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湖南连锁销售售经营业 商会商务运作合法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支持和保护“纯商会商务运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为了支持和保护“纯商会商务运作”在广西的发展,在全区范围内专题召开了“思想大解放、抓住后大机遇、促进大发展”的座谈会,来宾市委书记张秀隆在《解放思想,破除五种思想阻碍》的发言稿中说:“墨守成规,不敢大胆尝试,做什么都是按部就班是我们工作中的弊端。广东省说只要中央没有明文规定不许做的就大胆去做;而我们是文件规定的才做,没有规定不许做的只傻看不做,这就是差距”。

“纯商会商务运作”之所以能够安全有序地在广西发展了十四年的时间,现已枝繁叶茂,硕果累累,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行政机制的宏观调控作保证,二是政府为此行业间接地提供了吃、住、工作等诸如房屋的硬件设施,三是广西各州、市政府为此行业申报、批建了专门的集团网络,比如桂中地区的“太白网”、桂西的“则天网”、桂南的“连锁经营网”等,让行业内人士免费通话,在广西境内拨打外省长途电话比市话便宜一半的优惠政策,仅凭这几点,你觉得是民间个人或民间小集团所能达到的吗?如果离开国家与当地政府的支持与保护能行吗?

其实执政党要的是稳定与繁荣,经济的繁荣是建立在政治稳定的前提之下的,只要你安分守纪,不制造不安定因素,政府就不会收拾你;只要你促进了国计民生,利国利民,政府就支持你。任何一个经济实体的萌芽阶段都存在巨大的机会性,关键是能否在利益、发展与合理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带来。

=====那么,各位考察商会商务运作的朋友,你们会认为一个发展了十四年的行业,它还是一个先机和机遇性行业吗?如果不懂怎么判断和辨别,可以加行业导师QQ:交流探讨!

消息来源于广西连锁销售官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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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典型的传销,是违法的。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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