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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的不吊;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器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边缘锋利物件物件尚无防护措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拨吊;

起重机吊装施工操作规程(基本要求)

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物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同时要检查设备的液压系统、制动系统等,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足够的工作场地,清理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3、操作人员(起重作业操作证)、指挥人员(装吊作业操作证),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指挥人员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不得在无人或多人指挥下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执行。

4、遇有(露天)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5、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安全装置不完好状态下不能作业。

6、临近高压线施工、临近既有线等关键点作业,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严禁侵限,严禁单独作业,并做到来车时暂停作业。

7、起重机械进场前,必须查看设备合格证,特征作业人员操作证,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否则不能作业。

8、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根数时应禁止使用(查看具体规定)。

起重机吊装施工操作规程(作业要求)

1、起重机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必须在撑脚板下垫实方木,受力确定牢固后方可作业。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脚操纵杆。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脚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稳,下降中严禁制动。

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钩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品应使用吊笼或专用工具固定牢靠后方可起吊。起吊长大物件(钢筋笼等)应加拉绳索,控制物件晃动。

3、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行走。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他人安全。

5、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量作业,不得超载。还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几何尺寸和提升高度,调整好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6、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能坐人,重物不能超越驾驶室上方,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7、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必须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8、起重机带负荷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速回转或停止,换向必须在停稳后进行。起重机应标明额定吨位数,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90%及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2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挡。

9、作业后,应先将起重臂按序回收至支架上,再收回支腿,收牢吊钩。在未完成上述程序前,指挥人员不得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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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

⊙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国家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有严格的要求,实行许可生产制度。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验手段和管理水平,并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应种类的起重机械。购置、选用的起重机械应是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齐全的技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和产品竣工图。

起重机械在正式使用前,必须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项目包括:司机守则;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起重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的技能。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指挥人员与司索工也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具有资格的检验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

⊙使用单位还应进行起重机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和每年检查

(1)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2)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构,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3)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严禁带病运行。

(二)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熟悉)

1、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

位置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机构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运行的安全防护装置。这类安全防护装置有的是通过机构运行到极限位置时触发一个电气开关,切断机构的动力电源,使电动机停止运行,同时机构的制动装置动作,使机构停止在安全位置中。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包括主副起升机构)均应装设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2)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运行极限位置都应装设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3)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跨度等于或超过40m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4)缓冲器:桥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以及门座起重机或升降机等都要装设缓冲器。

2、防风防爬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防止强风吹动起重机作较长距离的滑行,及可能撞毁轨道端部止档,造成脱轨或跌落。

3、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

(1)安全钩。单主梁起重机,由于起吊重物是在主梁的一侧进行,重物等对小车产生一个倾翻力矩,由垂直反轨轮或水平反轨轮产生的抗倾翻力矩使小车保持平衡,不能倾翻。这种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安全钩。安全钩根据小车和轨轮形式的不同,也设计成不同的结构。

(2)防后倾装置。用柔性钢丝绳牵引吊臂进行变幅的起重机,应安装防后倾装置。吊臂后倾主要由几种原因造成:起升用的吊具、索具或起升用钢丝绳存在缺陷,在起吊过程中突然断裂,使重物突然坠落;或者由于起重工绑挂不当,起吊过程中重物散落、脱钩。这些情况都会形成突然卸载,造成吊臂反弹后倾事故。流动式起重机和动臂式塔式起重机上应安装防后倾装置(液压变幅除外)。

(3)回转锁定装置。回转锁定装置是指臂架起重机处于运输、行驶或非工作状态时,锁住回转部分,使之不能转动的装置。

回转锁定器常见形式有机械锁定器和液压锁定器两种。其结构比较简单,通常是用锁销插入方法、压板顶压方法或螺栓紧定方式等。

起重量限制器也称超载限制器,它是用来限制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起吊起重量的安全防护装置。

超载限制器按其功能形式可以分为:自动停止型、报警型、综合型等三大类型。

常用的起重力矩限制器有机械式和电子式等。臂架式起重机的工作特点是它的工作幅度可以改变,工作幅度是臂架式起重机的一个重要参数。起重量与工作幅度的乘积称为起重力矩。当起重力矩大于允许的极限力矩时,会造成臂架折弯或折断,甚至还会造成起重机整机失稳而倾覆或倾翻。

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常用的是全力矩法机械式起重力矩限制器。

防坠安全器是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主要用于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上,其作用是限制吊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吊笼坠落,保证人员设备安全。安全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坠落实验及周期检定。设备正常工作时,防坠安全器不应动作。当吊笼超速运行,其速度达到防坠安全器的动作速度时,防坠安全器应立即动作,并可靠地制停吊笼。在安全器发生作用的同时切断传动装置的电源。

桥式起重机采用裸露导电滑线供电时,在以下部位应设置导电滑线防护板。

(1)司机室位于起重机电源引入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防护板。

(2)起重机导电滑线端的起重机端梁上应设置防护板。

(3)多层布置的桥式起重机,下层起重机应在导电滑线全长设置防电保护设施。

同层多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比较普遍,还有两层、甚至三层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场所。在上述环境使用的起重机上要求安装防撞装置。防撞装置通常采用红外线、超声波、微波等无触点式开关与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相配合。这些防撞装置具有:可同时设定多个报警距离、精度高、功能全、环境适应能力强的特点。

防碰装置的结构形式主要有:

10、危险电压报警器(防止感电或触电)

(三)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2.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3.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4.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

吊运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处作业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工具包。

2)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室外作业要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流动式起重机要将支撑地面垫实垫平,防止作业中地基沉陷。

3)对使用的起重机和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不使用报废元件,不留安全隐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状况以及周围联系。

4)根据有关技术数据(如质量、几何尺寸、精密程度、变形要求),进行最大受力计算,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

5)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运或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吊装,事先要在有关人员参与下,由指挥、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共同讨论,编制作业方案,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6)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2)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认真交接班,对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以下情况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是否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0. 5 m以上;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警示标牌;流动式起重机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行为: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或带载增大作业幅度;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认真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吊运。

6)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7)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起重机结构或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损伤;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吊物质量不清、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吊物捆绑不牢,或吊挂不稳,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业场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新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吊运时,有关负责技术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3)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例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司索工的工作质量与整个搬运作业安全关系极大。其操作工序要求如下。

①准备吊具。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②捆绑吊物。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成超载;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

③挂钩起钩。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如圆木、管子、滚筒等)做脚踏物。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伤;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离开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出起钩信号;起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则应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沿斜面滚移伤人。

④摘钩卸载。吊物运输到位前,应选择好安置位置,卸载不要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不要阻塞通道;针对不同吊物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撑、垫稳、归类摆放,不得混码、互相挤压、悬空摆放,防止吊物滚落、侧倒、塌垛;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确认所有绳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

⑤搬运过程的指挥。无论采用何种指挥信号,必须规范、准确、明了;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挥信号。

(4)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

起重机金属结构高大,司机室往往设在高处,很多设备也安装在高处结构上,因此,起重司机正常操作、高处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及安全检查,都需要登高作业。为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防止高处坠落的物体对下面人员造成打击伤害.在起重机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m的一切合理作业点,包括进入作业点的配套设施,如高处的通行走台、休息平台、转向用的中间平台,以及高处作业平台等,均应予以防护。安全防护的结构和尺寸应根据人体参数确定。其强度、刚度要求应根据走道、平台、楼梯和栏杆可能受到的最不利载荷考虑

(四)起重机械检验检修的安全技术

5.起重机械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6.起重机械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7.起重机械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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