法学专家,我们将及时报告云南省高院的答复,请你们一如既往的关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弄虚作假、违法办案、枉法裁判,裁定在前、立案在后的证据(如图)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史无前例、令人发指、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惊天动地的地步了!!!&
云南省6000多冤民支持王女士的正义维权行动!!!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形同虚设!!!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去查处云南省三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反而包庇纵容这些犯罪分子,助纣为虐,失职渎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应该引咎辞职!!!
打倒贪官污吏
打倒腐败分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被抓
云南省人大副主任孔某某患爱兹病自杀
云南省昆明市原市委书记张田欣落马
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被抓!
原云南省省委书记高某某被列为海外追逃的重点对象!
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因贪腐问题而被判刑正在监狱里
面&安度晚年“。
现在,云南省省委书记秦光荣已不再担任省委书记&&&&&&
云南省的贪官污吏、腐败分子的末日马上就要到了!!!
云南省的贪官们现在是像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
善恶到头终有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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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的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真的是前腐后继、源源不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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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中纪委、国家监察部、中央巡视组明察秋毫救救云南冤民!!!
下图:左边第个门是男厕所第个门是女厕所;第个门是中央巡视组接待室,冤民们很是疑惑这是不是真的中央巡视组的接待窗口???!!!
&&& 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 大家团结起来,坚决与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斗争到底!!!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是人民的公敌,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 & & & & &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云南省6000多冤民支持王女士的正义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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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的冤假错案太多了!!!
云南的冤假错案何时才能得到纠正啊???
云南600多家冤民支持王女士的正义维权行动!!!
云南省上下级法院联合起来制造冤假错案,天理不容!!!
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邪不压正,正必克邪,相信正义一定能够战胜邪恶,制造假案的黑法官的末日马上就要到了!!!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云南省6000多冤民支持王女士的正义维权行动!!!
打倒贪官污吏
打倒腐败分子&
善恶到头终有报
大家团结起来,坚决与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斗争到底!!!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是人民的公敌,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云南省公、检、法三级办案人员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勾结制造冤假错案,金钱通融,导致司法腐败!人大相关部门也未认真监督制约至使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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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天涯沦落人(同样是被冤判的当事人),大家互相支持,一定要把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的黑法官顶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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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匪夷所思、令人发指、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史无前例的地步了 !!!& 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被抓、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被判刑、云南省原省委书记高严被列为海外追逃对象、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被抓、云南省原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某某患艾滋病跳楼自杀、云南省昆明市市委书记张田欣被免职&&&&&&可想而知,云南省有多黑、有多腐败!!!这些贪官污吏腐败分子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是为官一任,祸害一方!!!云南省的一把手都是一些腐败分子贪官污吏,上梁不正下梁歪,下面的这些部门又会有多好???所以云南省的冤假错案多如牛毛,公检法黑得很!!!
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滥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决没有好下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联合起来伪造假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执法犯法,裁定在前却立案在后,没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却再审,上下级法院狼狈为奸,同流合污,沆瀣一气,相互勾结,欺压百姓,欺负弱势群体,天地不容!!!
打倒贪官污吏
打倒腐败分子&
善恶到头终有报
大家团结起来,坚决与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斗争到底!!!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是人民的公敌,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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