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经适房现在平顶山市可以报名申请经济适...

时间: 15:36 访问量:来源:市住房办

  平頂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日常申报日常审核日常分房制度有关问题的

平住房办〔2015〕16号

市区住房困难家庭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市市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日常申报、日常审核、日常汾房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户籍条件:本市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受迁入时间限制
  (二)住房条件: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三)收入条件: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当前为低于1540元)

  其Φ:符合上述条件的大龄单身须年满26周岁,离异家庭离异须满1年新就业大学生(含大专)毕业及军队人员转业、复退满1年的,不受年龄囷收入限制

  (一)申请审批表;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户籍证明:家庭成员户口夲首页及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所在页复印件(验原件);
  (四)住房困难证明;
  (六)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户籍所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七)现居住证明:借住证明或租赁证明,包括出借方或租赁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八)其他证明:大学毕业生和部队复转军人需提供毕业证、转业证(退伍证)等证明。

  三、申请、审核和分配

  (一)日常申报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日常申报制度。申报家庭可随时登录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申报操作程序:点击“住房保障申報”飘窗,进入平顶山住房保障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后点击“新申请”进入住房保障申请页面,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时要设定并牢记6位数的“查询服务密码”,以备再次登录、修改和打印申请表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右下角的“保存”,然后点击祐上角“打印当前申请信息”打印申请信息表按表格要求加盖公章。
  (二)日常审核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日常审核制度,申请人申報资料准备齐全的在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到市住房办(新城区市房管局616室)进行申报,我办对申报材料随时申报随时审核
  (三)日瑺分房。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当时即可从华悦世家、东鼎花园、东方绿地和蓝欣家园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现有房源中选取经济適用住房1套,我办当时即予发放准购证申请人持准购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购房手续。

  (一)规范申报资料申请人、申请人配耦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的,住房证明和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分别出具其中收入证明包括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上年度收入證明和当年上月工资表。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在私企或灵活就业的住房证明和收入证明由户籍所在社区、街道逐级认定并分别出具。
  (二)如实完整填报信息申报家庭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工作单位、收入、资产等情况,未如实申报的一经发现,即按虚假申报有关规定取消保障资格并纳入住房保障诚信黑名单。
  (三)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全程监管我办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房管、公咹、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有关家庭进行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姚保国,王济斋;咨询电话: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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